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實施方案十五篇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

為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十五篇

一、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屬事屬地管理責任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安監局、市供銷合作社、市工商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級層面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供銷合作社等單位抽調專人到市燃放辦集中辦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含兩江新區管委會、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下同)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具體職責如下: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開展危險性廢棄物銷燬處置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餘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供銷合作社:負責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市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市市政委: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宣傳工作。

市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燃放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市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燃放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市衞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聯繫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營商,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重慶警備區:負責駐渝部隊人員燃放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市公安消防總隊: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 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訂工作方案,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點設置,及時查處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時段巡邏守護等防範措施。

二、突出重點環節,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各項措施

當前,煙花爆竹已進入銷售旺季,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突出重點環節,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全市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一)強化監管,規範經營。對尚未進行整頓規範和轉型發展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和工作措施,確保轉型工作穩定、有序推進。安監部門要落實安監人員駐廠制,強化轉型企業停產期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監管,嚴禁其擅自恢復生產或在市外貼牌生產後流入市場。全市煙花爆竹配送時間為20xx年1月13日至2月11日,可先農村後城區;城區銷售時間為20xx年1月25日至2月11日。供銷、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於20xx年1月5日前完成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零售網點的煙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監部門在許可時決定。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及本市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省市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閒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全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採取“點上查”“線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運輸盤查力度,有效堵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渠道。

(三)組織排查,消除隱患。20xx年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本地區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城市地下管線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鄉棚户區、露天平台、開放式陽台、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區居民樓、物業小區化糞池。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劃定區域,強化巡控。全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於20xx年12月30日前,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劃定本地區的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 年1月15日前,完成有關單位、部位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街面、小區和大院巡邏;每個銷售點應落實1―2 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消防部門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自備消防力量並進行消防滅火演練。市衞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級醫療衞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五)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通過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節前以《條例》、禁放限放規定、“打非”舉報電話、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安全燃放知識、購買正規產品、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後以回收剩餘產品為重點。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細化各項工作要求

歲末年初是各類事故易發高發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要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為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為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市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1月5日前和2月15日前報送市燃放辦。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2

20xx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為鞏固xx區煙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確保禁放工作不反彈,減少環境污染,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貫徹實施,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XX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確保《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貫徹落實,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xx區禁止燃放煙花工作的順利實施,經研究,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路分局副局長嚴文志任辦公室主任,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大隊長陳少輝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放工作相關的局委和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禁放工作主管部門的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詳細的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本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展開,計劃落實督導力量,確保各區域組織健全、檢查督導到位,各街道辦事處、各社區居委會落實有專人負責,安排有死看硬守的執勤力量,分片包格劃分區域並明確觀察員、責任人。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新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組織、協調新聞記者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綜治辦:負責組織社區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並負責對各街道辦事處春節期間的禁放工作進行考核,納入全年績效考核成績。

(三)轄區各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事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督促檢查工作。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3

一、目標任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各部門、各村(居)、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層層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本轄區、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二聖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副鎮長、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由鎮應急辦、經發辦、規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民政辦、平安辦、派出所、衞生院、學校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兼任辦公室主任,辦負責日常事務的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明確職責。

各職能部門認真組織開展20xx年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各村(居):主要負責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存儲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大力宣傳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煙花爆竹零售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禁放區域安全守護。及時張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應急辦:負責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範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經營點經營、存儲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發現、制止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組織調查處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協調、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宣傳辦:負責統籌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制定輿情應對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村居充分運用廣播、短信、院壩會等手段,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全鎮羣眾提高守法自覺性,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行為,配合應急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等打非治違工作。

交安辦:負責對客運站進入車輛人員的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規建辦:負責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危害性的社會宣傳,加強對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負責組織下水道、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綠地維護管理單位落實重點管控,嚴防違法燃放行為引發事故。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文化服務中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和禁止燃放區域、時段,積極引導羣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學校: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關規定,樹立文明燃放的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安全事故。

衞生院:負責制定傷亡救治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醫療物資儲備,成立醫療救護小組,隨時做好應急救護準備工作。

其它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15日前)。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層層簽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各村(居)、有關部門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二聖鎮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加強對轄區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實現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村(居)、派出所、鎮應急辦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8日)對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解決措施,並在日後的安全生產活動中整改落實。

四、突出工作重點,嚴格監管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管,規範經營行為。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嚴防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產品流入市場。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效堵塞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全面擠壓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對查處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集中銷燬。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相關部門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城鄉棚户區、露天平台、開放式陽台、防盜窗護欄、建築施工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依法劃定區域,強化現場管理。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行政區域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域,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組織機關幹部、社區志願者和村(居)民委員會、網格員、社會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的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五)開展主題宣傳,注重教育引導。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開展多種形式的煙花爆竹燃放宣傳活動。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打擊非法案例為重點,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燃放、維護燃放秩序為重點。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核查,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要聯繫媒體及時曝光,做到“處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重視程度。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條例》的重要性,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充分認清當前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克服鬆懈麻痺思想,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要進行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二)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措施。各部門、村居、相關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將工作方案部署落實到實處。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信息渠道。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加強與鎮應急辦的工作聯繫,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聯繫方式:。各村(居)於20xx年12月20日前報送燃管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和禁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工作中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4

為切實做好全縣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縣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羣死羣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全縣安全穩定,讓全縣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按照“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鄉鎮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在全縣範圍內“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戴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劉洪君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縣供銷社、縣公安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衞生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桂溪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徐玉倫兼任主任,縣安監局局長陳宇躍、縣供銷社主任張再思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落實若干成員分工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縣燃放辦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人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條例》,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燃放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和現場。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加大對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保證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鄉鎮的貫徹落實。

(四)相關部門職責: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四、明晰步驟,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準備工作階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務是:制定全縣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限放區域、時間和品種,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分別制定燃放現場管理方案、銷售管理辦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傳方案,確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在xx年1月5日前,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置禁放和限放標識;完成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確保使用正常。

(二)宣傳教育階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全縣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確保限產區域、時間、品種以及違規罰則等家喻户曉、婦孺皆知。

(三)燃放實施階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務是:切實建立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四)總結提高階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績、收穫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為今後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五、統籌部署,落實措施

(一)強化輿論宣傳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羣眾的安全意識,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深入開展《條例》和有關燃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1、強化相關規定的宣傳。主要針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等規定,採取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2、突出宣傳重點。加強對《條例》規定的禁放、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的宣傳,讓羣眾自覺遵守,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加強對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讓市民瞭解我縣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的品種,引導羣眾到合法零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的不安全產品。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品種要及時在《墊江日報》、網絡媒體、通信和縣有線電視台公佈。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農村、場院、開展入户宣傳,通過多種宣傳形式,重點宣傳酒後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各中國小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時間,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學校。

3、確定限放區域:根據我縣實際,縣城區在指定區域限制燃放,城區其他區域禁止燃放。限放區域為縣城桂東大道、桂西大道內沿石以外100米的區域。同時,明確鄉鎮禁放區域為: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賓館、飯(酒)店、文化娛樂場所、廣場、學校、醫院、敬老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旅遊景區景點;農貿、建材、傢俱、小商品等市場及各類機械維修場所;加油(氣)站(點)、液化氣充裝站及銷售點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企業;林區及林緣100米以內。鄉鎮禁放區域以外為限放區域。

4、指定限放時間:在限放區域內,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點至次日凌晨1點,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重大慶典活動的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限放區域內組織定點燃放煙花的,由縣政府決定並公告。

5、限定銷售、燃放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允許燃放C、D級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燃放A、B級煙花爆竹。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品種。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製的監封標識。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花等A級、B級煙花產品和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具體品種、規格已由市燃放辦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佈。

6、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於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二)夯實安全基礎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定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線路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門要在入墊的邊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及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入墊車輛和人員的盤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公安、工商、供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羣眾,實行羣防羣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要加強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違規行為整治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和查處違規將禮花彈、A級煙花爆竹產品銷售給羣眾燃放的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閒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台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凡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20__)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後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嚴禁擅自變相處理,迴流社會。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具體範圍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同樣設置限放標識。同時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由縣市政園林局對城區所有市政設施、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城區所有的消防設施、縣自來水公司對城區所有供水管道分別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三)強化市場監管

目前我縣煙花爆竹的專營企業是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因此,我縣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工作仍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參與,在“三個狠抓”上下功夫,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銷售安全。

1、狠抓銷售環節安全。一是嚴格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羣眾”的原則,由縣安監局負責、供銷社參與,嚴格審查安全經營條件。凡審查達不到安全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二是明確我縣限放區域銷售時間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農曆正月十五)。三是規範市場行為,實行各生產企業分區域供貨,銷售點與生產企業按所分區域簽訂購銷協議。四是強化銷售安全管理,開展銷售點負責人安全培訓,簽訂安全責任書,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銷售管理辦法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配合另行制定,並認真組織實施。

2、狠抓運輸環節安全。一是實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由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從xx年1月15日開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銷售點。二是從xx年12月20日開始,由縣公安局在沙坪、普順、周嘉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太平鎮、澄溪鎮、沙坪鎮政府在與鄰水、大竹接壤地段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為。三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管。

3、狠抓非法行為查處。由縣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户等重點地區的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採購、儲存、銷售非法偽劣煙花爆竹行為的,一經發現,安監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抽檢,並向有關部門通報質量抽檢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六、嚴格現場監管,落實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煙花爆竹現場監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後一道防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工作的經驗,嚴密對重大危險源和禁放區域的現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鄉鎮二級監管防控體系,嚴格實行“一對一”工作方式,落實現場監管責任制,確保燃放安全。

(一)嚴格實行“四定”和“六統一”,加強銷售環節安全監管

根據《條例》規定,我縣煙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品種、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管理)要求,由縣供銷社實行專營管理,公安、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二)強化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與監控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春節期間,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三)維護燃放現場秩序

逐級明確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齊抓共管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守護值班。禁放區域內所有單位、樓院採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守護值班。限放區域內堅持居委會管片,社區物管單位管小區,居民管自我樓院,切實加強對重要建築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安全承包的責任制,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二是加強燃放現場安全管理。由縣公安局另行制訂具體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三是由公安機關加強督促檢查的巡邏監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區“白天隨時見警車,晚上隨時見警燈”。四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為的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佈規格和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四)強化應急處置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由縣消防大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縣衞生局制定傷員救治預案。二是組建應急隊伍。明確縣消防大隊、綜合執法局為應急救援主要力量,有關部門、社區幹部為輔助力量。三是做好應急準備。燃放期間,消防官兵、消防車輛和環衞灑水車要做到24小時待命、隨時出擊。四是開展應急演練。擬在近期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五)鼓勵羣眾舉報

堅持“市民自律,公眾監督,部門執法”的原則,鼓勵羣眾舉報的要求相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縣公安局74511131、縣安監局74617050、縣工商局74696492、縣質監局74667243、縣供銷社74512581,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受理和嚴肅查處羣眾的舉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為核心,從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鄉鎮、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聯動,確保情報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繫,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各鄉鎮、各部門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於xx年1月1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於2月2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5

為深入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根據《淮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淮辦祕[20__]139號)精神,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自即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以下簡稱“禁放四區”)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後,“禁放四區”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二、工作舉措

(一)明確禁放區域。按照全市部署要求,20xx年1月1日起,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四區”以外的縣區,若出台禁放政策,按照本通知要求予以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即日起,各單位要在校園內張貼禁放公告、宣傳標語,校園網站、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年底前,各學校要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向每一名學生髮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並經家長簽字確認,回執由學校統一保管。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集中學習《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及相關知識,帶頭執行禁放規定。面向單位職工(含臨時工、離退休人員)和學校家屬區住户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單位教職員工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做到不漏一人,真正全覆蓋。

(四)建立包保制度。根據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文件和會議要求,市教育局將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包保制度,並參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明確的包保領導、責任科室、包保對象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過其林任組長,由辦公室、組宣科、機關黨委、人事科、計財科、法規科、基教科、職成科、督導室、德育科、師資科、工會、團委、老幹所等科室或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設在法規科),統籌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狠抓任務落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和包保制度,明確任務分工,狠抓任務落實,確保“禁放四區”內的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組織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宣傳發動到位。

(三)強化督導問責。市教育局將定期對各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督查,凡因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問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將納入年度綜治與安全考核。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堅決貫徹落實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順利實施,明確任務責任,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青年路街道辦事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朱慶紅,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副組長:盧 勇,派出所所長

成 員:邢 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主任

趙紅磊,巡消防辦主任

石文學,應急辦主任

張軍正,公路所所長

秦普選,物業辦主任

李 軍,執法中隊中隊長

王克旭,派出所副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邢真、趙紅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二)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三)巡消防辦:巡防隊員要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違規行為防控,及時勸導並做好拍照取證;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辦: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的禁放宣傳工作。

(五)公路所:負責做好汽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

(六)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

(七)執法中隊: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利用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電子屏開展不間斷宣傳工作;負責沿街門店佔道、突店經營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物業辦: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九)各村、社區: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巡查、勸阻工作,充分利用LED顯示屏、廣播、宣傳欄、宣傳車等廣泛宣傳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營造良好氛圍。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社區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在主幹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地方懸掛有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廣泛張貼《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和《中牟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充分利用禁放宣傳站、流動宣傳車、LED顯示屏、廣播等播放市、縣禁放有關規定,做到宣傳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在轄區形成一個強烈的禁放氛圍。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村、社區要與轄區內沿街門店、飯店、商場市場、小區物業等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村組和社區幹部要積極履行禁放職責,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後,要及時制止、勸阻燃放、多方取證、上報公安機關,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排查督導

各相關站所要密切配合,對沿街門店、商場和批發市場等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巡邏、執勤力量,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應急辦、派出所要加強安全檢查和管理,禁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強化值班檢查

20xx年2月11日19時至2月12 日凌晨1時、2月12日6時至8時、2月26日19時至2月27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村組幹部、巡防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控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要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春節期間,派出所、巡消防辦、執法中隊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勸阻、制止和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凡發現違規燃放行為,及時上報。

(五)強化依法打擊

青年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依法進行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可依據有關法規給予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治安拘留處罰。派出所電話:110;執法中隊要加強流動攤販的查處;工商所要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規違法單位的執業執照;應急辦要強化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縣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禁放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同時,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導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羣眾舉報頻繁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7

20xx年春節臨近,為進一步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根據《青海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青環發〔20xx〕40號)、《關於印發海東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東政辦〔20xx〕22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工業和商務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林業局、文旅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孟保局、環保局、廣電局、城管局、安監局、產業園區辦、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煙花爆竹管控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落實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結合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職責分工

(一)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二)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餘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三)縣城管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衞生等行為。對在禁放區域內私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予以勸阻和制止,及時通知並配合公安、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

(四)縣住建局、產業園區辦:負責建設、施工等單位及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

(五)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商場、加油(氣)站等相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力落實重點目標安全防護措施。

(六)縣民政局:負責婚姻登記、殯儀館、陵園等單位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勸告在婚喪嫁娶活動中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七)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無照經營的行為。

(八)縣教育局:負責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九)消防大隊:負責完善和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十)縣環保局:負責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監測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十一)縣林業局、孟保局、文旅局:負責山林、草原、景點景區、文化活動公共場所等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縣委宣傳部、廣電局:負責做好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公益性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眾平台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和移風易俗的宣傳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管,規範經營。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監管,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結合實際,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閒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全力排查,消除隱患。全力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屬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進一步完善設置禁放標識等;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限時整改,切實達時達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同。要強化配合力度,共同推進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縣公安、安監、市場監管、城管、環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持續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郵寄煙花爆竹及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眾平台等媒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深入宣傳加強煙花爆竹管理內容、意義和要求,引導羣眾廣泛參與、支持和配合,切實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8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市政府、區管委會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結合全區社會事業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20xx年經濟技術開發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中國小校、幼兒園、衞生醫療機構、敬(養)老院、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範圍

區屬各中國小、幼兒園,衞生醫療機構,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

三、組織領導

社會事業局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區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王軍同志任組長,中國小、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局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局與區屬學校、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負責人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中國小、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與教職工、醫護人員簽訂禁放承諾書;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等單位與工作人員、從業者簽訂禁放承諾書。

2.各中國小、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髮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國小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國小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規定》和《通告》的行為。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後一課”和《寒假至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國小生宣傳教育。

3.各單位要將《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單位顯眼位置。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宣傳口號》。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 “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3.各中國小、公辦幼兒園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將與區局簽訂的《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工作方案,於元月20前報區局辦公室。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9

為規範我鄉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小水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嚴查持證經營情況。檢查經營單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是否齊全、一致、有效;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超範圍經營禮花彈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

(二)嚴查安全經營條件。檢查經營場所內是否存在高温高熱輻射源(如煤氣灶、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設立“禁煙禁火”標識;是否符合周邊安全要求;是否按規定控制零售單位配送存量。指導經營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隱患排查制度,不斷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鄉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辦、派出所、企業站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銷燬企業過期、查獲或收繳的煙花爆竹製品及原材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適時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回頭看”。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鄉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成員單位因工作不力,責職不清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推諉、履職不到位,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0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共xx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於提升市民文明素質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意見》、《x年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x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現結合城管工作特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結合城管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禁放”工作宣傳,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努力實現全面“禁放”工作目標,營造整潔美觀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管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局局長殷瓊任組長、副局長戴尉華任副組長,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和局屬各中心、科室、大隊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領導、統籌全市城管系統“禁放”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組,一把手負責狠抓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發動,強化主體責任。廣泛動員全體職工主動參與“禁放”工作,分別簽訂“禁放”承諾書,同時將主幹道沿街店鋪的市容管理與“禁放”工作相結合,針對不聽勸阻人員及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上報,市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協調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並上報市禁放辦,對處理結果將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嚴格執法,依法取締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要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工作,在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分片分區摸排、清理、查處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結合城管工作,加大“禁放”工作宣傳力度。

1.開展上街入户面對面宣傳。將“禁放”宣傳納入“門前三保”工作,向沿街經營户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等宣傳材料;

2.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宣傳工作,精心製作“禁放”工作宣傳展板,在主要路段設置宣傳諮詢點,向市民宣傳禁放工作,並接受市民的詢問,解答市民的疑問。

3.加強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禁放宣傳”力度。利用城管宣傳車滾動播放《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商業街區設置“禁放”警示標誌;利用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發“禁放”宣傳公益廣告等形式加大宣傳。

(四)建立巡查聯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根據城管工作的特點,結合全市佔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利用數字化城管平台,加大對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在重點時段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參與轄區禁放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縣(區)城管局務必高度重視,把“禁放”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重點時段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切實將“禁放”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勸導、查處、整改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督落實。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實,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把對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管理作為佔道經營長效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重點加強對重點時段流動攤點和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檢查,並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1

為認真貫徹執行XX市政府下發的《關於XX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範圍

禁止在廣興鎮全域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鎮組織委員

、鎮政法委員

成員:全體班子成員、鎮環保辦、鎮應急辦、鎮綜合執法辦、派出所、各村(社區)駐村幹部、常職幹部及網格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劉洋兼任辦公室主任,高見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村(社區)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流動宣傳車、張貼宣傳公告、LED橫幅、手機短(微)信、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羣眾。二是通過“包片領導+駐村幹部”包村、各村(社區)常職幹部包社、各村網格員包户的形式,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户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户曉,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鎮人民政府為主負責,各部門協同配合。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市綜合執法局中隊、市場監管所負責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鎮人民政府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村(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村(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村(社區)出現的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村(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2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執行原有禁燃禁放規定(五華縣城區、華城鎮圩鎮等禁放區全年全時段禁燃禁放)的基礎上,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實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範圍

五華縣行政轄區全域。

二、禁燃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三、禁燃禁放種類

各種煙花、鞭炮、拉炮、摔炮、火箭、魔術彈、地老鼠等煙花爆竹製品。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謾罵、侮辱、毆打、圍攻執行公務人員和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各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廣大羣眾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並主動勸阻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積極舉報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2350、110。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3

根據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專班的有關部署,以及《濟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寧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字〔20xx〕64號)和《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寧市任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濟任政字〔20xx〕36號)的工作要求,結合金城街道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統攬、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社區包保幹部、各社區主力軍作用,認真履職盡責,全面落實禁放規定,通過壓實責任、抓出實效、督導問責,統籌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改善街道空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措施

(一)確保壓實責任

街道辦事處與各社區簽訂煙花爆竹禁放責任書,按照屬地原則開展好禁放工作。各包保領導要親自指揮、親自參與、親自調度,調動廣大幹部職工全力投入禁放、全員參與禁放管控巡查,確保每幢大樓、每條街巷、每個商業片區、每條交通幹道、每家企業單位都固定有管控巡查人員。在時間安排上,即日起開展各項準備工作,尤其是做到“‘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這個關鍵時間段,要確保每個小區(宿舍區)一名領導負責,一棟樓固定一名巡查人員”,所有包保人員全部落實到位。

(二)突出抓出實效

街道根據市區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的《濟寧市任城區金城街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各社區、有關站所要全面落實到位,街道智慧平台發揮智能識別作用,進一步助力禁放工作。

(三)強化督導調度

街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專班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確保各社區和有關站所工作盡職盡責、人員到崗到位、措施抓實抓細,營造工作措施得力、責任落實到位、作用發揮明顯的'局面。

三、包保社區分組

街道幹部包保社區分組由1到2名科級領導幹部牽頭,另有3到4名街道一般幹部組成,負責包保社區煙花爆竹禁放的銜接、調度等各項工作(分組表見附件1)。

各社區要參照本方案,根據本轄區的樓宇分佈、街巷佈局、業態特點落實人員包保,按照社區網格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實現條塊結合、立體覆蓋、無縫銜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詳實具體的包保工作實施方案,尤其是要具體到人、具體到樓、具體到街(巷),並於本週五(20xx年1月17日)下午四點前經社區主要領導簽字後報街道應急辦(北樓210房間)。聯繫人:周;聯繫電話:;電子版發郵箱:。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4

一、總體要求

以國家、省、市關於大氣污染和煙花爆竹管理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羣眾參與、重點整治、長效管理”原則,一手抓嚴打整治,一手抓宣傳教育,廣泛發動一切力量,即日起在xx市全域範圍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城市規劃範圍區內全年禁放煙花爆竹,力促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目標要求

(一)禁售區:xx市全域範圍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二)禁放區:根據xx市城市現狀及規劃,劃定xx城市建城區(東環以西、北繞城以內、國道以北)、城市規劃範圍區(xx莊、x莊等村及所轄土地)為禁放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責任分工

(一)生態環境分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市管會、xx鎮、x鎮、xx莊鄉、x鎮、開發區職責

生態環境分局配合xx鎮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市場監管局負責x市場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住建局負責建成區內有物業的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市管會負責x商城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xx鎮負責xx個城中村、城內無物業的小區和留村、xx莊村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x鎮負責x、x祥村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xx莊鄉負責xx莊、x莊村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東里莊鎮負責安家莊村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開發區負責x村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日常管理具體要求: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市民改變傳統觀念。二是及時瞭解居民婚喪嫁娶、企業門市開業慶典等情況,提前進行禁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移交轄區公安部門依法處理。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對本轄區內所有街道、小區、住宅等部位開展不間斷巡查,特別是在婚喪嫁娶高峯期和市政府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等級預警期間,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勸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公安局職責

對非法售賣煙花爆竹者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嚴厲打擊;加強禁放區內煙花爆竹燃放的監管,對未按規定在禁放區燃放的,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積極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收繳的煙花爆竹進行妥善處置。

(三)應急管理局職責

牽頭對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網點進行排查清除,發現一起,依法處理一起。

(四)城管執法局職責

對隨意佔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燃放煙花爆竹污染城市環境衞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飯店、賓館、企事業單位、沿街門市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

(五)民政局職責

加強對市民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市民開展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明白紙,教育市民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是殯儀館在為市民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

(六)供銷社職責

取消全市範圍內所有煙花爆竹銷售網點。

(七)行政審批局職責

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不予審批;對現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予以註銷。

四、組織領導

成立xx市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市長袁永福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和副市長任副組長,生態環境、市場監管、住建、城管執法、市管會、應急管理、民政、供銷社、行政審批、公安等部門和各鄉鎮政府(開發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全市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副市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政府辦主任科員擔任。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開發區)要成立專門機構,組織精兵強將,切實抓緊抓實。

五、監督問責

紀委監委根據煙花爆竹“雙禁”工作職責分工,對成員單位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對不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依規依紀進行查處。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自律情況進行監督,對各類違規燃放尤其是單位人員、家屬在婚喪嫁娶活動中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介入調查。凡是單位人員、家屬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嚴肅追究所屬單位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其他羣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嚴肅追究屬地鄉鎮政府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煙花爆竹實施方案 篇15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做好20__年度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禁止燃放區域

城關鎮、開發區、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關集鎮、胡總鎮、肖口鎮、郭廟鎮、雙浮鎮、高廟鎮、税鎮鎮轄區全區域。

禁止燃放區域外,下列場所全年禁燃禁放: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

一百米範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遊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一)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十二)縣人民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本縣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

(二)禁止燃放目標

20__年度,禁止燃放區域內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零銷售、零燃放,不在禁燃區域內的各鄉鎮重點管控鄉鎮政府駐地和宗教祭祀場所的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確保我縣空氣質量特別是祭灶、除夕、春節、元宵節期間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清明節前後、農曆十月期間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源頭查堵力度

1.嚴格審查核發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許可證,禁止燃放區域內不得設置煙花爆竹銷售網點。依法對在禁止燃放區域內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進行處罰,對批發企業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縣應急管理局牽頭)

2.對在禁止燃放區域、場所或者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違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規定的,責令改正,並處500元的罰款。對在經營管理區域內未履行勸阻和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義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依法處10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縣公安局牽頭)

3.禁止燃燒大盤香的區域內,不得設置大盤香銷售網點,對在禁止燃燒區域內非法經營大盤香的',依法處20__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大盤香及違法所得。(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4.依法查處禁止燃燒區域內燃燒大盤香的行為,對在露天或者公共區域內燃燒大盤香的,或者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燃燒大盤香的,責令改正,並處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對在經營管理區域內未履行勸阻和舉報燃燒大盤香義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依法處10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罰款。(縣城管執法局牽頭)

5.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導致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公安局牽頭)

6.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關於開展大盤香生產銷售單位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太環委辦〔20__〕148號)要求,繼續對轄區生產、銷售大盤香的企業及個體户全面摸排,建立和完善生產、銷售清單,實現大盤香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實行動態管理並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止燃放工作宣傳活動,做到進小區、進家庭、進商户、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市場、進樓宇、進網格,確保家喻户曉、人人皆知,並落實到具體行動。

1.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後果,及時曝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引發的火情及人員傷亡典型案例、查繳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案例等。(縣委宣傳部牽頭)

2.加大在車站、道路、電影院、商市場等人羣密集地區的宣傳力度,利用LED、展台、路邊圍擋等設施,播放宣傳片,投放、張貼禁止燃放工作宣傳材料,沿街單位或門店電子顯示屏及公交車、出租車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止燃放工作宣傳口號。組織住宿、餐飲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通過制定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管理公約、設置宣傳台、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疏導。(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商局、縣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3.加強對居民住宅區的宣傳,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對經營管理區域加強宣傳,通過在電梯、樓梯間、小區公告欄等處張貼宣傳畫、宣傳標語等方式逐門逐户宣傳到位,確保户户知曉,全員發動。(縣住建局牽頭)

4.強化教育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宣傳工作,通過發放禁止燃放工作家長告知書、建立家長微信羣等形式,提醒學生及家長,不在所住小區和禁止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縣教育局牽頭)

5.組織婚姻登記處向每對新人發放禁止燃放告知單,引導新人在婚慶活動中遵守禁止燃放規定;組織在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懸掛禁止燃放宣傳橫幅,營造禁止燃放輿論氛圍;主動向前來辦理喪事的喪屬發放告知單,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規定。(縣民政局牽頭)

6.引導社會各界從自身做起,不在所住小區、單位辦公場所、單位家屬院和禁止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縣文明辦、縣直工委、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按職責分工牽頭)

7.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城管執法部門(舉報電話12319)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行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獎勵。(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三)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1.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和網格化監管。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統一認識,堅定信心,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羣眾參與”的原則,對各項宣傳、管理、處罰等措施再細化、再強化,確保力度更大、效果更明顯。要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統籌力量,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監管,積極開展查廠禁產、查車禁運、查倉禁儲、查人禁放“四查四禁”,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全過程阻斷。

2.突出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執法監管。要對禁止燃放區域重點時段(臘月二十三到年七年級,特別是年三十晚上8點至年七年級凌晨1點,年九年級、初五、初六、初八、元宵節)、重點區域(禁燃區和非禁燃區的交界處、城鄉 結合部、背街小巷等)開展全方位、無死角的巡查檢查,執法檢查要嚴格依法實施,嚴禁出現“一刀切”現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負總責,縣直相關部門、鄉鎮政府和社區(行政村)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繼續實行責任包保制度,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有關負責人要對社區(行政村)進行包保,社區(行政村)作為禁止燃放工作最基本的監管責任單位,要明確每個區域的包保責任人。縣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做好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

(二)明確經費保障。為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對禁燃禁放鄉鎮、縣直有執法任務的部門各撥付工作經費5萬元,專項用於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嚴格考核調度。各鄉鎮和各牽頭部門每天至少要開展一次現場巡查檢查,並於每週五下班前將巡查檢查情況和發現的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經營及在禁止燃放區域違法違規燃放問題處罰情況,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嚴格落實“時交辦、日清算、周調度、旬小結、月兑現”考核調度要求,定期通報城區各監測點PM2.5濃度排名,以及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違法違規問題查處和量化問責情況。

(四)嚴肅督查問責。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繼續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列入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內容,組織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駐點監督幫扶組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原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阜陽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盤香禁燃工作量化問責規定(試行)的通知》(阜環委辦〔20__〕23號)實施量化問責。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鄉鎮和單位,提請縣政府進行約談;對在禁止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