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不放假違法嗎?

國慶節是由一個國家制定的用來紀念國家本身的法定假日。,今天小編要跟大家探討的信息是:國慶節不放假違法嗎?

國慶節不放假違法嗎?

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關於20xx年“中秋節”“國慶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xx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現將石市20xx年“中秋節”、“國慶節”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27日放假。

二、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三、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休息時間。

四、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衞、安全生產等工作

那麼國慶節不放假違法嗎?小編明確的告訴大家:國慶加7天班不放假違法!

“當然,對於加班狂人來説,這也絕對不是一個壞消息。”近日,網友“lekesen”在一家東莞本地網絡論壇發帖稱,從9月26日到10月7日,短短12天裏有9天是假期。“如果願意將這幾天全部用來加班的話,親們可以在短短9天內掙足一個月的工資。”該網友説。

據瞭解,根據規定,9月27日中秋節和10月1日~3日均為法定假日,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9月 26日和10月4日~7日則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因此,如果選擇9天全部加班,就可以拿到22天的工資收入,相當於 9天時間裏賺到一個月的錢。

江蘇省人社廳的勞動專家對此表示:超時加班違法,可操作性並不強。

該專家表示,按照現行勞動法規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他説,如果勞動者選擇在這個中秋、十一的9天假期全部加班,是明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每個月36小時的上限規定,“而且無論員工是否同意是否自願,超過法定加班時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專家表示: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於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0月1日零時至7日24時,7座以下小汽車免費走高速公路。預計9月30日14時起,京藏、京開、京港澳、京承等多條高速公路將開始擁堵。此外,由於中秋節假期不在四個法定重大節假日(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之列,9月26日和27日,高速公路等收費公路將不實施免費通行政策

延伸閲讀:

國慶高速公路通行方式採取免費車與收費車分道行駛

國慶節期間,按照交通運輸部統一要求,首發集團所轄高速公路通行方式採取免費車與收費車分道行駛,對符合免費條件的車輛採取“不髮卡抬杆放行”的方式;收費車輛入口髮卡、出口交卡交費。免費時間為10月1日零時至10月7日24時。

本週末,也就是9月26日和27日是中秋節假期,但由於中秋節不在國務院批轉《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的四個法定重大節假日之列,因此,9月26日和27日高速公路等收費公路將不實施免費通行政策。據瞭解,高速公路是在 20xx年國慶節開始實行節假日免費的,當年中秋節和國慶節連休,所以高速公路免費時間就是9月30日零時至10月7日24時共計8天,比今年多免費一天。

“十一”期間小型客車不領卡、不停車,快速通行於免費車道。ETC車道正常使用,對於符合免費條件的小型客車不扣費,快速通行;其他車輛將與平時一樣正常通行。各收費站在車流高峯時段保證開道率達到100%,並適時啟動複式收費、複式髮卡措施,如遇站區擁堵,加強車輛疏導和引導,盡最大努力保障車輛快速通過。首發集團提醒市民,免費時間以出口為主,臨近10月1日0時和10月7日24時,請不要在入口集結或等待。

“十一”歷來是節假日旅遊出行最為集中的假期,出行方式較為多樣,受郊區短途遊的逐年火爆和免費政策的影響,從去年“十一”通行情況看,預計高速公路交通量將大幅提升,京藏、京港澳、京開、京承高速是流量壓力最大的四條線路,預計出京方向9月30日14時起、進京方向10月6日14時起將開始擁堵,請市民儘量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