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

為加強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總指揮,主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稽查隊、質量股、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樊清利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稽查隊、質量科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訂對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2、指揮、協調、檢查督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調動本局的有關技術力量和相關資源,確保全局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3、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繫機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5、向全局傳達、部署上級機關相關的各項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分隊,局長任指揮和應急分隊隊長,並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市局要求在轄區內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2、調動有關力量和資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向市局報告應急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4、協調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衞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三)質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相關食品的抽檢工作,保證檢驗數據真實、準確。

2、協助局開展食品質量事故分析活動,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增強食品質量問題分析能力,構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技術保障。

(四)應急工作分隊人員:局長任隊長,主管局長任副隊長,成員為稽查隊,質量股全體人員。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羣眾的危害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單個生產、經銷企業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業或區域性行業性生產加工、銷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或以後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

(一)對我縣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狀況。

(二)縣局不定期巡查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摸清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

(三)通過羣眾和消費者舉報製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四)根據上級部門或同級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報,獲取安全信息。

(五)設立投訴電話,發動羣眾監督食品安全。

(六)關注有關媒體關於食品安全信息報道,拓寬食品安全信息來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一般事件三級狀態

1、立即對相關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應立即扣押或封存,並進行抽樣檢驗,依法查處。質量股保證執法檢驗隨抽隨送,及時獲取檢驗報告。

2、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產者提供經銷商名單,責令生產者立即追回,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責令經銷者追回,並跟蹤處理不合格食品。

3、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據實際視情安排對同類食品的監督抽查和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監控食品質量狀況。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聯絡暢通,隨時履行相關監督檢查檢驗職責。

6、局屬各有關股應及時將應急處理措施和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級狀態

在三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與相關食品有關的質量監督工作。

2、組織區域或行業的.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製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為。發現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強制回收,並跟蹤回收及處理情況。

3、向消費者發佈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消費提示。

4、局屬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5、稽查隊、質量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值班,對相關食品及時查處及時檢驗。

(三)特大事件一級狀態

在二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責令有關食品生產企業立即停產。

2、對涉嫌有毒食品,必須責令生產者全部追回銷燬,並報告市政府、組織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對受害者要取得衞生部門配合,及時進行救治。

3、對相關食品的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拉網式大清查,發現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立即封存,抽樣檢驗,依法查處。

4、立即向社會公佈有毒食品的相關情況,動員社會輿論進行廣泛宣傳,防止有毒食品擴散,避免消費者誤用。

5、在特大事件處理期間,應當每天向縣政府報告有毒食品清查和進展情況。

6、稽查隊24小時專人值班,有關情況隨時報告,對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直接上報,保證人員隨時到位,信息及時流通。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1、質量股發現食品安全項目不合格的,應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交稽查隊依法查處;我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涉嫌嚴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處的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佈置任務,提出要求。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要求,調集稽查隊、質量股工作人員進行應急工作分隊集結。

4、應急工作分隊進入預定地區後,應服從統一指揮,迅速使用執法力量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監督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要積極配合質檢人員,迅速做好調查、抽樣和檢驗工作。

5、質檢技術人員抽取樣品,應同時抽取三份,一份用於檢驗,一份備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檢人。質檢技術人員應本着特事特辦的原則,並將檢驗結果及時,準確上報應急指揮部。

6、堅決查扣嫌疑食品,防止違法嫌疑人轉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產源,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食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製假售假食品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持或參與制假售假食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六、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1、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車輛、物質(設備、設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分隊晝夜集結不得超過40分鐘,夜間集結不超過60分鐘,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在情況需要的時候主動求得公安、安全監察、工商、衞生等部門的協作和支持。

4、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羣眾質量投訴接待工作。多為羣眾舉報的案件要認真做好調查、取樣、檢測和查處,維護好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穩定羣眾情緒,加強人民羣眾的食品質量自我保護意識。

6、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集中發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尚未公開的應刀處理信息。

7、狀態等級的確定和解除由應急指揮部決定,縣局辦公室通知,各有關股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七、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服從局統一指揮,貽誤採取應急控制措施時機或者違背應急預案要求拒絕對人員、物資的統一調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食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總則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二)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鎮政府統一領導全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認真落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4、依靠科學,處置有力。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果斷處置,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保持社會穩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食物(食品)種植、管理、加工、包裝、流通、儲存、消費等過程中發生的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學依據證明可能對社會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潛在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食品安全應急工作需要和形勢需要,設立新街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5個職能小組。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救援、排險等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到達現場的最高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其他相關負責人擔任。

1.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日常事務的開展和5個職能小組的協調安排。

2、搶救組。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救援、搶救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救援、排險行動;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3、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排險救援器材、設備、藥品等物資;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人員的後勤保障問題。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展開搶救工作;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現場的衞生防疫工作。

5、善後處理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卹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等問題;做好其它善後事宜。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核實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嚴格控制有害渠道,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隱患監測與事故報告

(一)隱患監測

各村、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關動態信息。

(二)事故報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彙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同級人min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四、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須按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或家屬給予安撫、補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社會、個人和外國機構向受災人員捐贈資金和物質,統一由政府接受,並加強管理和監督。

(二)事故通報與調查報告

事故處置過程中,事故調查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的勘查和取證工作,及時掌握事故的有關情況。事故處置完畢後,事故調查組儘快完成事故的調查報告,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三)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總結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衞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衞生部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現特制訂《台山市中國小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加大力度落實學校食堂 “服務師生、安全第一、查防並舉、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提高學校師生快速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師生人身損害,保障學校師生教職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一)充分發揮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實安全監管崗位責任,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項措施,實現學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二)建立反應快速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及時採取科學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責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各學校要根據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二)依法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要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三)屬地負責。學校校長對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負第一責任,並主動接受聯繫鎮校的領導及相關部門的監管和指導,經常進行工作彙報,市教育局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四)快速反應。市教育局和各學校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及時準確有效處置。

四、適用範圍及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種類

本預案適用於市教育局處置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本預案所指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學校食堂食品及校園小賣部銷售食品引發的學校師生教職工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2個鎮街以上學校(幼兒園)的,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10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2個鎮街以上學校(幼兒園)的,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它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1個鎮街內2個以上學校(幼兒園)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它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1個學校(幼兒園)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它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程序

及時、準確地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學校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地報送相關信息。

(一)報送程序及處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報送程序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一旦發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緊急情況,必須堅持“先救人,後查因,再追責”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在1小時內將掌握的情況向市教育局報告,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半小時內報告。如果情況複雜,一時搞不清楚,可以“先報事後報情”,隨後根據事故調查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報送有關信息。在初報的基礎上,要及時、準確、全面地續報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特別重大的,應根據需要一日一報或一日數報。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可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基本情況後,再書面報告,但在任何情況下電話報告均不能代替書面報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後,要立即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彙報,並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根據收到的信息按時按規定程序上報。重大緊急情況處置後,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反饋上級處置意見的落實情況和幹部羣眾的反映。

一般信息報送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要在第一時間把信息報市教育局,最遲不得晚於事發後2小時。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報告後要立即向分管領導彙報,分管領導進行處置,並向主要領導通報信息。

學校在向市局報告的同時,應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並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衞生、食藥監等機構報告請求援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學校不得遲報、瞞報、漏報信息。

2.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要求。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基本原則,迅速果斷處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本校預先制定的應急處置預案,並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後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食堂食物及校園小賣部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採取封存控制措施。

(4)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話:)、市疾控中心(電話:)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如有家長來校探視,應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組織教師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要先查驗記者證,由學校確定的專門發言人向媒體發佈信息,並及時向市委宣傳部和教育局通報情況。

(7)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內容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中毒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及聯繫電話等。

(三)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的三個環節,並建立健全各環節報送的檔案資料。對緩報、瞞報、謊報事故信息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教育系統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台山市教育局體衞藝股,體衞藝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教育系統內學校突發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救援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一旦發生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相關股室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負責組成應急處置組,組織開展工作。

1.現場處置指導組

在學校突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負責指導學校協助衞生部門開展中毒人員救治、危重病員轉移搶救,督查學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採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隨時掌握傳遞最新處置動態,收集、彙總、反饋各種信息;指導學校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救援現場疾患人員等。

2.綜合組

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負責收集、傳遞、綜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彙報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聯繫市委宣傳部統一向社會發布信息。

3.穩定安撫指導組

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及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及善後處理事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安撫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意見,指導學校制定善後解決辦法等。

4.後勤保障組

負責籌措調配緊急救助救援物資和資金,為各工作組提供必要的後勤保障。

5.事故調查組

負責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應急行動

(一)學校的應急行動

1.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長應及時向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市教育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及時處置好所發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減輕疾患人員的痛苦,確保疾患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發生後學校必須將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市教育局,2小時內將中毒事故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預案搶救中毒師生,撥打“120、110”急救電話請求援助,轉治危重疾患病員,穩定事故現場事態,妥善安排好其他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飲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質的籌集和發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應急行動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學校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並抄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實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2.迅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組織各工作組趕赴事故學校,對事故原因、損害程度進行初步核查,慰問事故疾患師生,瞭解病員身體不適反應症狀,及時解決好疾患病員的醫療、生活等問題。

八、事故救助救援應急工作紀律

(一)事故救助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各組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應急處置指揮命令,聽從指揮,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

(二)事故發生後,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救助救援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三)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四)事故善後處理、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結束前,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確需外出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安排好本單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

九、責任追究

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的食品安全崗位監管職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按衞生部教育部《關於印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衞監督發〔20__〕431號),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其它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相應規定執行。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4

1目的

為了規範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檢驗體系和突發事故的應急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切實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檢驗能力,最大限度地為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術支持,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安全健康。

2範圍

適用於本所食品檢驗、抽樣及相關部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體系的建立、運行和具體實施。

3職責

3.1所長組織成立應急檢驗工作小組,負責統一領導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檢驗工作。

3.2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抽樣、檢驗工作的統一指揮、安排、協調工作,並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檢驗結果信息。

3.3 相關抽樣站(室)、食品檢驗中心、業務辦和行政辦在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安排下,負責及時做好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4應急檢驗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則: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預防為先、準備充分、依法規範、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4.2 組織管理體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檢驗領導小組”),負責應對Ⅰ、Ⅱ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由所長擔任,副組長由食品檢驗中心分管副所長擔任,成員由所班子其他成員、食品檢驗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業務辦主任、行政辦主任、業務監督檢查室主任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食品安全應急檢驗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落實、協調和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在各自的工作職責範圍內負責做好應急檢驗工作。

4.2.2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 研究決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見;

●組織、協調、指揮所內相關部門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準備、應急檢驗處置等工作;

●與上級主管部門就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情況及檢驗結果進行及時彙報;

●組織對檢驗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離和異常進行研究和正確處置;

●組織對應急檢驗數據和檢驗結果的審定和判定;

● 協調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和工作溝通。

4.3 運行機制

4.3.1 監控與預警

本所食品檢驗中心和業務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可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的日常信息監控與預警信息報告工作。對所抽查或送檢食品安全指標質量狀況,適時進行分析和評價,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彙報,對發現存有嚴重不合格項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的食品樣品,必須首先採取應急措施,在1小時內向市質監局食品科進行彙報和預警。

食品安全預警依據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對應以上四級食品質量事件發佈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Ⅳ級以下情形的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列入分級。

a)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b)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c)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d)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4.3.2 預警信息的收集按《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執行。

4.4 應急檢驗處置

4.4.1 應急檢驗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上報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相關檢驗人員須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成員通訊錄上報備案並保證與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訊暢通。聯繫電話變更隨時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接到抽樣檢驗通知時,必須在30分鐘內通知相關人員到達指定位置和檢驗崗位,做好相關技術準備並聽從市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4.4.2應急檢驗處理

對於不同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預警或報告,實行分級響應的原則。總的要求是:加強值班,力求快速反應,準確判明預警級別,迅速啟動相應應急程序,有效組織抽樣檢驗行動。依據四級預警,相應採取四級級響應對策,即Ⅰ級預警實行Ⅰ級響應,Ⅱ級預警實行Ⅱ級響應,Ⅲ級預警實行Ⅲ級響應。

⑴Ⅰ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所內各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分工認真開展工作。

⑵Ⅱ級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各自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Ⅲ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有關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Ⅳ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分管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4.4.3 應急檢驗指揮與協調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啟動預案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統一組織、安排抽樣檢驗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關部門、單位和相關地區協同配合的統一指揮系統,具體負責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

所內後後勤部門負責配合做好車輛調度、試劑耗材供給、水電及相應的環境設施保障工作,確保抽樣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所辦和業務辦公室要做好與市局的信息交流和彙報工作,及時在第一時間將檢驗數據結果上報市局。

4.4.4應急檢驗保障

● 所內各部門須加強對食品快速檢測車和相關機動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食品快速檢測車應做到每週例行檢查、保養一次,車載電源應每半月檢查和充電一次,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有效調用和使用。

● 總工程師須加強對食品檢驗設備使用狀態的日常監管,食品檢驗中心設備管理人員須做好檢驗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涉及到食品衞生安指標的關鍵儀器設備要進行重點監控,一旦發現有故障,應在24小時內進行修復或調用備用設備,以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需要。

● 食品檢驗中心相關檢驗人員,應保證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所需的試劑、耗材、標準品和藥品等消耗品的儲備量及有效性,保證應急檢驗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處置過程中,所辦公室和財務辦要為應急檢驗和抽樣工作提供必備的交通、食宿、物資、經費保障。

4.5 應急檢驗後的處置

4.5.1 檢驗結果的分析和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結束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檢驗結果進行分析和評估、將結果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市局,以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必要時,可邀請市局分管領導和食品科參加結果的分析評估。

4.5.2 工作小結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在應急檢驗工作全部結束後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總結,認真總結經驗,對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如有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6 應急檢驗預案演練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適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按照預案要求,應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的演練、應急抽樣的演練、應急檢驗處置過程的演練等。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提出應急檢驗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應急檢驗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檢驗工作的實戰能力。

4.7 責任與獎懲

應急檢驗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對在應急檢驗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行動不力而影響工作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5

一、演練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提高我園師幼預防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強和規範各類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幼兒園決定開展一次“食物中毒救援演練”。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二、工作原則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依法規範、快速反應、協調應對”的原則,落實各部門職責。

三、演練內容(食物中毒事故應急演練)

時間假設發生在20xx年11月22日中午11:30分,11:50演練開始。就餐後大班陸續出現幼兒有嘔吐、頭昏、頭痛、全身乏力等症狀,人數達5人。班主任立即電話通知幼兒園保健老師。符園長當即指示,啟動本應急預案,全力以赴搶救中毒幼兒,迅速協調各個工作小組,在第一時間展開救援工作。

四、組織機構

1、成立領導機構

組長:符佑蘭(園長)副組長:胡坤樹(副園長)成

員:劉憶晴、黎巾暉、李燦

2、成立應急處理工作組

(1)信息報告組

組長:李燦(保健醫生)

成員:劉憶晴

職責: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要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掌握情況,第一時間將現場情況報告撈刀河醫院、衞生疾控中心、教育局有關領導,報告幼兒異常情況、異常發生時間、主要症狀及表現、涉及的幼兒人數等,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同時通知各組長全部到位,通知異常幼兒家長及時到達指定地點。與上級各部門人員保持聯繫和溝通。

(2)事故搶救組

組長:李燦(保健醫生)

成員:劉憶晴、周燦輝、辜豔玲、李蓉波

職責:組長迅速召集本組人員積極組織搶救異常病人,及時將異常病人送到撈刀河醫院。安排保安人員守好園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園,維護好幼兒園秩序。搶救和護送過程中,如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妥善處理病人,並派人到醫院守護病人。在衞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後,配合專業人員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幼兒的嘔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

3、事故調查組組長:胡坤樹

成員:李燦、劉憶晴、黎巾暉、朱友、郭潤芝

職責: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措施有效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幼兒的食品,維持原有的'現場狀況。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樣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燬。追回已發放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對製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現場予以控制。全面對事故當事人及相關人員進行個案調查,分析調查情況,作好詳細記錄,對外介紹事件發展的情況等。

4、安撫善後組組長:符佑蘭園長副組長:李燦

成員:翁陽、袁宵焰、陳璐

職責: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後應及時組織本組維護好現場,對現場設置隔離警界線。分工應對來訪家屬,認真作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不亂對事件作出結論,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師幼、家長不必要的恐慌。

5、後勤保障組組長:胡坤樹

成員:李燦、劉憶晴

職責:及時趕往現場,協助各組開展工作,提供相應設備設施及所需用品。對可疑的食品立即封存,待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做好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五、演練過程

1、11:50符佑蘭園長總指揮宣佈演練開始。

2、11:50大班發現有幼兒有食物中毒情況。

(1)11:50大班班主任陳璐向保健醫生李燦報告:發現有數名幼兒嘔吐不止、腹部疼痛情況。李燦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報告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人員症狀),請求醫院及時派救護車到幼兒園救援。

(2)李燦安排班主任老師將學生嘔吐物用一次性杯裝存,並做好標識。

(3)李燦安排李容波(保育老師)和駱紫媛分別護送5名學生到幼兒園保健室等待醫院的救護車。(李燦組織事故搶救組成員同時對幼兒進行催吐工作)

(4)符佑蘭園長安排後勤胡坤樹副園長與食堂負責人保護好食堂現場,將食堂食品留樣專櫃冰箱進行查封;黎巾暉核查出幼兒信息的詳細登記(幼兒園名稱、地點、時間、年級、班級、學生姓名、性別、年齡、主要臨牀症狀)

(5)符佑蘭園長安排各班班主任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的穩定工作,並安排班級老師對幼兒進行安撫教育,穩定幼兒情緒,疏導幼兒心理。

3、11:52分,園長分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衞生監督機構報告幼兒園發生多名幼兒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為:幼兒園名稱、時間、年級、班級、性別、人數、臨牀表現以及處理情況等)

4、11:54救護車到達後由保健醫生李燦、劉憶晴隨同救護車將上述5名幼兒護送到醫院,並將救治情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組。

5、胡坤樹副園長及食堂負責人協助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衞生監督機構、公安機關相關工作人員對食堂進行調查及對可疑食品的留樣和餐具進行抽樣檢查。

6、12:00符佑蘭園長通知李燦、劉憶晴將模擬食物中毒的幼兒安全帶回幼兒園。演練結束,安全分管領導胡坤樹召集教師集合,總結演練。

六、工作要求

1、認真學習本演練方案,紮實做好這次應急演練準備工作,確保我園這次食品衞生安全應急演練安全、有序,取得實效。

2、重視演練工作,嚴格演練程序,加強演練宣傳,增強幼兒心理素質。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6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衞生安全意識,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預防: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並取樣送檢。

2、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校醫室,由校醫初步檢查,採取措施對症處理,密切觀察病情變化。

3、如確定為食物中毒,應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4、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師生,對病情較重者應迅速轉送到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

5、立即報告學生處,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點、時間、中毒人數,主要的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啟動應急預案。

6、學校主管領導親臨一線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立即向市教育局報告。

7、收集相關病情信息,協助衞生防疫部門及食藥局餐飲科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各部門工作職責:

1、發生中毒事件的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衞生防疫部門及食藥局餐飲科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超過1小時。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3、校醫會同食堂工作人員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衞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做好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校醫要深入各班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辦公室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機動搶救車輛、消毒用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衞生防疫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衞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羣防羣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羣防羣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後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啟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衞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信息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信息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衞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衞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序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牀症狀及報告單位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信息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舉報電話:836x26)、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36x00)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後,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六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衞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衞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8

一、目的

及時有效預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應和緊急處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羣眾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二、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時(2小時內)向建管處相關部門報告。

三、處置

1、由相關人員將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報告站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安排、統一處理。

2、立即派專人到事發地保護好現場、疏散羣眾、維持好秩序並設立臨時警示標誌。

3、根據傷亡情況上報相關職能部門,並請求他們立即出示現場共同處理。

4、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將傷員輸送到附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搶救,並根據傷情請求上級醫療機構共同救助,同時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傷員和遇難同志的親屬,做好解釋和安撫工作。

6、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衞生安全。

7、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的調查工作。

四、要求

1、必須服從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發地單位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立即啟動預案,及時向上級報告相關情況。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職盡責,不服從安排和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和經濟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和站應急處理分隊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張鈞

副組長:石玉偉、徐勇

成員:朱光璞、常智祥、王先明、何學平、肖文波

2、醫療救護應急小組:

組長:喬曉亮

隊員:張紅梅、王波、王翠翠

3、防疫應急小組:

組長:楊洪偉

副組長:王娜

成員:焦雅、高晉芬、張麗貞

4、後勤保障組:

組長:喬曉亮

副組長:張紅梅

成員:王波、王翠翠、楊洪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規範食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卸規章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

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後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二】立即搶救病人

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積極配合協助有關部門救助病人。

【三】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採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四】如實反映情況

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應如實反映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

特點,可疑食物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温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對中毒食物的.處理

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應立即停止食用並按規定封存。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引起中毒昀食物及時進行處理。

【六】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一定要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總結教訓

總結分析造成此次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訓,認真反省,按有關要求進行整改,並提出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加強有關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加強有關物件的清潔消毒;嚴格檢查,做到不合格、不衞生的食品不採購、不食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加強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企業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XX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規上工業企業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國、省、市、縣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對今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總體部署要求,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原則,針對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開展專項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徹底、成果要鞏固”的.總體要求,確保規上工業企業不發生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件,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範圍

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屬地整治為主原則,縣經信委牽頭負責祁山鎮、縣經濟開發區範圍內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的專項整治。

(二)整治任務

對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加強監督檢查和規範化管理,推進食堂辦理證照和完善制度,防止發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現狀,明確工作目標及重點,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要針對存在的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隱患,制定本企業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認真總結近年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情況,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

2.重點規上工業企業根據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能夠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採取防範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經信委對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並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執法檢查。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將整治行動中有效做法上升為管理制度,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實現整治工作目標。對開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監管。為確保活動取得實效,縣經信委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活動領導小組,企業指導科承擔委活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維護企業員工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動為契機,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做好重點規上工業企業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監督檢查作為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動力。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重點規上工業企業在開展自查工作時,要採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識和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利用企業簡報、宣傳欄、電子顯示屏、微信羣等宣傳陣地,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四)從嚴要求,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通過自查,如實反映情況,主動發現問題和隱患,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研究,採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積極加以整改。要落實每個階段的任務要求,確保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活動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