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5篇)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根據市教育局《應急預案中》對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等級的確認與劃分,結合突發事件的情節性質,適時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應急反映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鑑於我校系普通中學,本地高等院校發生此類事件時,我們應主要做好配合處置和預防工作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5篇)

二、屬於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員傷亡而引發的羣眾性事件,後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對在事故中傷亡的師生進行人道主義撫卹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公安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清理整治,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隱患問題、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屬於校內體制改革涉及師生切身利益問題引發的羣眾性事件,後期處置工作重點是:及時幫助解決師生的困難和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落實;對要求合理、一時難以解決的,深入細緻地做好説服教育工作。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衞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衞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衞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衞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説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1、車輛:

2、值班聯繫電話: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羣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xx]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xx]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xx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製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範圍影響大、波及範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範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或發佈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後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後類似事件的防範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採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儘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後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佈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後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並分析、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於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繫,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繫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佈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錶現突出並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正確處置各類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突發事件,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性羣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魯食藥監發[20__]51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臨沂市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臨食藥監[20__]6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嚴重損害的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製售假劣藥品事件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四條根據藥品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突發事件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重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全省範圍影響大、波及範圍廣、蔓延勢頭緊急,已經發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或者十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事件。

二級:較大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市或縣(區)轄區內範圍影響擴大,蔓延勢頭有升級趨勢,已經導致一人重傷、或者五人以上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事件。

三級:一般突發事件。指突發事件在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件。

第五條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法處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各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縣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領導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綜合有關藥品安全檢測信息,提出預警建議。辦公室設在縣局市場監督科,辦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長兼任。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督導和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以市場監督科人員為主,辦公室(法規科)、食品科人員參加,吳興霞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時,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動和配合;建立突發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撰寫總結報告;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或發佈有關情況。

(二)督導組:以稽查科人員為主,市場監督科、食品科、藥檢科人員參加,楊德方科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收集突發事件第一手信息資料,根據事件的勢態,必要時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提出相關的措施建議,根據領導小組決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

(三)後勤保障組:以辦公室人員為主,財務科人員參加,陳杰主任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車輛、物資、經費保障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三章突發事件的報告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及時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單位負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藥品突發事件的義務。

第十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由藥品行政監督、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信息報告網絡可以現有的藥品監督網絡為基礎調整充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檢機構在獲悉有關突發事件信息時,應立即向同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須在2小時內上報,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第十二條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轄區內藥品突發事件的信息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第十三條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勢態,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對今後類似事件的防範建議等。

第十四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後,1小時內向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初次報告,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報告經核實情況後,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在2小時內初次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同時報市政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設定與啟動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等級分別採取以下三套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第一套預案:發生一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儘快趕赴現場,對報告的內容進行核實,同時報告縣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確認後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啟動命令。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4個小時向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市局同時將情況報告省局。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保持領導在崗、車輛備勤、通訊暢通,所有人員服從統一調度、指揮。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班,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有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向媒體發佈突發事件的動態,公正輿論,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各級有關單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時提供。

第二套預案:發生二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對報告內容進行核實,確認後下達命令,派出督導組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到達現場後應立即組織開展以下工作:採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協助醫療衞生部門,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證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及其有關證據材料採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對質量可疑的藥品進行抽樣送檢;對已流入社會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採取緊急控制措施,對源頭和流通、使用渠道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會同公安、衞生等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採取緊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發事件的進一步發展。

3、現場處理工作實行動態報告制度,即每8小時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都要服從統一調度,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值班人員中必須有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一名,工作日外須由一名局領導帶班且值班人員必須是中層以上幹部。

6、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及時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勢態。

7、其它應對措施。

第三套預案:發生三級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啟動。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縣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暢通應急通訊聯絡系統,及時調度並分析、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向領導小組報告。

2、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派工作組於2小時內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調查及現場處理工作。每24小時向市局報告一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情況,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

3、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人員都要開通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4、加強應急值班制度,設專門值班室,安排雙人24小時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5、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與有關政府部門聯繫,溝通情況,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6、聯繫新聞媒體或通過網站,發佈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

7、其它應對措施。

第十六條啟動第一套預案由省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二套預案由市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三套預案由縣級局領導小組組長下達指令。啟動第一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省政府。啟動第二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市政府。啟動第三套預案時,應同時報告縣(區)政府。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縣局須在2小時內向市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市局須在2小時內向省局和市政府報告,並在2日內將初步總結報告報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違反《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使用者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未按照本規定履行職責或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而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有關部門應依照黨紀、政紀給予紀律處分或行政處分;對錶現突出並做出貢獻的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由臨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1、##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附件1: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副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紀檢組長

成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主任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管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科長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藥檢科長

附件2: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人員分工

一、綜合組:

組長:

成員:

二、督導組:

組長:

成員:

三、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説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着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理文物安全中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與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和影響,建立起信息暢通、反應快速、高效運轉、指揮有力、職責明確、臨事不亂的應急機制,根據國家、省文物局《關於加強文博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文物安全突發事件

本預案所稱文物突發事件,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發性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護工作秩序的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火災、建築物坍塌、文物被盜挖、盜竊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荊州區轄區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管理所等文物收藏單位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預防文物安全突發事件始終放在各項工作首位。

(1)各級領導要把文物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教育全體職工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

(2)文物部門和文物收藏單位要切實抓好文物安全檢查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層層明確和落實責任。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對查出的問題要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3)加強文物安全防範體系建設,健全和完善保衞機構和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做到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加大對館藏文物安防、消防設施配備的投入。

2、依法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文物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負責:處置文物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文物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總責,並指導協調全區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文物主管部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文物管理所等單位要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預案,在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採取果斷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減少危害與損失。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區政府成立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區公安分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水產局、紀南鎮、八嶺山鎮、馬山鎮、川店鎮、郢城鎮、李埠鎮、太湖港管理區、菱角湖管理區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由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局長任副主任。

(二)職責

1、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職責

(1)根據文物安全形勢,判斷文物安全應急狀態,提出啟動或終止實施應急措施,並組織實施。

(2)督導各責任單位開展文物安全應急工作。

(3)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發展變化情況。

(4)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根據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指示,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工作。

(2)綜合有關情況,起草有關文件和簡報

(3)協助有關部門核定實施應急行為的各項費用開支,提出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4)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3、區文物安全應急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負責收集文物安全信息,做好文物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和預防工作,完善文物保護管理機制和基層文物保護網絡建設。

區公安分局負責預防和打擊文物犯罪,偵破文物刑事案件,有效遏止文物案件發生。

農業局、林業局、水產局、紀南鎮、八嶺山鎮、馬山鎮、川店鎮、郢城鎮、李埠鎮、太湖港管理區、菱角湖管理區負責日常的文物安全宣傳教育和預防工作,制定相應的文物安全應急預案和措施。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採取應急措施,開展組織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上報處理。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文物保護單位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監測,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涉及文物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文物管理所、文保哨人員在日常巡查和檢查中,對發現的潛在隱患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2、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文物收藏單位共同負責落實收藏文物安全保衞工作;加強安全保衞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對文博單位進行安全檢查,並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預警支持系統

文物保護單位應明確重點防護部位。加強對文物安全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配備報警通訊設備;預留消防通道。

四、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可能導致古建築被毀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已經或可能導致縣級和一般文物遺址點被破壞的突發事件。

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在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體制。指揮部負責全區特別重大、重大文物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鎮、管理區和有關局負責本轄區和直管單位較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五、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一)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後1小時後,鎮、管理區和有關局接報後應及時向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和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辦公室報告。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接報核准後,立即向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和市文物局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接報後2小時。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二)報告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報告:

1、未經報批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施工的;

2、在施工中發現重要文物,經文物部門制止,施工單位拒不停工的;

3、因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預知因素,造成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嚴重損壞的。

(三)報告內容

1、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和文物損失情況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件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及效果;

5、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序

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進行研究分析和確認,確認出現文物安全應急狀態後,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對應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1、各文保所、文保哨人員在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向所在鎮、管理區、公安派出所和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報告。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件調查核實、確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調查情況。

3、公安部門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

4、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迅速執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減少危害與損失。

5、本預案啟動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措施。

(二)應急終止

當文物安全應急狀態消除後,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向區政府提出終止實施文物安全應急預案的建議,經批准後,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狀態。

(三)新聞發佈

新聞發佈工作按照《荊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七、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文物突發應急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文物突發事件中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行政機關領導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定開展文物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不按規定上報或者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的;

(三)不服從上級行政機關對文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統一領導和組織管理的;

(四)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置文物突發事件,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的;

(五)恢復重建工作不力的;

(六)其它需要追究的。

八、考核

區文物安全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對應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建立完善的文物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考核體系,將文物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九、附則

(一)本預案由區文物民族宗教旅遊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一、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協作,協調一致,服從全局,緊急處置,權責一致。

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動按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實施,處置管轄區域內各種緊急事件。

二、自然災害的種類自然災害包含地震、水災、雷電災害等。

三、制訂依據主要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四、應急組織機構

(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行長副組長:副行長成員:各部室、業務團隊、各支行負責人

(二)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行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員工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自然災害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辦公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營業秩序穩定。

6、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佈各項搶險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範圍,部署救災應急隊伍,實施搶救行動;收集上報災情,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各部室、支行還要成立搶險救災組、通迅組、交通組、醫護組等組織機構,下設組長及成員。分工負責,緊急處置。

(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領導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合部主任擔任,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主要職責:

1、在破壞性自然災害突然發生後,協助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轉為救災指揮部,並立即啟動實施本預案;

2、彙總災情和應急工作情況,向指揮部報告;

3、協調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的應急聯繫;

4、審查對外新聞稿件內容;

5、處理減災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安全保障綜合部負責要害部門等重要目標的警戒。各部室、各支行協助加強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內部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五)信息報送和處理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迅速調查瞭解各營業網點災害的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各防救組組成及職責

(一)搶險救災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組織調動搶險隊迅速趕赴災區;尋找、搶救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搶救重要物資。

(二)通信保障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對通信設施進行檢查,對遭破壞的設施設備和線路立即進行搶修;儘快恢復正常業務通訊,確保救災指揮機關通信暢通。

(三)後勤保障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負責糧食、食品的保障,做好生活用品組織工作;確保搶險救災隊伍食品、物資和燃料基本需要;保證車輛正常運轉,確保搶險救援人員、物資運輸。

(四)財務管理組召集單位:計劃財務部主要職責:籌集救災經費,統一管理,調度救災資金;監督救災資金的使用。

(五)宣傳組召集單位:綜合部主要職責:按救災指揮部統一決定的災情宣傳口徑,向上級或社會報告和公佈災情;負責報道救災應急情況、英雄模範事蹟,激勵員工戰勝自然災害。負責組織全行宣傳國家有關防災減災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提高員工防災減災意識;根據災情變化,制定常規、強化、應急三階段宣傳計劃,廣泛宣傳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員工防災自救互救能力。

六、預防與防禦措施

(一)加強對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勢,克服麻痺和僥倖心理,結合國家宏觀形勢和總行的統一要求,切實抓好落實工作。

(二)要大力開展自然災害應急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員工防災減災意識,並要及時平息出現的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穩定的工作秩序。

(三)要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自然災害的預防控制工作,積極與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門等聯繫,開展防災減災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在災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進行防災減災的演練工作。

(四)宣傳、培訓和演練宣傳:各部室、各支行要開展防災減災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使員工樹立科學的災害觀。在提高員工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宣傳和解釋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增強員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訓:各部室、各支行定期組織應急管理、救援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的培訓。演練:各部室、各支行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應急演練。

(五)員工的安全防護各部室、各支行要具體制定員工疏散撤離的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員工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六)次生災害防禦各部室、各支行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瘟疫等次生災害的發生,處置次生災害事故。

七、臨災應急行動

(一)接到上級災害、臨災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災工作。各有關小組、單位隨時準備執行防災減災任務。

(二)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所有活動。

(三)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災減災順利進行。

(四)加強廣大員工宣傳教育,做好員工思想穩定工作。

(五)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營業網點的情況,全力維護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的準備。

八、災後應急行動

(一)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自然災害後,領導小組立即成立,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災後立即組織各應急小組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二)領導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級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需撤離人員的組織仍滯留在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班時間:一是各負責人組織按下列順序立即撤出辦公區到空曠地帶:各樓層同時進行,各樓層按“先中間後兩邊”有序撤出;二是所有辦公區域其他人員立即撤到空曠地帶。

就餐時間:

一是在餐廳就餐的員工在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由近及遠”原則撤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後撤離到空曠地帶;

二是所有行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空曠地帶。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災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保護,加強銀行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三)積極協助黨委做好廣大員工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四)迅速瞭解和掌握銀行內部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九、處置程序和內容

(一)發生自然災害後,員工要盡力沉着、冷靜,按照防災減災培訓中指導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同時,積極採取有效的措施幫助其他員工進行自救和逃生。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部要立即將已發生的情況彙總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要迅速研究對策,並指定專門協調人與政府、地震、醫療、防疫等部門聯繫,反映情況,申請實施救援,同時要立即向總行報告所發生的情況。

(三)綜合部、計財部要盡力從器材、車輛、經費等方面為救災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多渠道組織飲用水源、食品等援救事宜,全力確保員工的身體安全,並減少財產等其他方面的損失。

(四)綜合部要作好正面宣傳工作,穩定員工情緒,平息影響安定的災害謠傳,任何人不得發表不利於穩定、不利於減災救災工作的言論;員工要發揚團結友愛的精神,互相幫助,互相支持,黨員幹部要起模範帶頭作用,發揚勇於奉獻的精神,主動積極地投入到減災救災工作中去。

(五)綜合部要盡力確保網絡系統、電話、傳真、手機等通訊設備的暢通,以保證與總行和政府有關部門的24小時災情聯繫,及時反映情況,接受指示。

(六)應急領導小組要同時啟動火災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盜竊搶劫案件等應急預案,各領導小組成員要按照預案規定的程序進行工作,各負其責,做好防火、防盜、防傷亡等各項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自然災害而造成的次生性災害和案件的發生。(七)綜合部、計財部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總行有關規定,結合醫療保險、人生保險、財產保險的情況,根據在自然災害事件中人員救治情況和財產損失情況,做好有關人員和家屬的安撫和善後工作,做好財產理賠工作。

(八)事後由應急領導小組牽頭對災害情況進行彙總,包括髮生過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採取的應對措施、有關部門對災害的結論性意見、應汲取的經驗和教訓等方面的內容,及時上報。

(九)由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將事件情況通報應急領導組成員,要求全體員工進一步加強對自然災害預防和防災減災相關知識、技能的學習,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十)由綜合部進行事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十、獎勵與責任追究災害應急中

各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脱崗,玩忽職守。在搶險救災工作中貢獻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給銀行和員工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其它

(一)進入防災緊急狀態,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組可以電話、對講機、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二)在抗災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三)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及時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規範應急處置行為,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學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校穩定,依據教育部印發的《教育系統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各校區發生的火災、火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害,對教學秩序造成影響的事件。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三條 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黨政齊抓共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各部門和二級學院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儘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學校和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第四條 為切實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突發事件發生後,由黨委宣傳部、團委、校長辦公室、學生處、後勤管理處、保衞處及事故發生地相關職能部門和學院負責人共同協調處置。指揮部設在保衞處。

第五條 建立健全學校與二級學院、單位聯動協調機制,發生突發事件後,領導小組成員、各相關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門、學院系統聯動、羣防羣控、全方位處置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的工作局面,確保預防、檢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和正確應對。

第六條 處理突發事件,要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依法開展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介入和求助。

第七條 宣傳部門要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和溝通,按照職責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佈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第三章 應急預案體系

第八條 學校總體應急預案根據《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教育系統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

第九條 學校各二級學院在學校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根據學校總體應急預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訂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第十條 具體工作應急預案應針對某個時段、某項具體工作由主管單位牽頭制定。

第十一條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訂單位適時修訂、完善。

第四章 預防和預警機制

第十二條 要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做好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十三條 向領導小組及時報送突發事件是各部門的重要工作職責,全校各單位要建立暢通的信息傳送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應急信息報送系統。

第十四條 學校要通過課堂教學、培訓、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展覽、板報專欄、網絡、廣播等生動活潑的形式與途徑,加強對教職工和學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敏感時期要落實各級值班制度和請示彙報制度,提高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突發事件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要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不斷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經常性演練活動,提高隊伍的素質和技能,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和實戰能力。

第五章 應急預案啟動標準

第十六條 參照國家有關標準,結合我校實際,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3個等級。

(一)重大火災事故(I級)

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共10人 及以上或損失10萬元以上,進入I級應急狀態。

(二)較大火災事故(II級)

發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傷和死亡共3-10人,或損失5萬-10萬元,未構成重大人身事故者,進入II級應急狀態。

(三)一般火災事故(III級)

發生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進入III級應急狀態。

第六章 處置程序

第十七條 發現或接到較大以上預警信息,必須在10分鐘內據實向領導小組報告,堅決杜絕謊報、瞞報、漏報、錯報等問題的發生。

第十八條 信息報送應包括:

(一)時間、地點、規模、影響範圍、信息來源等情況;

(二)事件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三)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

(四)事態現狀、處置準備情況和其他需報送的情況。

第十九條 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及時通報有關單位,全面、客觀、準確、及時發佈處置信息。

第二十條 確認突發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工協作”的原則,成立指揮部,研究事件級別,制定處置方案,組織開展救援工作。各單位要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快速、準確、高效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啟動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指揮狀態,各相關單位應立即到位,並保持通訊聯絡順暢、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質規模、範圍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緊急情況需外部協助的,應立即向有關部門求助。

第二十二條 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事故(I級)

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保衞部門維護現場秩序,防止有人尋隙滋事,並及時請應急管理部門協助工作,有關部門做好裝備、物資準備。

(二)較大火災事故(Ⅱ級)

各單位投入滅火、疏散人員、救治傷員。

(三)一般火災事故(Ⅲ級)

保衞處進入現場,消防站人員開展滅火工作,維持秩序,各單位做好單位和周邊的排險和師生疏散工作。基建處、後勤管理處進行建築、水電的檢查防護、疏通道路、排水設施,各單位積極配合。

第七章 後期處置

第二十三條 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成以後,立即開展以下後期處置:

(一)工作重點從應急轉向善後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

(二)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妥善安置受災師生,儘快復課,根據災情調整教學計劃和師生生活安排。

(三)校醫院要做好醫療救護與衞生防疫工作,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工作組共同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和流行。

(四)做好心理救助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受災師生進行心理輔導和救助。

(五)積極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師生員工和家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協助地方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

(六)做好受災師生的轉移和臨時居住安置工作必要時可向民政部門求助。

(七)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協助消防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火災發生;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校園秩序。

(八)對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對安全隱患及時防範﹑補救,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

(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鄉新市人民政府善後工作計劃,做好在災害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

(十)協助並會同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十一)根據受災情況組織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志願者參與善後救援。

(十二)外事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妥善安置外國專家,接待可能參與救災的外國救援人員。

(十三)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彙總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章 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四條 按照《鄉新學院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評價單位和單位領導在突發事件處置中的責任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 在突發事件處置或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或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學校黨政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保衞處負責解釋。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水災、地震等突發事件。

(2)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

當上述突發事件發生並直接危及國家財產及公司商品安全,影響企業正常管理運營,給員工生產生活帶來危害,需要動員企業應急搶險力量進行有效處置,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做出響應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1.4應急預案類型

本單位屬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屬於危險因素較少的企業,現將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合併編制。

1.5工作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有效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銜接緊密合理,應對及時科學。

2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我司為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下屬的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兩條化學精煉生產線;一條物理精煉生產線,一條棕櫚油分提生產線,屬於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企業。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由於油脂屬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險源為油脂泄漏、生產輔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鍋爐,公司周邊無特殊危險源。

公司的主要危險源主要來自:

①鍋爐;

②壓力容器;

③油品儲存罐;

④壓力管道;

⑤隨意動用明火、吸煙;

⑥照明或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絕緣層老化造成的短路;

⑦雷擊引發的明火;

⑧周邊失火可能隨風飄進的火源;

⑨水災也是企業需要防範的危險事故之一。

危險部位主要是精煉車間、危化品存儲罐(柴油、液鹼、磷酸)、倉儲油罐及鍋爐房。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指揮部和各戰鬥組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3.2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確定啟動或不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經啟動,根據事故形勢做出總體部署,迅速選擇處置事故方案並向參戰隊伍下達指令,安排任務,並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所有參戰隊伍和救援力量,協同作戰,保證及時控制事故危害;根據事故情況需要,及時調整作戰方案,統一調配搶救裝備、器材和人員;宣佈解除應急預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寫出事故專題報告及處理善後事宜。

3.2.2各戰鬥組職責

⑴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利用各類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

②利用各類設備、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③負責對各車間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④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繫“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⑵物資搶救組:

利用各類設備、工具,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⑶安全警戒組:

負責對貨場、庫區、生活區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⑷水電保障組:

負責應急工作展開的水電保障,必要時啟動加壓泵、備用發電機。

⑸人員救護組:

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繫“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⑹後勤通訊監護組: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和在家員工的通訊聯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所需的物資供應;接待外來人員;監護財務室。

4各類危險源應急預案

4.1溶劑危險爆炸應急預案

⑴開車前的準備

①開車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並且按開車規程操作,嚴禁盲目倉促開車。

②浸出設備加入溶劑後,應先開啟回收系統,以防溶劑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產中的防火預案

A、生產過程中的防火規定:

a工段內嚴禁一切明火,不得帶入火源、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鐵質器具之間或鐵質器具與設備之間猛烈撞擊。嚴禁使用各種非防爆型的電器設備,生產工人不得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工段。

b工段內溶劑氣體的濃度不得高於0.4毫克/升,超過時,應及時通風排除。

c嚴格控制浸出液温度,防止因超温而引起衝料,及時清理加熱設備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塵,防止粉塵燃燒。

d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靈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種動力設備不得超載運行,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密封、接地、接線情況,嚴禁帶電打開電氣設備。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嚴禁在泵體出口關閉時開泵運轉,用免損壞葉輪,在泵體運轉中不得開啟閥門的密封壓蓋,防閥芯衝出,各種泵體不得空車運轉或隨意加快轉速,溶劑混合油在管內的流速不得超過4米/秒

2、經常檢查各種設備、閥門和管道,防止堵塞。開啟閥門不要用力過猛,以防閥門受損導致溶劑外泄。對溶劑、混合油系統的所有設備、管件、閥門等不得隨意打開或取樣。

3、經常檢查各種設備、孔蓋和連接部件的密封情況,各種轉動的軸承密封

4、原因,問題解決後,方可再生產。

5、工段內禁止使用平皮帶傳動,應採用充足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傳動。

㈡、防止溶劑氣體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機口的料封應有效,以防溶劑氣體逸出。

2、回收溶劑後的毛油出口温度應控制在110-115℃,總揮發物應不超過0.3%。毛油殘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應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水分12%以下,温度60℃以下,殘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內產生乳化物和排溶劑管堵塞,防止循環溶劑液罐內溶劑全部裝滿或自由氣體正壓過大,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從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劑流失。定時檢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劑,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分水罐內溶劑與水層之間,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劑含量0.18-0.26%,必須蒐集後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卻和自由氣體回收操作,必須按工藝要求掌握温度,自由氣體放空的尾氣中溶劑含量不應超過0.1%。

6、儲存在倉庫的粕,如果水分過高,應攤涼或降低水分,以防黴變,引起自燃。連續回收用的石蠟屬於低熔點可燃物質,儲存時應避免火源,熱源和日光爆曬,不得裝在敞口器內。

4.2停車、停廠時的防火預案

1、短期停車時,存料箱中應保留料封,以防殘溶氣體流入預處理工段,停車時蒸烘機內的存料走空後,要繼續空轉15分鐘,以防餘料焦糊自燃,在蒸發和粕蒸脱系統停止運行後,溶劑冷凝和自由氣體回收系統仍應繼續工作15分鐘,至溶劑全部回收為止。

2、停車在一個月以上時,應將浸出工段所有設備、管道內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將殘存的溶劑蒸盡,並將工段內的溶劑全部送回溶劑庫。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停車處理:水源中斷或不足;溶劑、混合油泄露或溶劑氣體濃度過高;主要測量儀表失靈;各運轉設備、容器內發生異常噪音、衝擊等不正常現象;預處理工段來料中斷;蒸汽中斷或蒸汽壓力不足;晚間照明中斷;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產生高温或火花;設備內部局部發生火花、燃燒或溶劑氣體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區發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產檢修需要動火前,必須將殘餘物料徹底清除乾淨,對接觸過溶劑和溶劑蒸汽的全部設備、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氣驅進淨溶劑或溶劑氣體,蒸烘時間不宜太短(一般48小時以上)。水蒸氣壓力不得超過設備的允許壓力,對設備的凹角部位要反覆處理,必要時應全部開蓋處理,將凹角部位、管道低窪處和泵體底孔放空,反覆驅除溶劑。蒸烘後,應完全通風,然後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動火,在動火檢修前,要切斷溶劑庫和工段的連接管道。在檢修完畢後,要進行檢查驗收,以保安全生產。

4.3緊急情況下的防火預案

1、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總蒸汽閥門,停止蒸發、蒸脱,以免料粕繼續受熱引起事故。並將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進新鮮溶劑。同時開啟備用發電機組,供冷凝器循水泵運轉,保證溶劑氣體冷凝回收繼續進行,避免溶劑氣體外逸。

2、突然斷水時,應首先關閉總蒸汽閥門和第一蒸發器的進油閥門,停止蒸發,並迅速關閉各冷凝器放水閥,使冷凝器內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轉動設備。

3、溶劑或混合油輕微泄露時,迅速查找源頭並堵住,對泄露的溶劑油進行回收,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

4、溶劑少量泄露後,迅速查找源頭並堵住,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對現場警戒,組織人員回收溶劑油,同時作好安全防火準備。

5、遇到溶劑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時,工段人員應立即查找泄露點並堵住,對非防爆的電動機和電氣開關,任何人不得啟動或關閉,同時通知保衞部門派保安對溶劑泄露的所有地區加強警戒,嚴禁一切火源、火種、機動車輛、閒雜人等進入警戒地區,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統一指揮,進行搶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車,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劑油,如果溶劑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斷與工段外的下水道連接,用消防水或蒸汽沖淡下水道的溶劑。同時,分派一部分人準備滅火器材隨時撲滅可能引起的火災。

6、倘若溶劑燃燒,一方面迅速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另一方面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並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同時迅速關閉地下溶劑庫的閥門,另外緊急停車,迅速查找泄露點並堵住,並迅速疏散閒雜人等。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事故預處置程序

發生安全事故,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內,到現場負責領導和指揮。首先做好人、財、物的搶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第三,按規定做好逐級上報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上報市教育局。3小時內上報省教育廳。

三、應急處置工作組

1、穩定處置組:

組長

成員

2、緊急求助組

組長

成員

3、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4、協調、接待組

組長

成員

四、突發事件處理的程序

(一)發生火災預案

1、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大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台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

(2)講清着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

(3)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繫。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1)領導小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大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查看、細聽、觸摸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牀上牀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脱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槍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和貴重設備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二)發生治安事件預案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即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時撥打“110”報警。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人身傷害發生,應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預案

1、預防措施

(1)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

(3)明確功能分區,嚴禁混用、混存。

(4)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1)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2)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3)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衞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

(4)配合衞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設備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衞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四)發生地震或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安全工作領導組、相關職能部門消防、醫務。對受傷人員臨時搶救,進行止血,包紮傷口,送就近醫院搶救。

2、安全工作領導組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以哨音、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任課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每天值日領導要嚴格按照值日製度,當課、當班教職員工要樹立安全意識,監控學生上下樓情況。

2、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規範停放,上鎖。禁止在校園內踢球、爬牆、爬樓門、坐欄杆。違者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

3、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就要有多晚。

4、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文體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課、當班教職工負責進行監督、疏導。

5、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6、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六)發現財產被盜預案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領導、值班保安,並電話報110,同時發出大聲制止作案人員。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員靠近學生,以避免作案人員拿學生當人質。

(七)交通安全事故預案

1、通知處置領導迅速到場

2、將受傷人員送就近醫院搶救

3、報告交警、配合交警調查現場

4、上報教育局,通知家長

(八)學生間衝突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衝突安全預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員、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保衞科、班主任、值日教師或其他在場教師,同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3、通知家長到校並做安撫工作。

4、調查原因

(九)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1、寢室輔導老師夜間值班:向全體學生公佈值班地點、值班電話。要求各值日領導要求醫務人員、教師值班期間全天候開機。

2、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寢室教師,寢室教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繫班主任、家長或值日領導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就近送醫院救治。

3、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寢管教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另一位寢管教師須繼續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況發生。

4、送達當地醫院後寢室教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5、通知生病學生家長。

(十)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1)事先準備好礦燈、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領導組成員提前到崗到位,各班自備蠟燭等照明用具。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着照明用具四處走動。

(4)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安排學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別是蠟燭如數熄滅以消除隱患。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礦燈、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品帶到寢室。教室、寢室樓道打開應急燈。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安全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處安排好教師到每樓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電力部門聯繫協調,取得他們支持,取動發電設備,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

(4)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總務處、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衞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十一)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1、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牀、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員、寢室長或其他在場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由校醫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當地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師陪同。

2、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緊急事故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幫扶、補課等善後工作。

3、如遇較大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時説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大致情況。

4、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公安部門、醫療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

5、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6、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地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十二)發生人員觸電預案

1、應立即切斷觸電者身體與電流的接觸,如用乾的木棒、竹竿、橡膠圈等撥開電線,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個部位,將他從電流上拖開。記住:不管你用什麼東西都應該是乾的和不導電的,而且要站在乾的地方,然後採取其他的措施。

2、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3、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並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發生實驗室事故預案

1、生物實驗中如發生割傷,一般使用止血藥包紮後都能解決。嚴重割傷時,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錶、手鍊等佩帶物,然後抬起手臂,使其高於心臟,然後直接壓迫傷口。如在腿上,除壓迫傷口外,還要壓迫大腿上部的動脈。通知醫生或就近送往醫院,千萬慎用止血帶,因為止血帶會切斷受傷部位所有血液供應,從而可能導致永久性損傷。

2、化學實驗中如發生燙傷,應立即把燙傷部位浸入潔淨的冷水中。燙傷後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於—6℃。用冷水浸泡時間一般應持續半個小時以上。這樣經及時散熱可減輕疼痛或燙傷程度。燙傷不嚴重(指燙傷表皮發紅並未起泡的1度燙傷),一般可先做處理。用冷開水(或淡鹽水)沖洗清潔創面。對發生在四肢和軀幹上的創面,可塗上紫草油或燙傷藥膏,外用紗布包敷即可。燙傷病人最好是去醫院處理為佳。

3、化學實驗中如發生輕度燒傷,可在傷區先倒上一些冰水,後敷上濕潤的紗布。深度燒傷處是非常危險的,應先在燒傷處蓋上乾淨的敷料,然後迅速送往醫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衝,用布抹,這樣會使燒傷區嚴重感染,後果嚴重。

4、物理實驗中如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啟動觸電和火災安全預案。

五、應急預案車輛和聯絡電話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綜治隊教師、德育處教師、各帶頭負責領導

二、事故防範制度:

1、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申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應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包括活動地點、行進路線、安全組織措施、緊急情況預案等內容),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書面報告由校長室存檔備案。

2、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範意識。

3、成立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範及應急處理小組。每次外出活動前必須要組織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強調學生集體外出安全意識,進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確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老師及帶頭、跟班教師的安全職責。

4、學校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必須事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自始至終都要跟着班級學生一起活動。

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前幾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對學生外出活動中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1、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2、所有帶隊教師要監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

3、對外出活動前後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繫,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並儘快與家長取得聯繫。

4、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有必要時撥打120、122、110等求救電話。

5、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

四、對具體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如遇發生事故,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組織活動第一責任人拔打110報警電話,並及時向學校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安全人員實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學生有受傷儘快由隨車安全員(正副班主任)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2)將車上其他學生帶離出事點,安全員立刻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3)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一律由安全員馬上把學生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4)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隨車安全員立刻組織學生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安全員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車必須配備手提滅火器和鐵錘、且放置車輛固定位置,安全員必須知道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鐵錘的位置。

2、學校立即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發現場。

3、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指揮人員保護現場。

4、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情況以書面材料上報領導。

(二)處理飲食衞生應急預案

1、各班建立嚴格信息報告制度,若發生類似食物中毒症狀,要求隨隊安全員(副班主任)立即上報安全第一責任人,並報告隨隊醫生。

2、出現食物中毒症狀時,隨隊老師作應急處理,首先讓醫生診斷,根據醫生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或臨時治療,如需送醫院治療則由副班主任護送前往。

3、立即組織其他班級安全員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以免造成多人發生中毒事故。

4、組織人員查明中毒原因,並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

5、事發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詳細情況,後以書面材料上報學校。

(三)處理人身意外傷害及疾病應急預案

1、如遇綁架搶劫事件、安全責任人首先要鎮靜,要機智應付,巧妙周旋,儘可以贏得時間,報告學校,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並根據需要拔打110報警。

2、發生突發事件隨隊安全員應始終站在學生身前以避免學生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直至救成功為止,搶救後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並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4、學生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安全員應立即報告隨行醫生進行了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由安全員送醫院治療,並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5、學生出現危險舊病復發或出現心臟病突發,隨隊醫生邊做緊急處理同時組織幾名安全員隨同醫生護送前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消防組成員注意事項: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瞭解電鋪設的線路;

3、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瞭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瞭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預防和及時控制各類危及文物安全的突發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和影響,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要求,針對文物安全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搶險組織機構

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設立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縣文廣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廣局副局長

成   員:縣文廣局副局長

縣文廣局副局長

縣文廣局工會主席

統萬城籌建處副主任

文物管理辦公室主任

統萬城文物管理所所長

革命舊址所所長

二、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程序:

(1)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110;

(2)事件在場當事人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公安機關。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打電話向上級部門報告。

(3)組織本單位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到場領導彙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當地衞生所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驅散。

(6)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3、注意事項:

(1)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羣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控制事態。

(二)火災事故

1、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部門(電話119)。

(3)在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2、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在場員工和羣眾,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在場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在場的各級領導和羣眾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未成年人蔘加滅火。

(三)被盜案件

1、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當事人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

(3)經單位領導同意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單位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報告程序:

(1)在場人(或當事人)向本單位領導彙報;

(2)向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彙報;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當地防疫部門。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單位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衞生院(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

(4)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防疫部門報告。

3、注意事項

(1)穩定員工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屬探視,應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為加強我省文物安全工作的有效監管,提高對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出現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有序、高效地組組協調事件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會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啟動的條件

(一)發生的重大事件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二)雖不屬於重大事件,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實質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總指揮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設立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總指揮:

金旭東  省文物局局長

副總指揮:

孫  鋭  省文物局副局長

成 員:

張軼峯  省文物局文物保護處處長

沙景偉  省文物局博物館處處長

姜  彪  省文物局執法督察處處長

李  剛  吉林省博物院院長

安文榮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

馬雲程  吉林省文物店經理

鄭國君  長春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侯  杏  吉林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吳東光  四平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楊靖毅  遼源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黃洪勇  通化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趙文舉  白山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高豔寶  松原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王雅梅  白城市文廣新局副局級調研員

荊繼波  延邊州文廣新局副局長

沈  婷  長白山管委會文廣新局調研員

關長安  梅河口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楊易麗  公主嶺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侯  巖  集安市文物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文物局文物執法督察處,辦公室主任由姜彪擔任,應急電話:。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有變動,由接任人員替補。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要始終把預防突發事件發生放在各項工作首位,細緻排查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工作中各類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加大宣傳普及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知識的力度,提高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的管理及使用單位自我防護意識。

(二)依法管理: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屬地負責:處置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市(州)文物保護和博物館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總責;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四)快速反應:各市(州)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管理部門應建立相應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是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突發事件發生後負責事件處置的決策領導機構。

(一)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在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參與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2.按照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工作指導方針,確定或與有關方面共同研究信息發佈的內容、時間、方式等。

3.加強與國家文物局、市(州)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聯繫,及時報告、通報有關情況和信息。

4.研究解決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

(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措施的具體執行、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及處理應急領導小組日常事務。

五、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要求,各級各類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應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加強日常管理,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與傳報,對可能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預警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制定有效的監督管理責任制和預防應急控制措施。

(二)預防預警行動

1.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的管理及使用單位應建立必要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並加強監督檢查。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救援力量應隨時處於待命狀態。

2.各級各類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應擬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安全責任制度。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3.組織大型文物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物活動之前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報當地文物和公安部門登記備案。

4.組織大型文物活動的主辦單位和場地出租單位共同負責落實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和安全保衞責任制度;負責事前安全保衞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負責協助文物部門和公安機關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採取必要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大型文物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在舉辦文物活動之前主動聯繫當地衞生主管部門,制定醫療衞生保障方案,落實具體措施,保障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預警支持系統

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所和通道;確保安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誌;在售票處、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六、信息報送

(一)基本原則

1.迅速。突發事件發生時,各級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管理管部門接報後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信息並核准後,應立即向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和省人民政府報告,時間最遲不得晚於接報後2小時。

2.真實。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憂兼報。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二)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的估計。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三)報送形式

1.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採用分級報送原則。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向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2.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可採用音像攝錄的形式。

(四)指揮和處置

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根據事件的性質及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五)信息發佈

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佈信息。

七、後期處理

(一)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助開展突發事件傷亡羣眾的醫療救治和善後處理,協助處理好突發事件的經濟補償,協助組織對突發事件的社會救助和災後重建工作。

(二)事件處理結束後,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時起草報告報省人民政府和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

(三)根據事件暴露出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有關處置預案。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

(二)本預案由省文物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進行復審和修訂。

(三)本預案由省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一、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現場處置機構

信息聯絡組:

醫療救護組:

警戒維護組:

後勤器材組:

二、各部門職能

領導小組:發佈應急求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現場求援、保衞、警戒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情況,做好現場安全疏導和人員緊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級和其它職能機關開展求援行動。

信息聯絡組:及時做好事故情況向組長、副組長彙報,保持信息暢通,做好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工作。

警戒維護組:主動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説圍觀羣眾離開現場,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醫療救護組:承擔現場人員的施救或向臨近醫院及時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發安全事故後應急對策和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源周圍帶隊教師、學生於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

2、事故後迅速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求助。

3、領導小組及相關處置機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地,組織求援工作,切斷危險源,預防和制止破壞擴大。

4、以救人為第一任務,迅速現場基本施救,並送往臨近醫院。

5、保護現場,組織學生疏散,維護秩序,勸離圍觀人員,保障救護通道暢通。

6、阻止學生參加有危險的事故求援活動。

7、各班主任、老師要做好學生安撫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8、突發事件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

②簡要經過和傷亡人數;

③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已採取措施和控制情況;

⑤彙報人姓名。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製度實施以來,各學校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組織實施體育考試的辦法和措施。由於體育考試的特殊性,加強安全防範,防止事故發生,始終是體育考試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製度健康持久地貫徹實施的保障。為保證20xx年我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20xx年貴陽市國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突發事件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進(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卯俊(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隊支隊長)

肖文(市教育局機關黨委書記)

陳瑋(市食藥監局副局長)

吳遠忠(市衞生計生委機關黨委副書記)

成員:黃燕孟(市教育局法規保衞處處長)

李瑋(市教育局體衞藝處處長)

陳南貴(市公安局反恐防爆支隊警官)

錢味蕎(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周建新(市教育局基教處處長)

張禕(市教育局職成教處處長)

王曉鬆(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處主任科員)

董殿京(市教育局監察室主任)

蘇靜(市中國小生保健研究所所長)

市公安局、市衞生計生委、市食藥監局、市交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管局等相關單位成員

各區、市、縣教育局局長

職責:全面負責國中升學體育考試期間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公安、交警、城管、衞生等部門治理好體育會考工作周邊違法佔道經營攤點及安全保衞工作,疏導交通,保證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有序,確保體育會考工作安全、組織協調處理突發事件。

二、發生公共衞生突發事件處置

主要包括食品衞生安全、工作人員發生非傳染病病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意外傷害等事件,成立公共衞生安全領導小組,組成臨時醫療隊。

要求就餐食堂規範操作,嚴格餐具消毒、食品留樣、建立採購台賬,提供安全營養衞生的食品。一旦發現羣體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採取下列針對性措施:

(一)迅速封存造成失誤中毒或可能導致失誤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操作現場。將情況迅速如實上報體育會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領導小組及時做好記錄並迅速準確地向衞生防疫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食物中毒情況(包括基本情況、初步判斷、現已採取措施、發展狀況、處置過程和結果等),隨時向衞生部門和主管教育部門續報事件的最新進展並聽候進一步指示;

(二)同時立即通知醫療急救中心(撥打120急救電話),採取“就近送醫”原則,醫療機構開設綠色通道,及時組織醫護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三)追回已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四)針對事發食堂、餐飲點,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專人負責配合衞生防疫部門調查。

三、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件處置

在此期間,工作場所發生火災、中毒、爆炸、房屋倒塌等事件時,應急處置如下:

(一)立即向領導小組及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迅速準確地向消防、公安或衞生等有關責任部門以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以上責任部門前往事發地,及時瞭解和掌握情況並做處置;

(二)組織工作人員搶救考務設備和資料,並轉移至安全地方,專人監控;

(三)保護好現場,劃定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出;

(四)迅速有序地組織疏散學生及有關人員,協助衞生部門救治受傷人員,必要時採取“就近送醫”原則,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救治。

(五)必要時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六)配合公安部門偵破案件。

四、發生安全事件的處置

(一)在體育會考期間,各區(市、縣)教育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指揮做好處置工作,要做到早發現、早化解、早處置,防止事態失控升級;要做好預案,凡出現公共衞生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安全事件及大規模騷亂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二)各學校及考點學校要依據本預案,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可操作性的安全預案,將預案以及班主任姓名、聯繫電話(手機號碼)報市教育局體藝衞處。

五、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