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2005年★市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市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高城市生態質量和整體衞生水平,根據《國家衞生城市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制訂2005年★市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一、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及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召開的“三創”動員大會精神和2005年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要求,以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為載體,提高城市品位、優化人居環境,提高市民的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資環境、改善人民羣眾生活環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體衞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設成為優美、文明的國家級衞生城市。

二、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2005年★市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工作目標:動員全市社會各界和人民羣眾,鞏固和發展城市環境衞生綜合整治成果,進一步優化生產生活環境,滿足羣眾日益增長的衞生需求;着眼於抓基礎發展、治難點長效,集中力量解決主要環境衞生和公共衞生問題,使我市的城市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城市衞生管理水平有明顯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實惠。通過全市上下努力,力爭在2005年全面達到國家衞生城市標準要求,實現國家衞生城市的申報調研,並具備國家衞生城市考核條件,為2006年我市實現國家衞生城市目標夯實堅實基礎。

基本原則:堅持“標本兼治,治本為主”的原則;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堅持“統一領導,塊塊為主,條條保證,條塊結合”、“分區達標”、“屬地管理”的原則。

三、主要創衞工作任務指標和要求

主要圍繞《國家衞生城市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十項指標67個子項,申報國家衞生城市基本條件5個指標和省定基本條件1個指標,共合73項,逐項分解加以落實。

(一)國家衞生城市基本條件(5項)

申報城市必須是省級衞生城市,同時具備以下五個基本條件:

1、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主要責任部門:建設規劃局

2、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30%。主要責任部門:建設規劃局

3、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0%,人均綠地面積≥5平方米。主要責任部門:建設規劃局

4、大氣總懸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主要責任部門:環保

5、城區除四害有三項達到全國愛衞會規定的標準。主要責任部門:衞生局

(二)省定基本條件(1項)

建立“統一清掃管理,清掃與監管分離”的科學清掃保潔機制,使創衞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長效和運作高效。主要責任部門:建設規劃局

(三)國家衞生城市標準

1、愛國衞生組織管理(6項)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區愛衞會組織,充分發揮市、區愛衞會的組織協調功能,完成各項愛國衞生及創衞工作任務,組建創衞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開展創衞工作。

抽查對象:市(區)創衞辦、愛衞辦、愛衞會委員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等。

2、健康教育(7項)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區健康教育機構,確保人員、設備、經費和任務落實,並能較好地履行市、區業務技術指導職責。大力開展中國小健康教育、職業衞生、女工保健等培訓,開設大眾媒體健康教育,確保健康教育各項指標達到標準要求。

抽查對象:市(區)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學校、醫院、社區居委會、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新聞單位等。

3、市容環境衞生(8項)

基本要求:加強垃圾糞便處理場(廠)的規範化建設,符合規範要求。確保城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外環境清掃保潔率、清運率,建城區綠化覆蓋率、人均綠地達標;清除亂帖亂畫,落實門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完善工作。

抽查對象:建設、城管等部門,主次幹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廁、集貿市場、建築工地、城鄉結合部、垃圾與糞便處理場等。

4、環境保護(9項)

基本要求:加強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別是對市區範圍內的企業加強管理和監督。大氣懸浮微粒、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煙塵控制區覆蓋率、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工業固體廢物利用率、生活污水處理率、環境保護指數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抽查對象:環境、建設等部門,污水處理廠、工業區、水源區、河道等。

5、公共場所(3項)、生活飲用水衞生(4項)

基本要求:監督、檢查經營單位持證上崗、消毒措施落實;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達到衞生標準。

抽查對象:衞生監督機構、公共場所(包括機場、車站、港口)、自來水廠、二次供水設施。

6、食品衞生(8項)

基本要求: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衞生許可證、健康證、"五病"調離率的監管力度,無過期食品銷售。

抽查對象:衞生監督機構,賓館、飯店、副食店、食品店、飲食攤店、肉食、冷飲、糕點加工廠,學校、機關、醫院食堂等。

7、傳染病防治(8項)

基本要求:健全疫情報告網絡,強化兒童計劃免疫,控制甲、乙類傳染病和院內感染,健全門診日誌。

抽查對象: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等。

8、城區除四害工作(4項)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區、街道的除"四害"網絡隊伍,加大經費投入,鞏固"滅鼠、滅蟑、滅蚊先進城區"工作、完善"四害"監測資料,實施滅蠅達標,有效降低“四害”密度,達國家標準要求。

抽查對象:創衞辦、愛衞辦、疾控中心等。

滅鼠:(1)重點單位(指農貿市場、賓館、飯店、飲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廠、釀造廠、屠宰廠、糧庫、糧店、醫院等,下同),一般單位(指機關、學校、百貨商場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內鼠跡。(2)重點單位的重點場所(如廚房、庫房等)的門、窗、下水道、通風口等處的防鼠設施情況。(3)建築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園、綠地、河湖沿岸、單位院內、住宅區等外環境鼠跡。

滅蚊:(4)居民區和企事業單位室內和院內各種存水容器及積水中的蚊幼蟲(蛹)孳生情況。(5)下水道口、廢品、輪胎、缸罐存放處、建築工地等特殊場所積水容器中蚊幼蟲(蛹)孳生情況。(6)湖泊、河流、溝渠、水池等不同類型水體中蚊幼蟲(蛹)孳 生情況。

滅蠅:(7)重點單位、一般單位室內成蠅數和重點場所(如食品操作間、冷葷間、熟食櫃等)的防蠅設施。(8)以上單位、場所室內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蠅幼蟲(蛹)孳生情況。(9)外環境蠅類孳生情況。

滅蟑螂:(10)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及居民住宅室內蟑螂成、若蟲和卵鞘數量。(11)以上單位、場所的地下室、暖氣溝、下水道等處蟑螂成、若蟲和卵鞘、蟑螂屍等)。

9、單位和居民區衞生(3項)

基本要求:加大對單位和居民區衞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組織進行衞生檢查,設立單位和居民區衞生檢查通報制度,各單位和居民區衞生管理做到規範化、制度化。

抽查對象:機關、部隊、工廠、學校、居民區等。

10、民意測驗(7項)

基本要求:加強宣傳和城市衞生整治工作,提高當地居民和過往旅客對城市衞生面貌的滿意率。

抽查對象:隨機訪問當地居民80人和過往旅客20人,衞生狀況滿意率必須達到90%以上。

四、主要對策和工作措施

為了如期實現創衞目標,在鞏固提高已達標和基本達標指標的基礎上,必須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廣泛宣傳發動,採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實可行的長效管理方案,創新機制,針對薄弱環節,重點開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計劃時間內全面達到《標準》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1、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創衞組織機構,負責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制定、實施市領導聯繫各區、各部門包乾督查創衞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領導,領導抓”的工作局面。各區和主要責任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

2、按照職責分工,將創衞的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區、各部門,實行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目標管理責任制,對各區和各部門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確保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3、加大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經費投入。根據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要求,市、區都要按照城市衞生基礎設施建設總體規劃,確保所需經費,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實。同時,要保證創衞期間各項專項經費的投入,為創衞工作順利進行創造條件。

(二)廣泛宣傳,發動羣眾

1、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宣傳教育,廣泛發動羣眾,使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成為各級幹部職工和廣大市民羣眾的自覺行動。市、區兩級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單位積極配合做好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羣眾自覺參與創建活動,積極營造創衞氛圍。每區設立以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為專題的大型公益廣告若干個,每個街道辦事處和每條主街道均要設立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專題宣傳牌,各社區、居民小區內均要設立各類創衞宣傳標語和宣傳欄。同時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監督作用,向社會公佈國家衞生城市標準,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創衞工作不作為和髒、亂、差現象,新聞媒體要及時予以公開曝光。

2、各級、各部門要把創建國家衞生城市與爭創文明城市工作結合起來,把創衞工作作為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礎來抓,把創衞作為文明單位評比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督查,促進創衞工作的落實;各級創衞辦要開展明查暗訪,解決創衞工作中的困難,推動創衞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突出重點,專項整治

1、開展城鄉結合部環境衞生整治活動。各區政府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職責,理順關係,開展以消除衞生死角、拆除違章建築、治理環境污染、清除露天糞缸、禁養家禽家畜等為主要內容的周邊環境衞生綜合整治活動。建設規劃局等部門編制全市生活垃圾處置總體規劃,加大對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將城鄉結合部垃圾收集、中轉和處理納入城區統一管理,實施城鄉垃圾一體化管理。交通部門等加強區間道路和綠化帶的保潔、養護。

2、開展市容環境衞生整治活動。各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以城市“淨、綠、美、亮”整體形象為標準,開展市容環境衞生綜合整治。公安部門要加強市區交通靜、動態管理,實現市區道路交通、車輛停放有序、通暢、安全;取締非法營運、載客的三輪車、殘疾助動車、兩輪摩托車等。建設、城管等部門要進一步規範馬路市場和攤點的管理,取締流動攤點;全面清理影響市容市貌、影響行人通道的各種棚、亭、架和違章建築;取締跨門營業、佔道經營,實現市區無跨門店、無佔道攤點;實施大環衞、全覆蓋、動態化環境衞生保潔,創新管理機制,實行扁平化管理,協調處理好“多把掃帚”問題,建立“統一清掃管理,清掃與監管分離”的科學清掃保潔機制,落實背街小巷動態清掃保潔工作,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確保保潔無死角、無盲區;加強對亂張貼、亂塗亂畫的整治;實施亮化工程,營造衞生城市氛圍。交通部門要加強窗口單位,特別是出租車、公交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的文明、衞生整潔形象專項治理。工商部門要加強對户外廣告的管理,取締不文明廣告、違法廣告,取消市區煙草廣告。

3、開展“五小”服務行業的整治活動。各區政府和衞生、工商、公安、建設、貿易與糧食、文化等部門要針對“小飲食店、小旅店、小理髮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廳”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對“五小”服務行業,加強發證前的衞生條件審查,嚴把許可審核關。制定小餐飲等服務行業量化分級管理的標準和辦法 ,實行分類設置、分

級管理制度。開展餐具集中消毒;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培訓。加強醫療衞生單位疫情報告、腸道門診和消毒管理。

4、開展集貿市場的整治活動。各區政府和工商、貿易等部門要根據《標準》,在有關部門配合下,進一步理順集貿市場的管理體制,落實業主管理責任;按照規範化要求,加強市場環境衞生保潔和秩序管理,實行划行就市、分攤經營、文明經商、文明管理;對老、舊、小集貿市場有計劃地進行改造,完善衞生基礎設施;嚴格按照食品衞生法和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食品經營攤位的監督執法;加強對市場周邊的衞生和經營秩序整頓。

5、加大城區除“四害”工作力度。

建立出台《台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規定》,把除“四害”工作納入規範化管理軌道。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除“四害”經費的投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施除“四害”達標活動,在原有滅蟑、滅蚊、滅鼠達標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滅蠅達標活動,加強監督檢查;要廣泛發動羣眾,深入開展愛國衞生運動,徹底整治環境衞生,消除“四害”孳生地,確保“四害”密度長年控制在國家規定的允許範圍內。

6、開展河道污水治理活動。

各區政府繼續加大對三區污水處理廠擴建及污水管網建設工程。建設、環保、水利等部門密切配合,落實責任,繼續開展“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為載體的河道疏浚整治活動,對沿岸、水系的部分工業、生活污水治理和在廣大農村及污水管網未接入區域,大力推行生活污水無動力、微動力生化處理及土地生態系統處理技術,做到達標排放,水資源回收利用,並清淤河道、綠化河岸。加強對自然山體、森林、河流、濕地的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

(四)創新機制,長效管理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城市衞生管理責任。強化區、街道、社區(村)對轄區衞生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能。對城鄉結合部衞生、流動攤點管理、“門前三包”、跨門營業、背街小巷保潔、集貿市場衞生、食品衞生和公共場所衞生等,從管理機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會、市場三者互動共管,塊塊負責,條條監督的管理模式,實現城市衞生管理從突擊型向長效型的轉變。抓緊制訂、完善我市城市衞生長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單位、居民區愛國衞生工作和行業健康教育等規範化管理,逐步使城市衞生管理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軌道。各區政府和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長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規章、制度,開展試點工作,積累經驗,逐步推廣。

五、實施步驟

按照市委、市政府創建國家衞生城市工作的總體要求,通過在全市範圍開展廣泛、深入的創建國家衞生城市活動,力爭在2005年通過省級考核和國家級調研,並且將創建過程中建立的城市衞生管理體系保持長期運行。工作實施步驟如下:

第一階段:準備落實階段(2005年1—4月)

1、建立健全創衞組織機構,召開創衞工作第一次會議,全面部署創衞工作。各區、各部門根據市創衞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責任分解,提出實施計劃或方案,組織本區、本部門落實創衞工作。

2、對照標準,開展自查評估,做好申報工作。廣泛開展調研,論證我市申報國家衞生城市基本條件,評估城市衞生基本狀況。完成申請報告和自查工作總結的有關資料,以市愛衞會的名義向省愛衞會提出創建國家衞生城市書面申請報告。

3、對照標準,尋找差距,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區、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針對存在問題和差距,結合第十七個愛國衞生月,全面開展創衞專項整治活動。在該階段內,要使城市衞生的各個方面基本接近國家衞生城市標準。

4、準備好迎接省愛衞會的暗訪調研、評估。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階段(2005年5—8月)

1、組織第一次模擬檢查。對第一階段的創建工作進行全面地檢查和評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針對第一階段工作存在的問題,開展整改活動,要求基本達到國家衞生城市標準。

2、在抓日常創建工作的同時,完成創建工作總結、分項技術報告等圖片、資料彙編工作。

3、迎接省愛衞會的檢查考核,並向全國愛衞會申報。針對省愛衞會考核提出的問題,各區及各部門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動員開展整改活動。同時提出長效管理方案,落實城市衞生長效管理措施。在接受省愛衞會的考核後,力爭向全國愛衞會提出創衞申報。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階段(2005年9—12月)

1、針對省愛衞會的調研、暗訪和考核後所提出的整改意見,開展再整改,加強專項整治力度。

2、組織第二次模擬檢查評比。要求全面達到國家衞生城市各項標準。

3、積極準備接受全國愛衞會的研調和暗訪,力爭一次研調成功,具備國家考核條件。

4、做好各項鞏固提高工作。大約在國家調研認可三個月後,全國愛衞會將組織來我市進行考核驗收,力爭在2006年的適當時機,通過全國愛衞會的考核和驗收,並獲得國家衞生城市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