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所轄電梯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小浪底建設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小浪底建管局(黃河水利水電開發總公司)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水力發電廠所轄小浪底進水塔1號、2號、3號電梯、小浪底1號、3號孔板洞中閘室電梯、小浪底壩頂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4號電梯發生的安全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應急處理中必須嚴格按照“保人身、保設備”的原則進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如下: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上述突發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視。

4、事件分級

4.1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4.1.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1.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4.2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4.2.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4.2.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5、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應急指揮機構

(5)現場救援隊:

消防隊:119

綜合服務中心職工衞生室:5449劉小寧5

5.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5.2.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及廠用電全停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廠內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2)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組長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組長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部門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組長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辦公室執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2.3各專業應急小組職責

各專業應急小組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各專業應急小組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各成員按照管轄責任負責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儘量將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4後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後勤、警戒、現場疏散及善後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繫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2.5應急救援隊職責

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隊負責本部門所轄範圍內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現場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採取措施儘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當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預防與預警

6.1風險監測

6.1.1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為水工分廠、發電維護分廠和運行調度分廠。

6.1.2風險監測的主要對象是可能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收集各種事故徵兆,對事故徵兆進行糾正活動,防止該現象的擴展蔓延,逐漸使其恢復到正確狀態,並建立相應信息檔案。其預防措施如下:

(1)電梯維保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進行電梯維護保養,防止因檢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電梯事故。

(2)嚴格執行定期檢驗規定,並有檢驗合格證,確保電梯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附件符合規程規定。

(3)做好電梯使用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加強電梯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操作知識培訓,提高處置能力,杜絕誤操作事故。

(4)加強電梯管理,避免人為破壞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5)加強電梯電源管理,避免停電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6.1.3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獲得的信息人直接報告該室主任(值長),室主任(值長)按彙報程序通知本預案相關人員。

6.2預警發佈與預警行動

(1)電梯突發事故影響到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Ⅱ級預警。立即彙報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做好被人員被困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電梯突發事故不影響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Ⅲ級預警。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6.3預警結束

水力發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確認無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可能性時,決定預警狀態的解除。並將預警解除信息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通知各應急處置組。

7、信息報告

7.1水力發電廠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

7.2發生電梯突發事故時,按以下程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7.3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

7.4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8、應急響應

8.1響應分級

8.1.1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1.2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8.2響應程序

8.2.1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2.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該預案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佈啟動;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該預案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宣佈啟動;

8.2.3各崗位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

8.2.4各應急小組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儘快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8.3應急處置

8.3.1先期處置

當發現電梯突發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迅速查清事故突發原因及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向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要對全廠停電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

8.3.2應急處置

(1)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分級,要立即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髮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做好被困人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分級,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8.4應急結束

滿足下列條件時由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1)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

(2)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3)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

(4)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時。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着手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經事故調查組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

9、後期處理

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誌並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後,儘快恢復觀測設施、設備正常運行,恢復現場工作秩序。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領導下,水力發電廠對電梯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電梯安全運行。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救援資源

相關應急救援資源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生產人員根據現場條件進行配備;所配備物品由後勤保障組負責提供。

10.2現場醫療救護

10.2.1如果現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附錄七規定的緊急救護法進行急救,同時通知局服務中心醫療室趕赴指定位置。

10.2.2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

10.2.3現場救援隊視實際需要派醫護人員將傷病員向洛陽、鄭州的省、市級醫院或專科醫院護送。

11、培訓與演練

11.1培訓時間

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

11.2培訓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個人的防護措施;

(3)危險源的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現場疏散線路;

(8)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

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麼”、“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11.3演練

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本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演練一次。

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

(1)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

(2)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

(3)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

(4)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5)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電梯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一)電梯困人故障;

(二)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由於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特種設備管理員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二)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安裝、維修班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分管安全的特種設備管理員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總指揮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總指揮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四)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1)搶救現場傷員;

(2)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內作業;

(3)轎頂作業

(4)底坑作業

(5)廳層作業

(6)機房作業

(7)更換和割短鋼絲繩

(8)扶梯桁架作業

(9)施工用電常識

(10)墜落保護

(11)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13)事故報警;

(14)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15)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本單位的xx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電話:,xx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六、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准,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七、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八、其它事項

(一)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電梯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目前有台電梯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電梯困人故障;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由於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繫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繫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繫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繫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繫電話:地址:

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聯繫電話: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困人解救、井道內作業、轎頂作業、底坑作業、廳層作業、機房作業、更換和割短鋼絲繩、扶梯桁架作業、施工用電常識、墜落保護、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工程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電話:,工程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准,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三)緊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電梯困人的解救:接報後,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展開救援。首先要了解轎箱內情況,穩定被困人員情緒;其次準確判斷電梯所在樓層(位置),根據具體制訂並實施救援方案。有關救援程序如下:

1、停電或轎門故障:轎箱停在平層位置時,救援人員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及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轎箱停在樓層之間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斷開電梯主電源開關(主電源開關設在機房內)——使用專用工具鬆開曳引機制動閘——扳動曳引機(必須雙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動轎箱至平層位置——以三角鑰匙開啟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

2、安全鉗動作:轎箱停在平層位置時,救援人員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及轎箱門,解救被困人員。安全鉗動作,轎箱停在樓層之間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開啟轎箱上方廳門——進入箱頂,先按下“急停按鈕”——開啟箱頂安全窗,放入“七橫竹梯”——幫助和指揮被困人員由轎箱頂部的安全窗有秩序撤離。

3、電梯墜落事故救援:接報後,救援人員應首先關閉該電梯主供電電源——使用三角匙開啟首層廳門及轎門,確認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情況——立即通知電梯維修專業單位到場搶險;

八、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單位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本單位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單位的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脱、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電梯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4

一、緊急電話服務:在轎廂內使用電梯報警設置報警,或與梯外維修人員用電話報警方式進行緊急救援。

二、在接到救援信息後,維修人員以最快速度趕到第一事故現場進行安全救援,確保乘客平安走出轎廂外。

三、因突然停電造成電梯停梯的措施:

(一)啟動備用電源,自動行駛到平層區域,自動開門放出乘客。但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監測電梯運行情況。

(二)若不啟動備用電源,則立即由專業人員進行人工手動操作,解救被困人員。

四、因電梯故障停梯措施:

(一)因突然故障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工作人員首先做到安慰乘客,不要驚慌,更不要強行扒開轎門和敲打轎壁;應以“請諒解”、“對不起”、“請稍候”等安慰語言安慰乘客,以免發生不必要的事端。

(二)同時告訴乘客不要倚靠轎壁、門,不要在轎內挑起事端。

(三)必須聽從應急救援人員的統一指揮。

(四)立即與監控中心取得聯繫,通過轎內對講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繫,以瞭解現場情況,同時通過監控中心可以緩解被困人員的緊張情緒。

(五)立即切斷該電梯電源,同時馬上趕到現場打開電梯轎門救出被困人員。

(六)如果電梯停在上下二層中間,無法將人救出,立即派專業人員趕到電梯機房進行手動盤車,盤車時必須兩人進行,在操作前必須切斷主電源開關,然後一人操作制動器,並隨時監控電梯上、下運行情況,另一人觀察電引鋼絲繩上的層樓標記就層,使制動器復位,停止盤車,但盤車時應緩慢進行,防止溜車。然後用鑰匙打開廳門,協助乘客離開轎廂,關上廳轎門做好現場保護。

(七)將人救出後,立即將該電梯停運,安排專業維保人員檢修。

注意:當確實發現有人被困在電梯中,應該在電梯維修公司及受權處理此事的人的協助下進行。

五、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教學綜合樓內或電梯間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運行,並採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撲救並報警,迅速通知上級領導和撥打緊急內部電話報告消防中控,必要時和消防部門取得聯繫,告知火災位置,火勢情況,有無困人等等。

(二)立即啟動“消防按鈕”使電梯以最快速度進入消防狀態返回基站,不能再次啟用電梯,並組織疏散乘客儘快離開事故現場,走就近的安全通道安全撤離。

(三)井道與轎廂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並疏導乘客立即撤離,切斷總電源,並立即用滅火器進行現場撲救。

六、發生漏水時的措施:

(一)若因教學綜合樓內水管發生破裂或井道滲水、漏水應急時將電梯控制於跑水樓層的上二層並立即斷電停梯。

(二)電梯底坑、井道、機房跑水時應立即停梯切斷總電源防止短路及觸電事故。

(三)對跑水後的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確認水氣排出,電氣元件乾燥後並測量電氣絕緣電阻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對計算機控制的電梯需檢查控制系統,以免燒壞線路板。

(四)在對電梯進行處理前,對現場狀況進行拍照,以備查閲。

(五)電梯恢復正常後,對電梯造成故障或損失的處理辦法和措施等應記錄清楚並存入檔案以備查閲。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了保障電梯乘客在乘電梯出現緊急情況(困人、開門運行、溜梯、衝頂、夾人和傷人等)時能夠得到及時解救,幫助乘客應對電梯緊急情況,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導致傷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設備安全,特制定本電梯事故應急和救援預案:

一、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電梯管理人員,落實每台電梯的責任人,配置必備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的通訊設備。

二、電梯發生異常情況,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同時由本單位專業人員先行實施力所能及的處理,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指揮專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三、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每年進行至少一次電梯應急預案的演練,並通過在電梯轎廂內張貼宣傳品和標明注意事項等方式,宣傳電梯安全使用和應對緊急情況的常識。

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接報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

(1)值班人員發現所管理的電梯發展緊急情況或接到求助信號後,應當立即通知本單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

(2)值班人員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

(3)值班人員應當瞭解電梯轎廂所停樓層的`位置、被困人數、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險因素等情況,如有緊急情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4)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後可先行實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難,應當配合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實施救援。

五、乘客在電梯轎廂被困時的解救程序:

(1)當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時,機房應急人員馬上到達故障電梯轎廂的位置,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繫,請其保持鎮靜,不要驚慌,靜待救援,並交代被困乘客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轎廂處於半開閉狀態,救援人員應設法先將轎門完全關閉。

(2)電梯機房應急人員切斷電梯主電源,防止電梯意外啟動,但必須保留轎廂照明。

(3)按規定當電梯停在距某廳門平層位置約±50㎝範圍的位置時,應急救授人員才可以在該平層的廳門外使用的廳門機械鑰匙開廳門,並用手拉開轎廂門,然後協助乘客全撤離轎廂。

(4)當電梯停在非上述位置時,電梯機房應急人員必須用機械的移動轎廂救人,具體步驟如下:

1、轎門應操持關閉,如轎門已在半開閉或被拉開,則要求客觀把轎門手動關上,並利用機房電梯應急專用電話告知被困乘客轎廂會移動,要求他們靜待轎內,不要亂動。

2、拆去曳引電動機軸尾罩蓋,將盤車旋柄裝上。

3、兩人把持盤車旋柄,防止電梯在機械鬆抱閘時意外或時快地移動,然後另一個人採用機械方法一撬一放地鬆抱閘,注意公當轎廂移動時,才可鬆開抱閘,否則應馬上停止鬆抱閘動作。

4、按正確方向使轎車廂斷續地緩慢地移動到平層的±15㎝位置上。

5、當電梯未超出頂層(或底層)平層位置時,則應向底層(或頂層)方向移動電梯,必要時利用盤車旋柄盤動電梯。

(5)使抱閘恢復正常,然後在層站對應廳門外用機械匙打開轎門,協助乘客離開廂,防止乘客跌傷。

(6)重新將電梯廳門、轎廂門關好;

(7)在電梯出入口處設置禁用電梯的指示牌。

六、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善後處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傷,應當按事故報告程序進行緊急事故報告。

(2)向乘客瞭解事故發生的經過,調查電梯故障原因,協助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如屬電梯故障所致,應當督促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儘快檢查並修復。

(4)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故障及事故情況彙報資料。

七、緊急狀態時對電梯的處理

(1)發生火災時,應當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

2、揮動有消防功能電梯的消防按鈕,使消防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以供消防人員使用;對於無消防功能的電梯,應當立即將電梯直駛至首層並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於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在乘客離開電梯廂後,將電梯置於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電梯轎廂門、轎門、切斷電梯總電源。

3、井道內或電梯轎廂發生火災時,必須立即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滅火。

4、有共用井道的電梯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將其餘未發生火災的電梯停於遠離火災蔓延區,或交給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5、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避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2)應對地震的應急措施:

1、已發佈地震預報的,應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發佈的緊急處理措施,決定電梯是否停止,何時停止。

2、地震前沒有發出臨震的預報而突然發生震級和強度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應當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離開電梯轎廂。

3、地震後應當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運行,正常後方可恢復使用。

(3)發生濕水時,在對建築設施及時採取堵漏的同時,應當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當將電梯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電梯轎廂進水。

2、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應當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3、對濕水電梯應當進行除濕處理。確認濕水消除,並經試梯無異常後,方可恢復使用。

4、電梯恢復使用後,要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等記錄清楚並存檔。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6

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是特種設備—電梯在管理運行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項,具體制度與操作規程按《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制定以下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一、緊急電話服務:在轎廂內使用電梯報警設置報警,或與梯外維修人員用電話報警方式進行緊急救援。

二、在接到救援信息後,維修人員以最快速度趕到第一事故現場進行安全救援,確保乘客平安走出轎廂外。

三、 因突然停電造成電梯停梯的措施:

(一)啟動備用電源,自動行駛到平層區域,自動開門放出乘客。但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監測電梯運行情況。

(二)若不啟動備用電源,則立即由專業人員進行人工手動操作,解救被困人員。

四、因電梯故障停梯措施:

(一)因突然故障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工作人員首先做到安慰乘客,不要驚慌,更不要強行扒開轎門和敲打轎壁;應以“請諒解” 、“對不起”、“請稍候”等安慰語言安慰乘客,以免發生不必要的事端。

(二)同時告訴乘客不要倚靠轎壁、門,不要在轎內挑起事端。

(三)必須聽從應急救援人員的統一指揮。

(四)立即與監控中心取得聯繫,通過轎內對講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繫,以瞭解現場情況,同時通過監控中心可以緩解被困人員的緊張情緒。

(五)立即切斷該電梯電源,同時馬上趕到現場打開電梯轎門救出被困人員。

(六)如果電梯停在上下二層中間,無法將人救出,立即派專業人員趕到電梯機房進行手動盤車,盤車時必須兩人進行,在操作前必須切斷主電源開關,然後一人操作制動器,並隨時監控電梯上、下運行情況,另一人觀察電引鋼絲繩上的層樓標記就層,使制動器復位,停止盤車,但盤車時應緩慢進行,防止溜車。然後用鑰匙打開廳門,協助乘客離開轎廂,關上廳轎門做好現場保護。

(七)將人救出後,立即將該電梯停運,安排專業維保人員檢修。

注意:當確實發現有人被困在電梯中,應該在電梯維修公司及受權處理此事的人的協助下進行。

五、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教學綜合樓內或電梯間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運行,並採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撲救並報警,迅速通知上級領導和撥打緊急內部電話報告消防中控,必要時和消防部門取得聯繫,告知火災位置,火勢情況,有無困人等等。

(二)立即啟動“消防按鈕”使電梯以最快速度進入消防狀態返回基站,不能再次啟用電梯,並組織疏散乘客儘快離開事故現場,走就近的`安全通道安全撤離。

(三)井道與轎廂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並疏導乘客立即撤離,切斷總電源,並立即用滅火器進行現場撲救。

六、發生漏水時的措施:

(一)若因教學綜合樓內水管發生破裂或井道滲水、漏水應急時將電梯控制於跑水樓層的上二層並立即斷電停梯。

(二)電梯底坑、井道、機房跑水時應立即停梯切斷總電源防止短路及觸電事故。

(三)對跑水後的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確認水氣排出,電氣元件乾燥後並測量電氣絕緣電阻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對計算機控制的電梯需檢查控制系統,以免燒壞線路板。

(四)在對電梯進行處理前,對現場狀況進行拍照,以備查閲。

(五)電梯恢復正常後,對電梯造成故障或損失的處理辦法和措施等應記錄清楚並存入檔案以備查閲。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總則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盡最大努力保護人員、設備、財產安全。項目成立《電梯困人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和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小分隊,負責應急狀態下的指揮、組織、協調、救援、處理工作。

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項目管轄區突發電梯困人事件的危害,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恐慌,保證辦公大樓正常的辦公和生活秩序,特制訂本預案。

一、任務目標

為更好地展開各項安保工作,更好的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結合本院的自身特點,加上人性化、科學化的.管理,特制定適合本項目的應急預案。

本預案的目標: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各種預案計劃內容有條不紊的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充分體現物業公司應急救援的精神真諦。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電梯困人事件應急響應。

三、預防措施

1、加強電梯導乘人員安全培訓,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及安全注意事項,並在日常工作過程中監督和指導其他人員正確使用電梯設備,以防因使用不當而導致電梯受損或發生意外事故。

2、電梯導乘人員隨時進行安全提示,防止危險發生。

3、與駐場維保人員保持良好溝通,確保發生故障時能及時通知。

4、保安人員,應急處置,就近執勤人員到現場查看情況並上報現場情況。

四、電梯困人突發事件應急實施方案

1、當電梯突然發生故障困人時,立即通過閉路監控系統確認是否有人被圍困。並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人員到達故障電梯所停位置。

2、如被困人員無法立即救出,同時安保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向被困者善言安慰請耐心等待故障排除,避免自行開啟電梯門逃生,以免發生危險。

3、現場人員應隨時關注被困人員身體狀況,如被困人員出現嚴重不適時,應立即通知醫院醫護人員到現場準備救護。

4、被困人員救出後應立即表示慰問並詢問是否有何不適或者需要幫助,並耐心聽取意見。

5、記錄被困人員所屬單位,樓層,聯繫電話,被困時間,就出事件。

6、被困人員如有不適需要就醫,應有專人陪同。

7、如聯繫不上電梯維保人員,同時聯繫維保部門主管負責人周榆蘄,並聯系後勤保障值班領導。

五、電梯困人救援方案

1、有導乘人員

(1)電梯行駛時,突然發生停車、困人情況時,司乘人員應保持鎮靜,立即按下警鈴與中控室聯繫(—)或直接報電梯維修人員, 維保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抵達現場。在等候救援時,要設法安撫乘客情緒,不得用手或工具強行扒、撬轎廂門。

(2)盤車解救時,應先通知被困人員,盤車已經開始,請乘客配合。

(3)維修人員打開廳門、轎門並協助乘客離開。

(4)若因電梯維修人員工具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實施相應有效的援助,及時解救被困人員,則應向119求援救助。

2、無司乘人員

(1)無司乘人員電梯發生故障時,電梯內設置應急對講,明顯位置標示應急電話,乘客可通過轎廂內警鈴或應急電話與中控室取得聯繫,中控室接到報警,立即通過閉路監控系統確認是否有人被困。利用閉路監控系統查看被困人員數量、狀況。檢查故障位置,善言安慰被困人員,保持與被困人員聯繫。同時聯繫電梯維保人員前來解救。

(2)通知部門領導、後勤部值班領導立即前往故障地點。通知附近安保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安撫被困人員。維持現場秩序,關注被困人員情況。當得知被困人員有嚴重不適時,及時通知醫院值班醫生緊急救助,做詳細記錄。

(3)解救被困人員,排除電梯故障。被困人員解救後,記錄被困人員單位、姓名、電話、被困時間、救出時間。被困人員如有不適需要就醫,安排專人陪同。

(4)將情況彙總上報領導處理後續事宜。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安監局管理要求,提高我公司及全民使用電梯的安全意識,並能在事故發生後以科學有效的方式對事故進行控制及處理,並堅持以“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按照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佈的各項電梯規章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做好防範工作,減少電梯使用故障率,確保電梯運行安全,結合我公司特點,特編制本預案。

一、目的

1.1.通過實戰演練,加深我司全體員工對消防安全知識的理解和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實戰技能;

1.2.進一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檢驗技術人員對應急事故的處理能力、熟悉整個的救援操作流程及組織配合,達到演練的實戰效果.

1.3.強化培訓突發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人員撤離速度、自我保護能力;

1.4.進一步瞭解重點崗位員工和新入廠員工對預案的學習、應用與掌握能力;

1.5.檢查應急救援的啟動能力,以及各專職人員在突發事件來臨時的整體協同能力和應急水平;

1.6.檢查各應急資源庫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是否能滿足應急救援的要求.

1.7.迅速有效地開展各使用單體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企業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各電梯使用單位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救援預案包含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兩個體系。

五、應急工作原則

一專多能,平戰結合,快速反應。儘可能以現有的專業救援隊伍為基礎補充裝備、擴展技能,建設一專多能的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對企業的兼職救援力量的培訓,使其在緊急狀態下能夠快速、及時有效地施救,做到平戰結合。

六、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客户被困在電梯裏,長時間得不到救助會使被困人窒息死亡。主要原因是電梯門鎖開關損壞。

七、演練時間、地點

演練時間:

演練現場:

應急演練路線:

八、演練內容:

以員工自救互救及電梯應急救援演練為主。具體內容為:

(1)報警演練;

(2)人員疏散、逃生演練;

(3)常見的應急救援演練現場過程。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加強對電梯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公司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遇電梯故障

由護管員首先即刻通知工程部負責人及維修人員,工程部維修人員或救援人員可根據不同情況,設法先行釋放被困乘客。

(二)電梯困人的救援程序:

1、救援人員可通過對講機,或手機喊話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繫,務必請乘客保持鎮靜,靜心等待救援,被困乘客不可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如果轎廂門處在半開閉狀態,救援人員應設法將轎廂門完全關閉,以防不測。

2、準確判斷轎廂位置,做好援救準備。應根據樓層指示燈、PC顯示、選層器橫杆或打開門判斷轎廂所在位置,然後設法援救乘客。

(三)救援步驟:

1、轎廂停於接近電梯口的'位置時的援救步驟:①關閉機房電源開關;②用專門鎖鑰匙開啟外門;③在轎廂頂用人力慢慢開啟轎門;④協助乘客離開轎廂;⑤重新關好廳門。2、轎廂遠離電梯口時的援救步驟:①進入機房,關閉該故障電位的電源開關;②拆除電機尾軸端蓋,按上旋柄座及旋柄;③救援人員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員手持制動釋放杆,輕輕一撬開制動,注意觀察平面標誌,使轎廂逐步移動最接近廳門(0.5M)為止;

(四)異常情況的應急處置:

電梯發生異常情況,乘客須冷靜,保持清醒頭腦,以便尋求較為安全的解決方案。

(五)發生火災時的處置辦法:

①當樓層發生火災時,電梯機房值班人員應立即設法按動“消防開關”,使電梯進入防運行狀態;電梯運行到基站後,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並用電話通知工程部,同時撥打電話119。

②井道或轎廂內關火時,應立即停梯並疏導乘客離開,切斷電源後用乾粉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滅火;並用電話通知工程部;若火勢猛應即刻撥打119電話報警,以便保證大廈內的人員及財產安全。

(六)電梯遭到水浸時的處置辦法:

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採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採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瞭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彙報。

4、工程部或值班人員接報後,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採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若工程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説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徵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6、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後即可進行搶救。

7、被困者救出後,秩序維護部長或當班領班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並瞭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繫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8、被困者救出後,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後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9、秩序維護部或當班領班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秩序維護員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10、工程部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

電梯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一、一般注意事項:

1、電梯在行使中突然停車,在未查清事故原因之前,要切斷運行電源開關;

(1)若轎廂處在廳門區域內,要在轎廂內將轎門打開或在廳門外用鑰匙打開廳、轎門、放出乘客。

(2)若轎廂處在樓層之間,乘客或司機應利用轎廂內警鈴或應急電話設法與維修人員聯繫,盤車至平樓面。盤車過程中應聽從維修人員指揮,嚴禁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強行開門走出或由安全窗口爬出。

2、若電梯運行中發生超速、撞頂或蹲底預選樓層不換速,異常聲響,嚴重燒味,正常運行時安全鉗摩擦導軌異常現象時;

(1)立即按"急停"按鈕並保持鎮靜,對企圖跳出轎廂、強行打開轎門的乘客要進行嚴肅勸阻。

(2)雖已按下"急停"按鈕,仍無法制止時,應通過警鈴、電話與有關人員聯繫靜候解救。

3、當電梯在停留過程中發生溜車現象時,在轎廂內工作的人員切勿從轎廂內跳出,以免發生"剪切"事故。

二、電梯"困人"解救工作通常有以下幾個步驟:

1、盤車前,必須首先警告被困者,電梯將開始移動,乘客應靜候解救。切勿試圖強行走出轎廂,直至接到指示"已經安全"方可出來。解救人員未發出上述警告而工作,則屬工作上的疏忽。

2、盤車工作通常需由兩位工作人員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首先切斷總電源開關,然後一個人打開制動器,另一個人盤車。特殊情況亦可例外,如小型服務梯,只要一人就可以,大型電梯則需三人或更多人進行。

3、若能將轎廂盤往下方,則可盤至最近的樓面,但有時因實際距離,完成整個過程所需時間較長,或對重側質量等因素,可將轎廂盤往上方。

4、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動時,要倍加小心,採用"步進式"鬆動制動器,緩慢進行,以防止因電梯轎廂或對重的重量較大所產生的重力加速,速度過大而失去控制。

5、盤動轎廂站平樓後(一般誤差600mm之內),制動器裝置定要復原,然後應用電梯廳門專用鑰匙打開廳、轎門或由轎廂內用手扒開轎門,放出被困的乘客。

6、當盤動電梯下行時,如果遇到不能盤動的情況,可能是電梯轎廂底處的安全鉗已動作,因此,進一步工作需要在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在整個解救過程中,要保持與轎廂內乘客的'聯絡,安慰乘客不要驚慌,以保證乘客的安全。在盤車前,應詢問被困者下列內容:

(1)被困於轎廂內的乘客人數;

(2)有無傷,病人員和急事人員;

(3)轎廂內有無照明;

(4)轎廂停在井道內的位置;

(5)被困時的情況及異常響聲;

轎廂頂安全窗,最好不要使用,特別是對老人、病人或小孩等,若必須使用,應在有關人員指導監護下運行,對於是共同井道的電梯,要加強安全保護措施,必要時應停止相鄰電梯的運行,當乘客由轎廂內走出,要特別提醒乘客注意腳下安全,以免被地坎等絆倒或夾腳。

三、火災時的處理方法:

發生火災時,立即使電梯之停止運行,要絕對禁止使用電梯之逃生,平時應向使用者講清楚。

1、將電梯停在火勢或煙未蔓延的地區或樓層,通常停在首層;

2、應及時與消防人員聯繫;

3、請指示乘客迅速離開轎廂,由樓梯逃生;

4、使電梯處於"停止運行"狀態,並用手將轎門、廳門關閉,及時切斷總電源,禁止他人使用;

5、嚴禁在火災層打開電梯門,應考慮到"困人"等事故的發生,即使電梯能夠運行,要向客人説明可能產生的危險性。在火災層停梯開門是最危險的,根據統計,死亡事故的發生多半是這個原因引起的。因為火災時,人們的逃生慾望極為強烈,但發生"困人"事故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如停電、電梯設備損壞等),過多人員的擁擠及井道、樓層濃煙也會引起窒息等傷亡事故的發生,欲速則不達。為了避免這些不測事故的發生,應儘早地將電梯停至安全層(通常停至首層)斷電;

6、具有消防運行的功能的電梯,按動"消防員專用"按鈕,使之處於消防運行狀態,以備消防人員使用;

7、如附近地方有火災時,有時可能會引起停電發生"困人"等事故,所以亦應停止運行。

四、停電時的注意事項:

如果電梯在運行中停電,則乘客被困在停止運行的轎廂內即是"困人",這時處理是非常重要的,先用對講機向轎廂內的乘客説明"困為停電,請暫時安靜的等候"。

當電源恢復正常,電梯就會再次正常地運行,所以向乘客説明,不會有任何危險,停電時,要做好以下的應急處理:

1、如果預測停電在短時間內就可以恢復正常或備有發電機,則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乘客交代清楚,讓他們在轎廂內耐心地等待,不可強行走出轎廂;

2、停電覆原以後,應指示乘客再次按轎廂內的目的層按鈕,這樣就可以恢復電梯正常運行;

如果是長時間停電或線路故障,應考慮盤車放人,盤車放人要遵照"電梯困人解救方法"執行:對電梯備有應急照明或應急處理運行電源,維修保養人員要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五、發生水災時的處理:

當大廈發生水災時,通常是固為生活水箱,暖氣及消防設備等水管破裂引起,除及時關閉水閥門外,電梯還要做以下應急處理:

1、在電梯井道未灌水或有少量水時,要及時地將電梯停在最高層(為方便進入轎廂頂,一般停在頂層端站的下一站)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開關;

2、若水已經灌滿井道底坑或機房,要立即斷掉總電源開關,防止短路及觸電事故的發生;

3、如果是樓層間跑水。水會由電梯廳門進入井道,損壞廳門鎖機構或造成短路(門鎖開關,候梯廳指層線路或按鈕)。此時,要及時地將電梯開至二層,停梯斷電;

4、發生水災,要注意保護好轎廂頂及轎廂內的電氣設備不進水,如檢修開關、操縱盤、開門電機、指層電路、風扇和照明等設備,必要時採取保護措施;

5、恢復電梯運行時,尤其是微處理機控制的電梯,要仔細檢查,以免過電壓燒壞電子板。

6、恢復電梯運行後,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

六、地震時的處理方法

感到地震時,首先使電梯"停止運行"。地震時與發生火災一樣,不要利用電梯避難,請在平時向用户交待清楚。

1、感到地震時請立即按最近目的層按鈕或最近層停車關梯;

2、讓乘客離開轎廂,到候梯廳;

3、停梯後,請乘客不要使用電梯;

4、萬一被困在電梯轎廂內,不允許一個人試圖往外出;地震之後,要按下述方法進行檢查,正常後方可恢復運行;

發生三級以下地震時:

1、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下行至最底層端站;

2、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上行至最高層端站。

若運行過程中,無異常聲響、振動及衝擊,即可恢復正常運行。在做幾次全自動運行以後,確認正常,方能交給乘客使用來載貨。若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梯,向相反方向運行至最近的層站停梯,並與電梯專業公司聯繫檢查修復。

四級以上的地震,不能低速運行,要與電梯專業公司或製造廠家聯繫,進行全面檢查修復後,方可投入運行。

所有檢查修復工作,都要填寫詳細的記錄並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