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評選優秀員工方案(通用3篇)

公司評選優秀員工方案 篇1

一、評選類別及評選條件

公司評選優秀員工方案(通用3篇)

(一)優秀專賣崗位員工

1、評選範圍:

全系統專賣崗位業務操作類員工

2、評選基本條件:

(1)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單位(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工作安排,工作執行力強,高質量完成上級佈置的各項任務,在市場淨化、打假破網、內部管理監督等方面成績突出;

(3)堅持依法行政、禮貌執法,完成考核指標好,出色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無客户有效投訴;

(4)刻苦鑽研業務,勇於開拓創新,技能水平較高;

(5)愛崗敬業,奮發進取,樂於奉獻,工作職責心強,熱愛羣眾,團結協作好,羣眾公認度高;

(6)在其他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作出突出貢獻,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名次靠前;

(7)切實加強作風效能和廉潔從業建設,無違反《員工手冊(明示承諾書)》的行為。

(二)優秀營銷崗位員工

1、評選範圍:全系統營銷崗位業務操作類員工

2、評選基本條件:

(1)嚴格遵守單位、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崗位工作紀律;

(2)工作執行力強,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高質量完成上級佈置的各項任務,無客户有效投訴;

(3)對零售户的溝通及政策宣傳到位,反饋市場信息及時準確,客户滿意度達90%以上;

(4)在年度績效考核中成績優秀且位居前列;

(5)鑽研業務,技能突出,取得較高等級職業技能鑑定資格或在年度捲煙商品營銷員職業技能鑑定考試中成績優秀;

(6)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工作職責心強,熱愛羣眾,團結協作好,羣眾公認度高;

(7)在其他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作出突出貢獻,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名次靠前;

(8)切實加強作風效能和廉潔從業建設,無違反《員工手冊(明示承諾書)》的行為。

(三)優秀配送崗位員工

1、評選範圍:全系統物流配送崗位業務操作類員工

2、評選基本條件

(1)嚴格遵守單位、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崗位工作紀律;

(2)執行力強,認真履行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高質量完成上級佈置的各項任務,無客户有效投訴;

(3)主動熱情做好服務,用心向客户宣傳行業及公司的有關政策,宣傳用品以及工業企業宣傳促銷品及時發放到位;

(4)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工作職責心強,熱愛羣眾,團結協作好,羣眾公認度高;

(5)在其他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作出突出貢獻,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名次靠前;

(6)切實加強作風效能和廉潔從業建設,無違反《員工手冊(明示承諾書)》的行為。

(四)優秀綜合崗位員工

1、評選範圍:全系統綜合事務類綜合事務崗員工及機關其他綜合崗位的業務操作類員工(不含駕駛崗位)

2、評選基本條件

(1)嚴格遵守單位、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崗位工作紀律;

(2)執行力強,工作用心主動、勤奮踏實,工作業績突出;

(3)服從管理好,服務他人好,羣眾公認度高;

(4)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工作職責心強,熱愛羣眾,團結協作好;

(5)在其他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作出突出貢獻,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名次靠前;

(6)切實加強作風效能和廉潔從業建設,無違反《員工手冊(明示承諾書)》的行為。

(五)優秀駕駛崗位員工

1、評選範圍:全系統駕駛崗位員工(不含專賣、物流配送崗位駕駛員)

2、評選基本條件

(1)嚴格遵守單位、部門各項規章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本崗位工作紀律和規範;

(2)執行力強,工作用心主動、勤奮踏實,業務技能高,完成任務好;

(3)服從管理好,服務態度好,羣眾公認度高;

(4)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工作職責心強,熱愛羣眾,團結協作好;

(5)在其他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作出突出貢獻,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名次靠前;

(6)貼合《市局(公司)優秀駕駛員評定標準》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7)切實加強作風效能和廉潔從業建設,無違反《員工手冊(明示承諾書)》的行為。

(六)優秀幹部

1、評選範圍:市、縣兩級中層幹部

2、評選基本條件

(1)政治堅定。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忠實地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上與黨中央持續高度一致。努力踐行“兩個至上”行業共同價值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管理規定和省、市局的各項指示決定。

(2)工作勤奮。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職責感,工作用心主動,在羣眾中具有較高威望。勤于思考,既有市場經濟觀念、開拓創新意識,又有很強的組織原則,牢固樹立“兩個至上”的行業共同價值觀,強化執行力建設,全面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作風紮實。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及業務技能知識並學以致用。實事求是,講求實效。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揚民主,能結合實際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4)清正廉潔。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率先垂範,以身作則,無違反《員工手冊(明示承諾書)》狀況;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不斷加強自身作風建設,敢於同各種錯誤思想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本人及所轄部門無違紀違規現象。

(5)開拓創新。愛崗敬業,鋭意進取,用心創新工作思路,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在完成工作目標和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採取的措施、發揮的具體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績效,得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廣泛認可。

(6)業績突出。能夠正確理解和把握工作要點,能科學合理地分析、研究、解決矛盾和問題,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潛力和管理潛力,帶領員工高標準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處室業績優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名次靠前,羣眾公認,領導認可。

二、獎勵加分(有1分算1分)

為確保評先爭優的公開公平公正,確實把創先爭優和評比先進落實到平時的工作中,體現到年度工作的全過程,評比工作將結合各單位(部門)及個人在年度內獲得各項獎勵和參與全系統各項活動的狀況,對獲得的獎勵(以當年度證書時光為準)和活動參與狀況酌情加分,個人獎勵加分有1分算1分不封項。加分具體標準如下:

(一)個人在當年度工作中,因成績突出,獲國家局、省局、市局評比表彰的,分別加3、2、1分;

(二)個人撰寫的紀檢、政研會、學會學術論文獲得國家局、省局、市局評比獎勵的,相應加3、2、1分。在國家級雜誌或網站發表300字以上信息加1分、500字以上信息加2分、1000字以上信息加3分;

(三)因個人工作成績突出,在全行業範圍內作經驗介紹的,加3分;在省局級範圍內作經驗介紹的加2分;在市局級範圍內作經驗介紹的加1分(同一項目以高分計,不重複計分);

(四)在國家局組織的業務技能比武(競賽)中被省局選拔為參賽選手的,每個選手加2分,獲獎的視情加分(與選手加分不重複計算,下同)。在省局組織的業務技能比武(競賽)中,獲得個人第一名的加4分,第二名的加3分,第三名的加2分(選手加分不重複計算);

(五)個人獲地方政府(部門)縣處級、地市級、省部級和全國性表彰的,有一項分別加0、5分、1分、2分、3分(全國性協會的加1分),最多不超過3分。廉政建設、禮貌建立、專賣行政執法受地方政府表彰或授為示範點的不受加分限制,並視情加分;

(六)獲得職業技能等級一、二、三級的,分別加3、2、1分。

(七)參加義務獻血的有一次加0、5分。

(八)獲得其他獎項的,有爭議的,由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裁定。

三、績效評價得分(滿分60分)

年度個人績效得分,以年度個人績效月考核平均得分的60%計入個人總得分。

年度個人績效得分(保留1位小數,其他的四捨五入)=每月考核得分總和÷考核月份數×60%

四、羣眾推薦得分(滿分20分)

以單位或部門組織民主測評,參加測評人數不少於應參加總人數的80%。民主推薦滿分20分,同意推薦的得1分,不一樣意推薦的得0分,棄權的按0分計分(羣眾推薦得分,只限在本單位(部門)同類型員工評比中有參評價值。)

羣眾推薦得分(保留1位小數,其他的四捨五入)=20×羣眾推薦得票數(每票1分)÷參加推薦羣眾數

五、否決條款

評選年度內有有下列狀況之一的員工不能參加評選:

1、工作未滿一年的;

2、違反《員工手冊》的;

3、所屬員工有違紀行為,負直接領導職責的部門負責人不得參評。

六、評選辦法及步驟

(一)計算得分:以縣(區)局(分公司)和市局(公司)機關處室(部門)為單位,組織民主推薦。在此基礎上按照“獎勵加分、績效評價得分、羣眾推薦得分”,採取個人和組織相結合的方法計算核對個人總得分,並在所屬員工範圍內公示,公示日期應不少於3天。

(二)單位(部門)推薦:按照各類別崗位優秀員工的推薦數不超過本單位(部門)相應類別員工總數的10%的要求,採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羣眾研究的方式,構成綜合推薦意見,填寫並上報《無錫市局(公司)20xx年度優秀員工推薦彙總表》。

(三)撰寫事蹟材料:根據單位(部門)推薦名單,對照評選類別、評選條件和得分狀況,採取個人和單位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撰寫先進事蹟材料,事蹟材料不少於800字,資料要實事求是,層次清楚,有具體事例,對個人得分要有詳細説明。填寫《無錫市局(公司)20xx年度優秀員工推薦表》(一式兩份)。

(四)組織考察:由市局(公司)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被推薦對象,採取聽取彙報、查閲資料、座談會或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審核和綜合考察,並徵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構成綜合考察意見,報市局(公司)黨組羣眾研究。

(五)黨組研究:市局(公司)黨組根據綜合考察狀況,羣眾研究構成初步決議。

(六)評選公示:根據市局(公司)黨組的初步決議進行公示,公示時光一般不少於3天。

(七)表彰獎勵:公示結束無不良反映的,由市局(公司)黨組正式發文表彰獎勵。

七、組織領導

優秀員工的評選工作是全系統年度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市(區)局(分公司)、市局機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紮實做好推薦、評選工作。市局(公司)成立優秀員工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優秀員工評選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人力資源管理處,負責評比工作的具體事務。

八、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優秀員工的評選工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切實加強工作領導。要做好宣傳發動,調動廣大員工的用心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人人蔘與個個爭先,進一步營造“比先進、學先進、趕先進”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

(二)確保評選公平公正。各單位(部門)要按照評選方案,依據所屬類別和評選條件,堅持羣眾公認,發揚民主,嚴格把關,在廣泛民主的基礎上進行集中,做到程序公開、過程透明、結果公正,注重實績用事實説話,保證評比質量。

(三)建立評優長效機制。堅持把創先爭優和優秀員工評比活動體此刻日常工作中,做到常態化管理、痕跡化操作,透過建立優秀員工評比檔案,記錄所屬員工日常工作的閃光點,登記獎勵得分,作為年終或階段性評比的重要依據,不簡單以年終投票定先進,避免評比過程中論資排輩、輪流坐莊現象。

(四)大力宣揚先進典型。各單位(部門)要透過內部網絡、黑板報、宣傳欄,處務會、行政會、先進事蹟報告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對優秀員工進行大力宣傳,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榜樣激勵作用。

(五)按時報送有關材料。各單位(部門)要按時將優秀員工推薦表及推薦彙總表(見附件)報送至市局(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處,同時上報電子版,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下(報送時光以市局(公司)通知為準)。

公司評選優秀員工方案 篇2

為了提高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員工工作的效率,除了對員工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給予獎勵外,每月評選一到兩名月度優秀員工,每年評選一名年度優秀員工,加強員工的積極性和競爭意識。

一、月度優秀員工評比標準:

1、當月出勤率為全勤。(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時間總和不超過8小時。)

2、當月考核得票次數最多。(考評明細見附表)

3、對本職工作積極主動,認真熱心,成績顯著受到部門領導的一致好評。

4、對公司忠誠,對同事團結,對領導尊重,對客人禮貌。

5、工作區域乾淨整潔。

6、當月無懲處記錄。

二、年度優秀員工評比標準:

1、至少兩次以上月度最佳員工。

2、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公司有忠誠度及奉獻精神。

3、全年無警告以上懲處。

4、對本職工作積極主動,認真熱心,成績顯著得到各部門所有幹部的一致認可。

三、獎勵標準

1、每月被評為月度優秀員工嘉獎100元。

2、年度優秀員工將進行現金獎勵500元。

3、優秀員工名單將予以公佈。

四、評選流程月度優秀員工:

每月30號各部門所有員工投票選舉,選舉出票數最高的前5名員工,部門主管(生產經理)對這5名員工進行最終評選,並交總經理審核。次月5號將最終評選的結果張貼通報表揚。

年度優秀員工:由各部門負責人於每年年底12月20號將年度優秀員工名單提報至總經理處審批,經理對該員進行綜合觀察,如符合公司年度優秀員工標準的,由總經理對該員進行實物獎勵或現金獎勵。並於公告欄上公佈。

公司評選優秀員工方案 篇3

一、評選目的

20xx年度在全體路港人的共同努力下,大家同心同德、團結合作,取得了較大的成就。為倡導積極向上、團結和諧的企業文化,鼓勵全體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使整個公司形成朝氣蓬勃的良好的工作氛圍。公司黨支部聯合公司工會開展“20xx年年度優秀員工”的評選活動,表彰、激勵先進,目的是通過本次評比活動進一步激發全體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動力,形成比、學、趕、幫的良好風氣,促進福建路港集團的進一步發展。

二、成立評優小組

公司成立評優小組。公司總工程師林萬福任組長,行政人力總監曹鳳霞副組長,副總裁劉慶春、副總裁陳金龍、總裁助理餘偉敏、人力資本部部長周春娜為評優小組成員。

三、參評對象及評選標準:

凡經公司批准入職,至20xx年**月31日,工作時間(即入司時間,非轉正時間)滿一年及以上的全體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均有資格參加評選。評選標準參照以下為:

1、忠誠度高,認同集團公司企業文化;

2、責任心強,熱愛福建路港大家庭,工作過程中未出現過較大責任事故。

3、職業道德:能夠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和行為準則;

4、專業技能:具有熟練的專業技能,較好的專業知識,能夠學以致用,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

5、工作態度:能夠服從領導安排,聽從調配;工作中勤勤懇懇,精益求精,不計較個人得失,紮實本職工作、鋭意進取、為企業和員工樹立良好形象並起帶頭作用;

6、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和培訓,學習積極性高,主動性強。

四、評選流程:

本次優秀員工評選,總名額為3名,根據所在項目部技術人員總人數分配,具體名額如下:台商投資區東西主幹道項目部1名、台商投資區東經二路項目部1名、其餘項目部1名,評選流程如下:

1、台商投資區兩個BT項目部各推選一名優秀員工。由項目副總工以上領導擔任本項目部的評委(項目部領導一般不作優秀員工的候選人),組織民主評議、推薦人選,也可票決推薦。

2、除台商區項目部以外的其他項目優秀員工分配名額1名,由員工自薦或他人推薦(見附件表格1《自薦表》、附件表格2《推薦表》);台商區項目部的技術人員可參與第3個優秀名額的推選(但不得再作為第3個名額的候選人)。若推薦的名單若出現票數相當的,則由公司評優小組投票確定;

3、項目部或個人填寫推薦人的個人先進事蹟,將表格於1月15日17:00前發到人力部周春娜;人力部於1月16日上午:00前發送到總裁室餘偉敏處。

4、獲得“優秀員工”稱號的人員名單將發佈到集團公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月16日—1月18日三天。如無異議,則確認該結果有效

5、公佈結果:1月16日

6、正月初九下午會議期間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