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為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校及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特制定2013年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服務師生、服務教學為宗旨,緊密結合教育實際,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研究校園安全文明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園的長效工作機制,改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進一步健全校內安全防範機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發生,減少師生違法犯罪案件和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校風樹立、師德學習,努力實現師生公民道德、職業道德、文明修養和民主法制觀念等思想道德素質的顯著提高;通過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實現以良好的校園秩序和優美的校園環境為主要標誌的校園文明程度的顯著提高,使學校育人環境進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則

綜治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齊抓共管和統籌兼顧,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強學校制度建設,強化學校內部管理,把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嚴格科學的管理結合起來,要在進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規範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並重的長效工作機制。

四、工作重點和措施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廣,綜合性強,治理難度大。學校要在做好常規管理的基礎上,本着“什麼問題突出就治理什麼問題,什麼問題反覆就治理什麼問題”的原則,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舉措。

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學校的安全穩定,關係着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各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長效機制,確保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健全責任體系。學校對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承擔主體責任,是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者。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納入年初學校工作總體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建立工作職責,健全規章制度;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認真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三項制度”,要層層承諾,層層簽訂安全穩定崗位責任書,建立校長包學校、學校中層幹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教師包學生的安全穩定工作責任體系,堅持“一票否決制”和“四不放過”責任追究制,強化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效性。學校校長每季度至少組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召開一次安全穩定工作辦公會議,研究、部署、分析和解決一定時期內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教育局把學校“平安校園”創建工作能力和實績納入年終教育目標考核內容,並作為單位領導、學校和教師評優評先、職務晉級的重要依據。

3、各學校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廣泛開展平安級部、平安班級、平安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創建活動,努力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創建活動要做到“五有”,即:有創建機構、有活動方案、有長效機制、有活動資料、有活動效果

4、強化校園安全基礎保障建設。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整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強化校園安全基礎保障,提高校園治安防範工作能力。一是增強治安保衞力量。各校要進一步按照綜治委有關要求,調整和充實學校門衞力量,落實24小時校園封閉和校領導帶班、教職工值班制度,明確崗位職責,並建立相應保障機制。有條件的學校要成立青年男教師義務護校隊伍,切實增強學校的治安保衞力量。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利用一定資金完善校園重點部位監控和報警系統的建設,並做好技防設施的維護與保養,確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時,要切實將人防與物防有效結合起來,確保學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學校要充分發揮綜治委成員單位職能,積極主動聯繫所在地的綜治部門,協調公安、交通、衞生、消防、工商等部門定期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活動,重點治理“小餐桌”、流動商販、網吧、遊戲室等非法經營和打擊校園周邊騷擾學生的“無業遊民”,為學校創造良好的周邊治安環境,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