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範文(通用4篇)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1

以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水陸統籌,以水定岸”,全面排查整治長江入河排污口,不斷規範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範文(通用4篇)

一、背景依據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在有關部門的工作基礎上,結合專項行動試點經驗,推進我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長江干流太倉段的排污口底數,建立項目化整改清單,持續推進整改工作,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範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範的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二、編制依據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2、《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

3、《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

4、《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蘇政辦發〔20xx〕44號);

5、《關於印發蘇州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府辦〔20xx〕89號)有關要求。

三、制定原則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太倉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環保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統籌推進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環保、水務、農業農村、住建、交通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鎮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工作對接、信息報送等。

(三)嚴格責任落實。堅持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市環保局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採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四)完善工作保障。各區鎮、相關部門在人員、資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及時將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

四、主要內容

(一)制定細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相關區鎮結合本方案和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分解落實責任,統籌推進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統籌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由市環保局扎口,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佈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水利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信息、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三)全面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採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第一級排查由蘇州市統籌安排,採用衞星遙感、無人機航測,通過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第二級排查由市環保局負責指導,沿江各區鎮組織人員現場排查,對排查範圍內匯入河流、河涌、溪流、溝渠、灘塗、濕地、潮間帶、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裂縫等開展“全口徑”排查,人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第三級排查由市環保局聯合相關區鎮及太倉港口委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監測方式根據實際條件,可採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等方式。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的.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查清污水來源。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範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範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2

為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保護好長江母親河,紮實推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方針,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紮實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切實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整治原則:

(一)科學分類,明晰責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負總責,對照生態環境部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單,對入河排污口逐一分類,明確責任主體,建立責任清單,確保每個入河排污口整治責有人負、事有人管。

(二)依法依規,分類處置。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的要求,針對入河排污口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分類提出整治措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設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進行拆除;對整改類、保留類的入河排污口依法開展規範化整治。

(三)一口一策,專項整治。結合排污口類型、監測結果、主要污染源類型等現狀,逐個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明確規範整治責任、路線圖和時間表。

三、工作目標

按照“取締一批、合併一批、規範一批”的要求,系統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並編碼,基本樹立排污口標誌牌。渝北區、兩江新區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分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的100%、90%;其它區縣(自治縣)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編制。

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業排污口、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碼頭排污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並建立長效機制。

四、整治範圍

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嘉陵江和烏江沿線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具體範圍可根據產業佈局、排污特徵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原則上以生態環境部交辦我市境內的4228個入河排污口(不含渝北區、兩江新區)為準,新發現的入河排污口一併納入整治。

五、整治任務

(一)分類並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賬。20xx年10月底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應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誌牌設置規則(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xx〕718號)(以下簡稱《通知》),結合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的單位性質、規模和隸屬關係等,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命名和編碼,填報入河排污口信息表(附件1),建立台賬,並報市生態環境局。

(二)編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除渝北區、兩江新區外的其餘23個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在20xx年11月前,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報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應根據排口分類和“查、測、溯”排查情況,按照“取締一批、合併一批、規範一批”的要求,逐一制定“一口一策”方案。

(三)設立入河排污口標誌牌。20xx年12月底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對照《通知》中的《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誌牌設置規則(試行)》要求,借鑑渝北區、兩江新區試點經驗,完成入河排污口標誌牌樹立。其中,工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港口碼頭生產廢水排污口、大型灌區退水口應設置標誌牌;其餘排污口,各地可根據其排水狀況及對環境的影響等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設置標誌牌。標誌牌標識內容按《通知》中的相關要求執行,標誌牌形式根據入河排污口所處位置決定,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四)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締一批、合併一批、規範一批”的要求,對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技術指南開展整治工作。

1.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區域內設置的排污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拆除。

2.清理合並一批。按照國家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實施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和工業園區內企業現有排污口清理整合。要對城鎮生活污水排口進行截污納管,收集進入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要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要求,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將集中居民點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納管;對集中分佈、連片聚集的水產養殖散排口,推進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排污口。

3.規範整治一批。按照有利於明晰責任、有利於維護管理、有利於環境監督的原則,根據《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SL532—20xx)相關要求,對入河排污口進行規範化整治。對佈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等問題的排污口,應針對性地採取調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維護設施等措施進行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要高度重視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一步增強“上游意識”、擔起“上游責任”,紮實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切實保護好長江母親河。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紮實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嚴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市生態環境局定期組織開展督促指導,對進展遲緩、推進不力等問題突出的區縣進行通報。

(三)穩妥有序推進。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要把排污口整治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結合起來,與黑臭水體治理、生態修復工程等正在開展的行動結合起來,與拉動內需、改善民生等結合起來,與整治污水偷排偷放專項行動結合起來。能立行立改的,及時整改。對管網建設、河港治理、生態修復等整治時間較長的,要尊重客觀規律,明確階段性目標,由易入難,分步推進,力爭三年內基本完成。對與羣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應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羣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合理設置過渡期。

(四)建立銷號制度。各有關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要結合排污口清單、存在問題、採取措施、整治期限等台賬,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則,組織驗收銷號,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並定期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重慶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調度表(見附件2)。市生態環境局加強督促與指導,組織現場核實整治實效,定期跟蹤通報“一口一策”整治推進情況,確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3

堅決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部署,進一步推進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全面溯源整治和規範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為依託,深入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的原則,制訂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對部分立行立改問題進行整治。通過2至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xx年底之前建立比較完善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溯源。在前期排查、監測及初步溯源長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礎上,查清污水來源,確認排污口整治責任主體,制訂整治方案,明確取締、合併、規範等工作任務,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組織對排查確認的1842個長江武漢段入河排污口進行溯源、分類、命名、編碼,設置排污口標誌牌。

(二)分類整治。堅持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穩妥有序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嚴格整治標準,實行清單式、銷號式管理,持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大對遺留問題的整治力度,強化監管信息化建設,查漏補缺,防止問題反彈。

三、責任分工

(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管委會,下同)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二)市生態環境局統籌負責工業企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農業農村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相關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三)市水務局統籌負責溪流、溝渠、河港、雨洪徑流排污口等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相關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四)市交通運輸局統籌負責港口碼頭排污口的整治工作,指導各區制訂實施方案,制定港口碼頭排污口整治標準,督導整治進度,會同各區人民政府進行整治驗收。

(五)市應急管理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應急處置信息共享工作,指導各區建立完善排污口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

(六)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各區提供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範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配合開展溯源整治工作。

(七)市城鄉建設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涉及建築工地資料的收集工作,指導各區完成相關建築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廢水、含油廢水等未規範處置問題的整治工作。

(八)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提供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中所需相關資料。

四、工作步驟

(一)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20xx年9月底之前)。按照“統招分籤”方式,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項目統一招標(各區初步溯源合同內含有溯源整治內容的除外),各區根據招標結果與中標公司簽訂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合同並落實專項工作經費。溯源工作主要內容包括:通過運用人工檢查、技術排查、資料核查等各種方法,採取無人機航拍、地面檢查等多種形式,查清長江入河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係,確認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有明確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污口,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相同的,由其作為責任主體;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不一致的,按照“損害擔責”的原則由使用權人作為第一責任主體,所有權人應當配合第一責任主體進行整治。對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排污口或者無法溯源的,由區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做到有口必查,應查盡查,確保排污口排查無遺漏。

(二)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與標誌牌設置工作(20xx年12月10日前)。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試行)〉〈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標誌牌設置規則(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xx〕718號)的要求,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完成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和標誌牌設置工作。標誌牌製作和安裝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一進行招投標並組織實施。

(三)制訂長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12月20日前)。各區在排查、監測、溯源工作的基礎上,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的原則,組織制訂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整治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四)整治部分立行立改問題(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區要不等不靠,對長江入河排污口責任單位明確、整治工作能夠及時解決的,應當立行立改。整改工作任務完成後,各區要及時組織填報長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統排污口整治信息,建立整治銷號制度,持續推進分類整治。

(五)開展各類排污口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底之前)。各區組織整治本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對符合排污口管理要求、達標排放的,要加強日常監管;對一時難以完成整治的,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組建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強化整治工作經費保障,紮實推進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各區、各部門和單位於20xx年7月底之前將排污口溯源整治專項工作聯繫人名單報送市生態環境局(聯繫人:靳曉菲,聯繫電話:)。

(二)強化協調督辦。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水務、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機制,督導各區人民政府整合長江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並按照要求報送。同時,不定期組織對各區整治重點工作進行督辦檢查,實行“每月一調度、每季一分析”,強化考核評估,確保整治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增強公眾參與。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生態文明理念宣傳,引導公眾投身美麗河湖建設,加大對排污口管理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益組織、社會公眾舉報排污口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落實信息公開。各區要在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台開設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欄,定期更新排污口整治進展情況。各排污單位應當通過標誌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範文 篇4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加強和規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進一步紮實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辦發〔20xx〕61號)和《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綿陽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綿府辦發〔20xx〕40號)要求,結合梓潼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明晰責任、嚴格監督、統一要求、差別管理、突出重點、統籌實施”八項工作原則,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範體系,推動解決水生態環境突出問題。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啟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二、開展排查溯源

(一)組織排污口排查。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通過綜合運用衞星遙感、無人機航測和人工實地勘察等手段,對排查範圍內所有“口子”進行全方位調查,摸清掌握各類排污口的分佈及數量、污水排放特徵及去向、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排查範圍分為重點區域、一般區域和其他區域。重點區域為梓潼縣行政區域內,梓江干流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1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河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塗、濕地等)和河心島。上述流域沿河2公里範圍內的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以岸線向陸域一側延伸覆蓋整個園區。重點區域排查具體範圍可根據產業佈局、排污特徵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一般區域為除重點區域外,梓潼縣行政區域內雙板河、石雞河、馬鳴河、金天河、寶石河、大新河等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且流經人口集中、工業集聚、排污問題相對突出、環境風險高、生態敏感脆弱區域的河流乾流以兩側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500米,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城鎮岸線、臨江工業岸線、河堤岸線、特殊用途岸線等),自然岸線(灘塗、濕地等)和河心島。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以外的為其他區域。

(二)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於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入河排污口,梓潼生態環境局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係,確定責任主體;經溯源後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縣人民政府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源頭治理以及入河排污口監測整治、規範化建設、維護管理等。梓潼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推進全縣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經開區管委會、各鎮(鄉)人民政府承擔組織實施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主體責任。

(三)同步監測研判排污狀況。按照“邊查邊測”原則,與排查階段的人工現場核查、疑難點攻堅排查同步開展。監測工作分為現場快速檢測和異常點位人工重點監測,通過監測,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質、水量、污染物種類。梓潼生態環境局結合排污許可相關要求,按照“誰排污、誰監測”原則,督促指導排污單位對本單位廢水開展自行監測,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對入河排污口開展自行監測,梓潼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監督監測。入河排污口監測必測指標為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其他特徵污染物監測指標根據需要增加。有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等有效數據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重點和一般區域既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又同步開展相關河段水質監測,準確掌握流域水環境突出問題及成因,推動實現精準治污。

三、實施分類整治

(一)明確入河排污口分類。根據《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醫療機構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參照工業排污口中工礦企業排污口管理。

(二)明確整治要求。按照《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整治總則》規範和“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要求,按照“一口一策”原則制定全縣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為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穩妥有序推進。對與羣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污口的整治,應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羣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可合理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通過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取締、合併、規範,最終形成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單。取締、合併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規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排查出的城鎮雨洪排口、農田退水口、溝渠、河港(湧)、排水乾渠等,結合黑臭水體整治、消除劣Ⅴ類水體、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及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等統籌開展整治。

(三)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相關部門要依法採取責令拆除、關閉等措施予以取締。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四)清理合並一批。對於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並,污水依法規範接入污水收集管網。工業園區內企業現有入河排污口應清理合並,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工業園區外的工礦企業,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保留一個工礦企業排污口,對於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的,應儘可能清理合並排污口,清理合並後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工礦企業排污口的,應經市生態環境局審核同意。對於集中分佈、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鼓勵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入河排污口。

(五)規範整治一批。按照有利於明晰責任、維護管理、加強監督的要求,開展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對存在借道排污等情況的入河排污口,要組織清理違規接入排污管線的支管、支線,推動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入河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單位分清各自責任,並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佈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採取調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入河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範要求並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於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無人機航測(20xx年6月20日-20xx年7月10日)。按照無人機航測技術要求,制定無人機航測技術方案,完成無人機航測和解譯工作。20xx年7月10日前形成無人機航測排查成果(已完成)。

(二)現場排查(20xx年7月11日—20xx年9月10日)。開展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疑難點攻堅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建立本行政區入河排污口名錄。按照“邊排查、邊監測”要求,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20xx年9月10日前形成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疑難點攻堅排查成果。

(三)溯源分析(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30日)。在排查和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完成排污口溯源認定,確定納入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名單。20xx年9月30日前形成溯源分析成果。

(四)分類整治(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在排查、監測、溯源基礎上,編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範整治。20xx年10月31日前,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20xx年底前完成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規範化整治。

五、嚴格監督管理

(一)加強規劃引領。縣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等規劃區劃,要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關於入河排污口設置的規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將入河排污口設置規定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防止無序設置。

(二)嚴格規範審批。工礦企業、工業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的設置依法依規實行審核制。對未達到水質目標的水功能區,除城鎮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外,應當嚴格控制新設、改設或者擴大入河排污口。可能影響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應徵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入河排污口審批信息要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

(三)強化監督管理。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梓潼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依法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水利局負責根據河道及岸線管理保護要求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住建局負責指導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排污口排查整治;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公路排污口排查整治;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區排污口、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衞健局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工礦企業、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開展監測。在條件允許時,將排查出的農業排口、城鎮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納入管理,研究符合種植業、養殖業特點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模式,探索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開展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對借道排污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嚴禁合併、封堵城鎮雨洪排口,防止影響汛期排水防澇安全。

(四)嚴格環境執法。梓潼生態環境局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入河排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確定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厲查處。要督促指導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定期巡查維護排污管道。

(五)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梓潼生態環境局要配合建設全省統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適時啟動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信息錄入工作,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監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動態管理台賬。加強與“三線一單”、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信息平台的數據共享,實現互聯互通。建立排污單位、排污通道、入河排污口、受納水體等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加強支撐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總河長制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梓潼生態環境局會同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衞健局等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責任,及時跟進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緊盯目標任務,加強政策協調和工作銜接,健全長效機制。經開區管委會、各鎮(鄉)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督管理,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治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二)嚴格考核問責。建立激勵問責機制,將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內容,對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地方、部門和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