教育學院辦公電話管理辦法 分類\ 規章制度 時間\ 2020-07-25 為加強辦公電話的管理,節約話費開支,特制定本辦法。1、辦公電話,只限用於聯繫公務,不得因私使用辦公電話。2、在使用電話時,通話人員需力求言簡意賅,儘量縮短通話時間。3、若確有必要打長途電話,需經院長(或分管院領導)同意後才能使用。4、全院電話由院辦公室統一管理。 標籤: 辦公 學院 電話 教育 管理 相關文章 電力集團公司職工學歷教育管理辦法 貴港職業學院辦公設備管理辦法 教育學院經費管理辦法 辦公電子設備管理辦法 某民辦非學歷教育管理辦法 辦公電子設備管理辦法最新版 教育學院關於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教育學院儀器設備借用管理辦法 某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退費管理辦法 學院非學歷教育培訓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