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公信力遭質疑,需防招生“過度自由”

在當下的中國,大學聯考作為一種相對公平的人才選拔模式擁有無可撼動的地位,但關於大學聯考“一考定終身”的弊端也一直為人們所詬病。在一系列的大學聯考改革探索中,自XX年開始的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為目的的自主招生政策最具開拓性與實踐性。自主招生實行8年來,人們的爭議不斷,帶給廣大學子的觀念衝擊不斷,引發的爭論與思考也一直不斷。

自主招生公信力遭質疑,需防招生“過度自由”

核心提示

XX年,我國啟動了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的自主招生改革,開始了探索多樣化人才選拔和培養模式的“破冰之路”。

XX年,經教育部批准,復旦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兩所高校在上海率先進行了“面試説了算,大學聯考作參考”的自主招生新探索——自主選拔錄取改革,並實現了自主招生比例從5%到10%的突破。

XX年,北大實行中學校長推薦制,清華宣佈與南京大學等五校實行聯合自主招生。

儘管在自主招生走過的8年和自主選拔錄取走過的5年中,爭議不絕於耳,但不可否認,通過自主招生的探索,“一考定終身”的現狀正在改變。

8年政策之演變

自主招生是大勢所趨

“在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22所高等學校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據介紹,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人數控制在試點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由試點學校及有關省級招辦單獨公佈,並報教育部備案。”在這則新聞刊發之後,深度影響中國人才選拔制度的自主招生在爭議中拉開了序幕。

是年,22所高等學校在公眾的質疑與期盼中開始了破冰之路。而在接下來的8年中,教育部要求的“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創新人才選拔和專業培養需要,積極探索以統一考試錄取為主、與多元化考試評價和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社會有效監督的選拔優秀創新人才的新機制”一步步得以實現。

XX年,自主招生由過去的指定地區、指定學校推薦改為“個人推薦與中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不僅重點中學的學生可以報名,普通中學的學生也可以自薦。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不再納入自主選拔的錄取範圍。

XX年,經教育部批准,復旦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兩所高校在上海率先進行了“面試説了算,大學聯考作參考”的自主招生新探索——自主選拔錄取改革,並實現了自主招生比例從5%到10%的突破。

從XX年起,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第一次將自主選拔錄取的改革推向上海之外的地區;北京大學推行了自主招生的“校長實名推薦制”改革。值得關注的是,XX年底,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清華大學5所著名高校首次聯合啟動了被稱為“五校聯考”的XX年自主選拔錄取的新探索。與此類似的,是北京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和香港大學早前公佈的自主招生辦法,就是“三校聯考”:考生可在北京大學和北航兩校任一學校提交申請資料,通過初選後,進入筆試。考生只要參加一次考試,就可以申報三所學校的面試資格。

XX年,一些高校不再排斥往屆優秀生源。北京大學的降分優惠,最高達到了30分。高校開始通過鼓勵高一、高二學生報考,提早1~2年爭搶高中優秀生源。

據統計,XX年通過自主招生途徑入讀北大、清華的學生已經佔兩所學校當年全國招生人數的1/3以上。XX年,擁有5%招生自主權的高校將從76所增加到80所,對比XX年的22所,增加了近3倍,而通過自主招生考試跨入大學門檻的考生8年間翻了6番。

一系列的政策和數據向人們展示了一個信號:自主招生正日益成為高校招生改革的大勢所趨。

自主招生帶來了什麼

理念轉變是關鍵

毋庸置疑,越來越創新的招考方式,使越來越多有着特殊才能的學生不再擔心去擠“唯分數論”的大學聯考獨木橋。那麼,自主招生帶來了什麼?自主招生是否能夠力挽狂瀾,推行我們所一直倡導的素質教育?

更多的學生開始關注各所大學的自主招生政策,加入自主招生的應考大軍。面對涵蓋面廣、靈活度強的試題,面對教授學者的層層面試,學校開始關注創新人才的培養,學生開始注重自身素質的全面提升;而另一方面,針對自主招生面試環節輔導的校外培訓機構也應運而生。

一份由上海市教科院聯合南京、杭州、寧波、蘇州教育科學研究機構開展的“高等學校自主招生對蘇浙滬高中教育的影響調研”顯示,有57.8%的學生認為高校自主招生使學生的學習壓力和課業負擔加重了;46.7%的教師表示,“自主招生使自己的教學負擔和工作壓力加大”。而產生這些問題的一個主因是,部分高中調快了教學進度,增加了教學內容,並且開設有針對性的“應試”輔導。

“自主招生的確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是社會也需要糾正對自主招生認識的兩個誤區。”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陶正蘇認為,其一,高校自主招生的本意就在於突破“應試”模式,真實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學科特長,所以並不希望學生和中學做“應試”的準備;其二,選擇偏才、怪才也並不是自主招生的主要目的。

陶正蘇認為,自主招生的目的在於探索多樣化創新人才的選拔培養之路,“通過選拔方式之變真正帶動人才培養模式之變,這才是自主招生改革的價值所在,而這需要各方理念的轉變”。“當越來越多的學生關注這一改革時,當越來越多的學生開始需要學校去鑑定和推薦時,它必將推動中學對教育教學和學生評價方式的改革。”陶正蘇説。

高校招生權擴大後的隱憂

防招生“過度自由”

重點大學自主招生政策推出的主旨是打破“一考定終身”,推動高校錄取制度改革。但一些學生、家長和老師則抱怨:名校自主招生政策一年一變,我們感覺跟不上;自主招生名額日益增多,學生如果拿不到“優惠券”,要通過大學聯考進名校越來越難,所以逼着我們成為“招生政策研究專家”;大學來中學“掐尖”時間提前,高中三年不得不演變成兩年的“壓縮版”……

一名高校招生工作人員表示,名牌高校自主招生方案花樣頻出,但最終目的都是為了“拔尖”,把最好的高中生招進來。有名校為了動員目標尖子生報考,除自行打電話動員外,還請中學幫忙,承諾一名指定尖子生報考便額外增加該重點中學報考自主招生的名額一個。

大學青睞優質生源本無可厚非。自主招生給了高校更大自主權,但怎樣用好自主權,需要高校和教育部門好好研究。如果招生政策和措施年年變化,考試的種類名目繁多,那隻會讓考生無所適從,增加負擔。如果自主招生只是為了讓名校提前“搶生源”,讓原本就可以通過大學聯考進入名校的學生多經歷一番“折騰”,那麼自主招生的價值就不能充分體現。當自主招生從數年前的“小試牛刀”,發展到現在的“全面開花”,尤需防止“過度自由”。教育主管部門在“放權”的同時,也需廣泛聽取來自學生、中學老師和家長的意見,起到調控和引導的作用。

高校生源爭奪戰越來越激烈,這是大勢所趨。只是,把全國優秀考生“攬入懷中”之後,高校是否想過:怎樣構建人才培養模式,把這些好苗子培養成國家所需的傑出人才、拔尖創新人才?

自主招生公信力遭質疑

需要法律規範

隨着自主招生的推行,對高校公信力的質疑也不斷出現。當前,影響自主招生公信力的因素主要表現為:操作透明度不夠;筆試試題的選擇特別是面試的評判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和主觀性;通過自主招生考試的學生其本人和家庭的信息披露非常有限。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2117名公眾的調查顯示:66.7% 的人認為自主招生過程中權錢交易不可避免,56.8%的人認為過程不夠透明。

那麼,是不是隻要加強社會監督,就能保證高校招生自主權的健康發展?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副教授高家偉認為,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良好運行,除了監督保障外,還離不開科學的指導、健全的程序、及時的救濟等配套設計。

縱觀高校自主招生改革這幾年歷程,與教育部設定規劃、原則相比,高校自行探索的成分似乎更多一些。根據教育部最初要求,自主招生人數不能超過試點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5%的上限只在高校第一年試點時不得突破,一些名牌高校的自主招生比例其實已經達到了10%。以致XX年教育部明確取消自主招生5%的名額上限時,這個意在讓高校招生自主權進一步擴大的政策在高校中並沒有引起多大反響。目前,高校自主招生仍然要看大學聯考分數,因此不少高校希望獲得更大的自主權,即借鑑“復旦大學模式”,在自主招生過程中直接簽訂預錄取通知書,學生仍然參加大學聯考,大學聯考成績僅為參考。

高校自主招生到底應該掌握在多大範圍內?自主招生能否突破大學聯考分數的限制?自主招生應不應該有一個統一程序?如若發生舞弊現象誰應承擔責任、應承擔什麼責任?目前並未見到相關規章制度予以明確。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曾表示,由於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實踐的範圍和時間均有限,各種規章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此,高家偉認為,高校自主招生是高校面向社會公開招收符合特定條件的生源的法律行為,它不僅在宏觀的層面上涉及國家高校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問題,而且在微觀上涉及特定考生的受高等教育權平等法律保護的問題。高校自主招生的內部管理機構、具體手續辦理等事項屬於高校內部管理事項,可以由高校自主規定,國家不予干涉;但是,高校與公民之間的以高等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和受高等教育權的平等法律保護的外部法律事項,因涉及到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權利,應當儘快納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調整的範疇。國家應當儘快出台高校自主招生的法規或者規章,明確規定高校自主招生的範圍、標準、程序、救濟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