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文化藝術節活動方案

一活動背景

老年文化藝術節活動方案

目前,我國已進入老齡化快速發展期,60歲以上人口已達1.53億,佔總人口11.6%。老齡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中共中央關於加強老年人文化生活的若干決定》文件精神和xx大會議精神為指導,按照總書記總書記關於“加強老齡工作”、“大力發展老齡事業”的重要指示,將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聯繫起來,讓傳統文化融入現代化建設的氣息,構築長幼和諧,老少共融的社會新氣象,這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社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老年人的智慧、知識和經驗是社會的寶貴財富。老年人不僅是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創造者、繼承者,也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播者。老年人的生存狀況和精神面貌直接影響到全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加強老年文化工作對於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為老齡工作的快速發展提供了不竭的動力源泉;各級老齡辦職能的準確定位和奮發努力為老齡事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在此前題下,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中央政府精神,為做好老齡宣傳工作、為老齡事業的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展示民間老年人的健康風貌,喚起社會和企業關心、關愛老齡事業,推動“星光計劃”事業的發展,落實老年醫療康復、文化教育、生活照料等項目的開展,開創一種新穎、獨特、可持續發展的老年文化創意工程,為國分憂、為民造福。特舉辦首屆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今後每兩年舉辦一次,將“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辦成全市老齡事業品牌的公益事業。

首屆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的舉辦將是老年藝術節這一文化盛事最炫耀的亮點;一個民間老年人相互交流的舞台;一個老年人風采的精彩展示;一扇向全市敞開老年人風情文化的大門;一個企業家展現自己的絕佳平台。

二活動名稱、主題、目的及理念

名稱:首屆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

主題:展示紅葉風采,弘揚民族文化,構建和諧社會

目的:打造老齡文化發展老齡事業振奮民族精神

弘揚中華瑰寶展示夕陽風采促進民間交流

理念:人文康樂孝道和諧

三主要活動內容及流程

1.“首屆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起航新聞發佈會

時間:6月下旬

2.“首屆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縣市初、復、半決賽

本次大賽將在各地、市設立分賽區或報名點進行初賽、複賽和半決賽。

a)初賽:8月20日前各分賽區進行第一次選拔,評選出分賽區複賽人選;

b)複賽:9月5日前,各分賽區複賽,各分賽區前30名獲獎選手參加複賽,評選出分賽區決賽人選;

時間:7月上旬啟動(時間暫定)

3.“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全市總決賽

a)9月20日前,各分賽區決賽,各分賽區前20名獲獎選手參加全市總賽區的半決賽,並提交分賽區獲獎選手全套圖片、影像、文字資料給全市總賽區組委會;

b)全市半決賽:10月6日前,大賽組委會組織評委從分賽區報送的近300名選手中評選出30名參加全市總決賽暨頒獎晚會;

c)全市總決賽10月12日

d)選手的培訓、外景拍攝、節目編排,演出嘉賓的邀請;

時間:9月10日至10月12日

4.“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彙報頒獎晚會

a)總決賽暨頒獎晚會的籌備工作:8月12日至10月12日,包括招貼畫的設計印刷、現場廣告的製作與發佈,晚會台本的撰寫,晚會燈光音響的佈置及舞美設計製作;

b)總決賽暨頒獎晚會彩排:安排在10月9日至12日白天或晚上的空餘時間裏進行;

c)總決賽暨頒獎晚會:10月12日晚上7:30分

地點:宜春市文化藝術中心(擬請中央電視台或江西衞視現場錄播)

5.參與“宜春市老年藝術節”《浪漫夕陽紅》民間文化藝術交流晚會

時間:10月18日(待定)

地點:待定(擬請電視台或江西衞視現場錄播)

6.聯誼酒會和品牌形象代言人推介會

邀請有關領導、評委、組委會領導、新聞媒體記者、大賽冠、亞、季軍及十佳獲得者和百位知名企業和廣告公司總裁參加組委會舉辦的大型答謝聯誼酒會。

時間:10月18日(暫定)

7.獲獎選手觀光旅遊(擬訂江西三日遊)

時間:11月初

備註:(以上活動時間以大賽組委會最終確定時間為準)

四活動組織辦法及規模

本次活動由宜春市老齡委員會主辦、承辦並組建活動組委會。活動立項併發送公文至各市主管部門,號召積極參與活動並落實活動組織工作。宜春市一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作為活動策劃、實施單位,負責整體活動的策劃與具體實施,對各分賽區賽事與總決賽活動及晚會進行統籌安排。

分賽區的賽事組織單位為各縣市老齡委及相關主管部門,如遇特殊情況當地有關部門無法保證賽事的正常開展,則由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提名,經活動組委會審議通過的具有舉辦社會活動資質的社會企業負責組織實施分賽區賽事活動。全市總決賽賽事及晚會由宜春市小螞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作為活動負責組織實施。

為保證競賽的內容不流於形式,增強力度,本次活動中分賽區選拔賽、分賽區決賽、總決賽,這三個活動環節由組委會派出監督專員,對賽事予以監督。同時,上述三個環節的競賽流程統一由組委會擬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賽事內容,以保證競賽的公平、公正和活動的宣傳意義。

時間要求:本次賽區組建工作計劃從5月份開始至8月中旬結束,10月下旬進行賽事及頒獎活動。

評比要求:本次活動擬增設最佳組織獎、最佳敬老先進個人獎,以對本次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鼓勵,名額分配另行通知。

活動規模:

擬邀請省市老齡委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民間知名人士、社會知名人士等百餘人為特邀嘉賓。

五組織機構

批准單位:

宜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協辦單位:

待定

協辦支持媒體:

電視媒體——

報紙媒體——

雜誌媒體——

網絡媒體——

廣播媒體——

承辦實施單位:

宜春市一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組織分工

為保障大賽有序的進行,所有工作由組委會制定執行

六賽事章程

一、比賽內容

1.小品

2.曲藝

3.歌舞

4.服裝秀

5.書法

6.武術

二、報名須知

報名條件:

1.持有中國或其它所在國有效證件(如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台等地區的居民長期居住證等);

2.年齡在50週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凡超過65週歲,需有家屬陪同參與,並提供陪同人有效證件;

3.五宮端正,身體健康;

4.比賽期間能保證按時參賽及參加相關活動;

5.目前未與任何經紀公司、製作公司、傳媒公司簽有任何合約(如契約在身,請註明類型);

6.能遵守大賽組委會制定的《參賽選手公約》及其它相關規定。

三、報名辦法

1.參賽選手在各分賽區大賽組委會或各縣市賽區組委會報名點,直接領取《宜春首屆民間老年藝術節報名表》、《參賽選手公約》等大賽相關資料進行報名;

2.領表後,請認真閲讀其它相關材料;

3.領表後,請認真如實逐一填寫報名表;

4.交表時,請提交正面免冠照片三張(1寸)和全身藝術照或生活照各一張(統一為5寸);

5.交表時,同時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6.符合以上1—5條的報名者,經面試合格後,方可進行分賽區初賽;

7.推薦:由各部委、各地區主管老齡工作的部門按分配數額的要求推薦參賽,無須參與面試環節。

8.推薦單位:民政局、文化局、體育局、廣電局、統計局、總工會、藥品監督管理局、法院、教育局、公安局等的離退休幹部,推薦人數為每單位3-5人。

四、培訓

為了使參賽選手能規範、正常的發揮,大賽組委會將在複賽前、總決賽前設立培訓班,由富有賽事經驗的老師指導教學。

培訓內容包括:

1.形體訓練、走姿訓練、化粧技巧、音樂、舞蹈常識,文學常識、美學常識及賽事相關常識及技巧等。

2.總決賽入圍選手必須參加大賽組委會安排的有關培訓及相關活動。總決賽入圍選手須到各風景點拍攝個人賽事資料並進行高層面培訓,選定媒體公佈選手資料擴大社會影響力。指派專職老師在容顏修飾,形體塑造以及表演和社會公益形象設計方面進行個性化演練。

五、比賽程序

本次大賽由報名審核、各縣市賽區初、複賽、決賽和全市總決賽四個階段組成;

1.所有報名者均須由組委會依據其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者才有資格參加初賽;

2.各縣市賽區初、複賽;

3.各縣市賽區決賽;

4.入圍總決賽選手外景採風公益活動,電視專題訪談,單項比賽等;

5.總決賽及頒獎晚會;

6.其他相關活動。

六、比賽形式

1.自我介紹,概括介紹各自代表城市經濟、文化、生活等背景知識;

2.t型舞台表現:民族裝,活力休閒裝、晚裝;

3.知識問答;

4.即興表演(自我介紹、參賽心得);

5.才藝表演(才藝展示、自選項目);認真填寫選手報名表(舞蹈、歌詠、服裝模特、書法、老年太極拳、絕技絕活等吹拉彈唱一切與文化藝術有關的項目。)

七、總決賽內容

1.鏡頭前的表現:通過錄像及照片進行評比;

2.t型舞台的表演:包括a.小品,b.曲藝,c.歌舞,d.服裝,e.書法,f.武術;

3.文化測試:對選手進行文化、藝術常識測試,試題由大賽評委會統一制定;

4.個人才藝表演:選手將進行個人專長(才藝)聯排表演;

5.特別演繹<和諧家庭秀>:"祖孫樂"(任選,總分加0.2-0.5分)

6.比賽中還將包含如下因素:a.選手個人親和力,b.組織協調能力,c.生活健康指數、d.公民社會責任感;e.家庭和諧程度

八、參賽規定

1.參賽者在參加本次大賽期間不得參與類似的賽事活動;

2.參賽者必須不受其他任何合約的限制;

3.本次老年文化藝術節的組委會對參賽者的報名資料及形象表演內容擁有製作權及使用權,並對上述資料及製作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權;

4.選手在主賽區決賽期間的全部生活均由大賽組委會統一安排,不得參與未經組委會允許的其他任何活動。(拍攝廣告、影視劇、接受採訪、參加演出活動等);

5.除組委會確定的服務標準之外的一切消費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6.參賽期間,選手有義務按組委會的統一安排參加各類公關活動、公益活動及宣傳活動;

7.參賽選手應如實填寫自身情況,並出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8.如有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九、競賽規則

(一)為了確保本次活動“公正、公開、公平”的進行,給所有參賽選手充分展示自我價值的機會,特制定此競賽規程;

1.本次活動採用初、復、決、總決賽(頒獎儀式)的方式進行;

2.本次活動採用十分制計分,起評分為9分(小數點後兩位數),計分檢錄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綜合所有評委累積分即該選手實際得分;

3.本次大賽設評委會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員若干名;

4.總決賽邀請國家公證處全程監督評選並給予確認評選結果;

5.本次大賽的服飾、化粧、初賽、複賽、決賽由選手自定,總決賽由組委會統一安排。

(二)評分細則:

1、節目內容健康,健康向上,具有時代氣息,令人賞心悦目反應老年人精神風貌,符合和諧社會發展。(1分)

2、形式:創新、有藝術感染力和表現力,表演全過程系統連貫,動作優美大方,整齊規範,表情生動、形象,上下場安排合理。(1.5分)

3、表演動作標準,舞台形象自然大方,精神抖擻,無扭捏造作感,無偏台現象。(1.5分)

4、服裝美觀大方,能夠充分展示老年人的精神風貌,給人以美感。(2分)

5、表演按音樂、編排、動作、服裝、化粧以及藝術表演力、舞台方位、人體方位、眼位、

手位協調一致,有節奏感、韻律感,無脱節失誤現象(4分)

十、獎項設置

1.小品項目類:冠、亞、季軍各1名

2.曲藝項目類:冠、亞、季軍各1名

3.歌舞項目類:冠、亞、季軍各1名

4.服裝項目類:冠、亞、季軍各1名

5.書法項目類:冠、亞、季軍各1名

6.武術項目類:冠、亞、季軍各1名

7.最佳團體獎:6名.

8.鼓勵獎:2名

9.獎項獎品:

冠軍將獲得價值人民幣元內家電一套及獎盃、榮譽證書;亞軍將獲得價值人民幣1000元內家用電器一套及獎盃、榮譽證書;季軍將獲得價值人民幣600元手機一部及獎盃、榮譽證書;最佳團體獎將獲得價值人民幣1000元內的保健用品及獎盃、榮譽證書;鼓勵獎選手將獲得價值人民幣200元內的保健用品及獎盃、榮譽證書。(以上獎項獎品內容暫定)

七分賽區的設置及管理

1.以縣市為單位設置分賽區,偏遠地區和部分不設分賽區的縣市參賽者可到鄰近的分賽區組委會報名;

2.分賽區申辦截止日期為7月31日,大賽組委會最終的具備條件及申辦文件日期為優先原則,簽訂承辦分賽區賽事的協議並交納相應的承辦費用,由全市組織委員會授權其承辦分賽區賽事的授權書;

3.賽區承辦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相關的賽事活動,舉辦經驗,同時具有法人實體資格,有能夠提供分賽區報名及舉辦賽事的場所,辦公器材和人員配備;

4.分賽區獲獎選手,由大賽組委會選拔後獲得參加全市比賽的資格選手,需由分賽區承辦方統一向全市組委會另行交納一定的參賽費及在在總決賽期間的食宿費用,由大賽組委會統一管理安排;

5.分賽區參加複賽選手的全部資料,需上報大賽組委會備案管理,大賽組委會有權無償使用複賽選手的肖像等全部資料進行宣傳推廣等活動;

6.各分賽區需聘請當地公證機關對賽事進行公證,並將公證文件報送大賽組委會備案;

7.分賽區所需的相關表格、文檔等由各分賽區按樣印刷,但需將相關表格、文檔等交大賽組委會存檔,組委會將向各個分賽區提供表格、文檔的相關要素;

8.分賽區有責任按照大賽組委會的要求從事與大賽相關的一切活動,包括報名,審核、宣傳、賽務組織和執行,並隨時按受組委會相關部門的督查;

9.不得有勃大賽的宗旨以及違反組委會的相關規定,自行制定標準,更改賽事內容以及安排不當的時間操作程序,不得擅自提高報名收費標準,不得壓制有關單位做贊助商;

10.各分賽區承辦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大賽活動(除不可抗拒的天災或政府指令外);

11.可以選定地區選拔賽贊助單位並與大賽組委會簽約,同時各地區分別按照組委會所制定的組織辦法,開始進行選拔賽組織實施工作,截止到10月5日前將相關資料及選手名單資料報送組委會。

八、宣傳

整體説明

1、分階段推廣:整體宣傳工作分為4個階段推進,圍繞“弘揚孝道文化,發展老齡事業”的宜春市首屆民間老年文化藝術節主題,展現老年人的成熟魅力。

2、整合傳播擴大影響:組合多種傳播工具與媒介載體,結合事件行銷、公關活動等手段,全面影響老齡業內單位、相關人士,輻射廣告主(相關企業)與普通老年大眾,使本屆老年文化藝術節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提升老年文化藝術大賽影響力和主辦城市形象。

3、針對性營銷傳播配合老年用品商進行宣傳:利用各地老齡委和政府關係等特殊渠道,採用電話、信函、會議等方式聯絡商家參與大賽活動,進行一對一傳播。

4、配合多項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説明會、記者招待會……並利用老齡委等單位在全市各地的原有網絡迅速展開招商竟標工作,對廣泛的大眾新聞和廣告傳播做出有力的補充。

宣傳主題

展示紅葉風采

弘揚孝道文化

構建和諧社會

宣傳特色

權威性民間性廣泛性

公益性獨特性多樣性

宣傳定位

資源共享、橫向合作、媒體組合、打造品牌

宣傳形式

藝術節整體宣傳;媒體組合宣傳;行業及企業推廣宣傳;民間宣傳。

宣傳範圍

以宜春市為焦點,輻射整個宜春地區,走向省。

宣傳重點

與主流權威電視媒體、網絡媒體展開合作,進行重點長期連續性宣傳,平面媒體以重點公關活動報道及評論性話題宣傳為主體,利用電視、網絡、平面媒體不同的熱點,進行有選擇性的報道

第一階段宣傳:5-6月

宣傳核心點:向社會公佈“宜春市首屆老年節老年文化藝術節舉辦“的信息

附加的傳播點:

a、宜春市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主題、內容、形式簡介。b、分賽區招標。

主要活動:新聞發佈會-項目説明會

時間:6月10日(暫定)

地點:(暫定)

主辦方:宜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

第二階段宣傳:5--8月

宣傳核心思想:

保持各界對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的持續關注。

a、主線傳播

內容:宜春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主題廣告片投播、各縣市承辦單位動員、本屆老年文化藝術節組委會籌備進程、既定參加本屆老年文化藝術節的重要部門單位及人物訪談、各類花絮;

傳播形式:電視廣告;新聞炒做;軟文報道;重要公告;必要的硬版面平面廣告;網絡廣告;網絡論壇;免費的户外廣告資源;熱線電話互動等

參與主流傳播的媒體:以江西省、宜春市媒體為主幹;全市其它支持媒體在重要事件發生時做跟蹤的新聞報道或硬版面廣告。

需要的宣傳片:以《老年文化一時節系列形象廣告—風采篇》為基礎,剪輯製作一個針對本屆活動的宣傳短片。

需要的宣傳工具:《宜春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宣傳海報》、《宜春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招商説明手冊》

b、支線傳播

第三階段宣傳:8-9月

宣傳核心思想:賽前的密集炒做和廣告宣傳。

主要內容:

a、老年文化藝術節倒計時廣告;

b、大賽入圍作品及個人形象展播,並供公眾公開點評;

c、老年文化藝術節贊助單位廣告展播;

d、最後籌備及開展工作的集中報道、社會期待情緒的重點渲染。

參與傳播的媒體:所有全市支持媒體、省級支持媒體、市級支持媒體。

第四階段宣傳:10月(賽後盤點)

宣傳核心思想:首屆老年文化藝術節信息的集中爆發期。

經費預算

由於沒有進行細化執行方案的撰寫,以及費用的細化,經費預算會有出入

(一)、舞台搭建及燈光音響費:約20萬

(二)、場地費用、現場消防、保衞費用預計10萬。

(三)、媒體宣傳費用:約20萬元

(四)、活動組織費用:約10萬元

(五)、備用資金:約10萬元

(六)、食宿費及排練費5萬元

(七)、資金來源:籌委會(承辦單位)自籌及部分企業贊助

十招商贊助方案

獨家冠名贊助

獨家冠名贊助一名:贊助費50萬

協辦贊助

協辦贊助:15萬(最多不超過10家)

鳴謝單位

鳴謝單位:10萬(最多不超過10家)

具體贊助方案另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