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精選16篇)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

一、患者自殺的應急預案及程序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精選16篇)

1、發現患者有自殺傾向時,立即報告護士長及主管醫生。

2、檢查患者病室內的環境,若發現私藏藥品、鋭利器械等危險物品給予沒收;鎖好門窗,防止意外。

3、告知家屬24小時監護,不得離開。

4、詳細交接班,密切注意患者心理變化,準確掌握心理狀態。

5、查找患者自殺原因,有針對性的做好心理護理,儘量減少不良刺激對患者的影響。

6、發現患者自殺,通知醫生立即赴現場,判斷患者是否有搶救價值,如有可能立即搶救。

7、保護現場,包括病室及自殺處。

8、通知醫務處或總值班,聽從安排處理。

9、做好家屬的安慰工作

二、患者外出或外出不歸時的應急預案

1、患者入院時詳細交代住院須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間不允許私自外出,以免貽誤治療、突發病情變化等嚴重後果。

2、加強巡視,力所能及地幫助患者解決困難,儘量減少其外出機會。如必須外出,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經主管醫生批准,患者及家屬在護理單上簽字方可離開,並在規定時間內返回病房。

3、一旦發現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報告護士長,通知主管醫生。

4、通過患者所留下的通訊方式,與家屬取得聯繫,共同尋找。

5、必要時通知醫務科、護理部或總值班。

6、患者的確外出不歸,需兩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貴重物品交保衞科。

三、失竊的應急預案

1、維持好病房秩序,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

2、加強巡視,做好安全工作,隨手帶門,經常檢查門窗。

3、介紹住院須知時向患者介紹安全知識,保管好貴重物品與現金。

4、一旦發生失竊,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5、通知保衞科或總值班,協助做好偵破工作。

四、消防緊急疏散患者應急預案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倉庫、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科室,消除隱患。

2、住院患者不允許私自用電器。

3、當病區內發生火災時,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後撤離”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4、當班護士和主管醫生要立即組織好患者,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並立即通知保衞科或總值班,緊急報警。

5、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儘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

6、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

7、在保證人員安全撤離的條件下,應儘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設備和科技資料。

8、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可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鄰近人員。

9、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於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現有的滅火器材,做好充分準備,打開房門,積極滅火。

10、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斷開燃火部位的電閘(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

11、發現火情無法撲救,要立即撥打“119”報警,並告知準確方位。

五、患者住院期間出現摔傷的應急預案

1、檢查病房設施,不斷改進完善,杜絕不安全隱患。

2、當患者突然摔倒時,護士立即到患者身邊,檢查患者摔傷情況:通知醫生判斷患者的神志、受傷部位,傷情程度,全身狀況等,並初步判斷摔傷原因或病因。

3、對疑有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的患者,根據摔傷的部位和傷情采取相應的搬運患者方法,將患者抬至病牀;請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必要時遵醫囑行X光片檢查及其他治療。

4、對於摔傷頭部,出現意識障礙等危及生命的情況時,應立即將患者輕抬至病牀,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徵的變化情況,迅速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5、受傷程度較輕者,可攙扶或用輪椅將患者送回病牀,囑其卧牀休息,安慰患者,並測量血壓、脈搏,根據病情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6、對於皮膚出現淤斑者進行局部冷敷;皮膚擦傷滲血者用碘伏或0.1%新潔爾滅清洗傷口後,以無菌敷料包紮;出血較多或有傷口者先用無菌敷料壓迫止血,再由醫生酌情進行傷口清創縫合。創面較大,傷口較深者遵醫囑注射破傷風針。

7、加強巡視,及時觀察採取措施後的效果,直到病情穩定。

8、準確、及時書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

9、向患者瞭解當時摔倒的情景,幫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導,提高患者的自我防範意識,儘可能避免再次摔傷。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確保道路運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雲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結合我省道路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運輸以及重要客、貨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運管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州(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運輸廳責成的,需要由省運管局負責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運管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州(市)地方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平急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3)職責明確、規範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1.6應急預案體系

雲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體系由省級、州(市)級、縣(區)級、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保障體系組成。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運行機制

3.1監測與預警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分析。

3.2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四個等級。

3.3善後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後,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4.應急保障

4.1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各地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運力儲備規模和相關要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辦公室要根據每年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編列年度預算,報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4.3後勤物資保障

4.4應急值班及信息溝通

應急預案啟動後,省運管局應急辦和事發地應急管理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通信指揮暢通。

4.5加強部門協調

各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氣象、通信、地震、安監、民政、國土、衞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各類預案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總結、完善預案,鍛鍊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確保預案符合實際,行動有效。

5.2宣傳和培訓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5.3獎懲與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雲南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3

為全面加強旅遊安全監督管理,防範旅遊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人身、財物安全,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旅遊安全事故,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旅遊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市旅遊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旅遊安全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責任”的原則,認真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災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崗位責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節”黃金週和重大節慶期間的安全防範作為重點。積極主動地會同公安、消防、交通、衞生、防疫等部門對旅遊企業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杜絕旅遊安全事故發生。

二、旅遊景區(點)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制定和實施管理規章制度、安全防範措施,配備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遊客生命財產安全。

2、制定遊覽、遊樂規則和遊客須知,引導遊客活動;設置旅遊安全標誌,提醒遊客注意安全。

3、對全體員工進行旅遊安全培訓,特別是火警預演培訓和機械險情排除培訓,使員工具備基本的搶險救生知識,提高安全防護技能,熟練掌握有關緊急處理措施。

4、加強旅遊安全檢查,對驚險旅遊項目和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客運索道、纜車、大中型遊樂設施,要加強監控,定期檢查,嚴禁超負荷運行,在旅遊黃金週來臨之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各種機械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5、凡遇惡劣天氣和設備、設施機械故障時,須有應急應變措施,客運索道、纜車、大中型遊樂設施停止運營,並對外公告,同時注意山頂巖石隕落,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必須按時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切實保障旅行社和遊客的合法權益,在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同時,應當推薦旅遊者購買相關的旅遊者個人保險。

2、制定和實施旅遊活動中的旅遊安全防範措施,旅遊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遊團隊的行程計劃和路線,認真考慮可能影響旅遊安全的諸多項目因素,制定並執行旅遊者住宿就餐的規章制度。

4、選擇具備經營資格且信譽好的汽車公司(車隊)、技術性能合格、證照齊全有旅遊客運資質的車輛、責任心強和技術過硬並且有旅遊車輛駕駛員上崗證的司機運營旅遊團隊,嚴禁租用證照不全、存在安全隱患、特別是社會閒散車輛和農用車輛運營旅遊團隊。

5、組織登山、探險、航空、煤礦等特殊項目和組織學生、老年旅遊及大型羣體旅遊活動時,必須事先制定周密的旅遊安全保護和急救措施,對道路、項目和運載工具的安全情況進行細緻考察。

6、導遊人員必須掌握一定的旅遊安全常識,一旦發生旅遊安全事故,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撥打緊急救援電話。

(三)旅遊星級飯店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制定並實施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範措施,依法嚴密做好消防、治安、衞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關要求配備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消防安全設施、閉路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

3、在服務區域內必須設置緊急情況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等設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暢通。

4、客房必須配置緊急情況安全疏散示意圖、安全管理事項的説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盜、防意外傷害等設施,保證入住賓館的人身、財務安全。

5、餐廳、廚房、酒吧、咖啡廳必須符合衞生防疫標準要求,嚴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潔衞生,服務人員身體健康。嚴格採供貨渠道,杜絕假冒偽劣、超期變質、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飲食產品流入飯店,禁止外來閒散人員進入食品庫房和廚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四)旅遊汽車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點:

1、各旅遊汽車公司(車隊)和配備旅遊車輛的旅行社,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建立健全旅遊客運車輛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車輛運營的安全防範制度。

2、建立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使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操作行駛,合理掌握車速,確保行車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嚴格禁止駕駛員在執行遊客運營任務中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空擋滑行、違章行駛等違規行為。

4、制定並嚴格實施對旅遊車輛的日常安全和檢查制度,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收車後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禁旅遊車輛帶故障運行和報廢車輛運營遊客。

三、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

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公安、衞生、交通、旅遊、保險等部門的應急救援電話和報告本單位負責人,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單位不得隱瞞、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

市旅遊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人民政府、旅遊局和有關部門。

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涉及的事故單位負責人和旅遊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應急救援,並保護事故現場,相互密切配合,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在公安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當做出標記,儘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旅遊傷亡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應當在及時組織救護的同時,檢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以及國內外的`保險情況,並進行登記。對死亡的,應當注意保護好遇難者的遺憾、遺體。對事故現場的行李和物品,要認真清理和保護,逐項登記造冊。

四、旅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報告制度及主要內容:

特大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以電傳或其它快捷方式報送有關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接待單位與事故有關的其它單位。

2、事故發生的主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值班聯繫人員、電話、傳真。

五、加強旅遊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

(一)各級旅遊管理部門應定期召開行業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分析、部署旅遊安全工作,對會議確定的重大安全事項形成紀要。確保各項措施必須嚴格實施和進行檢查,認真抓好落實,並將旅遊安全實施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二)各級旅遊管理部門應當同有關部門,在旅遊旺季和“春節”、“五一”、“十一”假日旅遊黃金週開始前,對各旅遊企業單位的安全狀況,特別是容易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單位及設施、設備、旅遊經營場所、應急措施及應急準備等事項工作進行嚴格的督促檢查,排查重大危險源,堅決防止羣傷羣亡事故的發生。

(三)各級旅遊管理部門和旅遊景區(點)組織的割裂大型旅遊節慶等羣體性活動,必須事先制定旅遊安全保護方案及應急措施、緊急救援預案,對道路、活動場所、項目的安全情況進行細緻考察和考核,嚴格實行監督檢查,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四)旅遊行業要繼續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把愛國衞生運動作為旅遊行業的一項長期任務來抓,並納入日常管理和工作範疇,一手抓旅遊經濟發展,一手抓環境衞生治理,主要領導負總責,主抓主管,實行目標責任制,劃分衞生責任區,責任到人,有標準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檢查,有具體工作落實,深入持久、紮實有效的繼續把愛國衞生運動開展下去,真正樹立起自治安全衞生旅遊環境的新形象。

六、建立旅遊業安全預防長效機制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產業實際,以創造安全、健康旅遊環境為目標,積極與醫療、衞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門密切協作,研究建立旅遊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長效防範機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嚴密防禦體系,將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由應急狀態轉向常規依法防控、科學防治。要實現各項旅遊業的基本要求,要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把安全和健康作為旅遊經營的第一要務。要建立防治結合的安全長效機制,才能不斷增強旅遊業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我市旅遊業健康、持續發展。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

一、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並與《貢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3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我縣歷史資料和危害現狀的科學分析,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4分類30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4.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鄉甚至全縣、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鄉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多個部門甚至全鄉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鄉政府調度個別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指導全鄉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並有效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1.6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範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範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鄉政府負責制定,經鄉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並報鄉政府備案。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共公共事件的組織和指揮;

(3)負責審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負責抓好全鄉性應急重大項目建設,並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並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協調與上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7)部署和總結全鄉年度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下設鄉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鄉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兼任,並設一名祕書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為方便工作,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鄉司法所,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指揮平台。

2.2.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鄉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2)負責全鄉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法規和規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鄉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鄉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鄉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鄉直各單位、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預警發佈和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全鄉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檢查全鄉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鄉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台,收集應急信息,並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8)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政府領導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

(9)負責與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毗鄰鄉鎮在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11)承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公共安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各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按職責與分工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我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台;加強農村、礦區、林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發佈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1預測與預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鄉鎮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鄉鎮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情況,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報告,並將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彙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

(4)突發公共事件中出現港澳台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情況時,由鄉政府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並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3.2.2先期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向縣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應急委員發出請求,由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揮與協調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鄉長或分管副鄉長等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3)一般突發性公共事件

(4級):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或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政府領導和相關專項指揮部領導負責指揮。必要時,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3.2.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範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發佈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發佈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願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全鄉範圍內的社會動員,由鄉政府報請市政府批准。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鄉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鄉直相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備案。

3.2.7應急結束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經鄉政府或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批准後,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省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由市、縣政府應急委員會或其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3恢復重建

3.3.1善後處置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會同事發地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後,現場指揮部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1)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範圍內,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3.3保險與理賠

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3.3.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的5日內,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提交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並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3.5恢復重建

鄉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鄉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4信息發佈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4.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鄉直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鄉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鄉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2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4.3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鄉民政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衞生保障

(1)鄉衞生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衞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衞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衞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衞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衞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鄉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衞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採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維護

(1)鄉武裝部、派出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並會同縣武警大隊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並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誌;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

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羣、重要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5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職責

通過專題會議研究、決定、處置和部署學校內部特別重大和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

三、預防措施

1、認真抓好師生的安全教育。

2、積極做好學校穩定工作。

3、高度重視學校危房問題。

4、加強學校網絡監控和危化品管理。

5、努力做好學校招生、考試安全等工作。

四、應急措施

若發生突發事件後,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要及時趕往現場,靠前指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1、成立總指揮機構,對事故進行全面指揮。發生突發公共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和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2、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迅速開展救治工作。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並注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通報工作,確保信息暢通。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上級報告,並將上級指示及時傳達到學校基層。

4、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嚴明紀律

若發生突發事件後,學校實行14小時值班制,及時、準確收集事故情況,並迅速向上級領導彙報,做到不誇大、不瞞報。全校教職員工要服從安排,勇往直前,不準退縮。對不履行職責、不聽從指揮的人員,學校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條例予嚴肅處理。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6

為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市、區委、區政府、牌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村支部書記)

副組長:(村民主任)(婦女主任)

成員:

2、分工小組根據實際需要設立信息組、轉移組、安全組、衞生組、治安保衞組、各工作組職責明確,分工合作,各負其責,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

信息組:支部書記、村民主任

搶險組:由民兵營長、農民技術員、民兵組成

轉移、安置組:由護林員、團支書、婦聯主任等人員組成

衞生組:由衞生站具體負責

治安保衞組:由片區民警、綜治管理員、民兵等人員組成

二、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牌樓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小組組織召開會議,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預測與預警

村應急領導小組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和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信息監測: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汛情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展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3.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4、信息報告:

①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世界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虛報有關情況。

②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嚮應急預案小組報告,並將牌樓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小組領導批示或指示傳達各村委會,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測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辦公室。

5、先期處置:

①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村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應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牌樓街道辦事處報告。

②村應急領導小組在向辦事處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6、恢復和重建

7、善後處置:

①村委會應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得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後,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8、恢復重建: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村委會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村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職責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訊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

(1)羣眾團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村委會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須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2、財力保障

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3、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村應急預案小組統一協調。

四、基本生活保障

村委會要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羣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五、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要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

(2)要在全村普查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户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3)要及時向村民公佈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內容(涉密內容除外)、預警方式和報警電話。

2、責任與獎懲

(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村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村委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運用緊急權力,採取應急措施依法實施監督。

(2)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7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範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於事發後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採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於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後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8

為了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靖江市第二人民醫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特制定本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統一領導,依法管理,反應迅速,分工負責,依靠科學,措施有效的原則,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各種情況進行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調查、早處理,防患於未然。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外置工作。

三、建立工作體系,明確職責

(一)應急指揮體系和主要職責

1、成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院長包崗任總指揮,夏月根、馬洪昇、範宗武、梅九一為成員。應急救援電話:、

2、職責:一旦出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人員迅速到達相應崗位,統一指揮,相互配合、分工協作,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和相應設施設備,組織醫療救援等一系列工作。

(二)應急醫療救治體系和主要職責

1、(1)成立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由夏月根任組長,馬洪昇任副組長,李金付、高葦、吳衞東、陳麗雲、戴靖宇、陳青松、鞠琪、潘劍雲、梅京斌、吳珺、何紅芳、潘蓉為成員。

(2)職責:全面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醫療救治工作,調動全院各科室力量組織緊急醫療救治。

2、(1)成立應急各醫療救援小組

①內科組成員:鞠琪、顧亞平、宋振江、何寶珠、孫興、張偉、何紅芳、潘蓉、黃穎。由鞠琪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援。內科門診、注射室醫護人員由展翔、潘蓉調度。

②外科組成員:陳麗雲、戴靖宇、李金付、劉正濤、潘劍雲、孫莉、梅京斌。由陳麗雲、戴靖宇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治。

③心理治療組:陳青松、陳進軍、孫飛、羊健蓉、陳凱明、吳君。由陳青松負責調度本科室人力參加救援。

(2)各醫療救援小組承擔的職責

①內科組:承擔傳染病爆發流行、羣體食物中毒、羣體職業中毒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

②外科組:承擔化工廠*炸、重大交通事故、災害事故等所致的羣體性燒傷、羣體性手足外傷的緊急救治。

③心理組:承擔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傷者後期心理治療。

④各醫技科室人員隨時聽從調度。

(三)應急後勤保障體系和主要職責

1、成立應急後勤保障小組:由範宗武任組長,薛建興、繆志斌、劉傑、劉銀芬為成員。

2、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救治藥品、救護設備、醫療器械、防護設施、救援物資、救護車輛的後勤保障工作。藥品、設備、物資儲備。藥械科、後勤科平時要對急救藥物、搶救設備、防護設施、救援物資進行必要的儲備,以應對突發事件。

3、房屋設施準備

(1)門診樓南側2~3樓(原外科病房)作為應急病房,收治因突發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災害事故造成的羣體外傷病員。

(2)傳染病房大樓3樓病房作為應急病房,收治因突發傳染病流行、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造成的羣體病人。

四、應急醫療救治的程序

1、院前救援:接到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電話後,立即報告本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派出應急醫療救援小組奔赴事發現場實施緊急醫療救援。

2、接診收治: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和傷員的.接診和收治一律實行綠色通道,將救治病員生命放在首位。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類型、羣體性健康危害的性質,由相應的臨牀科室承擔。

3、轉運:對生命體徵不穩定的病人,就地進行基礎生命救治,待生命體徵平穩後,根據需要轉運至相應的專科進一步救治。本院不能處理的病員轉送至市人民醫院和市中醫院進一步治療。

4、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遇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時,要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對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觸者都要採取規範的衞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與市疾控中心保持信息暢通。

五、信息報告體系內容與要求

1、(1)醫院應急救援電話:、

(2)信息科負責建立全院各科室、各類人員通訊聯繫簿,各應急處置體系相關人員通訊設備必須24小時暢通,隨時處於應急狀態。

(3)相關人員如因事外出(本市以外),必須向本科室負責人或院辦公室請假,並説明去向和聯繫方式。

2、信息報告:嚴格執行突事件應急報告制度,按國務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要求,信息科設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市疾控中心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任何部門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六、培訓和演練

1、培訓:由醫教科、護理部定期組織全院醫護人員應急醫療救治知識培訓,教材參照江蘇省衞生廳和江蘇省醫院管理學會編寫的《江蘇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救治體系建設培訓教材》,培訓內容有常見傳染病的防治、烈性傳*病與新發傳染病的防治、常見羣體性食物中毒、急性羣體性化學物中毒、突發災害事故羣體傷的現場醫療急救、院前醫療急救等。

2、演練: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定期對各應急體系的應急情況進行演練,通訊設備暢通情況,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能否迅速到位,藥品、設備、防護設施、救援物資、車輛是否處於應急狀態。應急醫療救援人員對應急救治知識掌握程度、應急處理能力等。

七、責任追究:

對出現下列情形造成不良後果的,對當事人要給予責任追究。

1、不服從調配:遇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應急處理指揮小組有權調動全院各科室、各級各類所有人員,調度到誰,誰必須服從。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的科室和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延緩晉升。

2、失職與瀆職: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關部門、科室和個人未按《應急預案》履行崗位職責,或阻礙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

3、通訊不暢通:各應急處置體系相關人員通訊設備必須24小時暢通,隨時處於應急狀態。對外出無請假或通訊不暢造成不良後果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八、本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9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加強和規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災害;羣體性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中毒等公共衞生事件;校園發生的羣打羣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災難;非法x、x、x、罷課等危及校園穩定的社會安全類事件,以及學生自殺、自殘、自虐、離校出走、失蹤、溺水死亡等事件。

二、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高度重視師生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要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堅持預防為主,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工作,摸清、消除隱患,防患未然;定期舉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演練,切實增強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好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協同應對。成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同時建立健全分級分部門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x(教導主任)x(政教主任)x(總務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協調學校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承擔善後處理等職責;負責向主管部門通報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二)安全保衞救援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門衞人員、年級組長、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疏導、警戒、維護管理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三)後勤保障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x教師

職責:負責處理現場所需人員的調集、車輛調配和工具、設備,物資的供應,解決相關人員的食宿。

(四)醫療護送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體音美電教教師

職責:做好傷患人員的心理安撫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救護工作。

(六)信息報告組

組長:x

成員:各教研組長

職責: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程度,採用電話、文件等形式向教育局或相關部門進行直報和續報,(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任何教職工不得發佈、散佈未經核實或沒有事實依據的有關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和傳言。

四、應急處置預案

(一)現場應急處理一般執行下列程序:

1、突發事件發生時保持鎮靜,沉着應對,立即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警,並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並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和情況向公安、消防、衞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儘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3、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召集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4、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5、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程度,採用電話、文件等形式對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向教育局或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報送。

(二)火災應急預案

1、立即撥打“119”報警,報告內容為“基長鎮中學x樓發生火災,地址”。

2、迅速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組織相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師生撤至安全地帶;打開校門,清除路障,等候消防車到來。

4、注意事項

(1)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2)如是電源引起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

(3)撲救液體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撲救。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情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馬上報告值班領導,並及時與家屬、家長聯繫,並陪同病患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教育局。

(2)對病患所處場所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消毒或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師生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表明其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和工作。

(4)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其它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2、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採取相應措施,與醫院聯繫,實施救護或救治。

(3)視事態發展情況與家長聯繫,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將食堂、小賣部中的各種食品、蔬菜、肉類等立即封存。

(四)暴力傷害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來人履行登記手續,擅自強行闖入的,門衞應全力阻止,不得放行。門衞追趕不及的,應立即電話通知學校值班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在場的教職工有責任迅速採取措施幫助門衞將闖入者逐出。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告值班領導。

(2)視情況報警(110)。

(3)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好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五)、羣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羣體性的事件的突發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情況決定處理意見。若事件已超出學校範圍,在事態擴大、依靠學校力量無法平息的情況下,學校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請求派遣警力進校,根據情況採取相應措施,避免衝突加劇和師生受傷。

2、處理羣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師生、控制事態。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靠前指揮,控制局面、果斷處置,並將處置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

3、學校黨政領導、德育處工作人員、班主任要深入學生班級、宿舍,面對面地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極少數鬧事者,團結大多數師生,促使事件儘快得到平息。努力做到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師生不隨意離校,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4、對涉及外教或留學生的事件,立即對外教和留學生採取保護措施。

5、對在羣體性的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

(六)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迅速報告值班領導,根據案情報告德育處,如是學校財物被盜丟失的重大案件,需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

3、接報人員會同相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事發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七)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生在校園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班主任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2、值班領導接報後,要及時將摔傷或患病學生送往醫院救治,並通知班主任聯繫學生家長;如遇學生打架,需迅速控制事態發展,並採取救護措施,同時就事態發展情況逐級向主管校長、校長報告,決定是否報警。

3、政教處和班主任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報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及時實施救治,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班主任。

2、有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彙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

3、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來校接待和安撫工作。

4、知情人員協助德育處、或公安部門開展調查。

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應急預案

1、學生擅自離校後,知情人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2、有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彙報,值班領導會同德育處、年級組進行調查,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力求儘快查明該生去向,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校應及時報警。

突然停電應急預案

1、如遇自習突然停電,值班領導和主管主任、全體年級組長應在第一時間到所管年級的教學樓加強巡邏,當堂課教師應立即穩定學生的秩序和情緒,組織學生在教室開展一些活動,等待學校的統一安排,不允許任何學生離開教室。

2、如正值下課、就寢前突然停電,學生正在走廊、樓梯、衞生間、廁所等處,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擁擠、追逐、推搡、大呼小叫。

3、馬上開啟過道、樓梯內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的其它照明用具。

五、附則

1、本預案是學校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的文件,學校各部門及教職工都要遵照執行。

2、在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人員,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和第一執行者。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控制險情、搶救和報警的任務。如事發或接警後拖延、推諉等,一律視為失職、玩忽職守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包括開除在內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對在處理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鼓勵和表彰。

3、預案啟動實施由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並保證聯繫方式暢通、便捷。

4、本預案由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縣希望中學

x年xx月xx日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0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突發事件類型

1.校內發生的各類中毒事件。

2.校內所發生的各類傳染病疫情。

3.學校所在地區所突發的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4.學校所在地區所突發的食品安全、動物疫情等公共衞生事件。

三、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各部門應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工作原則

1.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預防工作,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落實事件責任制,明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人的職責。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3.出現突發事件,必須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備處置。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

1.根據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衞生防止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監督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師生因病缺勤、病因追蹤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檢查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情況,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發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後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6.確保學生喝上安全飲用水。

7.及時向當地醫院或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殘留等工作。

六、突發事件預防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經常校園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衞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辦公室、功能室和校園環境衞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學校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疫苗接種率,防止疫苗相關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5.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加工、運輸、儲存、使用、處理等環節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物、“三無”產品、劣質食物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七、突發事件

監測和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內容包括:重大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學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種事故及嚴重異常反應,以及其他重大疑難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發事件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在學校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安排專人對師生員工中的缺勤者進行逐一登記,查明缺勤原因。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分別由學校辦公室和各班班主任進行登記彙總並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要與區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建立聯繫,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衞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逐級報告制度,並確保監測和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開通疫情監控聯繫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衞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學校應嚴格按照程序逐級報告,確保信暢通。出現集中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突發衞生事件時,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領導小組要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兩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4.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職責的情況。

八、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突發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應急預案

1.做好傳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預防和公共衞生工作,宣傳防治知識,防範突發事件的發生。

2.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及時向衞生防疫部門和區教體局報告,聽取衞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3.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師生交叉感染和擴散。

4.在校園、教室內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對可能受到危害的師生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6.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爭取共同配合預防和診治。學生病癒回校後,任課老師要做好補課輔導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班領導應馬上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

2.迅速與醫院聯繫、診治,採取救護措施,並向當地教育局、政府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包括: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護現場,做好預留食品、蔬菜的取樣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於沖洗,以備衞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查詢他們的身體狀況。

5.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繫。

6.如實彙報有關情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工作。

(三)預防接種炎症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迅速報告衞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

4.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及時提供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財政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雲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臨滄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1、3、1本預案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劃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以及發生在外縣區域或境外對我縣可能造成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的財政應急保障。

1、3、2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政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和影響程度,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具體分類標準按《雲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預案的分級標準執行。

1、4工作原則

1、4、1縣鄉兩級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常備不懈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保障有力的原則。

1、4、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包括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等方面。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確定採取相應的財政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採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採取財政收支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辦法。

1、4、3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機構及職責

2、1、1領導機構

在雲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的領導下,設立雲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安排全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財政的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與分管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對應的主管部門的副縣長、政府辦公室主任、聯繫財政的副主任和縣財政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縣財政局、縣發展局、縣國税局、地税局、人民銀行雲縣支行、縣審計局、縣監察局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隨着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啟動,相應決定啟動和實施縣級財政保障預案,並組織領導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財政應急保障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財政局局長兼任,成員由縣財政、發展改革局、國税、地税、人民銀行雲縣支行、審計、監察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根據縣應急委和領導小組的要求,認真研究應急資金保障措施和相關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及時安排、撥付財政應急資金,確保落實到位;做好相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應急資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組織體系與應急聯動機制

2、2、1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級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後,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職責,快速反應,溝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時開展工作。

(1)資金保障組

由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局、人民銀行雲縣支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安全和籌措應急保障資金;緊急調撥資金並落實到位;安排對徵用的設備、物資和場地等進行補償的資金;向上級財政提出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補助申請。

(2)政策擬定

由縣財政、發改局、國税、地税、人民銀行雲縣支行、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對受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和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在財權範圍內研究地方財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調整,並組織落實;對影響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報請縣政府或市政府作相應的政策調整。

(3)監督檢查組

由縣財政、審計、監察、突發公共事件相應的主管部門組成,負責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員單位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的內部運作流程由各單位另行制定。

2、2、3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在縣人民政府應急預案框架下設置相應的財政應急保障組織指揮體系,並明確各自的職責。

3、應急準備

3、1為了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及時提供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各級財政保障應急機構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及時協調各相關部門,籌集與應急工作相適宜的應急資金,提供相關的政策支持。

3、2應急資金的來源

3、2、1設置應急專項經費。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在當年的預算編制中,按本級政府預算支出額的1%至3%設置的預備費,優先用於處置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公共事件。

3、2、2年度預算調整。在必要時,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協調預算單位調整優化預算支出結構,優先保證應急支出。

3、2、3申請上級補助。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要積極向上級財政部門和對口管理部門申請,獲得資金支持。

3、2、4社會捐助資金。社會各界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捐助資金應該用於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願的,嚴格按捐助者意願安排;捐助者無捐助意願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級民政、財政部門提出初步意見,報政府批准後統一安排。

3、2、5其他資金來源。必要時,突發事件相關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優先動用責任人和保險公司賠款、歷年結餘、臨時貸款和其他單位自有資金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縣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由縣鄉兩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分級響應。

(1)發生一般(iv級)突發公共事件,由縣(鄉)人民政府啟動本級預案負責處理,縣(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縣財政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對鄉鎮的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2)發生較大(iii)突發公共事件,經縣應急委批准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預案時,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在接受縣級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縣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導的同時,根據縣應急委和縣政府領導批示,由領導小組領導和成員隨縣應急委領導率領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處理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局給予幫助、支持。

(3)發生重大(ii級)突發公共事件,經縣應急委批准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預案時,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在接受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本縣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的同時,根據縣應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領導小組或成員隨市應急委領導率領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處理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局給予幫助、支持。

(4)發生特別重大(i級)突發公共事件,經縣應急委批准啟動縣級突發公共事件預案時,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隨之啟動。在市縣應急委的統一指揮下,由領導小組領導和成員隨市應急委領導率領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揮處理工作。同時請求市財政局、省財政廳給予幫助、支持。

4、1、2上級財政保障預案啟動,下級財政保障預案隨之啟動。

4、2財政收入政策

4、2、1對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公民,領導小組按照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及時研究提出税收優惠政策,按審批權根上報國務院和省政府。

4、2、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領導小組及時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按相關審批權限報批後執行。

4、2、3税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後,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准後,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2、4因執行税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負擔。對減收影響重大而地方財政特別困難的,按程序積極向上級反映,爭取上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4、3財政支出政策

4、3、1對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公民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由領導小組及時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報縣政府批准執行。

4、3、2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公民個人、行業、企業、單位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和保險公司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3、3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於中央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中央反映,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屬於省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省政府反映,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於市政府事權的,按程序積極向市政府反映,經費由市財政負擔;屬縣(鄉)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縣(鄉)財政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上級財政從財力和資金調度上適當給予幫助、支持。

4、3、4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應及時協調各預算單位調整預算支出結構。預算調整工作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3、5年度預算安排和調整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況下,經領導小組批准,可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4資金撥付

4、4、1財政部門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撥付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建立緊急預案撥款和用款的“綠色通道”。

4、4、2對縣本級部門或預算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撥款,由縣級財政部門以文件形式下達應急資金預算後,用款單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從本單位現有賬户中支用資金;財政部門應在當日或次日上午10點前辦妥相關撥款或下達“財政授權支付額度”手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用款單位。

4、4、3對鄉級財政部門突發公共事件的撥款,由縣級財政部門將應急資金預算及時下達相關鄉(鎮)。鄉(鎮)財政部門在接到有關預算執行依據後於當日或次日上午10點前辦妥相關撥款手續,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

4、4、4鄉(鎮)財政部門收到縣級財政部門應急資金預算後,如國庫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確保應急資金到位,並及時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增加資金調度額度,縣級財政部門在兩個工作日內,辦妥下級財政的專項資金調度工作,補足庫款,保障應急資金的預算執行。

4、4、5人民銀行和商業銀行要積極支持和配合財政部門、用款單位做好應急資金調度和款項撥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別是節假日的應急資金調撥保障機制,保障用款單位對應急資金的支付,提現等工作。

4、5應急採購

4、5、1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採購,可以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的有關程序和規定。

4、5、2除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採購,經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批准,可採取競爭性談判方式和單一來源方式進行採購。

4、6應急結束

4、6、1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結束,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相應結束。由領導小組宣佈解除應急措施,恢復正常工作。

4、6、2財政部門應及時將本地區支持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等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

5、應急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5、1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2各級財政部門和突發事件主管部門要根據突發事件的處置特點及應急資金管理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資金管理辦法,規範資金管理。

5、3應急資金的管理、使用,實行專人、專賬管理,保障資金的安全、有效。

5、4縣(鄉)財政部門、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向縣財政部門報送應急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縣級各相關部門要定期向上級對口部門報送應急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上級各相關部門對下級對口部門應急資金使用進度和執行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5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6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根據實際情況發展變化,由縣財政局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報縣政府批准實施。

6、2各鄉(鎮)財政所,應根據本預案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鄉(鎮)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實施細則,並報縣財政局備案。

6、3本預案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6、4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2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羣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員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局具體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局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成員單位由各危運企業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辦,具體承辦應急工作的有關事項。應急預案啟動後,領導小組成員未經組長批准不得離崗,外出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全縣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並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並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並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全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縣交運局及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交運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縣交運局要及時向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後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按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後,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並根據實際情況啟動並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運力。應急領導小組無法直接解決的要向上級領導機構報告,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後,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繫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交運局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並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範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範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範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佈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並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並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佈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准。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繫;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蒐集、分析和彙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諮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為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蒐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蒐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啟動並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並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核實有關情況,並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後,報請部長核准。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佈啟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並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範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並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彙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啟動後,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並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範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採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佈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准。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准後,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後期處置

4.6.1 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羣眾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後,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後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並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後,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後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4

為了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校內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xx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制訂學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衞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採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彙報。

學校教務、工會、團委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平安保衞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後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衞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後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羣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學校其他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三、運行機制

1、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最先獲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者,應立即向校長或值周領導、值周組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範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着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2、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佈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學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彙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處室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禦措施,通知、部署學校相關人員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後等工作,全力做好學校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並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後,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工作小組。並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好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公共衞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內各處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落實各項防治疫情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並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全校師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計算機房、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四〉後期處置措施

(一)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後,學校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二)追究責任,實施獎懲

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四、其他

學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督促各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小組和各處室要根據本校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工作順利進行。

全體教師應長期開通手機等通訊設備,確保信息暢通,隨時獲悉突發事件信息,保障應急預案迅速啟動。

本預案自通過發佈之日開始實施。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5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範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於事發後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採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於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後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提高本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結合本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發生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共公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Y;副組長:S、W;成員:各處室長、年級組長、班主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B;副主任:Z;聯絡員:D。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學校突發衞生事件包括: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羣發性疾病等。

四、事件預防

1、學校要經常對飲水機、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衞生隱患。

2、增加衞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衞生規範化管理。

(1)、化學實驗品貯存必須具備完善的安全措施,並落實專人、專鎖、專保管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防止投中毒事件發生;

(2)、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病症傳播;

(3)、加強廁所衞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4)、大力開展愛國衞生運動,重點搞好校園衞生、教室衞生、廁所衞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5)、做好計劃免疫的宣傳工作,配合衞生部門完成計劃免疫任務。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教育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校報、黑板報、宣傳櫥窗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及相關知識,提高師生的公共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五、處理辦法:

1、報告

學校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的;發生或可能發生國家規定的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班主任、年級組長必須在5分鐘內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在10分鐘內向賽罕區疾控中心和市教育局報告,並組織教職工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到場

學校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在10分鐘之內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做好現場指揮、事故調查、善後處理工作。維持秩序,救助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

3、處理

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中受傷師生的隔離、傳染病防治、醫療救治工作,配合調查取證,並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依靠政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