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彙報範文: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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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彙報範文: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建設。鄧小平同志曾説,有了一個好的制度,好人可以充分做好事,壞人無法做壞事;沒有一個好的制度,好人不僅無法做好事,有時還會變壞。反腐倡廉中,制度設計的好壞、制度設計的完備與否直接關係到黨風、政風,關係到國家大業和政治的長治久安,更關係到每一個領導幹部及公務員的政治廉潔與職業操守。上世紀90年代,“源頭反腐”和“制度反腐”被提出,1999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即明確要求“健全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從源頭上、機制上、制度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今年初,中紀委更是提出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制度為重點,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加強整體規劃,抓緊重點突破,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強制度實效。這就充分説明了制度反腐的必要性、緊迫性及重要性。然而,雖然反腐倡廉工作年年抓、時時抓,但腐敗形勢尚未得到根本好轉,腐敗現象難以從根本上杜絕和清除,這從另一個側面説明了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複雜性和艱鉅性。

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構建要着眼於完備性。黨的xx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不僅僅是指單個的制度,也不僅僅是指政府部門的制度,更不是純粹的追究和懲治腐敗的制度,而是由各方面、各行業、各相關部門圍繞着預防和懲治腐敗行為、腐敗現象制定的一系列制度的總和,是體系化的制度羣落。對這個體系,一個通俗的比喻就是,一張“天網”,即為了保證權力公正行使、確保權力姓“公”而由政府、社會共同編織的一張周密的網絡。

從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為核心,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為主幹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到《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及《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等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到《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意見》等紀檢部門專門的程序性法規以及相應的違紀違法行為懲戒制度體系,再到《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等規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法規制度等,四方面的制度規範構成了一個較為完備的制度體系基本框架。

這個反腐倡廉制度框架從無到有、從粗到細,已經初步體系化,但相對於腐敗形勢的發展和升級,有很多方面還很不完備,甚至還留有空白。如面對腐敗犯罪的網絡化、跨國化、高智能化現象和趨勢,我們尚缺乏有效的制度來應對;又如針對腐敗羣發、多發的行業和領域,我們只做到了加強事後懲治,但在預防方面還沒有有力、有效的制度;再如對一些過於普遍的腐敗現象和行為,我們還不能全面地發現、有效地處理,“漏網之魚”的大量存在造成某些人的僥倖心理,也使腐敗成為難治之症。這都需要我們着眼於發展、着眼於完備,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使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更加完備。

反腐倡廉制度內容規定要着眼於科學性。制度能否得到切實執行,關鍵在於其是否具有科學性。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約和監督權力,因此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尊重和體現人類權力規律,尊重公權的法理秩序和倫理追求,尊重人類社會行政管理的客觀規律,體現人類社會發展的科學精神和政治文明。反腐倡廉的制度規定既要體現權力運行的公共性、權威性、高效性等原則和特徵,又要兼顧權力主體的職責和責任的對等,兼顧各個羣體的權利與義務的均衡。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既要體現對不當行使權力的威懾和處罰,又要體現制度本身運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真正科學、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一定會成為政治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公務員和民眾都自覺遵守的一套政治倫理規範,能夠形成一套規範運行的有效制度,並形成體現社會進步和發展方向的制度文明和管理文化。

反腐倡廉制度程序設計要着眼於周密性。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最終落腳於各種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的章程、規章和制度,這些制度歸根結底要落實於各級政府和公務員的具體行政行為和非行政行為上。因此,反腐倡廉制度需要有明確、規範的章程內容,以及嚴格、明確的程序要件和標準、規範的行為要件。

這些制度設計直接關係到具體行為的防範、認定以及所產生的相應後果。反腐倡廉往往與政策、法律發生密切關係,與公務員的政治前途和個人得失聯繫在一起,甚至會直接導致相應的法律後果。這就要求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特別重視程序的設計,要密切構建有利於防範和懲治腐敗事件、行為的反腐敗打擊制度體系,同時也要注意權力救濟之間的平衡,使反腐倡廉真正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保駕護航。

反腐倡廉制度執行要着眼於實效性。制度的最終生命力在於其實際效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的效用充分體現為制度的執行力。xx強調,切實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必須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再完備、制度規定再周密、內容再科學,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執行,那也只是一紙空文。增強制度的執行力,就是要更加重視和強調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

這就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下定決心、衝破阻力、拋開顧慮,堅決執行反腐倡廉制度。在制度執行中,要牢固樹立和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切實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為;要加強教育宣傳工作,加強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對反腐倡廉制度的學習和落實,教育引導領導幹部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要引導全體黨員和公務員把制度轉化為內在的行為準則、自覺行動,真正做到廉政為公、勤政為民。

從着力糾風、側重遏制,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再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我國的反腐倡廉正在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體系化。現在又提出要“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我們相信,隨着制度建設步伐的加快,一套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將會全面建成。這樣一套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必將會對我國廉潔政府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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