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通用17篇)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

一、當學生(女生)發生傷害事故時,學生所在班班主任或在場教師必須馬上報告學校,學校按到報告後由分管副校長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和鎮政府;如需派出所出面解決的事故,同時報告派出所。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通用17篇)

二、事故發生後,學校保安或在場教師必須盡最大努力制止事態的擴大;如有受傷人員,必須當急送鎮醫院或中心醫院治療;該班班主任要儘快趕到現場或醫院。

三、重大事故如需學校安排值班的,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作好值班教師安排,凡被安排的教師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排,並認真履行職責,否則後果自負。

四、事故發生後,由所在班班主任在第一時間通知該生家長,共同解決問題。

五、學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當即組織學校保安或教師保護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找有關見證人取證,並管理好相關物證。

六、學校校長儘快組織校行政人員到醫院看望傷員,並對受傷人員及家長、家屬進行安慰、慰問。

七、如上級或派出所來人調查,由學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學校保安及該班班主任配合進行調查工作

八、事後,由學校出納通知保險公司備案,事後辦好有關經費手續。

九、全體教師都要積極配合處理善後事宜,各盡所能全力化解矛盾,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十、行政值周必須認真填好《安全日誌》,分管安全的副校要做好專用的重大安全事故記錄備查,事後存入學校檔案引以為戒。

十一、學校在事後必須認真反思,尋找事故的根源,制定預防方案,以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同時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理。

十二、學校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學校和各班要積極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教育,心理健康引導,對高年級的女生進行青春期教育,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2

為了建立我縣教育系統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體系,提高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反映能力和救援工作整體水平,最大限度地減輕重特大事件及重大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全縣中國小、幼兒園、職業中學發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一)學校(幼兒園)的建築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樓梯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二)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學校(幼兒園)建築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學校(幼兒園)師生髮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五)發生的造成師生傷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學校(幼兒園)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學校安全事故;

(八)學校(幼兒園)發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學校(幼兒園)發生的重大羣體性傳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學校發生的學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體活動、集會、演出等發生師生傷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大學聯考、會考等大型考試活動中發生的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二、實施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旬陽縣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組織指揮下和旬陽縣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重大安全事故搶救和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對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各學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啟動應急預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縣教育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紀檢書記、考試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股辦、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教育股長、行政股長、人事股長、計財股長、督導室負責人分別任辦公室副主任。各鄉鎮教育辦主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幼兒園長)為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責任人,直接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督促指導縣直學校(幼兒園)和鄉鎮教育辦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定期指導預案的演練;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向縣委、縣政府、市教育局彙報並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及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

(四)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快速開展現場安全保衞,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五)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事故現場。

(六)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快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九)做好傷亡師生家屬的善後 、安撫工作。

(十)大型考試活動,有突發性事件的苗頭,要加強對事件的嚴密監控。若校內出現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其股辦室要及時深入事發學校,現場指揮,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報告

(一)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迅速將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的真實情況分別報告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縣教育局值班電話:

(二)事故發生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三)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時間和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所採取的措施;

5、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四)縣教育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報告後,除了向局長報告外,須立即向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報告,同時報縣委辦室和報市教育局、縣安監局和相關部門。並根據重特大事故的實際情況,請公安、消防、衞生監督、環保等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保護和證據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發生後,縣教育局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啟動實施應急預案,並隨時將搶險情況和應急處理情況上報縣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立即請交通、水電、電信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快速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設施。

(三)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保護。請衞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醫務人員搶救傷員,並做好事故現場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發生後,各學校黨政領導、幼兒園園長要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要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學校當前和今後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好。要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制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教育辦要加強對所屬村小、教學點的'安全管理,經常性地檢查督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迅速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三)各鄉鎮教育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各民辦教育機構的負責人要以對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高度負責的責任心,為維護學校穩定多做貢獻。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3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 長:張建軍

副組長:白根羊 楊寶明 杜考田

成 員:魏永昌 屈長志 黃建虎 陳永林 劉紅軍 羅海信

郭永華 楊文昌 趙公信 張琴麗 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佈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後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羣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着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衞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衞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症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症。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衞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衞生防疫部門批准。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具體做到: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衞生部門和縣教育局、辦事處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幹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後,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②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縣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積極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實事求是地講清傳染病的發病情況,不得渲染與誇大,以確保學校的穩定。

(2)學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3)要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火災事故

1、報警程序:

(1)發現火警後,迅速向校領導報告,並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要詳實、準確,地點要具體。

(2)在報警的同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同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報告。

2、救護措施:

(1)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教職員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各安全管理員要迅速打開安全出口,做好師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組織緊急疏散,疏散集合地點設在操場,由教導處帶領班主任做好師生的清查和安頓工作。若一時撤離不出的,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採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在撤離時必須堅持先學生後教師、先婦女後男士、先小孩後大人的原則,在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疏散過程做到不慌亂,井然有序,避免擁擠,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保證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的通道暢通。

(5)學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組織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救助工作。

(6)火警現場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警務室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警戒、控制、現場保護、緊急疏散、傷亡救護等工作。

(7)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8)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和組織撲救。

(9)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火。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定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用電器具、用電線路火災,應先切斷電源。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要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一律靠右行。

2、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

3、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五)突然停電

1、學生在教學樓早讀、上課、晚自習和公寓樓就寢前時間內,如果突然停電,應做到不恐慌,不喧鬧,不起鬨。在教室上課或輔導的教師負責維持教室秩序,公寓樓管理員和值班檢查人員負責維持公寓樓秩序。

2、停電後不要點蠟,不要隨意走動,在教室或宿舍內等待。

3、學校總務處及時檢查停電原因,保障照明。

(五)非正常事故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應立即救護學生,並通知其監護人,並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髮生非正常事故,應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詳細情況,並備案存檔,並協助學生家長做好處理工作。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通知保險部門為投保學生做好有關醫療費的補償賠付工作。

6、校長室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七、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要加強對重大事故的隱患排查、並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訂防範監控方案,確保突發性事件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根本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4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決杜絕”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對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採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儘可能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逐步實現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二)杜絕責任性事故,把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儘可能不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儘可能減少對師生的傷害,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此引發的各種附帶損失或影響。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師生活動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內部羣體傷亡事故、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實行部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10分鐘內當面報告或電話報告部副主任、當天值日行政。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對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須進行隔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校長彙報,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指導學校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形式發出緊急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區域。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滅火活動,教職工可利用一切滅火設備滅火,及時拔打“119、110、120”請求援助,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滅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及時拔打“110、120”請求援助。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救治,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護車。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後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小賣部、食堂的經營活動,由飲食衞生監管人員封存現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常

4、配合食品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活動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場,拔打“110、120”請求援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隨機觀察,並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繫,做好受傷學生的情緒穩定和思想工作。

2、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樓道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值日人員和崗位責任人要沉着冷靜,果斷處理,制止事態發展,有秩序地疏散學生,並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制止混亂,平息事態,拔打“110、120”請求援助,全力搶救受傷的師生。

3、學校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保護好事故現常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應急處置,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各年級組長、紀律幹事、班主任

主要職責: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當天值日人員、班主任及時將傷員送往醫務室或醫院,並酌情暫墊醫藥費。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__〕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前款所列單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採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6

為在最短時間內有效地撲滅和處理髮生在辦公、施工現場的火災、觸電、急性中毒和創傷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的影響,防止事故擴大,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體系要求及應急準備與相應的需要,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1.項目部成立應急小組,由項目部經理任組長,負責防颱防汛應急工作。安全員任副組長,項目經理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各自工程現場的具體防颱防汛的應急指揮、組織與實施,公司安技處為主管部門,負責防颱防汛工作的監督檢查,並相應急救援指揮部彙報。

2.工程現場應設現場搶救、傷員救護應急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組建。

二、報警

1.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自己的力量可以撲滅),發現者應先報告項目經理處置.

2.火勢比較大,靠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項目經理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後報總經理.

3.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自己的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項目經理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後報總經理.

4.施工現場發生事故,發現者應先報告項目經理處置,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應急救援人員立即進行搶救.

5.項目經理要立即將現場傷亡情況報告公司安技處/總經理.

6.如需將傷員立即送醫院搶救,項目經理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後報安技處、總經理.

三、應急電話

安保部:JYJYJY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匪警:110

四、應急設備

1.泡沫滅火器、消防斧、鍬、水桶、砂。辦公樓設置泡沫滅火器。

2.絕緣鞋、絕緣手套、絕緣杆、絕緣木梯;

3.鎬頭、撬槓、鐵鍬、木方等;

4.防毒面具等;

5.衞生藥品箱:繃帶、酒精、止血帶等放置在醫藥箱內。

6.運輸設備:擔架。

五、救援要求

1.當事故發生時,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組長,並由組長髮布命令,各專業組負責人分別組織各自的組員,於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並按各自的分工進行救援工作.

2.事故報告組按規定分別向公司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並準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和組織事故處理..嚴重的事故由公司負責參與事故調查與處理..

3.辦公室如發生火災則由組長、副組長等協助,參照以上的方法處理。

六、急救方法

1.火災急救

(1)發現人在發現火災後要立即報告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瞭解起火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併發布命令組織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撤離和撲救,必要時撥打119報警,並馬上寶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2)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應馬上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並宏觀控制情況,按計劃進行應急救援活動和開展善後處理。

2.觸電急救

(1)立即脱離電源: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杆等移開電源,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

(2)

傷員心跳驟停:口對口或口對鼻進行人工呼吸搶救,同時可用心臟體外擠壓法,直至心肺復甦或確定死亡為止;

(3)局部電灼傷:將創面消毒包紮,注射破傷風抗菌素。

3.創傷急救

(1)止血:採用壓迫止血法、質押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彈性止血帶止血法止血。

(2)包紮: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得以用紗布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紮。當肢體骨折時,可藉助繃帶包紮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兩個關節。

(3)搬運

①當傷員有骨折時,宜在止血包紮固定後搬運,防止骨折處因搬運振動而移位;

②在搬運嚴重創傷並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傷員時,要平卧運送,頭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途中要儘量避免震盪;

③在搬運高空墜落傷員時,若疑有脊椎受傷可能的,一定要使傷員平卧雜硬板上搬運,切忌只抬傷員的兩肩或單肩背運傷員。這樣會使傷員的軀幹過分屈曲或伸展,使已受傷的脊椎移位,甚至斷裂造成癱瘓或導致死亡。

4.急性中毒急救

救護人員應設法儘快使中毒人員脱離中毒現場,並根據中毒的途徑和性質不同,採取以下相應的措施急救:

(1)皮膚污染、體表接觸毒物:應脱去污染的衣物並用大量的清水清洗污染的皮膚、頭髮以及指甲等,對不溶於水的毒物用適宜的溶劑進行清洗;

(2)吸入毒物(有毒氣體):應立即使中毒人員脱離現場,在搶救和救治時應加強通風及吸氧;

(3)食入中毒:對一般神志清醒者應設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毫升,用舌板刺激咽後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覆,直到吐出清亮物體為止。對催吐無效或神志不清者,則可給予洗胃,一般宜在送醫院後進行。

七、注意事項

1.救火人應注意自我保護,使用滅火器材救火時應站在上風位置。

2.火災襲來時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3.必須穿越濃煙逃走時,應儘量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用濕毛巾或濕布捂住口鼻,或貼地面爬行。

4.身上着火時,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覆蓋壓滅火苗。

5.大火封門無法逃生時,可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縫,潑水降温,呼救待援。

6.人工呼吸、心臟體外擠壓法搶救要事先進行練習,並在實施時要堅持到底。

7.護送傷員的人員,應向醫生詳細介紹受傷情況。

8.高處墜落的傷員,即使當時神志清醒,但若伴有頭疼、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也要勸其住院嚴密觀察,以防發生危險。

9.對胸部受傷的傷員,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誤診,影響救治。

10.處於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卧、少動,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及時止血、爆炸、固定傷肢,儘快送醫院搶救治療。

11.救護人員在將中毒人員脱離現場急救時,應注意自身的保護,在有毒有害氣體發生的場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採用加強通風或用濕毛巾等捂住口、鼻,腰繫安全繩,並由場外人控制、應急,如有條件的要使用防毒面具。

12.在事故處理後,要儘快清理好事故現場,最大限度的減少環境污染。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7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教職工工作安全指引》、《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春秋遊、交通、校舍倒塌、火災及颱風、地震、食品中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温映浩

副組長:周斌

成員:邱志浩、羅小云、葉海威、陳惠深、陳曉紅、陳幽、鍾勇彬、陽昀。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利用防火災安全保護知識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報警請求社區民警的幫助。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及時組織人員制止、制服,同時報當地警務室並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對可能涉及的物品進行封存,及時向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規範高效的滅火救援應急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處置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xx省滅火與消防應急救援社會聯動工作機制》《xx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相關力量聯合處置的火災事故。

(四)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各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整改和消除各類消防安全隱患,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從源頭上預防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要充分發揮社會滅火救援資源優勢,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等工作。始終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保證滅火救援人員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採用先進的滅火救援裝備和科學的技戰術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火災事發地政府的作用,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各鄉鎮政府(開發區)、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對火災的快速應急能力。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職責,落實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各項支持保障措施,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盡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成立xx市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

總 指 揮:xx市人民政府市長。根據實際情況,可委派其他主管領導代行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

市應急局局長

市消防救援大隊主官

(二)指揮部職責

負責全市火災事故預案修訂和應急處置工作。

制定總體決策和戰鬥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統一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保障資源,必要時直接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救援工作。

統一協調聯動單位參加火災事故滅火應急救援。

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火災事故及滅火救援情況,統一發布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信息,並負責善後工作。

適時組織召開聯動工作會議,講評和部署工作。

指定成立事故調查組。

(三)聯動單位職責

當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時,市政府立即成立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由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宣傳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氣象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水利局、供電公司、燃氣公司、人社局、生態環境分局、衞健局x名負責同志擔任。根據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鄉鎮政府(開發區)和部門負責同志參加。

應急管理局: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參與滅火救援工作,組織相關專家或技術人員協助指揮部決策;協調發改局及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做好救災物資的發放和受災羣眾的臨時安置。

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滅火救援行動的具體實施。

宣傳部:負責收集信息和資料,由指揮部統一授權統一發布滅火救援情況,做好新聞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

公安局:負責組織治安、交警、派出所等相關警種參與滅火救援。交警主要對火災現場及周邊主要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證交通暢通和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治安、派出所主要對火災現場實施警戒,維護現場秩序。

住建局:負責調派吊車、剷車、推土機、破拆車等工程車輛裝備參與滅火救援任務;負責組織、協調建築專家以及相關部門對受災害事故影響的建築設施進行安全評估,根據需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局:負責處置現場所需物資的運輸保障,組織協調因災受損公路的搶修工作,組織調配緊急救援和撤離人員及疏散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氣象局:負責監測火災現場氣象信息,做好分析預測,及時為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温度、濕度、雨量等實況和預報。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調度環衞灑水車和綠化車對火災現場消防車輛進行供水,必要時可在消防救援部門的組織指揮下調集車輛參與火災撲救。冰凍天氣情況下,對災害事故現場實施融雪。

水利局:負責火災事故救援現場及周邊區域市政消防管網增壓、減壓工作,必要時停止部分地區的供水。

供電公司:負責調派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和救援力量為處置現場提供電力技術支持,實施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或出動應急供電設備等措施。

燃氣公司:負責火災事故救援現場及周邊區域燃氣管網增壓、減壓工作,必要時停止部分地區的供氣。調度燃氣、供氣等相關方面的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和專家、人員技術支持。

人社局:負責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傷亡人員認定及相關政策落實。

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指導救援隊伍劃定救援現場危險區域範圍;對外圍大氣環境和水環境及時進行檢測,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環境質量標準,確定超標區域範圍和污染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為可能引發環境污染的火災及消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供其他相關的技術支持。

衞健局: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實施現場急救及傷員的轉運、治療工作,並負責事故現場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必要時與上一級醫療衞生機構聯繫,確保傷員的救治工作。

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協助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指揮部確定的範圍,組織村(居)委會抽調工作人員,組織周邊羣眾進行疏散,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和調集救援物資。協調火災發生地單位為滅火參戰人員提供飲食保障。

(四)專家組職責

市消防救援大隊會同應急局建立滅火、防火、化工、醫療、建築、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為制定滅火救援預案和解決滅火救援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供決策諮詢和工作建議。

三、應急響應

(一) 響應程序

火災發生後,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到達火災現場,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政府辦公室、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決定是否啟動預案。政府辦公室、消防救援大隊按要求上報相關情況。

響應分級

四級響應

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火情難以控制或有繼續蔓延趨勢的一般火災報告後,啟動預案四級響應,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到達火災現場進行處置。同時密切掌握火情和災情發展,視情況報告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調派相關部門的滅火救援力量立即趕赴火災現場增援,通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進入待命狀態,並立即做好參加滅火救援工作的準備。

三級響應

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火災的報告後,啟動預案三級響應,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長立即趕赴現場指揮,組織成立火場指揮部,根據火情調集火災發生地周邊有關鄉鎮(開發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增援。周邊增援滅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後,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

二級響應

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火災的報告後,啟動預案二級響應,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趕赴現場指揮,組織成立火場指揮部,根據火情調集火災發生地周邊有關鄉鎮(開發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增援,並視情況報請上級政府派出應急救援力量增援。周邊增援滅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後,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

一級響應

滅火救援聯合指揮部接到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的報告後,啟動預案一級響應,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指揮,組織成立火場指揮部,根據火情調集火災發生地周邊有關鄉鎮(開發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增援,並視情況報請上級政府派出應急救援力量增援。周邊增援滅火救援力量接到增援命令後,立即調集人員趕赴現場。

(三)響應等級調整

滅火救援應急指揮部根據火情或災情發展,可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四)現場處置

發生較大以上火災時,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派出以消防救援大隊主官為組長的火場工作組趕赴現場,按照以下措施開展處置工作。

消防救援大隊:到達火場後立即與鄉鎮(開發區)政府建立通信聯繫,隨時上報火災撲救進展情況;聽取火場指揮員工作彙報,彙總火場情況,協助火場指揮員開展撲救方案制定、人員調配、戰術制定、指揮決策等工作;協助解決火災撲救中遇到的有關困難和問題;傳達市政府和市指揮部的指示要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成員單位到場後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現場救援工作。

公安局:加強對火災受影響區域的治安管理,合理設置警戒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衞健局:醫護急救人員靠前設置救護點,及時救治傷員,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傷情、疫情;

供電公司:組織安排相關專家、技術人員為處置現場提供技術支持,實施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或出動應急供電設備等措施;

自來水公司: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對市政消防管網進行增壓、減壓工作,必要時停止部分地區的供水;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火災現場需要調度環衞灑水車和綠化車對火災現場消防車輛進行供水,必要時可在消防救援部門的組織指揮下調集車輛參與火災撲救;

住建局:安排調集建築專家對受火災事故的建築物及可能受影響的臨近建築物進行安全評估分析,並將分析數據及時上報現場指揮部,以確保滅火救援人員人身安全;

氣象局:可利用氣象觀測車實時觀測救援現場的風向、風速、濕度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觀測數據;

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做好現場受災羣眾的清點登記和臨時安置工作,對受災羣眾進行安撫,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後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指揮部應視火災程度和涉及範圍,成立災後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並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後可能造成污染或損失的現場進行監測、評估、清除,保證災害地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當地政府(開發區)應及時做好受災羣眾安置工作。應急、發改等部門依據職責妥善安置受災羣眾生活,對轉移的受災羣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並保障基本生活條件。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維持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對參加滅火救援的企業消防隊、個人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六)信息發佈

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災事故信息發佈工作。新聞媒體記者進入火災事故現場進行拍攝採訪時,應經指揮部批准,服從現場指揮,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不得妨礙滅火救援行動。

(七)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緻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餘火。對石油化工裝置、儲存設施的温度及其周圍可燃或有毒氣體、易燃可燃液體蒸汽的濃度進行檢測,並進行相應處理,防止復燃。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保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須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滅火應急救援結束後,應將各類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恢復到常備狀態;失火單位、環保部門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進行監控、處置,防止造成次生災害;各救援隊伍迅速補充油料、器材和滅火劑,調整執勤力量,恢復戰備狀態。

四、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強消防救援力量建設,支持鼓勵鄉鎮(開發區)、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社區等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救援隊,將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輻射防護等專業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配備救援裝備,開展專業訓練,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二)通信保障

指揮部辦公室和各部門、各單位建立的應急指揮工作平台確定各參與部門和單位的通訊方式。依託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公眾通信網絡,以消防和公安通信網絡為主,以公眾通信網絡為備份,建立消防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

(三)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資金從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的消防業務經費中列支,情況緊急時可由同級財政部門先行預撥,保障應急需要。

五、預案演練與評估

滅火救援指揮部從實戰角度出發,每年組織不少於兩次的滅火救援聯合演練,加強各級各部門與滅火救援力量之間的協作與配合,切實提高滅火救援能力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由指揮部組織召開各有關單位負責人聯席會議,通報情況、交流學習,協調相關業務。為保持本預案的有效性及可行性,更換負責人的單位應及時報告指揮部及辦公室。預案演練評估工作由消防安全評估機構依據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條文對預案演練實施情況和效果作出相關評估。

六、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指揮部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視情作出相應修改並報市政府審批。各鄉鎮(開發區)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地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制定。

(二)預案解釋

本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由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9

每個班級都有幾十個學生,有時因學生的活潑好動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由於突發事件具有偶然性、突發性和處理的緊迫性特點,因此,處變不驚的能力,對班主任來説不可或缺,班主任要提前對有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處理應對有所瞭解。

班級突發事故的處理

(一)班級考勤

1.無故不到校

做好前期要求→安排考勤員(留意觀察)→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瞭解原因排除隱患→後期教育。

2.逃課、逃操(體育、微機、課間操)

做好前期要求(班級班規體現)→安排考勤員→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及時與任課教師溝通→排除隱患→後期教育→跟進觀察。

3.身體不適(感冒發燒肚子疼)

做好前期要求→瞭解學生病情 →與家長溝通→寫假條→核實是否到家→瞭解病情進展→後續跟進。

(二)帶違禁物品

1.帶手機等電子產品

做好前期要求(班級班規體現)→通過學生了解情況→不定期檢查;與當事學生溝通→及時與家長溝通→尋找原因→處理手機→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標→形成處理意見。

2.煙、打火機、管制刀具等

重視前期要求(班級班規體現)→通過學生了解情況→不定期檢查;與當事學生溝通→及時與家長溝通→尋找原因→形成教育合力→處理物品→形成處理意見→持續關注學生動態。

(三)頂撞教師

一方面,教師對學生或事情本身缺乏全面瞭解,處理問題不注意場合,判斷失當等;另一方面,學生情緒煩躁,性格倔強,對問題理解偏激等。

表現:學生公開反對教師的建議,對教師的批評持對抗態度;當面指責教師的錯誤,指出或反駁教師對問題判斷的失誤,指責教師處理問題不公平等等。

這類事件一旦發生,若不及時控制,會對教師今後的管理工作造成不利的影響。

處理過程:

瞭解學生公平看待→沉着冷靜→帶離教室→瞭解學生想法→全面調查→利用教師合力→講清老師做事原因→與家長交流爭取配合→達成共識→形成處理意見→班內説明情況→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四)打架鬥毆

主要是指在校學生間發生的形形色色的打鬥事件。

表現:有校內班與班之間的矛盾鬥爭;有班內學生矛盾激化形成的打架吵鬧,也有校外因素參與下校內學生間的打鬥事件等。

一個班級如果管理跟不上,紀律鬆散,打架鬥毆的事情就特別容易發生。

1.班內(班主任、學生、家長)

前期做好問題處理引導→安排安全員→到場分離→查看是否受傷→分別瞭解原因(書面材料)→其他人瞭解情況→分別作當事同學工作→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班內説明→ 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2.班間(班主任、級部主任、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分別帶離當事學生→查看學生情況→瞭解原因(書面材料)→其他在場同學瞭解情況→班主任溝通→與級部主任溝通→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班內説明→總結反思 →後續關注。

3.級部間(班主任、級部主任、德育處、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分別帶離當事學生→查看學生情況→瞭解原因(書面材料) →其他在場同學瞭解情況→班主任溝通→與級部主任溝通→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班內説明→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傷情比較嚴重:

班主任第一時間到場→產看傷情→必要時拍照留證→及時上報級部主任→班主任及時送醫或打120 →及時通知家長→醫院處理→調查原因→向學校彙報→徵求處理意見 →向家長説明情況→達成處理意見→德育處通報處理結果→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4.校外(班主任、級部主任、德育處、學生、家長):

調查情況→帶離當事學生→詢問經過(形成書面材料) →與級部主任溝通→與家長溝通→形成教育合力→達成處理意見→德育處通報處理結果→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五)校內意外傷害

1.不嚴重(班主任、任課老師、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 瞭解情況→查看傷情→緊急處理→班主任或任課老師送醫務室處理→和家長交流→總結反思→後續關注。

2.嚴重(班主任、任課老師、學校領導、學生、家長):

第一時間到場→ 瞭解情況→查看傷情→緊急處理→彙報級部主任→ 送醫院或打120→ 彙報學校→和家長交流→班主任、級部主任、學校領導看望→達成處理意見→總結反思→班主任後續關注。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0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教師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着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3月份學校組織全校師生搞一次疏散演練。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教職工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領導。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鎮政府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四)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五)流行傳染病的預防

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衞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師生增加户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衞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師生外出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經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七)、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應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繫。並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八)、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九)、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學校、家庭、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1

1、工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範圍

餐飲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的適用本預案。

3、預警與報告

3.1預警

3.1.1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消費環節的高風險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監管,通過監管及時作出預警。

3.1.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我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信息及時作出預警。

3.1.3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後,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2報告

3.2.1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向當地衞生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衞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發生在管轄範圍內的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於6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事故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涉及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4)事故發生在學校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於2小時內報告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單位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2.3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4、應急處置

4.1監管部門

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經營者瞭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並採取以下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並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燬;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佈,並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説明。

4.2餐飲服務經營者

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衞生部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中毒單位、地址、中毒發生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臨牀症狀和病人所在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等。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附則

5.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後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2

觸電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於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的電流大於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並隨着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乃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兩三分鐘內就會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一、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1.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企業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完成後辦理驗收手續。

2.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範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3.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4.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5.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6.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7.採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8.採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設備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接,減少觸電的危險。

9.施工現場供電必須採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1)在同一台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設備做保護接地。

(2)採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櫃兩側做重複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複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3)所有振動設備的重複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4)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5)電動設備和機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

(6)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漏電開關後的電源線長度≯30m。

二、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觸電急救八字方針。發現有人觸電,首先要儘快使觸電者脱離電源,然後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症狀進行對症施救。

2.脱離電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

(2)用乾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者將觸電者撥離電源。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脱離電源。

(3)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緊握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後再採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4)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米的範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範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雙腳併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脱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三、在使觸電者脱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1.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2.嚴禁救護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它絕緣性能差的物體(如潮濕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3.在拉拽觸電者脱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4.當觸電者位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脱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四、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

應讓觸電者在比較乾燥、通風暖和的地方靜卧休息,並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五、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搶救措施

應使其舒適地平卧着,解開衣服以利呼吸,保持四周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

六、對“假死”者的急救措施:當判定觸電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就地搶救。

方法如下:

1.通暢氣道。第一,清除口中異物。讓觸電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開其領釦、圍巾、緊身衣和褲帶。如發現觸電者口內有食物、假牙、血塊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隻手指或兩隻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從口中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處。第二,採用仰頭抬頰法暢通氣道。操作時,救護人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頦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自然隨之抬起、氣道即可暢通。為使觸電者頭部後仰,可於其頸部下方墊適量厚度的物品,但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

2.進行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按壓。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3

一、目的:

當正在運行的電梯出現事故時,為達到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或降低人員重大傷亡、財產損失,特制定本程序。

二、使用範圍:

本處理程序適用於本單位電梯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事件。

三、職責:

1、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保安人員、中控室人員共同負責電梯事故應急處理。

2、單位內安全管理負責人帶領當班保安、安全管理人員、維修人員執行本應急方案。

四、程序:

1、本單位電梯一旦發生事故,首先確定電梯事故分類:按破壞程度等作出正確判斷;處理時要鎮靜,不要盲目操作,按事故分類有針對性進行事故緊急處理。

2、值班人員應通知相關部門採取科學工藝措施、技術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

3、通知單位負責人(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通知相關負責人和職工到位。

4、組織專門隊伍搶救受傷人員,通知醫療單位做好救治工作。

5、調集車輛、通訊工具、搶救器材。

6、組織人員成立搶險救災專業隊。

7、加強現場警戒和保衞工作。

8、採取妥善措施,保護好文件檔案、技術資料、操作記錄和數據,計算機數據和資料,儀器儀表數據,控制室記錄,其他聲像記錄等資料。

9、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記錄,並迅速向所屬街道(鎮)安全辦公室及所屬上級單位領導彙報,並在第一時間上報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4

一、目的

及時有效預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應和緊急處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羣眾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時(2小時內)向建管處相關部門報告。

三、處置

1、由相關人員將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報告站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安排、統一處理。

2、立即派專人到事發地保護好現場、疏散羣眾、維持好秩序並設立臨時警示標誌。

3、根據傷亡情況上報相關職能部門,並請求他們立即出示現場共同處理。

4、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將傷員輸送到附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並根據傷情請求上級醫療機構共同救助,同時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傷員和遇難同志的親屬,做好解釋和安撫工作。

6、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衞生安全。

7、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的調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須服從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發地單位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立即啟動預案,及時向上級報告相關情況。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職盡責,不服從安排和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和經濟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和站應急處理分隊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醫療救護應急小組:

組長:

隊員:

3、防疫應急小組:

組長:

成員:

4、後勤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5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施工升降機安裝人員必須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並指定技術人員和安全監督員在場監控。

2)施工升降機安裝必須針對現場的實際和所採用的電梯説明書中有關電梯的構造的方法和步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3)作業前,有關部門人員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包括採用的電梯構造説明書、施工作業環境和條件等,場內地面承載力要滿足吊車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應對吊裝繩索、吊裝工具、機械、鋼絲繩等作全面檢查,進行保養,試運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進行試吊。

5)對安裝電梯的各機構、各部件、重要的螺栓、連接銷、動力系統和受力位置,電氣系統等進行檢查,把安全隱患排除於安裝作業前。

6)電梯安裝的作業區布好警戒線,掛起警告牌。

7)電梯安裝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有專職電工負責照管電源,專人操作控制枱,專人拆裝螺栓。

8)指揮人員應有上崗證,作業時與操作人員之間密切配合,通訊信號統一、暢通、清晰、明嘹,需要時配備對講機。

9)安裝作業時,風力不大於四級,在作業中風力突然增大達至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並緊標準節各連接螺栓。如遇6級和以上風力或下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空作。風雨過後應對機械重新檢查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能恢復作業。吊杆與吊籠不得同時工作。

10)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正確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嚴禁酒後作業。

11)起吊過程中機械發生突然故障,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進行搶修。在空然停電時,應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

12)凡需使用電焊或風焊作業時,必須申報動火作業,做好防火措施,派專人監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備滅火工具監視,用鐵皮、濕透麻包袋接焊渣。作業後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離場。

13)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才能上崗操作。

14)不應進行夜間作業。如確需夜間作業的,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訂相應的安全作業措施。

15)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築物外牆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好的安裝尺寸。

16)升降機梯籠2.5m範圍內應設置穩固的防護欄,各樓層平台通道應平穩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杆的防護門。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17)裝設在陰暗處或夜間作業的升降機應在全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樓層編號標誌燈。

18)升降機安裝後,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並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自驗收合格後,然後報市特種設備監察檢驗所檢驗,取得準用證後,方可使用。

19)嚴格遵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的有關規定。

20)有關安全、防火、質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詳之處,應執行公司和上級標準、規定。

二、現場配合工作:

1)清理進場道路有作業現場,以利作業。

2)安裝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機專用電源。

3)配合作業,如提供風、電焊等。

4)建築物外牆搭設排柵要平齊,不得與電梯升降運動發生干涉。

5)附牆架對牆面的作用力約為50KN,土建單位必須確保附牆結構能滿足該要求。

三、施工升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現場應急救援架構及聯繫電話:

1:組織架構

組長:

組員: 、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報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機事故的預防措施

1)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2)導軌架的穩定是靠與建築結構進行附着連接來實現的,所以在安裝施工升降機時隨着導軌架的搭設,按該機的技術説明書規定的距離及時進行附着連接。

3)施工升降機籠是施工升降機運載人和物料的構件,含有傳動機構、限速器及電器箱等,外側附有駕駛室,設置了保險開關與門聯鎖,只有當施工升降機籠前後兩道門均關好後,施工升降機籠才能運行。

4)各停層應設獨立門,該門外的人員應無法隨意開啟。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機的主要安全裝置,它可以限制施工升降機籠的運行速度,防止墜落。

6)裝拆單位必須有專業資質證,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崗。

7)安裝和拆卸前必須履行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有專人統一指揮,裝、拆的人員必須熟悉圖紙和裝、拆程序及檢查要點。

8)調試施工升降機籠時,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施工升降機不能自動下滑為限,在離地面10m高度之內,作上下運行試驗。

9)隨導軌的升高,必須按規定進行附着連接,第一道附着杆距地面應為10m左右,以後每隔6m(或按説明書規定)做一道附着連接。

10)安裝完畢進行整機運行調試,荷載試驗按照產品説明書進行,檢驗合格,領取準用證後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須對施工升降機附着杆制動器、主傳動機構等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拆除。

12)安裝、拆卸附着杆,以及各層通道架設鋪板時,施工升降機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層的高度,不得在裝、拆過程中同時上下運行。裝拆人員必須按規定系安全帶。

13)施工升降機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底籠周圍2.5m範圍內,必須設置穩固防護欄杆。做好運行記錄,定期檢查記錄,特別要檢查制動器靈敏性。當施工升降機未切斷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縱崗位。操縱室應有滅火設備。

(三)發生施工升降機事故應急救援

1)當發生意外事故的時候要保持鎮靜,注意事態的發展情況及影響的範圍,有序指揮搶險和人員的疏散。

2)事故發生時(如電器部分起火)必須關閉電源開關,用有效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決不能使用泡沫式的滅火器具撲救。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6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並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瞭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範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並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係;組織演練總結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衞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並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於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並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模擬泄漏)(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20xx年X月X日X:00-:時

六、應急演練目標、評價準則及評價方法

為了達到確定演練是否達到目標要求,檢驗各應急組織指揮人員及應急響應人員完成任務的能力的目的,在演練覆蓋區域的關鍵地點和各參演應急組織的關鍵崗位上,派駐公正的評價人員,全面、正確地評價演練效果。評價人員的作用主要是觀察演練的進程,記錄演習人員採取的每一項關鍵行動及其實施時間,訪談演習人員,要求參演應急組織提供文字材料,評價參演應急組織和演習人員的表現並反饋演習發現。按對人員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將演習發現劃分為3個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不足項、整改項和改進項。

七、演練現場規則

為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應急演練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演習過程中所有消息或溝通必須以“這是一次演習”作為開頭或結束語,事先不通知開始日期的演習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監督措施,以便保證演習人員和可能受其影響的人員都知道這是一次模擬緊急事件;

2、參與演習的所有人員不得采取降低保證本人或公眾安全條件的行動,不得進入禁止進入的區域,不得接觸不必要的危險,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險;

3、演習過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擬條件錯當成真的,特別是在可能使用模擬的方法來提高演習真實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煙霧發生器、虛構傷亡事故和滅火地段等,當計劃這種模擬行動時,事先必須考慮可能影響設施安全運行的所有問題;

4、演習不應要求承受極端的氣候條件或污染水平,不應為了演習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氣或造成類似危險;

5、參演的應急響應設施、人員不得預先啟動、集結,所有演習人員在演習事件促使其做出響應行動前應處於正常的工作狀態;

6、除演習方案或情景設計中列出的可模擬行動及控制人員的指令外,演習人員應將演習事件或信息當作真實事件或信息做出響應,應將模擬的危險條件當作真實情況採取應急行動;

7、所有演習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服從執法人員的指令;

8、控制人員應僅向演習人員提供與其所承擔功能有關並由其負責發佈的信息,演習人員必須通過現有緊急信息獲取渠道瞭解必要的信息,演習過程中傳遞的所有信息都必須具有明顯標誌;

9、演習過程中不應妨礙發現真正的緊急情況,應同時制訂發現真正緊急事件時可立即終止、取消演習的程序,迅速、明確地通知所有響應人員從演習到真正應急的轉變;

10、演習人員沒有啟動演習方案中的關鍵行動時,控制人員可發佈控制消息,指導演習人員採取相應行動,也可提供現場培訓活動,幫助演習人員完成關鍵行動。

八、應急演練前的準備

1、演練前1-2天,用廣播通知全廠職工及企業周邊羣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劃組對評價人員進行培訓,讓其熟悉企業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和評價標準;

3、培訓所有參演人員,熟悉並遵守演練現場規則;

4、採購部門準備好模擬演練響應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練前,策劃人員將通訊錄發放給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

6、評價組準備好攝像器材,以便進行拍攝圖片及攝像,做好資料蒐集和整理。

九、應急演練事故情景説明

x年X月X日X:時,X車間X崗位正在進行光氣接收作業,突然光氣貯槽A01進口閥門前閥蘭與管道焊接處發生泄漏,泄漏未得到有效控制並逐步升級擴散。因現場大量腐蝕性煙霧造成電氣短路導致局部停電並引起該崗位易燃化學品貯槽A0n起火,消防隊迅速出動,從應急取水口取水滅火。假定當時氣象條件:氣温30℃,多雲,主導風向為東北風,風速2.1米/秒。

十、演練程序(表2)

表2演練程序(略)

十一、應急演練總結與追蹤

在演練結束一週內,策劃組根據評價人員演練在過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資料,以及演習人員和總結會中獲得的信息編寫演練總結報告。策劃組應對演練發現進行充分研究,確定導致該問題的根本原因、糾正方法、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演練中的不足項和整改項的糾正過程實施追蹤,監督檢查糾正措施的進展情況。

附:名詞術語

1、演習人員

指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並在演練過程中儘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做出真實情景下可能採取的響應行動的人員。

2、控制人員

指根據演練方案及演練計劃的要求,引導演習人員按響應程序行動,並不斷給出情況或消息,供參演的指揮人員進行判斷、提出對策的人員。

3、模擬人員

指在演習過程中扮演替代正常情況或緊急情況下應與應急指揮中心、現場應急指揮所相互作用的機構或服務部門的人員,或模擬事故的發生過程的人員。

4、評價人員

指負責觀察演練進展情況並予以記錄的人員。

5、觀摩人員

指來自相關單位或鄰近社區,旁觀演練過程的觀眾。

6、應急演練目標

指檢查演練效果,評價應急組織、人員應急準備狀態和能力的指標。

7、通訊錄

指根據應急預案和演練方案制定的記錄關鍵演習人員通信聯絡方式及其所在位置等信息的文件

8、演練現場規則

指為確保演練安全而制定的,對有關演練和演練控制、參與人員職責、實際緊急事件、法規符合性、演練結束程序等事項的規定或要求。

9、演習評價

指觀察和記錄演習活動、比較演習人員表現與演習目標要求,並提出演習發現的過程。

10、演習發現

指通過評價過程,發現應急救援體系、應急預案、應急執行程序或應急組織中存在的問題。

11、不足項

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應急準備缺陷,可能導致在緊急事件發生時,不能確保應急組織救援體系有能力採取合理應對措施,保護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不足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糾正。最有可能導致不足項的應急預案編制要素包括:職責分配、應急資源、警報、通報方法與程序、通訊、事態評估、公眾教育與公共信息、保護措施、應急人員安全和緊急醫療服務等。

12、整改項

指演練過程中觀察或識別出的,單獨不可能在應急救援中對公眾的安全與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應急準備缺陷。整改項應在下次演練前予以糾正。兩種情況下,整改項可列為不足項:一是某個應急組織中存在兩個以上整改項,共同作用可影響保護公眾安全與健康能力的;二是某個應急組織在多次演練過程中,反覆出現前次演練發現的整改項問題的。

13、改進項

指應急準備過程中應予改善的問題。改進項不同於不足項和整改項,它還會對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產生嚴重的影響,視情況予以改進,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糾正。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篇17

一、應急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為了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北京市開發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勘察,監理單位為:北京北辰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北京東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機,本機主要參數:SC200/200施工升降機。

三、應急預案工作流程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

四、突發事件風險分析和預防

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人貨梯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施工人貨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説明書進行。施工人貨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施工人貨梯的安裝。

2.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安裝施工人貨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施工人貨梯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説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説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着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在施工人貨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2.5施工人貨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人貨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説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施工人貨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施工人貨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2.6.2施工人貨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為防止事故發生,人貨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人貨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貨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2.9人貨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人貨梯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

一旦發生人貨梯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

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2)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7)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搶險救援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後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應急物資主要有:

1)、氧氣瓶、乙炔瓶、氣割設備一套;

2)、急救藥箱1個、擔架一副;

3)、手電10個、應急燈4個、警戒帶2盤、警示旗6個;

4)、對講機7部;

5)、大錘5把、手持電動砂輪2把;

6)、車輛兩台;

3、教育、訓練

為全面提高應急能力,項目部應對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定,包括應急內容、計劃、組織與準備、效果評估等。

4、互相協議

項目部應事先與地方醫院、賓館建立正式的互相協議,以便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六、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辦公室、搶險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由項目部安質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項目部總指揮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説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9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項目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4)遇到緊急情況,全體人員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設備、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

七、現場恢復

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公司和項目部對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針對施工的變化及預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