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14篇)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

一、適用範圍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精選14篇)

依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

二、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類型、相關責任人及職能部門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學生上課安全。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3.學生課間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4.上下樓梯安全。樓梯責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5.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6.“特殊學生”意外安全事故。相關崗位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

學校應成立安全保衞辦公室,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並協同校長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好重大意外傷害安全事故。

三、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等級程度和處理程序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程序:

1.事故發生後,首遇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

2.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理程序:

首遇教職工立即報告班主任,並由校醫進行處理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同時報告徐安斌副校長或褚裕鋒校長。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當天值日行政領導。並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非嚴重骨折情形)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尋求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持。在無力救助(嚴重骨折、心臟病突發)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匯合,指導救治工作。若情況嚴重,通知班主任趕赴醫院(現場),同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彙報。在送診途中,與家長取得聯繫,徵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繫,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領導與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並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彙報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説明情況,並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結束後,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證明材料),以便責任認定,進行相關處理。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認真細緻的解釋工作。同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採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後事宜。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重大安全事故應當即報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繫賠償事宜。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2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實際,學校應制定相應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事故的預防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 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處理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校醫和班主任,並報應急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迅速通知家長。

3、一般事故當天內書面報、重大事故立即報教體局綜合科、安監科,同時填寫《出險通知書》。

4、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5、班主任及時通知雙方家長協商友好解決有關問題。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的原則。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時與教體局聯繫和諮詢。

2、一次性解決原則。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理一般不解決住房、户口、開學和工作等;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善意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3

為了預防學生在體育活動中和校外集體活動中事故發生的同時能及時處理事故,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了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及體育活動中事故的原因: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差等等。在體育活動中對預防體育活動傷害事故認識不足;缺乏準備活動或準備活動不正確;運動技術上的缺點和錯誤;運動量過大;身體機能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參加體育活動;教學、訓練和比賽的組織方法有缺點;動作粗野或違反規則;場地設備不安全等。

二、事故的預防:

(一)體育活動事故的預防:

1.加強思想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學生好勝心強,經驗不足,思想上麻痺大意,缺乏預防事故的意識,教師要教育學生樹立“寧失一球,勿傷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動設施建設和管理。運動場地要保持平整,不應有坑窪、石塊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門要定期檢修;室內球場注意通風、採光。

3.教學和訓練、競賽活動必須精心設計、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1)建立良好教學秩序、重視課前準備;教師、學生着裝規範,學生不準穿皮鞋、有跟鞋、涼鞋,女學生不穿裙子上課。

(2)精密組織教學,加強紀律教育。體育教師必須經常反覆地向學生進行遵守紀律、遵守常規、服從組織、遵守遊戲規則等方面的教育。

(3)培養學生自我保護、相互保護的意識。

(4)體育教師應掌握特異體質的學生情況,掌握合理的運動量、注意區別對待。在運動量的掌握上,教師要隨時注意學生的生理反應,進行合理調整;教師對於病痛、體弱、傷殘的學生要及時關心,安排他們免修、見習等。

4.重視準備活動、加強醫務監督。教師應根據上課內容和氣候情況決定準備活動的內容,嚴禁不做準備活動就進入體育活動,準備活動要充分、有針對性;學生應掌握自我醫務監督的常識。

5.加強保護措施。嚴格裁判、禁止粗野動作,不使用錯誤的推、拉、撞等危險動作。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健全規章制度。

(二)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旅行社導遊人員在車上針對本次活動及學生的年齡特點介紹活動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4.活動過程中要求導遊人員與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5.要求車隊選派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

6.加強車隊駕駛員職業道德教育,要求駕駛員“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

7.活動前,校方及活動承辦機構(旅行社)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有專人管理,禁止學生入內遊玩。

8.委託經過教育局資質認定的活動承辦機構組織校外集體活動,並要求活動承辦機構為參加活動學生購買保險。

三、事故的處理:

(一)體育活動事故的處理:

1.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衞生室保健老師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檢查、急救或打120救護電話。

2.及時通知家長及其他監護人,以便做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3.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4.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教育局。

5.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二)校外活動事故的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家長。

2.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教育局。

3.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導遊人員、學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4.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四、組織機制:

1.學校日常值班人員及校級幹部。

2.應急組織的人員組成:學校中層幹部、校級幹部、值班人員及衞生員。

3.應急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保證學校安全,是學校應急預案的指揮者。事故現場指揮由值班人員承擔本預案的職責,指揮有關人員進行解難。對所發生的事故根據責任大小,實施批評或行政處分、經濟上處罰等措施。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4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衞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範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麪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範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衞制度,認真遵守門衞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餘活動中,現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衞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儘可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後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並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衞生室檢查,衞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衞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並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衞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並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衞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後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於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5

為順利應對學校春(秋)遊以及其他學生羣體外出活動中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確保教師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區教育局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相關班主任和帶班老師

衞生保健:

後勤保障:

二、工作程序及原則:

1、組織教師學習本預案,使全體教師能夠熟悉突發事件的救護過程,明確自己的職責。在活動前,班主任組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過程中,要關注學生活動動態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一旦出現重大突發事故,教師不要慌亂,要安撫學生的情緒,重點看護受傷學生。並立即進行合理搶救,不得拖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後果。

3、事故發生後,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及時向帶隊領導上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受傷害程度。學校帶隊領導以最快的時間逐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並同時聯繫110、120等相關機構。

4、帶隊領導要組織教師保護好現場,為有關部門提供公正、合理、客觀的依據。

5、校長室在進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的同時,儘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由校長室牽頭,積極做好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解工作。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由應急領導小組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出現重大分歧時,可進行調解,時可以以書面形式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司法機關加入。

7、事故處理結束,由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6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特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的原因很多,主要有:課間國小生追逐、瘋、打、鬧,學生自行到校外活動,或者放學滯留學校活動;在體育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上器械課時使用的教學器械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保護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的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進行規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學校的教學生活設施設備及場地器材、永恆和設備的安全檢查(每月檢查兩次),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3、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事發階段,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人送往醫院救治(撥打120或就近區級以上醫院,保留各耗資單據)。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一般事故要先報告校長,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行政辦,一小時內口頭回報千,一天內書面報告。

4、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

5、實施取證程序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的要有班主任和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取證調查人必2人以上,有事情經過的過程,記錄的內容要實事求是,調查人不誘導,不逼迫,記錄用鋼筆或黑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要合情合理,合法操作即可。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要本着就事論事的原則,不解決與本事故無關的事,做到一事一清,不留尾巴;更不能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細節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甲、乙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在場人);雙方達成的協議後,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合理的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持現金(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金額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提供下列材料

⑴(協議書)複印條。

⑵病歷卡與診斷複印件。

⑶醫藥費收據發票原件。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7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頒佈的行政規章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學校發生傷害事故時,使安全事故的損失控制在最低值,特制定本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意外傷害事故的範圍

意外事故:是指出於人的主觀意料之外的幼兒傷害事故。它包括縫針、肢體骨折、骨裂、跌傷、脱臼、吞入異物、燙傷等。在成人看護的情況下,因事發突然無法施援而造成的,雖未構成傷害事故性狀的,但有明顯外觀損傷的情況。當時雖未發生明顯的外觀損傷,但有可能或疑似造成危害的情況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處理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時,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向分管保健老師或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報告,分管保健老師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及時採取緊急救援措施,同時根據幼兒入園報名表上提供的緊急聯絡人信息與之聯絡,在取得聯絡人同意後與配班老師一起陪同幼兒前往聯絡人首肯的醫院診治。

2、在確定幼兒傷害程度及診治方案時,必須聽從專業醫護人員和家長的意見,把對幼兒的傷害程度降到最低。不得擅自干擾或自作主張,凡因擅自干擾或自作主張造成事故處理複雜化的,其處理辦法見“細則”。

3、在初次診療階段,分管的衞生保健教師必須詳細記錄醫院的診療過程,形成書面報告,並把經主診大夫簽名的幼兒病歷卡進行復印,在園內備案。

4、當班老師必須書面報告幼兒發生意外的經過和第一時間診療的詳細情況,由1位目擊者簽名作證,在24小時內上報園應急小組。

5、園應急小組根據教育和兒保部門對事故的認定辦法進行調查、取證和認定,以書面形式上報有關部門備案。

6、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保證園內治安秩序的穩定。

(二)事中階段的處理

1、依法調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由園應急小組成員、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出面進行調解,不得個人出面調解。

2、班級教師在幼兒發生意外的當天必須登門向家長説明事情的過程(包括起因、發生意外時園方採取的措施、基於目前狀態是否適合來園和如來園我們採取的個別照料措施)。可以購買金額不超過100元的慰問品前去探望。園應急小組派出人員隨同家訪,代表幼兒園向孩子和家長表示慰問。注意態度誠懇,不推卸責任,也不要信口開河、隨意答應家長的要求。做到不卑不亢、以禮相待。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的分寸。

3、班級教師和分管衞生老師要認真觀察孩子在意外發生以後的生活和家長情緒,主動詢問,加強聯繫,掌握情況,隨時溝通。及時瞭解損傷的癒合情況,及時制訂進一步診療的後續方案。

(三)善後階段的處理

1、由園應急小組及相關人員集體出面(3人以上)與家長商量善後事宜。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精神,集體審議家長的訴求。形成善後處理意見。

2、由應急小組成員起草《協議書》。內容包括:協議雙方的身份;幼兒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診療情況和結果);雙方達成一致的善後意見等,經集體審議並交幼兒的監護人(或代理人)閲讀。

3、在確認雙方對《協議書》所列內容無異議後,約定雙方進行簽字,並一次性結算相關費用。

4、給付費用。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數額多少,均要由對方(或對方書面委託的代理人)親自在收據上簽字。

5、若園內調解不成,雙方均有權啟動法律形式予以解決。其間的一切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不再由園應急小組出面解決。

6、關於理賠的問題。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複印件;

(2)病歷卡複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4)憑上述材料到區青保辦填寫《校方責任險陪付意向書》,並由青保辦蓋章;

(5)學校帳號

(6)“平保”理賠地址:

7、工作程序表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1、成立幼兒園應急小組。

杏山園組長:

組員:

陽光園組長:

組員:

2、加強學校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做好每週的安全檢查工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園長彙報,並掛上禁用牌。做到防患於未然。

3、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制訂相關獎懲制度,規範各類人員的職責和行為。

4、開展多種形式的幼兒安全教育,增強他們自我保護能力。

五、相關原則

1、事實性原則

依據事實的真相和事故的損害程度進行處理。

當事人必須對事故發生的過程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包括細節),並由目擊者簽名作證。不得違背事實或避重就輕,推諉責任,更不能偽造事實並作偽證。

帶領幼兒就醫時衞生保健老師需保留就診記錄和診斷意見,在園內進行備案。

對於傷害情況的診斷和處理有異議的,在進行急救處置後,可由家長方面指定相對專業的醫院,由家長和學校指定的人員(一般為應急小組成員)陪同幼兒前往該醫院,雙方協商隨機選定專家醫生進行再次診斷,關於專家診斷的意見同時需要保留文本材料備案,專家的診斷意見將作為處理的依據之一。

如一方對於處理意見仍持有異議的,可由異議方啟動法律程序解決,本着誰起訴誰舉證的原則,由相關司法機構按照法律的流程處理。雙方不再展開其他與法律程序相違的接觸和協商。

2、一次性解決原則:

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升學和工作等問題。

遵循一個事故一次解決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有異議的,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六、學校內部的處理細則

1、發生事故後,由應急小組根據事故的範圍、程度等進行商議後,按報送要求及時上報普陀區教育局有關部門(幼教科、辦公室);區兒保所(電話:)。

2、無論事故的外觀性狀如何,當事人和衞生保健人員均應及時啟動上報程序,不得私自不報或簡單處置。如發現擅自主張者,由主張者承擔該幼兒的所有醫療費用和其他費用,並按責任事故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置。

擅自主張的表現:

應予以縫合傷口的採用粘合方法處理的;

自行帶孩子去熟人的醫院就診或與該傷害無關的醫療科室診治的;

未經家長同意擅自進行處理和診治的(有威協生命的情況除外);

未經醫療機構最後確診擅自應允家長所提要求的;

未及時上報的;

未及時留存就診情況及備案的;

等等有悖以上條款原則的情況,不一一列示。

七、制訂該預案的思考

1、所謂預案,是指在事發之前所思考的關於此類事件一旦發生以後所要做的工作。制訂預案,對於有準備、有目的、有方法地處理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於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和依法處理事故也有益處。

2、應急預案的制訂,是幼兒園依法辦園,自覺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加強基礎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預案的制訂一是為了防患於未然,二是為了更好地規範幼兒園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和行事規則。

3、有了應急預案,可以使我們在處理事故的時候有章可循,不茫然、不慌張、處理事故沉着冷靜,快速有效。

4、在預案中涵蓋了事故發生各個階段的處理內容和程序,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思想,體現了對雙方負責的思想。

5、預案強調了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對於幼兒園園長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是一個促進。

八、實施預案的具體措施

1、傳達到幼兒園全體教職員工,做到人人知曉,個個明白。

2、成立幼兒園應急事故處理領導小組,由園長任組長,相關人員任組員,上下協同配合,共同做好意外事故的防範和處理事宜。

3、通過預案的制訂,進一步規範和嚴格幼兒園各級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加強對職責履行情況的日常檢查,對事故多發時間和地點進行嚴格監控,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4、加強學校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的管理工作,落實責任人,由衞生保健做好每週的安全檢查工作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掛上禁用牌。做到防患於未然。

5、加強對教工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禁各類人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並採用不當方法對幼兒造成生理和心理的傷害。

6、開展多種形式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他們自我保護能力。

7、加強對安全工作的獎懲力度,在評優推先、職稱晉升和獎金分配等方面實行一票否決。

8、每學期對幼兒園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發揚優點,改進不足,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講,年年有新的內涵和發展,保護幼兒健康成長。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8

為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區教育系統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應急處理預案。

一.預防辦法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二.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就近、區級以上醫院、保留車票或發票)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及時報告區教育局領導,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5.調查取證(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內容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節原則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户口、開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1.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複印件

(2)病歷卡複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4)憑上述材料雙方填寫《校方責任險賠付意向書》,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5)理賠地址: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9

一、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校園意外事故,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幼兒園意外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為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後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範圍內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意外傷害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六、日常防控

引發校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進行必要的教育時幼兒沒聽明白;幼兒突發身體疾病等原因。

1.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幼兒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0

一、指導思想

認真領會貫徹《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通知》、以及教育部部長賙濟在全國中國小安全和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縣教育局相關通知的精神。重視和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生命安全,為廣大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證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維護社會的穩定,努力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育人環境,為學生撐起一片安全的藍天,讓學生放心,讓家長放心。

二、機構與職責

(一)緊急情況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高慶梅

副組長:張緒昂張易才

成員:蔡尚喜、湯潔、劉開旭、羅良友、湯正業、蔡磊、高旭組成。

(二)緊急情況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發生學校緊急情況時,發佈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到現場指揮,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3、掌握彙總有關情報信息,負責對情況處置工作的指揮調度,

及時作出處置決斷;

4、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的指示命令;

5、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6、組織做好善後工作,組織或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三)現場處置機構(緊級情況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

1、現場指揮部職責:

(1)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指示、命令,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災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協調指揮現場各工作小組的處置行動;

(2)迅速搶救傷病人員,採取措施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

(3)與各專業部門溝通協調,共同做好處置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所需裝備器材和人力的統一調配使用;

2、各工作小組職責:

(1)搶險救護組:

組長:張易才、

成員:曹虎、楊滔、周燕、湯正業、黃開榮、雷欣、雷璇、蔡尚喜、安莎、漆梅、陳從敏、湯潔、李豔(小)、丁燕、王崇智)

職責:憑藉自身知識和能力迅速查明險情,在確保搶救人員人身安全、確保不會再發生險情的基礎上,主動開展先期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救治傷病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險情防止損失擴大;在專業人員到達後積極協助做好現場搶險和傷病人員救護工作。

(2)後勤保障組:

組長:劉開旭

成員:聶洪丘、王祥夢、周豔、蔡磊、楊方愛、李豔(大)、漆鈴、高旭、文瑤、龍光俊、黃澤金、羅良友、成員:史開林、湯政道、羅薈月)

職責:負責調集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裝備人員器材,安排好搶險救援人員和傷病員救護工作。

三、處置程序

本預案的要點是: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1、發現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行政值周領導和校長報告。

2、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下達命令(可用廣播或手提喇叭等):

(1)所有人員必須在原地站立不動,不準向前移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當儘可能朝裏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3、救護人員應當全力搶救受傷人員,對危重傷員進行急救,並打120求援。

4、應當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擠和混亂,併為救援人員提供通道。

5、後勤保障小組應當及時聯繫準備救護車輛。

6、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的家長聯繫,並派老師去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學生。

7、事故現場的警戒線必須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隱患排除,事故調查結束後方可解除。

8、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四、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學校緊急情況的新聞發佈由局緊急情況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未經局領導小組授權同意,學校和參與情況處置的人員不得擅自對外發布。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1

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並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陝西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暫行規定》、《陝西省學校突發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張建軍

副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佈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後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羣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着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衞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衞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症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症。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衞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衞生防疫部門批准。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2

為避免發生校園踩踏事件、確保發生學生踩踏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教委、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有關文件的指示,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仇校長

成 員:全體行政、年級組長、班主任

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負責人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時,經授權可由下一級行政負責人(副組長)代理履行職責。

組長是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工作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負責、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組長應當機立斷,採取緊急處理措施;並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需要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援助時,應及時與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組長應成為聯合指揮機構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機構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機構成員的代表做出最後決策,學校領導小組應及時傳達並佈置實施。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預防校園踩踏事故的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分工專人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的工作,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校園生活管理的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學工部要掌握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處所和活動項目,重點防範;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遵紀守法等行為規範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後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和照明設備正常。

5、健全與校園活動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凡使用學校場館,組織300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都要經主管校長同意;主管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後勤部門平時要確保校車在校,司機值班;校醫室要常備一定的應急醫療物資;學工部要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行政人員應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崗位,有事外出必須告知同日值班的行政人員,或專請其他行政人員代理履行值日工作職責。

8、領導小組分工專人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製本年級班主任通訊錄;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小組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內通訊錄中有一個電話暢通。年級組要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並送交電子文檔到校醫室電腦儲存,同時交一份複印件到學生宿舍給生輔教師收存。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以便校園踩踏事故發生時及時聯絡和處置。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工作人員、教師、職工、臨工、學生等)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校長或領導小組成員,校長或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學工部主任和值日行政,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人員和學工部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和領導小組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區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與措施。

(二)應急搶救與現場保護

組長:德育副校長或學工部主任

副組長:各部門學工部負責人

成員:值日行政人員、組織活動的行政負責人、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校醫、校車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臨工、學生等)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並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立即聯繫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馬上通知德育副校長和值日行政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校醫到達後,馬上接替在場行政人員、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私人轎車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衞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和護理。

2、班主任及時通知受傷學生家長有關事故的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或派車接送家長到醫院。

3、學工部主任組織年級組長和在場行政人員通過詢問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進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地保存現場的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長:校辦主任

副組長:各分部校辦主任

成 員:校辦公室副主任、年級組長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領導小組組長)通知啟動預案後,組長(校辦主任)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現場搶救處理的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的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還要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2、領導小組所有成員,應按分工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善後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事故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須安排心理教師進行安慰和疏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工作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校長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分管校園安全事務校級領導

成員:總務主任,各分部後勤保障負責人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學工部主任和副主任負責安排並配合相關的工作,年級組長、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協助做好處理傷亡學生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學生家長的食宿等事宜。

3、要依法調解安撫,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一般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本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中的某些問題時,組長應立即向校長彙報並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依法妥善解決問題。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工部負責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校園踩踏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等;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條款;雙方簽名等內容。醫務室負責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配合總務處辦理上報保險公司理賠工作。

5、總務主任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和教育教學工作的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中有關條款的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校長

成員:上級指派的人員、校長辦公室主任、保衞幹事、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等

1、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及時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職責、發佈假消息、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有關人員,調查屬實後進行處分;其中觸犯法律的,應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相關的制度、政策、設施中存在的問題,適時整改,進一步制定防範校園踩踏事故的措施。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3

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自然災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並妥善處理,把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災害的範圍:

校園自然災害包括:大風、颱風、龍捲風,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災害。

三、預案的啟動:

1、收到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2、發現有別於常規的現象,經驗中,可能出現自然災害,本預案正式啟動。

四、組織機構:

成立防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職責: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排除隱患工作。2、負責災害發生時教師、幼兒的組織、協調、監督、轉移、逃生等工作。

3、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後的救治及發生的後果處理工作。

六、防災害工作通信聯繫名錄:

校園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篇14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學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

2、堅持學校統一領導,擁擠踩踏安全工作組分管,落實各責任區域負責人責任。

3、堅持快速反應,採取果斷措施積極應對,防止事態擴大。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學生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學校範圍內發生的踩踏事件,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主任及生活老師

職責: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方案。

(2)統一指揮踩踏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學生踩踏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由兼任。主要負責制定應急預案,教育學生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加固重點部位;發生踩踏事故後,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值班老師負責監護學生上下樓梯、上下學行走及課間活動的安全。

各班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範圍學生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學生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學生,防止學生擁擠。生活教師負責管理宿舍樓、走道、樓梯、餐廳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防止擁擠、踩踏、燙傷事故發生。

三、日常防範

1、加強師生的日常安全、行為規範、法制教育,增強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自我防範能力和自救能力。

2、向學生強調上下樓梯的速度要適當,實行錯時放學制度。各班有序放學,前後須保持一定的距離,且須按施劃的讓行線靠右行走。

3、加強對學校走廊及樓梯的日常衞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責任。設立專職巡查員制度,由負責。

4、要從實際出發,合理安排作息時間,課間要留有足夠的時間。

5、出操、升旗儀式、上專用教室上課、放學、社會實踐活動等等,規劃各班學生上、下樓的路線,向全體學生明確不同活動行走的線路及經過的樓道。

6、要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對樓道、樓梯設備設施的專項檢查,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7、要及時安裝修復教學、生活所需的照明設施,並定期對學校建築物、電器線路進行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要對不符合標準和不牢固的樓道欄杆、樓道扶手進行加高、加固。

9、在過道及樓梯明顯位置張貼“靠右行走、請勿擁擠”等提醒標誌,保持樓梯及過道通暢,無雜物堆積,雨雪天時在過道及樓梯鋪墊防滑物質,設立防滑標誌。

10、設立“班級安全員”值日崗,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作用,做好對學生不安全行為的監督、檢查、勸阻等工作,並及時直接向班主任反饋。

四、信息報告

如發生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現場教師應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學校應立即向區教育局和西湖街道報告。

五、處置措施

1、一經發生擁擠踩踏事故,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宣佈:①所有人員在原地站立不動,不準向前移動。②樓面上的人員有序地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③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④迅速報告學校防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組,立即啟動本預案。

2、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請求緊急救治,校醫協助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

3、學校擁擠踩踏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5分鐘內到達現場開始工作,現場組織應急處置。

4、通知學校門衞值班室維持秩序,如效果不好,撥打110請求幫助。

5、負責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負責維護現場秩序,遭免擁擠和混亂,併為救援人員提供通道。

6、及時準備救護車輛。

7、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抽調工作人員和教師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與受傷學生的家長聯繫,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8、派中層領導、老師去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學生。

9、事故現場的警戒線必須等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隱患排除,事故調查結束後,方可解除。

六、善後處理

1、及時、準確地向廣大師生和家長公開信息,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2、組織保險理陪等相關事宜。

3、妥善處理安撫受傷人員。

4、及時分析事故原因,如是基礎設施的問題,應立即停用,採取措施加固加牢或予以拆除。

5、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七、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處置順利進行的責任人嚴肅處理。

4、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違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説明1、本預案由xx區xx學校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