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 篇1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低温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防範應對工作的通知》(鄂政辦電〔20xx〕1號)精神和市政府領導批示精神,認真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切實把各項防範應對措施做實、做細、做到位,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旅遊市場安全、有序,特制訂本檢查方案。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一、檢查時間

20xx年1月8日,時間1天。

二、檢查對象

全市景區(點)、星級賓館、旅行社

三、參檢人員

由旅遊委分管領導帶隊,各股室負責人組成檢查組。

、:赤壁古戰場、觀音寺

、:龍佑温泉度假區、玄素洞、鳳凰山莊石窗博物館

:赤壁大酒店、陸水湖景區、三峽試驗壩、威尼斯商務酒店、萊克假日酒店、金橋賓館

、:全市旅行社

四、檢查形式

現場檢查與查看資料相結合

五、檢查內容

1、景區(點)。旅遊景區加強對事故易發路段的巡查,做好道路結冰的清除工作;做好山體滑坡應對工作,加強重要地區、重要時段的巡查力量,開展隱患排查和動態監控;對旅遊設施設備及特殊旅遊項目進行全面的檢查。達不到旅遊安全要求的,不得接待遊客。

2、旅行社。旅行社加強惡劣天氣下團隊用車管理,明確旅遊汽車公司的安全保障責任,選擇安全有保障的車輛和責任心強的駕駛員,導遊、領隊要及時制止駕駛員的不安全行為。

3、星級賓館。星級賓館及時做好災害性天氣防範應對工作,搞好賓館周邊環境衞生,注意關心遊客冷暖,開展人性化、個性化、特色化服務,切實營造賓至如歸的飯店氛圍。

六、工作要求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牢固樹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明確,落實責任,確保檢查整治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對檢查出的問題,被檢查單位要立即進行整改,與此同時,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幹部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員要堅守崗位,隨時關注氣象信息,密切跟蹤動態情況,及時妥善地處理各種旅遊突發事件。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糧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哈爾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延壽縣範圍內暴雨、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温、乾旱、雷電、冰雹、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重大環境事件、公共衞生事件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1.4工作原則

氣象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廣泛參與,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依法依規、協調有序、信息資源共享的原則。根據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實施分級負責,以屬地管理為主,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延壽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全縣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最高決策和指揮機構,負責全縣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指揮、決策部署、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

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信科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突發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需要,指揮部將臨時增加有關部門和單位。

2.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主要領導兼任。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議、決策和工作部署;根據指揮部決定,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的綜合協調應對;及時進行信息收集、核實、傳遞和報送;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機制。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3.1縣委宣傳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佈。協調媒體弘揚各部門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採取的積極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縣發展和改革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和重點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安排災損毀設施修復等相關工程項目,協調落實建設資金。

2.3.3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準備工作,進行校園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適當調整教學秩序,必要時根據氣象預警防禦指引和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部署學校停課或提前放學;組織做好氣象災害發生時學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學生進行氣象災害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2.3.4縣工信科局: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協調通訊運營企業做好通信網絡保障。

2.3.5縣公安局:加強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災區社會治安穩定,維護搶險救災的現場秩序;組織警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災區羣眾安全、快速轉移;維護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車輛通行,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2.3.6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範,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負責籌措撥付嚴重氣象災害搶險救災補助資金。

2.3.7縣自然資源局:與縣氣象局聯合發佈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組織開展由氣象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必要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相關基礎地理信息和測繪服務。

2.3.8延壽生態環境局:與氣象部門加強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會商,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氣象災害影響地區的環境監測,及時發佈監測信息。

2.3.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區範圍內危險房屋隱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離工作,及時組織人員排除道路和低窪地段積水;因氣象災害引發城市內澇時,負責管轄範圍內排澇工作和城市排澇設施的安全。

2.3.10縣交通運輸局:督促運營單位做好氣象災害防禦;負責優先運送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受災人員撤離提供交通運輸工具;負責組織、協調水毀公路(橋樑)的搶修復工作,為搶險救災提供運輸保障。

2.3.11縣水務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設施的巡查和汛情預警。

2.3.12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調運,協調化肥等生產資料供應,參與農作物旱情、墒情監測,開展病蟲害監測分析,指導農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災前準備,及時發佈農業災情,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2.3.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對救災所需成品油料緊急調撥。

2.3.14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督促屬地文化旅遊管理部門,指導轄區內各旅遊景區、酒店等採取應急措施保護景區遊客安全;指導受災旅遊景區主管部門,做好景區內由旅行社組織的旅遊者安全撤離工作;指導旅行社妥善安置旅遊者;指導旅遊企業對行程推遲、暫緩或取消的旅遊者做好解釋説明和相關服務工作。

2.3.15縣衞生健康局:組織調度衞生技術力量,做好醫療救護準備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工作。

2.3.16縣應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聯席會商機制及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制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網格員廣泛宣傳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並進行災害信息收集及應急情況反饋。逐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及預警信息發佈平台建設。

2.3.17縣林業和草原局:與應急、氣象部門聯合發佈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負責森林草原火災和森林病蟲害的巡查、監測和預警,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處置等工作

2.3.18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和氣象信息發佈;承擔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全程氣象服務保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承擔重大災害性天氣跨部門的聯防工作;組織開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減災工作;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為縣政府指揮應急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等。

2.3.19國網黑龍江電力有限公司延壽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檢查、電網運營監控和電力調度,及時調集力量排除電力設施危險和故障,保障電力正常供應。

2.3.20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黑龍江有限公司延壽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延壽縣分公司:負責通信網絡保障工作,對受損壞的通信設施和線路及時調集力量進行搶修。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佈的“綠色通道”,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眾全網快速發送氣象部門高級別預警信息。

2.4鄉鎮級應急指揮機構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要納入鄉鎮級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級政府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與本預案銜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禦指揮機構和應急工作機制,組織和實施本區域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各鄉鎮社區、村屯設立氣象災害應急信息員或聯絡員隊伍,負責氣象災害事件先期處置、動員以及負責氣象災害情報收集、應急宣傳等工作。

2.5專家工作組

由氣象部門及相關專業專家組成,負責對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和處置措施提出意見或建議,為政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

3.1監測預報

3.1.1監測體系建設

配合哈爾濱市氣象部門組織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的佈局、建設和維護,各鄉鎮政府協助氣象設施的選址,為氣象設施安裝、維護等工作提供便利,並配合做好相關氣象設施及環境的保護,齊抓共管,共同實現監測預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並與公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通運輸、住建、教育、水務、農業農村、工信科、文廣旅遊、衞生健康、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電力、通信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水務、林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的監測信息實時提供氣象部門共享。

3.1.3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建立以社區、村鎮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3.2預警信息發佈

3.2.1發佈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製作並按預警信號級別分級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2.2發佈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劃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和Ⅳ級預警,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Ⅰ級(紅色)為最高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佈單位、發佈時間、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持續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防禦指南等。氣象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氣象災害程度不符合預警條件時,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

3.2.3發佈途徑

縣有關部門應通過網站、短信平台、廣播、政務微博、微信等渠道準確、及時傳播預警信息,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同時,廣播、電視、互聯網等相關媒體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準確、及時、無償向社會公眾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基礎通信運營商應根據應急需求,在氣象部門發佈高級別暴雨、暴雪等預警信號時,通過預警信息發佈的“綠色通道”及時向公眾免費發送預警信息。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等傳播媒介的所屬單位、企業或組織應落實專人負責關注預警信息發佈情況,及時接收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要在學校、車站、旅遊景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國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橋樑、涵洞、彎道、坡路等重點路段,以及山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佈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鄉鎮政府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後,縣各有關單位、各鄉鎮政府和社區要按照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信息,按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禦等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4.2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負責發佈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延壽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衞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教育局以及電力部門與氣象部門建立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災情互通共享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及時通報、實時共享。

5.應急響應

5.1響應級別

按照氣象部門發佈的氣象災害預警分級,對應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的氣象災害分級,劃定應急響應級別:

Ⅰ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Ⅰ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特別重大氣象災害。

Ⅱ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Ⅱ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重大氣象災害。

Ⅲ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Ⅲ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氣象災害。

Ⅳ級應急響應:氣象部門發佈了Ⅳ級預警,預測可能或已經造成一般氣象災害。

5.2分級響應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有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縣有關部門、鄉鎮政府應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執行相應預案,採取聯動措施。

5.3響應升級

(1)因氣象災害影響加重,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升級,或者氣象災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災害,已經採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需由多個部門(單位)增援參與應急處置的,應及時上報當地應急部門。

(2)當氣象災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縣控制能力,需要哈爾濱市、黑龍江省、其他省或中國氣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縣委、縣政府報請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黨中央、國務院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事件處置。

(3)當上級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處置指揮權相應上移,各成員單位全力配合行動。

5.4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5.5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動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害防禦、緊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衞生防疫、恢復重建、心理疏導等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5.6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5.7響應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佈災害預警信號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6.恢復與重建

6.1善後處置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遭受氣象災害損失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方案。

6.2調查評估

氣象災害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由縣氣象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6.3恢復與重建

氣象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後,縣政府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受損的城市基礎設施。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縣政府、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應做好應急救援隊伍保障,不斷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2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職能所需必要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並配合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7.3物資保障

根據不同區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聯共享、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預警信息傳播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預警信息覆蓋面進一步拓寬。

7.5應急用電保障

擔負重要應急機動處置保障的單位,應通過發揮移動發電裝備的功能,結合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號提前部署,為應急處置提供電力保障。

7.6技術保障

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提高氣象災害應急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和水平。針對我縣的氣象災害風險特點,鼓勵和支持有關科研教學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開展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與方法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8.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預案實施後,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預案制定部門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物業防暴雪的應急預案 篇3

為減少冬季低温雨雪冰凍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保障道路暢通,完善我區交通系統應急預案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市、區相關要求,結合《古城區交通運輸系統自然災害應急保障組織預案》制定本預案。

、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應急機構:成立古城區交通系統冬季低温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範圍內公路交通冬季低温雨雪冰凍災害下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李兆強(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聯繫電話:

職責:

1、保障公路運輸的安全暢通。

2、保障應急用車和救災車輛的統一調配。

3、保證救援人員、救災物資的及時運送及人民羣眾的及時疏散。

二、災害分級

按照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範圍和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Ⅱ級)、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Ⅲ級)和一般雨雪冰凍災害(Ⅳ級)四級。

1、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

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積雪深度在30釐米以上,或持續3天以上積雪深度超過20釐米;或者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出現雨淞、冰凌直徑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結冰厚度在3釐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日最低氣温在零下10℃以下。

2、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Ⅱ級)

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積雪深度在20釐米以上,30釐米以下;或者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出現雨淞、冰凌直徑在10毫米以上、20毫米以下,或道路結冰厚度在2釐米以上、3釐米以下;或者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持續2天以上日最低氣温在零下8℃以下、零下10℃以上。

3、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Ⅲ級)

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持續2天以上積雪深度在10釐米以上,20釐米以下;或者監測或預報全區大範圍出現雨淞、冰凌直徑在5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道路結冰厚度在1釐米以上、2釐米以下。

4、一般雨雪冰凍災害(Ⅳ級)

監測或預報積雪深度在10釐米以上;或者監測或預報出現雨淞、冰凌或道路結冰。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屬地管理、分工負責、條塊結合為主的管理體制,有效整合資源,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層,提高能力。認真抓好基層站所、企業、客運場所等基層單位和組織的應急管理工作,落實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防範措施,提高基層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四、工作重點

1、道路運輸行業和公交行業運輸安全,尤其是公交、危險品運輸、長途客運、集裝箱運輸、車輛維修等。

2、水運企業、渡口渡船、港口碼頭運輸安全,組織出航船隻回渡口,保證安全。

3、水運設施和公路設施的安全完好。

4、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

5、惡劣自然條件下,被堵塞公路或被毀(損)公路、橋樑、隧道、涵洞等設施的搶通、搶修等,確保公路的暢通。

6、搶險、救災人員、物資、設備的疏送及滯留旅客的疏散工作。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和解除

啟動:冬季低温雨雪冰凍災害預報發佈後,按市、區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啟動應急預案。

解除: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經市、區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解除。

1、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3、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並得到良好安置。

、應急準備

應急預案啟動後,各成員及各有關單位在2小時內做好以下準備:

1.安全辦負責與市交通運輸局、區政府辦、區安監局、區公安局等部門和有關領導的聯繫和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彙報,與相關部門聯繫協調應急救援的有關事宜。

2.地方公路管理段負責組織人員做好道路的搶修準備工作,集中道路搶修隊伍,調用道路搶修的物料和設備,採取在冰雪道路上撒鹽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橋樑和其它重點路段加鋪麻袋、草袋、秸稈等措施對公路通行進行及時修復,難以及時修復的,應當向區人民政府或市局請求支援。

3.地方海事處、古城區交通運政管理所負責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組建運輸隊伍,落實運輸車輛、裝卸設備和相關救災工具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4.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處置指揮協調工作所需車輛、人員和設備的後勤保障,確保與市、區有關領導和部門的信息暢通,所報信息涉及縣相關部門的,要徵求意見,報局領導審查後上報。

5.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加強信息調度,掌握緊急情況,做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指揮和疏散工作,維持交通秩序,對公路、水路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及時處置。

6.需要其他單位支援的,向區人民政府申請。

、應急行動

冬季低温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反應的主要行動是:

1.在市、區相關部門的統一領導安排下,迅速進入崗位,隨時待命。特別是道路搶修隊伍、道路運輸隊伍,要由單位的主要領導帶隊,做到人員齊整、裝備精良。

2.按照市、區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並提前制定出科學的繞行方案。其次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緊急調運,按照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派出道路運輸搶險救災車隊。救災車隊按指定路線進入重災區或指定位置,迅速展開救援,搶救運送受災羣眾和國家重要財產,調運受災羣眾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據災情變化和救災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應急工作要求

(一)元旦、春節即將來臨,地方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隊要進一步加強公路的安全巡查及養護管理,及時對路面坑凼、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等病害進行搶修,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要加強安全管理,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二)各部門及時補充儲備搶險物資、搶險機具,做好準備工作。

(三)嚴肅紀律,做好節假日值班安排。嚴格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記錄,發生災情、險情,及時按程序上報。

(四)服從統一調度,一旦出現嚴重災情,各部門人員應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五)加強搶險救援現場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科學分工,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責任追究

本預案啟動後,凡與執行應急任務有關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直接責任人和工作人員將嚴肅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本預案由古城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