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實施方案

教代會對領導幹部進行評議,是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重要職權,是廣大教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有效形式,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黨的羣眾路線的重要體現,是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推進黨的“依靠”方針貫徹落實的重要措施。建立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制度,有利於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高幹部隊伍素質;有利於增強幹部羣眾觀念,密切黨羣幹羣關係;有利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內部監督的自我約束機制。為做好我園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工作,根據《教育法》、《教師法》和《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實施方案

一、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指導思想及原則

以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民主管理,保障教職工民主權利,促進黨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學校”方針的貫徹落實。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必須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黨管幹部”的原則。

二、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內容

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其中:( 1 )德:主要評議幹部能否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是否具有為人師表、廉潔奉公的精神和密切聯繫羣眾的工作作風。( 2 )能:主要評議幹部的領導能力、協調能力、管理能力,是否具有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 3 )勤:主要評議幹部的工作態度,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否嚴於律已、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4 )績:主要評議幹部的工作質量、辦事效率,政績是否突出等。

三、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程序

民主評議領導幹部每年進行一次,按以下程序進行:

1 、幹部述職。由領導幹部本人在教代會上作述職報告,報告的內容是工作情況、取得成績、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以及今後的措施和打算等。

2 、羣眾評議。評議分兩步進行,第一步,由教代會代表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述職的領導幹部進行測評,測評等級為“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第二步,由幹部評議小組召集羣眾座談會或通過個別訪談,對評議對象進行背靠背的評議。評議時,務必做到客觀、公正、全面。

3 、綜合整理。整理代表評議意見,統計測評結果,作出綜合評價後形成書面材料報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審定。

4 、反饋結果。評議結果由主要領導負責反饋。

5 、整改提高。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被評議幹部對照羣眾提出的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出整改的措施。評議與整改情況,在適當的時候通過會議向參評人員通報

四、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範圍

本園領導及中層幹部。

五、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組織領導

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工作,在園黨委的領導下牽頭進行。為保證評議工作的順利開展,分別成立黨代會和教代會幹部評議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幹部的評議工作;成立中層幹部評議小組,負責對本園主要領導幹部評議的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