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入黨思想彙報:關注刑法對個人隱私的保護

尊敬的黨組織:

2008年入黨思想彙報:關注刑法對個人隱私的保護

我是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關注我國法制特別是立法方面的動態是我們在日常學習中應當重視的一環。我國一直在努力構建一個法制社會。然而在我國目前的法律中還有許多不足之處。但是非常令人振奮的是我們的立法工作者在積極探索積極修改。這一切説明我國的法律正在一步步走向健全。今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曾曝光一起廣告公司發送垃圾短信侵犯公民隱私案件。這個廣告公司擁有2億多用户的姓名、手機號,短信可以定向發送,“指哪兒打哪兒”。這是典型的對個人信息的侵犯,央視的輿論監督引起了觀眾的共鳴。

時下,保護公民隱私的觀念還沒有普及,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也缺乏健全的制度,個人信息非法泄露現象非常嚴重。在醫院生了孩子,前腳剛走,後腳就有人打電話賣奶粉;手機一開機,就不停地有推銷電話……一些不法公司利用公民個人信息來獲取非法商業利益,人們忍受着種種不便和騷擾。而互聯網上,一些網友發起“人肉搜索”,容易超過法律邊界,面對鋪天蓋地的聲討、謾罵乃至惡毒的人身攻擊,受害者苦不堪言。

在現代社會,個人信息已成為人權的基本內容。從法律上理解,個人信息是現實生活中“能夠識別特定個人的一切信息”,包括文檔、聲頻音頻文件、指紋、檔案等,涵蓋很廣。隨着人類社會的進步,對人權的保障力度越來越大,人權涵蓋的內容也越來越廣。但是,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保障個人信息的難度也越來越大。隨着手機無線通訊、互聯網的出現,對個人信息的蒐集、加工、存儲、分類能力空前提高,公民個人信息也越來越容易受到侵害。

法制建設要回應社會的呼聲。令人欣喜的是,8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一個刑法修正案草案迴應了這個現實問題。草案規定,非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由刑法來懲罰這類行為,提高了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力度,有助於改變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手段偏軟而導致的保護不力的現狀。刑

法中增加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完善了我國法律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方式。它與我國憲法、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保護個人隱私的相關規定“並肩作戰”,進一步保護公民個人信息。但這還遠遠不夠。隨着國務院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我們期望個人信息保護法早日出台。它們是一對姐妹法,政府信息以公開為一般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個人信息則以不公開為原則,公開為例外。國際上一些通行做法也值得我們借鑑,比如新西蘭等一些國家還專門設立隱私專員,負責個人信息的保護和糾紛調查、調解。

從更廣泛視野看,刑法的此次修改值得期待。它不僅僅是個人信息保護的進步,更體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在各方面的滲透和延伸。我對我國法制的完善充滿信心,我會好好學習我的專業知識,時時關注法制動態。請黨組織相信我,幫助我。

彙報人:

2008年10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