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認星爭優”活動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國小“認星爭優”活動實施方案

為提高學校辦學質量,提升學生學業水平,營造良好班風學風,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轉變評價方式。本學期在全校實施“認星爭優”活動。

二、活動原則

有利於促進辦學水平提高、有利於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

三、實施辦法

1、在一至八年級中實行。

2、由班主任根據學生表現(學習、勞動、行為習慣等方面)做為獎勵發放給學生。

3、學生積累一定數量小智慧星,可以到班主任換取大智慧星,積累的大智慧星可申報。

4、學期末根據學生獲得智慧星情況,依次為1個大智慧星(10個小智慧星)可評文明之星,2個大智慧星(20個小智慧星)可評進步之星,3個大智慧星(30個小智慧星)可評優秀幹部,4個大智慧星(40個小智慧星換)可評三好學生。

5、學期末各班班主任上交本班大智慧星統計表。

四、活動要求:

1、教師在實施時,應秉着客觀、公正、有利於促進學生髮展為本。

2、教師在實施時,應注意獎勵梯度,注重激發學生潛能。

五、領導小組:

組長:程xx

副組長:金xx 熊xx 閔xx

成員:張xx 宋xx 胡xx 陶xx 姜xx 黃xx

本活動解釋權歸活動領導小組

xx學校

xx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