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精選12篇)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1

為有效處置我街道轄區內發生的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政府應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保障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精選12篇)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

人員密集場所主要是指:設置有同一時間內聚集人數超過50人的公共活動場所的建築。新消防法(20xx版)第七十三條:(四)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託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閲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基本目標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和損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增強居安思危的意識,常抓不懈的做好應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建立健全應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有效機制,提高應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應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各項工作,從根本上要依靠科學,依靠制度,依法辦事。依法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減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的科學研究,組織攻關,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水平。

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屬地管理,進行分級響應。根據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處置主體和處置責任,明確責任人及指揮權限。建立以事發地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的領導責任制和現場指揮機構。

4.靠前處置,迅速有效。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必須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組織,靠前指揮,堅持抗災和救災相結合,充分依靠利用廣泛的社會力量,充分依靠和發揮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隊伍在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中的骨幹作用和突擊作用,充分依託專家作用,迅速有效的處理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是全街道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非常設領導機構,由街道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江頭派出所和其他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領導等組成。街道主要領導是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緊急情況的第一責任人。

(二)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街道分管領導牽頭,街道安委會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成立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加強現代化預警設施和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緊急情況預警能力;根據職責分工負責組織處置重大緊急情況,協調解決處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根據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部署,承辦處置經濟社會緊急情況的專項工作。

(三)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由街道分管領導任現場總指揮,各相關社區居委會、部門領導參加,主要職責是:瞭解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及緊急情況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迅速制訂應急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調集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督促檢查各項搶險救災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把關工作;指導善後處理工作。

(四)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現場工作小組。根據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現場等實際情況,下設11個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的組成與主要任務:

搶險救援組。由街道經濟服務辦(安委辦)、綜合治理辦、社區建設辦、配合應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實施,主要任務是營救受傷人員,尋找生存者和遇難者,撤離、疏散現場及周邊危險地帶受到威脅的人員;劃定危害區域,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消除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隱患;搶修公共基礎設施等。

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組。由街道社區建設辦、綜合治理辦、城市管理辦、江頭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等單位組成。主要任務是成立現場工作小組,建立現場急救站或臨時救援點,對受傷人員開展現場急救並及時轉送醫院治療;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個人安全;統計死傷人數;控制傳染病源;負責臨時安置場所的衞生、防疫、消毒和人員醫療;監測現場水體、飲用水、食物、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情況,圍堵、收容、清消現場污染物等。

人員疏散與安置組。由街道綜合治理辦、社區建設辦、派出所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安置現場及周邊危險地帶撤離和疏散的人員;保障避難安置場所必要的食品、水、電、衞生和通信等;穩定羣眾情緒和心情,消除羣眾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衝動行為等。

警戒和治安組。由街道綜合治理辦、城市管理辦等部門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門。主要任務是建立警戒區域,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維護撤離區和人員安置區的社會治安秩序,保衞撤離區內的重要目標和財產安全,打擊各種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組。由街道經濟服務辦(道安辦)配合交警等部門實施。主要任務是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時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資、救援隊伍、疏散人羣、傷員運送車輛的順利通行和引導進入指定地點。

綜合信息組。由街道黨政辦負責。主要任務是做好下情上傳和上情下達,確保信息及時傳遞;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綜合整理有關文字材料,協助做好對外聯絡等日常工作。

應急物資與經費保障組。由街道經濟服務辦、社區建設辦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組織、調集和運送救災、抗災物資(食品、藥品、日用品等)、救援設備、器材等及時到位;保障應急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徵用或租用必要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和場地等工作。

生活保障組。由街道社區建設辦負責。主要任務是做好現場搶救人員,指揮部領導及其各小組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調查與評估組。由街道監察部門、安委辦、派出所、消防、交警等有關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及時、準確查清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原因和責任,寫出調查報告,並對負有責任的單位與個人提出處理意見;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客觀評估,並寫出損失評估報告。

社會動員組。由街道社區建設辦、綜合治理辦、社區居委會負責。主要任務是根據指揮部的決定,及時動員和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志願者人員參與輔助性的工作;組織力量做好穩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徵用或徵收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設施,並出具徵用或徵收憑據。

善後工作組。由派出所、街道社區建設辦、司法所、紅十字會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調撥和發放救災款物,保證羣眾的基本生活,遇難者遺體的臨時保管;勘察現場,快速理賠;開展心理救援等工作。

三、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發佈和報告

(一)預測

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監測預報體系建設,建立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制度,提高預測、預報準確性,發現可能引發的重特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應先採取有效的預防和防範措施,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預警與發佈

根據街道各部門職責的分工,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故的預警發佈,分別由街道安監站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員密集場所突發衞生事件的預警發佈,分別由街道綜治辦與城市管理辦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預警發佈,分別由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級別的原則、條件和發佈程序,及時、全面、準確的發佈預警信息。

(三)報告

1.街道各部門、各社區居委會接到有關重特大緊急情況的報告後,應在15分鐘內向街道值班室報告,並向相關部門通報。

2.街道值班室接到有關重特大緊急情況的報告後,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分別向街道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報告。需向省、市、區報告的重特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應當在1小時內向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

3.特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街道辦事處、事發地社區居委會和有關單位主要領導趕到現場後,要在第一時間迅速、準確、全面地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動態報告現場情況。首報(第一時間報告)緊急情況,可先對其基本事實(即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情況、結果)作客觀、簡明的報告,然後再及時、準確、深入續報詳細的情況。

4.重特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涉及或影響到行政區域外的問題,各相關部門要主動對外進行聯繫,通報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協助做好有關善後事宜工作;涉及到港澳台或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中國台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由省涉外部門、省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按相關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有關文件要求進行處置,必要時由省政府對外進行聯繫。如有需要國際社會援助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四、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一)預警響應

預警警報發佈後,發佈預警的部門應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趨勢,及時向街道報送最新動態,向社會發布最新消息。

各社區居委會和有關部門接到預警警報後,按應急預案或應急機構的要求,做好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防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當前存在的突出困難、安全隱患和應急措施落實等情況。

預警解除。有關情況證明不可能發生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時,發佈預警警報的部門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各部門解除已採取的有關措施,迅速組織恢復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

(二)現場處置

緊急情況發生後,街道辦事處負責迅速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將處置情況及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報市110指揮中心和區政府總值班室;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提出有效處置方案,並牽頭組織、協調緊急情況的處置。

對於重特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應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機構,進行靠前指揮,併成立相應處置小組(如:現場施救、外圍警戒、衞生救護、後勤保障、新聞協調等)。

(三)新聞報道

1.要切實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聞和信息的主導權,做好緊急情況新聞報道工作。新聞單位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做好輿論引導工作,減少負面影響,維護社會安定和穩定。

2.緊急情況的新聞報道工作由街道黨政辦負責把關,並及時與上級新聞主管部門溝通,對媒體的採訪報道活動進行管理、協調和指導。緊急情況發生後,負責宣傳的領導應到達現場,統一協調指揮現場新聞採訪工作。為保證現場秩序及人員安全,現場指揮機構必要時可劃定警戒線,規定新聞媒體採訪範圍。特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和敏感時間的新聞報道,需要區政府有關領導同意後及時向媒體和社會發布;對必須由國家有關部門或新華社統一組織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3.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要充分發揮黨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和手機短信等媒體正面引導的作用,及時將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準確、全面的發佈給公眾,避免誤導和新聞炒作。必要時要及時組織新聞發佈會,由主管部門或指定部門回答境內外記者提問,澄清事實,消除疑慮。

(四)善後處理

1.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必須及時做好人員安置、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現場清理等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活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保證災後重建、恢復生產等工作有序地進行。

2.建立健全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救災物資社會動員機制,明確法人、個人、境外機構參與社會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贈資金和物資的管理與監督辦法。廣泛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形成全社會共同抵禦災害局面。社區建設辦、司法所要不斷完善政府救濟、司法救濟的程序和方案。

3.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負責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調查組開展工作,並依照法定期限結案。每次重特大事件發生後,都要總結經驗教訓,並對總體應急預案或專項應急預案進行重新評估,以利於改進工作,進一步健全應急機制。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評估工作由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共同負責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評估,並向市政府寫出報告。

五、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措施

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建立集中統一、資源共享的應急數據平台(應急人員通訊聯絡數據庫、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數據庫、警力數據庫、應急物資數據庫、應急專業人才數據庫、應急徵用或租用設備數據庫等),整合應急資源,提高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1.通信與信息保障。建立應急人員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要明確應急期間黨政軍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及其他重要場所的通信保障方案,以及參與部門、人員的通訊方式、聯繫方式,以及備用方案和通訊錄,確保應急期間暢通,信息傳遞無阻。

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建立應急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動態數據庫,要明確參與應急響應單位工程搶險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並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試用、調用和徵用等制度。

3.應急隊伍保障。建立應急隊伍動態數據庫,要明確參與應急救援的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專業隊伍,專家以及先期應急隊伍、後續處置隊伍、增援隊伍人員的分佈、聯繫方式和應急隊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的應急組織方案。

4.交通運輸保障。建立交通運輸保障動態數據庫,要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佈、功能、使用狀態等。建立健全本地區交通運輸單位、交通管制和線路規劃等保障措施。

5.醫療衞生保障。建立醫療保障動態數據庫,要明確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佈、救治能力、專業特長和相關的醫院和專家,明確相應的'應急反應準備措施、醫療衞生隊伍和醫療設備、藥品、防疫物資的調度方案。

6.治安保障。建立警力數據庫,要明確武警、公安等各種警力人員及設備分佈情況。要針對不同類型的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調度、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案和行動措施等。

7.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動態數據庫,要明確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生產和加工能力的儲備、生產工藝流程技術的儲備。要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建立健全物資調撥和組織生產方案。

8.經費保障。要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增強防災能力,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明確應急經費來源、使用範圍、數量和相關保障制度,以及在應急狀態時經費保障措施。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經費,以及相關軟件和硬件的建設經費,應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門在統籌兼顧各項支出時,應優先保證應急經費的支出。

9.社會動員保障。建立地區社會動員數據庫,要明確社會動員有關人員的地址、聯繫方式。建立健全社會動員相關的保障制度,明確社會動員條件、範圍、程序和措施,構建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願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社會居民委員會為基礎的社會動員機制。

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規劃和建設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人員應急避難場所,可與公園、廣場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或改造相結合。應急避難場所要選擇在開敞區域,適於應急疏散人員,同時應設有應急供水系統、應急供電系統、應急物資儲備用房、應急衞生防疫區、應急消毒區、應急監控及應急廣播系統等。

11.其他保障。建立徵用、租用設備檔案數據庫,要明確被徵用、租用設備的單位或個人姓名、設備存放地點、徵用或租用設備名稱、使用年限等。建立健全應急徵用、租用機制,對應急徵用或租用用於搶險工程機械、汽車、船隻等設備,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六、獎懲

(一)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對下列事蹟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處置緊急情況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出色完成任務者;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搶救羣眾有功者;及時準確報送重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為應急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為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其他有特殊貢獻,成效顯著者。

(二)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玩忽職守,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緊急情況,延誤處置或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影響的;在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發生後玩忽職守,對發生的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置或採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影響的;在處理緊急情況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脱的;挪用、剋扣、貪污或集體私分搶險救災錢款和物資的;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對因信息溝通不及時和組織協調不夠等原因,導致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對外報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其他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七、附則

(一)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公佈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警電話,廣泛宣傳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基本知識和有關的法律法規,教育部門要在大、中、國小普遍開展防災、減災教育,以增強全體公民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

(二)培訓

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課程要作為幹部培訓的內容,以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應急管理工作者的科學決策和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管理水平。各相關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或本系統救援人員上崗前和應急常規性的培訓工作,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專業救援隊伍。

(三)演習

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是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應急工作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或訓練,使工作人員熟悉預案程序,掌握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方法,並根據演練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預案。

(四)預案管理

街道各職能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等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對已制定應急預案的,抓緊進行修訂和完善;尚未制定應急預案的,抓緊組織落實預案的編制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類別和內容要隨着形勢的發展及時調整,不斷完善相關的應急預案,同時做好與其他預案的銜接,形成相互配合、協調一致的預案體系。要對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並按照預案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監督檢查工作,為應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確保常態工作向非常態工作的順利轉變,保證在非常態下能夠臨危不亂、行動迅速。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妥善處置可能發生的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羣眾自發的聚集活動擁擠事故,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救援體系,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為實現構建和諧平安興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對發生在車站、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娛樂場所、文體活動場所、大型活動舉辦地等人羣聚集場所,因人羣密集、秩序失控造成嚴重影響治安、交通秩序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處置,均適用於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公安局對全縣區域內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的處置工作具體負責。具體處置過程中,堅持“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指揮員及其權限。

2、預防為主,工作在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處置有機結合,把預防事故發生的各項工作和措施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及時消除可能引發擁擠事故的各種因素。

3、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縣公安局各警種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一旦事故發生,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並充分整合各類應急資源,及時處置,科學應對。

4、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作為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擁擠事故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1、成立林周縣處置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羣眾自發的聚集活動擁擠事故應急指揮部,為全縣密集人羣擁擠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指揮機構。

2、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縣分管副縣長李輝擔任

成員:縣委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政府辦公室、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衞生局、縣住建局、縣供電公司、縣水利局、縣安監局、縣政府法制辦、武裝部、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單位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這些部門、單位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

3、各單位主要職責是:

(1)縣委辦公室:做好以縣委或縣委辦公室名義下發的文件的審核工作。

(2)縣委宣傳部:把握對內、對外新聞輿論導向,減小事件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3)縣委政法委:協調我縣政法各部門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決定的有關工作。

(4)縣政府辦公室:做好以縣政府或縣政府名義下發的文件的審核工作。

(5)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我縣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和加強重要設施、技術裝備的立項和投資安排。

(6)縣公安局:制定落實縣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工作方針和政策的具體實施措施;負責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縣應急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對相關活動情況的蒐集、整理、評估、核實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鬥爭的形勢,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性、預警性情報信息。

(8)縣財政局:負責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9)縣衞生局:為我縣應急處置和緊急求援提供公共衞生及醫療保障;組織協調藥監、醫藥部門提供藥品保障。負責組織救護車輛、專家和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視情況安排附近醫院做好病房、器械、藥品和醫護的準備工作,並及時上報傷員的救護情況。

(10)縣住建局:加強縣城公共交通、縣城水源地、供水、供熱、供氣、緊急避難場所等公共設施的安全與防範工作;參與突發事件發生後的應急處置、工程搶險和有關保障等工作。

(11)縣供電公司:擔負突發事件發生後我縣電力設施的安全維護和搶險,確保電力供給等工作。

(12)縣水利局:負責協助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全縣水利設施、設備、水源的安全。

(13)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突發事件發生後我縣礦井、人防設施等地下工程的搶險救護工作。

(14)縣汽車站:為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救援工作提供公路運輸保障。

(15)縣政府法制辦:提供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法律保障。

(16)消防大隊:參與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救援工作。

(17)鄉鎮政府

由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牽頭,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事故單位等部門及有關保險機構參加,做好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工作。

(二)辦事機構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傳達和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和報告應急指揮部應急指示的執行情況。

(2)負責與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現場應急組織保持聯繫。

(3)協調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和快速評估,瞭解、彙總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4)負責處理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5)辦理應急狀態終止後決定的有關事宜。

三、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羣眾自發的聚集活動突發事故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密集人羣擁擠事故(Ⅰ級)

人羣密集場所,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二)重大密集人羣擁擠事故(Ⅱ級)

人羣密集場所,因擁擠、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三)較大密集人羣擁擠事故(Ⅲ級)

人羣密集場所,因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四、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及預警信息收集

1、縣公安局制訂針對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的有效的預防、處置措施,建立高效、靈敏的情報信息網絡,加強對事故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發生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的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特別強化情報信息工作,擴大信息收集的範圍,增強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廣度,提高信息傳報的效率,報送信息必須及時、客觀、全面、準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

2、預警信息。

(1)在户外舉辦的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人員密集擁擠,道路、橋樑等狹窄通道嚴重堵塞,現場警力無法疏通;

(2)在室內舉辦的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嚴重超員,人員無序聚集,正處失控狀態;

(3)在車站售票處、搞開業慶典和促銷的商廈等人羣聚集場所,人員密集、通道堵塞,秩序失控;

3、信息報送。縣公安局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的預警或報警信息,在立即報告縣政府的同時,應在半小時內報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4、預警發佈。縣公安局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密集人羣擁擠事故實際情況、危害性和緊急程度,及時發佈、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同時應及時向縣政府、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報告。

(二)預警行動

縣公安局接到預警信息後應迅速核實情況。

1、情況屬實的:上報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應急預案,並考慮事故的實際情況、規模、影響,立即擬訂相應工作措施,及時、有效地開展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2、情況不能迅速核實的:應積極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核查,必要時上報縣政府、市公安局應急指揮部。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1、啟動

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羣眾自發的聚集活動、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發生後,應急指揮部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處置工作,由應急指揮部按照預案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並將處置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及市公安局。

2、現場處置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到位、應急處置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後,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投入處置工作。

擁擠事故正在發生的處置方法:

(1)發生擁擠的通道或場所的執勤民警要告知觀眾不要驚慌、不要擁擠,必要時啟用廣播系統發佈通告,同時迅速截留過往人員,組織分流、疏散、搶救,並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2)指揮部調動警力趕赴增援,採取用人牆形成分流通道進行隔離,或分段組織疏散撤離。

(3)重點維護通道(樓梯)狹窄處、人員擁擠處的秩序,保護婦女兒童先行離場,對起鬨、故意擁擠以及趁火打劫的,要給予警告或實施強制措施。

(4)組織醫護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或立即送醫院搶救。

擁擠傷亡事故已經發生的處置方法:

(1)迅速實施現場管制。傷亡事故發生後,有關警種要按照職責分工要求,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治安管制,對重點部位實行守護。通過現場管制,切實起到震懾犯罪、穩定民心、控制局勢的作用。

(2)迅速疏散羣眾。要引導現場人員和車輛有序離開現場,防止擠、踩、壓傷(亡)事故的再次發生。要維護好現場和通往醫院的交通秩序,保證救護車輛暢通無阻;場外執勤人員要疏散圍觀羣眾,並協助維護好交通秩序。

(3)迅速救護傷員和被困羣眾。要積極協同衞生部門及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搶救。

(4)迅速調查事故原因。及時組織對案發現場進行勘查,蒐集並固定事故發生現場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對嫌疑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要進行控制和訊問,並協同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和經過進行調查。

(5)迅速恢復現場秩序。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後,要迅速清理現場,儘快恢復現場秩序。同時,要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者家屬安撫工作,將事故對社會的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

3、應急結束

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羣眾自發的聚集活動、密集人羣擁擠事故處置工作完成後,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

宣佈應急狀態結束後,相關部門按照密集人羣擁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緊急狀態終止的決定以及決定的宣佈、公佈依據法定程序辦理。

(二)恢復與重建

縣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以下善後處置工作:

(1)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羣眾自發的聚集活動事故發生後,縣有關部門應當迅速採取措施,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交通、治安秩序。

(2)縣應急指揮部要積極配合有關單位調查、統計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3)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場所、羣眾自發的聚集活動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單位及時做好傷亡人員的救護、喪葬撫卹以及恢復、重建工作。

六、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按照預案要求,適時組織密集人羣擁擠事故的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預備隊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演練科目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採取現場模擬或模擬現場方式實施。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二)宣傳和培訓

對外公佈密集人羣擁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報警電話等,並廣泛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防護、救助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組織全縣相關部門的領導幹部進行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3

為確保業主及客户人員的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做好流感、集體性發熱、流腦、食物中毒、非典等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的處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並及時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重大決定。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成員:總經理助理,各管理處(部門)經理及主管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責任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

(三)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衞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四)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並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四、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防措施

(一)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實應急預案要求並提供必要的衞生資源。

(二)建立衞生工作責任制度,明確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三)定期組織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認真落實健康教育。

(四)對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所、生活場所、陰溝等進行定期消毒、除"四害"及消殺等。

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在第一時間內以口頭彙報或電話形式向公司服務清潔部報告。

(二)服務清潔部確認信息後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經公司總經理或突發公共衞生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後指導服務清潔部將信息上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及時送患者到隔離室進行隔離,並協助相關單位護送病人到醫院就診。

(四)及時瞭解和掌握疾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及發展趨勢,進一步落實各項應急預防和控制措施。

(五)服務清潔部加強對大廈消毒隔離工作的指導和落實,並立即組織人員對重點場所進行消毒以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

(六)在控制疫情期間,公司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應與客户單位密切配合,堅持每天進行症狀檢測,如發現有相似症狀的人員,要及時安排隔離和就醫。

(七)服務清潔部每天追蹤發病動態,認真做好每日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的登記、統計工作,以完成傳染病發病等的續報工作。

六、事後處理

(一)當最後一例病例確認後,在最長潛伏期內無新發病例時才可以結案。

(二)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小結工作。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4

為了確保在發生公共安全事件後能夠及時進行調解避免事件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便於日後的事故調查取證,結合本項目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施工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項目部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應急值班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

2、職責:

組長:全面領導項目部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工作,統一指揮應急響應與準備工作,對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全面、統一調配。

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組長因特殊情況不在場時行使組長的權力和職責,總體協調各部門在緊急應變中的分工合作,根據現場需要進行合理的統一指揮調度。

各組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加強對各勞務隊伍的管理工作,協調各方面的公共關係;在發生公共安全事件時,在組長、副組長的領導指揮下,根據事件的性質和情況第一時間採取有效應急措施對事件進行妥善處理,並做好相關的記錄資料。

二、公共安全事件的預防和預警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施工現場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狠抓公司及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符合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做到“防範勝於救災”。

(2)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教育。完善預防和預警機制,加強緊急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制定並落實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3)認真落實《勞務管理制度》、《安全勞務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做好各方面公共關係的協調工作,避免出現較大的公共糾紛。

(4)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項目部接到現場有關公共安全緊急事件報告後應立即派協調員到現場根據事件的類別情況進行調停、協調、救援等工作,同時如有傷亡人員必須第一時間與附近醫院取得聯繫進行緊急救護,糾紛事故與當地公安部門聯繫,交通事故與當地交警部門聯繫,消防事故與當地消防局聯繫。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使突公共安全緊急事件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態的擴大。

(5)現場保衞人員配合其它單位的相關人員,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隔離、疏導工作,預防事故進一部擴大,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防止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逃逸。救援組配合相關單位實施搶救工作,避免救護人員傷亡,快速投入搶救工作。

(6)搶救結束後工地安全員,做好傷、亡經濟損失的統計,上報公司。協助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形成事故報告,汲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對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發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如糾紛事件、交通事故、消防事故等,除應按照以上程序組織調停救護外,還應立即報告公司,並在10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填寫安全生產事故快報表。

2、公共安全事故報告應包含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和事故發生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控制等情況。

3、項目部安排專職人員配合上級部門組成的的事故處理小組展開調查。

四、平時應急準備

1、加強勞務隊伍的引進和管理,在引進勞務隊伍時,必須選擇遵紀守法信譽良好的勞務隊伍,同時在本單位內部建立勞務隊伍信譽評價制度,定期對遵紀守法、誠實信用等方面予以評價,對信譽好的勞務隊伍可長期聘用,對那些信用不好的勞務隊伍實行清除制度,一旦出現違法亂紀行為,上報集團公司並在全集團公司內通報,在公司範圍內不得聘用。

2、嚴格執行鐵道部、國家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杜絕違法分包、轉包工程。對於因勞動力不足的項目,一律採用聘用具有資質的勞務公司人員和將勞務工編入自己工班班組的“架子隊”模式管理,杜絕分包現象,確保工程質量和不發生勞務糾紛。

3、要對勞務工進行人性化的管理,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為勞務工提供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和福利,做到與正式職工一視同仁。使他們能夠愉快的參加勞動和掙錢。

4、對所有勞務工必須與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確保勞務工的合法權益。

5、加強工程管理,按期進行勞務工費結算。採取項目部代付形式,按期直接把工資發放到勞務工手中,堅決杜絕拖欠、剋扣勞務工工資的現象。確保勞務工隊伍的穩定。

6、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業餘文化娛樂,給勞務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休息、娛樂環境,同時給勞務工進行定期的思想動員,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榮辱觀,克服自卑、偏激、仇視、嫉妒等心理,將矛盾及時進行化解,防止出現矛盾激化導致公共安全事件。

7、加強對沿線地方政府和人民羣眾的溝通工作,發現由於工程施工、徵地拆遷等引起的矛盾,應及時採取措施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的激化。

五、應急救援措施

1、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應迅速採取措施,組織自救,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並立即報局成綿樂指揮部及相關單位,如醫院(120)、交警(112)消防(119)等。

2、指揮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帶領救援隊趕赴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根據事故特點、性質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或求助關部門、單位人員趕到事故現場。

3、參加現場救援的人員必須嚴格按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指揮小組負責人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計劃。

六、預案啟動

1、施工現場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目擊者或小組成員的事故報告後,預案即為啟動。

2、預案啟動後由項目部調配車輛,協調組和救援成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將現場情況及時彙報給中鐵五局成綿樂鐵路工程指揮部,本着高效原則組織搶救,儘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搶救受傷人員。

七、預案解除

預案解除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緊急事件已得到妥善解決。

2、事故現場傷員解救完畢;

3、事故現場不安全因素已完全得到消除;

4、事故現場已經事故調查組勘察完畢。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5

根據文藝街道公共聚集場所環境複雜,人員比較密集,極易發生羣死羣傷安全事故的特點,為了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傷亡和財產損失,現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從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根本利益出發,以積極救助事故死、傷者生命健康和財產損失為目標,以應急救援工作反應迅速、處置果斷、自救和他救相結合為基本原則,實行辦事處統一領導、各社區、各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參與的救援體制。

二、工作原則

(一)組織指揮、警力編程、財務保障等三到位,快速反應、跨區增援、統一指揮、有效處置、應對有序,保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應急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以人為本,專職隊伍和羣眾相結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實現羣眾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提高辦事處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置和應急救援水平。

(三)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辦事處統一領導,各社區、各部門負責。

三、實施方案預警級別和應急處置

(一)預警級別

1、Ⅰ級重大事故(用紅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Ⅱ級較重大事故(用黃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死亡3(含3人)至9人(含9人)以上安全事故;

3、Ⅲ級較大事故(用藍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一次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輕傷1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4、Ⅳ級一般事故(用橙色表示):是指公共聚集場所發生一次重傷3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置

1、人員密集場所應急救援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發生Ⅲ級以上安全事故報案時,要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同時通知小組各成員;

2、小組成員接通知後,需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並按照職責分工,逐項落實救援措施。

四、組織機構

設立人員密集場所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一)應急組織指揮機構

組長:易德文文藝路街道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高佳文藝路街道辦事處主任

應急組:各大辦、各社區負責人

保障組:黨政辦、財政所

人員密集場所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設在街道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陳喜清擔任。

(二)各專業組職責

1、安全保衞組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2、事故救援組主要職責是: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和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力量進行搶險救援。

3、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醫療單位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醫院治療和死亡人員遺體的臨時安置。

4、後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是:辦事處聯同供電公司負責落實搶險工程車輛、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轄區派出所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

5、事故調查組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6、善後處理組

主要職責是:辦事處民政部門、司法所具體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員的賠付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並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和保險公司及時支付事故賠償款。

五、預測、預警

(一)信息傳送和報告

辦事處安監辦負責信息收集報告,對安全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信息組織編寫上報。

(二)信息報送時限

Ⅲ至Ⅳ級突發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60分鐘內上報到區指揮中心;I至II級突發重特大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的信息,要在事件發生後30分鐘內上報區指揮中心,有關詳細信息隨調查和處置工作進展隨時續報。

(三)預警級別發佈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現場的需要,負責預警發佈;如出現II級、I級災害事故時,負責組織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迅速到達指揮所,開展緊急指揮工作。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人員密集場所應急指揮中心在接到發生II級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報案時,要第一時間報告領導小組,同時通知小組各成員;

2、小組成員接通知後,需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並按照職責分工,逐項落實救援措施。

(二)分級響應

1、Ⅲ至Ⅳ級突發災害事故發生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調集力量,迅速出動進行滅火救援任務,並將有關信息上報區安委會。

2、I至II級突發災害事故發生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同時,要對事故做進一步核查瞭解,將詳細情況上報區安委會。

(三)指揮程序

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根據現場緊急處置工作需要,由現場最高領導成立現場指揮部,並組織調配現場指揮部運作的相關保障(救援、信息、電力、社會秩序等)。

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突發災害事故現場周邊適當的位置,現場指揮部周圍要部署相應警力,建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揮部人員進入工作部位。

各協調管理機構和電力、通信、公安、人防、環保等專業性強的部門要根據職責,按照突發人員密集場所事故的種類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指揮相關科研工作,不斷開發更新設施設備,提高指揮平台的等級。依據專業特點建立各類諮詢專家和現場操作專家隊伍,為緊急指揮決策諮詢和現場技術處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發生一級突發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有關人員和專家要運用各種緊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迅速對有關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適時提出緊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指揮決策參考。

(四)信息報道

媒體監管與協調。發生特大、特殊突發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事故後,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事故影響程度和類型,組織有關責任單位、職能部門和專家擬寫新聞通稿、專家評論或事件公告。有關新聞稿件統一由辦事處宣傳部門負責審核。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理

人員密集場所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的影響範圍進行評估、核實損失情況,並對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情況進行彙總,形成材料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二)調查、總結

人員密集場所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做好突發火災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調查、總結、上報。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6

為規範對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積極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轄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確保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發生時能夠積極快速的做出反應,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的華山街道辦事處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

(一)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擔任組長,辦事處主任、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街道各科室和各社區書記、主任擔任成員。

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建立健全處置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根據職責範圍,幫助協調解決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中的問題,負責(配合)組織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調查,按有關規定製定地質災害等防治責任;督促、檢查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二)當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發生時,街辦值班人員應第一時間報告值班領導,聽從領導安排,通知街辦全體人員各就各位,及時報告區相關部門。

1.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街道黨工委書記畢經海為擔任組長,負責事故協調工作總指揮,全面負責事故協調處置工作;

(2)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於濤擔任事故現場總指揮,負責事故現場的全面工作,指導、組織街辦工作人員協助友鄰單位和區級相關部門的應急處置工作;

(3)辦事處副主任李剛負責事故善後事宜,安撫傷員情緒及相關政策宣講,做好傷員安置工作;

(4)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陳世新負責組織應急處置物資運送、發放,安排工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現場維穩。

2.黨政辦公室:做好上傳下達和協調工作,具體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參加應急處置工作,督促做好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向區級有關部門請求應急人員、物質、資金等方面的支援,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饋應急處置動態。協調上級相關部門做好善後事故調查工作,向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傷員救助和安置情況。

3.應急辦、武裝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向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情況,按要求部署所屬應急民兵分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通報應急民兵救援情況;維護好事故發生點的社會治安,及時掌握事故點社會治安動態,視情況採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應急措施,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

4.應急辦、社會事務科:做好傷員登記安置工作,對傷員進行政策宣講,向區級相關部門尋求政策支持,實施救助,並協助指揮部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安排好傷員生活。

5.黨政辦、財政所:積極組織協調救援物品、資金的籌集和調運。對救援物品、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對救援物資進行監管、發放。

6.紀委:對於幹部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二、本預案的啟動條件

(一)一般火災:一般火災是造成死亡人數在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二)擁擠、踩踏等突發事件:當轄區某場所出現人員大量聚集,並且聚集人羣呈現增加趨勢,同時聚集人羣情緒激動的情況時,為防止聚集人羣發生擁擠、踩踏事件,應當立即啟動本預案,對聚集人員進行勸離、驅散。

(三)爆炸事故:當轄區人員密集場所發現爆炸物、疑似爆炸物,隨時威脅到在場人員時,立即上報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同時啟動本預案,對在場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四)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當轄區人員密集場所發生聚眾鬥毆等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時,第一時間啟動本預案,同時對在場無關人員進行疏散,並及時報告公安部門。

(五)其他突發性安全事件:當轄區人員密集場所發生其他突發性安全事故(如高空墜物)時,視事故情況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對在場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險情發佈及信息傳播

接到發生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報告時,由社區網格員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上報給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再由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上報區相關部門;出現趨勢時,社區網格員必須立即向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報告,經區相關部門發佈事故預報後,由街道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領導小組通知責任人迅速組織人員通過敲鑼、吹哨、喊話等方式,通知全體險區內羣眾做好安全轉移的準備。

四、羣眾撤離及傷員安置

當發生人員密集場所突發性安全事件時,所在的社區成員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受威脅羣眾的思想工作,按照公佈的應急撤離安置點組織轉移準備,受威脅羣眾應服從街道、社區人員的統一指揮,按照預定的撤離路線有序轉移到避險安置點進行安置。出現的人員傷亡必須到所設定的救護單位進行及時的醫治,並以“先人後物”的原則,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人員密集場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確定避險路線及避險場所,並積極組織社區工作人員學習,做到當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時能夠反應迅速,組織得力,將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二)有關人員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遵守紀律,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三)未按照規定時限快速作出反應,或在應急救援中有不力行為的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上報區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7

根據《賀蘭縣公共安全保障行動五年計劃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特制訂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為目標,突出工作重點,抓住關鍵環節,採取果斷措施,堅決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鎖閉安全出口的違法行為,保障疏散設施完好和安全出口暢通;督導單位認真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實現安全發展”理念,以事故預防為主線,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解決突出問題,夯實公共安全工作基礎,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使安全隱患治理工作落到實處,成立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安全隱患治理的範圍和內容

(一)安全隱患治理的範圍

全縣23座加油站(賀銀加油站、宏興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寶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賣場、永泰百貨、新百聯超市、雙寶超市、陽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場超市及其它人員密集場所。

(二)安全隱患治理的內容

1.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或員工休息時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被遮擋、覆蓋的。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量、寬度,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疏散指示標誌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以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3.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4.在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採取多媒體、廣播、書面等宣傳方式,告知顧客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線,並形成制度。

四、時間安排

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分組織部署、自查整改、檢查驗收、抽查監督四個階段。

(一)組織部署階段(3月1日—3月31日)。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制定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細化工作措施,廣泛宣傳發動。

(二)自查整改階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業單位要成立安全生產自查工作領導小組,集中精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自查,全面細緻地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加強安全措施,對自查發現的一般隱患,要立即進行現場整改。重大隱患必須落實具體整改時限、措施、責任、預案,列入台帳管理。通過自查自糾,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水平上一個新的台階。

(三)檢查整改階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將組織人員對負責監管的重點企業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大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跟蹤督促整改,暫時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監管計劃,確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隱患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對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安全出口數量不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能現場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現場整改的,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以確保安全。

(二)對存在安全隱患治理問題的,應當責令當場改正,對不能當場改正的,應當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於情節嚴重的留給予警告、罰款等處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企業要從促發展、保穩定高度充分認識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採取切實有效的方法,將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二)各企業在此次安全隱患治理的基礎上,加強本企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和疏散設施的完好,確保消防安全。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企業要充分利用電子屏幕宣傳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並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存在違法行為拒不整改的企業,堅決予以曝光。同時,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列入社會公益宣傳的內容,不斷強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在安全隱患治理中,鼓勵採用技術防範措施,確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治理成果。企業要認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訓,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相關制度,積極採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強經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長效性的安全管理機制。

(五)堅持嚴格依法辦事,嚴懲違法違紀行為。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干擾、阻撓專項治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從嚴處理;對於在安全隱患治理工作中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嚴肅查處。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8

第一部分總則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在面臨突發事件時的應急反應和救護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杭州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心理危機應急干預預案》的規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本預案的實施,明確在面臨突發事件發生時醫院各有關科室及工作人員的職責和任務,加強相互間的協調和銜接,提高應急處置和醫療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二、工作任務

組建隊伍,完善設置;平戰結合,規範流程;強化培訓,模擬演練;有效應急,科學救治;督查落實,依法管理。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院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職工、病人或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部分應急準備

一、健全組織

為了強化危機意識,積極應對醫院在日常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醫院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組,由院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院長或其授權的分管院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醫院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下設醫療救治組、後勤保障組和心理危機干預組,並明確各自的職責和義務。

(一)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書記)、副院長

成員:院辦、黨辦、醫務科、護理部、科教科、人事科、財務科、總務科、搶救小組負責人

下設辦公室,設在院辦。

職責:

(1)發生突發事件時,由組長髮布應急處理指令,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各類應急處理行動,調用救治物品、設備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2小時內向市衞生局報告事件情況以及緊急處理工作情況;

(2)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研究制定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方案,落實病人診治、預防和控制等各項任務。

(3)各相關部門的主任為第一責任人,針對本科室各崗位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及時排查並制訂相應的防範措施。

(4)組織全院醫療力量,合理安排搶救與各項日常醫療工作

(5)現場指揮搶救,協調各臨牀、醫技科室及後勤保障部的配合。

(6)根據搶救需要,與其他各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增加後勤、保衞等部門的支持。

(二)醫療救治組

組長:分管臨牀副院長

成員:醫務科長、護理部主任、門辦主任、搶救小組成員、各大科主任、大科室護士長、醫技科主任

職責:組織安排醫療救治工作,協調有關專家會診,確定落實救治方案。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各種相關法規,服從醫院領導,努力完成上級佈置的各項任務。

(2)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24小時暢通,外出要向醫務科、護理部請假。

(3)平時堅持學習與各類突發事件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及時將搶救過程向醫院領導彙報。

(5)對突發情況處置完畢後進行總結,不斷改進應急搶救預案。

(6)學習和掌握《杭州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三)心理危機干預組

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心理危機干預機動隊

職責:根據浙江省、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心理危機應急干預預案進行

(四)後勤保障組成員名單

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總務科長、藥劑科室主任、膳食科長、後勤服務公司負責人、設備負責人、倉庫管理員等

職責:做好各類水、電、氣供應與物資保障,車輛協調安排,及時疏導人羣、維護治安、保護事故現場等

(1)平常與公用事業、公安、消防等單位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將這些單位的聯繫方法在院內公示,以便在自身無力搶險時,能及時得到外援支持;

(2)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障醫院工作人員和病人的人身安全

(3)做好各類物資保障工作;

(4)做好救護車輛的維護工作。

二、監測與預警

(一)對突發事件進行分類管理。醫院內突發事件可分為環境安全和公共衞生兩類,醫務科負責對公共衞生類突發事件(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醫院感染爆發流行、重大醫療事故等)的管理;總務科負責對環境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水、電、醫療設施等的質量事故、水災、火災、颱風、地震、戰爭、動亂、恐怖事件等)的管理。

(二)分類管理不是分開管理,各部門要注重信息互通、互相支持、各負其責、協調一致地做好應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所屬各科、部門均為突發事件的監測單元,每個職工均有監測的責任及報告的義務。

三、報告與信息發佈

(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醫院職工對發生和可能發生突發事件及其潛在隱患均應在發現情況後立即報告相關部門。

(二)職能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將情況報告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同時通知相關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好應急準備;

(三)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在自突發事件發生時計算2小時內向市衞生局報告。同時根據事件性質與需要向屬地派出所、街道彙報。

(四)任何科室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五)醫院建立突發事件信息發佈制度。由醫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指定醫院發言人及時、準確、全面地發佈各類信息,保證信息的透明度和權威性。

(六)凡有下列情況,醫院的每一位職工都有義務在第一時間逐級向科室及院領導報告。

醫院範圍內突然發生3人(含)以上重傷(車禍、爆炸、食物中毒等)等突發事件。包括:暴力或恐怖事件;火災、水災、地震、颱風等自然災害;各種原因引起的爆炸;各種建築物倒塌和各類滑坡事件;遇有嚴重工傷、大批中毒、甲類傳染病、腸道傳染病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病員;丟失或損壞貴重器材、藥品和劇毒藥品;發現成批藥品失效或變質;發生病人逃跑、自殺或醫療事故爭議、醫療事故;接上級部門要求醫院進行院外搶救或心理危機干預任務;其他對公眾生命或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的各類突發事件。

四、應急程序

(一)院內急救

1、個體突發事件:

醫療線:

(1)當醫院內任何一處發生或接受單個搶救病人時,立即實行就地搶救或儘快將病人移到離意外發生地最近的`有救護和通訊條件的地方,實施緊急搶救。

(2)相關專業的專家到位後實施進一步搶救,如發現病情需其他相關科室人員參加時,該醫師應及時向總值班報告病情。

(3)對危重、疑難病例,總值班或醫務科組織相關專業的專家緊急會診,制定搶救方案和步驟。

行政管理線:

(1)醫務科、總值班接到急救信息後,即向分管院長或院長彙報情況,同時赴急救地點。

(2)如病情複雜和緊急,需其他相關專業專家協助時,由院長、分管院長或醫務科長、總值班下令:

①呼叫相關科室主任;

②開啟院內呼救系統;

③通知院搶救領導小組成員。

(3)醫務科或總值班,分管院長或院長接到上述緊急情況後,須趕到事發地點進行現場指揮、組織、協調。

2、羣體突發事件:

醫療線:

(1)當急診室接受了同一事件(或活動)有三人以上的急救病人時,除必要的搶救外,視病情輕重決定呼叫步驟:病情輕,先直接呼叫醫院總值班,後電話呼叫有關科室值班醫師:病情重,立即開啟院內呼救系統,後呼叫醫院總值班。

(2)值班醫生接到急救信號後,必須立刻趕赴急救室協助搶救,臨時指揮由已到場中的相關科室職稱職務最高的醫師擔任。

行政管理線:

(1)醫院總值班接到急救信號後,應一邊趕赴急診室,一邊通知業務院長和醫務科,及時組織搶救小組成員到位搶救。

(2)院長、業務院長組織醫務科、護理部、預防保健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等相關職能科室和臨牀醫技科室人員積極配合搶救。

(3)預防保健科視事件發生的嚴重程度,立即報告區、市、省衞生行政管理部門。

(二)院內急救

1、信息接收窗:

醫院急診科和/或事發地點→醫院總值班→院辦、醫務科→分管院長→院長。

2、一般救治流程:

(1)當信息接收窗口接到院外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或其他突發事件醫療應急救治信息時,立即向醫院總值班彙報情況,總值班應及時向院領導彙報並根據急救情況向院辦、醫務科、護理部、預防保健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總務科、設備科等相關性質職能科室下達急救指令。

(2)各行政職能科室接到指令後立即通知有關科室和人員,確定急救人員名單,準備搶救儀器和設備、藥品、車輛及後勤物資,院級搶救小組必須在接到指令後5-10分鐘內出發趕赴急救點,並及時將情況反饋至院長和/或業務院長。

3、特殊救治流程:

當接收到的信息情況緊急、責任或任務重大,院長和/或業務院長直接向有關人員和科室發出特別指令,下達急救方案。

4、病人入院後,按院內急救流程圖執行。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職能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二)啟動醫院應急預案,需經醫院領導批准,由應急指揮組長髮布啟動指令。

(三)應急預案啟動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為醫院最高領導,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相關設施、設備等;必要時對人員疏散或隔離,並可依法對傳染病疫區進行封鎖。所有科室及個人應當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相互配合,精誠協作,各司其職,集中力量保證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將損失減少到最小。

(四)應急預案啟動後,後勤保障組要盡一切努力充分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物資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藥房要保證藥品的供應。

五、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醫院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及應急醫療救治專家小組成員,各科室主任、護士長應保證通訊工具的通常。醫院各科室值班手機保持通暢,醫院在急診科設置急救呼叫系統。

(二)隊伍保障

大力加強醫療救治人才資源儲備,積極培養結構合理、訓練有素、德才兼備的各類醫療急救人才,重點培養一批有知識、有技能、有實踐經驗、高素質的高級醫療救治人才,特別需要加強複合型高素質現場應急醫療救治人才的培養。確保救治相關疾病的人員配備、專業培訓、病種管理及設備到位。人才的選拔、培訓要程序化、制度化。要創新醫療救治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和優化環境,着力營造一個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健康成長、幹好事業的良好氛圍,並切實改善工作條件,提高生活待遇,解決後顧之憂,穩定專業隊伍。

(三)藥械保障

要建立健全醫院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藥品器械等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要建立健全藥品、救護設備、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衞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平戰結合,確保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醫藥器械等物資的應急供應。

(四)救治演練

配合杭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模擬演練,確保掌握相關領域的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演練內容包括:疫情報告、應急指揮、現場處置、醫療救治、個人防護等,以不斷提高我院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總體應急能力和水平。同時根據本院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醫療救治演練。

六、督查落實

醫院各職能部門應不定期地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狀況進行督查並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七、善後總結

突發情況一經處置完畢,應及時地進行善後總結,組織參與應急處置的人員總結工作的得失,對不足之處做出調整改進,形成新的預案。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9

為切實做好殯葬服務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殯葬服務機構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安全,防範疾病傳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遺體處置工作指引(試行)》等有關規定及相關技術標準,結合我縣殯葬服務機構工作實際,制定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防控疫情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齊之聖(局長)

副組長:付璟瑛(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譚俊青(社會事務股股長)

趙文浩(殯葬管理所所長)

陳利文(殯儀館館長)

李建文(殯儀館職工)

陳耀東(殯儀館職工)

二、指導思想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對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帶來極大挑戰,防控形勢複雜嚴峻。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部署要求,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團結和帶領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羣眾,全力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三、應急預案

1、疫情防控期間,對進入殯葬服務場所的所有人員進行體温檢測,要求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品,不舉辦守靈、告別、祭奠等人員聚集活動。勸導羣眾從簡從快辦理喪事活動,避免人員聚集扎堆。督促提醒喪事辦理人員配合做好體温檢測、佩戴防護用具等工作。

2、服務遺體場所確保空氣流通、光線充足、易於消毒。

3、對服務遺體場所室內空氣進行消毒,可用高效消毒劑,每次1小時,每日2-3次。

4、工作人員須正確佩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等,全面做好個人防護,其中口罩選用醫用防護口罩,口罩連續佩戴不超過4個小時,污染或潮濕後應立即更換。

5、進入工作區前,工作人員須進行體温檢測,並對照最新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檢查有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依據和發熱、咳嗽、呼吸不暢等症狀,無上述情況,且體温正常,方可入室。對疑似新冠肺炎感染人員,應立即中止服務工作並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待排除危險後恢復工作。

6、接觸遺體的工作人員,先用氧化劑噴灑消毒後,方可開始工作。

7、根據需要處置的`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遺體數量,設置小組人員組成及人數,小組至少配備駕駛員1名、遺體接運工2名、遺體火化工1名。

8、搬運、接收遺體等接觸遺體的工作人員,確保遺體經過消毒處理並進行雙層密封包裝。

9、接運遺體車輛專車專用,駕駛室與車廂密封隔離,車內設置清潔區域配備防護用品、消毒液、快速消毒劑等。接運遺體車輛到達後,經衞生防疫處理過的遺體裝入殯儀館提供的一次性衞生棺,並用封箱帶封閉。將已裝入遺體的衞生盒用移動車轉移到專用運屍車後,做好遺體交接記錄,直接運送到殯儀館連同衞生棺一起火化。

10、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遺體運送到殯儀館後,當立即火化。火化遺體應當使用專門火化爐,火化前不得打開裝殮遺體的衞生棺和密封包裝袋,不可進行遺容瞻仰、告別等活動。

11、遺體專用牀,75%酒精擦拭消毒。

12、服務遺體使用過的防護用品、廢棄物、污染物,應放入帶有密封蓋的垃圾桶或污物袋內,密閉消毒,並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做無害化處理。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我鎮“三個文明”建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姜堰市殯葬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我鎮殯葬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推進我鎮殯葬改革工作,提高殯葬管理的.執法水平,確保殯葬管理專項整治活動達到預期的效果。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成立鎮殯葬管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殯葬管理專項整治的組織指導、督查、實施工作。

二、目標任務

(一)深化平墳還田活動。從20__年12月10日起,利用4個月的時間,全面平毀土散墳,確保高速公路、鐵路、姜溱公路沿線1000米以內以及工業園區、農田及水源保護區、集鎮規劃區無墳頭。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平墳還田範圍,使全鎮範圍內所有土散墳在20__年4月10日前得到徹底平毀。

(二)加強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設與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礎上,改善墓地環境,基本解決“平有所去、死有所葬”問題,達到“科學合理、方便羣眾、管理規範”的目標。

(三)抓好殯葬市場的整頓。嚴禁生產銷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堅決取締無照生產、經營喪葬用品的企業和個體商店;杜絕喪事活動中看風水、打喪鼓及沿路拋撒紙錢、冥幣等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和尚入户操辦佛事活動;禁止民間藝人蔘與喪事活動,規範吹奏人員的喪事活動行為;杜絕無牌、無證、報廢的車輛以及違規經營車輛從事殯葬運輸業務。

(四)鞏固火化成果。火化率達100%,杜絕土葬、骨灰裝棺土葬和亂埋亂葬,新發生的骨灰全部進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驟

整個專項整治活動分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墳還田、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殯葬改革工作牽涉面廣、情況複雜,是一項羣眾性、政策性很強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配合和支持。為了推進我鎮殯葬改革工作的健康發展,必須從宣傳發動、摸清底數、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啟動我鎮殯葬改革工作,大力開展殯葬改革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殯葬改革的濃厚氛圍。依據國家、省、市關於殯葬改革的政策法規,制定出台殯葬管理政策,全面開展殯葬現狀調查摸底工作,分別對土葬、骨灰裝棺、亂埋亂葬、假僧、假道人員和封建迷信職業者、民間吹奏、説唱藝人和從事封建迷信品製作、銷售、無證無照經營喪葬用品等行為進行全面調查登記。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11月21日-12月10日) 進一步完善現有管理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建立聯動機制,始終保持對非法喪葬行為的高壓勢態,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設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開展殯葬管理專項整治。由領導小組牽頭對土葬、二次土葬、亂埋亂葬非法生產銷售封建迷信用品、製作銷售棺木、無照經營喪葬用品以及違法喪事活動等依法進行查處,整頓殯葬市場秩序、整頓吹打樂隊、整頓運屍車輛。

(三)平墳還田階段(20__年12月11日-20__年3月31日) 從12月10日起,由鎮分管負責人牽頭,組織公安、民政、國土、生建等部門,以村為單位,對各村墓葬情況進調查摸底,制定平墳還田計劃;從12月25日起,組織全體鎮村幹部採取包乾到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時機,動員羣眾自平自遷墳墓,力爭春節前基本平毀散墳,確保高速公路、鐵路、姜溱公路沿線1000米以內以及工業園區、農田及水源保護區、集鎮規劃區無墳頭;從20__年3月1日起,以村為單位,組織黨員幹部,對未平毀的亂散墳,採取強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毀,做到平遷一處,復墾一處,杜絕死灰復燃,確保20__年3月31日前達到無墳鎮的目標。

(四)總結驗收階段(20__年4 月1日-4月20日) 在市組織驗收前,我鎮組織自查自糾,驗收合格後,向市政府提交書面報告,迎接市驗收小組的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宣傳教育在先。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姜堰市殯葬管理辦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規的宣傳,將這些規定下發到村組,使廣大羣眾深入瞭解殯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級政府對殯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讓基層幹部做到有法可依,羣眾做到心中有數。另外做到面上宣傳和重點教育有機結合起來,着力做好喪葬人員和喪事事主的教育、疏導工作,幫助他們認清從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覺移風易俗,做到厚養薄葬,喪事新辦。

(二)堅持整體聯動。開展殯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社會系統工程。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實擔負起平墳還田扼制土葬、亂埋亂葬和合理規劃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國土所要做好對造墳者查處和平墳還田工作。宗教、宣傳、廣電要加強對宗教活動及其場所的管理,要適時對殯葬管理工作進行宣傳,營造殯葬管理專項整治的濃烈氛圍;文化站要加強對民間閒散吹奏、説唱藝人的管理,規範民間閒散人員參與喪葬經營活動。工商所要對喪葬用口市場進行清理整頓,查處製作銷售棺木窩點,取締封建迷信用品製作銷售和無照經營喪葬用品行為。

(三)堅持定期督查。鎮殯葬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定期對村進行督查,嚴格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殯葬專項整治活動落到實處。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11

為全面落實省、州關於殯葬改革和惠民政策有關精神,我局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採取有效措施,深入推進殯葬改革,提升殯儀服務水平,確保惠民政策落實到位,現將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職責制度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羣眾監督

殯儀館在事務公開欄中將服務流程、工作人員信息、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等進行公開公示,方便家屬辦理喪事業務。

(二)提升工作服務效率

指導壽靈寺管理委員會主動作為,極力提高工作和服務效率,做到職責範圍內工作不推諉、不拖拉,對當場能解決的問題立即解決,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解決的耐心細緻地做好解釋和説服工作。

(三)提升工作作風

指導壽靈寺管理委員會充分發揚殯葬工作人員不怕苦、不怕臭、不怕髒的優良作風,切實做到服務過程順民意、解民憂、增民心,積極主動地做好服務對象全稱的各項服務,贏取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的好評和讚譽。

(四)五是開展滿意度調查,提升服務質量

印製《服務調查回訪表》,對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和態度進行回訪調查,對家屬提供的建議和意見進行收集、處理、回訪,並告知家屬整改情況。

(五)加強學習教育,開展規範服務

學習《殯儀館員工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確保各項工作按標準化程序操作。

(六)深化惠民政策,夯實綠色殯葬基礎

採取州户籍的城鄉居民死亡並在州內殯葬服務機構火化遺體人員採取減免費用或提供補貼等方式,為實行遺體火化的逝者家屬提供政策範圍內的基本殯葬服務,逐步實現基本殯葬服務的普惠性、均等化。根據州局要求,每具遺體減免或補貼基本殯葬服務費用600元。現目前共火化8人,發放補貼資金4800元。

人員密集場所應急處置方案範文 篇12

為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送喪羣眾、館內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全面防控,嚴格檢測,詳實記錄,自我保護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殯儀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裘聰

組員:黃芝娟、朱龍法、張劍、胡建剛、羅賢才、陳棟、羅華

1、綜合管理組

組長:黃芝娟

組員:羅華、張劍

主要職責:負責領導小組交辦任務的落實和督辦;負責具體落實零報告制度;負責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資採購和人員調度等各類服務保障措施;負責協調處理與疫情相關的其他相關事項。

2、緊急行動組

組長:朱龍法

組員:羅賢才、陳棟、胡建剛

主要職責:負責的接待、查檢、隔離等相關安全工作。負責報告疫情動態情況,確診或疑似人員疫情區域清潔消毒,密切接觸人員排查隔離及相關人員情緒安撫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領導小組負責落實上級交辦的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召集防控工作會議,建立信息溝通機制,組織對疫情防控工作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及時研究疫情趨勢和防控策略等應急處置工作。綜合管理組、緊急行動組按領導小組的指令和職責分工開展相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1、縣殯儀館落實24小時值班和巡查制度。

2、組織員工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識學習,要求做好自身防護。

3、進行每天一次的區域消毒工作,消毒時不留死角,重點消毒門把手、扶手、車輛、休息廳、守靈廳等人羣密集的地方。早晚不少於兩次通風,通風后注意保暖工作。

4、駕駛員接送遺體時對送喪羣眾測温和查看健康碼、行程碼;門衞保安對進館羣眾進行測温、亮碼。出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和記錄處置情況。

5、後勤組在火化預約中交代好防疫事項:

一、建議送喪人數不超過15人。

二、建議送葬車輛不超過兩輛。

三、配合駕駛員測温和查看健康碼、行程碼。

四、從中高風險地區返回後,嚴禁前來殯儀館送喪。

五、進入殯儀館請規範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離。

6、快遞、郵政等外來人員,不得進入殯儀館內,全部在傳達室交接,消毒外包裝並由工作人員轉交。

7、食堂內儘量少進大批冷凍食品,尤其是進口冷凍食品。

8、建議員工及家人不參加10人以上集體聚會及用餐等集體性活動。員工家屬中有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並做好相應防護工作。

(二)應急措施

1、疑似響應:送喪羣眾若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可疑症狀(包括髮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輕度納差、乏力、精神稍差、噁心嘔吐、腹瀉、頭痛、心慌、結膜炎、輕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痠痛等),禁止其進入館內送喪,立即協助轉送定點醫院診治;工作人員若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可疑症狀的,應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指定醫療機構診治;並及時向縣疾控中心、縣民政局報告。

2、確診響應:受助人員或工作人員被確診為感染病例的,在縣疾控中心、縣民政局的指導下,緊急行動組嚴格落實涉及區域的封閉消殺,掌握密切接觸人名單,排查密切接觸人員範圍和14天隔離觀察,確保涉及的送喪人員和員工都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