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排查治理方案(通用3篇)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方案 篇1

為深刻汲取酒店“3.7”坍塌事故教訓,按照省、市、縣黨委政府關於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和《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__〕22號)和《中共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寧委辦電〔20__〕19號)及《中共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舉一反三,全力做好全鎮房屋安全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方案(通用3篇)

一、總體要求

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黨委政府有關決策部署,聚焦影響安全的房屋結構隱患,深入排查整治,層層壓實責任,堅持邊動員、邊排查、邊整治、邊驗收,不分階段、不分環節,先急後緩、綜合治理,限度減少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範圍和重點

在20xx年排查的基礎上,全面重新摸排我鎮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蓋,不漏一村一户一房。堅持全面摸底與重點排查相結合,重點排查風險隱患比較集中的9大類房屋:

(一)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已開復工企業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的房屋(含廠房)。

(三)擅自改擴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羣租,以及裝修過程中改柱改樑改承重牆的房屋)。

(四)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五)用於出租特別是羣租牟利的城鄉結合部自建房。

(六)擅自改變功能作為居住使用的廠房。

(七)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包括各類市場、商場、車站、醫院、賓館、酒店、大中國小校、幼兒園、養老院等。

(八)各類用途的鋼結構建築。

(九)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户、殘疾人和位於地質災害點的房屋。

三、行動步驟

(一)動員部署(4月7日前)

各村(居)按照我鎮《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結合實際,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要邊動員、邊佈置、邊排查、邊整治,層層壓緊壓實責任,把工作要求動員到户,村(居)要發動網格員,確保動員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4月7日前,各村(居)、工業園區管委會要將動員部署情況及人員安排情況,報送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掛 靠村建所)。

(二)摸底排查(4月30日前)

依託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由村(居)負責組織業主自查,負責全面逐棟排查,各工作站及包村幹部抽查複核指導監督。上述9個重點類型的房屋,要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問題、逐一編碼造冊。所有自查、排查、複核都要包村幹部帶隊、專業技術人員到場,專業技術人員要有在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機構工作的經歷,原則上具備結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通過現場踏勘、查閲核對圖紙,走訪詢問周邊羣眾,重點掌握設計施工情況及結構安全隱患情況,當場簽字拍照,全部錄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不落一棟、不落一户,做到應查盡查。對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的房屋,排查技術人員要測繪技術草圖,第一時間提交有資質設計單位進行驗算評估。

(三)分類處置(5月31日前)

各村(居)、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根據我鎮《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落實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整改整治工作,及時採取封房撤離人員、修繕加固、拆除、停用停業等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徹底整治消除隱患。排查發現的房屋結構安全隱患,要形成問題清單,依法依規、分門別類、分批分期,逐一確定處置意見,實施清單銷號管理。

1.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第一時間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隱患,在隱患沒有排除之前堅決防止人員迴流、防止重新生產經營。各村要責成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並封房,設立警戒線,責令限期進行拆除。可結合開展舊村復墾項目的,將危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納入一併組織實施。

2.對存在一般性安全隱患的房屋,該加固的,要立即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對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的房屋,擅自加層或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以及用於生產經營、出租的房屋,特別是鋼結構房屋,現場排查無法判斷結構隱患的,立即委託專業機構開展安全性鑑定。

4.對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各村(居)、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強制執行;用於生產經營、出租的,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依法收回各類證照,已辦理或補辦的各種審批、登記手續,一律依法撤銷。對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方式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嚴肅查處;房屋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複核考評(6月30日前)

鎮政府將規範驗收程序,組建驗收隊伍,對處置房屋逐棟驗收,及時上報驗收結果。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所有整治工作全部錄入系統,建賬銷號。

四、排查處置規程

嚴格按照《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鎮將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擔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總指揮,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及常務副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村建所、國土所、行政所、邊防所、供電所、自來水廠、市場監管所、城建中隊等整治部門和各站站長、各村主幹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 靠鎮村建所,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項行動有力有效推進,並接受各方面監督。將層層壓實排查責任、處置責任,明確排查責任人和處置責任人,確保排查到位、安全隱患處置到位。對專項行動中擔當作為、攻堅克難的黨員幹部,將在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和各村黨員要帶頭排查自有房屋,主動整治安全隱患,發揮表率作用,對利用職務職權干預影響排查整治工作的,嚴肅追責問責。

(二)落實責任分工。實施房屋安格化管理,鎮政府承擔屬地責任,各工作站承擔監管責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工作站、村(居)對學校、市場、醫院、養老院、廠房、酒店、行政辦公樓等領域房屋,按照職責分工督促落實安全排查整治各項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村(社區)承擔專項行動的具體責任,負有發動羣眾、直接參與的具體責任。業主承擔專項行動的主體責任,負有自查自糾和配合整改的主體責任。各工作站承擔專項行動的牽頭協調、督促指導的工作責任。

(四)強化督促檢查。專項行動實行工作站負責制,鎮政府採取隨機檢查方式,開展明察暗訪,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展緩慢的工作站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行全鎮通報並督辦,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清單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

(五)強化技術保障。聯繫縣專家技術服務組,結合我鎮實際,根據排查整治標準,解決技術難題,對排查人員進行全面的專業技術培訓,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諮詢。

(六)落實資金保障。鎮政府安排專門工作經費保障排查整治驗收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鎮實際,需要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房屋結構安全隱患進行檢測鑑定的,費用由縣、鄉兩級財政共同分擔,同時積極向省、市財政申請補助。

(七)加強輿論宣傳。鎮政府利用官方微信公眾號及宣傳車、各村(居)要利用村村響智能廣播、印刷倡議書、拉橫幅、貼海報等宣傳方式,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做細做實羣眾工作,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要堅持典型示範,組織對隱患特別集中的片區、特別典型的案例進行集中整治,打好關鍵戰役,做好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攻堅整治的良好氛圍。

(八)健全長效機制。鎮政府將積極探索完善既有建築安全管理工作機制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設立舉報電話,對外公佈,接受羣眾舉報並對舉報線索逐一核實。

各村(居)加強房屋日常管理,完善應急機制,建立應急預案,對已確定為危險房屋的,實行動態監管,防止倒塌事故的發生。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方案 篇2

根據縣政府辦《關於印發縣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制定《縣民政系統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按照“科學排查、精準治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迅速開展全縣民政系統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1.動態掌握全縣民政系統指導單位房屋安全狀況。

2.建立房屋安全檔案。

3.對危房進行限期治理。

三、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安排

(一)排查範圍

對全縣各養老機構、縣救助站(兒童福利院)、殯儀館等公共服務場所及縣民政局原辦公樓等固定資產房屋進行 房屋安全隱患排查。

(二)排查內容

排查主要內容是房屋的承重牆體、樑、板、柱等部位有無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或變形,地基基礎是否有沉降變形,房屋是否有明顯傾斜。公共房屋擅自改造(二次裝修)是否涉及到基礎、樑、柱、樓板、牆體等承重結構變動。

(三)排查時間

1.排查階段(5月8日至6月30日)。局屬各單位對照《通知》要求,迅速對民政系統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排查,要求排查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做好排查記錄(文字、影像資料)。排查階段使用《縣房屋安全排查表》,經彙總後,填報《房屋安全排查彙總表》,其中房屋安全隱患達到“疑似危房”的,還要以《疑似危險房屋彙總表》彙總。6月25日前將《房屋安全排查彙總表》及《疑似房屋彙總表》紙質和電子版報送至局養老股。

2.鑑定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對照《通知》要求,與縣住建部門配合做好民政系統房屋安全鑑定工作。

3.資料整理歸檔階段(6月10日至9月1日)。以房屋安全排查為契機,建立民政系統房屋安全檔案,實行一房一檔,動態跟蹤,屬於危房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危險房屋安全治理方案,實行危房銷號制度。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方案 篇3

接上級通知,要求做好20xx年村鎮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我辦事處嚴格按照文件精神認真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結果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檢查內容

1、參建各方主體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執行施工許可、質量監督、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及備案制度等情況;

2、參建各方主體質量保證體系建立情況;參建各方主體及有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情況;

3、建築材料、構配件、設施進場驗收和複檢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有無使用“瘦身”鋼筋和“粉末磚頭”;

4、質量通病防治治理工作情況;

5、工程結構實體質量;

6、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質量情況及分户驗收。

二、總體情況

在歷時十天的監督檢查中,各工程項目建設部高度重視,紛紛制定了檢查方案,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了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檢查。

從檢查的項目來看,大多數項目均能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按程序開展項目立項、審批、報建及招投標工作,實行了項目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工程資料基本完整。

三、主要做法

㈠加強責任認識。村鎮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到“平安山東”建設的大局。我辦事處站在維護社會穩定、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村鎮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加大了對做好轄區內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認識。

㈡多部門共同參與,深入開展檢查。本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態度,我辦事處第一時間成立由辦事處主任總負責的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由建設辦人員積極深入開展檢查。

㈢重點項目包保,責任落實到人。我辦事處利用項目建設中的重點項目包保制度優勢,把全轄區內的建設項目進行了項目包保劃分,確保每個建設項目都有相應的包保隊伍,把建設責任細化落實到每一個包保人員。

㈣建設程序規範合理。每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開工報批,從規劃設計到招投標,從施工管理到竣工驗收的每一個流程都有詳細的管理辦法和監督。

㈤管理上科學細緻。對轄區內的建設項目都進行了詳細的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對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各參建單位的資質等級進行嚴格審查與備案。

㈥建立了建設進度和質量安全聯絡員制度。定期進行各建設項目情況的彙報,隨時掌握工程進度與質量。

雖然我辦事處在村鎮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還存在一些亟需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下一步我們將嚴格按照省、市、區要求,進一步查找差距、增添措施、加大力度、嚴格問責,堅決抓好村鎮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修訂完善各項監督管理制度。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執法力度,提高監管的公正性和監管效能。

二是要規範和加強監督責任的認識,增強監督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要全面推行監督巡查制度,繼續加大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行為的檢查力度,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四是要提高監督隊伍的專業素質,加強監督人員的管理,提高監督隊伍基本素質;繼續抓好教育培訓,努力提高建設人員的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