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的入黨政審證明材料一同志,年月日出生,現年週歲,團員,員工,籍貫:該同志在我單位思想上要求進步,工作積極、團結同志,文革期間無打、砸、搶行為及其他問題,六四風波期間屬一般羣眾,無過激言行,本人及家屬崇尚科學,反對迷信,未參加法論功等邪教組織及活動。證明人:黨支部(蓋章)年月日同志入黨政審證明材料二中共學院委員會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