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鄉活動應急預案範文

一. 指導思想

三下鄉活動應急預案範文

為做好本次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針對三下鄉實踐團員人身安全,交通,天氣,與村民糾紛等方面的影響,固需要做到以保障人身安全為主要的原則,制定各危害實踐團員人身安全的應急方案,保障本次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有序的完成,特制訂本預案。

二、應急工作領導組

組 長:

主要職責:負責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及時上報、處理、善後等各項工作。

副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疏散師生,維護秩序,保持現場,協調有關單位(如公安、消防、衞生等部門)負責救援和搶險。

三、應急處置程序

(一)接警與通知

突發事件發生後,各工作小組組長必須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及時彙報應急領導工作組組長,並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二)施救與求助

突發事件發生後,小組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指揮協調。根據事件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衞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較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三)報告與通報

1、突發事件發生後,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嚮應急領導組報告,領導組負責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採取措施情況、進展和善後工作等。

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

四、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預防措施

(1)小組長是本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小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

(4)到紅色德育教育基地或其他地方開展活動、參觀學習時,任何人不得使用明火。(如個人原因引發火災,責任自負)

(5)在住宿期間注意用電安全以及防蚊蟲時燃燒蚊香等使用安全。

2、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應急領導組。同時組織師生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2)注意事項:

①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②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外面着火時,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③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着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滅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④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二)、交通事故處置措施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1、預防:

(1)加強對駕駛員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選擇經驗豐實、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帶隊教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5)要求駕駛員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2、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並通知上級領導等。

(2)報學校相關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①發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

②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4)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5)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三)、突發自然災害

1、應急措施

(1)在活動期間如遇自然災害或發現險情,各組組長要立即嚮應急領導組報告,並及時啟動應急程序。

(2)應急領導組及各組組長要現場指揮並及時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

(3)有受傷的人員要及時撥打120送往醫院救治。

(4)迅速瞭解和掌握現場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四)、活動期間師生意外傷害、發病處置措施

1、活動前期要制定活動方案,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和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2、活動準備期間,準備好常見疾病備用藥,有專門的醫療小組負責藥品及藥箱的保管,出發之前做好一些簡單的醫療培訓。

2、如遇意外傷害、公共衞生、師生髮病等情況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即時妥善處理,情態嚴重需120等相關部門幫助。

3、在活動期間,由於個人不聽從集體安排、不服從管理,出現的意外、傷害、事故,責任自負。

(五)活動期間與村民發生矛盾與糾紛問題的措施

1.預防

(1)實踐團住宿地帶應做到不打擾村民休息為準則,切勿大聲喧譁,打鬧等。

(2)活動期間,與村民一起做農活必須事先與當地機關和村民打好招呼,且爭得同意後才能進行。

(3)文體活動時間應在村民休息之前,且地點必須提前申請好,不可在晚會現場隨意放置垃圾等物品。

(4)不可未經同意偷摘農作物,更不可破壞和污染村民果園農田等。

2、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與村民矛盾與糾紛等問題,實踐團負責人必須和村民代表協商,切勿將問題擴大話,如有故意滋事者則與當地村委機關反應,更有甚者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