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格爾詮釋學與哲學諮商方法範文

自古迄今,哲學一直在針對有興趣處理的對象給出最根本的理解。當代法國詮釋學家呂格爾(paul ricoeur)提出了針對時間説出人生敍事故事的理論。 詳細內容請看下文呂格爾詮釋學與哲學諮商方法

呂格爾詮釋學與哲學諮商方法範文

哲學的興趣與呂格爾的理論都具有意義建構的旨趣。呂格爾曾在北美地區的大學教授哲學與比較文學,這種經歷使他有機會將其多年深度研究的當代法國巴黎學派(cole de paris)有關語言學、符號學、語義學得以精深整理,並在整合希臘哲人亞理斯多德與奧斯定的兩大主軸思想的基礎上,建構出他自己的時間與敍事理論及其詮釋學的模型。

呂格爾曾説,他有一個未完成的“被敍事的時間”計劃[1]。依據他在《時間與敍事》第一冊中所説,時間的經驗在古代哲人奧斯定的懺悔錄中,是一個可以被問但沒有答案的概念。我們説不出何謂時間。呂格爾認為,如果我們以現在的敍事(一種現在的與現場的,針對於過去的進行敍説,以規畫出有關未來的敍事),可以處理出時間在我們的記憶中的過去,這個過去是一個我們現場的與現在的敍事呈現出來的版本。因此,基於這個對於過去事件的敍事(narrative),一種以情節的交織為主要活動的敍説,不僅是描寫細節般的敍述(description),而是過去的、現場的與現在的敍事之記錄,因此,它亦可被改善而重敍説出來。我們的未來的行動亦可據而改變。由於呂格爾之哲學的詮釋學,有很多的時期,故本文將以在20世紀70至80年代呂格爾的著作為依據,採取雙面向的方法,探討呂格爾的詮釋學之哲學諮商的意義。首先針對其敍事與時間的動態加以整理,進而探討它們作為哲學諮商方法的可能性與優點。其次,我們亦將導引這個方法到華文社羣的哲學諮商之中,探討這個方法可否針對華文和華語的人生世界進行哲學諮商,揭示此方法應用於華文社羣諮商活動之哲學基礎理路。

呂格爾在《時間與敍事》第一冊之第一、二章中,以時間的探問回返古代的懺悔説之後,即以亞理斯多德之詩學為起始,探討有關詩學是何種模型。我們可以悲劇戲劇論探討之。當吾人具有情節、言語、思想、性格、場景、唱段亞理斯多德:《詩學》,陳中梅譯註,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2017年版,第63-73頁。此處依陳中梅的翻譯為據。等六種建構要素之後,觀眾被設定將在某個部份開始有所轉折並發現新的看法。針對台上的英雄的生命歷程,亦將有所領悟。當吾人應用這種詩學在一個敍事上時,我們可以得出有關被敍事的對象可供產生新的發現之處。我們稱之為詩學的敍事。在此,敍事的定義亦應被釐清,它是一種故事的形式,但必須符合相關性,是一個相關於敍事者(narrator) 的説出故事,目的上則以呈現相關性為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