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道路除雪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冬季道路除雪的應急預案 篇1

為確保冰雪天氣車輛通行安全暢通,高速公路機電系統正常運行,我項目部特制定本預案:

冬季道路除雪的應急預案(精選3篇)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抗冰除雪時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抗冰除雪時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抗冰除雪時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抗冰除雪時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常用電話號碼:110(報警電話)、120(急救電話)、122(交通事故電話)、119(火警電話)

二、緊急情況人員保證措施

項目部成立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一旦發生緊急情況,由組長統一指揮,統一分工,其他人員按照組長分工,各司其職,使救援工作緊張、有序開展,不得慌亂。項目部所有人員無條件服從救援領導小組管理,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三、預防措施

1、在冬季來臨前,對項目部員工進行抗冰除雪常識培訓,提高全體員工抗冰除雪、抵禦冰雪災害的能力

2、堅持落實保暢責任,入冬之前備足防滑靴、工具、維護車輛防滑鏈,實時檢修車通信號燈和防霧燈、夜行照明燈。

四、收費站應急措施

1.遇到冰雪天氣,確保各收費站能正常開啟所有車道防霧燈。這就要求項目部做好霧燈的檢修維護工作;

2、當某一道口故障封閉後,在做好解釋工作的同時,還應做好服務工作。

3、應與監控中心保持密切聯繫,提前針對突發事件做出應急處理,確保車輛快速通行。

五、隧道應急措施

1、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先報案、並上報主管上一級,現場人員竭力採取緊急救援措施救助傷病員,同時配合交警部門疏導堵塞的車輛上下站,做好司機人員的思想工作,對持U型卡的車輛,及時報告監控中心予以快速解決,重大交通事故、惡劣天氣的情況下要設置警示標牌;

2、雨雪天氣時要加大巡查力度,確保監控圖像、情報板、柴油發電機、照明迴路等運行正常;

3、當由於大雪天氣出現隧道大面積停電時,及時查看柴油發電機啟動情況、在停電的隧道洞口進行標示告示,督促監控中心跟供電局聯繫確保市電儘快恢復正常,同時保證柴油發電機的油量供應。

4、當出現高壓線路由於積雪導致故障時,配合供電局查看具體故障點,儘快將其修復。

在抗冰除雪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現場安全員應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彙報高速路政和交警部門,並配合交通主管部門。

冬季道路除雪的應急預案 篇2

根據各級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文件精神,為保障我區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春運期間道路、水路運輸的安全暢通,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羣眾出行需求,確保對道路水路春運突發公共事件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現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建立我區交通運輸系統統一協調、信息暢通、反應快速的道路、水路旅客應急運輸保障機制,及時有效疏運旅客和處置春運期間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規模旅客積壓,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春運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二、組織機構

我局從即日起成立20__年道路水路春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鄭 竹(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鄭學鋒(總工程師)

陳忠耿(副局長)

鄭福增(系統黨委書記)

張端豪(二級主任科員)

林程標(三級主任科員)

陳敏強(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教導員)

曹金秋(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郭 強(四級主任科員)

成 員:陳 鋮(辦公室負責人)

鄭劍智(計劃基建科負責人、交通質監站負責人)

吳旭輝(運輸管理科負責人)

趙志勇(安全監督科科員)

石建民(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所負責人)

許韻彬(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劉 珊(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張建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林 忠(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馬梅祥(局公交辦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科。聯繫人:趙志勇。聯繫電話:。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職責分工,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應急處理預案,處理職責範圍內的突發應急事件。

三、預測

預測春運突發公共事件有以下七種情況:

(一)大量旅客滯留

發生大量旅客滯留在車站、渡口等地區。

(二)惡意擾亂運輸市場運價

在少數人帶頭鼓動、策劃下,集體對客運班車、出租車、渡船票價進行惡意抬價或壓價

(三)製造事端

少數人員帶頭鬧事,煽動人心,強行攔車,阻塞交通,打砸、燒車輛,採取過激行為,或因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妨礙黨和國家機關正常工作,蓄意製造事端;個別人甚至採取極端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四)集體上訪

不按國家《信訪條件》的規定,有關人員在春運期間較大規模地到黨和國家機關集體上訪、靜坐或圍堵。

(五)製造輿論壓力

利用新聞媒體和信息網絡,散佈不利於春運期間安定穩定的信息,利用媒體炒作,形成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製造輿論壓力。

(六)發生新冠肺炎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在疫情防控檢查時,發現疑似病例或其他具有傳染性的疾病。

四、應急報告

道路水路春運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一旦發現春運突發公共事件,不論事件屬哪一級的,應在第一時間將事件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應通報相關單位。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五、應急響應

道路水路春運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快速反應,緊急行動,靠前指揮,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及時疏運旅客,化解矛盾,平息事件,並做好善後工作。

(一)一旦發生大量旅客滯留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好各項宣傳解釋、便民服務、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等工作,並迅速採取以下措施實施緊急疏導和搶運。

⒈迅速組織正班車船進行加班;

⒉運力尚不足時按規定迅速調集客運企業備用車船和旅遊客車參加疏運;

⒊運力仍不足時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申請支援;

⒋可按規定抽調部分企事業單位的非營運客車參加省內中短途客運;

⒌在臨時加班、包車牌不足的情況下,為確保緊急疏運,可由區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開具“春運緊急疏運證明”,直接參加本區的應急加班運輸。

(二)一旦出現客運罷工的情況,要與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必要時可聯合公安等職能部門)應積極做好各項宣傳解釋、便民服務等工作,儘快使罷工客車(船)恢復生產,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視情迅速調集應急運力疏運旅客。

(三)一旦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靜坐或圍堵等情況,要與有關運輸企業負責人應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解和勸導,防止事態擴大,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公安等職能部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置。

(四)一旦發現疫情,請各單位按照1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等14部門《關於全力做好20__年春運工作的意見》要求,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__年元旦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__〕131號),強化疫情源頭管控、強化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強化多渠道監測預警、強化重點環節疫情防控、強化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落實,最大限度減少對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確保羣眾度過健康平安的節日。

六、職責分解

(一)局春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瞭解和掌握春運期間“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信息;及時協調解決好運輸領域中羣眾關心的熱點和敏感問題,研究制定應急處理公路、水上交通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措施;聯繫、督促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趕赴現場,並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

(二)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公交辦、地方海事處負責督促道路水路客運、公交企業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嚴把“三關一監督”。同時,要組織各客運站、渡口、運輸企業研究制定詳細的春運交通疏運預案。

(三)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地方海事處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搶險運力的統一調度指揮,維護應急狀態下的運輸市場秩序。

(四)計建科、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所要負責組建搶修應急分隊,落實清障人員、機械設備,發現隱患立即組織力量搶修,保障公路暢通。

(五)地方海事處負責督促渡口、水運企業落實春運工作責任制,協助做好突發事件的現場秩序。

(六)各運輸企業確保做好春運突發性事件預防處理工作,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

七、處置機構及分工

(一)成立事故指導組、事故調查組、現場施救組和後勤保障組。組長:鄭竹;副組長:陳忠耿、張端豪、林程標、陳敏強。各組成員在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中調劑,被調劑的人員必須無條件的服從安排、指揮。

(二)成立交通疏運處置指導組:組長:陳敏強;副組長:許韻彬、劉珊、馬梅祥。成員:各公路水路客運企業、客運站負責人及執法大隊有關人員。

(三)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親臨現場,負責指揮,聽取彙報,做出決策。對“突發性”客流及時調配車船,做到快速疏運;對發生事故的傷者全力施救,主持審核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後,簽發上報。

(四)領導小組成員職責:開展好“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八、應急車輛

(一)工作車:

由辦公室根據需要向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申請。

(二)客車:

客運應急車輛由閩運長樂分公司和長樂區航順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各備用10輛及福建省閩瑞旅遊汽車有限公司5輛,車輛技術狀況和司乘人員應符合相關規定。由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負責調集。

(三)救援車輛

吊車、拖車、救護車、消防車等救援設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有關單位調集到現場。

九、紀律和要求

(一)各單位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佈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我局突發事件報告電話為:。

(二)當“突發性”事件發生後,我局將組織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組織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分工,團結協作,互相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三)凡在處置安全事故不力,有失職、瀆職或負有領導責任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冬季道路除雪的應急預案 篇3

道路清掃保潔 1、道路面廢棄物控制指標應符合下表規定。 路面廢棄物控制指標 果皮 (片/100M2) 紙屑塑膜 (片/100M2) 煙蒂 (片/100M2) 痰跡 (處/單位) 污水 (處/單位) 牛皮癬 (處/1000M2) ≤8 ≤8 ≤8 ≤8 無 ≤8 2、清掃作業後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應整潔。 3、保潔垃圾必須隨車運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轉,嚴禁焚燒垃圾,保潔車要整潔完 好。 4、除每天完成普掃三次外,全天要巡迴保潔。 5、果皮箱應及時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圍及地面應無拋撒及存留垃圾。 6、嚴禁將垃圾掃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無餘泥沙石。 8、保潔時間每段路、每個小區不能真空。 9、街道路面每日噴灑一次以上。 10、繁華路段按要求每週沖洗 1 次。 11、垃圾手推車等無亂停亂放。 12、按指定地點傾倒垃圾。 13、沉沙井每月清理一次,損壞、缺失的沙井蓋及時補全。 14、專人負責清理“牛皮癬”。 15、按時裝運垃圾,不遲到、不早退。 16、遵守勞動紀律,完成所規定地段、範圍內的垃圾收運工作,做到日產日清。 17、垃圾桶、垃圾鬥須堅持每天裝運不少於 1 次。 18、垃圾桶腳要掃乾淨,並擺放整齊。 19、垃圾桶卸垃圾要聽從有關管理人員指揮指定地點有次序卸放,不能亂卸。 20、車輛必須定期清掃,外觀清潔。 21、 發生交通事故要積極配合中隊等有關部門處理; 同時, 迅速安排其它車輛及時清運垃圾, 不影響正常垃圾清運工作。 22、果皮箱保持完好無缺,損壞或被盜應及時補全。 人工清掃作業要求 6.1 清掃路面要徹底乾淨,清掃過的路面不得留有廢棄物。掃清人行道、馬路路面的垃圾 後,要及時畚清。不得遺漏對溝底的清掃。 6.2 保潔員要文明作業,掌握氣候特點,順風掃時注意揚塵,不影響過往行人;遇到雨天 積水清掃時,注意不使泥漿飛濺過往行人。 6.3 實行道路綜合保潔法的路段白天應不見大掃帚。 6.4 遇到災害性氣候時,應及時啟動道路清掃緊急預案。

7 機械清掃作業要求 7.1 出車前,司機要做好車輛的檢查,確保車輛完好,作業安全。 7.2 司機要文明作業,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進行清掃。 7.3 清掃作業時噴水裝置必須噴水、嚴防揚塵;交通要道機械保潔時間應避讓市民上下班 高峯等交通擁堵時段。 7.4 作業時清掃時速不得超過 15 公里/小時,嚴禁高速行駛及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在保 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完成當日規定的清掃保潔任務。 7.5 機掃車跟車人員要積極配合機掃車司機完成本地段清掃任務,及時將機掃車的污物倒 入密閉式垃圾收集站內或指定地點。 7.6 當遭遇不適應機掃的天氣(以當日開始作業時天氣情況為準)情況時,應暫停道路清 掃保潔作業。 7.7 完成清掃任務後,要對車輛進行清洗和日常保養,保證正常用車。 8 道路清洗作業要求 8.1 作業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專用標誌清晰完整,專用設備、警示燈和指示板靈敏有效、 無殘缺;夜間作業時嚴禁使用警報器,必須開警示燈。 8.2 作業時應按規定路線、時間進行道路清洗。 8.3 作業時速標準:不得超過 15 公里/小時,清洗回場後做好車輛保養,保證正常用車。 8.4 當氣温低於 3。C 或黃梅季節、雨天(以當日開始作業時天氣情況為準)不適宜道路 清洗的'情況時,應暫停道路清洗作業。 8.5 步行街或廣場使用磨地機及吸水機,定期使用清潔劑沖刷,隨磨隨吸做到地面不滑, 磨洗後地面無污垢及附着物,地面見本色,無積水。 8.6 居民居住集中區域的道路清洗時應減小汽車噪音;遇人行道停放自行車時,應將自行 車搬離後再清洗;遇行人時應控制水壓和行速。 8.7 道路的清洗次數 8.7.1 一級道路應二天至少清洗一次,周邊人行道應每週至少清洗一次,公共廣場的清洗 應每週 1~2 次。 8.7.2 二級道路應三天至少清洗一次,周邊人行道應每週至少清洗一

次,公共廣場的清洗 應每週至少 1 次。 8.7.3 三級道路清洗、機掃可根據路面實際情況而定。 9 道路廢物箱保潔作業要求 9.1 沿街廢物箱應清潔衞生,及時收集無滿溢,箱體每天至少保潔 1 次。一、二級道路的 廢物箱邊小包垃圾 15 分鐘內及時清除,並隨手關好箱門。 9.2 清掃垃圾應運到指定收集點,進入收集容器。垃圾傾倒後應將垃圾收集容器復位,擺 放整齊,無灑落,容器內無留存垃圾及污水。也可配備專用收集車,做到定時定點收集,完 工後場地清潔,無二次污染。 10 道路清掃作業及保潔時間

10.1 普掃作業時間: 10.1.1 一、二級道路:第一遍普掃應在 7:00 前完成,第二遍普掃應在 16:00 完成; 10.1.2 三級道路:第一遍普掃應在 7:30 前完成,第二遍普掃應在 16:00 完成。 10.2 保潔時間:一、二級道路 5:30~22:00 時;三級道路 6:30~20:30;步行商業街 的保潔時間覆蓋步行商業街的開放時間。 10.3 清洗時間:一、二級道路在每日 22:00 至次日 5:00 之間進行。城區主要道路(一、 二級)使用清洗車作業,必須保證在每日上午 7:00~9:00 之間路面乾燥。其他道路可酌 情決定。 10.4 機掃時間應避開交通高峯時段:上午 7:00~9:00,下午 16:00~18:00。 11 道路保潔的文明作業要求 11.1 保潔人員應規範着裝,保持衣冠整齊,並佩戴工號牌,且有所屬單位的明顯標誌,夜 間作業應佩帶反光安全標誌

11.2 保潔人員應規範操作,揀掃時應控制揚塵,避免擾民。 11.3 保潔工具應整潔、擺放整齊、無破損。垃圾收集車不得橫向佔道。 11.4 根據機掃和人工清掃的不同作業方式,作業前做好車輛的例行檢查,以及其它作業工 具、設備的檢查,確保作業工具、設備整潔、安全、有效。 11.5 清洗車作業時應打開警示信號提醒路邊行人,並應控制適當的水壓和行速,避免水柱 噴到路邊行人。 11.6 在收集、運輸垃圾過程中不得有灑落、飛揚、滴漏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