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4篇)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

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於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20__〕67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為切實改善和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實施方案。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精選24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堅持惠民便民精準管理,堅持政策銜接動態調整,進一步健全幫扶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增進殘疾人福祉,推動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共同富裕為目標,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建立起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積極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三、主要內容

(一)補貼範圍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範圍。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四級以上(含四級),納入低保和脱貧人口中的殘疾人。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範圍。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有條件的地方可合理擴大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範圍,生活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延伸,護理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延伸。

(二)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一級、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70元,三級、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5元。

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殘疾人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補貼精準性。鼓勵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提高補貼標準。

(三)資金籌集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對市、縣(區)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市、縣(區)自行承擔。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對32個脱貧縣(市、區)予以傾斜支持,其他由縣(市、區)自行承擔。

3.綜合多方面因素,20__年殘疾人兩項補貼省級補助資金按照較上年綜合增長不低於10%予以安排。

4.各地要嚴格落實補貼發放標準,不得低於新制定的省級基礎標準。鼓勵支持各市、縣(市、區)合理擴大補貼對象範圍、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所增加的補貼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財政部門要健全資金撥付機制,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做好資金兜底保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按月打卡發放。

(四)政策銜接。各市、縣(市、區)要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與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政策的具體銜接,除應按照《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及《民政部 中國殘聯關於貫徹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民發〔20__〕99號)文件要求以外,納入傷殘撫卹對象範圍且已經享受補貼的,不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學歷教育的殘疾學生,應視為原户籍家庭成員,原則上向原户籍地申領補貼。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按月增發30%的低保金,列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統計範圍。

(五)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精神,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將聯合制定安徽省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充分評估殘疾人生活困難程度和長期照護需求,建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使補貼標準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各市縣補貼標準調整情況應當及時通過政務公開欄、信息平台、網絡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示。

(六)定期複核

採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縣級民政部門、殘聯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複核和隨機抽查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動態管理,防止重、漏、錯現象發生。定期複核和隨機抽查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等。

四、申請審核程序

(一)自願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個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委託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殘疾人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要如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户口本、殘疾人證及複印件,貧困殘疾人同時提供困難證明及複印件。

(二)逐級審核

1.初審。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依託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申請並對身份、殘疾等級、困難證明等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籤署意見,報縣級殘聯審核。

2.審核。縣(市、區)殘聯自收到初審材料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相關審核工作,重點對殘疾人證和殘疾等級予以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審核表》上籤署意見,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核彙總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核彙總表》報同級民政部門審定。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並告知原因。

3.審定。縣級民政部門自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定,並通過與殘聯、低保等信息系統數據核對。對審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對審核審定不符合條件的,應逐級退回,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原因。

4.公示。採取長期公示。對審定符合條件的,鄉鎮(街道)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和村民小組、社區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縣級民政部門應在官方網站進行長期公示。公示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主要公示申請人姓名、享受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不得公開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無關的信息。公示中發現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經核實後,按規定取消補貼資格並追回已發補貼資金。

(三)補貼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按月打卡發放。對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將資金儘快按月打卡發放至補貼對象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户,發放時間為每月25日前。

(四)跨省通辦。各市縣要根據《關於全面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的通知》(皖民務函〔20xx〕103號)的要求,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審核時限切實履行職責。採取異地代收代辦方式,實行“全程網辦”,統一使用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跨省通辦”申請,簡化補貼申請受理環節,實現“馬上辦、就近辦、一地辦”,進一步提升殘疾人獲得感。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負責對經殘聯審核合格的補貼對象彙總花名冊進行審定,並對補貼對象家庭困難等情況進行審核,做好補貼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殘聯組織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嚴把殘疾等級關,做好相關審核工作。財政部門加強對兩項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確保專款專用。

(二)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要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全面運行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建立完善兩項補貼對象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補貼對象死亡或遷出本省的、困難程度變化不再符合相應條件的,及時停發睏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因醫學治療或康復訓練後殘疾程度減輕達不到重度殘疾標準的,及時停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實施。

(三)強化監督問責。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加大對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的督促檢查力度,省級將不定期對各地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擠佔、挪用、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為的,按規定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工作不負責的,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構建和諧部門”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整合社會資源,廣泛動員全系統力量,深入開展開發式扶貧等各項扶貧幫困工作,確保我局扶貧幫扶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二、工作任務

幫扶對象包括系統外“一對一”結對幫扶、三峽移民、傷殘軍人、金秋助學貧困學生、常樂鎮(常來村)貧困户等,系統內離退休老幹部、老黨員、困難黨員和生活困難羣眾等。目標使他們在現有的生活基礎上各方面條件都得到進一步改善,力爭使他們早日脱貧,做到“兩個”滿意,即讓上級各相關部門滿意、讓貧困户滿意。

三、幫扶內容

1.開展開發式扶貧幫困工作。對常樂鎮115户貧困户開展慰問活動,根據幫扶對象不同就業意向、勞動者技能、身體狀況以及經營環境、條件等情況,與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户實行“一對一”或“多對一”結對,採取“輸血”與“造血”結合,以“造血”為主的開發式幫扶方法,多形式、多渠道落實創收項目,逐步增強貧困户自身發展能力。對無勞動能力的低收入户,主要採取“輸血”救助方式實現脱貧。嚴格按照“機關部門捐助物資每年每户不少於1000元,幫扶責任人每年走訪不少於4次,捐助物資每年每人300元”的標準,幫助落實脱貧致富增收項目、籌措發展資金、資助貧困户孩子上學,給他們帶去精神和物質上的安慰,使每個貧困户能切身地感受到黨的温暖和關懷(具體名單及扶貧項目意向見附件)。

2.開展幫扶三峽移民活動。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元旦、春節、中秋等節氣,開展慰問活動,讓他們感受到海門人民的熱情和關愛,使他們更好地融入和適應海門的生活。

3.開展愛心助學活動。把“愛心包裹”捐贈活動、“手拉手”愛心助學、金秋助學等活動作為扶貧幫困一項重要工作,動員全系統幹部職工關心下一代工作,把資助貧困學生的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落實到位。

4.開展獻愛心募捐活動。紮實開展“一日捐、一元捐”、“慈善一日捐”、“助殘募捐”等活動,組織廣大幹部職工和全市三級資質以上的各類房地產、市政企業獻出愛心,從而幫助到困難羣眾。

5.開展幫扶薄弱村活動。根據幫扶要求,明確“扶持一項增收項目、加強財務節支、資助一項村級公益事業”的幫扶目標,制訂專題幫扶方案,確保對常樂鎮廣南村的幫扶工作落到實處。

6.開展慰問老複員軍人活動。利用“八一”建軍節、“九九”重陽節、春節等節氣,開展對老複員軍人的慰問活動。

7.開展城鄉結對共建活動。充分利用“三走進三服務”等活動平台,幫助東風新村社區解決一些矛盾突出問題,使結對共建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

8.開展掛鈎共建活動。按照海綜治委〔20xx〕3號文件精神,加強與餘東鎮的掛鈎共建工作,加強工作指導,加大財力、物力支持,有效促進平安海門建設。

四、工作要求

為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局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施渠平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蔡衞東任副組長,科室和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系統的扶貧幫困工作。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楊美如兼任主任。同時,要根據調研情況,認真分析研究,堅持四大幫扶原則:

一是思想幫扶。幫助他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強化勤勞致富的觀念,樹立自強、自立意識。

二是物質幫扶。從實際出發,對有一定勞動技能申請創辦第二產業的困難羣眾,發放一定數額的扶貧幫困週轉資金;對低收入貧困户子女上學支付學費及代辦費等常規費用有困難的,通過物質經濟支持幫助解決,以防出現輟學現象。

三是技術幫扶。通過多種渠道,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户使擁有一技之長,增強自身造血功能。

四是信息幫扶。利用自身優勢,無償為困難羣眾提供勞務、介紹就業信息等服務,拓寬致富渠道。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3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皖政辦〔20__〕1號)、《民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財政部等12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民發〔20__〕62號)、《民政部 公安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__〕125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城鄉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維護其合法權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採取政府補助的方式增強兒童家庭養育能力,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動態管理”,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

二、保障對象

(一)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養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包括:機構集中養育(含家庭寄養)、社會散居孤兒(含親屬撫養、獨立生活等)。年滿18週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孤兒可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蹤或失聯,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中,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未滿18週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滿18週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正在服義務兵役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繼續參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

重殘是指二級以上(含二級)重度殘疾或四級以上(含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失蹤是指失蹤兩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失聯是指失去聯繫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在6個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員與內地居民生育子女後被依法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

三、保障標準

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費標準不低於1100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150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上述孤兒保障標準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適當提高供養標準。

各市、縣(區)應努力拓寬資金渠道,採取多種方式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經費,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對於已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範圍的,不再適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開展委託監護或者家庭寄養的勞務補貼標準,由市、縣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所需經費由市、縣級財政另行安排。勞務補貼不得從基本生活費中列支。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家庭成員繼續享受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政策。

四、辦理程序

(一)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履行以下程序:

1.申請。由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向兒童户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

(1)屬於父母死亡的,提供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屬於父母患精神性疾病,提供國家醫療衞生機構開具的醫學鑑定材料;屬於父母正在服刑、被強制戒毒、二級以上重度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的,提供法院、公安、司法部門相關法律文書以及殘聯部門核發的殘疾人證複印件;屬於父母患重病而導致無能力撫養未成年人的,提供列入病種目錄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報銷憑證,或提供地級市(含市級)以上公辦衞生醫療機構診斷病歷書或檢查報告(公章);屬於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在6個月以上,提供法院或公安機關的法律文書;屬於失聯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提供公安機關登記受理書面意見(或報案記錄),或出具《兒童失聯父母查找情況回執單》,對因不具備查詢條件導致公安部門難以接警處置查找的,可採取“個人承諾+鄰里證明(3人以上)+村(居)證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審核)+縣級民政部門確認”方式,提供《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屬於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屬於被遣送(驅逐)出境的,提供公安部門法律文書;屬於父母失蹤兩年以上,查找聯繫不到父母信息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兒童父母失蹤的法律文書,或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屬於父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級市人社部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材料(工傷傷殘等級達四級以上,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身份證、户口簿;

(3)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請人填寫的《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

2.查驗(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情況進行核實。對符合條件的,在《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上籤署意見,負責人簽字並蓋單位章,連同相關材料複印件一併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對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其原因。

3.確認(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接到申報材料後,應及時開展入户走訪和調查核實,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確認(審批)工作。符合條件的,在《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上籤署意見,民政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自提出申請之月起,發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其原因。對仍無法認定的其他複雜情形,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方案,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後報縣級兒童保護相關協調機制研究確認。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發生變化的,應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辦理有關手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民政部門應採取實地走訪、入户調查等方式核實瞭解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有關情況。為保護孤兒的隱私,應避免以公示、評議等方式核實瞭解情況。

(二)社會(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申請基本生活費,由福利機構負責彙總孤兒信息及相關材料,直接向主管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民政部門審批。

(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由其監護人持國家醫療衞生機構開具的醫學鑑定材料,直接向感染兒童户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並由縣級民政部門核定審批。為保護感染兒童的隱私,不得以公示等形式核實瞭解情況。

五、資金髮放

(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實行“動態管理、應保盡保”,按月發放。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民政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深入調查瞭解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使用和保障等情況。及時按照程序和規定辦理增發或停發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的手續。

(二)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和發放情況由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或委託區域和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彙總整理。有條件的地級市,可委託市級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本市轄區(含各類開發區、實驗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情況的'彙總整理。彙總整理後,由民政部門於每月25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由福利機構負責彙總孤兒信息、相關材料和《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經主管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於每月25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三)各市、縣(區)財政部門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實行“專賬核算”,根據同級民政部門提出的支付申請,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直接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個人賬户或福利機構集體賬户。

由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擔任監護人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賬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就學、服役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由原户籍地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賬户。

六、資金保障

市、縣級民政、財政部門要根據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數量、養育標準和近年內支出變化規律,科學合理測算當地年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資金總額,統籌列入年度預算。預算總額扣除上級財政補助金額後的差額部分,由市、縣通過財政撥款足額安排落實。推進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與社會救助資金統籌使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檢查,提高財政資金績效,防止發生擠佔、挪用、冒領、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監督管理

(一)發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前,縣級民政部門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要簽訂相關協議,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領取、使用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狀況要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的監護義務和責任。

(二)地級市民政部門應定期或根據季節情況及時對管轄區的區域和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寄養家庭進行監督和巡查工作;縣級民政部門要適時對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區域、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的兒童(含家庭寄養兒童)監(看)護、養育、心理和家庭環境等情況深入開展入户走訪評估等工作,或委託第三方社會服務機構進行走訪評估或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督促監(看)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與養育責任;對已經納入保障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村(居)兒童主任要採取多種方式及時掌握兒童及其家庭情況變化,每月上門探訪或電話溝通不少於1次。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安徽省兒童福利機構工作規程》要求,對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家庭寄養兒童養育情況進行走訪評估,並做好記錄歸檔。

(三)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實行“分級管理、一人一檔”原則。依託“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建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市、縣級民政部門應依託“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和《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同時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立紙質或電子檔案。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尤其是姓名、照片、地址、家庭信息等隱私信息不得向社會公開,不得用於宣傳或其他商業用途。各級區域、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本級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日常管理。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紙質檔案主要包括:(1)《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兒童失聯父母查找情況回執單》;(2)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相關材料複印件;(3)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養育狀況(含監(看)護、健康、學習、家庭以及周圍環境等情況);(4)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走訪記錄以及相關評估等材料;(5)縣級民政部門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簽訂的相關協議。福利機構內孤兒紙質和電子檔案應按照民政部《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安徽省兒童福利機構工作規程》等規定執行。沒有設立兒童福利機構的民政部門應參照《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做好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管理工作。

(四)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死亡、被依法收養或年滿18週歲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服刑、被強制戒毒和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子女,自服刑、被強制戒毒人員解除刑期、解除強制和限制人身自由的,經評估後,具有養育能力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父母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失聯,但又查找到下落的,經評估後,具有養育能力的,自查找到下落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監護權被依法恢復資格的,自次月停發。父母重病的,未提供重特大病救助報銷憑證或未提供地級市衞生醫療機構診斷病歷(檢查報告)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

(五)地級市民政部門要督促和指導縣級民政部門做好信息錄入和更新,對納入保障範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要按照“認定一個,錄入一個”的原則,實施保障的當月將其個人及家庭信息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對情形發生變化終止保障的,應當及時從系統進行“減員”處理。

(六)因年齡等原因被取消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的,民政部門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取消發放時,有條件的地方可視情發給孤兒一定的一次性生活補貼。

(七)加強信用評價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建設,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八、附則

本方案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解釋。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xx月xx日自治區黨委專題會議精神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統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落實落細國家、自治區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切實把穩住市場主體、有效紓解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困難這一當前重點工作抓實抓好,推動各類利企、援企、穩企、安企政策措施精準對接、直達盡享。現就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助企紓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政辦發〔20xx〕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促進市場主體復工復市方面

1、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號)要求,科學有序推動批發零售、餐飲、文化娛樂、居民服務等人員密集型行業復工復市。

二、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等成本方面

2、水、電、氣等供應企業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緩繳政策的基礎上,再延長1個月,緩繳期免收欠費滯納金。各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實施。

3、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三、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方面

4、在落實好《xx市貫徹落實新政發〔20xx〕號文件精神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x政發〔20xx〕號)相關減免政策的基礎上,對最終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房屋用於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再延長1個月減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

5、引導各行業協會、駐x商會與非國有房屋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適當減免其房屋租金。

四、落實税收減免政策方面

6、為納税人、繳費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服務,依法落實對小規模納税人階段性免徵增值税、小型微利企業減徵企業所得税,以及小規模納税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減半徵收“六税兩費”等優惠政策。納税人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納税仍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税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税款。

五、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獎補政策方面

7、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和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採取擔保費補助和業務獎勵的方式,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融資擔保費以外的保證金、承諾費、諮詢費、顧問費、註冊費等不合理費用。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推動金融機構儘快放貸。

六、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方面

8、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適宜中小微企業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對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預留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份額由30%提高至40%以上。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採購工程,價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七、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方面

9、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户,由單位提出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xx年底;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户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可自願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八、發放一次性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方面

10、對20xx年xx月xx日以來發生疫情區(縣)內的中小微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經營7日以上的,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解決。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方面

11、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幫助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等工具,豐富適應個體工商户經營特點的金融產品,加大信用類金融產品研發推廣,增加涉農、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户信貸投放,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

12、對受此次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户、貨車司機等的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不影響徵信記錄、免收罰息。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羣,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13、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遊等行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延期期限。

14、引導國有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户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完善服務措施,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延期還本付息訴求“快審快辦”。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

十、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方面

16、充分用好國家關於“三農”、小微企業、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政策,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指導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引導核心企業幫助上下游企業開展供應鏈融資,並積極給予再貼現支持。推動創業社區合作銀行全年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250億元。

十一、加大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力度方面

17、深入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持續暢通清欠問題線索投訴舉報渠道,切實抓好問題線索核查督辦,對中小企業投訴無分歧欠款做到應清盡清,清償確有困難的要明確還款計劃,存在分歧的賬款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條例》《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主體賬款支付責任,從源頭防範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決不允許政府新增中小企業賬款。

十二、加快推進旅遊業復甦方面

18、按照“限流、預約、錯峯”的原則,適時恢復各旅遊景區營業。倡導xx人遊,鼓勵市域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區(縣)之間開展xx人遊。進一步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鼓勵旅遊平台企業、旅行社加大線上宣傳促銷力度,吸引x內外遊客有序來x旅遊消費。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或緩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減免車輛相關費用及車駕管服務方面

19、對停放在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停車場內的車輛,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滯留在住宅小區佔用公共道路、場地停放的臨時車輛的場地佔用費(不含業主包月停車和地下停車庫物業服務費用)。

21、鼓勵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商場、醫院、各類市場、商務寫字樓、賓館酒店等業主或停車場經營管理主體,免收或減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被劃定為中高風險區的住宅小區、停車場減免費用時限延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車公司免除所屬出租車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其他公車公營性質出租車由所屬企業免收或減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

23、由市交通運輸協會積極引導個體經營出租車車主與車輛承包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對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給予免收、減收或緩收。

24、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對需要延期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體檢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提交申請,待靜態管理結束後辦理;對需上線檢測的車輛,審驗日期默認為註冊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預選車牌號,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到車管所辦理的,預選號牌確認時間延長3個月;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的,有效期延長3個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符合機動車使用原號條件,原號碼保留時間延長3個月。

十四、強化為企服務方面

25、加大對企業的聯繫走訪力度,加強對國務院、自治區和我市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宣傳,送政策上門、促政策直達;加強企業運行監測和協調服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精準幫扶,及時解答和處理影響企業復工復市的現實問題,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增強發展信心;着力推動解決制約項目開工建設和投資進展緩慢的突出問題,通過狠抓投資促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振社會投資信心。

26、建立企業法人及個人涉疫訴求盯辦、跟辦、督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關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和自治區“互聯網+督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網上信訪反映問題,對涉疫困難訴求及時推送辦理。

十五、加強法律服務保障方面

27、突出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持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充分發揮黨羣服務中心作用,及時解決消費者權益、勞動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類型矛盾糾紛。

28、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廣泛收集企業法律需求,幫助企業分析法律需求和風險點,對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違約、勞資關係等糾紛,及時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服務指引等服務。依據法律援助法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對相關訴訟和其他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給予適當減免。

29、對涉及參與一線抗疫的醫務人員、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及關聯企業的仲裁案件優先辦理,仲裁受理費除享受減免措施外同時免收案件處理費。

30、積極發揮行政複議職能,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行政爭議的預防與化解,制定針對性處理、化解措施,為全市有序復工復市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自治區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5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20xx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的通知》《菏澤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羣(填寫入户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脱貧户(包含不享受政策户),特別是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户,特別是低於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户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户,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户。(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户核實和農户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並於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脱貧户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脱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户以及嚴重困難户,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台賬,並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採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台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6

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廣西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於6月16日開展大排查工作,通過信息採集、數據比對、入户核實、行政村(社區)評議、鄉(鎮)審核公示、市級審定,共排查出1012户監測對象。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共有監測對象20__户,其中未解除風險的有1586户。為進一步鞏固脱貧攻堅成果,切實消除脱貧人口返貧風險和邊緣人口致貧風險,根據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鞏固脱貧成果精準防貧實施辦法的通知》(桂扶領發〔20__〕2號)、《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轉發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扶領發〔20__〕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加快建立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現“事前預防、事中救助、事後鞏固”,防止脱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行常態化監測幫扶工作,對全市所有農村人口進行預警監測,持續壓實責任,繼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實現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的即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不斷鞏固脱貧攻堅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為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奠定堅實基礎。

三、明確幫扶責任人

為確保全市監測對象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平果市以鄉鎮幹部、駐村工作隊員為主要責任人,脱貧户原幫扶責任人或村兩委幹部幹部為第二責任人,對全市所有監測對象進行結對幫扶,原則上幹部幫扶監測對象不超過5户。其中:

(一)脱貧不穩定户:由原幫扶責任人協助鄉鎮幹部做好幫扶工作,即:主要責任人為鄉鎮幹部和駐村工作隊員,第二責任人為原幫扶責任人。

(二)邊緣易致貧户:原則上由鄉鎮幹部和駐村工作隊員進行結對幫扶。

(三)突發嚴重困難户:一是屬於脱貧户按脱貧不穩定户幫扶方式進行結對。二是屬於邊緣户的按邊緣易致貧户幫扶方式進行結對。

四、夯實工作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防貧返貧主體責任和行業責任,做好總體謀劃,抓好具體落實;進一步補齊短板,提高質量。幫扶幹部要強化精準防貧意識,深化“四不摘”政策要求,定期走訪入户,跟蹤回訪,有效鞏固脱貧成果。

(一)制定幫扶計劃:由幫扶責任人與監測對象共同商量,綜合考慮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幫扶需求、發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幫扶計劃。原則上,幫扶責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訪一次幫扶的監測對象,重點跟蹤幫扶措施的落實,幫助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根據工作需要採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記監測對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委會做好監測對象幫扶措施的民主公開工作。

(二)加強跟蹤回訪:及時瞭解監測對象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保障情況,發現問題隨時幫助解決,幫扶聯繫人解決不了的,報告村“兩委”和鄉鎮黨委政府解決。監測預警對象穩定達到“一過線(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穩定達到6000元以上)、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原返貧致貧風險已經消除的,可上報村兩委開展解除風險程序認定消除風險解除預警。市級要組織鄉村振興等部門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監測對象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落實的要及時提醒反饋相關責任部門或幫扶責任人。鄉鎮、村也要結合日常工作,加強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掌握幫扶措施的成效,確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發揮效果。

五、推動政策舉措落地

(一)落實幫扶措施。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後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從增加收入和減少支出“兩線發力”,在尊重羣眾意願基礎上,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複雜多樣的,因户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做好兜底保障,加強人文關懷;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對因突發事故導致剛性支出驟增陷入緊急性困難的,或經過政策範圍內救助,仍然支出較高、負擔較重的,鼓勵各地充分運用社會幫扶資金,加大救助力度。

(二)加強政策支持和社會幫扶。可用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對外出務工監測對象適當安排一次性交通補助,安排產業發展、小額信貸貼息、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公益崗位補助等,促進監測對象發展產業和就業增收。充分用好醫療保障、教育保障、養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業政策,監測對象住院繼續享受“先診療後付費”,繼續向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家庭安排“雨露計劃”,支持監測對象“兩後生”就讀技工院校並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繼續發揮定點幫扶、東西部協作優勢,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鼓勵各地創新探索多種方式籌措社會資金,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強社會幫扶力量。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資金保障。精細謀劃,提前預算,做好資金保障,必要時將此項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市年度經費預算,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信息化管理和隊伍建設。充分借鑑脱貧攻堅期的經驗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信息系統,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信息化管理。監測户幫扶聯繫人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訪1次,與監測户共同商量,結合監測户家庭實際情況共同制定幫扶計劃,同時填寫《平果市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跟蹤幫扶情況表》,確保與監測户實際情況一致後,再由鄉鎮組織鄉村防貧監測員將表中的有關內容錄入全國防貧系統及區扶防貧系統。

(三)嚴格考核評估。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是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是中央組織開展鞏固脱貧成果後評估的重要指標。我市將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及鞏固脱貧成果後評估的範圍。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工作調度,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開展暗訪,壓實工作責任。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7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精神,切實推進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保障工作的落實,結合尚義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決戰決勝脱貧攻堅和鞏固脱貧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

二、總體目標

進一步推動脱貧攻堅工作體系全面轉向鄉村振興,把鞏固來之不易的脱貧成果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採取精準幫扶措施,繼續保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切實保障好低收入羣眾基本生活,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返貧。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農村低保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確保“應保盡保”。一是要推行部門聯動制,實現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財政、民政、扶貧、教育、人社、住建、醫保等政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充分運用現有數據平台,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對共享數據比對中發現的違規人員、死亡對象及時進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級“零報告”制,實現責任壓實到位。把村幹部責任壓緊壓實,由各村支兩委幹部、駐村幹部負責信息管理,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補助對象的人員信息台賬,每月定時將死亡人員信息、疑似錯保家庭人員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員信息上報至鄉鎮。由鄉鎮統計收集,建立台帳,並組織村居幹部及時入户進行核查,定時將村級統計情況和鎮級入户核查情況上報鄉鎮城鄉低保、特困審批領導小組,鄉鎮要及時對保障對象進行動態調整。三是要推行鄉鎮級遍訪制,實現實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鄉鎮牽頭,組織聯繫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幹部每季度對城鄉低保享受對象開展户户見面、人人碰頭的遍訪工作。主要針對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對象家庭收入核查結果的真實性、“收入抵扣”“低保漸退”“單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實以及家庭遭遇意外變故情況開展動態核實,及時將因意外變故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低保保障範圍,深入瞭解建擋立卡對象、邊緣户生活生產情況及家庭人員就醫就學情況,對發現需救助對象時,採用低保、醫療救助、教育資助等專項救助為主,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為補充的多種救助方式,確保困難羣眾安穩渡過生活困難期。四是要推行縣級抽查制,實現工作督促到位。縣民政部門要對全縣14個鄉鎮因疫因災因病影響後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蓋範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對象的動態管理及各項民政資金撥付、使用、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進行督促並限時整改落實,進一步推動各項兜底保障政策精準落地,切實做到救助對象實現動態調整下的“應保盡保”。

(二)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運用好低保評議“三環節七步驟”環節,科學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户的低保“單人户”政策,將整户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殘人員和重病患者單獨納入農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方法,進一步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務質量;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羣眾要臨時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

(三)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保障力度,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照上級統籌安排,合理調整救助標準。強化縣鄉(鎮)兩級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進全縣敬老院服務設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條件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務水平。

(四)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對脱貧人口以及邊緣易致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時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須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牢牢把握政治屬性,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在職能配置上更加科學合理、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備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門、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對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重點工作工作親自部署、親自把關、親自協調,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敢於擔當、主動作為、統籌協調、積極配合,形成共同推進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基層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保障服務對象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政策落實在基層,成效體現也在基層。各鄉鎮街道要配強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關愛基層工作人員,確保基層工作有人做、基層事務有人管。

(三)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要對照重點任務,會同相關部門謀劃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恆抓好抓實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保障幫扶工作。整合政策、資金、人員等資源要素,積極向上爭取幫扶項目及資金,切實加大低收入人口幫扶工作投入和人員保障力度,推動社會救助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持續助推全縣高質量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8

為深入推進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入基層,解民困,提升黨員幹部做羣眾工作的能力,按照市上到聯繫鄉鎮開展結對幫扶工作的要求,決定在高明鄉開展科級領導幹部“一對一”結對認親幫扶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是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聚焦羣眾反映強烈問題的一種有利方式,是拉近黨員幹部與人民羣眾關係,提升黨員幹部服務羣眾能力的有效途徑。科級結對幫扶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活動的重要意義,不斷創新羣眾工作方法,廣泛聽取羣眾建議,切實解決羣眾的實際困難。

結對幫扶認親工作原則上一定3年不變。每名幹部每年到結對户家中開展幫扶工作不少於4次,並認真填寫《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民情日記》,詳細記錄每一次幫扶時間、面臨問題、主要舉措,下一步打算,確保幫扶工作實效。

二、範圍對象

局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黨總支書記

三、目標任務

按照“政治上扶學、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貧、能力上扶技、經濟上扶業”的幫扶要求,結合幫扶對象的實際困難,紮實開展結對認親幫扶工作,不斷提升羣眾工作能力,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具體目標是:

(一)解決一批具體問題。每年解決1件以上結對幫扶羣眾的現實困難和問題。重點是解決羣眾就業難、住房難、看病難、飲水難、子女上學難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問題。

(二)找到一條致富門路。立足環保工作實際,為結對幫扶羣眾做好三年的發展規劃,結合自身知識、信息、技術方面的優勢,通過送資金、送知識、送技術,幫助結對幫扶羣眾找到致富門路,提升致富能力。

(三)倡導一種良好風尚。強化在幫扶村、户的國家政策及環保法律法規的宣講,真誠的與幫扶羣眾溝通,如實的記載幫扶羣眾的利益訴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幫扶對象加強愛國精神、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的交流與溝通,營造良好的風尚。

四、結對原則

按照一名科級黨員幹部幫扶一户困難户的原則,按照我局6名科級黨員幹部的職數,由高明鄉提供6户困難户,開展一對一結對認親幫扶。

五、階段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xx年3月—5月)

1、結對分户。與高明鄉聯繫,由高明鄉為環保局提供6名困難户名單和資料。環保局在徵求高明鄉意見的同時,6名科級幹部做好結對分户,並建立分户台賬。

2、上門認親。6名科級黨員幹部要及時深入到幫扶對象的家中主動上門認親,瞭解困難户家庭情況,進行對接,掌握全面的材料,為下一步制定幫扶對象的三年幫扶規劃打好基礎。領導幹部與幫扶對象的上門結對認親工作和《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協議書》的簽訂於4月30日前完成。

3、認真規劃。領導幹部要深入結對幫扶户家中,深入瞭解情況,建立幫扶對象基本情況台賬,認真研究幫扶措施,制定目前和長遠的幫扶規劃。局長的幫扶規劃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其他5名科級領導幹部的幫扶規劃報局長審核。

4、完善台賬。領導幹部要認真填寫《科級結對認親幫扶登記表》、《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民情日記》,詳細記錄幫扶工作的主要內容,注重留存幫扶工作過程點滴、幫扶成果體現及幫扶前後變化的影像資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科級黨員幹部的幫扶情況,完善結對幫扶工作管理台賬。《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協議書》、《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登記表》、《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名冊》在5月20日前,收集上報市委組織部。

(二)穩步推進階段(20xx年6月—20xx年6月)

幫扶人員結合幫扶對象不同的致貧致困,將“智力扶持”作為幫扶重點,採取具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幫助貧困家庭樹立信心,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1、幫思想。幫扶幹部定期走訪幫扶對象,與他們“認親戚、拉家常”,瞭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排查矛盾糾紛,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轉變觀念,樹立信心,努力自力更生脱貧致富,尋求合法途徑化解矛盾。幫扶幹部每年到結對幫扶家中開展幫扶工作不少於5次,經常通過電話等方式強化溝通,多給予幫扶對象人文關懷,記好幫扶工作民情日記,適時跟新幫扶進展。

2、幫生活。生活上開展輸血式幫扶,與幫扶對象“接窮親”,為其生活正常運轉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為幫扶對象解決一些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於基本生活、子女就學、住房、身體健康等方面存在困難問題,多渠道為其出謀劃策,多途徑尋找幫扶辦法,通過與鄉鎮、民政等部門溝通和協調,藉助政策、集中幫扶、開展慰問等辦法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幫扶幹部在傳統節日要開展送温暖行動,為幫扶對象送去生活必需品,全年開展送温暖活動不得少於2次。

3、幫生產。生產上開展造血式幫扶,對幫扶對象在農業生產、項目開發等遇到的困難,要盡心竭力,從科學文化、技術培訓、協調部門關係、籌劃項目、資金、銷路等方面提供相關服務,幫扶對象通過改進生產技術,提高生產水平,改變目前的生活狀況。幫扶幹部要根據幫扶對象實際,選擇適合幫扶對象特點的種植和養殖業務,幫助幫扶對象對生產進行科學規劃,幫助幫扶對象尋找其種植產品和養殖牲畜的銷路,實現全年的增產增收。

4、幫就業。為幫扶對象創造就業條件,對有創業潛能的鼓勵引導創業,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向的,幫助推薦就業,努力促進其就業或自謀職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扶助解困,從根本上幫助有條件的困難家庭儘快脱貧。幫扶幹部對幫扶對象家庭有勞動能力且有勞動意向的,要積極的幫助幫扶對象尋找適合的就業崗位,擴寬幫扶對象家庭收入的來源渠道。

5、幫信息。向幫扶對象宣傳並解讀中央、省、市黨委和政府有關決策政策部署,為其提供市場信息等相關信息,找準發展路子,自力更生,發展脱困。幫扶幹部要時刻幫助幫扶對象關注其從事生產的農產品和牲畜的價格走勢,以便其在最合理價格時買進和賣出,實現節約成本和利潤最大化。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7月—12月)

1、認真總結,積累經驗。通過總結積累經驗,查擺問題,對照幫扶規劃查看幫扶工作完成情況,進一步做好幫扶工作,確保幫扶效果。

2、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將幫扶工作積極主動和成果顯著的作為宣傳重點,引導黨員幹部向先進典型學習。

3、建章立制,確保效果。要認真總結提煉創新舉措、經驗做法,形成領導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羣眾的長效工作機制,把結對幫扶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六、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結對幫扶工作局長是第一責任人,參與幫扶工作的科級黨員幹部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加強領導,紮實開展在高明鄉的幫扶活動。在幫扶期間,領導幹部若發生變動,要主動做好溝通對接,確保幫扶不斷、親情不斷。

(二)強化督查檢查。局黨組將不定期對結對幫扶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不定期通報結對幫扶工作落實情況。對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的幫扶幹部將追究責任。

(三)強化紀律約束。科級黨員幹部到結對幫扶對象家中開展幫扶,要帶着感情、責任、紀律,融入羣眾生活。嚴格遵照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樹立良好的幹部形象。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9

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鞏固拓展脱貧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任務目標。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户加強監測,採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按照政府主導、實事求是、精準施策、民主公開、全面覆蓋的要求,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幫扶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羣眾主體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

二、工作內容

(一)認定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户,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監測對象。

①脱貧不穩定户。建檔立卡脱貧户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户。

②邊緣易致貧户。一般農户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户。

③突發嚴重困難户。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當地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户。

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羣體的家庭。

2.監測範圍。綜合考慮家庭人均純收入和返貧致貧風險兩方面因素確定監測範圍。

①收入方面。參照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計算年人均純收入。以脱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作為我縣20__年監測範圍,綜合物價指數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每年動態調整。

②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由相關行業部門結合實際逐項研究確定各類風險的預警標準〔具體參照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等10部門關於做好防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工作的通知(冀扶辦聯[20__]28號)〕。

3.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羣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三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①農户自主申報。通過向鄉村幹部或村綜合服務站申請、撥打12317諮詢服務電話、脱貧户使用手機APP等渠道,由農户個人申報或他人代為申報。

②基層幹部排查。依靠鄉村幹部、駐村幹部、鄉村醫生、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

③部門篩查預警。省市縣逐級健全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户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核實。

同時,拓展社會監督發現渠道,及時掌握分析網絡平台、媒體反映、信訪舉報等信息。

4.認定程序。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以下認定程序。

①入户核查核實。根據監測信息開展入户核查,核實家庭收支等基本情況,填寫《農户排查信息採集表》(附件1)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擬認定為監測對象的農户,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並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填寫《承諾授權書》(附件2)。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向農户及時説明,確保羣眾認可。

②村級評議公示。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開展民主評議,形成監測對象初選名單(附件3),在村內公示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於核查初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4)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不具備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採取村“兩委”擴大會議形式,由村“兩委”成員、鄉鎮幹部、駐村工作隊、部分村民代表等參加,確保評議過程和結果公開公正。

③鄉鎮核查初審。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幹部,根據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逐户核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附件5),核查結果由農户户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幹部三方簽字確認。核查通過的,鄉鎮政府彙總提出監測對象審核名單,上報《關於複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6)至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比對審定。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書面批覆《監測對象認定縣級審定批覆》(附件7)至有關鄉鎮政府,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錄入信息。

排查、篩查發現預警信息或農户申報之日起,至履行完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5.不予認定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認定:

①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且工資收入持續穩定的;

②家庭成員中有作為企業法人在工商部門註冊企業、有年審記錄、經營收入持續穩定的;

③家庭成員有高價商品房、門市房等(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搬遷和拆遷建房)的;

④家庭成員有高價載客汽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等的;

⑤家庭成員有大額存款(防貧監測範圍的3倍或以上)或基金、股票、投資型保險等有價證券的;

⑥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收入水平較高,明顯具備抵禦風險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上述情形中有特殊情況的,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履行認定程序。

6.監測管理。縣鄉村逐級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台賬,逐户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定期採集基礎信息,及時落實幫扶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對監測對象落實幫扶和聯繫服務管理,明確固定的監測聯繫人(一般以縣鄉幹部為主)。

(二)落實幫扶政策。逐户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勞動能力情況,通過部門協調會商,對症下藥、精準施策確定幫扶措施。嚴格落實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使用各種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開展針對性幫扶,確保監測幫扶到位。就業補貼、教育資助、危房改造等各類行業幫扶措施和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等保障措施,通過原資金渠道解決。對風險單一的實施有針對性的單項措施,對存在多種風險的因户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

1.產業幫扶。脱貧地區特色產業、科技服務、新型經營主體帶動等項目,優先向監測對象傾斜。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和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安排產業發展、生產經營技能培訓等,帶動參與生產經營,拓寬增收渠道。對因自然災害、市場因素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加大農資供應力度,組織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解決生產發展和農產品積壓等難題。〔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科技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發改局(商務局)、縣財政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2.就業幫扶。穩崗就業。強化勞務輸出和就地就近就業,對有組織輸出務工的監測對象按規定落實一次性求職補貼,對吸納當地監測對象穩定就業的企業、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微工廠”等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推廣以工代賑等形式,引導監測對象參與鄉村項目建設,提高就業收入。對失業監測對象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幫助儘快在當地實現再就業。技能提升。加大監測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在培訓期間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監測對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可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職業培訓補貼,實施期限延至20__年12月。監測對象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的,納入“雨露計劃”幫扶範圍,規範助學補助發放,做到“應補盡補”。擴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職業培訓規模,支持監測對象就讀技工院校,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公益崗位。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加大各類崗位統籌使用力度,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動態調整安置對象條件。使用相關專項資金、脱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資產收益等,對其安排公益崗位補助。按照“因事設崗、因崗定薪、按勞補貼”的原則和“以崗定責、以責選人”的要求,新增公益崗位優先安排具備條件的監測對象。〔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3.金融幫扶。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落實小額信貸和貼息政策。對信用良好、有貸款資金需求、有就業創業潛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監測對象,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縣金融發展服務心、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人行平山縣支行、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4.健康幫扶。落實監測對象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後付費、大病專項救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健康幫扶措施。將監測對象動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符合條件的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資助參保政策。〔責任單位:縣衞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殘聯,各鄉(鎮)黨委政府〕

5.教育幫扶。將監測對象家庭適齡子女納入控輟保學重點監測範圍,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對存在因學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學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階段幫扶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6.住房安全保障。健全保障農村住房安全工作機制,對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出現住房安全問題的監測對象,通過危房改造等多種途徑解決農村住房安全問題,確保住房安全。〔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7.飲水安全保障。健全飲水設施運行管護長效機制,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及時解決季節性缺水和飲水出現安全問題,確保飲水安全。〔責任單位:縣水利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8.扶貧項目資產幫扶。脱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扶貧項目資產及其收益,在確保當地建檔立卡户穩定脱貧的基礎上,通過設置一定條件,採取分紅收益再分配、購買公益崗位、發展小型公益事業、開展小微獎補等措施,優先扶持監測對象,切實激發內生動力。嚴禁採用簡單發錢發物、一分了之的做法進行收益分配。〔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畜牧水產服務中心、縣供銷社、縣新能源服務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9.兜底保障和社會救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或臨時救助條件的監測對象,簡化認定程序,及時納入救助範圍。按規定落實“單人保”“剛性支出扣除”“漸退期”等政策。對按規定落實各項幫扶政策措施後基本生活依然困難、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幫扶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各級社會救助基金開展救助。〔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0.社會幫扶。繼續發揮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百企幫百村”等作用,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開展幫扶。引導社會組織將人才、項目、資金資源向監測對象傾斜,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願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止返貧志願服務。規範各類防貧專項基金、保險監督管理,發揮商業保險作用。〔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工商聯、縣委宣傳部、團縣委、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11.扶志扶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户)等創建,廣泛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引導監測對象參與生產就業勞動,對自強不息、穩定增收致富的監測對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健全“兩會一約”,推廣“道德銀行”、文明積分制等做法,加大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等不良風氣治理。〔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標註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標註“風險消除”。〔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風險消除標準。基本生活穩定保障、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標註風險消除。具體標準以下列4項指標全部達標為準:

①根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②“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義務教育階段無輟學學生、實現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

③收入持續穩定,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出當地當年度收入監測範圍;

④大額剛性支出問題穩定解決。

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後持續跟蹤監測,暫不標註“風險消除”,確保監測幫扶成效穩定後再按程序標註。

2.風險消除程序。遵循“怎麼進怎麼出”的原則,對達到風險消除標準的農户,按以下程序標註風險消除。

①入户核查核實。根據幫扶情況開展入户核查,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入户核查表(附件8),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消除指標達標情況。

②村級評議公示。根據入户核查結果,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擴大會議,與監測對象認定程序要求一致)評議提出風險消除初選名單(附件9),在村內公示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於審核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0)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③鄉鎮驗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幹部對各村上報的風險消除户逐户驗收,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鄉鎮驗收表》(附件11),驗收結果由監測對象户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幹部、監測聯繫人四方簽字確認。驗收通過的,由鄉鎮政府彙總提出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驗收名單,上報《關於複審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2)至縣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審定標註。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行業部門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對照標準綜合審定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書面批覆《監測對象風險灘消除縣級審定批覆》(附件13)至有關鄉鎮政府,組織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標註。其中,對特困、低保和存在多種風險的監測對象進行重點審查。

3.風險消除後續管理。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不再進行監測,不再專門針對風險實施防止返貧幫扶,其中脱貧户後續幫扶按有關政策實施。已落實的小額信貸貼息、公益崗位安置、醫療救助、教育幫扶等幫扶措施,按行業政策要求和實際工作週期及時調整。

(四)防止規模性返貧。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範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定期開展規模性返貧風險排查,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致貧風險問題,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局、縣衞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防止返貧是鞏固拓展脱貧成果的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是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制度保障。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縣鄉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制、協調會商機制、信息比對機制。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鄉村振興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壓實部門責任。進一步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衞生健康、應急管理、地方金融監管、鄉村振興、醫療保障、殘聯、人民銀行、銀保監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篩查預警、信息比對、動態監測、落實幫扶等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集中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聯席會議,研究制定應對措施。

(三)強化政策支持。對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生產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致富帶頭人,以及主動參與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的企業、個人及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税收減免、信貸支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政策。

(四)嚴格考核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和鞏固脱貧成果後評估,強化考核評估結果運用。對因責任、政策、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追究問責。

我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相關政策要求與本方案不一致的,統一以本方案為準。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0

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國鄉振司法〔20__〕5號)和省鄉村振興局《關於開展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贛鄉振綜字〔20__〕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現就為做好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排查時限

即日起至20__年5月30日。

二、排查內容

(一)根據省鄉村振興局新調整的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範圍(6900元),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農户家庭成員情況,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

(二)集中排查未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户和一般脱貧户。看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問題。

(三)集中排查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農户的幫扶情況。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幫扶措施,特別是參加醫保等健康幫扶措施是否落實。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四)集中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五)集中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重點:一是產業就業幫扶項目是否正常運行,與脱貧户和監測對象的利益聯結是否緊密,資產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着重排查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二是各類洪澇、乾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

(六)集中排查重點區域。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無脱貧人口但有農村人口的行政區域、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佔當地農村户籍人口比例高於2%的行政村,開展重點排查。

三、重點排查對象

(一)脱貧户。重點關注20__年當年標註脱貧和人均純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30%的脱貧户。

(二)低收入農户。重點關注20__年度和20__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農户。

(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其中的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

(四)農村低保對象。重點關注20__年以來新納入和申請未納入低保的農户。

(五)農村殘疾人家庭。重點關注重度殘疾人家庭和20__年以來致殘家庭。

(六)多子女家庭。重點關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3人及以上),剛性支出較大家庭。

(七)危改家庭。重點關注20__年危房改造或維修的家庭。

(八)飲水安全問題家庭。重點關注分散式飲水工程飲用水農户。

(九)收入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以及因疫情等影響導致失業、就業不穩和產業發展失敗的家庭。

(十)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一般農户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__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脱貧户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__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農户。

以上重點人羣清單于4月30日,統一反饋至各村。

四、排查流程情況處理

(一)鄉收到重點人羣清單分發到村,並彙總掌握各村摸排情況,成立督查小組進行督促指導村級排查,建立重點人羣摸排台賬及問題清單,全程跟蹤指導。村級要通過集中排查,先摸清重點人羣農户情況,其次是其他一般農户情況,按照縣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馬步鄉XX村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逐户登記,建立問題台賬。

(二)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户,要按照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户,按程序識別納入。

(三)對已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户,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為複雜的,要全面認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風險消除不穩定的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經綜合研判後,確定是否進行回退處理。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

(四)核實核准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對監測對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和信息錄入不準確等問題,要儘早發現、認真審核,及時補充完善。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培訓部署(5月5日前完成)。我鄉將於5月5日開展專題業務培訓。各村專幹要確保掌握集中排查內容、方法和要求。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充分組織監測網格員、鄉村幹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結對幹部、專職信息員等力量,採取上門入户、實地摸排等方式,逐户摸清情況,準確記錄摸排信息。

(三)信息採集錄入(5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及時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同時將集中排查主要數據按《馬步鄉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的要求,上報到鄉村振興工作站。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村要及時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要強化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鄉黨委政府關於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精密部署,集中精力紮實做好排查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為更好統計數據,各職能辦按照規定格式提供數據並確保數據準確性。鄉村振興工作站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社保、住建、教育等相關職能辦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精心組織部署,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要簡化工作流程,各村對排查中發現的困難農户,從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需即刻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通過各職能辦進行數據比對,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

(四)抓好問題整改。各村要統籌做好集中排查發現問題、20__年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考核發現問題,建立問題整改台賬,舉一反三,一體整改。特別是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規模性返貧防範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強化調度指導。各職能辦要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各村及時發現和解決排查中遇到的問題。鄉村振興工作站將根據實際彙總情況,對各村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我鄉將按照“誰採集、誰錄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六)夯實工作作風。各村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紮實細緻的工作作風,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過程紮實、排查數據詳實、排查結果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紙面排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1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為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集中一個月時間,動員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和基層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户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項開展入户走訪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人不漏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户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範圍和對象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後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範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範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範圍為7000元。監測範圍作為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羣和特殊羣體。脱貧户特別是20__年脱貧、整户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脱貧户,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範圍內的農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户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户,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户,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户,分户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户,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户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户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户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層幹部集中排查的同時,優化網格劃分,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並用好農户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以及梳理媒體、信訪、輿情信息等方式,突出問題導向,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户,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制定並落實好幫扶措施,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堅決避免出現規模控制、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現象。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於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並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儘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於返貧致貧風險較為複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並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脱貧户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佔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衞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統戰部、團縣委、民政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核查核實監測對象和脱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採集表》內容,全面採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准監測對象和脱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脱貧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脱貧户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户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後,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四、進度安排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一)全面培訓部署階段(4月27日—4月30日)。出台《固鎮縣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全縣於4月24日已完成基層網格劃分和基層網格員調整,各鄉鎮採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集中排查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完善《網格化監測手冊》,做到每個網格員人手一冊(《網格化監測手冊》)、人手一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入户開展排查。

(二)開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鎮村要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按時完成排查任務;要組織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基層網格員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項、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項開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户見面,不在本地的要電話走訪,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徹底。村組網格員和村兩委包組幹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對本村組要户户到、人人訪;建檔立卡脱貧户和監測對象的幫扶聯繫人對所幫扶對象在家的要入户,在外的要電話溝通聯繫;鄉鎮包村幹部、村黨組織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對本村入户率要達到30%以上。此次排查發現的符合條件的農户,要及時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監測範圍,嚴格履行監測程序,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户申報、幹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原則上在10天內完成。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台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複比對。加強協調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信息採集錄入(6月1日—6月9日)。各鄉鎮要按照“誰採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鄉鎮及時上報縣局彙總後統一向省局提出申請,由省級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整改工作結束後不再開放相應權限。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9日—6月11日)。各鄉鎮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集中排查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經驗做法等),於6月11日前上報縣鄉村振興局。(聯繫人:王鬆妹;聯繫電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部署,工作上對標對錶,行動上迅速落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鄉鎮對所轄村入户情況進行抽樣督導,抽樣户數不少於300户,且要對所轄村實施抽樣全覆蓋。縣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對鄉(鎮)村進行督促指導,幫助鎮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同時對所有鄉鎮入户情況進行抽樣督導。各鄉鎮抽樣紙質材料均要保存。縣局將在集中排查開展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暗訪調研、工作調度和業務指導,對工作進展較慢、質量較差、問題較多的鄉鎮開展實地調研並及時通報,督促推進工作。

(三)統籌推進整改。要突出問題導向,結合20xx年中央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反饋問題以及省考核評估督查發現問題,一體推進問題排查與整改落實。要堅持舉一反三,以排查內容為重點,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與不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精準制定整改措施。要堅持邊查邊改,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堅持突出實效,通過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託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台,統籌利用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避免重複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2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時期全區〉的通知》(桂辦發〔20xx〕56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定點扶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從20xx年起,用5年時間,通過實施“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幹部包户”的扶貧開發工作責任制,採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綜合扶貧措施,使全市列入時期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的119個貧困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純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100%貧困村通瀝青(水泥)路和通班車,有條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決貧困村羣眾安全飲水問題;所有貧困村和有條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電;已通電的村屯實現廣播電視“户户通”;培育形成1-2項特色優勢產業並覆蓋所有貧困農户;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貧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全免學雜費,貧困村公共衞生、文化、計生服務體系健全發展,每個貧困村有符合規定標準的衞生室、文化活動室和計生服務室;貧困村農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穩固住房;貧困村中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人口全部納入社會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具備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做到應扶盡扶;生育貧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幫扶和優惠;貧困村落後面貌明顯改善。儘快實現中央提出的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

市、縣(區)四家班子領導成員、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領導、鎮黨政領導每人掛點聯繫一個貧困村,結對幫扶一個貧困户;市、縣(區)直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欽單位每個單位幫扶一個貧困村,幫扶單位每個幹部結對幫扶一個貧困農户。各定點扶貧單位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以縣(區)為單位組建駐村扶貧工作隊,各扶貧工作隊要具體落實包村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定點扶貧單位要明確本單位的聯絡員,統籌協調、落實本單位的定點幫扶工作。

(一)實施市、縣(區)、鎮三級領導掛點到村幫扶制度。領導掛點主要工作任務:

1.抓掛點村扶貧開發規劃工作。

2.抓典型示範。把所聯繫村的基礎設施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生態扶貧等抓出典型,推進全村扶貧開發工作,把所掛點的貧困村打造成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示範村,把幫扶的貧困户打造成脱貧致富先進典型。

3.抓機制創新。深入調查研究,為扶貧開發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經驗、新模式,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推進所聯繫村扶貧開發工作上新水平。

4.每個領導聯繫幫扶一户貧困户,實現脱貧致富的目標。

為了確保上述任務的完成,掛點聯繫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明確任務、創新幫扶方式、充分發揮貧困村和貧困户的主體作用,着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克服包辦代替。協調指導各幫扶單位安排相應的經費,確保定點扶貧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二)實施單位包村幫扶制度。單位包村幫扶主要工作任務:

1.落實規劃實施。協同所包村幹部羣眾制定好貧困村整村推進的五年規劃和年度,確定承諾事項,並向羣眾公開。包村單位對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積極推進以產業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扶貧開發;多方籌措資金,整合資源,主動協調、跟蹤行業部門落實相關扶持措施,聯繫社會力量參與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改善貧困村落後面貌;開展獻愛心送温暖活動,解決困難羣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2.落實政策宣傳。深入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涉農方針、政策,廣泛動員農户參加扶貧開發和建設美好家園,大力宣傳扶貧開發中湧現的好人好事。

3.落實增收脱貧。大力發展扶貧產業,做到產業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就業並重,在做好種養業的同時抓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增加貧困農户工資性收入。

4.落實村貌改造。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關於“村容整潔”的要求,幫助貧困村開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實施改水、改廁、綠化、美化工程,改變陳規陋習,切實消除“髒、亂、差”現象,實現村容村貌整潔美觀。

5.落實組織建設。協助當地黨委政府抓好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提高貧困村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發展。

(三)實施幹部包户幫扶制度。幹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務:

1.幫轉變觀念。教育和引導貧困農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覺接受新技術、新理念;動員貧困農户積極參加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幫助他們樹立通過自主創業,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擺脱貧困的信心。

2.幫落實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幫助貧困農户落實各種到户的項目。

3.幫提供服務。在資金、物資、技術、信息、計生、就業等方面為貧困農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幫政策到户。幫助協調教育、醫療衞生、社保、人口計生、涉農直補等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貧困農户。

5.幫脱貧致富。幫助貧困農户制定增收脱貧規劃,並落實至少一個以上的增收項目。

(四)實施駐村工作隊員具體幫扶制度。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的主要工作任務:負責包村單位與所幫扶村的溝通協調,協助貧困村制定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幹部羣眾實施好各項扶貧開發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種扶貧資金,統籌協調包村單位幹部包户的相關工作,及時反映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進程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等。

(五)各定點扶貧單位以縣(區)為單位組建工作隊。組建工作隊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工作隊長由處級領導幹部擔任,實行市、縣(區)隊員統一管理。各單位要結合幹部的培養鍛鍊,選派優秀的中青年後備幹部到貧困村開展扶貧工作。從20xx年起,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在市、縣(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中選派119名優秀幹部到全市119個貧困村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幫助貧困村加強基層組織、發展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農村全面進步。對選派下去任職的幹部,在職級上高配、待遇上從優、政策上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願意為羣眾服務的優秀幹部積極投身扶貧開發事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幹部包户”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在新一輪扶貧攻堅戰中確定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掛點領導堅持每年不少於3次,包村單位主要領導每年不少於3次、分管領導每年不少於4次深入聯繫點調研指導,幫助協調、解決突出問題。駐村工作隊員每年累計不少於6個月到村到户開展幫扶工作。包户幹部每年不少於3次到幫扶農户,平時要抽出時間和精力,通過電話聯繫等方式,加強與幫扶對象聯繫,真正做到政策宣傳入户、致富項目入户、關懷温暖入户,紮實開展幫扶工作。縣以上選派的駐村工作隊員駐村工作期間,市、縣(區)財政部門牽頭落實,按照同級差旅費有關規定給予差旅費補助。各級幫扶幹部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羣眾紀律,自覺維護機關幹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資源,加大投入。以縣(區)為平台,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和機關定點幫扶、社會扶貧等資源,集中投入,確保每個村整合項目投入資金不低於300萬元,其中整合的社會資金200萬元以上,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不低於100萬元,自治區財政扶貧資金佔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比例不低於30%。各級財政要逐步增加扶貧開發投入,切實履行扶貧開發職責。

(三)健全機構,落實經費。各縣(區)各部門要明確承擔定點扶貧工作機構和人員,明確相應的職責,做好定點扶貧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督查、宣傳等各有關工作。定點扶貧工作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要按照財力與事權相統一的原則,加大投入,落實工作經費,為確保定點扶貧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賬,規範管理。市、縣(區)兩級扶貧部門要牽頭建立市領導、市直和駐欽單位定點扶貧檔案;幫扶單位要協助受幫扶的縣(區)做好貧困村、貧困户真實情況逐村逐户的登記造冊,做到户有卡、村有冊、鎮有簿、縣(區)有數據庫,建立動態檔案。在此基礎上,被幫扶的貧困户和幫扶幹部要建立統一的《幫扶記錄卡》台賬,納入“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幫扶幹部個人的幫扶情況及貧困户受幫扶的情況必須如實記錄在《幫扶記錄卡》上,記錄的內容要由被幫扶村負責人、貧困户户主和幫扶單位負責人簽名確認,並作為檢查考核評價幫扶工作的重要依據。《幫扶記錄卡》由自治區扶貧辦統一制印。

(五)加強督查,嚴格考評。市、縣(區)扶貧部門會同同級督查、績效考評部門把定點扶貧工作列入重點督辦項目,根據各時期、各階段的中心任務組織督查組進行督查,將督查結果專題報告市委、市人民政府並通報全市,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實的進行媒體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組織對定點扶貧工作進行考評,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領導責任、明確幫扶責任人、落實具體幫扶措施以及幫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評結果向全市通報。

(六)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定期對各單位開展定點扶貧工作進行點評,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到20xx年定點扶貧週期結束後,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向全社會公佈。由市、縣(區)宣傳主管部門牽頭,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對定點扶貧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蹟進行宣傳報道,讓典型事蹟深入人心,營造濃厚氛圍。

各縣(區)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區)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具體措施,並報市扶貧辦備案。要認真做好每年度定點扶貧工作,並於下年度1月5日前,由縣(區)扶貧辦以書面和電子文件的形式報市扶貧辦,然後綜合上報自治區定點扶貧辦。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3

為做好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落實國家鄉村振興局《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鄉村振興局《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年度監測範圍調整。在20__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000元基礎上,綜合考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物價指數變化和農村低保保障標準調整等情況,20__年擬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900元為參考(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為準),研判“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實現情況,綜合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合理確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2.關注重點人羣和特殊人羣。以家庭為單位,面向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脱貧户特別是20__年脱貧的貧困户、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範圍內的農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户、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户、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户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等。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要加強部門協同能力,在主要依靠基層幹部排查的同時,充分用好農户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方式,拓展預警信息來源渠道,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符合條件的農户,要全部納入監測對象,落實監測聯繫人,制定並落實針對性幫扶計劃,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

4.調整優化識別程序。按照“入户核查初判、數據比對、村級評議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公告確定”的程序開展監測識別,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幫扶計劃制定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

(1)入户核查初判。村級在排查中獲取預警信息後,組織村幹部或駐村工作隊員開展入户核查。對初判符合監測範圍的農户,指導其填寫數據比對“承諾授權書”,按照信息採集表精準採集基本信息、風險信息、收入信息等。

(2)數據比對。由縣級鄉村振興局協調民政部門開展數據比對,並將比對結果及時反饋給鄉鎮、村。對半年內新納入低保對象、特困人羣開展過數據比對的,可不重複開展比對。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台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

(3)村級評議公示。村級採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大會、村兩委擴大會議等方式進行民主評議,結合數據比對結果,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名單並在村、組內公示,無異議後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4)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户複核,提出針對性幫扶計劃後上報縣鄉村振興局。

(5)縣級公告確定。縣鄉村振興局牽頭審定鄉鎮上報的監測對象名單、幫扶計劃並進行公告,確定最終監測對象並及時組織鄉鎮、村信息員將其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同時與相關行業部門共享監測對象名單,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工作程序要確保精簡規範、提高實效。公示環節只在村內開展一次,不少於5天,原則上識別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15天,在確定監測對象後,落實監測聯繫人和完成幫扶計劃制定不超過10天。對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羣眾普遍認可的,可通過“綠色通道”先行救助並落實幫扶措施,後履行識別程序。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

1.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2.對核實發現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新返貧致貧風險的,按識別程序重新納入監測幫扶範圍。

(三)排查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

1.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精準對應、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2.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儘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

3.對於返貧致貧風險較為複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並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實幫扶措施。

4.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

5.對排查發現收入已穩定超過監測範圍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經幫扶後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標註風險消除。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1.在內容上,重點排查水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

2.在區域上,重點關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佔比較高的鄉鎮和行政村。特別是未消除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對象佔比超過2%的鄉鎮、村,要及時落實幫扶措施,逐鄉逐村建立工作台賬。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錯漏、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未落實、未及時標註“風險消除”等問題。

3.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門工作會商和信息互通機制,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人社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防範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後續扶持工作情況

全面排查轄區內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基本產業、基本就業、基本公共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等"五基"工程推進情況,確保易地搬遷人口穩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1.排查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安置區產業發展納入相關規劃及落實、人居環境整治、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完善、基 層組織建設、移風易俗及良好行為引導、法治與德治宣教活動 開展情況,搬遷羣眾就業、安置房入駐和社會融入、用水用電安全等情況(具體內容詳見附件8)。

2.排查的組織方式。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後續扶持工作排查採取入户排查與面上排查相結合方式,與集中大排查同步進行。入户排查由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鎮村組織,按照集中排查的要求進行,彙總形成易地搬遷户的問題清單。面上排查由縣易地搬遷辦和鄉村振興局牽頭,組成排查專班,重點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產業發展、幫扶車間、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3.排查的具體要求。由各地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後續扶持工作排查專班,統一梳理到户、到點排查發現的問題,單獨彙總建立問題整改清單,形成專項排查報告,與集中大排查報告一併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六)核實核准數據信息

結合前期下發疑點數據和排查發現的系統數據存在的問題,核查脱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家庭實際、系統信息和紙質檔案“三一致”情況,提高數據質量。

1.排查信息全面性。重點關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監測聯繫人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2.排查信息準確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

3.排查信息時效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基礎信息和幫扶措施變化等信息,及時進行更新完善。

4.完善台賬資料。按照“宜簡不宜繁”的要求,完善台賬資料,鄉鎮檔案以學習、研究部署工作等為主,村檔案以識別消除程序、政策落實等為主,户檔案以明白卡等為主。

5.壓實數據管理責任。按照“誰採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的原則,鄉鎮對數據質量負主體責任,要壓實村級採集責任、信息員維護責任、鄉鎮審核把關責任,確保系統信息全面、準確、完整、及時,切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二、工作安排

(一)進行培訓部署(5月6日前完成)。完成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並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7日前完成)。各鄉鎮組織鄉村幹部、駐村幫扶幹部、鄉村網格員信息員等力量,結合各地實際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對所有農户進行全面篩查,確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户按程序納入監測幫扶範圍。

信息採集錄入(6月3日前完成)。按照“誰採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進行“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要及時上報,以縣級為單位向市鄉村振興局提出書面申請。待上級批准後,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操作。

開展工作總結(6月8日前完成)。各鄉鎮對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進行總結,形成報告上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本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由國家鄉村振興局統一安排,全國同時行動,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縣級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大排查工作作為鞏固脱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抓手,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同志要具體抓,切實負起責任,給予集中大排查工作充分的組織保障和人員保障,縣直相關單位、各駐村工作隊也要全力配合,確保工作順利開展,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二)強化工作統籌。各鄉鎮要準確把握集中排查工作的具體要求、關鍵環節、方法步驟,統籌謀劃,周密部署,科學安排,加強協調,有序推進各項工作,要注意把握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壓茬推進,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要嚴格落實基層減負要求,對入户調查內容進行梳理分析、整理合並,防止重複入户和填表登記,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三)嚴把工作質量。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規範履行納入程序,要杜絕“唯收入論”、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現象發生。對已納入的監測對象及時進行幫扶。要緊盯數據質量評估中發現的疑點數據,進村入户核實核准各項數據,確保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切實做到“三一致”。

(四)強化督導指導。集中排查期間,省、市鄉村振興局和縣防返貧監測集中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將會對各鄉鎮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進行實地督導,及時發現和糾正標準把握不嚴、程序履行不規範、工作進度滯後等問題。對工作不認真、信息更新不及時、不準確甚至弄虛作假、作風不實等問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並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4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沙溪鎮第十四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和第__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會議精神,推進鎮內幫扶發展工作的實施,着力提升後進村發展能力,加快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經濟後進村組為主體,以鎮委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機關幹部為支持和指導力量,以加快提升欠發達村、組發展增收能力為目的,着力“築平台、穩增長、惠民生”,全力推動我鎮後進村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落實幫扶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優化幫扶機制,幫助後進村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爭取實現“2233”計劃,即:“2年內後進村、組年收入增長20%以上,3年內後進村、組年收入增長30%以上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沙溪鎮後進村組幫扶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成 員:略

設立6個駐村幫扶工作組:

各村成員: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分類指導。按照20xx年末農村集體經濟指標,村集體總收入1000萬元以下,並以村集體人均收入作為後進村的甄選依據;按照村小組20xx年末集體總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紅情況進行綜合考慮,以此作為後進村小組甄選依據。後進村組分別對應相應級別的幫扶措施和享受對應的政策優惠,由鎮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幫扶規劃,努力提升後進村組發展能力,夯實經濟基礎。其中,第一批後進村組具體分類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項目扶貧。鼓勵後進村組籌辦出租物業、農地流轉集約經營、農業技術改造等方式,以項目化的模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物業增值創收。鎮政府將在幫扶期內對村組集體經濟的新建、續建、改建或轉型的基建項目按其投資額進行適當比例的財政補貼扶持,對較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15%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為50萬元;對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20%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為100萬元。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

(三)化解債務。強化村組資產財務管理,每季度統計分析幫扶村組經濟數據,掌握集體經濟運行情況。推動村組增收節支,盤活閒置資產,設法提高資產使用率和收益率。加強債權管理,對每項應收款落實專人跟進,明確還款期限,加快資金回籠。加強部門溝通協調,通過協商減債、以資抵債、還本減息、呆賬核銷等方式分類化解債務。

(四)促進就業。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困難户,制定“一户一法”幫扶計劃,重點協調安排參加技能培訓,推薦就業,幫助困難户充分就業、增加收入、解困致富。

(五)基層減負。通過公共財政的調節作用,減免農村教育經費,補貼已實施集體統一辦理城鄉養老保險的村組,減輕農村基層的經濟壓力,促進公共資源均化、普惠化。實施秀美村莊建設獎勵補助,扶持村莊農業、水利、綠化、衞生等基礎建設,減輕困難村組的集體經濟支付壓力。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對村組集體經濟建設項目報建費適當進行減免。

(六)駐村幫扶。建立“聯合幫扶工作組”的掛鈎幫扶機制,由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的方式對口掛鈎幫扶,加強對幫扶工程的領導和指導。各幫扶幹部“規劃到户、責任到人”,堅持“不脱貧,不脱鈎”、“不解困,不解散”原則,務求落實考核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駐村工作組同時協助聯繫點的綜治維穩工作,為幫扶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加快項目建設為中心,協助項目的立項、環評、報建、工程監督、財務監督等服務工作,推進項目的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

五、職責分工

(一)農業和農村工作局。統籌做好幫扶發展規劃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做好後進村組經濟發展的引導、經濟數據統計、分析和相關信息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進秀美村莊建設。

(二)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負責提供經濟發展及招商指導意見,做好經貿政策諮詢服務和項目立項相關工作。

(三)財政分局。負責做好支農惠農財政政策的落實和協調工作,做好後進村組幫扶發展相關資金的撥付工作和“三資”管理監督工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制定建設項目報建費等減免措施,做好相關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和施工質量監督,支持後進村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衞生建設。

(五)規劃分局。負責提供建設項目的規劃意見以及提供相關扶持措施。

(六)國土分局。負責提供用地政策意見指引,以及做好用地指標的調劑、安排和實施工作。

(七)社會事務局。負責做好後進村組困難家庭的救助和服務工作。

(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主要負責做好城鄉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工作,開展後進村組困難家庭勞動力的勞動技能培訓工作。

(九)組織人事辦。加強對駐村幫扶幹部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紀檢監察室。加強對幫扶發展期間幹部的廉政建設和監督工作,查處幹部違紀違法和不正之風的問題。

(十一)審計辦。加強支農惠農和幫扶發展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幫扶發展計劃結束後的審計工作。

(十二)黨政辦。負責對幫扶發展工作的督辦和相關協調工作。

(十三)宣傳辦。負責加強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社會輿情監控,弘揚積極的社會價值觀。

(十四)電視台。對幫扶發展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宣傳典型事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工作安排

(一)組織籌備(20xx年5月-6月)

一是成立工作領導機構,組建幫扶駐村工作組,完善總體方案和相關考核辦法。二是深入摸底調查,由工作組和被幫扶村組共同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包括村組的基本情況、可開發利用的資源、項目設想及具體工作目標計劃)。三是完善方案,分解任務。各被幫扶村組上報工作方案報鎮黨委審批、鎮農業和農村工作局備案。對鎮總體方案進行細化完善,分解職責和工作任務,制定出台正式方案。

(二)宣傳發動(20xx年5月-6月)

鎮委、鎮政府對鎮內幫扶行動進行專項的動員、部署。各村組要召開“兩委”會議、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級級發動,層層動員,向羣眾宣傳鎮內幫扶行動的目的意義,動員幹部羣眾積極參與。鎮電視台、網站等媒體要進行大力宣傳報道,對幫扶行動中湧現的好人好事和成效進行跟蹤報道。各村組要加強氣氛佈置,營造熱烈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正式實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落實。鎮黨委、鎮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鎮領導班子要加強聯繫點的幫扶指導工作,協調解決幫扶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各被幫扶村組及羣眾要發揮主體作用和主觀能動性,凝心聚力,推動經濟及民生福祉建設。各職能部門、各幫扶駐村幹部要發揮指導作用,務求落實考核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幫助後進村組、困難羣眾增收解困。

(四)中期評估(20__年6月底)。在6月30日扶貧濟困日召開中期總結會議,對行動實施以來的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對工作的成效和經驗進行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歸納彙總,報鎮領導組研究提出對策。對項目庫進行“盤點”,向黨委政府報告進展。後進村組實行動態管理,增減幫扶對象須辦理審批備案手續。

(五)驗收考核(20xx年4月份)。按照制訂的鎮內幫扶的獎懲考核機制,對幫扶行動進行考核驗收。對幫扶績效好的後進村組和有勞動能力困難户給予適當的政策獎勵,對幫扶工作貢獻突出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獎勵,組織部門對幫扶工作表現良好的機關幹部建立檔案,以便在幹部提撥任用時提供參考依據。對一定週期內佔用了扶持資源而未主動謀劃脱貧、未取得應有成效的幫扶對象,包括村組、個人相應取消其享受的優扶政策,對非客觀原因造成的幫扶工作不力的幹部給予通報批評。

(六)回訪複查(考核驗收後半年內)。堅持“善始善終、服務到家”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對被幫扶村組及其幫扶項目效果進行回訪,協助被幫扶村組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睏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民政部門職責出發,協同推進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聚焦農村低收入人口,以統籌幫扶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加強銜接,用準用好用足各項民政政策措施,不斷增強困難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堅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線,着力解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難,既不降低標準,也不弔高胃口,形成穩定可持續的兜底保障機制。堅持聚焦重點、精準發力,聚焦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病重殘等特殊羣體,精準識別,精準施策。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門職責的同時,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兜底幫扶合力。堅持改革創新、統籌推進,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改革完善各項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具體要強化“七個幫扶”。

(一)強化“政策幫扶”。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農村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對脱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依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幫盡幫。持續實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間扶貧項目保底收益、基礎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家庭收入;持續實施“支出核減”政策,加大對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幫扶力度;持續實施“單人户”政策,幫助低收入家庭擺脱困境;持續實施“低保漸退”政策,防止過渡期內困難羣眾返貧致貧。(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強化“分類幫扶”。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涵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急難救助對象在內的多層次救助體系,依據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困難,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符合條件應救盡救。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低保對象財產認定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經個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户”納入低保範圍。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含),但低於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基本醫療、基本教育、基本照護等必需支出後,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支出型困難家庭給予適當救助。(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強化“精準幫扶”。統籌考慮家庭人口結構、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剛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綜合評估救助需求,進一步提高救助對象認定的精準性。依據綜合量化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金髮放標準,對一般救助對象根據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與低保標準的實際差額發放低保金,設定補差額度最低標準;對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殘、70週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員給予重點保障,在差額補助的基礎上參照當地低保標準一定比例增發補助金。(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強化“主動幫扶”。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大數據對比等手段,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專項救助對象、失業人員、患有慢性病的困難羣眾、大病專項救治患者、重度殘疾人、受災人員、臨時救助對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開展常態化監測,避免發生規模性返貧。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比對發現的風險信息開展入户摸排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範圍,對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的做好登記備案,加強跟蹤監測,按需轉介相關部門予以幫扶。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困難羣眾列為村(社區)自治組織和基層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內容,在工作中發現困難羣眾基本生活難以為繼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五)強化“統籌幫扶”。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難殘疾人。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積極開展孤兒助醫助學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強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做好身故困難羣眾基本殯葬服務,為其減免相關費用。持續開展“愛心助行”“精準康復服務”和家庭無障礙(適老化)改造等關愛服務。(完成時限:20xx年末)

(六)強化“社會幫扶”。以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為支撐,整合民政領域用於政府購買服務經費來源,依託鄉鎮(街道)現有社會救助經辦機構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設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開展社會救助和其他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政社會救助和其他幫扶服務。持續開展“圓夢大學”“慈善助醫”等助學、助醫、助困慈善項目,對政府救助後仍存在生活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積極發揮志願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羣眾、保護弱勢羣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作用。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七)強化“智慧幫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加快實現信息跨部門和機構共享。建設社會救助資源庫,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羣團組織等開展救助幫扶的各類信息統一彙集、互通共享。加強“金民工程”全國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應用推廣,推進統建系統與自建系統整合聯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讓困難羣眾申請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務

(一)完善幫扶政策措施。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農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實現可持續增長。(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健全幫扶工作機制。繼續推進低保、特困供養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主動發現機制,確保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救助。完善省級和各地困難羣眾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與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相適應的工作規則。(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提升幫扶經辦能力。指導各地全面落實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滿足困難羣眾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對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統,適時在全省啟動應用。進一步擴大省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範圍,推進社會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資產聯網查詢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強化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下足“繡花”功夫,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確保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地民政部門要切實擔起職責範圍內政策制定、進度安排、督促檢查等工作責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堅持“五化”統籌,明確重點任務,擬訂工作計劃,細化責任分工,加強內部協同,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列出任務清單,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

(三)加強調研督導。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工作指導,及時幫助基層發現和解決業務領域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鞏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風建設貫穿始終,對兜底保障工作與鄉村振興銜接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將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工作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督促整改。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6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會議精神,紮實推進我區精準扶貧工作,確保“三年為期、三級努力、整體脱貧、率先小康”目標順利實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實現20xx年整體脱貧、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為總要求,突出西部減村、東部減户兩個重點,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區域開發與村户脱貧、扶貧與扶智三個結合,推進農旅結合、農企對接、互助合作社、“兩減一扶”四種模式,細化“五個一批”(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移民搬遷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醫療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培訓扶智一批),推動扶貧政策向特困片區聚集,扶貧資金向貧困村、户聚焦,幫扶力量向貧困對象聚合,做到對象、項目、資金、措施、選人、成效 “六個精準”,全面完成脱貧任務,在全省率先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主導,合力攻堅。積極發揮區鄉村三級職能作用,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嚴格落實扶貧對象、項目安排、資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書記)、脱貧成效“六個精準”要求,分類分級施策,確保精準扶貧到村、到組、到户、到人。

(三)強基固本,自力更生。建優建強貧困村基層黨組織,發揮帶領脱貧致富的戰鬥堡壘作用,引導貧困羣眾投身扶貧攻堅行動,激發自主脱貧內生動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四)改革創新,完善機制。全力推進投融資體制創新,建立健全金融扶貧信貸機制、政策性保險機制、“大扶貧”助力機制、資產收益扶貧等機制,增強扶貧開發活力與內生致富能力,確保能脱貧、不返貧。

三、目標任務

以國家確認的我區20xx年底貧困人口35100人、貧困户15412户為基數,分年度、分層次加快推進減貧進度,確保20xx年全區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穩定脱貧,26個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全面實現“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目標。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2500户、6000人;出列5個村:蛟龍寺村、背馬山村、黃金河村、常家埡村、黃家衝村。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5700户、120xx人;出列7個村:龔家河村、觀音堂村、黃馬河村、金竹村、張家口村、楊家河村、古村坪村。

20xx年減少貧困人口 7200户、17000人;出列14個村:馬卧泥村、三隅口村、磨坪村、天鵝池村、中洲山村、界嶺村、中嶺村、柏果淌村、頭頂石村、暮陽村、務河村、蓮沱村、唐家壩村、孫家河村。

四、主要措施

全區按照 “十個一”扶貧工作機制(制定一個脱貧總體方案、擬定一個村級分年度實施計劃、一個區直單位聯繫、一個工作隊進駐、一個互助合作社、一户一名包保責任人、一本建檔手冊,對26個貧困村還需做到一村一名區級領導、一名“第一書記”、一家企業幫扶),實施“五大工程”,推動整體脱貧。

1.實施產業扶貧帶動工程。按照“一村一品”思路,確保每個貧困村至少有一個主導產業、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消除產業空白村、空白户。設立產業扶貧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發展柑桔、茶葉、蔬菜、畜牧、水產、小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藥材等農業特色產業,扶持通過流轉等方式在村建立與農民利益連接緊密的企業發展壯大,改造和新建特色產業基地,建成一批農旅結合扶貧示範村。幫助貧困村、貧困户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農產品線上銷售。

2.實施基礎設施提升工程。重點解決貧困羣眾出行、用水、用電、通信、住房等難題。到20xx年,實現組組通晴雨路,常住人口50户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組和羣聚村落全部實現道路硬化,全面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安全飲水問題,保障生產灌溉用水,實現生產生活用電户户通,移動通訊網絡全覆蓋。

3.實施扶貧搬遷安置工程。對3萬多户農村土坯房進行提檔升級改造,徹底改變農村居住環境和麪貌;將居住於高山等偏僻地區貧困户、危舊房户遷移到資源、基礎設施等條件相對優越的區域,確保應搬盡搬,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

4.實施保障救助兜底工程。對低保、五保對象進行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户實行應保盡保,逐步提高保障標準,確保農村低保、五保對象實現“有飯吃、有衣穿、有牀睡、有電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監護人”的基本目標。設立大病關愛基金,提高貧困户大病報銷比例和救助標準,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貧問題。

5.實施教育培訓扶智工程。制定貧困户子女教育優惠政策,實施“9+3”教育計劃。建立健全中國小教師幫扶貧困學生的關懷機制。支持民營企業設立助學基金會。完善農技服務入户制度,加大對貧困户實用技術培訓和轉移培訓力度,讓每個有勞動力的困難家庭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能和至少有一人有穩定的就業

五、方法步驟

精準扶貧工作從20xx年8月底啟動,至20xx年12月底結束,分六個階段開展。

1.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9月底前)

(1)調查摸底,鎖定貧困對象

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扶貧對象識別方法,以鄉鎮(街道、開發區、試驗區)為責任主體,按照户自主申請、村評議公示、鄉鎮審核、區確認備案等程序,摸清全區農村現有貧困人口分佈、構成和特點等基本情況,建立區農村貧困人口信息系統,確保“户有卡、村有冊、鄉有簿、區有檔”。

(2)組建隊伍,入户核查結對

由區委組織部採取“個人報名、單位推薦、組織審定”的方式,選派26個省級貧困村“第一書記”,“第一書記”兼任駐村工作隊隊長;其餘各村由聯繫的區直單位選派班子成員擔任駐村工作隊隊長,並組建2人以上的駐村工作隊。區鄉兩級幹部職工每人對口幫扶一個貧困户;若聯繫村貧困户數大於區鄉聯村單位幹部職工人數,剩下貧困户則由村支部、村委會安排村組幹部、黨員、致富能人結對幫扶;對於低保户、五保户,村由支部書記聯繫;鄉鎮由鄉鎮長負責,民政辦主任聯繫;區由分管副區長負責,區民政局局長聯繫,落實兜底保障機制,並逐步提高保障能力,確保“一村一隊、一户一人”。各包户黨員幹部要按照(營銷方案策劃書)貧困户界定標準及程序,迅速進村入户開展核查工作,進行有效識別,做到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7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為單位,按照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羣(填寫入户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脱貧户(包含不享受政策户),特別是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户,特別是低於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户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户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户,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户。(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户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為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為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户核實和農户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並於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脱貧户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脱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户以及嚴重困難户,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問題台賬,並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核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採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台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8

教育教學質量是學校的生命線,而教育教學質量提高的關鍵在於教師。為了順利實現學校發展規劃,幫助教師在儘快適應和勝任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儘可能早的出成果,根據學校教學總體規劃和要求,特制定本學年度教師幫扶工作計劃及方案。

一、培養目標

學校對青年教師的總體培養目標是:一年基本規範,二年站穩講台,三年形成特色,四年以後步入我校骨幹教師行列。

(一)第一年來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含新調入的教師以及需要專業再提升的教師),要求需用較短的時間瞭解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情況和要求,學校在教育教學方面的常規要求,儘快熟悉所教年級學科課程標準,教學內容,掌握備課、書寫教案、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綜合素質、能力的方法,以及如何培優輔差等。擔任班主任的青年教師,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掌握學校在班級管理方面的要求和制度,並認真學習管理好班級的工作方法。

(二)青年教師在工作第二年,要在教學各方面基本成型,達到合格的標準,能在課堂教學中注重培養學生的能力,合理運用教學方法,能使用計算機等現代化教學輔助手段,對新授課、複習課、講評課等課型要全部達標。課堂教學能體現教學目標明確、傳授知識準確、教學步驟合理、教學效果較好。擔任班主任的要能獨立擔任班主任工作,並能管理好班級。

(三)在我校工作滿三年的青年教師,課堂教學能夠達到生動性、趣味性、針對性等較高要求,課堂教學能形成自己的獨特風格。能獨立承擔所教學科教學任務,能勝任班主任工作並較好地做好班級管理工作。第四年應該成為我校的骨幹教師。

二、內容及要求

1、師傅要在以下諸方面對徒弟的工作給予幫助和指導。學校對教學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所任學科專業思想的確立、學科大綱的學習、學科教材的分析、教學計劃的制訂、教學過程的設計、課堂教學的組織、作業的設計和批改、後進生的輔導、試卷的講解分析、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及管理、教育教學現象的分析、課外活動的開展、教育教學的專題研究、教育教學論文的撰寫及如何評課等方面都要給予具體的指導幫助。

2、師徒要真誠合作,做到教學相長。徒弟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虛心、主動地向師傅請教。師傅對徒弟工作中的缺點或失誤要明確指出,耐心幫助,把自己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毫無保留地傳授給徒弟。

通過一年的學習、實踐,徒弟要能夠較為準確地把握教材的重點、難點,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組織好課堂教學,順利完成教學任務。

三、實施細則

(一)結對子,拜師學藝

教齡不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含新調入教師以及需要專業再提升的教師)必須同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或其他教學經驗豐富的老教師結對子,拜師學藝。

(二)明確師徒職責

1、共同備課。學習大綱,鑽研教材,吃透教材重點難點。徒弟新課教案每學期至少有五篇詳案,要經師傅批閲(要有修改痕跡),修改後,再上課。

2、互相聽課。師徒間相互聽課,師傅及時對徒弟進行評課,對於優點要及時表揚,並指出不當之處,提出改進意見,徒弟要認真對教學過程進行反思。徒弟聽師傅的課,要認真記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後的感受。期會考試前徒弟要在教研組內上彙報課,由教研組和師傅進行聽課、評課,指導優、缺點。期末進行第二輪師徒聽課,然後由學校教導處進行學期考評。

3、每學期師傅聽徒弟課不少於5節,聽課後要在聽課記錄上留有對徒弟上課過程中優、缺點的記錄;徒弟聽師傅課不少於15節,每次聽課後要寫好聽課筆記。期末考核要進行檢查,在聽課本上要有記錄。

4、學期末徒弟須向學校上交本學期聽課筆記,本人經師傅修改的教案,師傅評課意見、及自己的教學反思(五次)。

5、對於需要升格的老師,師傅要對徒弟的課堂教學進行全方位的細緻觀察和指導,徒弟應在師傅的指導幫助下逐漸形成自己的風格和特色,成為學校骨幹教師,並能夠在市級學科或基本功比賽中獲得較好的成績,爭取取得市級教學標兵或教學能手。

6、學校積極為青年老師提供外出聽課的機會。

(三)抓落實,嚴格管理

1、教師結對幫扶組長:張月草校長,副組長:常海琴主任;教務處負責結對幫扶實施日常事務,教研組長協助教務處處理在幫教活動中出現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2、教師幫扶領導小組及師傅指導青年教師制訂個人發展規劃,分析自身素質和專業特長,確定發展方向;制訂具體措施。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19

我連支部再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實踐科學發展觀和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為指導,進一步落實扶貧措施,密切羣幹羣關係,全力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如下扶貧幫困工作實施:

一、指導

以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農三連支部努力形成政、工會負責、職工參與的扶貧幫困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為不斷提升我連扶貧幫困工作的整體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標任務

1、宣傳貫徹的各項方針政策、密切聯繫羣眾,瞭解民情民意,反映羣眾呼聲,改善羣、幹羣關係,推進連隊的`經濟發展。

2、幫助困難羣眾落實脱貧解困措施,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確保困難羣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醫切實改善他們的生活。3、幫助有生產勞動能力的貧困户尋找一項致富途徑,掌握一項生產技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實現家庭人均收入逐步達到或超過連隊人均收入水平。

三、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連扶貧幫困連小組要充分利用標語、板報等方式,廣泛宣傳扶貧幫困的意義、作用和措施,擴大扶貧幫困的影響,爭取全連職工羣眾的支持,營造全連職工羣眾參與扶貧幫困的良好氛圍。

2、落實扶貧責任。本單位按照"規劃到户、責任到人"將幹部職工編入結對幫扶貧困户,採取每人幫扶一至二户的辦法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明確了扶貧責任人的目標任務。

3、加大"就業扶貧"力度。要在解決幫扶對象就業上下功夫,採取有效措施,廣避門路,千方百計尋找就業途徑,切實增強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貧力度。根據幫扶對象實際情況進行智力扶貧,通過農業技術培訓,加快幫扶對象脱貧後向致富示範户的轉變。使之在幫扶活動中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帶動其他的困難户走上脱貧致富之路。

五、加強,狠抓落實。

我連支部加強扶貧工作的,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扶貧幫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扶貧幫困小組,組長連長、書記擔任,副組長薛菁擔任,成員由彭國玲、周檑、張修泉、易蓉、鄧勇等人組成,明確職責,並作為考核各位幹部職工的重要內容。真正讓各位幹部職工都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

所謀,轉變作風,聯繫實際,切實將扶貧措施落到實處,力爭較好完成農三連的扶貧幫困任務。

六、幾點要求

1、加強,組織。為認真貫徹落實的,__屆四中全會,把扶貧幫困工作作為立為公,執政為民的一項政治任務,將其列入連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切實解決貧困羣眾面臨的各種困難。要堅持物資救助與文化救助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不斷探索扶貧幫困新思路、新形式、新辦法,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發揮最大的社會效應。

2、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3、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連扶貧幫困小組要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形式,積極做好扶貧幫困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激發全連職工羣眾的扶貧幫困熱情,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幫困的傳統美德,為搞好扶貧幫困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0

一、指導

根據《區教育發展基金管委會關於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困的通知》,我校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也是落實敬業愛生的具體表現。讓所有困難家庭學生感受到和政府的關懷,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温暖。

二、小組成員

組長:

組員:

三、小組職責

李如根:全面負責。

張雁:(1)認真瞭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申請表》。

(2)認真審核,確定受助對象。

呂鴻林:根據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按每年學雜費的3%至10%提取獎助學基金。

四、具體實施

(一)家庭困難學生的學雜費減免

1、認真瞭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金申請表》。

2、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複印件或出具相關的單位證明。

3、根據學生實際困難情況和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認真審核,確定受助對象。

4、學校行政會討論,最終審批後,依據市教委有關文件,予以減免。

(二)期末送温暖、獻愛心

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單親家庭、行為有偏差的困難家庭學生。

形式:(1)發放學習用品、生活用品。

(2)組織學生聯誼活動。

(3)給予資金補助。

(三)獎學金

對象:體育拔尖的學生、品德良好且成績合格的學生。

形式:(1)對在重大比賽中成績突出的運動員,發放獎學金和獎品。並且張榜表揚。

(2)對在學習考試中成績良好的同學,發放獎學金 和獎品。並且張榜表揚。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1

為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精神,切實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加快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織密兜牢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現就《實施方案》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健全相應工作機制,是打造多層次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本市重大決策部署,鞏固拓展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舉措。要充分認識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周密安排部署,強化協同配合,合理統籌資源,根據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難類型有針對性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二、制定依據

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

三、工作任務措施

(一)科學界定低收入人口的範圍,規範完善低收入人口認定程序。

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具體以市公佈的標準為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難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殘疾(包括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因高齡不能自理無人照顧、因大災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學交納學費等剛性支出後低於當地低保邊緣家庭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對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6個月的救助漸退期,不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退出;對農村低保對象收入核算時要扣減就業成本,無法查實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優撫對象的撫卹金、優待金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兩殘補貼等不計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認定按照申請、受理、審核、認定等基本程序進行,在認定過程中,通過入户走訪、自主申報、基層發現、數據比對、羣眾反映等方式開展,經過申報人承諾並進行初步篩查,納入日常動態監測和預警範圍。

(二)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民政部門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鄉村振興、醫保、教育等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實施專項社會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三)加強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門將依託廣西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彙集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等數據信息,建立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為基礎,建立與鄉村振興、醫保、衞生健康、殘聯等有關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每月積極參加鄉村振興局牽頭開展各部門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為有關部門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持,建立統一的動態監測平台,及時蒐集好相關專項救助幫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門之間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

民政救助部門通過日常走訪排查、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隨機抽查、數據比對等方式,對各鄉鎮低收入人口進行動態監測,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仍符合低收入條件的要延續有效期;對發現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對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時按規定在信息管理系統上清除;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符合救助條件,立即啟動救助程序,及時按相關程序審核認定上傳並錄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社會救助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舉措,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政策落實。

(五)強化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為目標,依託全區現有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和救助程序,根據家庭困難類型給予相應救助。已認定為特困人員、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按照現有制度實施。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他困難對象,可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給予相應救助幫扶,鼓勵各鄉鎮便民、社保服務中心針對低收入人口,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四、組織保障

(一)壓緊壓實責任。

(二)加強部門配合。

(三)強化宣傳發動。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2

xx省xx縣不斷總結扶貧經驗,加大扶貧力度,創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扶貧模式,扶貧攻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今年以來,提出了“12346”工作思路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有序開展。

立足一箇中心

以扶貧對象穩定脱貧為中心。把“六個到村到户”作為實施精準扶貧的重要抓手,立足於扶貧對象穩定脱貧這個中心,積極創新扶貧方式,對貧困人口精細化管理、對扶貧資源精確化配置、對扶貧對象精準化扶持,摒棄了“穿開發新衣,走救濟老路”,切實做到“真扶貧、扶真貧”。

突出兩個重點

以對象識別為重點。根據貴州省、畢節市的安排部署,立足“五個結合”(即結合規劃、結合前期調研情況、結合扶貧工作實際情況、結合鄉鎮具體情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啟動了全縣141個類別村和30.53萬貧困人口的識別工作。在識別工作中,嚴格按照省、市明確的識別貧困户九個步驟和識別貧困村“一高一低一無”(即行政村貧困發生率高於27%,行政村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4819元,行政村無集體經濟收入)的要求進行識別。

以建立幫扶台賬為重點。通過詳細記載扶貧對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所在鄉鎮(村)、收入情況、收入來源、幫扶責任人、幫扶內容、幫扶目標、幫扶措施、幫扶進展等情況,建立統一標準的幫扶工作台帳,以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幫扶措施的制定、幫扶目標任務的設計、幫扶成效的實現等情況。幫扶台帳的建立有利於準確瞭解幫扶工作的開展情況,有利於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利於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深入開展。

把握三個結合

與“試點”工作有機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和“試點”工作結合起來,在全面推進“扶貧開發、生態建設、人口控制”三大主題實踐的基礎上,勇於探索、大膽實踐、先行先試,創造和積累新的經驗,推動精準扶貧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與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作為踐行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羣眾路線最實在、最具體、最直接的行動和內容之一,牢固樹立羣眾觀點、站穩羣眾立場、踐行羣眾路線,沉下去、接地氣,洗心靈、提境界、錘鍊自我,真心實意為貧困對象查實情、辦實事。

與“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與“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充分利用“四在農家·美麗鄉村”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電、小康訊、小康寨”六項行動計劃的建設資源,不斷改善貧困羣眾生產生活條件。

建立四個機制

建立健全幫扶機制。以今年全縣6萬人脱貧為首要目標任務,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充分進行資源整合,以“六個到村到户”為主抓手,制定了相關幫扶計劃,建立了幫扶台帳,確保貧困村、貧困户扶貧措施全覆蓋。

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強化扶貧項目監管,積極落實省財政廳和省扶貧辦將目標、任務、資金、審批權下放到縣的“四個到縣”政策,確保所有扶貧項目覆蓋到户。強化扶貧資金監管,嚴格執行《貴州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貴州省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管理實施細則》,及時更新“貴州省涉農資金監管系統”數據。

建立健全進退機制。通過民主評退、返貧核查、落實政策三個步驟來建立扶貧對象進退機制。對識別出來的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及時納入幫扶範圍,落實幫扶責任人並按規定落實扶貧政策;屬於民政救濟範圍的,及時給予救助;已脱貧的扶貧對象,取消其享受的扶貧政策。

建立健全督查機制。將部門和鄉鎮“六個到村到户”暨精準扶貧工作納入動態跟蹤督查考核體系,分時間分階段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考核結果在全縣範圍內通報,並作為幹部工作業績和提拔使用的依據,對扶貧開發工作不力、工作滯後的單位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實行問責。

做到六個精準

結對幫扶精準。採取“百個單位扶村、百家企業幫村、百所學校助村”的方式,按“4321”開展幹部接對工作,確保全縣幹部職工和貧困户真正結成幫扶對子,做到“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隊、一户一脱貧致富責任人”。目前,已將8227名幹部職工與14523貧困户60001名農村貧困人口結成幫扶對子。

產業扶持精準。緊緊瞄貧困村、貧困户,根據產業分佈特點,按照涼山類型區、半涼山類型區、河谷類型區三個地型類別,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對每户貧困户實施1-2個優勢產業,確保其增收脱貧。

教育培訓精準。緊緊圍繞貧困鄉村“一户三人”培訓計劃(即1户1人接受中職以上學歷教育或者1户1人接受培訓後轉移就業或者1户1人掌握農村實用技術),堅持“四個需求”培訓原則(即按照項目需求情況進行培訓,按照鄉鎮需求進行培訓,按照產業發展需求進行培訓,按照勞動力轉移就業需求進行培訓),確保實現“培訓一人、轉移一人、就業一人,脱貧一户”。

農村危房改造精準。對今年貴州省下達的11828户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結合20xx年度減貧任務,按照 “四早”(即早宣傳、早發動、早實施、早竣工)和“六公開”(即改造政策、改造對象、貧困類別、補助資金、建房標準、改造時限)的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分解指標和工程建設工作。

扶貧生態移民精準。堅持政府主導、羣眾自願、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先易後難、有序推進的原則,結合20xx年度減貧任務,精心實施今年下達全縣的723户3163人扶貧生態移民工程任務,確保“搬得出,留得住,能就業,有保障”。

基礎設施建設精準。以貧困村、貧困户為主要目標,以村鎮和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完善農村居住條件和生產生活設施為抓手,打造農村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村容整潔、管理有序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體系。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3

我連支部進一步落實扶貧措施,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全力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如下扶貧幫困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農三連黨支部努力形成黨政領導、工會負責、職工參與的扶貧幫困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為不斷提升我連扶貧幫困工作的整體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標任務

1、宣傳貫徹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密切聯繫羣眾,瞭解民情民意,反映羣眾呼聲,改善黨羣、幹羣關係,推進連隊的經濟發展。

2、幫助困難羣眾落實脱貧解困措施,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確保困難羣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醫切實改善他們的生活。3、幫助有生產勞動能力的貧困户尋找一項致富途徑,掌握一項生產技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實現家庭人均收入逐步達到或超過連隊人均收入水平。

三、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連扶貧幫困連領導小組要充分利用標語、板報等方式,廣泛宣傳扶貧幫困的意義、作用和措施,擴大扶貧幫困的影響,爭取全連職工羣眾的支持,營造全連職工羣眾參與扶貧幫困的良好氛圍。

2、落實扶貧責任。本單位按照"規劃到户、責任到人"將幹部職工編入結對幫扶貧困户,採取每人幫扶一至二户的辦法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明確了扶貧責任人的目標任務。

3、加大"就業扶貧"力度。要在解決幫扶對象就業上下功夫,採取有效措施,廣避門路,千方百計尋找就業途徑,切實增強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貧力度。根據幫扶對象實際情況進行智力扶貧,通過農業技術培訓,加快幫扶對象脱貧後向致富示範户的轉變。使之在幫扶活動中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帶動其他的困難户走上脱貧致富之路。

五、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我連黨支部加強扶貧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扶貧幫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組長連長、書記擔任,副組長薛菁擔任,成員由彭國玲、周檑、張修泉、易蓉、鄧勇等人組成,明確職責,並作為考核各位幹部職工的重要內容。真正讓各位幹部職工都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

所謀,轉變作風,聯繫實際,切實將扶貧措施落到實處,力爭較好完成農三連的扶貧幫困任務。

六、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__屆四中全會精神,把扶貧幫困工作作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一項政治任務,將其列入連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切實解決貧困羣眾面臨的`各種困難。要堅持物資救助與精神文化救助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不斷探索扶貧幫困新思路、新形式、新辦法,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發揮最大的社會效應。

2、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3、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連扶貧幫困領導小組要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形式,積極做好扶貧幫困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激發全連職工羣眾的扶貧幫困熱情,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幫困的傳統美德,為搞好扶貧幫困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困難羣眾救助幫扶工作方案範文 篇24

一、監測對象、範圍和內容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全面排查所有農村人口,監測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突發嚴重困難户三類對象。

1.脱貧不穩定户。指建檔立卡脱貧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脱貧户。

2.邊緣易致貧户。指非建檔立卡農村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致貧風險的一般農户。

3.突發嚴重困難户。指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户。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户籍管理信息為準,對“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況,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者與户主共享開支收入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監測範圍。20__年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收入測算週期為納入前一個月往前倒推一年)低於脱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為參考,綜合分析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因素,研判返貧致貧風險,確定監測對象,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應納盡納。過渡期內,每年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調整年度監測範圍。

(三)監測內容。重點圍繞防止規模性返貧、鞏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增收三個方面的內容開展監測。

1.規模性返貧風險。農村人口可能出現規模性返貧致貧的風險主要有七個方面:一是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以及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二是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降,一些種養殖型農户經營性收入驟減甚至入不敷出帶來的影響;三是受低端企業轉型關停、疫情等因素影響,農村勞動力迴流,失業明顯增多;四是受市場因素、經營管理模式等影響,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參與發展的農户收益鏈中斷;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六是扶貧政策調整的影響,如健康扶貧工作機制由“四位一體”調整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過渡;七是禁捕退捕、禁養野生動物等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

2.“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風險。農户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等各類原因,存在安全住房、義務教育、醫療保障、安全飲水等方面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自然災害導致安全住房無保障(或維修加固支出費用較大);二是6-15歲適齡兒童厭學,輟學在家;三是季節性缺水導致安全飲水無保障;四是自然災害導致水質不達標,或供水管網出現故障;五是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

3.脱貧户收入風險。脱貧户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成員患重大疾病等各類原因,出現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收入無法持續穩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國家扶貧標準線以下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脱貧户收入來源(途徑)普遍減少;二是脱貧户收入總量普遍下降;三是脱貧户收入結構中普遍存在轉移性收入佔比過大。

二、監測方式

以鎮為單位組織實施,通過農户自主申報、鎮村幹部摸排等方式全時全域進行監測,及時掌握分析新聞媒體、網絡輿情、信訪投訴等社會監督信息,拓展風險預警信息獲取渠道,實現監測對象的快速發現和響應。

(一)農户自主申報。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户可實時向村(居)委會提出申報,也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諮詢服務平台等,直接申報。

(二)基層幹部摸排。鄉村幹部、駐村幹部、村網格員、村民小組長等基層力量,分類別對一般農户、脱貧户、監測對象採取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政策,常態化開展入户走訪排查。在農户全覆蓋基礎上,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羣體的家庭。

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

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按照“承諾授權、入户核査、村級評議、鄉鎮審核、縣級確定、錄入系統”的程序納入監測幫扶範圍。

(一)承諾授權。通過農户自主申報、基層幹部摸排、部門篩查預警等監測方式獲得預警信息後,村“兩委”指導農户填寫《承諾授權書》(見附件1),獲得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的授權。

(二)入户核查。村“兩委”組織村幹部和駐村幹部開展入户核査,填寫《防止返貧檢測對象信息採集表》(見附件2),如實採集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信息。

(三)村級評議。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逐户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和幫扶措施意見,經村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無異議後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四)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户複核,形成初審監測對象名單,並上報市鄉村振興部門審定。

(五)縣級確定。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牽頭,組織對初審監測對象信息數據進行逐户比對,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分別在政府門户網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於5天)。公示公告應注意保護監測對象個人隱私,進行相應脱敏處理。

(六)錄入系統。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並將監測對象名單共享給市相關行業部門開展幫扶。

對因疫、因災、因突發事件採取邊走程序邊進行幫扶的監測對象,事後要及時補充完善認定程序和資料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後,由鄉村幹部、駐村幹部等作為監測聯繫人,做好跟蹤回訪,掌握監測對象家庭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監測對象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變化、幫扶措施、家庭成員變更等信息。做到誰採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

四、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一)風險消除標準。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註“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幫扶措施可能出現風險反彈的監測對象,相關行業部門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確認風險穩定消除後再履行相應程序進行“風險消除”標註。對無勞動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在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後,暫不標註“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村“兩委”提出,經入户核實、村級民主評議後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無異議後上報鄉鎮審核,並提交市鄉村振興部門複核並公告後(公告期不少於五天),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對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標註。

五、幫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監測對象。同時要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根據每一户監測對象的致貧返貧風險點制定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實施精準幫扶。

(一)用好用足相關政策。過渡期內,各村要堅持預防性措施與事後幫扶相結合,合理利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強化針對性幫扶。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根據監測對象發展需求和能力,分層分類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1.因病風險。落實健康幫扶政策;爭取各項救助和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2.因學風險。落實教育幫扶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3.因殘風險。落實殘疾人補貼;納入綜合保障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根據家庭情況給予健康、產業、就業等幫扶。

4.因災、因意外事故風險。及時申報“防貧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險,進行理賠;納入綜合保障;根據災情或意外事故導致家庭困難的情形,針對性的開展幫扶。

5.因產業失敗風險。加強生產經營、勞動技能培訓,提高抵禦風險的能力;積極引導申請小額信貸;落實產業獎補政策;及時申報“防貧保”;積極對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消費助農等。

6.務工就業不穩風險。開展技能培訓,實現轉移就業;開展創業培訓、項目推薦、資金扶持、落實優惠政策,支持自主創業;通過舉辦現場招聘會、職業介紹等形式,開闢就業渠道;提供公益性崗位等。

7.缺勞動力風險。做好兜底保障,確保基本生活不出問題,同時爭取社會愛心幫扶。

(三)鼓勵社會カ量參與。堅持實施“百企興百村”行動,引導開展村企結對幫扶工作。動員公益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強化政治擔當和責任擔當,高度重視並積極主動地抓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本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各村支部書記要親自過問,充實保障工作力量,切實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堅守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分類別、全覆蓋做好一般農户、脱貧户、監測對象的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每一户農户都知曉政策;嚴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標準,認定監測對象,每個步驟都要留存佐證,防止工作過程隨意,資料缺損丟失;紮實開展針對幫扶,幫扶措施要切實做到對症下藥,增強風險消除有效性,避免頭痛醫腳、盲目幫扶;建立動態更新的幫扶檔案,及時歸整必要的幫扶資料。

(三)嚴明工作紀律。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優親厚友,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嚴格落實追查追責制度,對工作中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不落實,發生漏報、瞞報、遲報以及不履行幫扶責任,造成區域內規模性返貧的,依紀依規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