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是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而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這一規定中未使用協議離婚一詞,便卻規定了協議離婚的條件和程序。 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具備如下特點:1、程序簡易、便捷。2、離婚協議易於當事人自覺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訟累,緩解了婚姻當事人的仇視和敵對。

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是

協議離婚是離婚方式之一,現實中不少人都會選擇用協議離婚的方式來結束婚姻。此時,就必須要先知道協議離婚手續是如何辦理的,因為只有辦理好了協議離婚的手續,才能夠順利的解除婚姻關係。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協議離婚的手續是怎樣的。

協議離婚的手續: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説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説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打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親自書寫,不能打印,如閔行區和普陀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繫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a 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b 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c 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摁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摁指紋;

d 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形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註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e 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登記員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根據小編的介紹相信此時大家都已經知道協議離婚手續是怎樣的吧,其實協議離婚只是離婚的方式之一,要是無法就夫妻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的話,那麼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來結束婚姻關係。而訴訟離婚的手續又跟協議離婚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