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實施方案(精選4篇)

企業改制實施方案 篇1

企業改制方案(又稱為企業重組方案、企業改制重組方案)的制訂和執行是整個公司改制、上市的重點,只有做好這一步,才能為申報材料,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打下良好的基礎。從上市的角度來講,企業改制便是股份制改組,其本質便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對被改組企業的生產力諸要素進行分拆、重新組合以及優化的過程。從廣義上講,企業改制重組包括企業資本(債務)重組、企業改組、企業併購,企業破產等內容;從被改組企業本身來講,改制重組的內容主要有業務重組、資產重組、負債重組、股權重組、人員重組和內部治理機構重組。其中資產重組是整個企業改制重組的重點,也是其他重組的基礎。企業改制重組的目的便是使之能達到上市的標準,最終能夠通過中國證監會的核準,並且能夠上市。制訂企業改制(重組)方案,便是進行此改制工作的前提,如果公案未能確定或者是經常變動,將會給改制工作帶來極大的不方便,甚至是損失。而且就方案本身來説,是要作為上市申報材料向中國證監會核准,所以一定要做得規範和完整,否則將會給公司上市造成障礙。

企業改制實施方案(精選4篇)

企業改制重組方案有多種,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並參考律師、券商(證券公司)以及其他中介機構的意見來決定。主要的改制重組方案有:

(1)整體改制方案:是指被改組企業不作資產調整,將其全部資產,包括所有經營性與非經營性資產都投入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並以之為股本,再發行股票增資投股(即上市)。這樣,在辦理完有關工商登記手續後,原企業隨之不復存在。但是整體改制方案的適用範圍較窄,一般是新建企業或者社會負擔較小的少數企業,這些企業一般條件較好,包袱不重,資產相關性也較大,非經營性資產所佔比例較少或絕對值較小(而且往往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2)控股分立方案:是指被改組企業將原資產進行分割重組,把其中一部分資產及其相關的負債和權益投入擬改組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餘資產保留在原企業內。這是目前我國最常見的改制重組方案。一般是被改組企業將一部分經營性的優良資產投入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並取得控股地位,再使之上市。原企業仍保留原有地位。當然,有時也採取設立成兩個新法人,註銷原企業的法人地位的方案。這種方案一般多適用於原大型國有企業(往往大而全):非經營性資產所佔比例較高,絕對值較大,而且,盈利能力較差。

(3)非控股分立方案:該方案同於第x方案,惟一的區別是被改組企業投入的資產無法對擬設立的股份公司形成控股。

(4)合併方案:是指被改組企業與其他被改組企業進行合併,將所有資產進行重新組合。這樣,提高改組後企業的整體效益,形成規模經營。合併方案從不同角度來講,有不同的分類:

①從是否控股的角度來講,可分為控全股合併方案與非控制合併方案。

②從合併的資產佔原企業的資產比例來講,可分為全部資產進行合併(即消滅原企業)和部分資產進行合併即拿出一部分資產進行合併。

實際中的企業改制與重組方案有時也同時採取上述一個以上方案。企業通過改制重組,使改制重組後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項有關數據要求(資產、股本等)以及其他結構性要求符合有關上市的要求。這樣,才有可能通過中國證監會的核準,企業才能成功上市發行股票。

企業改制(重組)方案一般應寫明以下一些要點:

(1)發起人概況:這部分應介紹發起人的基本情況,歷史沿革、經營範圍、經營業績、資產狀況等。

(2)改制設想:即寫明本次改制想達到的目的。(具體地説,便是使企業改為怎樣一個符合上市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

(3)改制原則(重組原則):是指本次改制、重組的每一過程均應遵守的指導性原則。一般有以下幾個原則:減少關聯交易原則;杜絕同業競爭原則;產權明晰原則;組織機構合理有效原則;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即資產優化)原則等。

(4)重組方案:即重組內容,是改制方案的核心,其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資產重組:要涉及到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等不同類型的資產。其中主要有廠房機器設備、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權、賬上流動資本股權等,要對以上的內容一一作出處置的説明。

②債務重組:即採取債務隨資產走的原則,按資產重組的方案決定債務重組。

③人員重組:是指對原企業所有人員進行分流、安置或進入新股份公司。

④業務重組:一般也是隨資產重組而定的,但也往往涉及到關聯交易,如:進出口代理、產品銷售代理等。

⑤重組後企業的內部管理機構:即改組針對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設置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有關要求的內部組織治理機構。

⑥關聯交易:是指被改組企業並未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這樣,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後與原企業之間所進行的交易。企業改制方案中應寫明所有的交易關係。

⑦同業競爭:即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企業之間還有着相同的業務,這樣,便存在着同業競爭問題。企業改制方案中也應給予説明。杜絕同業競爭是公司上市的一個基本原則。

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和募股計劃:要寫明股本總數、比例等具體數據;募股計劃中最重要的一點便是股票發行價格。

⑨募集資金投向:要説明本次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的用途。

⑩存續部分的管理:存續部分是指原改組企業將部分資產投入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後剩餘的資產。企業改制方案應説明這部分資產的管理。

企業改制實施方案 篇2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改制方案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X企業成立於X年X月,現位於長春市XX區路(街)X號,隸屬資產經營公司(或集團、區、委、辦、局),企業性質為國有獨資(國有控股) 1、資產、負債:以X年X月X日為基準日,經資產評估備案(核准)後,企業資產總額為XX萬元,負債總額為XX萬元,剔除劃撥土地價值量和非經營性資產後,企業淨資產為XX萬元。

2、人員情況:截止X年XX月XX日,企業在職職工XX人,其中:全民固定工XX人,合同工XX人(含混崗集體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XX人。離休人員XX人,退休人員XX人。

3、土地房屋狀況:企業現有劃撥土地面積XX平方米,土地級別為X級用地,經具有A級土地評估資質的XX事務所評估,按X年使用權評估,價值量為XX萬元。現有公企房XX平方米,產權單位為XX公司(集團),現使用用途(工業或商業)用房。自有房產XX平方米,為(工業或商業)用房。產權關係是否清楚,有無抵押或擔保(如有抵押或擔保請註明抵押或擔保面積和金額)。

二、企業改制的基本思路

1、改制必要性;

2、改制工作思路。

三、企業改制方式

1、採取的基本方式:”雙退”或”單退”。

2、職工理順勞動關係的政策依據。

3、資產處置方法:包括對國有獨資企業採取出售產權或引資參股、職工集體!

購買、用補償費置換成個人股權等辦法;對非上市國有控股公司,採取出售股權、放棄控股地位或相對控股、用減持國有股權收益和適當讓渡國有股分紅權等方式理順職工勞動關係;對暫不具備產權制度改革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採取將企業資產向社會法人、社會自然人、本企業經營者或職工集體實行出售式租賃等等。

四、企業改制成本測算

企業改制總成本為XX萬元。主要構成如下:

1、在職職工補償金按文件標準計算,總額為XX萬元,其中:

固定工XX人,補償金XX萬元(人均XX萬元);

合同工XX人,補償金或補助費XX萬元(人均XX萬元);

混崗集體工XX人,比照全民合同工標準計算,安置費XX萬元(人均XX萬元);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職職工,應預繳社保費XX萬元(以社保部門核定為準),預留費用XX萬元(人均XX萬元)。

2、在職職工定額醫藥費補貼合計XX萬元。其中:

1986年以前參加工作XX人,XX萬元;

1986年以後參加工作XX人,XX萬元。

3、離休人員XX人,費用總額XX萬元(以老幹部局核定數為準) 拖欠費用XX萬元;

移交市老幹部管理中心統管費XX人,XX萬元。

4、退休人員XX人,預留費用XX萬元(人均XX萬元)。

5、職工勞動債權(以勞動部門核定為準)XX萬元,其中:

拖欠職工工資XX萬元;

拖欠職工生活費XX萬元;

集資款XX萬元;

抵押金XX萬元。

6、新增成本項目:

可享受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的退休人員XX人,費用總額XX萬元(以主管部門核定數為準);

工傷人員XX人,補助費按文件規定預留XX萬元。

7、拖欠社保”兩費”企業承擔部分XX萬元(以社保部門核定為準)!

8、其它費用XX萬元,主要包括的'具體項目。

以上全部改制成本總額為XX萬元,成本缺口XX萬元。

五、成本支付

1、用企業法人財產支付;

2、需政府用政策補充。

六、需要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

包括:除政府用政策補充或現金補充改制成本之外,需政府協調解決的事項。

七、企業改制後的發展設想

1、改制後企業性質;

2、改制後企業股權設置;

3、改制後企業中原企業職工上崗率;

4、改制後企業三年發展計劃。

企業改制實施方案 篇3

經過多年改革,北京市屬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已取得重要進展,絕大多數市屬國有企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完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逐漸提高。為加快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xx〕69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xx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具備公司制改制條件的市屬國有企業,要全部改製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切實增強市屬國有經濟活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二、規範操作

(一)制定改制方案。市屬國有企業推進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確改制方式、改制後企業組織形式、註冊資本、產權結構設置、公司治理安排、職工安置、債權債務處理、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國有劃撥地處置、黨組織設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事項,並按照有關規定起草或修訂公司章程。

(二)嚴格審批程序。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層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由市國資委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核批准;其他企業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按照企業內部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三)確定註冊資本。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值作為工商變更登記時確定註冊資本的依據。改製為股權多元化公司,要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進場交易等各項程序,並以資產評估值作為認繳出資的依據。

三、政策支持

(一)原劃撥土地處置。經市政府批准實行授權經營或具有國家授權投資機構資格的企業,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xx年-20xx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空間佈局要求的,經批准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採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方式處置。全民所有制企業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其原有劃撥土地按《總體規劃》空間佈局安排確定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經批准後按有關要求進行落實。

(二)税收優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業按規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土地變更登記和國有資產無償劃轉等方面税收優惠政策。

(三)工商變更登記。全民所有制企業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轉企。全民所有制企業改製為股權多元化公司,應先將其所屬子企業或事業單位改制或轉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四)資質資格承繼。全民所有制企業改製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或國有控股公司,其經營過程中獲得的各種專業或特殊資質證照由改制後公司承繼。改制企業應在工商變更登記後1個月內到有關部門辦理變更企業名稱等資質證照記載事項。

四、統籌推進

(一)加強黨的領導。市屬國有企業黨委要切實加強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的”四同步”和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的”四對接”要求。要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領導!

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企業改制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要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處理好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改制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市國資委。

(二)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改制企業要以推進董事會建設為重點,規範權力運行,實現權利和責任對等,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要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處理好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關係,明確權責邊界,做到無縫銜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三)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改制企業要不斷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鈎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完善市場化用工制度,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

(四)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公司制改制過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國有企業改制、國有產權管理等有關規定規範操作,嚴格履行決策程序,做好改制風險評估和風險防範,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維護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落實金融債權。加強對改制全流程的監管,堅持公開透明,嚴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做好信息公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市國資委牽頭,會同市規劃國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國税局等部門,建立市屬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協調推進機制,加強協調配合,督促檢查落實。集團公司是本單位及所屬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指導推動、審核把關所屬全民所有制子企業改制工作,要成立專項工作組,細化工作目標、工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按要求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務。

各區國資監管機構要加強對所監管全民所有制企業公司制改制的領導,參照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推動落實。

企業改制實施方案 篇4

為進一步深化交通系統企業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國有交通運輸企業市場化、集約化經營,儘快建立起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按照有關企業改制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國有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產權制度改革為中心,採取多種改制形式,促使交通運輸企業真正走向市場,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求發展的經濟實體參與市場競爭。

二、基本原則

按照完善試點、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方針,以明晰產權制度為核心,以產權和職工身份"雙置換"為目標。堅持改制與結構調整相結合,盤活存量資產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相結合,改制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解決國有交通運輸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與妥善安置職工相結合。改制採取先易後難,條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交通運輸企業的改制工作。

三、改制範圍

交通系統國有企業,即xx縣長途汽車運輸公司、xx縣運輸公司、xx縣汽車輪渡公司三家企業。

四、改制形式

根據交通運輸系統的企業實際,通過召開座談會,徵求企業幹部、職工意見,原則上將現有的國有資產從國有企業中逐步退出,實行產權和職工身份"雙置換",不再保留國有企業職工身份。

五、資產評估

1、資產清查。改制企業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本企業的所有資產進行徹底的盤點和核對,填寫《資產清查明細表》和《財產損失核銷申報表》,經主管局審核後,報縣財政局會核。

2、資產評估。按縣政府統一確定的資產評估基準日,由縣財政局指定縣資產評估中介機構,會同國土資源、房管等有關部門對三家企業的全部資產進行評估確認,評估小組在資產(含土地使用權)評估時,應考慮按固定資產的現行可變現市價標準進行操作。

3、改制企業的資產在城市規劃紅線內的,允許其剝離出來,剝離部分實行租賃使用,並按優惠政策收取資產佔用費。

六、資產處置

1、改制企業在資產評估確認的基礎上,經核銷剝離,扣除抵扣因素後,優先由企業內部職工出資購買。內部職工不願出資購買的,可向社會公開出售、拍賣。

2、職工購買國有資產以參股的方式入股的,對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與國資部門辦理質押手續,按銀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資金佔用費。

3、企業資產整體難以出售和拍賣的,可分塊進行,未變賣的資產可作租賃處理,由縣財政局委託企業主管部門代管。

4、對改制企業的債務債權財務狀況,應進行審計。企業轉制中清理出來的各種不良資產,包括未彌補虧損、盤虧、報廢、壞帳、住房週轉金和應付福利費、應攤未攤及應提未提費用等,在改制時一次性處理。

5、各項財產損失由資產評估機構根據資產評估的具體標準、條件、要求,逐項審核。列為待處理損失的,經確認和批准後,在企業淨資產中扣除。

七、股權設置

1、改制企業產權買斷後,若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可以將安置費置換固定資產作為入股股金,股東置換資產股原則上不得抽走,可在內部轉讓,在改制企業中享有所有權,置換股股息可計入企業成本。

2、參股人員不願出資配額的作自謀職業處理。

3、企業改制後,由改制企業統一向股東發放股權證,股權證分置換資產股和現金股兩種,股東以股權證作為分紅的依據。

4、改制後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設置和管理,須經股東大會通過,在企業章程中予以明確,企業按《公司法》及企業章程的規定予以實施管理。

八、職工安置

1、根據交通系統企業的實際,職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後難"的原則進行。改制企業通過盤活資產,並以資產變現的資金作為職工的一次性安置費用。個別企業安置確有困難的,由主管部門給予統籌考慮解決。

2、在職職工安置費根據各個企業的實際情況,按照洞委發〔〕號文件規定的標準以內一次性計發。

3、離退休職工的醫療補助費按年人均xx元計提至xx週歲(不足x年按x年計提);養老保險費按年人均xx元追繳五年;撫卹喪葬費人均按xx元計提,並一次性上繳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

4、離休幹部特需經費等專項經費按温委辦發〔〕x號文件規定,每人計提xx元,並繳交給接收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單位。

5、享受榮譽津貼人員的榮譽補助費根據洞勞人薪〔19xx〕號文件規定,省級勞模按年人均xx元,省級先進工作者按年人均xx元計提至xx週歲(不足x年的按x年計算)一次性計發。

6、因工傷殘職工一次性醫療補助費按洞委發〔〕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因工傷致殘等級在x級的人均計提xx元,x級的人均計提xx元,並一次性發給(已享受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工傷醫療補助的不再計發)。

7、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已列入社會統籌的,繼續由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按原渠道發放。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原由企業支付的,按照原發放標準,對不滿xx週歲的供養對象,一次性發到xx週歲,對供養的其他直系親屬,屬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計發到xx週歲;xx週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減少x年,xx週歲以上的按x年計算。屬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計發x萬元。

8、領取安置費的職工,必須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並憑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到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分別辦理失業登記和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原有的養老保險年限可連續計算。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主管部門應將職工的個人檔案移交到縣就業管理機構,其養老保險費由個人自行繳納。

9、離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由縣人事勞動社保部門在銀行開設個人帳户發放,企業補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離崗退養人員和下崗人員原則上不列入改制範圍,其有關待遇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11、個別企業若改制條件尚未成熟,應將已變賣資產的資金繳存縣財政專户,未變賣的房產租賃收入應存入銀行作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費用。

九、需解決的問題

1、企業內部職工60%以上出資購買國有企業資產,並一次性付清價款的,給予價格逐級優惠。購買資產xx萬元以下的優惠50%,xx萬元以上部分優惠10%。

2、企業改制在資產出售或轉讓時的土地出讓金全額返還企業,資產評估、轉讓,變更等所涉及的税費參照國企改制有關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執行。要求將減免和退撥的資金用於職工的安置費用或償還債務。

3、資產變賣轉讓的收入由財政局專户儲存,主管部門應將資產變賣或轉讓的收入,在交通系統內部統籌使用。優先用於改制企業職工的安置費用、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償還債務,剩餘部分作為扶持交通運輸企業的發展資金。

十、其它

1、交通運輸系統的集體企業改制,可參照本實施方案執行,並將逐步過渡到行業管理,與交通局脱離隸屬關係。

2、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企業改革的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