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加強食藥安全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升全區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羣眾飲食用藥的安全有效,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市區加強食藥安全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全面整頓和規範食品藥品市場秩序,有重點、有步驟、有計劃地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整治,系統、有序地解決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努力維護政府的公信力,切實保障人民羣眾飲食用藥安全。

(二)總體目標。通過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整治工作,使全區食品藥品安全全程監管工作機制基本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更為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各環節監管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藥品行業自律意識顯著加強,食品和藥品安全保障水平明顯提高,食品藥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人民羣眾飲食用藥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組織領導

成立上街區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區長助理王同超任組長,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曹冠偉任副組長,成員由區農業、畜牧、質檢、工商、衞生、商務、藥監、公安、宣傳等有關單位的主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區範圍內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負責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建立健全監管長效工作機制。

三、整治內容和任務

(一)食品市場整治工作

1.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治工作

(1)主要任務:繼續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繼續加大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力度;嚴查研製、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整治超過標準規定範圍、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2)進度安排:

①結合年度食品抽驗計劃,制定食品添加劑抽驗計劃,確定抽驗的重點品種、重點食品添加劑類別,年底前完成重點食品添加劑抽檢和評價工作任務,完成食品添加劑在流通和使用環節的清查。

②適時曝光一批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依法取締一批非法食品添加劑加工銷售的黑窩點。嚴格食品添加劑運輸、倉儲的管理措施,切斷非法食品添加劑的供應渠道,使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得到明顯糾正。

③完善治本措施,建立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管機制。規範食品添加劑銷售、使用管理。

以上工作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會同區衞生、農業、畜牧、質監、工商、藥監、公安、宣傳等部門落實。

2.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

(1)主要任務: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和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以及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准文號、無產品標籤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物的檢測力度;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產品行為,加大對豬肉產品中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認證,查處偽造、冒用、超範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誌的行為。

(2)進度安排:

①制定生鮮乳、蔬菜、水果、豬肉、禽肉等農產品和飼料的抽檢計劃,確定抽檢的重點品種、重點類別。

②年年底前完成抽檢和評價工作任務。

以上工作由區農經委、畜牧局牽頭,會同區工商、質監、公安、宣傳等部門落實。

3.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治工作

(1)主要任務:

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採購查驗制度和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加強食品生產企業質量信用建設和信用分類監管;嚴厲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對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投訴舉報較多的小企業、小作坊進行整頓,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

(2)進度安排:

①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和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打擊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排除潛在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隱患;督促企業建立並執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採購查驗制度、關鍵點控制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質量溯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原料採購、出廠銷售台帳等記錄,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②年年底前,完成抽檢和評價任務,做好不合格產品的後續處理工作。

③適時曝光一批製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和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以及不符合生產條件的無證生產企業,查處一批違法生產單位和個人。

④逐步健全食品生產企業質量信用體系,完善食品生產企業監管長效機制。

以上工作由區質監局牽頭,會同區工商、藥監、公安、宣傳等部門落實。

4.開展食品流通環節整治工作

(1)主要任務: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和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制度,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和超範圍經營食品的行為;以農村市場和食雜店為重點,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常巡查力度,以消費者舉報多的食品為重點,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整頓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

(2)進度安排:

①年年底前,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開展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抽樣檢驗,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在農村建立食品安全示範點。

②完善食品市場主體准入制度、食品市場質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場監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食品安全預警和防範制度。

以上工作由區工商分局牽頭,區公安局配合。

5.開展餐飲服務環節整治工作

(1)主要任務: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無證經營行為;以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農家樂旅遊點、小型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對熟食滷味、盒飯、冷菜等高風險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餐飲消費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制度,對採購的畜禽及其製品、食用油等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抽查,查處採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製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

(2)進度安排:

①年年底前,完成餐飲服務環節的抽檢和評價工作任務。食堂和餐飲單位全部建立原料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②全區食品衞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95%以上,完成對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建築工地食堂等重點部位以及食用油、畜禽肉及其製品、盒飯等重點品種的專項治理整治。

以上工作由區衞生局牽頭,會同區藥監、商務、教育、工商、畜牧等部門落實。

6.開展畜禽屠宰環節整治工作

(1)主要任務:加強對生豬屠宰行為監管,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重點整治生豬私屠濫宰問題,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製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規範豬、牛、羊屠宰行為,嚴防未經檢疫(驗)和檢疫(驗)不合格的畜產品流入市場;建立健全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嚴格定點屠宰操作規程和檢疫檢驗制度。

(2)進度安排:

①年年底前,逐步完善畜禽生產、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飲等環節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

②全區生豬定點屠宰率、檢疫率達到100%,病死豬和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城區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以上工作由區商務局、畜牧局牽頭,會同區質監、工商、衞生、藥監、公安、宣傳等部門落實。

7.開展保健食品整治工作

(1)主要任務:重點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品和偽造、冒用保健品標籤標識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整治宣傳普通食品具有功能療效和誇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

(2)進度安排:

年年底之前,完成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整治和保健食品標籤標識專項檢查工作。

以上工作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會同區衞生、工商、公安、宣傳等部門落實。

8.年元旦前組織開展全區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活動

(1)時間安排:

年元旦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集中開展檢查,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節日期間羣眾的飲食用藥安全。

(2)檢查方式:

此次檢查活動以各相關部門自查為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有關部門專項檢查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並根據情況組織開展一次聯合檢查。

(3)檢查重點:

此次檢查主要針對節日期間消費量大,安全隱患多以及與羣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米、面、油、醬油、醋、白酒、兒童食品、飲料等食品,以及肉製品、奶製品、蛋製品、豆製品、糧油製品和調味品6類食品為重點檢查品種;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和學校周邊等為重點區域;以規模較小、保證食品質量安全能力較差的小企業等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4)相關要求:

節日期間是消費高峯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發期,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監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切實保證轄區羣眾節日期間的飲食安全。

以上工作由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區農經委、畜牧、質監、衞生、工商、商務、教育、藥監、公安、宣傳等部門落實。

(二)藥械市場整治工作

1.藥品經營企業。整治內容是強化藥品經營企業質量意識,督促藥品經營企業嚴格落實《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促進藥品經營企業規範經營。 

(1)藥品批發企業。整治重點:①藥品採購渠道是否合法;②是否存在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範圍經營等問題;③是否有非法包裝中藥飲片和經營無包裝、標識的中藥飲片的行為;④是否有經營非藥品冒充藥品或“無文號”等產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⑤票據是否齊全、合法;⑥特殊藥品的購銷渠道。

(2)藥品零售企業。整治重點:①是否嚴格按照許可的範圍經營藥品,駐店藥師是否在崗以及從業人員是否有上崗資格;②是否從合法企業購進藥品,購銷憑證是否齊全、合法,藥品購進驗收記錄是否完整;③有否經營過期失效藥品;④經營場所是否符合要求,設施設備是否完善;⑤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是否實行分類管理、分櫃擺放,標識正確醒目;⑥是否憑醫師處方銷售處方藥,藥師離崗是否明示暫停處方藥銷售;⑦藥品與非藥品是否分區擺放,非藥品區是否設有明顯的非藥品標識,是否有經營非藥品冒充藥品或“無文號”等產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⑧是否在店堂發佈違規藥品廣告;⑨在藥店內經營保健食品等其他商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⑩中藥飲片購進渠道是否合法,包裝、標籤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標明產地,是否存在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及經營無包裝、標識的中藥飲片等問題。

以上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落實。

2.醫療機構。整治內容是加強醫療機構藥品採購行為和藥房藥庫的監管,保證藥品質量。

(1)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重點整治內容:①是否存在未經批准擅自配製、院外調劑使用或上市銷售製劑等違法行為;②藥品進貨渠道是否規範、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是否執行到位、購進記錄是否完整、倉儲條件是否符合要求;③中藥飲片的包裝、標籤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標明產地,是否存在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使用無包裝、標識的中藥飲片等問題。

(2)村衞生所、個體診所。重點整治內容:①藥品、醫療器械進貨渠道是否合法、購進驗收記錄是否完整、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②過期失效藥品、醫療器械是否及時處理;③是否有購進、使用假劣藥品;④中藥飲片是否存在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使用無包裝、標識的中藥飲片等問題。

(3)疾病控制中心。重點整治內容:①疫苗購進渠道是否合法,購進驗收記錄是否完整;②疫苗的儲存、運輸是否符合規定,是否使用過期失效的疫苗;③銷售發放疫苗的票據內容是否完整規範。 

以上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落實。

3.藥品違法廣告治理。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結合專項整治活動,在流通環節進一步加大對藥品廣告的監管力度,採取有力措施淨化藥品廣告。

(1)虛假違法廣告的重要出口是媒體。協調有關部門,把好媒體關口,加快建立媒體發佈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度。

(2)開展一次藥品廣告的集中檢查,加大對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的監測檢查和查辦力度。

以上由區工商分局牽頭,會同區宣傳、藥監等部門落實。

4.藥品價格治理。各涉藥單位要健全內部治理制度,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藥品價格政策,全面落實價格公示和收費清單制度。區價格主管部門、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聯繫,認真貫徹和落實醫療機構藥房和藥品銷售價格治理政策和措施,加大藥品價格監視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的亂加價、亂收費行為要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要公佈曝光。

以上由區物價局牽頭,會同區衞生、藥監等部門落實。

5.進度安排

(1)年11月下旬,召開專項整治協調會議,對藥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啟動專項整治工作。

(2)年12月初至年1月底,按照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遇到重大問題及時上報。

(3)年1月底至2月初,對藥品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進行認真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牽頭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結合部門實際,制訂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具體工作任務、工作目標、整治重點、實施步驟和完成工作時限及考核指標,確保人力、物力、財力、職責到位,逐級落實整治工作任務和責任。

(二)加強協調合作、形成監管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抓好本部門工作。同時要密切配合,相互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或多頭重複執法。要強化食品藥品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定期公佈檢驗檢測結果,實現檢驗檢測信息共享。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重大案件。

(三)建設企業誠信體系。積極推進食品藥品行業誠信自律機制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講誠信、重誠信、守信為榮、失信為恥”宣傳活動,引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紮實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農村、進校園、進社區活動,在全社會普及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提高羣眾依法保護個人食品藥品安全權益和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能力。做好食品藥品安全整頓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注意策略方法,增強消費者信心。

(四)抓好評估工作。各牽頭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整治評估工作,認真制定評估方案,逐級開展檢查評估。在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自查自評的基礎上,峽窩鎮政府負責組織對轄區內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初步評估,各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對系統內整治工作進行抽查評估。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峽窩鎮政府和各牽頭部門整治工作總體情況進行評估。對整治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工作失職、瀆職,食品藥品安全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予以通報批評,並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區政府將適時對整治工作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