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寫作要求

一、論文開題的基本要求

法律碩士論文開題報告寫作要求

1、開題者應先修完規定的最低學分後,在文法學院網站上下載《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及論文工作計劃書》,經導師同意按要求撰寫開題報告,開題報告至少提前一週提交開題審議小組成員。

2、各個學科點應嚴格在規定的時間內安排開題,保證研究生學業進度

3、開題報告審議小組成員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其中具有指導研究生資格的導師人數不應少於3人,開題祕書應進行記錄。

4、開題者着裝應端莊大方,陳述時間為15分鐘,由審議小組進行評價,做出開題是否通過的書面意見,經審議小組負責人簽字後,於一周內將《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及論文工作計劃書》報學院教學辦備案;通過開題者即可進入論文撰寫階段。

二、開題報告的具體內容

1、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2、文獻綜述:應把握該選題的國內外研究動態,應有述有評,歸納以往研究存在的不足,並提出作者的基本觀點。

3、論文框架結構:論文框架要求列至三級標題。

4、研究方法與創新點:研究方法應説明論文研究採用的主要方法或主要技術路線;論文的創新點是指有獨到見解的觀點。

5、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準確反映國內外最新研究成果,且按中文在前、外文在後;書籍在前、文章在後的規範格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