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工作方案(通用5篇)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通用5篇)

堅決貫徹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指示要求,全面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始終把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作為環境治理的頭等大事,堅持科學治霾、協同治霾、鐵腕治霾,統籌推進壓能、減煤、治企、降塵、控車、增綠、護水、保土,堅持源頭治理,強化監管執法和監測,嚴格考核問責,穩紮穩打、攻堅克難,確保打贏藍天保衞戰。

二、任務目標

充分認識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目標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突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核心,結合本區實際,制定藍天保衞戰三年作戰計劃。深入開展環境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實摸清問題底數,分類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效果清單。持續發力,切實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潔取暖、燃煤鍋爐、工業企業達標排放、揚塵治理、鑄造企業整改、散亂污”企業等重點工作。切實做好錯峯生產運輸和應急響應措施,實行清單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國標六參數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運營工作,切實抓好大氣污染熱點網格工作。進一步落實“河段長制”,加大對涉水企業、沿線河流乾渠監管和治理,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切實做好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具體工作

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完善領導包聯制度。在“開發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區、農村、相關行業領域的網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職責,責任到人。

(一)全力推進鑄造產業整改提升

1.提高認識。開發區把“鑄造企業整改提升工作”作為20xx年度全區的“一號工程”、作為引領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工程”抓實抓牢,以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態度全力以赴推進鑄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鑄造企業須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頭腦清醒、信念堅定、行動有力。

2.明確目標。各局辦、各鑄造企業須嚴格按照我市關於開展“綠色鑄造雙創活動”(創建“綠色鑄造企業”“綠色鑄造鄉鎮”)的安排部署,根據《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規定,以6月底的時間節點為底線,高標準、嚴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學有力的推進整改進度,徹底實現從外到裏的“洗臉”“抹粉”“換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實現“環境優化添人氣”“環保達標長底氣”“安全達標鼓士氣”“裝備智能提效率”“質量提升增效益”的轉型升級目標。

3.從嚴把關。各鑄造企業要嚴格按照《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中“污染物穩定排放達標標準、現場達標要求及標準”科學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實整改措施。開發區將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及驗收辦法實施驗收,對拒不整改且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直至停業關閉。

4.加強保障。開發區將在鑄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專家指導、立項審批、協調跑辦等幫扶服務,以科級幹部包企為保障,引導一類企業爭先創優、二類企業提檔升級、三類標準企業整合重組、四類標準企業轉型改產,全力服務企業打造綠色鑄造企業,全力爭創綠色鑄造開發區。

(二)嚴控燃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嚴格執行新上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通過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2.加快清潔能源替代。繼續推進煤改氣(電),區內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潔能源替代,所有商鋪、作坊、洗浴、小攤點、小商販等一律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3.嚴格治理燃煤鍋爐。區內6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6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裝置。

4.強化農村散煤替代。大力實施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工程,有條件的實施天然氣“村村通”工程,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鼓勵引導居民和農業生產單位使用潔淨燃料。

(三)嚴控企業排放

5.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按照國家、省落後產能淘汰目錄,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治理狀況,分區域明確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倒逼企業轉型升級。

6.持續整治“散亂污”企業。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類治理、關停“散亂污”企業。對難以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對可改造達標的企業限期整改提升。

7.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加快對區內新增VOCs排放企業的治理進度。嚴禁露天噴漆、噴塗、膠黏、烘乾、晾曬,經營單位一律進店密閉加工並安裝治理設施。推廣使用低VOC含量塗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淘汰取締落後生產設備、工藝及產品。

8.開展企業達標治理。嚴禁批建新增煉焦產能項目。對“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單,實行在線監控,加強環保設施監管,完善運維台賬,開展數據有效性審核,確保自動監控數據真實有效。堅決打好鑄造行業污染防治攻堅戰,加速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按照《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的標準及要求,切實推進全區鑄造企業高標準、高效率整改。

9.嚴格執法監管。深入開展“利劍斬污”等執法專項行動,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購買第三方社會服務工作,加大專家排查、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區域互查力度,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的環境檢查頻次,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放、非法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依法採取高限處罰、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等措施,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控揚塵污染

10.強化各類施工揚塵管控。加強房屋建築、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管控,防止揚塵污染。嚴格落實《河北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施工現場做到“5個100%”(圍擋100%、苫蓋100%、噴淋100%、運輸車輛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層以上高空作業必須規範施工,嚴格落實封閉、濕法作業、霧炮噴淋等有效抑塵措施,嚴防高空揚塵。

11.控制渣土運輸揚塵。未落實全密閉運輸的渣土運輸車,不得開展渣土運輸業務。所有建築工地不得使用不達標的渣土運輸車,違者查扣車輛並高限處罰用車單位。嚴厲打擊違規傾倒渣土行為,嚴厲查處未落實全密閉措施,未按規定時間作業,沿途渣土拋灑、車輪帶泥行駛污染路面的渣土車輛。

(五)嚴控煙塵污染

12.嚴管餐飲油煙。區內嚴禁露天燒烤,一律進店,安裝油煙淨化設施規範經營。開展夜間常態化巡查,並向背街小巷延伸,對露天燒烤和餐飲油煙排放實施常態化管理,嚴打反彈。

13.嚴禁露天焚燒。嚴格落實“分區化”“網格化”監管責任,強化監管巡查,清除秸稈、荒草焚燒隱患。全面清除區內垃圾,實現區內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轉運、清除、處置機制,嚴禁區內露天焚燒,定期開展集中整治。

14.嚴控煙花爆竹燃放。嚴格落實《泊頭市人民政府關於20xx年度煙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號)禁限放措施,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置。

(六)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對

15.實施工業企業採暖期錯峯生產。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鑄造(不含電爐、天然氣爐)行業,實施錯峯生產。

16.強化應急響應措施落實。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和“一廠(場)一策”,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企業、車間、工藝、工序以及工地,明確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實現過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確保可統計、可監測、可核查。嚴格按照應急響應的級別和標準,提前啟動響應措施,視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最大程度“削峯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預案啟動和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確保開發區、企業工作鏈條無縫銜接,應急減排措施按標準落實到位。

(七)加強護水、保土治理力度

17.確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對涉水企業、區內河流乾渠的環境監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質,進一步推行“河段長制”,確保清涼江及其相連通的河渠進出口斷面達標,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逐步完善農村環保工作長效機制,採取集中整治、長期保潔等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對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的污染防治監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確保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建設規範的污染治理設施,加強對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指導綜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畜禽糞便,減輕農業生產對水、土壤的影響。

(八)推進科學治霾、精準治霾

18.完善監測監管體系。按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進一步完善環保所建設,實現機構編制、所需人員、辦公條件、儀器裝備、保障經費、制度建設、網格化監管六個到位。加快推進國標六參數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建設,確保20xx年8月底前建設完成。加強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督察工作,對涉氣企業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懾效應。

(九)把關助力、積極協調,服務發展

19.積極引導企業綠色轉型發展。全力服務項目建設。繼續推行重點項目全程跟蹤幫辦機制,進一步暢通“綠色通道”,促進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達效。嚴把項目環評審批關。嚴格立項文件、項目環評審批,嚴把准入關口,堅守生態紅線。加強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協調好環評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環評制度的管理效能。推進全區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積極組織企業進行評估驗收。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2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全鎮環境質量,確保省級生態鎮創建成功。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創建省級生態建設工作標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任務

按照創建省級生態縣指標的七項基本條件和三十六項建設指標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決環境安全,生態建設兩大方面的問題,環保信訪得到有效解決,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鄉一體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大見成效,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保意識得到增強,農村入居和生態環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組織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鎮長任組長。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長為轄區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領導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將環保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二)明確職責。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總支、村、企業,對本轄區內環保工作負總責,制定20xx年度環保工作實施方案,與轄區內有關單位、企業層層簽訂環保工作目標責任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政聯席會議分析研究環保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具體困難。指導、督促各村莊抓好落實,加快工作推進,確保完成任務目標。

(三)環保機構建設。鎮有專職環保機構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村有環保監督管理員,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經費、工作設備等配備齊全,並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時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檔案資料規範、齊全;積極參加會議,按時上報各種材料。

三、環境安全

(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管理。繼續搞好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鎮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帳,實行動態管理。對排查出的隱患企業,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轄區內出現企業偷排、超排,按照規定進行約談。轄區內企業達標排放100%,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達標率.>95%,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90%,確保無較大(III)、重大(II)、特大(I)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發生。

(二)加強對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對水、大氣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業、重點大氣污染企業全部安裝在線監測監控,並與環保局預警應急指揮中心聯網,確保正常運行。

(三)醫療垃圾、實驗室廢物處理工作。鄉鎮衞生院、計生辦把醫療垃圾、實驗室廢物全部集中收貯交有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四)關停、拆除的企業必須堅決關停、徹底拆除;嚴禁向河道直排選礦廢水,實施河道生態建設工程,恢復河道魚類生長;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區或環境規劃要求。

(五)大氣污染防治。負責轄區內燃煤鍋爐拆改、潔淨煤技術推廣工作的實施與監管;對轄區內飲食油煙、流動餐點、露天燒烤油煙污染加強整治規範,飲食油煙達標排放率.>95%;對轄區內的建築和拆遷工地、垃圾清運、堆場和露天倉庫等揚塵實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稈焚燒。空氣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或環境規劃要求。

(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及處置。各負責組織轄區內企業建立風險源動態檔案,重點以存在高濃度廢水,督促轄區內風險源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源隱患自查自糾,並加強督查,確保整改到位;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響應機構和信息報送機構;有固定經費、應急設備和隊伍;組織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確保轄區內無環境污染事件和生態事故發生。

四、生態保護與建設

(一)制定科學實用的生態、循環經濟建設規劃,積極創建生態鎮、生態村。重要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管理和建設不斷加強,生態農業建設加快推進,積極組織實施重大生態建設工程。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劃定飲用水源地並以政府文件發佈;制定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對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區內垃圾堆放場、畜禽養殖場;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界碑、界樁、警示牌、圍護欄,建立標準緩衝、隔離設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農村飲用水合格率均達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點收集、鎮集中清運、縣統一處理”的垃圾管理體系,距縣城無害化垃圾處理廠較遠的鄉鎮設立衞生填埋場,衞生填埋場應落實防滲措施,或達到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按照“減量化、無害化”的原則,無機垃圾就地解決,有機垃圾製造沼氣、堆肥處理或資源回收利用。開展社會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5%,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達到100%。

(四)大力推進鎮村生活污水處理站建設,鼓勵人口集中區建設污水處理站,對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已建污水處理站確保正常運轉。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行政村比例達到70%,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

(五)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執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執行環保廳規定。推廣生態環保養殖。畜禽養殖糞便實行綜合利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5%。

(六)倡導農民科學種田,加快農產品基地建設,提倡用土雜肥、有機肥,技術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農藥,主要農產品中有機、綠色、無公害產品種植(養殖)面積的比重大於60%。

(七)着力推進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積極推行荒山跨區域連片綠化工程;對破損山體實行有計劃的山體修復;在村莊、河道、公路等區域,實行美化、綠化工程。

(八)對轄區內農作物秸稈焚燒採取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廣秸稈粉碎還田、氣化、發電、飼料、食用菌生產等綜合利用技術。

(九)倡導農民使用水能、太陽能、沼氣等生物質能、風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氣)、清潔技術處理後的化石能源(如清潔煤、清潔油)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勵村、企業、單位,招引沼氣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建築節能等項目。

(十)環境信訪查處到位。從源頭上抓信訪,從根本上解決羣眾反映的環保問題,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減少到部、省、市信訪次數,杜絕重複信訪。羣眾反映的環境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制,全面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我鎮按照遵義縣環境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努力做好環保工作。為此,制定**鎮20xx年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以發展生態經濟為核心,以推進節能減排為重點,以倡導生態文明觀念為基礎,以創建新環保體制機制為動力,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創建,加強環境監管,積極防範環境風險,着力提升環境競爭力,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以解決影響羣眾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的重點,實行政府負責制,部門聯動制,切實加大環境監察力度,深入開展環保工作,切實保障羣眾權益,服務地方經濟建設。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村居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負責全鎮環保日常工作。各村(居)、鎮直各單位要實行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包保”責任制,責任到人,單位負責人就是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加強環境監管,嚴格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強化環境檢查,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發現隱患及時整治並及時上報。強化涉危涉重企業的廢物處置和輻射管理。督促企業及建設項目完善各項環保手續,確保環保“三同時”執行率100%。處理好污染事故和糾紛,維護社會的穩定。

(二)加強環境保護,確保飲用水源不受污染。着重抓好水源保護工作,保持整治工作高壓態勢,嚴防畜禽養殖反彈現象,確保飲用水源不受污染。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廣大人民羣眾的環保意識,樹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思想,提高人民羣眾對生態環境建設重要性的認識。

(三)紮實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制定科學實用的生態、循環經濟建設規劃,積極創建生態鄉鎮、生態村。加強宣傳發動,開展全鎮環境大整治,通過宣傳衞生常識,引導村民養成講衞生的好習慣。加強各村環境保護規劃,促進各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禁止亂扔亂伐,減少水土流失,確保河水和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環境安全。加大衞生管理力度,各村(居)的農村生活垃圾統一清運到定點進行無害化處理。繼續做好鎮區污水處理,使生活污水達標排放。積極推行荒山、村莊、河道、公路等區域,實行美化、綠化工程。對轄區內農作物秸稈焚燒採取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廣秸稈粉碎還田、氣化、飼料、食用菌生產等綜合利用技術。倡導農民使用水能、太陽能、沼氣等生物質能、風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氣)、清潔技術處理後的化石能源(如清潔煤、清潔油)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

(四)防止農作物污染,確保農產品安全。 加強農藥和化肥環境安全管理,推廣高效、低毒和低殘留化學農藥,禁止在蔬菜、水果、糧食生產中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化學污染和麪源污染,保證農產品安全。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執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執行環保廳規定。推廣生態環保養殖,畜禽養殖糞便實行綜合利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5%。倡導農民科學種田,加快農產品基地建設,提倡用土雜肥、有機肥,技術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農藥。

(五)發揮生態優勢,加強旅遊業的環境保護。以建成生態旅遊區為總體目標,繼續加大旅遊開發力度,逐步引資開發建設自然景觀、人文景觀、歷史古蹟等具有一都特色的旅遊景區。加快鄉村旅遊開發,着力發展以旅遊、休閒、觀光為主的“農家樂”項目,走自然景觀與歷史古蹟、人文景觀相結合的生態旅遊發展路子。同時積極推進風景區及各類旅遊景點水、大氣、垃圾和噪聲污染防治,保護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和生態環境;建立完善的環境保護管理

體系,合理控制旅遊規模,嚴格旅遊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促進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人人蔘與的氛圍

(一)認真開展環保宣傳進農村、進家庭活動。鎮村公開欄設置環保宣傳專欄,鎮村幹部進村入户,印發環保宣傳資料。同時在鎮村顯要位置張貼環保宣傳畫等宣傳資料,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突出重點,不斷提高羣眾生態意識。以創建“綠色學校”為重點,開展宣傳諮詢、分發材料、專題講座等系列宣傳教育活動,使羣眾通過活動,普及環保知識,規範自身行為,踴躍參與到全鎮的創建活動中,在全鎮上下形成人人關心環境衞生、參與環境美化、維護環境生態的氛圍。

(三)開展專題宣傳活動。依託 “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環境日、“全國科普日”等重大節日,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範圍廣泛的專題宣傳活動,深入宣傳低碳等環保科普知識,進一步培養人民羣眾的低碳生活理念。利用學校環境教育課組織師生參加各級各類系列環保競賽活動,組織學生環保志願者深入社區和公共場所,開展環境宣傳教育等公益性活動。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4

加強環境保護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堅持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

堅持突出重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體制創新與科技創新相結合的原則。大力推進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的新體制。

二、工作重點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嚴格控制新增污染

實行嚴格的環境准入制度

區域內建設規劃和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產業政策的項目,對選址、佈局不合理的項目,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項目,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地區的新增污染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保證金制度,確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致力推進節能減排

到20xx年,環境污染和生態趨勢得到基本控制,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鄉及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形成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總量控制在7142.4噸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2384噸以下,比20xx年削減10%;鎘年排放總量控制在0.07噸以下;砷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噸以下。在全市經濟整體推進發展的同時,力求將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矛盾減少到最低。

建立節能減排評價監督體系,加強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節能減排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新、改、擴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項目,積極推廣清潔能源。新建項目的技術條件要保證其完成節能指標,確保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的全面實現。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加快制定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相關標準和評價體系,抓好循環型社會、循環型區域、循環型產業體系、循環型企業、循環型經濟支撐體系等“五個建設”,建立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大力推進工業廢物、尾礦渣、餘熱餘壓和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等資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

加強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營運

紮實推進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設施建設,確保項目完成後正常運轉。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轉站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步伐。此項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20xx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環境整治力度

突出飲用水源保護

進一步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力度,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一律禁止新建對水體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飲用水源水庫和主要河流水質達到規定的水質目標,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於95%。

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的管理,確保水體不受污染。

堅決依法保護飲用水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水庫、河道禁止投肥養殖,

加強大氣環境治理

調整城市能源結構,逐步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逐步增加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的使用比例,從源頭控制大氣污染。鼓勵和支持城市生活鍋爐使用管道焦爐煤氣。

加大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督執法力度,強化車輛的年檢制度,對尾氣超標排放的車輛實施強制治理,對治理後仍不達標的車輛實行強制報廢。到20xx年,全市機動車尾氣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減輕城市交通污染。

加強工業燃燒廢氣污染控制,鼓勵企業使用低硫燃料和採取先進的脱硫、除塵和低氮燃

燒技術,防治大氣污染。

加強對飲食服務業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煙對居民居住環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飲服務業推廣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煤氣、電等清潔能源,到20xx年,全市飲食服務業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80%以上。

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管理,規範施工現場,倡導文明施工。

加強環境噪聲治理

加強對建築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標擾民的固定噪聲源,為人民羣眾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對建築施工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依法徵用建築施工噪聲超標排污費。

加強對交通噪聲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採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對交通噪聲污染嚴重的地區,要逐步採取措施進行治理。

加快工業污染治理步伐

繼續鞏固工業污染治理成果,強化工業污染源的專項整治和監控。按照企業自籌與環保專項資金相結合的原則,加大環保設施投入力度。依法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查無證排污、超標排污、超量排污行為。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核輻射的監管和防治。大力推進工業園區、重點污染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運營,實行重點污染企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臨控,嚴防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羣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嚴防“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反彈。

深入推進城鎮環境綜合整治

編制和實施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營造城市宜居環境,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科學配置城市綠地系統,改善城市生態質量。

要進一步落實轄區管理責任制,堅決清拆影響市容市貌的違章建築和窩棚。要加大執法力度,採取分片包乾、重點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對亂擺賣、亂張貼現象進行徹底清理。推進物業管理,消除衞生死角。

加快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並投入使用。

大力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列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依法保護基本農田。加大農村垃圾處理等環保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處理畜禽廢棄物,積極發展生態效益型農業和農村沼氣。指導農民科學使用化肥,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大力推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示範工作,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加快我市生態公益林的建設。

全市森林生態系統的生態功能和景觀功能。重點加強鐵路、公路、城市主幹道沿線的造林綠化和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設。

大力開展村鎮生態示範區的建設,探索解決農村城市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問題,以點帶面,創建一批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示範鄉鎮,促進村鎮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特區內外生態環境的平衡發展。

四、組織領導

(一)健全科學決策機制

實行宏觀決策的環境影響論證制度,工業、農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等各類規劃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對直接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環境與發展決策和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二)加強協調配合

各部門應共同擔負起保護環境的責任,充分發揮統一監督管理職能。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職責,嚴格執行保護環境的價格、税收、信貸、貿易、土地等政策。

(三)確保經費投入

財政部門加強排污費的專項資金管理。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環保投入的主體作用。

(四)大力宣傳發動

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加強環保基本國策和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市民環境保護的自我組織和參與能力。

加強青少年的環境教育,繼續深入開展“綠色學校”創建活動。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5

為全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根據市人大會《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婁人常發[20xx]4號)和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實施方案》(婁政辦函[20xx]135號)精神,制訂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堅持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原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必須堅持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將可持續發展戰略融入到社會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正確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的關係,努力做到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並重,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並舉”的方針,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努力實現資源的科學合理開發和永續利用,促進生態環境的良好循環。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是一項龐大而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耗資大,因此,既要有緊迫感,又要有長期奮鬥的思想準備,要統籌兼顧,分輕重緩急,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分步實施。

堅持突出重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的原則。要把與人民羣眾生活密切相關和老百姓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重點,加大綜合整治力度,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推動整體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

堅持體制創新與科技創新相結合的原則。大力推進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的新體制。積極引進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大力發展環保產業,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的解決。

二、工作重點

針對我市社會經濟發展、人口增長以及城市化進程所產生的大氣污染、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主要問題,當前,我市加強環境保護,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點是:加強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經濟發展的整體效益和質量;合理調整城市土地利用結構和佈局,依法保護和開發自然資源;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監督執法,有效治理各類污染源,改善和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使我市的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花更多、城更美。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嚴格控制新增污染

實行嚴格的環境准入制度

區域內建設規劃和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產業政策的項目,對選址、佈局不合理的項目,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項目,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地區的新增污染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保證金制度,確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

未經環保許可的建設項目,發改局等部門不得審批或核准立項,國土資源部門不得批准用地和發放採礦許可證,規劃部門不得發放規劃選址意見書,建設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安全監管部門不得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辦理工商登記,電力部門不得供電,金融部門不得發放貸款。

嚴肅依法查處未經環保審批而擅自開工建設和生產的項目,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長期堅持。

致力推進節能減排

到20xx年,環境污染和生態趨勢得到基本控制,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鄉及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形成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總量控制在7142.4噸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2384噸以下,比20xx年削減10%;鎘年排放總量控制在0.07噸以下;砷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噸以下。在全市經濟整體推進發展的同時,力求將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矛盾減少到最低。項目建設要讓位於節能減排,按照《湖南省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嚴格實行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強化節能減排工作考核。

建立節能減排評價監督體系,加強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節能減排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新、改、擴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項目,積極推廣清潔能源。新建項目的技術條件要保證其完成節能指標,確保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的全面實現。節能工作由市經濟工作局負責,減排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配合。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加快制定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相關標準和評價體系,抓好循環型社會、循環型區域、循環型產業體系、循環型企業、循環型經濟支撐體系等“五個建設”,建立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大力推進工業廢物、尾礦渣、餘熱餘壓和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等資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以上工作由市經濟局負責,市發改局、市環保局積極協調配合。

加強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營運

紮實推進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設施建設,確保項目完成後正常運轉。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轉站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步伐。此項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20xx年底前完成。此項工作市建設局負責、市發改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配合。

(二)加大環境整治力度

突出飲用水源保護

進一步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力度,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一律禁止新建對水體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飲用水源水庫和主要河流水質達到規定的水質目標,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於95%。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市建設局配合,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的管理,確保水體不受污染。此項工作由水源保護區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市農業局、市畜牧水產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配合。

堅決依法保護飲用水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水庫、河道禁止投肥養殖,

嚴格規範河道採砂,此項工作由市水利局負責,市環保局、市工商局配合。

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區和自來水廠取水口的水質監測力度,確保人民羣眾飲用水安全,該項工作由市建設局、市環保局負責。

加強大氣環境治理

調整城市能源結構,逐步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逐步增加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的使用比例,從源頭控制大氣污染。鼓勵和支持城市生活鍋爐使用管道焦爐煤氣。此項工作由市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經濟工作局、市環保局配合。

加大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督執法力度,強化車輛的年檢制度,對尾氣超標排放的車輛實施強制治理,對治理後仍不達標的車輛實行強制報廢。到20xx年,全市機動車尾氣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減輕城市交通污染。此項工作由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負責,市環保局配合。

加強工業燃燒廢氣污染控制,鼓勵企業使用低硫燃料和採取先進的脱硫、除塵和低氮燃燒技術,防治大氣污染。此項工作由市經濟工作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加強對飲食服務業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煙對居民居住環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飲服務業推廣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煤氣、電等清潔能源,到20xx年,全市飲食服務業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80%以上。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執法局配合。

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管理,規範施工現場,倡導文明施工。強化對施工運輸的管理,採取道路灑水清掃,施工運土車輛上路前清洗、封閉運輸等措施,減少揚塵污染。此項工作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市建設局配合,在

20xx年底落實到位。

加強環境噪聲治理

加強對建築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標擾民的固定噪聲源,為人民羣眾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對建築施工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依法徵用建築施工噪聲超標排污費。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市建設局配合。

加強對交通噪聲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採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對交通噪聲污染嚴重的地區,要逐步採取措施進行治理。此項工作由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配合。

加快工業污染治理步伐

繼續鞏固工業污染治理成果,強化工業污染源的專項整治和監控。按照企業自籌與環保專項資金相結合的原則,加大環保設施投入力度。依法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查無證排污、超標排污、超量排污行為。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核輻射的監管和防治。大力推進工業園區、重點污染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運營,實行重點污染企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臨控,嚴防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長期堅持。

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羣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嚴防“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反彈。堅決實行強制淘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對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產或關閉。以上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負責,市環保局、市發改局、市經濟工作局、市監察局、

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監局、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電力局、市人民銀行配合。

深入推進城鎮環境綜合整治

編制和實施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營造城市宜居環境,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科學配置城市綠地系統,改善城市生態質量。積極推進社區綠化、美化、亮化、淨化建設。

要進一步落實轄區管理責任制,堅決清拆影響市容市貌的違章建築和窩棚。要加大執法力度,採取分片包乾、重點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對亂擺賣、亂張貼現象進行徹底清理。推進物業管理,消除衞生死角。此項工格由市城管局負責,20xx年底前完成。

加快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並投入使用。積極推進醫療廢物的安全集中處置,該項工作由市發改局負責,市規劃局、衞生局、市環保局配合。

大力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列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依法保護基本農田。加大農村垃圾處理等環保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處理畜禽廢棄物,積極發展生態效益型農業和農村沼氣。指導農民科學使用化肥,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大力推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示範工作,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局負責,長期堅持。

加快我市生態公益林的建設。改造低效益疏殘林,營造複合多樹種、多功能、高效益的生態混交林,促進森林資源持續穩定發展。進一步提高

全市森林生態系統的生態功能和景觀功能。重點加強鐵路、公路、城市主幹道沿線的造林綠化和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設。此項工作由市林業局負責。

大力開展村鎮生態示範區的建設,探索解決農村城市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問題,以點帶面,創建一批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示範鄉鎮,促進村鎮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特區內外生態環境的平衡發展。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20xx年底前完成。

四、組織領導

(一)健全科學決策機制

實行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將環境成本納入各項經濟分析和決策全過程,按環境容量優化經濟佈局,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

實行宏觀決策的環境影響論證制度,工業、農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等各類規劃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對直接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環境與發展決策和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經濟工作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配合。

(二)加強協調配合

各部門應共同擔負起保護環境的責任,充分發揮統一監督管理職能。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職責,嚴格執行保護環境的價格、税收、信貸、貿易、土地等政策。建立健全環保執法程序、信息通報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

各部門要制定實施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安,全面提高環境突發事件和羣體制事件處置能力。

各級司法機關要依法處理環境刑事案件,保障環境行政行為執行到位。

(三)確保經費投入

財政部門加強排污費的專項資金管理。把環保投入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逐年增加環境保護行政事業機構的工作經費,加大對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環境監察、監測能力建設要逐步達到國定規定的配套標準。

編制、人事部門要根據環保工作需要科學合理核定編制、配備人員,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環保投入的主體作用。積極推進污染治理市場化,產業化,大力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環境保護事業。

(四)大力宣傳發動

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加強環保基本國策和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市民環境保護的自我組織和參與能力。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有關新聞單位配合。

加強青少年的環境教育,繼續深入開展“綠色學校”創建活動。此項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