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哲學批判與科學理想淺析

又到畢業季了,大家的論文準備的怎麼樣了,下文是馬克思的哲學批判與科學理想,一起來看看吧!

馬克思的哲學批判與科學理想淺析

馬克思有沒有可稱之為“哲學”的學説?他算不算一個哲學家?這一公案直到今天未曾了結。問題的實質在於,在經歷了包括馬克思本人在內的對哲學的探究及根本的批判之後,我們今天究竟在何種意義上繼續使用“哲學”這個詞呢?

馬克思本人要求揚棄哲學的態度,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以及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都表現得非常鮮明。只要注意到“哲學”和“哲學家”在這兩個文本中都屬於貶義詞,即可看清這一點。

這一態度也為恩格斯所贊同。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一文中這樣寫道:“對於已經從自然界和歷史中被驅逐出去的哲學來説,要是還留下什麼的話,那就只留下一個純粹思想的領域:關於思維過程本身的規律的學説,即邏輯和辯證法。”[1](p253) 簡言之,哲學已經死亡,留下的只是它的一副軀殼或構架,即思維科學。

那麼,那個被放逐了的哲學本身是什麼呢?是關於自然界和關於人類社會歷史的思辨知識。《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有這樣一段話:“思辨終止的地方,即在現實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們的實踐活動和實際的發展過程的真正實證的科學開始的地方。……對現實的描述會使獨立的哲學失去生存環境”。[2](p31) 所謂獨立的哲學,即是思辨的知識,而思辨的知識則被視為關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最高知識。思辨知識之所以是最高知識,因為它是使現今一切科學成其為知識體系的前提、基礎和實質。換言之,科學是思辨知識的體現和實現,或者説,前者乃是後者的經驗形態,是後者的完成。

如果再問:“思辨知識”是什麼性質的知識呢?回答是:它不包含經驗成分,它是意識自身的純粹性質的先驗展開;並且,與此同時,這種先驗的展開,也正是客觀世界的自身本質的呈現過程。這就是説,真理是現實的,同時是一個過程。黑格爾於此有最詳盡的説明,在這一點上,其他思想家無人能過之,因此,凡持有此種辯證的理性形而上學之立場者,都可概稱為“黑格爾主義”。

馬克思反對黑格爾主義,稱思辨的知識是“關於意識的空話”:“關於意識的空話將銷聲匿跡,它們一定為真正的知識所代替”。[2](p31) 因此,若就哲學是最高的思辨知識而言,馬克思肯定沒有哲學,因而肯定不是一個哲學家。在馬克思看來,“哲學的知識”是空話,是虛假知識,他要追求的是“真正的知識”。

不過,相當多的人還是承認馬克思為“哲學家”,而不是承認其為“社會科學家”(當然,有些人是把他當社會科學家看的,即把馬克思的主要貢獻看作是提供了一種了不起的社會理論或社會科學方法論)。這樣,我們就不得不想一想:當提及馬克思時,“哲學家”一詞究竟所指為何?或者説,“馬克思主義哲學”究竟所指為何?問題之大,可以想見。認真地提出這個問題,一定會引起普遍的不安。

不安固然不安,問題卻不可長久延宕,應該抓住不放。這個問題可以具體化為如下兩個問題:

一、某種不再是思辨知識的“哲學”,如何也是哲學?以及它具有怎樣的內容?

二、馬克思所謂“真正的知識”究竟所指何物?以及它如何可能?

在討論這兩個問題之前,又須先問一個問題:在馬克思那裏,思辨知識是如何被終止的?也即,它的虛幻性質是如何被發現的?

一、思辨知識的終止

這一問題不難回答,馬克思本人説得非常明瞭:是現實生活終止了思辨。正是現實生活為思辨知識劃了一道界線。這就等於是説,人們只要發現了現實生活,也就發現了思辨知識的虛幻性。這一説法聽上去似乎太簡單了,難道以黑格爾為總代表的西方的思辨哲學家們都未曾發現過“現實生活”?

的確如此。他們所知道的“現實生活”,是由純粹範疇規定所建構的“事實”及其“世界”(或曰“客體世界”)。正如經濟學家們只知道“工人”(經濟範疇)而不知道“勞動者”(感性活動者)一樣,思辨哲學家們只知道事物之“實體”而不知道事物之“在場”。就經濟學與思辨哲學兩者的關係而言,前者是後者的隱祕的學生

工人、貨幣、資本、利潤等等,是經濟學所研究的“客體世界”,或稱“科學事實的世界”。勞動者的異化勞動,人的生命活動的抽象化,以及這種抽象化對人的感性需要和感性意識的統治,等等,是經濟學家們的範疇思維無法進入其中的“生活世界”。

客體世界與生活世界本是同一個世界。前者是後者的影子,邏輯的影子。影子獲得了真相的地位,也就是説,科學事實成了事情本身。“生活”一旦進入範疇規定,就成為科學之對象,成為科學所能面對、把握的“客體”。但在客體中,生活本身被遮蔽了,因為客體是先驗思維或其高級形態即辯證思維的產物。這樣的產物沒有自己的生命,它的“生命”來自純粹思維自身的辯證邏輯,但這是假的生命。

以上思想,都屬於馬克思。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中這樣談論經濟學:“經濟範疇只不過是生產的社會關係的理論表現,即其抽象”;“經濟學家們都把分工、信用、貨幣等資產階級生產關係説成是固定的、不變的、永恆的範疇。……經濟學家們向我們解釋了生產怎樣在上述關係下進行,但是沒有説明這些關係本身是怎樣產生的,也就是説,沒有説明產生這些關係的歷史運動。”[2](p104)

經濟範疇及其相互之間在邏輯上的推演關係,並不是產生生產關係的歷史運動,亦即不是生活世界本身的歷史過程。生活世界的歷史運動是在範疇規定之前的,它就是《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説的“現實生活”,即“人們的實踐活動和實際的發展過程”。

為什麼説在這個“現實生活”面前,思辨的知識不得不終止呢?——因為“現實生活”是人們的感性存在,而根據理性形而上學的原則,一切感性的東西都是偶然的、變易着的雜多,思辨的前提正是要清洗掉事物的感性存在,使事物以其純粹法相(範疇)呈現於思維面前,從而成為思維的對象。但這種對象其實只是思維本身的異在。作為思維本身之異在的“對象”,就絕不是“現實生活”。

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1844年手稿”)中是這樣概述黑格爾的知識觀的:“意識的存在方式和某個東西對意識説來的存在方式,這就是知識。知識是意識的唯一的活動。因此,只要意識知道某個東西,那麼某個東西對意識説來就產生了。知識是意識的唯一的對象性的關係。——意識知道對象的虛無性,這就是説,意識知道對象同它是沒有區別的,對象對它説來是非存在,因為意識知道對象是它的自我外化……作為知識的知識、作為思維的思維,直接地就把自己冒充為有別於自身的他者,冒充為感性、現實、生命”。[3](p123~124)

要注意其中“知識是意識的唯一的對象性的關係”這一表述。馬克思通過這一表述,擊中了思辨知識的要害:意識以“構造對象”作為自身的“存在”。

但意識的真正的對象性的關係,卻在於它與存在本身的關聯,意識只有在這種關聯中才是在它自身的存在之中。這用馬克思的話説就是:“意識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被意識到了的存在”。[2](p30) 這裏講的“存在”,不是指“物質實在”。“物質實在”仍是意識自身的造物,是一個範疇。馬克思明確地説,這個存在是“人們的存在”,是“他們的實際生活過程”。[2](p30)

在這裏,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關於知識本身的存在論性質的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隱藏在意識與存在的關聯之中。如果説意識是反映存在的(唯物主義反映論),那麼,這裏的所謂“存在”其實是在意識之外的,但卻絕對地被給予了意識的“存在者”,但如此一來,“存在”卻隱遁了。遁失了“存在”的“存在者”,又是如何可能被給予意識的呢?只有一種回答,那就是它們之間本來是同構的。如果説意識是構造存在的(思辨唯心論),那麼這裏的“存在”就是意識自身的外化,但“意識自身”的存在問題仍被迴避了。

這一問題不能迴避。意識在其自身內部無論怎樣活動,乃至構造出了表面上在自己之外的對象,總還有一個它自身的存在問題。舊唯物主義的存在論也向來沒有正視過這一問題,而只能把意識最終還原為物質的一種樣態。這就等於説。意識與它所反映的東西實際上是沒有分別的。而這樣的話,“反映”一詞也就成了空話。

“意識自身”的存在問題只有通過一條突破思辨哲學的道路才能解決,這條道路的起點,就是承認意識並不在自身內部,或者徑直可以説,它不是它自身,它是對於“去存在”(to be)的自覺,“人”才去存在。“去存在”,用馬克思的通俗易懂的話講,就是人們的“現實生活”,或“能動的生活過程”。倘若撇開這個涵義上的“現實生活”而談論“人”,這個“人”就是被想像出來的純粹的“意識主體”,它是孤零零的、唯一的存在物,亦即,是思辨知識及其對象世界的構造者。

海德格爾把這層意思説得較為複雜,當然也就更加精確:“我們用此在這個術語來表示[人]這種存在者。……這個存在者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這個存在者為它的存在本身而存在。於是乎,此在的這一存在機制中就包含有:這個此在在對它的存在中對這個存在具有存在關係。……此在總是從它的生存來領會自己本身……生存問題總是隻有通過生存活動本身才能弄清楚。以這種方式進行的對生存活動本身的領悟,我們稱之為生存狀態上的領悟。”[4](p15~17)

由此可見,“現實生活”一語並不像通常所指的那樣泛泛地包括種種社會事實、社會現象,而是有着存在論上的深刻涵義,它乃是人的“去存在”及其自覺。與馬克思和海德格爾的想法形成對比,思辨哲學則把“現實生活”看作是範疇思維(先驗地構造對象的意識活動)的外化的結果,於是,人實際上靠知識而生活。

但知識是派生的,是從人與自己的存在的存在關係中派生的。“去存在”的自覺性,是人類知識的總根源。海德格爾稱其為“生存狀態上的領悟”,馬克思則稱之為“感性意識”。感性意識是處於自覺狀態中的感性存在。

正是通過“感性意識”概念,意識自身的存在問題才得以辨明。也正是這一辨明,才使得對“現實生活”的描述成為可能。而一旦發生對現實生活的描述,思辨知識的全部的虛幻性質便會暴露無遺,獨立的哲學也就失去了生存環境。

二、在“獨立的哲學”之後的哲學

在“獨立的哲學”之後,還有哲學嗎?當然,具有哲學性質的那一類問題總還是在的,比方説,人類總還是要思考諸如歷史的性質和意義問題、自然界與人類的關係問題等等,更一般地,總還要思考存在的意義問題。這用中國人的説法就是,總還要“論道”。所以,哲學總還是在的,但卻不再可能是“獨立的哲學”了,也即不再是某種獨立的最高知識體系。論道固不可以已,卻不可能是ontology,也即,不可能是“關於存在的知識體系”。所以,馬克思未曾提供出這種形態的哲學,也就不難理解了。他的“1844年手稿”確實思考了存在論問題,而且思考得那樣深入,但並未提供一個存在論上的知識體系。

那麼,一種不是作為知識體系的存在論,是否可能?這個問題其實也就是:在經歷了哲學批判之後,哲學是否可能?因為離開存在論的可能性,就無法談論哲學的可能性。

不管怎樣,有一點是足夠明確的,那就是,“獨立的哲學”不再可能。那麼,“不獨立的哲學”呢?所謂哲學的“不獨立”,無非是説哲學不再可能成為一個自成體系的、邏輯上自洽的知識門類。哲學如果不是這樣的知識門類,那它會是什麼呢?

“歷史唯物主義”這一概念本身已經表明:哲學從屬於人的感性存在的歷史。嚴格地説,“唯物主義”這一概念於此並不恰當,馬克思的哲學批判與科學理想它實質上指的是“感性存在主義”,亦即馬克思本人在“1844年手稿”中所稱的“自然主義”。感性存在史及其意義不可能被先驗地確定,而歷史唯物主義則只是這部歷史自身的觀念表達式。一句話,它不是一種獨立的知識體系,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哲學。

在“獨立的哲學”終止的地方,正是對“現實生活”的描述開始的地方。描述始終是有前提的,不可能有任何無前提的、“純粹自然的”描述。對描述者與被描述者的指認,對這兩者之間關係的指認,以及由此而生髮的描述方法等等,便構成了描述的前提。

對這一系列前提的論述,就是歷史唯物主義。

歷史唯物主義來自歷史存在論。所謂“歷史存在論”,是指歷史之進入存在論。在馬克思之前還未有人真正通達這一境域。黑格爾的歷史存在論是陳放在範疇的辯證體系中的歷史理性,時間性被揭示為理性本身的辯證法。在這種揭示中,時間性,從而事物本身的歷史性,就失去了感性的、作為“屬人的自然界”的本質,成為某種抽象的、孤立的邏輯程式。向來所謂“邏輯的東西和歷史的東西的統一”就是這樣被規定的。

上文是馬克思的哲學批判與科學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