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4篇)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4篇)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聯繫人: 周永 聯繫電話: 轉502分機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2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幹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幹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台,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幹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彙總,並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台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繫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繫電話:,傳真:。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3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築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户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時間及步驟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台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後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台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佔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範、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緻、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並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於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4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羣、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羣等平台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範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範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繫人:孫超、於班,電話:,郵箱:。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5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並定期檢查彙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於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6

為進一步加快“電動寧德”建設,培育兩輪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換電新業態,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引導文明出行,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解決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拼改裝、上路行駛和合標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行駛、不按規定通行、闖紅燈、逆向行駛等突出問題,推廣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嚴格查處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擅自改裝原廠配件、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為。對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的,執法部門應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申訴舉報平台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相關申訴舉報,嚴厲打擊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維護銷售市場秩序,保障羣眾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推動換電自行車新業態。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科學合理佈局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櫃,結合換電業務開展情況,適當在全市範圍增加自行車換電櫃數量。發改、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要簡化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櫃報建手續;供電公司積極提供電力接入便利支持換電業務。支持地產新能源電池推廣使用,培育發展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新業態。通過購車獎補、充電優惠、以舊換新等方式,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電池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

責任單位:發改委、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國網寧德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新國標認真查驗電動自行車的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嚴禁為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對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一律不得註冊登記,並將違規生產、銷售企業和產品情況通報工信、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簡化辦理程序、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等方式,為羣眾辦理註冊登記提供便利服務。

責任單位:公安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四)抓好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大力保障非機動車通行路權,提升非機動車道建設改造標準,明確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機動車道寬度,確保非機動車道的平整性和延續性。加強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設計,完善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過街設施,設置足夠面積的非機動車過街囤積區,保障和引導非機動車路口規範通行。公安部門要集中整治非機動車逆行、走機動車道、闖紅燈、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城區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製售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裝電動自行車違法犯罪行為。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非機動車道上佔道經營等違法行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出行效率。

責任單位: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督促村(局)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要發動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法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並嚴格倒查生產、銷售等環節的責任。

責任單位: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機構、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六)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要通過媒體、微博、微信、門户網站、户外LED、手機APP等媒介,曝光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違法亂象,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要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外賣企業及其配送人員,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羣眾和快遞、外賣企業購買並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文明辦、公安局、文旅局、教育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機構、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準備階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責任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案例宣傳等方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教育。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綜合治理實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務、分步推進,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規範管理階段(20xx年1月1日—長期)。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日常管控,對綜合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銷售、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把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推動綜合治理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要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抓推進、抓落實、抓效果,確保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建立聯合檢查處理機制,形成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7

為切實做好各校園安全保衞工作,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建立由朱同志任組長的集中整治工作班子,鎮綜治委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為集中整治工作班子組成人員。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董曉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1、由綜治辦、科教文衞體、衞生院、各學校、城管中隊、工商分局、文化站、派出所、交管所、交運公司、環保科、古溪社區居委會、橫垛社區居委會、刁網村等相關單位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校園安保及周邊環境整治,將查出的問題迅速通報至主辦單位責令整改。對未取得辦學資格以及非隸屬本鄉鎮的校園,要將情況彙總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該整改的整改、該清理的清理。

2、各部門要結合校園安保工作繼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要做好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特別是有現實危害精神病人的甄別和送治工作。

3、鎮綜治辦將會同紀檢把控、組織人事成立聯合督查組,督查全鎮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督查組組長:王吉春,成員:王芳、董曉建、趙煒、韓旭、顧小紅、王聖華、尹美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全力以赴。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校園安保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迅速行動、集中力量,狠抓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2、全面排查、狠抓整改。要全方位排查可能威脅校園安全的各種隱患,詳細記載並通報整改。集中整治工作不能一查了事,關鍵是整改,工作組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逐問題、逐單位落實整改措施,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3、相關部門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到位、校園周邊巡防力量到位、重點人員排查管控到位、應急處置措施到位、責任落實追究倒查到位,通過以上六個到位確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8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惠州市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博羅縣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博羅縣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同意,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範圍內組織開展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得到有效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形成一套城鄉全覆蓋、環節全閉環、部門全聯動、羣眾全程參與的常態化電動自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並規範化運行。

(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羣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範圍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台。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台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違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台及經營站點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羣眾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強。

(五)各村(居)、各部門電動自行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信息

由各村(居)牽頭,全面掌握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信息。

1.各村(居)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電動自行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賬。派出所、自然資源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市場監督所負責對全街道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台賬。

3.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物流快遞企業數量、從業人員數量、電動自行車數量以及充電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台賬。

4.生態環境保護辦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回收場所和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台賬。

5.其餘相關部門應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和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網絡餐飲快遞企業、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儲存場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該類場所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信息台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未獲得強制性認證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對認定為缺陷產品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要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實施召回。市場監督所要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督促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自行車出廠時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的,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認證證書。發現銷售獲得強制性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強制性認證要求的,要督促認證機構追溯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市場監督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和牌證管理,嚴格核對車輛信息,發現涉及生產銷售領域違法行為,要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並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非法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強制性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配件,以及為拆改電動自行車提供零配件或技術支持等行為的,要及時通報認證機構,在生產廠家完成整改前暫停註冊登記。

涉及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非法拼裝、加裝或者改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分工,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為準。

2.優化維修服務。專職消防隊要發動電動車生產企業組建電動自行車安全檢修隊伍,設立電動自行車安全顧問,建立健全諮詢服務、安全測試、故障維修工作機制,常態化提供面對面服務,及時維修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故障問題。

3.規範換裝和回收報廢。相關部門要完善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和回收廢舊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電動自行車管理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辦要公佈廢舊蓄電池收集網點和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廢舊蓄電池收集管理,督促蓄電池生產者、銷售者提供廢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築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大型企業(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提升示範效應。

市場監督所和郵政管理部門要督促外賣平台、快遞企業,配合建築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

自然資源所要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職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供電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村(居)牽頭,發動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動自行車,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專職消防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並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本地實際委託有關部門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嚴格倒查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責任。

郵政管理部門和網絡餐飲快遞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外賣、快遞企業平台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職責範圍內依法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規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

3.提升科技賦能。各村(居)要廣泛推廣安裝“電車專家”小程序,要推廣借鑑大亞灣電動自行車整治經驗,推動安裝消防監控(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户停放、充電)聯網報警系統設備和電動自行車進電梯智能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自行車安全數據,禁止電動自行車入門入户。鼓勵發動羣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要支持發動電動車商會等行業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台,實施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自行車電池全生命週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衞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

4.強化警示宣傳。由專職消防隊牽頭,聯合宣傳、派出所、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全覆蓋、規範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傳全覆蓋。

各村(居)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區農村宣傳欄、LED屏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地鐵、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户、出租屋入户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專職消防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專職消防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各村(居)、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接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户等為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羣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務,並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實施掛錶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門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並向街道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各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由街道安委辦、消安辦牽頭,組織建設和道路事務中心、市場監督所、生態環境保護辦、郵政、專職消防隊等部門(機構)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定期開展工作會商、聯合督導,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強化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鑑“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辦、消安辦要不定期對各村(居)、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要加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將一律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予以嚴肅追責問責。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回收企業,各外賣、快遞企業平台以及住宅小區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組織聯合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依法處置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

(四)加強信息報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門上報工作進度表和動員部署情況。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門每月25日前上報工作情況,同時,積極通過動態信息、工作簡報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點工作、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9

為深刻吸取近期因電動自行車引起的火災事故教訓,深入貫徹遂安安委辦﹝20xx﹞38號文件精神,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全面加強街道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為紮實開展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推動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棚和智能充電裝置建設,

切實杜絕居民住宅和居民自建房門廳、樓梯間和樓道電動自

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二、時間步驟

整治時間從20xx年7月7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主要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7日至7月12日)。

各社區要明確工作任務,並召開會議進行專題部署。要組織對所有檢查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工作標準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2日至9月20日)。

各社區重點對轄區內出租屋、住宅小區、安置小區、地下停車庫、集貿市場、學校、三小場所、辦公樓、公共娛樂場所等開展排查和宣傳。對排查出電動自行車充電隱患及時登記造冊並督促落實整改,同時要組織對照整治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發現問題隱患不予整改的要積極對接消防、公安派出所、市場監管等部門並密切與各部門協作配合,依法予以查處。

(三)鞏固總結階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社區要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不反彈,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整治重點和要求

(一)小區私拉亂接排查整治重點問題

1.從户內穿線到樓下或車棚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或將電動自行車駛入樓道內充電。

2.私自在樓頂、車庫、樓梯間、門面房等處搭建違章建築並拉線用電。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整改。街道對商住小區,包括農民自建小區、安置居住區、無物業小區開展電線私拉亂接情況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和檢查台賬,按照“立行立改、跟蹤督辦”的原則跟蹤整改落實閉環。問題清單應每十天更新一次,並報街道主要領導和街道專項整治工作小組閲批。

2.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應建立小區私拉亂接問題管理長效機制,組織開展小區常態化巡查,明確檢查範圍、週期,規範記錄巡查結果,及時發現並制止電線私拉亂接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引導

各社區要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車的危害,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進行曝光、形成震懾,積極推動廠家不違規生產,經銷商不違規改裝,羣眾不購買三無產品和改裝產品;要廣泛動員志願者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廣告宣傳牌、LED屏幕等滾動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廣告和提示內容,引導羣眾正確使用、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營造良好的消防輿論氛圍;切實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壓緊壓實安全管理責任

各社區要針對電動車火災多發特點,發動各方力量,組織物業公司、業委會落實羣防羣治措施,加大針對性防控力度。要加強形勢分析研判和風險監測預警,定期向重點單位(場所)提出要求,推動落實火災防範措施,督促指導各單位和物業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加強電動車停放車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0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於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範”,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格規範維修改裝行為,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台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採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於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為。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説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註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羣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羣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1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標準規定。加快出台實施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提請本級政府出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並結合實際制定過渡期管理政策,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5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省、市、縣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制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織制定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

(三)各級政府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管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佈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

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消防局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巡查及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檢查內容。各地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強化部門協作。地方各級安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省、市兩級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省級安委會要派出工作組加強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2

為切實加強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排查整治校園電氣火災隱患,遏制電氣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號)精神和《關於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嶽樓安辦〔20xx〕18號)要求,現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並消除校園電器及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電氣火災隱患和問題,切實提高火災防範水平,確保全區校園消防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檢查範圍

全區各學校、幼兒園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食堂、學生和教職工宿舍、配電房、計算機房等場所。

(二)檢查重點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情況。是否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

2、電氣設施設備和管理情況。檢查本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範、超負荷用電、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檢查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安裝,檢查是否落實電氣設施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及管理檔案。

3、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情況。檢查是否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制定校園消防安全教育課程,是否通過校園廣播、校園x、宣傳欄等開展用電、用火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是否組織師生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活動。

4、校園及周邊消防安全情況。如有門面房等出租的`學校,是否對出租户的用電、用氣及消防安全進行督促檢查。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6月中旬)。各學校、幼兒園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廣泛宣傳發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9月)。各學校、幼兒園要利用暑期深入開展電氣火災隱患排查,着重檢查宿舍、實驗室、食堂等重點部位,檢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範要求。要採取切有效的整改措施,對排查出的電氣火災隱患,逐一列出清單,實行“銷號式”管理,並在開學前進行一次“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各學校、幼兒園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健全火災隱患排查和整治制度,全面排查電氣火災隱患,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督查檢查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區教育局將組織檢查組,不定期的對各學校、幼兒園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生火災責任事故的,嚴格實行責任倒查。

四、組織分工

在區安全委會的統一部署下,區教育局成立由局綜合辦公室、基礎教育股、安全管理股、法制股、監察室、學前教育辦和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教育建設和資產管理中心、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等相關股室組成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協調小組,瞭解掌握並定期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20xx至20xx年度綜合督查檢查內容。

各學校、幼兒園負責具體實施綜合治理工作,根據實際制定本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定期排查和整治,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並通報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開展電氣火災整治的重要意義,紮實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二)加強排查,強化整治。要加大力度深入開展電氣火災隱患的排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建立台賬,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要報請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通過廣播、x絡、板報、專欄以及微信、校訊通等,向師生及家長宣傳普及用電、用火安全、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學校、幼兒園將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於20xx年6月10日前,報送至局安全管理股;20xx年9月10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從20xx年底起,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每年6月20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20xx年3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3

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貫徹鄉村振興戰略,探索基層社會治理,弘揚“孝”文化,激發廣大羣眾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山七鎮試行鄉村治理積分制管理,重點圍繞村規民約落實、人居環境整治、文明創建、社會綜治等幾大類別建立積分體系,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鄉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導思想

以創新基層制度管理體系,以充分發揮模範帶動作用為目標,通過實行農户積分制管理,實現農户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範化,努力打造示範帶動、獎優罰劣、動態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構建和諧穩定發展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提高基層隊伍的社會治理能力,確保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堅持以人為本,引導羣眾積極參與積分制管理全過程,做到積分制管理為了羣眾、依靠羣眾、服務羣眾。堅持正面引導,加強宣傳,營造人人蔘加積分的濃厚氛圍,凝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堅持公平公正,實現積分項目全覆蓋,積分對象全參與,積分過程、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積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運行規則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成立由支部書記牽頭、支委具體負責的領導小組,做好積分管理的領導和宣傳發動。成立支部書記任組長,村“兩委”成員、村民組長為成員的積分管理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村積分制實施細則,負責農户積分的審核認定,並結合工作實際,策劃並組織各類積分分享實踐活動。確定一名村幹部負責農户積分的申報、記錄、初審等具體工作。積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

(二)積分的主體和內容

以宅為單位,以家庭為積分主體。農户積分的內容分為四大類:村規民約落實、人居環境整治、文明創建、社會綜治。

(三)積分流程

村裏建立管理台賬,有參與意願的村民以户為單位建立積分手冊。

1、一日一記錄。積分申請可通過口頭、電話、短信、QQ、微信等多種方式申報,也可由村民組長代為申報,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報時要清楚告知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事由,並提供相關證明。

2、一月一審核。積分管理工作小組每月對農户積分進行審核認定,認定結果在每月支部“主題黨日”活動中進行公開。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將農户的積分情況在村公開欄中進行公示,接受廣大村民的查詢、監督。村民對積分有異議的,可進行反映,支部調查核實後,根據調查情況作出處理。

(四)積分結果運用

1、積分手冊製作、發放、計分,以及物資兑換由積分管理工作小組負責,兑換物品參照附件2,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2、積分每年度兑換一次,下年度積分重新累積。

3、農户積分排名情況每季度通過適當方式公佈,按照積分排名發佈“紅”“黑”榜。

4、可兑換的物品根據村集體收入情況,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和標準情況,並通過公告發布。

5、對各村年度積分排名前5的`農户家庭頒發“年度鄉村治理示範户”門牌,並給予一定獎勵。

6、對高積分户在項目建設、村級公益性崗位等方面優先安排;在“星級文明户”、“五好家庭”、美麗庭院等各類榮譽表彰中優先推薦。

7、對申請入黨村民落實黨員發展隨訪制度,在鄉村治理過程中積極參與、成效顯著的,優先推優入黨;對消極應付、效果不佳甚至不達標的,酌情延期或不予發展。

(五)愛心超市

1、標準。

(1)各村建立“孝美積分兑換超市(專櫃)”,能夠容納生活用品、糧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負責超市管理和運營,負責對物品進行積分定價,自負盈虧。

2、物資籌集。

(1)各村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站,自行支配財政撥付的補貼資金,依法依規自行採購相關物資。

(2)動員各級組織、社會各界、社團組織自願捐贈生活用品和錢物,幫助愛心超市補充貨源。

(3)有條件的村可從村級集體經濟、公益金中列支補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聯動效應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實施責任主體,村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整體統籌、安排,切實扛起責任,抓好落實。要加強同羣眾、社會各界的協調聯動,爭取廣泛參與,形成推進積分管理制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宣傳引導,堅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將積分管理制融入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願者服務、“我為羣眾辦實事”和羣眾喜聞樂見的各項活動之中,並利用微信羣、電子屏、宣傳資料進行宣傳,提高羣眾知曉率、參與度和滿意度。以户為單位,實現積分管理全覆蓋、積分兑現全參與、積分過程全記錄、積分獎勵全公開,確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積分制管理為契機,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不斷提高村級黨組織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帶頭引領作用,加強村幹部、村民組長、志願者的培訓,提高積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務羣眾的水平。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4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於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彙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幹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範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羣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__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5

為加快推進黃河內蒙古段十大孔兑綜合治理,深入推動我市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圍繞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聚焦突出問題、目標要求、工程項目、統籌聯動,緊緊抓住水沙關係調節的“牛鼻子”,落實“六大行動”,將十大孔兑打造成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樣板區。

二、總體要求

(一)主要問題。總體看,十大孔兑流域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稟賦條件較差、水沙關係不協調,近年來雖然進行了大量治理工作,但成效依然不明顯。特別是缺乏科技監測手段,入黃泥沙量沒有科學統計數據。分區域看:上游水土流失嚴重,上游溝壑縱橫,被有“地球癌症”之稱的砒砂巖覆蓋,土壤抗蝕能力弱,林草植被結構單一,夏季雨後會形成大量粗砂,隨雨水裹挾下泄河道。同時,上游受立地條件限制,農牧業生產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特別是部分上游區域礦山較多,開採活動對生態的破壞更為突出。中游荒漠化嚴重,庫布其沙漠橫貫十大孔兑中游,有大面積的流動沙丘和半固定沙地,風力作用使流沙堆積在孔兑兩岸,每遇暴雨,大量泥沙衝入河道。同時,沙漠旅遊對河道的影響也不容忽視。下游泥沙淤積嚴重,下泄的洪水泥沙直接進入黃河,泥沙大量淤積在入黃口和黃河河槽內,使得黃河內蒙古段河槽萎縮、河牀抬高、河水變稠,流速變緩,主流擺動頻繁,形成“遊蕩性”河道,河岸衝淘沖刷嚴重,險工險段逐年增加,對河道兩岸和下游平原區羣眾生活和工農業生產形成極大危害,導致每年的防洪防凌形勢十分嚴峻。

(二)目標要求。

到20xx年底,十大孔兑入黃泥沙明顯減少,水土流失治理度由32.79%提高到43.6%;泥沙監測能力大幅提升,入黃口泥(風)沙監測站全部建成,監測體系基本形成;重點小流域治理紮實推進,攔沙換水試點工程全面完成,淤地壩體系持續完善,主要河道安全暢通運行。

(三)基本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統籌謀劃。加強黨對十大孔兑綜合治理的領導,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水利局牽頭,整合多部門資金和力量,按照系統思維、統籌理念推進綜合治理,着力提升十大孔兑治理質效。堅決杜絕多部門各自為政、分頭治理,將各部門十大孔兑範圍的工程項目真正統籌起來。

2.堅持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準確把握保護和發展的關係,堅決落實四水四定、節水優先,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現代化道路,助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3.堅持科學施策、協同推進。優化流域治理空間佈局,以小流域為治理單元,推進上游丘陵溝壑區、中游風沙區和下游平原區“三區”分類分區協同治理,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構建“上中下游聯動、左右岸一體、干支流統籌”的治理新格局。

4.堅持人民至上、生態惠民。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全力保障黃河安全、能源安全、糧食安全、產業安全。堅持綜合治理與農牧民生產生活、鄉村建設、產業發展等有機結合,統籌落實惠農惠牧政策,認真實施生態惠民行動,促進農牧民富裕富足。

三、主要行動和重點工程

(一)流域治理和泥沙減量行動

1.淤地壩體系提升工程。推進淤地壩建設,實施除險加固工程,完善淤地壩“三大件”,提升防洪標準,有效減少入黃泥沙。新建淤地壩30座,除險加固19座。(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2.庫布其沙漠鎖邊固沙工程。堅持喬、灌、草有機結合,推進庫布其沙漠鎖邊林帶建設,完善綠色防風固沙體系,形成生物阻隔帶,阻止沙漠向北擴展。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和植被恢復項目,建設庫布其沙漠重要節點鎖邊固沙工程,完成林業生態建設4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推進生態恢復區封禁治理,加強綜合治理區治理,有效提高區域林草植被覆蓋度。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3條小流域綜合治理任務101.1平方公里,晉陝蒙砒砂巖區十大孔兑沙棘生態減沙工程種植沙棘153.3平方公里,實施自治區和市級投資5條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100.1平方公里。(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4.攔沙換水試點工程。加快推進攔沙換水試點工程,有效緩解水資源短缺現狀。相關旗區人民政府加快推進徵地工作,建設單位儘早完成剩餘75座攔沙壩和1處引洪滯沙工程。項目建成投運後,通過攔減入黃泥沙,置換黃河水指標2800萬立方米。(責任單位:市水務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

5.入黃口改造提升工程。推進堤防工程建設,實施河道疏浚,提升兩岸防洪標準,控制主槽擺動範圍,對4條孔兑入黃口實施提升改造,清理入河口淤積泥沙,疏浚河道4公里,堤防加培0.8公里,迎水側幹砌石護坡3.5公里,種植護堤林4.35萬株。(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6.灘區居民遷建工程。持續推進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加快灘區居民遷建進度,啟動達拉特旗王愛召鎮德勝泰村田家圪旦社674户1561人居民遷建項目。(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7.沿黃生態屏障建設工程。以沿黃高速兩側為重點,推進實施人工造林種草、飛播造林,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低質低效林改造和植被恢復項目,完成林業生態建設6.55萬畝,其中新造林5.25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1.3萬畝,爭取中央預算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19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二)“四水四定”和節水推進行動

1.地下水超採區治理工程。加強達拉特旗超採區管理,建立長效機制,持續鞏固提升治理成效。推進達拉特旗3個地下水超採區25萬畝高效節水灌溉工程,減少地下水開採2500萬立方米。加強超採區周邊違規開墾草原、林地行為治理,壓減違規灌溉面積5萬畝,減少地下水開採1500萬立方米。(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水利局)

2.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按照“應建盡建”“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地塊納入年度建設範圍。實行田、土、水、路、林、電、技、管綜合配套,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質量。20xx年十大孔兑流域範圍內新建高標準農田項目5.8萬畝。(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

3.節水社會建設工程。按照“節水優先、量水而行”的原則,重點以滴管、噴灌、沿黃襯砌為主要措施,大力推進節水灌溉、優化調整作物種植結構、積極推廣畜牧漁林業節水方式,實現農業用水量減少。20xx年實施糜子品種展示示範與推廣科技項目4500畝、小雜糧品種展示示範推廣項目100畝。持續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力爭到20xx年,節水型生產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規水利用佔比進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顯著提高。(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水利局)

(三)國土綠化和荒漠化防治行動

1.重點區域綠化工程。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綠化美化行動,推進黃河流域、城鎮村莊周邊和重要交通幹線兩側、重點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造林綠化,重點在罕台川流域、樹林召鎮、展旦召蘇木等城鎮周邊、重要交通幹線開展區域綠化2300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2.庫布其沙漠治理工程。按照“先易後難、由近及遠、鎖邊切割、分區治理、整體推進”的原則,採取“南圍北堵中切割”的方式,持續推進庫布其沙漠治理。實施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中央財政造林補貼低質低效林改造、植被恢復項目,開展林草生態建設31.8萬畝,其中新造林20萬畝、低質低效林改造5萬畝、森林撫育6萬畝、退化沙化草原生態修復0.8萬畝,爭取中央預算黃土高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防沙治沙項目14萬畝、歐洲投資銀行貸款黃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續治理項目18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中上游地質環境修復工程。全面完成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科學謀劃和實施礦山修復工程,將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納入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提前編制治理方案,積極爭取治理資金。(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四)污染防治和環境整治行動

1.綠色礦山建設工程。持續推進生態修復制度體系建設,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規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計提使用監督管理,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指導達拉特旗3家礦山企業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2.流域排污口整治工程。推進十大孔兑入河排污口現場排查、監測溯源和治理整治工作,年內完成現場排查和監測溯源工作,推進哈什拉川北郊入河排污口和高頭窯煤礦入河排污口水質提標改造和及回用工程,實現水資源高效節約利用。(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廢舊地膜回收利用示範。實施達拉特旗農膜回收區域補償制度試點項目。推廣全生物降解膜2.1萬畝,完成殘膜再利用2100噸。實施秸稈綜合利用示範推廣5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生態環境局)

4.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遵循鄉村發展規律,尊重農牧民意願,堅持為民而建、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的原則,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妥善推進農村牧區廁所革命,梯次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持續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大力推進村莊清潔行動,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計劃新建衞生户廁300個,公廁60個,支持配套5立方垃圾收儲箱3000個,5立方清運車18輛,垃圾機掃車9輛,對達拉特旗白泥井鎮、中和西鎮2處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實施農村環境整治嘎查村15個。(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五)生態修復和惠民行動

1.自然生態修復工程。全面加強生態保護修復,採取補植補造、封山育林、中幼林撫育、灌木平茬復壯、退化草原生態修復治理、草種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多種措施,實施退化林分修復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在十大孔兑流域開展林草生態修復12.2萬畝。(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2.林沙產業發展工程。推進林沙產業高質量發展,在十大孔兑流域建設沙棘、紅棗、蘋果等林沙特色經濟林基地,發展沙柳刨花板和檸條、紫花苜蓿飼草料加工等林產品加工產業。支持發展林木種苗生產經營,推廣沙柳種苗基地,支持發展林下經濟。(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3.特色產業培育工程。按照集中力量辦大事原則,推動達拉特旗農牧業綠色化、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發展。重點扶持建設現代農牧業產業園、產業強鎮、“一村一品”示範嘎查村,積極在培育壯大龍頭企業、精深加工企業、產業化聯合體、村集體經濟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等方面加大對達拉特旗產業發展扶持力度。創建國家級產業強鎮1個,實施奶牛飼草料收儲補貼項目,扶持建設市級現代農牧業產業園、“一村一品”示範嘎查村等產業聯動項目。(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農牧局)

4.文旅融合發展工程。保護傳承弘揚十大孔兑流域黃河文化,圍繞十大孔兑綜合治理等現實題材,推出一批文藝作品。加大十大孔兑流域文物保護力度,完善非遺傳承體系建設。促進鄉村振興和旅遊業融合發展,提升十大孔兑區域景區品質,打造沿黃沙漠旅遊精品線路。推進恩格貝生態示範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國家地質公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恩格貝生態示範區管理委員會,監督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

5.光伏治沙修復工程。採取“光伏遮陰、板上發電、板下種植、板間養殖、光伏組件清洗與電站相結合”的模式,推進光伏治沙,通過實施國家大型基地項目、自治區保障性併網項目、新能源制氫項目、分佈式光伏發電等方式,爭取更多光伏治沙項目。年內重點實施光伏治沙項目5個,總裝機規模310萬千瓦。(責任單位: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東勝區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能源局)

6.林草生態惠民工程。認真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將十大孔兑流域草原劃定為禁牧區,實行全年禁牧,持續改善草原生態,增強農牧民草原保護意識,提升草原自我更新修復能力,穩步增強畜產品供給能力。年內爭取落實中央財政禁牧補助資金1.36億元,協調納入國家級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面積780萬畝,爭取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支持的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1.2億元。(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

(六)科技創新和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1.入黃泥沙監測工程。按照全市入黃泥(風)沙規劃設計,規劃在十大孔兑每個入黃口建設1處泥沙監測站,沿黃建設11處入黃風沙監測站。聘請水利部泥沙研究培訓中心和清華大學分析全市入黃泥沙量和輸沙規律。(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2.科技創新支撐工程。以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為抓手,圍繞水資源高效集約利用、現代農牧業發展,開展科技攻關和創新平台搭建。成立“鄂爾多斯鄉村振興研究院”(暫定名),持續推動已立項的十大孔兑綜合治理、水資源集約高效利用技術集成示範,現代農業節水和水肥精準調控利用技術研究與示範,黃河南岸灌區高標準農田灌排協同調控和耕地質量提升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強化同科研院所開展合作,推進十大孔兑水沙機理研究、綜合治理、河湖水綜合治理研究示範等課題研究,提升科技創新支撐水平。(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準格爾旗人民政府、杭錦旗人民政府,監督單位:市科學技術局)

四、工程投資

20xx年,聚焦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全力落實“六大行動”,計劃實施重點項目25項,總投資17.7億(能源局光伏治沙富民工程投資未統計),按資金來源劃分:中央5.78億元、自治區2.26億元、市本級4.92億元、旗區1.17億元、社會投資3.57億元。按部門劃分:水利8.91億元、林草5.22億元、農牧1.46億元、自然資源0.16億元、生態環境1.19億元、科技0.3億元、文旅0.13億元、住建0.33億元。按資金落實情況劃分:已落實資金17億元,缺口水利資金0.7億元。攔沙換水試點工程總投資6.43億元,其中通過水指標交易籌措4.2億元,市財政配套解決2.23億元,市財政已從市級水土保持補償費中安排1.5億元,20xx年安排的市級水土保持補償資金1.6億元全部用於十大孔兑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需市財政另外安排解決0.7億元。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完成實施方案編制、立項審批、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按照《政府投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2號)規定,政府採取直接投資方式、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項目(統稱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單位應當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按照政府投資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報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批。同時,需辦理土地、林草、環評、礦產壓覆、社會穩定性分析等相關手續。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依法依規簡化地方投資項目相關程序,參照水利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自治區水利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實施淤地壩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做法,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水利局聯合印發,各旗區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實施範圍、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投資標準等編制初步設計,由市水利局組織審查初步設計,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覆。積極爭取項目支持,多渠道籌措資金。組建十大孔兑綜合治理工作專班,以旗區為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召開十大孔兑綜合治理工作動員會議,舉行十大孔兑綜合治理集中開工儀式。

(二)綜合治理階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廣泛動員,聚焦重點,集中精力,全面啟動十大孔兑綜合治理項目。加強日常調度,不定期舉辦綜合治理現場推進會,統籌研究解決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認真總結綜合治理情況,形成年度工作報告。同步推進項目階段性審計驗收,總結治理經驗,積極推廣治理模式。根據十大孔兑綜合治理規劃,科學制定下一年度工作實施計劃和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十大孔兑綜合治理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長任組長、各相關市級孔兑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十大孔兑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統籌協調推進綜合治理工作。

(二)狠抓責任落實。細化工作措施,壓緊壓實責任,各有關旗區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認真編制治理方案和實施計劃,健全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全面加強要素保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同心協力、密切配合,合力推動各項任務紮實有效落實。

(三)拓寬資金渠道。堅持政府主導、多元投入,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強化項目包裝儲備,統籌整合涉農涉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水土保持補償費、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資金等專項資金,積極爭取信貸支持,全面保障資金需求,形成資金綜合效益。

(四)創新工作機制。建立領導幹部包聯項目制度,組建專班集中辦公推進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調度、部門協作、聯動配合、信息通報等運行機制。充分利用高分衞星中心、信息監管平台等,努力提升監管監測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考核問效。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目標導向,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考核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將此項工作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五位一體”實績考核內容,細化考核指標,壓實具體責任,定期公佈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

(六)廣泛宣傳動員。廣泛宣傳禁牧休牧、灘區禁限種植等相關政策措施,充分調動羣眾參與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關心、參與綜合治理的濃厚氛圍。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6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對象

主要針對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工業建築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範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並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築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築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築內部,應採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乾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並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能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羣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並按時上報排摸起底數據。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採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並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並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台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並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築牢羣防羣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範羣死羣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並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並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後、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7

近年來,我州電氣火災所佔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發生電氣火災340起,直接財產損失220、94萬元,分別佔火災總量、財產損失的39、72%、42、72%,較20xx年,起數增加151起,財產損失增長110、73萬元。為進一步消除電氣安全隱患,遏制電氣火災事故高發態勢,根據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工作部署,州安委會決定,在全州範圍內開展為期三年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電氣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生產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排查整治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消除一批電氣火災隱患,普及安全用電常識,提高電氣火災預防意識,建立電氣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電器產品質量明顯提升,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州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綜合治理

1、全面開展電器生產領域治理。嚴格落實電器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審批、認證管理,加大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行為。嚴查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等生產企業在絕緣材料、阻燃原料、線芯材質、線徑等方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的違法行為;嚴查套牌、貼牌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電器產品名單,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質量源頭監管機制,提高管理能力,規範生產秩序。

2、全面開展電器產品流通領域治理。加大對電器產品批發市場、銷售儲存倉庫以及銷售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厲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加強對以網絡、直銷等方式銷售電器產品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電器產品銷售質量關。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

3、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標準規範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

4、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嚴禁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範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依法追究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5、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責任。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採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

6、強化社會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查社會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嚴查社會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範、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查社會單位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社會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

7、推動城鄉社區、村鎮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以街道、鄉鎮為基本單元,排查城鄉社區、鄉鎮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電錶箱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範,線路連接是否符合標準;核查用電負荷是否超過初裝容量;檢查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性電氣安全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並可結合政府重點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重點推進解決。

8、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監管。加強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規範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發放、考核機制,切實提高電氣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加大對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做到持證上崗。

三、組織領導

州安委會成立由分管副州長任組長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瞭解掌握並定期通報各縣市、各有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查檢查,統籌推進綜合治理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育、公安、經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務、文化、衞計、工商、質監、安監、電力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公安消防支隊。各地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由縣(市)級政府具體實施,各有關行業部門按職責抓落實。

四、職責任務

各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質監部門依法負責生產領域電器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器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強制性產品認證(CCC)電器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違法行為,嚴把電器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器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器產品批發市場以及銷售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佈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和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商品違法行為。

住建、交通、水利、經信、電力等部門,依法負責督促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電氣設計和施工,對發現的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電力部門依法負責對電力行業各企業的監管,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督促電網企業開展輸配電線路和受(送)電設施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公安部門要與工商、質監等部門協作配合,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做好綜合治理相關工作,依法嚴厲查處因電氣原因引發火災的違法行為。

教育、公安、經信、民政、交通、商務、文化、衞計、安監、旅遊、文體新廣、民宗、民航、郵政等有關部門在縣(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規定做好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整治時間從20xx年5月開始至20xx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級各單位、廣大羣眾積極參與。縣(市)政府要組織對有關部門、社會單位責任人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範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電氣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築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按規定將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器產品和開展電氣設計施工的企業單位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定期公佈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和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成檢查組依法開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分階段集中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集中銷燬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是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各地要充分認清當前電氣火災安全形勢的嚴峻性,明確工作機構,量化工作任務,切實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各地要建立健全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落實到人。各社會單位要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認真排查,積極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嚴格依法處罰,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電氣火災隱患。

(三)廣泛宣傳。各地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宣傳電氣消防安全知識,及時通報整治工作成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營造強大的整治工作氛圍。要加強單位員工安全教育,將電氣安全知識納入職業技能培訓內容,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四)及時反饋。各地要對電氣火災專項治理實行分階段考核考評,並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消防考核等有關安全考核評比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況於20xx年6月15日前報送州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0月15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從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報送上年工作情況總結;每年7月15日前報送上半年工作小結;20xx年4月30日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8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羣、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通過製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羣等平台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範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範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繫人:孫超、於班,電話:、,郵箱:。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19

近年來,我國電氣火災多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安委辦下發《關於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下發《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於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為落實通知精神,決定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現就有關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標

在產品選型、採購、安裝、調試、試運行和生產各個階段,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排查整治電氣使用維護的違章違規行為,提升公司安全水平,杜絕電氣火災事故。

二、組織機構

成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活動辦公室設在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活動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活動主題和活動時間

活動主題:全面排查整治電氣火災隱患,防止電氣火災發生。

活動時間:

四、活動方案和重點內容

1、工程部:

負責組織電氣設計圖紙審查,發現問題及時聯繫設計院進行處理;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把電氣設備供貨商資質,嚴格電器產品及電纜驗收關和施工進場驗收關,嚴禁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嚴禁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參加電氣設備的調試、移交、竣工驗收等工作。

2、物資部:

負責採購有關電氣產品,落實物資採購保管制度,保證電氣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保證電氣產品質量,嚴禁不合格電氣設備入場。

3、發電部:

參與設備調試,發現電氣設備存在不符合標準的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設備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設備系統巡檢、運行狀況監視、缺陷管理。

4、維護部:

參與設備調試工作,發現電氣設備隱患及時上報;參與電氣設備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已竣工移交電氣設備的巡檢、檢查和維修維護。

5、施工單位:

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做好電氣設備的防雷接地工作,杜絕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杜絕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杜絕施工不規範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檢查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是否存在亂接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格執行設備調試大綱,按照調試程序進行設備調試,嚴禁野蠻調試和試運電氣設備,全面進行電氣設備的安隱患排查整治。

6、監理單位:

參加電氣設備到貨驗收,嚴把質量驗收關;參加設備的調試、竣工驗收工作,嚴格履行監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電氣火災綜合工作,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綜合治理工作作為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的重要舉措,全面落實各項技術標準和要求,嚴格落實電氣防火安全責任制,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二)廣泛宣傳,全員參與。通過辦宣傳欄、收看宣傳片,專家講座、自我學習等形式,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形成全員關注參與電氣火災防治的深厚氛圍。

(三)加強電氣相關人員監管和培訓。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做到持證上崗。

(四)強化考核,及時總結。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對各部門、各單位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行分階段考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考核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各部門、各單位活動方案和總結分別於6月25日和12月30日前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活動小組辦公室。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20

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區“9·20”電動自行車充電亡人火災事故教訓,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新江街道決定在轄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以下簡稱電動車)專項治理工作,全力防範和化解電動車火災風險。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職責任務,堅決防止電動車違規生產、違規流通、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造成的火災事故,確保轄區電動車火災得到有效控制。通過專項治理,實現“三個顯著減少”和“一個不發生”的目標,即轄區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電動車火災傷亡人數顯著減少,較大以上電動車火災事故顯著減少,堅決不發生電動車重大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安監站統籌落實:

組長:樑東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曾海瀅,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長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隊)、消防辦公室和各社區居委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部署街道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重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報轄區電動車火災形勢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做好轄區整治情況的收集和統計工作;協調解決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督導檢查工作。

同時,設立工作專班,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專項治理相關工作。

三、治理重點

(一)產品質量方面。治理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未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二)流通銷售方面。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行為。

(三)維修改裝方面。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行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電動車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充電行為;治理電動車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為;治理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治理實施工作,壓緊壓實工作任務,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未實行物業服務的居民住宅區,電動車充電、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率隊開展1次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隱患和整改措施的“兩個清單”。具體工作情況以工作簡報、階段性小結的形式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對居民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責任進行監管;強化電動車火災防範知識宣傳,提高居民羣眾消防安全意識;依法開展電動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

(三)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曝光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典型火災事故和電動自行車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轄區公安派出所對電動車(含蓄電池)回收、改裝和維修場所進行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改裝等現象。

(五)各社區、各有關部門督促有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在有合適場地、滿足消防安全等條件的情況下建設、改造電動車停車庫(棚)和集中充電設施,將集中充電和停放納入老舊小區升級改造範疇。同時,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管理區域電動車日常管理,推廣安裝“電動車禁入電梯管控系統”。

(六)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的生產、銷售台賬,開展電動車及配件在生產、流通領域開展質量專項抽查,堅決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建立電動車及配件產品“追根溯源”機制。

(七)綜合行政執法辦(隊)堅決查處户外公共區域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10月31日開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拿出具體可行、操作性強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體部署情況於20xx年10月31日前書面報送至工作專班。

(二)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逐個區域、逐個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對排查出的底數和隱患,要詳細登記,建立台賬,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堅決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車及產品行為,堅決查處非法維修改裝行為,規範電動車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

(三)驗收督導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組織相關行業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整治不力的單位,在專項治理期間發生亡人或者有影響的電動車火災的,進行約談和問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新江街道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明確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工作研判。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推進電動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三)強化部門協作。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電動車消防安全監管的具體職責,對於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工作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及時通報專項治理工作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嚴格督導檢查。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將適時進行督查檢查,通報批評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專項治理期間,因電動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強化信息報送。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月底前報送表格(附件1~6);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於20xx年9月30日前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亮點工作可隨階段性工作小結及時報送。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21

為認真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創造有利於廣大中國小生、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xx學年度,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__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重點,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為核心,以“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為抓手,堅持教育與管理並重,堅持治理與建設並舉,強化宣傳教育,強化工作措施,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綜治辦、教育、公安、司法、安監、文化、衞生、工商、建設、城管、規劃、通信、交通、團委等部門和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具體實施,市綜治辦負責協調工作。

各成員單位、各鄉鎮(園、區)也要及時調整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工作的部署、指導、檢查、協調等工作。

三、重點內容

1、徹底整治中國小、幼兒園周邊環境。結合實施“淨化校園文化工程”,徹底整治中國小、幼兒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頓周邊違章建築,查處取締違法經營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經營點、小賣部、飲食店等,強化對周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管理。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達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

2、加強中國小生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時排查中國小、幼兒園周邊的交通安全設施,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確保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

3、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國小、幼兒園內部安全隱患。對所有中國小、幼兒園的各類建築和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事故多發地區的中國小、幼兒園的檢查,加強對校園危房、老化電氣線路等方面的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處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隊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民辦中國小、幼兒園的辦學資質進行一次普查,對違規設立的各類非法辦學機構一律限期整改,經教育行政部門驗收達到辦學條件和標準後再履行合法辦學手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關閉或限期整改,對中國小、幼兒園教師隊伍進行清理,對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堅決調離教師崗位。

5、嚴肅查處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一批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嚴厲打擊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侵害師生安全的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逐一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針對中國小生、少年兒童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堅決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重點偵破、查處傷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並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四、時間安排及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時動員部署,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構建羣防羣治的安全工作體系。

2、自查整改階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學校對照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針對存在的隱患,採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鄉鎮和部門複查階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門、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在學校自查的基礎上組織複查。對學校承諾已整改的隱患逐一檢查落實,並將自查和複查的情況進行彙總上報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組織抽查階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組織進行抽查。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部門、鄉鎮和學校責令其重新整改,如學校確有困難的,及時報所屬部門或鄉鎮協調解決。

5、總結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複查抽查(1月-4月):結合常規檢查有選擇性地進行復查,對該項工作進行跟蹤。

7、第二輪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輪驗收、年度工作驗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學年度工作總結(09年7月-8月):對該項工作未到位的部門限期整改,彙總資料、總結、評比、表彰。

五、部門分工

各鄉鎮(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職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處罰到位。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中國小、幼兒園進行檢查、指導,研究協調解決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安全管理問題。

綜治部門:負責專項整治協調工作。

教育部門:督促中國小、幼兒園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園內部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督促學校加強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衞生監督制度、採購索證制度及食品衞生安全月報制度;督促學校加強對門衞的安全保衞意識教育,嚴格門衞檢查、登記制度,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人員,注重加強對維護中國小生、少年兒童安全的社會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自覺關心、積極參與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師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並通過建立心理諮詢室對在校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疏導。

公安部門:把偵破侵害中國小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作為工作重點,嚴防事件發生;合理設置中國小、幼兒園周邊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出租屋、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管理,及時排查各種治安隱患;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尤其是對易發案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和重點部位的治安巡邏,嚴密防範各種社會治安問題的發生;加強對接送學生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對機動車的安全檢查,保持良好的車輛性能,查禁報廢接送學生車輛,確保行駛安全。

司法部門:與教育等部門和學校配合,共同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規範法制副校長的選聘、培訓工作,為廣大師生提供法律諮詢,積極參與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

安監部門:

1、協助教育部門加強各學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2、指導和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

3、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學校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

4、根據市政府的授權,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開展學校安全事故調查。

文化部門:依法規範中國小、幼兒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違規經營的書刊店、音像店、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衞生部門: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及其周邊飲食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查驗工作,開展經常性的衞生監督執法工作,確保食品安全衞生。

工商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無照網吧的查處和食品銷售經營的監管,負責查處取締學校周邊無前置重要條件的無照經營。

建設、規劃、城管部門:依法加強對中國小、幼兒園周邊市政管理,及時拆除各種違章建築,查處各種佔道經營攤點,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環境的整頓和管理;將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通信管理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淫穢網站。

交通部門: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做好校園周邊的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團組織:加強對青少年的自我保護教育,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積極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強化組織領導

1、健全組織領導制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徵求學校的意見,針對問題,及時組織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為學校營造良好的教學與生活環境。各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有關會議精神,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分析工作情況和趨勢,研究治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解決措施,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校長各負其責、學校教師全員參與的良好局面。

2、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門要與各學校簽定《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責任狀》,逐步完善檢查督促制度、評比獎勵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協調例會制度。各學校也要與內部各處、室、班、組簽定相應的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教育部門要對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學校,要堅持“一票否決制”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取消學校的一切評優評先資格,力求防患於未然。要將創建“江蘇省平安校園”工作納入年度教育工作綜合考評範圍,確保各類創建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全,確保師生平安。

3、健全維穩工作制度。要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則,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按照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和羣體,邊處置邊上報,避免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預測、事前防範、事初化解、事中處置、信息上報、善後工作等一整套運作機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維護社會持續穩定;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羣眾,深入細緻地解決好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變x為下訪,把信訪案件和越級x事件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導工作,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突出重點,強化專項整治

1、開展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組織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對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進行專項整治,鞏固前期整治成果,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2、開展網吧及非法出版物專項整治。組織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門,對網吧、校園書店的非法出版物進行專項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現象,淨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

3、開展校園周邊攤點食品衞生安全專項整治。組織教育、衞生、工商等部門、對校園商店、流動攤點、學校周邊的飲食店食品衞生狀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校園商店依法進行整治,對影響學校環境的流動攤點堅決取締。此外,組織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學校周邊出租户進行專項檢查,徹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員,消除治安隱患,確保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

(三)拓展途徑,強化法制教育

l、以課堂為主渠道,加強學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加強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積極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防止學齡青少年過早流入社會,進一步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法制講座(每學期上法制課不少於2次),研究探索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的新途徑和新措施,增強法制教育工作實效。

2、以活動為主要形式,強化學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黑板報等宣傳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措施,通過演講賽、知識競賽、主題班會等形式,開設“青少年模擬法庭”、“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拒進網吧”和“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等主題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實效,從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長學校”為載體,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採用學校、家庭、社會三方聯動的形式,廣泛開展創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區以及青少年維權崗等系列活動,將法制宣傳教育延伸到每一個社區、家庭,提高家長及社會各界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訂工作計劃。各成員單位、鄉鎮(園、區)綜治辦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能,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考核內容,積極幫助解決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幫助學校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為構建和諧校園、促進社會和諧作出貢獻。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正常召開兩次會議,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和重要信息。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22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電瓶車消防事故多發勢頭,經街道辦決定,在轄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強違法違規電瓶車停放充電行為治理,建立屬地為主、部門聯動、全民共管的工作機制。採取全面排查、現場聯動處置、後續疏堵結合長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居民生產生活創造整潔、有序、安全的整體環境。

二、工作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治理專項行動

對住宅小區、居民樓院(道)重點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常態化排查整治,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停放、是否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檢查專項行動

深入摸排居民電瓶車充電剛性需求,加快建設一批集中充電點,努力做到住宅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電瓶車充電設施全覆蓋。對已安裝集中充電設施的居民小區,督促居民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對於尚未實施集中充電的居民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在小區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封閉的小區,由社區在封閉區域內選定專門的停放充電安全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無物業服務企業且相對開放式的小區,由社區就近選定公共區域,安裝臨時電源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看護。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行動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板報、公示欄、志願者巡邏、網格員走訪和户外顯示屏等宣傳陣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特別是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易發多發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區、居住出租房集中區域等場所,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羣眾自覺購買並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停放至集中停放充電點。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應急演練,增強羣眾安全防範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全面消除隱患。各社區(村)居委會、物業等相關單位,在6月1日前逐小區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做到“四個一律”:一律教育勸導,責令撤除;對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強制撤除;對阻撓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傳喚教育;對涉嫌違反《消防法》的行為,一律由轄區消防救援部門、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二)強化執法管理。進一步明確執法依據和程序規範,依法合規處理處置違法違規和不文明充電行為。重點查處住宅小區電瓶車、電動汽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佔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由我辦工作人員及時彙總整理上報至縣消防救援中心。

(三)實施網格巡查。針對此次整治工作面廣量大特點,聚焦住宅小區、沿街店面等重點區域,進一步落實網格化管理,提高及時發現、迅速處置能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社區劃定分片範圍,明確具體網格人員,落實巡查責任;建立立即報告、現場處置的工作流程和規範,確保發現後第一時間穩妥處置。

(四)強化社會宣傳。聚焦住宅小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利用户外視頻、宣傳欄、公示欄等傳統宣傳陣地,持續開展電瓶車安全停放、安全充電知識宣傳。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與羣眾身邊日常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消防安全宣傳。特別是對發生典型火災案例要及時加強警示教育,廣泛發動居民羣眾,積極舉報身邊的電瓶車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提高宣傳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電動自行車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建立相應的工作專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機制,高質量、高標準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協作配合。此次專項行動納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為此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切實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堅決克服推諉扯皮,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務求治理實效。

(三)加強調度推進。各級要建立通報會商制度,總結分析工作推進的實際成效和鮮活案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形成特色亮點。

(四)加強督察督導。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隨機抽取兩個社區(村)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整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責,不履行、不正確履行或者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將及時啟動問責程序,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2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學校幹部職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嚴格落實《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和《福鼎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範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二、組織領導

教育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教育局局長董貺永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陳永雄任副組長,教育局各股室長、各校(園)長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股,承擔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負責人鄭明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並對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學校。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反覆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幹部職工及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範。

四、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學校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築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牆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LED、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隊)會課、國旗下講話、學校宣傳欄等平台,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幹部職工及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幹部職工及師生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校內各處室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築(場所)明顯部位張貼《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及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各節日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教育局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檢查的內容。各學校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彙總,並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學校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並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學校要對照實施標準、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礎台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七、實施標準

各學校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範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並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於2小時/次)並做好相應記錄。

八、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學校根據市教育局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學校先進行自查,並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寧德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請各學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工作聯繫人名單于8月27日前報送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9月份起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及相關表格(附件4)。

聯繫電話:,傳真:。

深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範文 篇24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車火災防範工作,切實減少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辦發〔20xx〕37號)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範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時間

20xx年6月至12月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點

本次綜合治理的範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工作重點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週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週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範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一要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二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三要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校訊通平台、手機短信、QQ羣、微信羣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牆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製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户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二要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羣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範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並於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並於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於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六、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