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考點應急處置方案(精選3篇)

大學聯考考點應急處置方案 篇1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大學聯考考點應急處置方案(精選3篇)

(一)完善工作機制。強化政治擔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完善成人大學聯考聯席會議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教育行政部門、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職責任務,狠抓關鍵環節,層層壓實責任,研判本地區10月新冠肺炎疫情情況,統籌做好成人大學聯考疫情防控和組考工作。

(二)強化協調和銜接溝通。各考點學校要認真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實考點考場的防疫措施;城區教育均衡發展中心協調衞生健康、公安、保密等相關部門開展考點衞生防疫和考試安全聯合檢查,存在問題要限時整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機制

(一)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況監測。

1、所有考生應在考前14天申領“廣西健康碼”,並自我健康觀察14天,每天進行健康狀況監測。

2、對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衞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逐一專業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3、對於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疑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的考生,要嚴格執行規定規程,由衞生健康部門進行專業評估,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評估建議,綜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或採取安排隔離考場考試措施,充分保障考生考試權益和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測。

所有考試工作人員考前14天申領“廣西健康碼”,所在學校考前14天要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每日體温測量、記錄和監測健康狀況,體温測量記錄。及時報告教育均衡發展中心。考務人員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三、保障防疫物資儲備及人員配備

(一)加強經費保障。考點學校要做好相關防疫物資準備。物資儲備包括速幹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安鹽類消毒劑、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手持式體温檢測儀水銀體温計等。各考點應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併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

(二)完善考點防疫工作職責。

1、考點增設一名副主考(擔任專職醫療副主考,原則上由當地衞生健康部門或疾控機構安排)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

2、增加備用監考員,以便替換考試中因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不能承擔監考任務的監考員。配備具備防疫條件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用於監考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配備衞生消殺人員,負責考點考場消殺工作。

四、科學佈置考點考場

(一)科學設置入場線路。各考點要科學設置入場路線,涉考人員進入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入場速度,加大人員間距,防止人員擁擠。考點周邊要設立警戒線,擴大警戒區域範圍,僅限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

(二)設置體温檢測點。各考點要在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的入口處設體温檢測點,檢測點設立多條體温檢測通道,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温測量。同時,設置體温異常者複檢室等,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

(三)準備備用、隔離考場。

1、各考點在配齊配足備用考場(每個考點至少1個)的同時,須設置一定數量相對獨立的備用隔離考場,用於安排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且經防疫評估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考生隔離考試。原則上每10個普通考場設1個備用隔離考場(每考點不得少於3個)。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當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在不影響考生正常考試的情況下,經綜合研判風險後,可採取最前排、最後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

2、原則上備用考場、備用隔離考場佈置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執行。備用考場、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備用隔離考場要設置專用防疫特殊通道,在外圍設置警戒線。備用隔離考場同時配備具備防疫條件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

五、切實做好考點考場清潔消殺和通風降温

(一)消殺範圍及內容。各考點要嚴格按照國家及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前一週每日開展校園環境衞生全面清潔,封閉考場前,進行一次徹底的預防性消毒,加強考試場所等重點區域的保潔和消毒,對講台、課桌椅、門窗把手、開關等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並做好記錄。

(二)考場通風及降温要求。在考場設置中,考生座位間隔不得小於80釐米。每場考試前,要做好考試場所的開窗通風工作。考生入場後,應開門開窗保持考場通風良好。每場考試結束後,要及時對考務辦公室和考場等場所進行消毒。在温度適宜的條件下,考點的考務辦公室和考場可以保持自然通風,也可以採用電風扇等設備加強通風,電風扇在使用前應進行清洗。

六、認真開展考前疫情防控培訓

各考點要高度重視,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將防疫知識和技能、公共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納入考務工作培訓中,在考前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和考試安全培訓,確保每位考試工作人員掌握疫情防護要求,掌握口罩、手持式體温檢測儀、水銀體温計等防疫物資操作使用流程,熟悉疫情應急處置流程和疫情信息處置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確保考試各項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七、嚴格落實考試全過程防疫措施

(一)把好入場關。各考點要提前準備“廣西健康碼”二維碼若干張,分別張貼在醒目、便利位置,供考生進行掃碼入場。

(二)接受體温測量。

1、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和考生進入考點時要佩戴口罩,通過體温檢測通道時應保持人員間隔大於1米,有序接受體温測量,亮綠碼或掃碼進入考場。“廣西健康碼”為綠碼及現場測量體温正常(低於37.3℃)的考生方可進入考場。第一次測量體温不合格的,可在體温異常者複檢室等場所適當休息後使用其他設備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

2、體温≥37.3℃的考生要經專業綜合評估,視考生情況安排到考點備用考場、備用隔離考場或隔離點或救治場所參加考試;評估後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

3、持“廣西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須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青島返桂來桂人員及相關接觸人員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青島市返桂來桂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緊急通知》要求進行。如考試前或是考試期間,上級部門另有相關防疫工作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執行。

(三)加強個人防護。考生進入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監考員進行准考證查驗等身份識別工作。低風險地區的考生進入考場就座後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風險地區、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備用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需戴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

(四)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考試過程中,考生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由監考員通過流動監考員將情況及時報告考點主考,由主考通知考點當地衞生健康部門專業人員(專職醫療副主考)到考場對考生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考點安排專人帶至備用隔離考場繼續參加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南寧市招生考試院批准後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專職醫療副主考)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説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考試結束。

1、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考點可安排各考場錯峯離場。

2、監考員在考務辦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八、試卷運送、保管、整理工作防疫措施

(一)所有參與試卷運送、保管和整理工作人員考前14天申領“廣西健康碼”,提前14天進行日常體温測量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參與相關工作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加。

(二)對試卷運送車輛、試卷保管場所進行徹底消毒,試卷保密室存放試卷前開窗通風。

(三)試卷進入考區保密室、考點後,試卷安保人員每天仍須檢測健康狀況並做好記錄。

九、完善疫情應急處置措施

考點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聯合當地衞生健康部門針對疫情突發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做到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各考點增設疫情應急疏散通道,並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要求應對突發疫情時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考試期間如發現有考生或工作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要及時隔離並安排就近就醫。發現確診病例的考點,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即時向疾控機構和教育均衡發展中心報告;積極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以考場為單位,確定防控管理場所,排查甄別密切接觸人員,嚴格採取消毒隔離等針對性防控措施,切實保障涉考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不發生疫情擴散、試題泄露和考卷丟失、被盜等惡劣事件,以保證考試平穩順利實施。

大學聯考考點應急處置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標

專項行動從4月份開始,至12月底結束。通過開展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專項行動,採取多種方式方法,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着力解決中國小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以不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溺水事故為目標,確保全鎮各中國小校學生生命安全。

二、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預防中國小生溺水工作列納入重要議事議程,落實監管責任,各司其職,負責轄區內中國小生溺水預防和處置工作,突出抓好暑假、週末、節假日學生離校、留守兒童遠離父母等薄弱環節的監管。

(一)中國小校要督促指導防溺水教育、宣傳、管理工作,加強對中國小生防溺水“六不”紀律教育,通過校園廣播、牆繪、板報等形式加強防溺水宣傳,紮實開展“6個1行動”(即一封致家長的信、一次家訪、一次家長會、一張家校聯繫卡、一次電話回訪、一張責任書)。

(二)綜治辦要充分發揮網格員作用,組織網格員進村入户開展中國小生防溺水宣傳工作,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強化對重點及危險水域的定點監管和流動巡查,建立健全中國小生防溺水工作網格化管理體系。

(三)派出所要將中國小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範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工作指導,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四)民政辦要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機制,協助開展中國小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國土規劃環保安監所要加強對閉坑礦山的監督管理,對礦山開採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險隱患要設置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要加強建築施工監管,督促建築施工企業落實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及時督促施工企業回填危險水池、水坑等,嚴禁中國小生擅自進入施工作業區。

(六)水利站要做好重點水域溺水事件多發區的警示標誌設置和安全監督管理,加強河長日常安全巡查,對標落實安全防護。

(七)文化站要協助上級文旅部門加強對轄區景區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區域設置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配置簡易的救生設施設備。

(八)衞生院要與中國小聯合開展嗆水自救、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及時做好中國小生溺水醫療救治工作。

(九)共青團要發揮好團組織和少先隊、青年志願者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中國小生防溺宣傳教育活動。

(十)婦聯要將中國小生防溺水工作納入關愛留守兒童活動中,組織開展中國小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一)各村(社區)要對轄區內山塘、河流、積水坑等易溺水區域進行排查,並設置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安排專人加強放學後、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值守和巡防。加強對羣眾的宣傳教育,督促家長切實擔負起監護責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形成氛圍。各村(社區)要集中開展防範中國小生溺水知識的宣傳,通過入户發放倡議書、與家長簽訂承諾書,以及利用農村氣象大喇叭等宣傳方式,加強家長和學生的防溺水相關知識。

(二)加強排查,嚴格管理。各村(社區)要組織人員對本行政區域內山塘、水庫等重點區域(水域)進行防溺水安全隱患排查,完善警示標誌、防護設施,配置簡易的應急救護設施,原則上每兩個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排查。加強對易溺水時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邏管理。

(三)加強履職,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職能部門和中國小校要領導到位,部署到位,按縣預防學生溺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職責,主動研究職責範圍內預防學生溺水工作,把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落實聯席會議佈置的工作任務,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互通信息,加強協協同配合,早安排、早行動、早落實,齊抓共管防範學生溺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智能部門、各村、各中國小校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防溺水工作,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推進、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促檢查。要加大對中國小生防溺水工作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督促整治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把開展預防溺水工作作為本級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日常工作當中。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有關部門、各責任人要認真履行中國小生防溺水工作職責,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落實及時上報制度。各村、各學校、各包村幹部要將開展防溺水工作情況及時上報鎮黨委、政府。

大學聯考考點應急處置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衞生部、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聯防聯控做好學校食品衞生監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關於《浙江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預防學校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生活指導師各班班主任

二、事故的判斷

2人以上的教師或學生在短時間內出現了相同的嘔吐、腹痛、痙攣和其它中毒現象,一般判斷可先報告謝宏鈞,然後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三、應急流程:

送診——保護——報告——檢查

送診:發現集體中毒事故跡象後,在場教師和事故發現第一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有關領導,在第一時間(可撥打急救電話或自行組織車輛)將中毒人員送往醫院,進行檢查搶救。具體負責人為當日行政值日教師,並將搶救實情每隔15分鐘向領導小組彙報一次。

保護:發生集體中毒事故後,應在協助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和隔離的同時,要及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領導小組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實情,取得幫助。後勤要做好消毒準備和臨時隔離網的設置。並立即停止食堂和商店的食品供應,由專人負責進行封閉,以備檢查。具體負責人為陳振權。

報告:領導小組負責將事故真實情況向上報告,應報告的單位有縣教育局、縣疾控中心、縣公安局。組織人員協助專業人員進行各項工作,並進行問卷調查、寫好調查報告。班主任進行認真的學生人數調查後,及時通知中毒學生家長到校協助搶救和調查。具體負責人為錢起建、許仙平。

檢查:立即提取24小時的留樣並進行檢查。同時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調查清楚前,就初步判斷中毒的面積和影響,對沒有中毒現象的學生進行認真的檢查和觀察,預防中毒後果的惡化。絕不能遺漏一個學生,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護穩定,消除不良影響。

四、其他事宜

1、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封鎖食堂,所有外來人員和閒雜人員進入,認真登記以備調查。

2、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事故,應把搶救學生放在首位。

3、事故發生後,不提倡自我做無根據的判斷和非專業的搶救。

4、聯繫電話:醫警:120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