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7篇)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第一章總則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7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羣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__]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__]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製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範圍影響大、波及範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範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或發佈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後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後類似事件的防範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採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儘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後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佈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後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並分析、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於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繫,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繫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佈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錶現突出並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1、##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附件1: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副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紀檢組長

成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主任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管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藥檢科長

附件2: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一、綜合組:

組長:

成員:

二、督導組:

組長:

成員:

三、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羣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xx]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xx]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xx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製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範圍影響大、波及範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範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或發佈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後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後類似事件的防範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採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儘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後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佈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後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並分析、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於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繫,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繫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佈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錶現突出並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3

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製度實施以來,各學校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組織實施體育考試的辦法和措施。由於體育考試的特殊性,加強安全防範,防止事故發生,始終是體育考試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製度健康持久地貫徹實施的保障。為保證20xx年我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20xx年貴陽市國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突發事件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進(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卯俊(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隊支隊長)

肖文(市教育局機關黨委書記)

陳瑋(市食藥監局副局長)

吳遠忠(市衞生計生委機關黨委副書記)

成員:黃燕孟(市教育局法規保衞處處長)

李瑋(市教育局體衞藝處處長)

陳南貴(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隊警官)

錢味蕎(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周建新(市教育局基教處處長)

張禕(市教育局職成教處處長)

王曉鬆(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主任科員)

董殿京(市教育局監察室主任)

蘇靜(市中小學生保健研究所所長)

市公安局、市衞生計生委、市食藥監局、市交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管局等相關單位成員

各區、市、縣教育局局長

職責:全面負責國中升學體育考試期間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公安、交警、城管、衞生等部門治理好體育會考工作周邊違法佔道經營攤點及安全保衞工作,疏導交通,保證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有序,確保體育會考工作安全、組織協調處理突發事件。

二、發生公共衞生突發事件處置

主要包括食品衞生安全、工作人員發生非傳染病病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意外傷害等事件,成立公共衞生安全領導小組,組成臨時醫療隊。

要求就餐食堂規範操作,嚴格餐具消毒、食品留樣、建立採購台賬,提供安全營養衞生的食品。一旦發現羣體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採取下列針對性措施:

(一)迅速封存造成失誤中毒或可能導致失誤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操作現場。將情況迅速如實上報體育會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領導小組及時做好記錄並迅速準確地向衞生防疫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食物中毒情況(包括基本情況、初步判斷、現已採取措施、發展狀況、處置過程和結果等),隨時向衞生部門和主管教育部門續報事件的最新進展並聽候進一步指示;

(二)同時立即通知醫療急救中心(撥打120急救電話),採取“就近送醫”原則,醫療機構開設綠色通道,及時組織醫護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三)追回已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四)針對事發食堂、餐飲點,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專人負責配合衞生防疫部門調查。

三、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件處置

在此期間,工作場所發生火災、中毒、爆炸、房屋倒塌等事件時,應急處置如下:

(一)立即向領導小組及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迅速準確地向消防、公安或衞生等有關責任部門以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以上責任部門前往事發地,及時瞭解和掌握情況並做處置;

(二)組織工作人員搶救考務設備和資料,並轉移至安全地方,專人監控;

(三)保護好現場,劃定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出;

(四)迅速有序地組織疏散學生及有關人員,協助衞生部門救治受傷人員,必要時採取“就近送醫”原則,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救治。

(五)必要時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六)配合公安部門偵破案件。

四、發生安全事件的處置

(一)在體育會考期間,各區(市、縣)教育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指揮做好處置工作,要做到早發現、早化解、早處置,防止事態失控升級;要做好預案,凡出現公共衞生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件及大規模騷亂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二)各學校及考點學校要依據本預案,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可操作性的安全預案,將預案以及班主任姓名、聯繫電話(手機號碼)報市教育局體藝衞處。

五、聯繫電話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4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衞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衞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衞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衞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説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綜治隊教師、德育處教師、各帶頭負責領導

二、事故防範制度:

1、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申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應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包括活動地點、行進路線、安全組織措施、緊急情況預案等內容),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書面報告由校長室存檔備案。

2、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範意識。

3、成立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範及應急處理小組。每次外出活動前必須要組織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強調學生集體外出安全意識,進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確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老師及帶頭、跟班教師的安全職責。

4、學校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必須事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自始至終都要跟着班級學生一起活動。

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前幾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對學生外出活動中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1、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2、所有帶隊教師要監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

3、對外出活動前後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繫,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並儘快與家長取得聯繫。

4、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有必要時撥打120、122、110等求救電話。

5、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

四、對具體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如遇發生事故,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組織活動第一責任人拔打110報警電話,並及時向學校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安全人員實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學生有受傷儘快由隨車安全員(正副班主任)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2)將車上其他學生帶離出事點,安全員立刻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3)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一律由安全員馬上把學生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4)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隨車安全員立刻組織學生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安全員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車必須配備手提滅火器和鐵錘、且放置車輛固定位置,安全員必須知道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鐵錘的位置。

2、學校立即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發現場。

3、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指揮人員保護現場。

4、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情況以書面材料上報領導。

(二)處理飲食衞生應急預案

1、各班建立嚴格信息報告制度,若發生類似食物中毒症狀,要求隨隊安全員(副班主任)立即上報安全第一責任人,並報告隨隊醫生。

2、出現食物中毒症狀時,隨隊老師作應急處理,首先讓醫生診斷,根據醫生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或臨時治療,如需送醫院治療則由副班主任護送前往。

3、立即組織其他班級安全員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以免造成多人發生中毒事故。

4、組織人員查明中毒原因,並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

5、事發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詳細情況,後以書面材料上報學校。

(三)處理人身意外傷害及疾病應急預案

1、如遇綁架搶劫事件、安全責任人首先要鎮靜,要機智應付,巧妙周旋,儘可以贏得時間,報告學校,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並根據需要拔打110報警。

2、發生突發事件隨隊安全員應始終站在學生身前以避免學生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直至救成功為止,搶救後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並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4、學生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安全員應立即報告隨行醫生進行了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由安全員送醫院治療,並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5、學生出現危險舊病復發或出現心臟病突發,隨隊醫生邊做緊急處理同時組織幾名安全員隨同醫生護送前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5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説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6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

醫療救護組:

警戒維護組:

後勤器材組: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發佈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衞、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説圍觀羣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彙報人姓名。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7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社區居民與學校全體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晨鍛居民與在校居民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衞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社區人員體鍛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所在鎮有關科室的領導、學校所在村居委領導、學校領導及志願者代表等組成。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陳婕

組員:王龍昌沈查莉王亞平邵曉燕薛鷹王穎各年級年級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志願者、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志願者、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體鍛人員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志願者、管理員、學校安全門衞等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佈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社區管理部門、保衞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並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屬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在學校體鍛的居民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總務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無出入證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或學校周邊環境收到污染,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停止開放活動場所。對影響居民安全體育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對校內居民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繫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並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後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在校就餐後,師生員工出現不明原因的腹痛腹瀉、嘔吐、乏力昏沉、等症狀,各班主任、知情老師及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2、迅速聯繫校醫,協助採取就地救護,情況嚴重者應儘早與醫院取得聯繫。

3、由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就事態的'發展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留樣食品、蔬菜樣品由總務處負責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班主任或政教處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繫。

6、總務處的相關管理人員對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進行調查,並書面報告校委會,學校辦公室負責儘早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共、個人財物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撥打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的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在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學校領導、班主任及在場教職工要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儘早平息事態;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公寓管理人員及值班老師要迅速採取果斷措施,把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場教職工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迅速與有關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去醫院。

4、記錄有關與本事件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詞。

5、政教處、班主任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並書面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發現師生中有與該病類似症狀者,各班主任、

組長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政教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身患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前,必須出具相關醫院的康復及不存在傳染危害的證明,方可進班。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三、突發事件中對有關教職工的責任要求

(一)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首位發現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諉應視作玩忽職守。對校園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事不關己而回避逃脱。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件初發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四)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及有關情況。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9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羣眾,充分發揮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3、編制依據

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制定本預案。

4、適用範圍

在我鄉區域內發生的洪澇、颱風、暴雨、乾旱、冰雹、雪、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預案。

二、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1、發生水旱災害,颱風、暴雨、乾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鄉行政區域內,緊急轉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間以上,或者在全鄉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

2、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鄉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00間以上。

3、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4、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自然災害救助組織體系及工作職責

1、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及職責

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是鄉自然災害教助工作的領導機構,鄉長任總指揮,鄉政府分管民政、國土的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對應災害神類鄉直主管單位是成昆單位鄉民政辦是鄉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在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各類災害的救助、救濟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災後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參與鄉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2、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任務

(1)做好非常態下自然災害的救助、救濟綜合協調工作。

(2)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提出對策;協調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

(3)聽取災區救災工作彙報。

(4)收集、彙總、報告、評估災害信息、災區需求和救災工作情況,通報災情,向上爭取支持。

(5)、協助、知道開展救助工作。

3、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民政辦: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備災救災和災後救助救濟、恢復重建、社會捐助等工作。

經濟發展辦:協調安排並積極爭取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幫助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爭取省以工代賑資金。

供電所:負責災後電力供應恢復工作。

中、國小校:幫助災後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幫助做好校舍恢復重建。

派出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羣眾的緊急轉移工作。 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安排、撥付和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預警;指導地質災害點監測;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

城建站:幫助、指導災後房屋和基礎設施的抗震鑑定、修復、重建等工作。協助制定災後恢復重建規劃。

公路站: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負責救災人員、物資的公路運輸、組織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組織指導搶修被毀公路。

水務站:掌握、發佈汛情。旱情,組織。協調、指導全鄉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主要河流、水庫實施調度,負責組織指導災後水利設施的修復。

農技站:負責組織重大農作物病蟲害草鼠害,幫助。指導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和災後自救。

畜牧獸醫站:負責動物疫病防治工作,養殖人員的安全轉移和救援工作。幫助、指導災後畜牧水產生產恢復和災後自救。

衞生院: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傳染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監測,做好重大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測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衞生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飲水和食品衞生;組織心理衞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危機干預。

林業站: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森林火災的監測和防範工作。

廣電站:負責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工作。

安全生產辦:負責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協調、指導工作。

統計站:協助分析災情統計數據。

電信、移動代辦點:負責組織協調災區通信的恢復重建工作

人武部:根據縣人武部和鄉政府指令,組織協調民兵和應急分隊參加搶險救災。主要擔負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搶救、運送重要物資(重點是救災物資)和森林防火等任務。

各村委會、有關單位應負責落實由鄉政府制定的幫助災區恢復重建的各項優惠政策。

四、應急準備

1、資金準備

鄉財政所根據鄉年度財政預算和鄉財政預算。安排本級救災資金預算,並督促各村、鄉直各單位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鄉村兩級應安排救災資金預算。

(2)、鄉級財政建立自然災害救濟預備金制度。鄉、村根據實際情況妥善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羣眾的基本生活困境。

(3)、鄉村兩級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樸助標準。

2、通信和信息準備

通信運營部門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訊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1)、加強各級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覆蓋鄉村兩級的救災通訊網絡。

(2)、充分發揮各類災害監測預報系統的作用,建立基於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災害監測、預警、評估和災害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3、救災設備及物資準備

(1)、鄉直有關單位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災物資和設備。

(2)、鄉民政辦應配足救災必需的設備和準備。備足救災必需的救災物資,建立救災物資商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自然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

(2)、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衞生、地震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3)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隊伍。

5、社會動員準備

(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機制,規範突發自然災害捐助工作。

(2)、建立完善救災捐贈制度,規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3)、建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

(4)、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建立健全未受災區地區對受災地區。輕災區對重災區的對口支援機制。

6、宣傳培訓和演習

(1)、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教、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羣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2)、鄉民政辦負責組織各村災害信息員的集中培訓。

(3)、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每年應根據災害發生特點,適時組織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4)、有關單位根據各災害種類的特點參與或自行組織培訓和演習。

五、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1、災害預警預報

(1)、根據縣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縣水利局的汛情預警信息、縣水文站的洪水趨勢預報和水質監測信息、縣地震部門的地震趨勢預測信息、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縣林業局森林火險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信息、縣農業局的重大農作物病蟲害草鼠害的預警信息;重大動物疫情預警信息,相關單位要主動及時向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通報,並按有關規定發佈預警預報。

(2)、鄉政府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及時提出災情評估意見,向縣政府和縣有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和各村通報。

(3)、鄉有關單位和各村應根據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預警預報。提前做好應急準備或採取應急措施。

2、災害信息共享

鄉民政辦及時、收集、彙總災害信息,向有關單位和各村通報;各有關單位和各村應主動及時向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報送各類災害信息。

3、災情信息管理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巳採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①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②因災需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數。

③已救濟情況包括: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户數。

(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①災情初報。各村對於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時間瞭解掌握災情,及時向鄉政府和鄉民政辦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於災害發生後2小時。對於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蹤人口)2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鄉民政辦在接到各村報告後,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彙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鄉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

②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鄉、村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各村每曰9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小時的災情向鄉民政辦報告,鄉民政辦每日10時前向縣民政局報告。

③災情核報。各村各有關單位在災情德定後,應在2個工作B內核定災情,向鄉民政辦報告。鄉民政辦在接到報告後,應在3個工作曰內審核、彙總災情數據,將全鄉彙總數據向縣民政局報告。

(3)、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台帳。倒塌房屋台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台帳。鄉民政辦在災情核定後要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濟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六、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救災工作以鄉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後,鄉政府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災、災害監測、災情調査、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設定三個響應等級。啟動響應等級建議和終止建議,由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根據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一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颱風、乾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死亡5人以上;

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

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死亡3人以上; 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500間以上,

③事故災害、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人員重大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⑤縣政府及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①由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主持會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②由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

③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相關成員單位每日12小時前向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報告救災情況。

④鄉民政辦全局動員,實行24小時值班,並做好救災有關工作,接到災害發生信息2小時內,向鄉政府、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報告,並向縣民政局報告;災害發生後12小時內,鄉財政所提出撥救災應急資金建議報鄉政府,同時向縣政府報告爭取支持;協調交通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組織開展全鄉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協調落實上級和鄉黨委、鄉政府的有關指示。

(二)二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颱風、乾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500人以上,1000間以下。

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③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i:、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⑤上級政府及本級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繫,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議,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聽取受災情況彙報。

鄉民政辦實行24小時值班,開展以下工作:

①災情發生後12小時內,由分管領導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瞭解救災工作情況,瞭解災區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②根據災區的申請,災情發生12小時內製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經審批後及時下撥到災區,同時向上級報告爭取支持;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製定並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落實有關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監督災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隨時落實上級和鄉黨委、鄉政府緊急救助工作指示。

③每2小時與受災地區聯繫一次,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接到災害發生的信息後2小時內報送縣民政局和鄉政府及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

④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根據《救災捐贈管理暫行辦法》,組織開展全鄉性救災捐贈活動;公佈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向社會公佈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定期把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報告。

(三)三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①在我鄉行政區域內,發生颱風、乾旱、暴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1000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100以上,500以下,

②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 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③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④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教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貧困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⑤上級政府及鄉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響應工作

1、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繫,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救助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受災情況彙報;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2、鄉民政辦實行24小時值班,開展以下工作:

①災情發生後12小時內,由分管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瞭解救災工作情況,瞭解災區的教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開展救災工作。

②根據災區的申請。在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製定救災應急資金補助方案,報鄉政府批准後及時下撥;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完成向災區緊急調撥救災儲備物資工作,協調交通等部門落實有關救災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監督災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③每2小時與受災區聯繫一次,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悤;接到災害發生的信息後2小時內報送鄉政府和縣民政局、並向縣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通報;同時向縣級部門報告爭取支持;鄉相關專項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召開羣眾代表會議,對外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

④不定期向社會公佈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公佈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受理捐贈事宜;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七、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1、災後救助

(1)、災區每年9月(1月)下旬開始調查冬春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台帳。鄉民政辦將需政府救濟人口等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報順昌縣民政局。

(2)、鄉民政辦組織有關單位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制定冬春臨時救濟工作方案。

(3)、根據災區的申請報告,結合災情評估情況,鄉民政辦會同鄉財政所提出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分配方案,經鄉政府同意後下撥,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冬春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4)、向社會公佈各災區救災款下撥進度。確保救濟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户。

(5)、通過開展社會捐助、對口支援、緊急採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問題。

(6)、經濟發展辦、財政、農業等部門落實以工代賑政策、災歉減免、糧食部門確保糧食供應。

2、恢復重建

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教,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人方針,災民倒房重建由鄉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助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户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佈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1)、組織核査災情。災情穩定後,各災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台帳。鄉民政辦在災情穩定後7日內將全鄉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縣民政局。

(2)、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鄉災情和各災區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3)、鄉民政辦定期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鄉政府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4)、民政部門商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税費,平抑物價。

(5)、衞生部門做好災後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衞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衞生服務,宣傳衞生防病知識,指導羣眾搞好環境衞生,實施飲水和食品衞生監督,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6)、經濟發展辦、經貿、教育、財政、鄉建、交通、水利、農業、衞生、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衞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八、附則

1、名詞術語解釋

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險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颱風、乾旱、冰雹、暴雪、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災情:指自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災情預警:指根據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等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2、預案管理與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鄉政府民政辦負責管理。本預案自印發之曰起生效。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0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協作,協調一致,服從全局,緊急處置,權責一致。

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動按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實施,處置管轄區域內各種緊急事件。

二、自然災害的種類自然災害包含地震、水災、雷電災害等。

三、制訂依據主要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四、應急組織機構

(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行長副組長:副行長成員:各部室、業務團隊、各支行負責人

(二)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行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員工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自然災害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辦公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營業秩序穩定。

6、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佈各項搶險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範圍,部署救災應急隊伍,實施搶救行動;收集上報災情,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各部室、支行還要成立搶險救災組、通迅組、交通組、醫護組等組織機構,下設組長及成員。分工負責,緊急處置。

(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領導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合部主任擔任,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主要職責:

1、在破壞性自然災害突然發生後,協助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轉為救災指揮部,並立即啟動實施本預案;

2、彙總災情和應急工作情況,向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的應急聯繫;

4、審查對外新聞稿件內容;

5、處理減災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安全保障綜合部負責要害部門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各部室、各支行協助加強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內部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五)信息報送和處理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迅速調查瞭解各營業網點災害的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各防救組組成及職責

(一)搶險救災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組織調動搶險隊迅速趕赴災區;尋找、搶救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搶救重要物資。

(二)通信保障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對通信設施進行檢查,對遭破壞的設施設備和線路立即進行搶修;儘快恢復正常業務通訊,確保救災指揮機關通信暢通。

(三)後勤保障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負責糧食、食品的保障,做好生活用品組織工作;確保搶險救災隊伍食品、物資和燃料基本需要;保證車輛正常運轉,確保搶險救援人員、物資運輸。

(四)財務管理組召集單位:計劃財務部主要職責:籌集救災經費,統一管理,調度救災資金;監督救災資金的使用。

(五)宣傳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按救災指揮部統一決定的災情宣傳口徑,向上級或社會報告和公佈災情;負責報道救災應急情況、英雄模範事蹟,激勵員工戰勝自然災害。負責組織全行宣傳國家有關防災減災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員工防災減災意識;根據災情變化,制定常規、強化、應急三階段宣傳計劃,廣泛宣傳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員工防災自救互救能力。

六、預防與防禦措施

(一)加強對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勢,克服麻痺和僥倖心理,結合國家宏觀形勢和總行的統一要求,切實抓好落實工作。

(二)要大力開展自然災害應急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員工防災減災意識,並要及時平息出現的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穩定的工作秩序。

(三)要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自然災害的預防控制工作,積極與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門等聯繫,開展防災減災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在災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進行防災減災的演練工作。

(四)宣傳、培訓和演練宣傳:各部室、各支行要開展防災減災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使員工樹立科學的災害觀。在提高員工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宣傳和解釋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增強員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訓:各部室、各支行定期組織應急管理、救援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的培訓。演練:各部室、各支行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應急演練。

(五)員工的安全防護各部室、各支行要具體制定員工疏散撤離的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員工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六)次生災害防禦各部室、各支行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瘟疫等次生災害的發生,處置次生災害事故。

七、臨災應急行動

(一)接到上級災害、臨災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災工作。各有關小組、單位隨時準備執行防災減災任務。

(二)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所有活動。

(三)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災減災順利進行。

(四)加強廣大員工宣傳教育,做好員工思想穩定工作。

(五)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營業網點的情況,全力維護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的準備。

八、災後應急行動

(一)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自然災害後,領導小組立即成立,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災後立即組織各應急小組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二)領導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級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需撤離人員的組織仍滯留在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班時間:一是各負責人組織按下列順序立即撤出辦公區到空曠地帶:各樓層同時進行,各樓層按“先中間後兩邊”有序撤出;二是所有辦公區域其他人員立即撤到空曠地帶。

就餐時間:

一是在餐廳就餐的員工在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由近及遠”原則撤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後撤離到空曠地帶;

二是所有行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空曠地帶。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災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保護,加強銀行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三)積極協助黨委做好廣大員工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四)迅速瞭解和掌握銀行內部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九、處置程序和內容

(一)發生自然災害後,員工要盡力沉着、冷靜,按照防災減災培訓中指導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同時,積極採取有效的措施幫助其他員工進行自救和逃生。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部要立即將已發生的情況彙總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研究對策,並指定專門協調人與政府、地震、醫療、防疫等部門聯繫,反映情況,申請實施救援,同時要立即向總行報告所發生的情況。

(三)綜合部、計財部要盡力從器材、車輛、經費等方面為救災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多渠道組織飲用水源、食品等援救事宜,全力確保員工的身體安全,並減少財產等其他方面的損失。

(四)綜合部要作好正面宣傳工作,穩定員工情緒,平息影響安定的災害謠傳,任何人不得發表不利於穩定、不利於減災救災工作的言論;員工要發揚團結友愛的精神,互相幫助,互相支持,黨員幹部要起模範帶頭作用,發揚勇於奉獻的精神,主動積極地投入到減災救災工作中去。

(五)綜合部要盡力確保網絡系統、電話、傳真、手機等通訊設備的暢通,以保證與總行和政府有關部門的24小時災情聯繫,及時反映情況,接受指示。

(六)應急領導小組要同時啟動火災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盜竊搶劫案件等應急預案,各領導小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規定的程序進行工作,各負其責,做好防火、防盜、防傷亡等各項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次生性災害和案件的發生。(七)綜合部、計財部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總行有關規定,結合醫療保險、人生保險、財產保險的情況,根據在自然災害事件中人員救治情況和財產損失情況,做好有關人員和家屬的安撫和善後工作,做好財產理賠工作。

(八)事後由應急領導小組牽頭對災害情況進行彙總,包括髮生過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採取的應對措施、有關部門對災害的結論性意見、應汲取的經驗和教訓等方面的內容,及時上報。

(九)由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將事件情況通報應急領導組成員,要求全體員工進一步加強對自然災害預防和防災減災相關知識、技能的學習,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十)由綜合部進行事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十、獎勵與責任追究災害應急中

各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脱崗,玩忽職守。在搶險救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給銀行和員工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其它

(一)進入防災緊急狀態,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組可以電話、對講機、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二)在抗災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三)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1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為:

組長:主管保衞工作的副校長

成員:校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衞處處長、學生處處長、後勤管理處處長、後勤集團公司總經理

溺水救援應急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領導、指揮有關人員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迅速開展救援及善後等有關事宜的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其人員組成和工作職責分別為:

1、救援組

組長:保衞處消防科科長

成員:保衞處校衞隊隊員10人、後勤集團總公司6人

工作職責:救援組人員在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後,應立即趕到溺水現場,首先利用現場救生器材進行緊急施救;如有必要,還應儘快將存放在綜合樓一樓西頭儲物間內的潛水及救生器材調到現場,組織人員下水救援,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信息聯絡組

組長:保衞處監控指揮中心主任

成員:保衞處監控報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接報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救援組人員在第一時間趕到救援現場,同時及時準確地向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彙報事態的發展情況;負責將領導小組的指令傳達到各小組及有關單位和人員;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後勤保障及醫療救護組

組長:後勤管理處處長

副組長: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護士若干、保衞處校衞隊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負責現場施救及調集救援所需的物資、車輛等,協助做好救援工作;對救出的溺水人員進行現場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

4、警戒及材料收集組

組長:保衞處治安科科長

成員:保衞處校衞隊員若干

工作職責:警戒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後,應迅速到達救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散救援區閒雜人員;進行現場保護,並收集有關資料,如記錄目擊證人單位、名字、現場攝影、現場錄像等。

二、應急程序

(一)日常防預

1、堅持預防為主。校內水域管理部門應加強安全管理,在水域周邊設置警示標誌和禁止游泳標誌,並對其周圍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巡查,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2

一、目的

當酒店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時,各部門能夠統

一、有效的及時行動,採取措施應對,將事件控制在最小範圍,將損失降到最低。

二、突發事件的定義

影響酒店經營秩序,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如火災、爆炸、地震、死亡事故、大面積停電、洪水、中毒等。

影響酒店經營秩序,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如聚眾鬧事、鬥毆、行兇、自殺、搶劫綁架、防颱、防汛、客人死亡、電梯困人重大盜竊案件等。

三、機構設置及職責

為更好的保障酒店安全,落實責任,酒店就突發事件處置成立三級組織機構。一級由酒店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組成;二級由部門經理及本部門各基層管理人員組成;三級由各部門各區域最高負責人組成。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副總指揮:副總經理、值班經理調度:保安部經理成員:各部門經理注:當指揮部出現成員休假情況,由當值期間最高負責人替補。職責:

1、當酒店發生1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後,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餘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指定地點集合。(由總指揮根據事件性質及事發現場情況決定集合地點。)

2、各成員集合後,必須及時瞭解事件起因經過、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瞭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出台解決問題辦法。

3、由總指揮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後,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事件處理結束,由指揮部處理善後事宜。

指揮部下轄酒店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總指揮副組長:酒店各部門經理、當值經理成員:所有當值員工職責:

1、接到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命令後,立即按要求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2、各副組長(或副組長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協調本部門員工開展應急工作,並及時將工作進程向總指揮彙報。

3、負責善後收尾工作。 部門突發事件處置指揮小組

組長:當值經理、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成員:本部門各管理人員、保安部當值主管(領班)

注:當處理指揮小組出現成員休假情況,由當值期間最高負責人替補。職責:

1、當酒店發生二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門部門突發事件處理指揮小組,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後,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餘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指定地點集合。(由組長根據事件性質及事發現場情況決定集合地點。)

2、各成員集合後,必須及時瞭解事件起因、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瞭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做出解決問題辦法。

3、由組長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後,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一分鐘內成立由本部門員工組成的應急第一力量,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5、事件處理結束,由小組處理善後事宜。

6、由組長負責將整個事件向酒店分管副總、總經理作書面報告。 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

隊長:事發區域最高負責人、當值經理、保安部當值主管(領班)成員:事發區域其他管理人員職責:

1、當酒店發生三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後,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餘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事發現場。

2、各成員集合後,必須及時瞭解事件起因、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瞭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做出解決問題辦法。

3、由組長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後,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一分鐘內成立由本區域員工組成的應急第一力量,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5、事件處理結束,由分隊處理善後事宜。

6、由隊長負責將整個事件向部門經理作書面報告。

四、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法規,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按三級劃分。

一級:涉及到整個酒店或後果會影響到酒店的安全事故,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處理;在指揮部成員到達之前,由值班經理、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負責前期處理。

二級:影響侷限在部門的安全事故,由部門突發事件處置指揮小組處理;

三級:酒店局部小範圍事件,由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處理。

五、突發事件處理綱要

總則:處理要及時、有效,將影響、損失降到最低。細則:

1、及時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惡化;

2、控制住事態後,必須及時瞭解事情詳細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方案;

3、情況不明瞭或無法瞭解到情況,必須及時根據事件性質通知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到場處理。

六、操作程序

(一)、接案和報案程序

1、一旦在酒店發生刑事、爆炸、地震等突發事件,要迅速將案情報告保安部,報案程序為三種:

(1)員工報案:

發現案情的員工必須立即向保安值班室報告(報警電話:3003)簡明扼要説明事發時間、地點、起因、過程、現狀和報案人部門、姓名。報告必須符合c事實,嚴禁虛報、謊報。

(2)賓客報案:

任何接到賓客報警的部門:如總機、房務中心、大堂副理,必須按記錄的五個要素(時間、地點、起因、過程、現狀)問清再將情況報保安值班中心。

(3)消防監控中心監控設備發現案情:

應立即通知當班主管或領班及保安巡邏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跟蹤錄像,封鎖現場,為解決事情提供第一手資料。

2、當保安部確認事件發生時,由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按事件分級直接通知相關部門或指令總機值班人員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有關部門。指令為:我是保安部,現xx區域發生重大事件,請按規定立即通知下列部門:xx部、xx部、

3、總機值班人員接到指令後,立即使用電話按要求通知有關部門。

4、保安部在通知總機執行指令時,同時視事件情況及發展趨勢決定是否需要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消防、衞生、防疫等部門)彙報求助。

5、總機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內,必須發揮聯絡中心作用,冷靜、準確、快速傳達指令,保證信息暢通。

如突發事件造成酒店內部通訊中斷,必須及時利用外線手機、對講機、酒店應急廣播、手持擴音喇叭、指定專人通訊員負責通訊等工具、方式進行報案及通報工作。

(二)、疏散和救護

1、劃定疏散安全區域,指揮部根據酒店建築特點和周圍情況,指定酒店停車場、員工通道為疏散安全區域。

2、根據情況由疏散範圍內員工接指揮部指令後,至現場指揮疏散人員,並向客人通報簡情,消除恐慌情緒,疏導賓客安全、迅速離開事發地點到指定地點集中。

3、立即啟動疏散區域消防廣播、警鈴,提示客人配合疏散。

4、疏散救護責任到人,專人負責疏散工作,專人負責疏散清理工作,以邊疏散邊清理為原則。疏散區域部門負責清點、核對疏散人數。

5、現場救護

(1)人財部攜帶簡單救護工具在現場對疏散人員進行簡單護理,重症人員必須及時通知醫療部門進行救治或安排車輛送往就近醫院救治。(2)非火警時,對受傷或行動不便人員應從消防電梯(員工電梯)轉移,或由工程部人員開專梯轉移。火警時,安排人員從安全通道撤離。(3)前廳部接到通報後組織車輛停於大廳門口等待運送傷員。

(三)、應急處置小組

1、聽從指揮部的指令,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趕赴現場,控制事態;

(2)接指令疏散現場人員;

(3)封鎖事發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4)封鎖酒店各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5)搶救、保護酒店、客人財物。

(四)、發生突發事件時有關部門的反應

1、保安部

(1)接到報案後,通過電話或對講機通知保安主管及領班攜帶相關器械迅速趕赴現場;

(2)通報保安部各崗位簡情,保持對講機通訊暢通;

(3)保安監控室嚴密監視案發現場和各出入口,進行跟蹤錄像;

(4)保安部保留值班監控室、車場二個崗位,其餘人員前往事發現場協助處置;

(5)參加處置小組的主管、領班、巡邏員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

(6)及時瞭解現場情況,掌握事件動態並向處置指揮部門彙報。

(7)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穩定局面,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2、事發區域部門

事發區域負責人接到通報後: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做好本職工作。

(2)現場工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的人和事立即報告。

(3)主管及服務員按指揮部指令進行人員疏散,引導賓客迅速離開事發地點到

指定地點集中。

(4)參加處置小組的人員應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3、前廳部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防止趁亂打劫。

(2)安排好酒店車輛停於大門口,做好出車準備,隨時運送傷員。

(3)如事發區域在本部門,應做好保護現場工作。(4)安排大堂副理在門口接應政府職能部門到來。

(5)安排人員在每個疏散口引導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6)安排行李員控制電梯,協助財務轉移財務資料及現金等物品。

4、工程部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做好重大事故時啟動、關停設備的準備。

(2)指派一名主管迅速趕赴現場,控制現場的電源及設備(根據情況),該切斷的要及時切斷,並解決現場的必需照明。

(3)各機房工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立即報告,並嚴防破壞。

(4)視事故情況,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和煤氣總閥。

(5)指派電梯工將客用電梯降到底層,並切換消防電梯以便運送傷員及搶險人員。

5、行政部

(1)組織辦公室人員帶好急救醫藥用品趕赴現場。

(2)如有客人員工受傷,負責救治並記錄。

(3)必要時協助指揮疏散人員。

6、財務部

(1)出納員包括前台、夜審、各營業場所收銀員收好現金、賬冊,並鎖進保險櫃,隨身保管好保險櫃鑰匙。

(2)客人貴重物品寄存鑰匙,應專人隨身保管,必要時在保安的協助下轉移。

(3)組織人員待命,協助醫務室救護傷員。

7、餐飲部、客房部

(1)營業時間應儘可能不要驚擾客人,以免發生混亂,服務員要保管櫃枱錢賬,同時盡最大能力防止漏賬。

(2)根據指揮部指令關閉煤氣電器設施,疏撒客人以安全通道撤離。

(3)如事發區域在本部門,請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

(4)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8、銷售部

銷售部接到通報後,應帶領部門員工趕到疏散安全區域協助維持秩序,並協助前廳部做好客人安慰解釋工作。

9、發現者報告人員

發現者報告後,必須在現場等待,視情況制止或仔細觀察事件的發展,直到酒店領導或保安人員到來,並繼續配合處理有關事務。

10、要求

(1)處置、救護小組人員必須按照指揮部要求,快速反應,規範行動。

(2)必須及時有效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積極救護傷員,認真保護現場。

七、各類常見突發事件預防與應對措施

Ⅰ目的

為了最大限度制止搶劫事件的發生,以及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挽回因搶劫事件所帶來的不良影響,故制定此應急方案。

Ⅱ程序

發現可疑人物並報告:任何人發現可疑人物,必須首先通知在場的保安員,或撥打電話(8119)通知保安中控中心。

確認:由保安人員到現場確認,如果可疑人物正在實施犯罪,應立即制止,並且立即報告總經理或值班經理,保安監控中心在接到報告後,應密切注意對現場錄像的情況。報警:根據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的指示,保安部撥打“110”報警。警戒線:保安部封鎖犯罪現場的樓層,同時控制現場各出入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疏散:由保安部協同其他部門組織客人疏散至安全區域。

堵截:酒店員工必須向保安人員提供疑犯的相貌特徵,由保安員具體實施圍捕,其他部門配合,在堵截疑犯同時應注意截留被盜物品,以獲取物證。保護被搶劫人員的生命安全:在圍捕可疑人員時,應注意被搶劫人員的生命安全,避免被疑犯劫為人質。當客人被疑犯劫為人質時,保安人員首先要保持頭腦冷靜,言語不要過激,並耐心勸説犯罪人員放下兇器,不讓事態擴大以免暴力行為發生。等待警方人員到達現場。搶救:一旦發現有人受傷,由酒店醫務人員現場實施搶救,如傷情嚴重由保安監控中心或醫務人員撥打“120”向急救中心求救。保護現場:保安人員在搶劫事件後,應在犯罪現場攔好一定範圍的警戒線,控制各出入口,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禁止無關人員移動任何物品、拍照、攝像、採訪。發佈消息: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向外發佈消息或接受記者採訪,其他人無權向外發佈。

善後處理:

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進行。

Ⅳ搶劫事件的預防

發現可疑人員,保持密切關注及詢問,尤其注意是否攜帶凶器。對攜帶凶器人員必須及時通知保安人員攜帶防護工具到達現場。

通知部門最高負責人,有針對性組織員工到達現場,便於疏散人員和圍困犯罪份子。

嫌疑人一旦有犯罪企圖,立即疏散、通知被搶劫對象,同時通知保安人員到達現場制服罪犯。

2、綁架事件

Ⅰ目的

保護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酒店正常營業秩序。

Ⅱ程序

任何人發現綁架事件,應立即報告就近的保安人員或通知監控中心。

報告、報警:

1、立即報告總經理或值班經理。

2、根據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報“110”。

採取緊急安全措施:

1、保安監控中心監視綁架現場,注意綁架者行蹤和事態變化。

2、事發現場員工要向保安提供綁架者的相貌特徵,具體所處位置或逃離方向。

3、用對話,口頭答應綁架者要求等方式,穩住綁架者。

4、用攻心術迫使綁架者放棄綁架,達到營救人質的目的。

5、等待警方特別處理。警方人員到達酒店,進出口保安或行李員應立即帶至事發現場,由事發現場保安和員工向警方人員介紹情況。

搶救:由酒店醫務人員就地緊急搶救傷者或打“120”請求救護。

現場保護:

1、保安用專用繩帶圈圍事發現場,不準任何非相關人員進入。

2、事發現場的任何物品和證實已死亡的人員要保持原樣,不準搬動。

3、在得到警察和保安部的通知後,再清理現場。

取證:

1、保安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攝像取證工作。

2、蒐集綁架者的犯罪工具和遺留的其它物品。 3保安人員要做被害人的陳述筆錄。

4、保安人員要做旁證的詢問筆錄,旁證要兩人以上。若證人不願做筆錄,要留下其姓名、地址、聯繫方式等。

5、保安人員做各類筆錄時,必須要有兩位以上保安在場。

善後處理: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進行。

Ⅳ綁架事件的預防

發現可疑人員,保持密切關注及詢問,尤其注意是否攜帶凶器。對攜帶凶器人員必須及時通知保安人員攜帶防護工具到達現場。

通知部門最高負責人,有針對性組織員工到達現場,便於疏散人員和圍困犯罪份子。

嫌疑人一旦有犯罪企圖,立即疏散、通知被綁架對象,同時通知保安人員到達現場制服罪犯。

3、鬥毆事件

Ⅰ目的

保護酒店客人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維護酒店利益。

Ⅱ程序

任何人發現聚眾鬥毆,應立即報告就近的保安人員或中控中心,電話(8119)。報告、報警。

1、立即報告總經理、值班經理。

2、根據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報“110”。

採取緊急安全措施。

1、保安人員立即到場,通過説服制止鬥毆。

2、鬥毆雙方不聽勸解,並威脅到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及酒店財產時,保安人員可用電警棍、網罩等工具強行制止鬥毆,防止事態的擴大。

3、現場人員應向保安提供鬥毆者的相貌特徵,逃離方向等方便於保安堵截鬥毆者。

4、協助警方人員開展各項工作。疏散:

疏散事發地的客人和其他無關人員。搶救:

傷員由酒店醫務人員就地急救或根據需要撥打“120”。現場保護:保安人員控制各出入口,並有專用繩帶圈圍現場,嚴禁閒雜人員進入。保持現場原樣取證:

1、保安對現場照相、攝像。

2、蒐集鬥毆者的兇器。

3、保安人員要做證人的詢問筆錄,證人要有兩人以上,若證人不願留下筆錄,請其留下姓名,聯繫地址和方式等。

善後處理:

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進行。

Ⅳ鬥毆事件預防

及時關注酒店區域人員狀態,發現氣氛不對,應及時對當事雙方進行勸阻,撫慰當事人情緒。

通知保安人員到達現場,並視雙方人員數量,結合現場狀態,決定是否進行人員調集,震懾當事雙方。

4、自然災害Ⅰ目的

保護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酒店正常營業秩序。

Ⅱ程序

1.當水災、雷擊、暴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後,消防中心應馬上確認受災範圍,並通知大堂副理、值班經理組織各部門值班人員對部門轄區內的受災情況進行清查。

2.確認受災範圍。

3.應急處理,防止因自然災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

4.消防中心告知總機通知總經理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其他成員趕到指定區域,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各部門人員消除災害,恢復營業。

5.各部門應對轄區內的電、氣、油進行清查,防止出現泄漏引發火災,發現存在隱患時應通知工程部立即關閉,嚴防自然災害事故引發火災。一旦出現火警,立即按“火災應急預案”處理。

6.因災害事故導致設施、設備嚴重受損時,若存在安全隱患,如:幕牆或頂棚玻璃墜落、屋頂水池漏水等,應立即對可能出現安全事故的地面區域進行封鎖,工程部安排緊急搶修,排除二次災害隱患。

7.出現以上緊急情況,若需疏散人員,由救災指揮部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疏散。

8.事故報告。

9.各部門在受災清查、處理結束後,把情況彙總到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出具事故報告。

善後處理

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進行。

Ⅳ自然災害預防措施

1.酒店行政辦公室應及時收聽氣象部門播報的氣象信息,並根據信息通知酒店各部門。

2.酒店各部門接到通知後,根據本部門情況,合理制定操作程序應對。

3.相關部門應聯合對酒店進行安全巡查,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範。

5、緊急停電事件Ⅰ目的

保護客人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酒店正常營業秩序。

Ⅱ程序

工程部應及時致電電力公司,瞭解停電情況及恢復供電時間。

2.保安部應及時安排人員至酒店大堂,維護大堂秩序。

3.當值AM應及時安撫客人情緒,告知客人停電原因及大概恢復供電時間。

4.各部門應及時安排人員對本區域進行安全巡查,防止有人乘機不軌。

5.保持各通道暢通,無物品擺放堆積,避免因光線不足,導致客人發生碰撞、摔跌。

6、聚眾滋事事件

Ⅰ目的

此類事件可能造成進一步的危害,力求將事件解決在萌芽狀態,以維護酒店的正常營業秩序,保護客人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Ⅱ程序

發現聚眾鬧事者及報告。

1.任何人發現可疑人物,必須先通知在場的保安人員,撥打(8119),通知保安監控中心。

2.確認。由保安人員到場確認,並立即報告保安主管。

3.勸阻和平息。

在還未造成任何後果之前,勸阻鬧事者離開事件現場,甚至可以採取各種措施終止事件發展。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預防和及時控制各類危及文物安全的突發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和影響,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要求,針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搶險組織機構

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設立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縣文廣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廣局副局長

成   員:縣文廣局副局長

縣文廣局副局長

縣文廣局工會主席

統萬城籌建處副主任

文物管理辦公室主任

統萬城文物管理所所長

革命舊址所所長

二、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

(2)事件在場當事人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上級部門報告。

(3)組織本單位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衞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3、注意事項:

(1)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羣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控制事態。

(二)火災事故

1、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部門(電話119)。

(3)在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2、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在場員工和羣眾,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在場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在場的各級領導和羣眾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未成年人蔘加滅火。

(三)被盜案件

1、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當事人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

(3)經單位領導同意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單位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報告程序:

(1)在場人(或當事人)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2)向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彙報;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當地防疫部門。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單位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衞生院(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

(4)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防疫部門報告。

3、注意事項

(1)穩定員工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屬探視,應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理文物安全中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與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和影響,建立起信息暢通、反應快速、高效運轉、指揮有力、職責明確、臨事不亂的應急機制,根據國家、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文博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文物安全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稱文物突發事件,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發性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護工作秩序的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火災、建築物坍塌、文物被盜挖、盜竊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荊州區轄區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管理所等文物收藏單位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預防文物安全突發事件始終放在各項工作首位。

(1)各級領導要把文物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教育全體職工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

(2)文物部門和文物收藏單位要切實抓好文物安全檢查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層層明確和落實責任。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對查出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3)加強文物安全防範體系建設,健全和完善保衞機構和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加大對館藏文物安防、消防設施配備的投入。

2、依法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文物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文物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總責,並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文物主管部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管理所等單位要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預案,在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採取果斷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減少危害與損失。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區公安分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水產局、紀南鎮、八嶺山鎮、馬山鎮、川店鎮、郢城鎮、李埠鎮、太湖港管理區、菱角湖管理區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由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局長任副主任。

(二)職責

1、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

(1)根據文物安全形勢,判斷文物安全應急狀態,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並組織實施。

(2)督導各責任單位開展文物安全應急工作。

(3)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根據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指示,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工作。

(2)綜合有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

(3)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應急行為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4)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負責收集文物安全信息,做好文物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和預防工作,完善文物保護管理機制和基層文物保護網絡建設。

區公安分局負責預防和打擊文物犯罪,偵破文物刑事案件,有效遏止文物案件發生。

農業局、林業局、水產局、紀南鎮、八嶺山鎮、馬山鎮、川店鎮、郢城鎮、李埠鎮、太湖港管理區、菱角湖管理區負責日常的文物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工作,制定相應的文物安全應急預案和措施。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採取應急措施,開展組織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上報處理。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文物保護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監測,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物管理所、文保哨人員在日常巡查和檢查中,對發現的潛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2、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文物收藏單位共同負責落實收藏文物安全保衞工作;加強安全保衞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對文博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並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預警支持系統

文物保護單位應明確重點防護部位。加強對文物安全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配備報警通訊設備;預留消防通道。

四、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可能導致古建築被毀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已經或可能導致縣級和一般文物遺址點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在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體制。指揮部負責全區特別重大、重大文物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鎮、管理區和有關局負責本轄區和直管單位較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五、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一)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1小時後,鎮、管理區和有關局接報後應及時向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和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辦公室報告。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接報核准後,立即向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和市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接報後2小時。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二)報告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報告:

1、未經報批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施工的;

2、在施工中發現重要文物,經文物部門制止,施工單位拒不停工的;

3、因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預知因素,造成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嚴重損壞的。

(三)報告內容

1、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和文物損失情況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件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及效果;

5、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進行研究分析和確認,確認出現文物安全應急狀態後,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對應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1、各文保所、文保哨人員在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向所在鎮、管理區、公安派出所和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報告。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件調查核實、確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調查情況。

3、公安部門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

4、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迅速執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減少危害與損失。

5、本預案啟動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措施。

(二)應急終止

當文物安全應急狀態消除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向區政府提出終止實施文物安全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准後,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狀態。

(三)新聞發佈

新聞發佈工作按照《荊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七、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文物突發應急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文物突發事件中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行政機關領導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開展文物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不按規定上報或者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的;

(三)不服從上級行政機關對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領導和組織管理的;

(四)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置文物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五)恢復重建工作不力的;

(六)其它需要追究的。

八、考核

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對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建立完善的文物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考核體系,將文物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九、附則

(一)本預案由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5

實驗室是我校進行教學、科研工作使用和保管化學危險品的要害部位之一。各類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劇毒、放射性物質,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傷亡事故和對社會造成危害。

為此,除了對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技術預防,警衞守護,以及對要害部門人員思想動態的掌握之外,還必須對因該部位而引發的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後的補救和善後工作。

1、一旦發生化學藥品傷人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學校安全保衞人員要迅速趕赴現場,通知校醫室,並向主管領導彙報,發生嚴重事故報警110、119、120

2、政教處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採取正確、有效的方法,抑制事故擴大,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

3、校醫室負責緊急救護工作。

4、辦公室負責車輛調度,器材物資供應,並將危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5、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勘察,着手對所獲得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質。

6、事故查清後,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對調走的證據材料的分析、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學校辦公室將結案處理報告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6

為加強我省文物安全工作的有效監管,提高對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出現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有序、高效地組組協調事件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會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啟動的條件

(一)發生的重大事件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二)雖不屬於重大事件,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實質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總指揮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設立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總指揮:

金旭東  省文物局局長

副總指揮:

孫  鋭  省文物局副局長

成 員:

張軼峯  省文物局文物保護處處長

沙景偉  省文物局博物館處處長

姜  彪  省文物局執法督察處處長

李  剛  吉林省博物院院長

安文榮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

馬雲程  吉林省文物店經理

鄭國君  長春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侯  杏  吉林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吳東光  四平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楊靖毅  遼源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黃洪勇  通化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趙文舉  白山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高豔寶  松原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王雅梅  白城市文廣新局副局級調研員

荊繼波  延邊州文廣新局副局長

沈  婷  長白山管委會文廣新局調研員

關長安  梅河口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楊易麗  公主嶺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侯  巖  集安市文物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文物局文物執法督察處,辦公室主任由姜彪擔任,應急電話:。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有變動,由接任人員替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首位,細緻排查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工作中各類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加大宣傳普及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知識的力度,提高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的管理及使用單位自我防護意識。

(二)依法管理: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市(州)文物保護和博物館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總責;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市(州)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管理部門應建立相應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是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發生後負責事件處置的決策領導機構。

(一)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在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參與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2.按照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工作指導方針,確定或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信息發佈的內容、時間、方式等。

3.加強與國家文物局、市(州)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繫,及時報告、通報有關情況和信息。

4.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

(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措施的具體執行、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及處理應急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級各類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的管理及使用單位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並加強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救援力量應隨時處於待命狀態。

2.各級各類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應擬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安全責任制度。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3.組織大型文物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物活動之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當地文物和公安部門登記備案。

4.組織大型文物活動的主辦單位和場地出租單位共同負責落實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和安全保衞責任制度;負責事前安全保衞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負責協助文物部門和公安機關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大型文物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物活動之前主動聯繫當地衞生主管部門,制定醫療衞生保障方案,落實具體措施,保障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預警支持系統

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所和通道;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誌;在售票處、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信息報送

(一)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時,各級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管理管部門接報後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信息並核准後,應立即向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和省人民政府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接報後2小時。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憂兼報。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二)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的估計。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三)報送形式

1.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採用分級報送原則。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向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2.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可採用音像攝錄的形式。

(四)指揮和處置

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根據事件的性質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五)信息發佈

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七、後期處理

(一)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助開展突發事件傷亡羣眾的醫療救治和善後處理,協助處理好突發事件的經濟補償,協助組織對突發事件的社會救助和災後重建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時起草報告報省人民政府和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處置預案。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

(二)本預案由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進行復審和修訂。

(三)本預案由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關於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預案 篇17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衞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衞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衞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衞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説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1、車輛:

2、值班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