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精選15篇)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1

第一章 總 則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精選15篇)

第一條 為提高市本級財政專户代理銀行服務質量,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行,根據《財政專户管理辦法》(財庫〔20__〕46號)和非税收入收繳管理制度規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適用於代理市本級財政專户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代理銀行)年度綜合考評。

第三條 年度綜合考評遵循科學、規範、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年度綜合考評由問卷調查考評和監督考評兩部分組成,考評採取量化評分和扣分相結合的百分制考核辦法。

第二章 問卷調查考評

第五條 問卷調查考評是指市財政局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向市本級相關預算單位瞭解代理銀行服務情況,對代理銀行服務質量進行考評。

參與問卷調查的預算單位,由市財政局隨機抽取。

第六條 問卷調查考評採取量化評分辦法,即市財政局對預算單位調查問卷的各項考評內容設定標準分值和評價等級,根據調查問卷結果,計算各代理銀行考評得分。

第七條 問卷調查考評包括代理財政專户收付業務水平、管理協調能力、人員業務素質等,滿分30分。

(一)代理財政專户業務水平,滿分10分。

業務水平反映代理銀行非税收入信息錄入、資金與信息匹配的及時、準確完整程度等。

(二)管理協調能力,滿分10分。

業務管理的規範程度、問題投訴受理渠道的暢通程度等。

(三)人員業務素質,滿分10分。

反映代理銀行掌握和運用相關政策制度的情況,履行工作職責情況,以及經辦人員的'服務態度、工作效率等。

第三章 監督考評

第八條 監督考評是指市財政局通過財政專户收繳系統信息、執收單位和繳款人的反映或投訴、代理業務檢查以及日常工作等,對代理銀行服務質量進行考評。

第九條 監督考評採取技術性扣分辦法,即對監督考評內容設定標準分值和扣分方法,並對考評年度內發現的代理銀行違反委託代理協議的行為,經核實後扣分。

第十條 監督考評包括代理財政專户收付業務、信息反饋、結算賬户管理和組織管理等四個方面,滿分70分。

(一)財政專户收付業務,滿分40分。

代理銀行出現以下問題的,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為止。

1. 未按規定及時、準確錄入非税收入票據要素,產生待查收入的`,每次扣1分;無故拒絕預算單位、繳款人辦理收入收繳業務,每發現1次扣1分。

2.代理銀行收到財政部門開具《繳款書》或《撥款憑證》,未於1個工作日準確地劃解的,每發現1次扣2分;發生資金錯劃現象的,每劃錯1筆扣2分。

3.在辦理非税收入收繳業務時擅自收取相關費用的,每次扣1分。

4.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不能保證非税收入收繳業務正常展開,影響工作的,每次扣2分。

(二)信息反饋,滿分10分。

代理銀行出現以下問題的,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為止。

1.由於自身原因未按規定傳遞信息、報送報表和有關資料的,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賬的,每次扣1分。

3.未能按照要求準確傳送所有非税收入收繳賬户的電子化實時動態信息的,每差錯1次,扣1分。

4.未能妥善保管和提供的各種單據、預留印鑑或者相關資料的,每發現1次扣1分。

(三)結算賬户管理,滿分10分。

1.擅自開設、變更和撤銷財政專户結算分户子户的,每1個賬户扣2分。

2.系統日常運行維護和升級不及時,隨意更改非税收入數據通訊接口,影響代理工作的,扣2分。

3.系統出現故障,導致資金未能及時入賬或劃解,影響代理業務水平的,扣2分。

(四)組織管理,滿分10分。

代理銀行出現以下問題,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為止。

1.對有效投訴的問題,不能積極、迅速解決,每次扣1分。

2.未建立有效的內控機制,造成工作延誤或者失誤的,每次扣1分。

3.人員配備不足,業務素質不到位等,造成工作延誤或者失誤的,每次扣1分。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市財政局對年度綜合考評結果,在代理銀行範圍內進行通報。年度綜合考評結果作為財政專户是否繼續委託代理的重要依據以及資金存放財政服務項目考核依據。

第十二條 市財政局負責年度綜合考評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第十三條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2

  一、目的

1、為了對新進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做客觀的評價,作為人員轉正、加薪、轉崗、辭退、人員開發等提供客觀合理依據。

2、在時嘜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二、考核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主管級(含)以下所有試用期人員。

  三、考核方式、權責

1、考核採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屬主管對其進行考核,間接主管對考核進行監督、審核。

2、部門負責人予以考核結果核準,所有職員考核結果需經總經理核准。

3、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員工試用期考核的組織與監督,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以及負責對考核表等相關表單的存檔。

  四、考核原則

1、公開原則:直接上級要向新進人員明確説明試用期績效管理的考核標準、程序、方法等,確保績效考評的透明度。

2、客觀性原則:績效考評要以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考核人員必須公平合理,嚴肅認真,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不得憑感覺,印象,力戒主觀臆斷。

3、開放溝通原則:在整個績效考評過程中,考核標準、過程督導、結果考評及提出改進方向等環節均應進行充分的交流與溝通。

4、差別原則:考評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並按正態分佈強制區分。各等級對應比重及等級定義如下

1、員工:員工試用期時間為1個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進廠的人員納入當月考核範圍,10日以後進廠人員納入下月考核。

2、職員:職員試用期時間為3個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進廠的人員以當月開始計算,15日以後進廠人員則從下月開始計算。

  六、考評要素及考核表分類

1、考評要素,各類崗位根據要素的重要性劃分相應權重。

1)、對員工的績效考評項目主要為六方面: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責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2)、對技術人員的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專業技能、實踐能力、創新能力、責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3)、對組長級以上的直線管理人員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領導能力、溝通協調、授權指導、職業素養、團隊能力。

4)、對辦公室職員的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專業能力、工作協調、責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狀況、人品素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二條:新員工的職業道德、文化素質、職業潛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員工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

第三條:考核原則:

1、重能力、重潛力,業績為輔助考核條件。

2、考核內容可以依據的考核內容,但標準可以放寬。

3、考核標準儘可能量化。

第四條:考核期限一般為三個月,不合格者再延長一至三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

第五條:考核實行打分制,滿分為100分,依據考核內容及標準給分,人事部門給分滿分40分,被考核員工所在部門給分滿分40分,綜合評價滿分20分(由人事部、總經理評議)。

第二章考核內容及標準

第六條: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習、掌握、執行情況,滿分15分。

2、EQ測定,滿分5分。

3、職業定位及潛力測評,滿分20分。

4、職業素質測評,滿分10分。

第七條:由試用部門或總經理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基本實際工作能力,5分。

2、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執行情況,10分。

3、進入工作狀況的時間(快慢)、程度,10分。

4、與同事工作的配合情況,10分。

5、工作積極性,5分。

第八條:綜合測評內容及標準

1、個人的試用期工作總結及建議、看法,5分。

2、人事部、試用部門(或總經理)的綜合印象,5分。

3、工作業績能否達到基本標準,5分。

4、其他有關同事的意見。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處理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後由人事部進行培訓、考核,以十天為宜,考核結果計錄在案。

第十條:轉入試用部門,部門或總經理隨時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有事實有依據並本人確認)轉入人事部記錄在案。

第十一條:考核期結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員工寫總結,並同時對其有關同事進行調查並作筆錄。由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同要詳實有依據,同時收集工作業績數據。

第十二條:考核期結束當天或人事部門安排,總經理、人事部、試用部門與被考核員工面談,並於會談後三天內彙總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

第十三條:

1、考核成績達到80分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

2、成績達70分不足80分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3、成績達60分不足70分者,延長試用期二個月。

4、成績達50分不足60分者,延長試用期三個月。

5、成績在5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係(辭退)。

6、考核成績達90分以上者,補發一個月轉正工資與試用期工資的差額。考核成績達95分以上者,補發二個月差額。

7、試用期最多六個月,六個月的考核為最終考核,不足80分者,給予辭退。

第十四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條、本制度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一、總則:為規範康復醫院新入編制外員工試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範圍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衞校(康復醫院)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試用期考核管理

1.新員工被錄用後,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根據情況,新員工在入職試用內參加入職培訓,培訓考核成績作為轉正條件之一,考核成績滿70分以上者與之簽訂派遣合同

3.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試用,不錄用:

3.1無故曠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的;

3.4試用期結束考核成績為“差”的;

3.5單項考核成績不足50%的;

3.6明顯不能勝任工作的;

3.7違反規章制度規定的'。

4.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4.3試用期滿,考核成績為“一般”的;

4.4醫院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5.試用期滿,考核成績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轉正。試用期內有重大立功表現或在

集體組織的技能競賽中取得前三名的,經單位批准,可以申請提前簽訂派遣合同,但

試用期不得少於一個月。

6.試用期工資為1200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考核

7.1新入職員工考核由其醫院辦公室負責,衞校、門診部新入職員由校辦公室負責。

7.2考核內容及標準:見《試用員工轉正評價表》

7.3考核成績在90(含)~100分的為“優秀”,80(含)~90分的為“良好”,70(含)~80分的

為“一般”,70分以下的為“差”。

四、轉正、延長和試用終止

1.員工於試用期結束前填寫《試用員工轉正自我評價表》,提交辦公室,合格者在試

用期滿醫院與其簽定派遣合同。

2.根據第三條第4款延期轉正的,由辦公室下發書面延期轉正通知單。延長試用期內

仍不符合要求的,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終止試用,不錄用。

3.根據每三條第3款終止試用的,由人事部門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考核範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3

為規範公司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轉正流程,使員工的發展與公司目標有效結合,達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優勝劣汰的作用。自20xx年3月1日起,對新入職員工實行員工試用考核轉正制度。其相關事項具體如下:

一、在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滿前一週內,由新員工直接領導針對其在試用期內的.能力及表現,填寫《試用員工考核轉正表》(見附表),評分後交部門經理評分。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本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可以提前向人事部提交《試用員工考核轉正表》,經部門經理與人事部批准後(技術及管理類員工需由總經辦批准),安排該員工辦理辭退手續。

三、考核人員在考核時,需客觀公正地評分,並寫出評語。

四、人事部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及培訓考核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及考試分數,並根據部門考核與出勤及培訓情況向總經辦提出建議。

五、將考核結果提交總經辦批示。

六、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分為五個標準:95分以上為“傑出”;85—94分為“優秀”; 70—84分為“良好”; 60—69分為“一般”;低於60分為“差”。

人事部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4

績效考核,是企業績效管理中的一個環節,是指考核主體對照工作目標和績效標準,採用科學的考核方式,評定員工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員工的。工作職責履行程度和員工的發展情況,並且將評定結果反饋給員工的過程。下面是車間員工績效考核方案,請參考!

車間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一)根據《車間員工工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車間績效考核辦法,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二)提高生產效率,實現增產增效。

二、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直接參與生產作業人員(含固定月薪制人員),不包括車間管理人員。

(二)新招收的試用期內員工、學徒不參加本考核。

三、職責

(一)各製造、裝配部門主管負責指導所屬員工進行自我評價,根據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與員工進行溝通,幫助員工認識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決的問題,並與員工共同制訂績效改進計劃;對考核結果依照車間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接受員工申訴。

(二)班長負責所屬班組員工和某項具體考核指標的績效考核日常工作,根據考核標準客觀公正地對所屬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

(三)車間所有員工:根據考核結果認真進行自我評價,並與車間主管進行開放的交流溝通。

四、考核程序

每月初(10號前)由各班組長負責考評員對上月計件員工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應有的`考評依據交於車間核算員處,核算員將各項考核得分及考評依據在每月8號前記錄於《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上,車間負責人對《計件員工績效考評表》進行審核修改後進行簽發,管理制度《車間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五、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考核內容月度績效考核就是考核員工當月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主要涉及員工的勞動紀律、勞動態度、工作成績、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生產安全、設備保養等方面。

(二)考核辦法

1、勞動紀律(總分10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遲到、早退: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

(3)串崗:車間員工應在規定的工作場地作業,凡發現超出規定場地與人聊天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達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則視為串崗,扣1分/次,月內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並進行經濟處罰(20元/次);

(4)曠工:扣5分/次。

(5)出現打架鬥毆事件,主要責任人該月績效總分為0分,扣次要責任人當月績效總分50分,並按公司管理制度另行處理;

(6)員工違反部門其他有關制度規定,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2分/次,並根據情況進行罰款20-50元;

(7)其他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員工守則等行為:扣責任人當月該項績效分5分/次,並進行罰款50-100元;

2、勞動態度(總分15分,該項最後得分可出現負分):

(1)該項起評分為15分,出現以下不良記錄進行扣分;

(2)主動協助車間處理或承擔困難工作,在權重欄中加1-3分;(須有準確的依據)

(3)為車間生產獻計獻策,並最終被車間採納,在權重欄中加2分。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5

  一、目的

1、為了對新進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做客觀的評價,作為人員轉正、加薪、轉崗、辭退、人員開發等提供客觀合理依據。

2、在時嘜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二、考核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主管級(含)以下所有試用期人員。

  三、考核方式、權責

1、考核採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屬主管對其進行考核,間接主管對考核進行監督、審核。

2、部門負責人予以考核結果核準,所有職員考核結果需經總經理核准。

3、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員工試用期考核的組織與監督,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以及負責對考核表等相關表單的存檔。

  四、考核原則

1、公開原則:直接上級要向新進人員明確説明試用期績效管理的考核標準、程序、方法等,確保績效考評的透明度。

2、客觀性原則:績效考評要以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考核人員必須公平合理,嚴肅認真,不得營私舞弊或遺漏,不得憑感覺,印象,力戒主觀臆斷。

3、開放溝通原則:在整個績效考評過程中,考核標準、過程督導、結果考評及提出改進方向等環節均應進行充分的交流與溝通。

4、差別原則:考評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並按正態分佈強制區分。各等級對應比重及等級定義如下:

1、員工:員工試用期時間為1個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進廠的人員納入當月考核範圍,10日以後進廠人員納入下月考核。

2、職員:職員試用期時間為3個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進廠的人員以當月開始計算,15日以後進廠人員則從下月開始計算。

  六、考評要素及考核表分類

1、考評要素,各類崗位根據要素的重要性劃分相應權重。

1)、對員工的績效考評項目主要為六方面: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責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2)、對技術人員的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專業技能、實踐能力、創新能力、責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3)、對組長級以上的直線管理人員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領導能力、溝通協調、授權指導、職業素養、團隊能力。

4)、對辦公室職員的績效考評主要為六方面:專業能力、工作協調、責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狀況、人品素養。

2、考核表分四類

1)、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2)、文員、專員、辦公室人員試用期考核表。

3)、組長級(含)以上直線管理人員試用期考核表。

4)、技術人員試用期考核表。

七、績效評價

1、考核結果的評定、及等級比例控制。

全部類型的考核按員工考核的總分,劃分為四個等級;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加大激勵效果,考核結果實行部門比例控制,各部門在向人力資源中心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等級

八、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新進人員上班一週以內,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試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並就相關考核內容進行溝通。

2)、每月20日各部門文員根據本部門當月試用期滿人數,類型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相關的試用考核表。

3)、直接主管考評:直接主管根據考核表要素對員工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對被考評人的得分進行彙總,擬定被考評人的綜合評定等級,並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以及報被考評人的'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

4)、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並上報部門負責人。

5)、部門負責人審核: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人員情況綜合考慮等級分佈,確定被考評人的考核等次及結果應用報人力資源中心。

7)、審核:總經理對全部考評結果應用進行核准。 2、有以下情況者當月不得通過考核,不予轉正、加薪。 1)、試用期間有記過以上記錄者。

2)、試用期間請假超過5天(含)以上者。

3)、試用期間遲到、早退超過3次(含)以上或累計超過20分鐘(含)以上者。

4)、試用期間有曠工情形者。

3、考核流程圖

權責單位

作業流程

流程説明

相關表單、文件

相關部門/人事部

考核準備試用期滿前10天,各部門文員到人事部領取考核表,各類人員的《試用期考核表》

相關部門/人事部

考核實施

各部門直屬主管對試用期將滿面人員進行綜合評估。《試用期考核表》

相關部門/人事部

考核結果經考核,算出得分,並告訴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對結果不服,可向間接主管、人力資源提出申訴。《試用期考核表》《績效考核申訴表》

相關部門

審批

間接主管,部門負責人對考核進行審核,對不合理的重考。《試用期考核表》

《面談記錄表》

人事部

複核

人資中心對考核表,獎懲記錄、出勤等進複核,對不合理的重考。《試用期考核表》

《面談記錄表》

總經理

核准

總經理對考核結果應用進行最後審批,做出最後裁決。《試用期考核表》

《調薪單》

相關部門/人事部

轉正延期試用辭退人事部和相關部門共同執行裁決結果。《試用期考核表》

《調薪單》《辭退單》

九、考核申訴

1、直接主管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後,被考核者如有持有異議,應首先與直接主管以溝通的方式解決;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瞭解考評結果後3個工作日內向間接主管提出申訴。申訴時需提交《績效考核申訴表》。

2、間接主管接到申訴後3個工作日內,必須就申述的內容組織審查協調,進行復評,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述者。(對申訴人員必須進行績效面談,並填寫《面談記錄表》)。

3、如間接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在接到處理結果後2個工作日內可向人力資源中心提出申訴,人力資源中心接到申訴後5個工作日內必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協調、複評,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述者。

4、若員工的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評結果。

5、各級主管對員工申訴應持積極心態,不得對下級申訴阻撓或打擊報復;否則,一經查實,依人事規章相關規定處理。

6、間接主管會同人力資源中心擁有最終裁定權。

十、結果應用

1、試用期考核結果與轉正、加薪、延長試用期、辭退掛鈎;按員工考核成績對員工做出以下調整。

A、員工考核結果應用:

1)、考核成績為A等:轉正,加薪100元。

2)、考核成績為B等:轉正,加薪50元。

3)、考核成績為C等:延長試用期一個月再次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者,辭退。

4)、考核成績為D等:辭退。

B、職員考核結果應用:

1)、考核成績為A等:轉正,最低加薪200。

2)、考核成績為B等:轉正,最低加薪100。

3)、考核成績為C等:延長試用期一個月再次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者,辭退。

4)、考核成績為D等:辭退。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6

為了實現管理重心下移,加強我校中層幹部隊伍建設,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學校中層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及履行職責情況,真正起到對中層幹部的監督和激勵作用,增強其工作的責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內容

考核結合教職工考核方案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滿分為100分。

1、崗位職責(60分):能盡職盡責,完成本職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工作,精通業務,顧全大局,敢於負責,堅持原則,嚴格管理,嚴謹細緻,工作效率高,本職工作完成得好。

2、團結協作(10分):熱愛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遵紀守法,團結協助,相互補台。為人師表,勤奮敬業,無不良影響。

3、服務意識(10分):積極主動,熱心周到,發現問題主動解決,反映問題及時解決。牢固樹立為教學服務、為教工服務、為學生服務的思想。

4、工作實績(20分):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為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和學校的發展獻計獻策,並被採納,收到較好效果,或本人在重大活動中為學校爭得榮譽和為學校爭光。

二、考核方法

1、學期個人述職:中層幹部要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述職,述職應實事求是,不擴大成績,不隱瞞缺點或錯誤,事實清楚,簡明扼要。述職順序採取抽籤形式進行,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2、個別談話:談話對象由考核領導小組確定,一般應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關係的人員,談話時,考核組應有兩名以上人員參加,並做好談話記錄。

3、考核測評:全校教職工根據中層幹部量化考核內容逐項進行打分,由考核領導小組收回後,進行統計彙總。

4、領導小組打分:考核領導小組根據中層幹部量化考核內容逐項審核,最後確定考核成績及等第。

三、考核等次的劃分

年度考核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這四個等次的標準是:

優秀(90-100分):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本職業務,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勤奮敬業,責任心強,成績突出。

稱職(80-89分):能正確執行學校的各項決議和決定,模範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本職業務,工作積極,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較好完成本職工作。

基本稱職(70-79分):政治表現和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或完成的質量不高。

不稱職(69分以下):政治表現和業務素質較差,對本職工作生疏,不善於學習,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諉,以致造成嚴重後果的或嚴重違反學校的有關規定的。

四、考核原則

1、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原則。

2、全體中層幹部與教職工一同參加考核。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1、評定考核分數: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內容和標準,統計出被考核人員的得分,報學校黨支部審議。

2、對考核中獲得稱職以上等次的中層幹部,學校要進行適當的獎勵,並在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3、在考核中總分列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中層幹部,學校領導班子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正。

4、考核結果作為下一輪競聘中層幹部的重要依據。

六、學校成立中層幹部考核領導小組:

七、考核的具體工作由學校辦公室負責。

八、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7

為認真貫徹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全面提高草原保護和建設水平,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州草原生態補獎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抓緊做好近期草原生態補獎工作的通知》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範圍和內容

(一)考評範圍。

縣各鄉鎮。

(二)考評內容。

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落實情況。

二、工作步驟和方法

(一)實施階段。(6月25日-6月30日)

1、自查。各鄉鎮成立工作組,開展自查驗收工作,並比照《縣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縣對鄉績效考核評分表》相關內容(詳見附件),形成自查報告。

2、核查。由縣草補辦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內業資料,進行實地核查,形成績效考評結果。

(二)整改階段。(7月1日-7月5日)

各鄉鎮根據績效考評結果,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縣草補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助抓的工作機制。要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層層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工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形成合力,並將績效考評與草補日常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8

一、總則:為規範康復醫院新入編制外員工試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範圍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衞校(康復醫院)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試用期考核管理

1.新員工被錄用後,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根據情況,新員工在入職試用內參加入職培訓,培訓考核成績作為轉正條件之一,考核成績滿70分以上者與之簽訂派遣合同。

3.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試用,不錄用:

3.1無故曠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的;

3.4試用期結束考核成績為“差”的;

3.5單項考核成績不足50%的;

3.6明顯不能勝任工作的;

3.7違反規章制度規定的。

4.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4.3試用期滿,考核成績為“一般”的;

4.4醫院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

5.試用期滿,考核成績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轉正。試用期內有重大立功表現或在

集體組織的技能競賽中取得前三名的,經單位批准,可以申請提前簽訂派遣合同,但

試用期不得少於一個月。

6.試用期工資為1200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試用期考核

7.1新入職員工考核由其醫院辦公室負責,衞校、門診部新入職員由校辦公室負責。

7.2考核內容及標準:見《試用員工轉正評價表》

7.3考核成績在90(含)~100分的為“優秀”,80(含)~90分的為“良好”,70(含)~80分的

為“一般”,70分以下的為“差”。

四、轉正、延長和試用終止

1.員工於試用期結束前填寫《試用員工轉正自我評價表》,提交辦公室,合格者在試

用期滿醫院與其簽定派遣合同。

2.根據第三條第4款延期轉正的,由辦公室下發書面延期轉正通知單。延長試用期內

仍不符合要求的,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終止試用,不錄用。

3.根據每三條第3款終止試用的,由人事部門下發終止試用通知單,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二條:新員工的職業道德、文化素質、職業潛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員工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業務技能、業務素質由總經理考核。

第三條:考核原則:

1、重能力、重潛力,業績為輔核條件。

2、考核內容可以依據的考核內容,但標準可以放寬。

3、考核標準儘可能量化。

第四條:考核期限一般為三個月,不合格者再延長一至三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

第五條:考核實行打分制,滿分為100分,依據考核內容及標準給分,人事部門給分滿分40分,被考核員工所在部門給分滿分40分,綜合評價滿分20分(由人事部、總經理評議)。

第二章考核內容及標準

第六條: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習、掌握、執行情況,滿分15分。

2、EQ測定,滿分5分。

3、職業定位及潛力測評,滿分20分。

4、職業素質測評,滿分10分。

第七條:由試用部門或總經理考核的內容及標準

1、基本實際工作能力,5分。

2、部門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執行情況,10分。

3、進入工作狀況的時間(快慢)、程度,10分。

4、與同事工作的配合情況,10分。

5、工作積極性,5分。

第八條:綜合測評內容及標準

1、個人的試用期工作總結及建議、看法,5分。

2、人事部、試用部門(或總經理)的綜合印象,5分。

3、工作業績能否達到基本標準,5分。

4、其他有關同事的意見。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處理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後由人事部進行培訓、考核,以十天為宜,考核結果計錄在案。

第十條:轉入試用部門,部門或總經理隨時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有事實有依據並本人確認)轉入人事部記錄在案。

第十一條:考核期結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員工寫總結,並同時對其有關同事進行調查並作筆錄。由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同要詳實有依據,同時收集工作業績數據。

第十二條:考核期結束當天或人事部門安排,總經理、人事部、試用部門與被考核員工面談,並於會談後三天內彙總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

第十三條:

1、考核成績達到80分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

2、成績達70分不足80分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3、成績達60分不足70分者,延長試用期二個月。

4、成績達50分不足60分者,延長試用期三個月。

5、成績在5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係(辭退)。

6、考核成績達90分以上者,補發一個月轉正工資與試用期工資的差額。考核成績達95分以上者,補發二個月差額。

7、試用期最多六個月,六個月的考核為最終考核,不足80分者,給予辭退。

第十四條、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

第十五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條、本制度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10

一、目的

為加強內部管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指導所有員工朝着公司共同的目標方向行動、鼓勵以目標為導向的行為方式,設置更清晰的、公正的、可見的、一致的績效考核標準制定本辦法;

二、原則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三講”、“三不講”做到獎罰分明。講公開、講客觀、講開放溝通;不講條件,不講情面,不講照顧;

三、考核人

根據公司組織結構圖,每位員工由其直接或間接上級對其考核。公司經理總體監督績效考核實施;公司副經理負責制度統籌、實施、推進;見下表:

四、考核內容

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各崗位工作任務的完成效果。

1、考核評分辦法:每月考核起評分為100分/人,根據獎懲制度通則相應加減評分,實行考核分直接與績效獎掛鈎。

2、績效面談制度。考核者應於考核評分結束後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幫助其總結經驗,發揚優勢、找出不足,在確認上期考核結果同時,共同確定下期績效目標或要求。考核者及被考核者都應在績效面談記錄表上簽字確認並最遲於考核週期次月10日前將評分結果提交工資核算部門,見附表。

3、強制分佈制度。原則上,根據團隊優、良、中、差等表現,各部門員工績效得分分佈比例應與下表相符合:

備註:對部門表現的評價採用關鍵事件法,事件選取應圍繞公司戰略目標及與公司利益相關的重大關切事件,由領導對各部門作出客觀評價。

1、對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有突出貢獻,使公司直接增加收入上1萬元或減少損失1萬元以上者,獎5~50分/次。

2、工作業績突出,受到業主/使用人書面感謝表揚者,經核實,獎2~5分/次。

3、公司的單項獎勵按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4、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對公司物業服務工作有實際收穫和較好推動作用的,經領導確認,獎2~5分/次;

5、及時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發事件,保護了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獎5~20分/次;

6、精打細算、修舊利廢、厲行節約、降低物管成本有較大成果,獎2~5分/次;

7、對設施設備進行技改,延長設施設備使用壽命、相關消耗下降有明顯效果者,獎2~10分/次,特別突出者,加倍獎勵;

五、業務部分

1、對入住流程、裝修流程、報修流程、大宗物品遷出流程不清楚的,扣5分/次。

2、日常檢查記錄不完整,不真實,填寫不規範的`未做到,扣5分/次。

3、按要求檢查考核清潔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未做到,扣3分/次(項)

4、業主資料文件完備、業主應簽署的文件無遺漏、未做到,扣5分/次。

5、認真耐心接待投訴,及時處理並跟蹤督促解決,未做到,延誤維修時間的,扣6分/次。

6、客户報修投訴未按要求期限處理,手續不齊全,不履行報修流程扣5分/次(項)

7、對空置房進行定期檢查,未按要求檢查並做記錄,扣5分/次。

8、裝修巡查記錄不完整,不真實,裝修驗收手續齊全,未做到扣5分/次(項)。

9、及時收集、整理、統計業主/用户入住、裝修、租賃等資料,未做到,扣5分/次(户)。

10、管理好業主檔案,不遺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項)。

11、對管理片區內設施設備不清楚的,維護不到位的,扣5分/次。

12、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予以解決,要求有文字記錄,處理過程,未做到扣5分/次(項)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11

一、考核目的: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儘快瞭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併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提供依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東莞分公司的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定義:

1、試用期: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核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試用期限嚴格按照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限。

2、轉正:轉正是指新員工試用期滿,達到崗位要求,並按時向管理部提交轉正材料後,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

四、考核原則:

1、設置合理的考核指標,着重考核員工試用期間展示的技能與所在崗位達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態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數據和事實説話。

3、對於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定中止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五、職責:

公司為新進員工指定專人進行指導、考核,指導人必須對被指導人的崗位工作熟悉,能夠及時進行行之有效的指導。指導人由組長及以上管理者或有較豐富的工作經驗、品行兼優的骨幹員工擔當。

1、指導人職責:

1.1幫助新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定,引導新員工熟悉工作環境、部門業務流程以及相關業務交接人。

1.2為新進員工解釋崗位職責,與新員工共同制定工作計劃,合理安排新員工的日常工作和階段目標。

1.3定期與新員工進行正式面談(建議至少每月一次),根據新員工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和表現,及時總結成績與不足,並給予適時的鼓勵或指導。

1.4試用期滿,對新員工進行考核,同時將考核結果反饋給新員工,以便其提高和改進。

2、管理部職責:

2.1負責監督考核過程,審核考核結果,必要時,需找指導人和新員工面談,瞭解指導人對新員工的指導情況,作為判斷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據。瞭解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2.1.1是否給予新員工適時的指導和足夠的關心。

2.1.2是否給予新員工提供足夠的資源以做好階段性工作。

2.1.3是否有與新工進行階段性面談。

2.1.4是否按期填寫並提交新員工轉正材料。

2.1.5考評的結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實依據。

2.1.6新員工對指導人的評價。

2.2負責處理員工針對考核的投訴,調查考核的公平、合理與否,並給出處理結果,對於指導人與新員就考核結果有爭議提請仲裁,由管理部調查瞭解後給出仲裁結果。

3、部門負責人職責:

3.1按期檢查、督促本部門指導人實施指導工作並按期填寫轉正申報材料。

3.2及時向管理部報送轉正材料,同時審核材料填寫的完整性、正確性。

六、考核內容:

1、工作技能:(權重值:70%)

1.1對本崗位的熟識度:瞭解主項工作內容,懂得如何合理計劃工作開展。(10%)

1.2適崗程度:表現出來的知識、經驗、能力和技能與崗位的符合程度。(30%)

1.3工作效率: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作務,遇到問題能迅速反應。(10%)

1.4工作質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達到預期的效果。(20%)

2、工作態度:(權重值:30%)

2.1出勤、紀律:遲早、早退、請假、遵守規章制度。(10%)

2.2團隊意識:關注團隊目標,積極與團隊成員合作。(5%)

2.3學習能力:接受新知識的能力、速度,是否具有虛心學習的態度。(5%)

2.4責任心:對自身崗位職責和目標負責,勇於承擔責任。(5%)

七、考核方法:

1、筆試

2、實際操作

3、指導人評價:指導人綜合各方面收集的信息作為依據,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信息來源包括以下幾種(但不限於):

3.1指導人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3.2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3.3相關部門或個人的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3.4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彙報材料。

3.5員工的歷次培訓記錄。

3.6主管與員工溝通(面談)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八、考核結果處理:

方案一:

1、可以轉正:考核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為優秀,即可轉正。

2、延遲轉正:員工考核成績為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為一般,延遲轉正。

3、終止試用或崗位調整:考核成績低於60分,經管理部確認,終止試用,特殊情況的調至其他崗位再試用。

方案二:(按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對試用期長短有限制,故如崗位試用期限設定為2個月,延遲轉正不可行。為針對考核的結果區別對待,可設定正轉正工資調升等級〈原則:勞動法規定試用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工資的80%〉,在不違反勞動法情況下,設定兩個等級的轉正提升工資級別,普通職位級別工資以50元、100元、150元為一級不等)

1、傑出:考核成績達到85分及以上,為傑出。轉正工資在勞動法規定的基礎上再加一級工資。

2、良好。考試成績為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為良好,按勞動法規定提升轉正工資,不另加工資。

3、終止試用:考核在績低於70分,經管理部確認,終止試用,不予以轉正。

九、投訴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考核結果,在與考核者溝通後仍不能達成共識,可向考核者的上級主管或管理部投訴或雙方請求仲裁。投訴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投訴人或請求仲裁的雙方。

十、操作程序:

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操作步驟如下:開始跟新員工申明講解試用期考核內容、要求及標準前期

制定試用期培訓/工作計劃指導新員工工作執行工作計劃中

問題反饋溝通期記錄關鍵行為事件重複提醒考核者準備考核工作通知被考核者員工填寫上交試用期工作總結考核中筆試、面談、實操等各種形式考核員工對考核考核評議(填寫新員工轉正評核表)結果有異議,可向管理部投訴或就評議結果告知考核者(面談)申請仲裁結果上報部門負責人,負責人審核管理部審核後期管理部上報經理審批管理部根據審批結果辦理轉正或辭退手續結束試用期開始考核雙方(員工入職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考核雙方(員工入職後五個工作日內)考核者被考核者考核雙方考核者管理部(試用期將到期內的十天前)考核者(試用期將到期的八天前)被考核者(試用期將到期的六天前)考核雙方(試用期將到期的五天前)考核者(試用期將到期的五天前)考核雙方(試用期將到期的四天前)考核者、部門負責人(試用期將到期的三天前)管理部(試用期將到期的三天前)經理(經理需要轉正到期2天前審批完)管理部(轉正到期1天前辦理完畢)試用期結束

十一、參考文件:

《勞動合同法》《崗位説明書》《作業指導書》《員工入職管理程序》

十二、附件:

《新員工轉正評核表》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12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級能夠對部下具有的擔當職務的能力以及能力的發揮程度進行分析,做出正確的評價,進而做到人盡其才,客觀合理地安置組織成員,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績效,亦是對員工職務的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核定的重要依據,明確員工的導向,保障組織有效運行,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

二、考核範圍:

實業有限公司全體員工(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或者未轉正者不參加季度、年終考核)。

三、考核原則:

3.1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3.2考核力求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來進行。

四、考核公式及其換算比例:

4.1績效考核計算公式=KPI績效(50%)+360度考核(30%)+個人行為鑑定20%

4.2績效換算比例:KPI績效總計100分佔50%;360度考核總計100分佔30%;個人行為鑑定總計100分佔20%。

五、績效考核相關名詞解釋:

5.1績效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5.2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5.3360度考核:是一種從不同層面的人員中收集考評信息,從多角度對員工進行綜合績效考核並提供反饋的方法,考評不僅有上級主管,還包括其他與被考評密切接觸的人員。

5.4個人行為鑑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公司相關考勤、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建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為的結果。

六、績效考核指標及細則

KPI績效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制訂,每個被考核人有10項考核內容,總分為100分,根據工作權重分別計分。佔績效考核總分的比例為50%。

6.1主管級以下人員,在360度考核中分數,為部門管理類人員的平均分。

6.2個人行為鑑定考核

6.4.1個人行為鑑定考核總分為100分

6.4.2遲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6.4.3曠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6.4.4忘記打卡每月3次以上(含)每次扣除0.5分

6.4.5每月請事假1天以上(不含)每天扣除1分依次類推.

6.4.6警告、記小過、記大過、每次分別扣除5分、10分、20分

6.4.7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每次分別獎勵10分、20分、40分

6.4.8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公司採納並經實踐證明確實有益者,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6.4.9無故不參加公司舉行的會議、活動、培訓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七、考核時間:

7.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核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7.2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核,7個工作日內結束。

八、考核等級/比例:

8.1個人績效津貼比例:

8.1.1普通員工: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5%;

8.1.2普通職員: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10%;

8.1.3主管:佔個人總工次結構的15%;

8.1.4經理: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20%;

8.1.5副總經理:佔個人總工資結構的30%;

8.1.6或者結合個人職等進行績效津貼比例劃分。

8.2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2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70%。

8.3個人績效考核等級標準:

九、年度考核規定及薪資提升標準:

9.1年度考核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9.2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年終考核。

在公司服務滿1年按考核成績予以年度調薪(針對職員類),具體參考標準如下:

優等:基本工資×12%

甲等:基本工資×6%

乙等:基本工資×3%

丙等:不調整

丁等:解僱

9.2生產直接人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規定調整。

十、考核紀律:

10.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上級領導不負責或不負責或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扣除當月績效獎或扣分處理。

10.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將給予扣分甚至扣除全月績效和崗位津貼。

10.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

10.4弄虛作假者,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的績效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十一、考核仲裁:

11.1為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持續改善考核方法,特成立考核小組,人員為各部門權責負責人,組長為人力資源部經理。

11.2考核小組負責處理以下事務;

A、對考評人的監督約束

B、考核投訴的處理;

C、討論並通過各部門設定的績效考核指標;

D、每半年檢討考核制度,視情況修訂考核制度及指標。

11.3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後的三天內向考核小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11.4考核小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後,在考核面談的第5天組織考核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審。

十二、績效面談

12.1績效面談是提高績效的有效途徑,各部門主管權責主管必須在考核結束後一星期內安排績效面談,辦公室職員的上司安排單獨績效面談,普通員工可以“考核總結會議”的方式進行,但對於最優秀員工與最差員工,應予以單獨面談,並在考核結束後的10內將面談記錄原件交到人力資源部,部門留存複印件。

12.2績效面談的內容詳見考核表背面的《績效面談表》,面談記錄的內容將作為員工下一步績效改進的目標,培訓安排的參考。

十三、本辦法執行初期每半年檢視討論一次,以後視實際執行需要修訂,考核小組總結討論後交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呈報總經理審核後批准執行。

本辦法的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13

一、安全、運行、生產

1、凡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均上報處理。一般性責任事故應分清責任,分別扣責任人50%、安全員20%、所長10%的月度安全獎。

2、人為使一級漏電總保護拒動,扣安全員30元、責任人100元;末端少正確試跳或少記錄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上級領導發現掛鈎線一處,扣所長、安全員、技術員各10元、責任人50元;所領導及安全員發現一處扣責任人30元。

4、施工中,發現一次不戴安全帽、安全帶、違反操作規程作業者,一次扣當事人50元,工作負責人20元。所用民工應簽定臨時用工協議,施工中,民工應戴安全帽,違者扣施工負責人20元。

5、高壓無票工作扣責任人一次50元,低壓無票工作扣責任人一次30元;私下承接施工任務,每次每人扣200—500元。

6、安全員每年、季、月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及安全分析會並記錄齊全,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對每起違章事件均做到“四不放過”,善於發現問題且不隱瞞;否則一次扣20—50元。

7、努力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和宣傳工作,在責任區內,因巡視、檢查不到位而發生外力破壞造成損失的,分別扣專職和護線員50—100元。

8、發生供電所內部偷盜及火災事故應分清責任,一次扣所長、安全員50—100元、值班員每人200元,巡視不到位加倍扣罰;無故退運防盜警報器,一經查實,扣值班人員每人30元。

9、千元及以內的交通責任事故損失,駕駛員承擔50%,千元以上的除交警部門處理外,應上報上級部門處理;駕駛摩托車必須證照齊全,未盡事宜請參照“交通法”執行。

10、高、低壓線路、配電及設備堅持按區域每月至少巡視一次並做好記錄,少一次扣20元。巡視中發現問題不報告或巡視不到位,一次扣責任人30元;凡檢查中發現的危及缺陷應及時進行消缺,二次檢查仍保留的,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專職10元。

11、正常業擴無故拖延一天扣責任人每人20元,因工作失職導致業擴外流一次扣責任人100—200元;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加強施工工藝的提高,每次驗收發現嚴重缺陷的一次扣責任人30元。

12、除自然因素外,因巡視不到位或工作失責而造成各類電氣設備損、毀(含各類熔斷器)者,按其價值扣專職5%、責任人20%作賠償。

13、線路設備完好率應保持100%,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專職及責任人5元;配電裝置私自變更一次扣責任人100元。

14、用電要申請,未經領導批准的用電(含臨時用電),除處罰當事人外,扣相關責任人:燈50元、力100元。

15、所有統配的工器具無故損壞、丟失者,工作負責人按現行價值的10%、直接責任人按40%賠償;個人工器具使用損壞不補,影響工作的,直接扣工資購買。

16、每次新建、改建工程均有施工負責人通知技術、安全、核算、計量等專職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照明由計量專職驗收);無故不參加驗收者分別扣20元,驗收不到位而造成設備損壞,參加驗收者按其價值的20%賠償,未經驗收合格送電者,扣責任人50—100元。

17、抄表人員應於每月3號前將抄表單交至營業廳,遲交抄表單一天扣20元,估表或委託他人代抄,動力表一次扣30元、照明表10元;抄見率:居民低於98%、其他低於100%,扣抄表責任人30—50元,低於以上考核標準5個百分點的抄見率加倍考核。

18、抄表過程中應善於發現計量表計的故障、用户私自移表、啟封、增容、竊電,必須及時上報處理,否則一次扣抄表員20—50元;私自改變進、接户線以及用電性質等違章現象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

19、因工作馬虎或失職未發現計量故障等而少收電費者,抄收人員除負責追討應收電費外,動力表及總表每套扣50—100元,照明表扣50元;計量外勤未及時處理造成損失的同上處罰。

20、抄收、核算、開票的差錯率應小於千分之二,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責任人30元,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所務會討論,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21、當月電費應在當月的25日前交清。一人一月電費不清扣200元,第二月不清扣300元,連續三個月不清當月扣400元。為及時掌握電費完成情況,抄收人員電費繳款單據不得滯留超過24小時,否則每次扣10元。

22、線損考核:參照上級下達指標執行。10KV線損全所每高1%,扣所領導5元、核算員10元、技術員5元、計量員5元;低壓線損以台片為單位,按下達指標進行考核,每超1%,扣責任人10元。

23、核算員、技術員必須按要求開好線損分析會,並做好記錄,少一次扣20元。

24、凡因欠費需停電處理時,400V及以上用户由所長審批,停電前應按有關欠費停電程序辦理,停電後告知批准人。

25、丟失封印鉗一把扣200元,並報上級備案查處;私自將封印鉗擅自轉借他人、超越自己使用範圍、擅自啟封計量裝置封扣的,一次分別扣100元。

26、進出庫的計費表要登記齊備,少、錯一次扣20元、丟一隻扣100元。

27、全所執行首問負責制,違者一次扣20元;發生一次投訴,一經查實扣責任人50元,並視情節給予另行處理。

28、接待客户不熱情、不禮貌、不文明、出現文明忌語甚至和客户爭吵、謾罵者,一次扣30—50元;認真執行掛牌上崗服務,未按規定執行者經查實一次扣5元。

29、不為客户所想、所急,無故拖延貽誤辦理客户用電手續、業務勘察、檢查、監察、供電方案答覆、裝表接電、工程施工和對客户的各種故障不及時處理,以及接到客户的報告未能及時為客户更換、維修家用漏保器,派出的報修人員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處理後不回覆的;一項一次扣30—50元。

30、對供電所通知的報修故障處理不及時或超越搶修時間或處理不了又不彙報的,查實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1、各崗位每月應及時上報經所長簽字或審核的各類報表和交辦的其他工作,否則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2、凡值班脱崗,未能及時答覆客户電話及上級來電一次扣30元。

33、無故或藉口不參加所內會議、集體活動一次扣30元;凡被集中抽調人員,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1日處理。

34、遲到、早退及施工人員中午飲酒,發現一次扣20元。

35、員工工作期間在辦公場所打牌、下棋、上機遊戲等被查,一次扣20元;凡被舉報賭博及其它非法活動查實的,一次扣300元。

36、員工所用手機原則上要求24小時開機(除夜間在住宅固定電話旁外),無故不接電話,經查實確屬本人責任,一次扣30元。

37、營業廳及相關人員應做好各種傳票的填制、傳遞、電價定性、批准、歸檔等工作,差錯一次扣20元。

38、資料員應及時收集,傳遞、填報各類資料、文件、圖表等,相關人員應及時提供準確的第一手資料,違者一次扣20元;信息化系統中各崗位人員資料未及時修正或未錄入填制的,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9、倉庫保管員應確保工具、器材的帳卡與實物相符,錯一次扣10元,工具保管按制度執行,擅借一次扣20元。

40、全所人員要做到人人講公德、個個講衞生,主動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做文明生產、文明環境的捍衞者,否則視情處罰。

二、供電所員工獎懲細則:

1、為樹立良好的企業服務形象,規範員工的工作、服務行為,創一流供電所,特制定本細則。

2、本細則分三大項計四十條,未列部分參照上級供電公司“農村供電所員工守則”、縣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我所各項執行。

3、執行對象:全體供電所員工及臨時人員。

4、本細則各項獎罰將由每月的所務會集體討論決定,其中的未列各項獎勵除參照上級規定執行外,所領導將視情提出給予立功、受獎人獎勵。

5、本細則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14

一、安全、運行、生產

1、凡安全生產上發生的重大事故均上報處理。一般性責任事故應分清責任,分別扣責任人50%、安全員20%、所長10%的月度安全獎。

2、人為使一級漏電總保護拒動一次,扣安全員30元、責任人100元;末端少正確試跳或少記錄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上級領導發現掛鈎線一處,扣所長、安全員、技術員各10元、責任人50元;所領導及安全員發現一處扣責任人30元。

4、施工中,發現一次不戴安全帽、安全帶、違反操作規程作業者,一次扣當事人50元,工作負責人20元。所用民工應簽定臨時用工協議,施工中,民工應戴安全帽,違者扣施工負責人20元。

5、高壓無票工作扣責任人一次50元,低壓無票工作扣責任人一次30元;私下承接施工任務,每次每人扣200--500元。

6、安全員每年、季、月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及安全分析會並記錄齊全,及時上報各類報表,對每起違章事件均做到“四不放過”,善於發現問題且不隱瞞;否則一次扣20--50元。

7、努力做好電力設施的保護和宣傳工作,在責任區內,因巡視、檢查不到位而發生外力破壞造成損失的,分別扣專職和護線員50—100元。

8、發生供電所內部偷盜及火災事故應分清責任,一次扣所長、安全員50-100元、值班員每人200元,巡視不到位加倍扣罰;無故退運防盜警報器,一經查實,扣值班人員每人30元。

9、千元及以內的交通責任事故損失 ,駕駛員承擔50%,千元以上的除交警部門處理外,應上報上級部門處理;駕駛摩托車必須證照齊全,未盡事宜請參照“交通法”執行。

10、高、低壓線路、配電及設備堅持按區域每月至少巡視一次並做好記錄,少一次扣20元。巡視中發現問題不報告或巡視不到位,一次扣責任人30元;凡檢查中發現的危及缺陷應及時進行消缺,二次檢查仍保留的,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0元,專職10元。

11、正常業擴無故拖延一天扣責任人每人20元,因工作失職導致業擴外流一次扣責任人100-200元;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加強施工工藝的提高,每次驗收發現嚴重缺陷的一次扣責任人30元。

12、除自然因素外,因巡視不到位或工作失責而造成各類電氣設備損、毀(含各類熔斷器)者,按其價值扣專職5%、責任人20%作賠償。

13、線路設備完好率應保持100%,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專職及責任人5元;配電裝置私自變更一次扣責任人100元。

14、用電要申請,未經領導批准的用電(含臨時用電),除處罰當事人外,扣相關責任人:燈50元、力100元。

15、所有統配的工器具無故損壞、丟失者,工作負責人按現行價值的10%、直接責任人按40%賠償;個人工器具使用損壞不補,影響工作的,直接扣工資購買。

16、每次新建、改建工程均有施工負責人通知技術、安全、核算、計量等專職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照明由計量專職驗收);無故不參加驗收者分別扣20元,驗收不到位而造成設備損壞,參加驗收者按其價值的20%賠償,未經驗收合格送電者,扣責任人50—100元。

二、電費抄收、核算及計量管理

17、抄表人員應於每月3號前將抄表單交至營業廳,遲交抄表單一天扣20元,估表或委託他人代抄,動力表一次扣30元、照明表10元;抄見率:居民低於98%、其他低於100%,扣抄表責任人30—50元,低於以上考核標準5個百分點的抄見率加倍考核。

18、抄表過程中應善於發現計量表計的故障、用户私自移表、啟封、增容、竊電,必須及時上報處理,否則一次扣抄表員20—50元;私自改變進、接户線以及用電性質等違章現象一次扣責任人50-100元。

19、因工作馬虎或失職未發現計量故障等而少收電費者,抄收人員除負責追討應收電費外,動力表及總表每套扣50-100元,照明表扣50元;計量外勤未及時處理造成損失的同上處罰。

20、抄收、核算、開票的差錯率應小於千分之二,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責任人30元,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所務會討論,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21、當月電費應在當月的25日前交清。一人一月電費不清扣200元,第二月不清扣300元,連續三個月不清當月扣400元。為及時掌握電費完成情況,抄收人員電費繳款單據不得滯留超過24小時,否則每次扣10元。

22、線損考核:參照上級下達指標執行。10KV線損全所每高1%,扣所領導5元、核算員10元、技術員5元、計量員5元;低壓線損以台片為單位,按下達指標進行考核,每超1%,扣責任人10元。

23、核算員、技術員必須按要求開好線損分析會,並做好記錄,少一次扣20元。

24、凡因欠費需停電處理時,400V及以上用户由所長審批,停電前應按有關欠費停電程序辦理,停電後告知批准人。

25、丟失封印鉗一把扣200元,並報上級備案查處;私自將封印鉗擅自轉借他人、超越自己使用範圍、擅自啟封計量裝置封扣的,一次分別扣100元。

26、進出庫的計費表要登記齊備,少、錯一次扣20元、丟一隻扣100元。

三、行風、窗口及後勤服務

27、全所執行首問負責制,違者一次扣20元;發生一次投訴,一經查實扣責任人50元,並視情節給予另行處理。

28、接待客户不熱情、不禮貌、不文明、出現文明忌語甚至和客户爭吵、謾罵者,一次扣30—50元;認真執行掛牌上崗服務,未按規定執行者經查實一次扣5元。

29、不為客户所想、所急,無故拖延貽誤辦理客户用電手續、業務勘察、檢查、監察、供電方案答覆、裝表接電、工程施工和對客户的各種故障不及時處理,以及接到客户的報告未能及時為客户更換、維修家用漏保器,派出的報修人員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或處理後不回覆的;一項一次扣30-50元。

30、對供電所通知的報修故障處理不及時或超越搶修時間或處理不了又不彙報的,查實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1、各崗位每月應及時上報經所長簽字或審核的各類報表和交辦的其他工作,否則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2、凡值班脱崗,未能及時答覆客户電話及上級來電一次扣30元。

33、無故或藉口不參加所內會議、集體活動一次扣30元;凡被集中抽調人員,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1日處理。

34、遲到、早退及施工人員中午飲酒,發現一次扣20元。

35、員工工作期間在辦公場所打牌、下棋、上機遊戲等被查,一次扣20元;凡被舉報賭博及其它非法活動查實的,一次扣300元。

36、員工所用手機原則上要求24小時開機(除夜間在住宅固定電話旁外),無故不接電話,經查實確屬本人責任,一次扣30元。

37、營業廳及相關人員應做好各種傳票的填制、傳遞、電價定性、批准、歸檔等工作,差錯一次扣20元。

38、資料員應及時收集,傳遞、填報各類資料、文件、圖表等,相關人員應及時提供準確的第一手資料,違者一次扣20元;信息化系統中各崗位人員資料未及時修正或未錄入填制的,一次扣責任人20元。

39、倉庫保管員應確保工具、器材的帳卡與實物相符,錯一次扣10元,工具保管按制度執行,擅借一次扣20元。

40、全所人員要做到人人講公德、個個講衞生,主動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做文明生產、文明環境的捍衞者,否則視情處罰。

供電所員工獎懲細則(試行)説 明

一、為樹立良好的企業服務形象,規範員工的工作、服務行為,創一流供電所,特制定本細則。

二、本細則分三大項計四十條,未列部分參照上級供電公司“農村供電所員工守則”、縣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我所各項規章制度執行。

三、執行對象:全體供電所員工及臨時人員。

四、本細則各項獎罰將由每月的所務會集體討論決定,其中的未列各項獎勵除參照上級規定執行外,所領導將視情提出給予立功、受獎人獎勵。

五、本細則自XX年X月X日起執行。

員工考核激勵方案範文 篇15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 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信息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台,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對象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 考核時間  複核時間 考核終定時間

年會考核 6月1日到5日 6月5日到8日 6月15日

年度考核 1月15日到20日 1月21日到23日 1月25日

轉正考核 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 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會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內容)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權限見下表:

考核對象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 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考核對象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職能總經理 員工自評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 主管副總經理 分公司人事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 直接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 技術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於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員工間接主管(高於員工兩級)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尤其是對同方這樣的高科技企業。同方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着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總部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其次,針對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點,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技術類業務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項目 職位類別 經營管理類 職能管理類 技術類

業績考核 約佔70% 50% 40%

能力考核 約佔15% 30% 30%

態度考核 約佔15% 20% 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研發技術類三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通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各部門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閲。

九、考核評價

1、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類型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特優”、“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等級 特優秀 優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考核總分 95分以上 85―95分 70-84分 50-69分 50分以下

2、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對比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5%

中等人數: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65%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注:考核列入極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須同時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員工自評:按照“考核權限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3、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補充建議: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着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可以進行復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説明情況

3、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建議主管應該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特優”時

1、建議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説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序。

2、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鈎,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特優員工:原則上崗位津貼上調一級

②優秀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在機會適當時,可作職務晉升處理

③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④有待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但列為年會考核對象。

⑤急需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下調一級,且列為年會考核對象。

2、年度考核為“有待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崗位津貼暫不調整,在年會考核前不作晉升處理

② 若年會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則崗位津貼下調一級,若等級在“有待提高”之上,則崗位津貼不調整,也可按正常程序作晉升處理。

③ 若年會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評為“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3、年度考核為“急需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該員工崗位津貼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下調一級。

② 同時,如在年會考核前,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到期,則該員工與公司聘用期滿後,公司不再聘用。在這期間,該員工崗位津貼相應下調一級

③ 如在年會考核時,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仍未到期,則對員工進行年會考核,如仍評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如評為“中等”或以上等,則公司繼續聘用,但崗位津貼在第二次年度考核開始前不作調整。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