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一位被稱“英國偵探小説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絃的,還有那個住在貝克街的221號的神探。是柯南·道爾,是《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開啟了一場探索之旅;《四簽名》轟動英國。下面是本站的小編為你們整理的文章,希望你們能夠喜歡

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有感

全書共有九個故事,但一個故事令我感慨萬千,那就是《最後一案》:是的,他為了人類社會除害了,殺了那做出人神共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惡棍,也付出了代價——生命。但是,該説是值還是不值呢,同歸於盡,令世人惋惜。福爾摩斯的一生,為了偵探事業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我的生命,這顆明亮的明星從此隕落。

想想自我,我不禁黯然神傷,此刻我的事業是學習,我不需為了學習對付任何人,更不需為了學習而犧牲,但我:遇到不會的題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師講。總是這樣逃避,膽怯。老師講的時候,我只是把老師講的抄下來,即使聽不懂,我也不會必須要聽懂,過了就算了。善於刨根問底與我是毫無任何瓜葛。於是,總是有好多老師講的題目不會做。這樣渾渾噩噩的學習態度,自從我看了這本書之後,就離我遠去了,因為福爾摩斯的敬業、認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向沉淪、不肖。

是強烈的職業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爾摩斯不懼生死,他熱衷於他的事業,他愛他的事業,他那顆無私的心,敬業的心,湮沒了他的恐懼,使他能為了人類社會的安定,為了正義而戰,自我卻……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認真地對待我的“事業”——學習。我也感慨柯南·道爾的創作功力,使後人永遠的記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説。福爾摩道爾更是為偵探小説開闢了新的天地。

《福爾摩斯》讀後感

假期間,我讀了英國着名作家柯南道爾所着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精彩的情節讓我愛不釋手,這本書也讓我懂得了許多。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在研究室裏熱衷於化學實驗的研究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偵破了樁離奇的案件,從此號稱名偵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腦子,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但是驕傲就會使人落後。福爾摩斯驕傲時也會出錯,在窗口的黃色臉孔那一案時,他下定論下早了,所以失敗了。

很多事情只要很細心就會幹成,哪怕你從沒有做過。所以千萬不能粗心,也不能驕傲。若想真的驕傲,還是有難度的,因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我的實力,但瞭解自我的實力總是很少數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必須準確,因為人類有潛力的存在。做人要持續謙虛,不能自做聰明,不要以為自我比別人多一點智慧。謙虛的目的,並不是使我們覺得自我的渺小,而是為了更好地瞭解自我。在我們身邊,成功的人都是謙虛的人,他們能給自我一個準確的定位。

這本書寫了“諮詢偵探”福爾摩斯聰明,機智地破了許許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這本書寫得真不錯,場景驚險,情節跌宕,扣人心絃,講述了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故事,使讀者身臨其境。福爾摩斯有點“怪”,他精通解剖學,也是一流的藥劑師,但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但研究的東西十分雜亂。而且每一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後,使人感到一時的快感,但損失自我過人的精力)。他也很離奇,從不輕易説出自我的心裏話,但高興時,卻滔滔不絕。他遇到危險時很沉着,臨危不懼,遇到任何困難,看上去卻若無其事,根本不是裝出來的。

我覺得看了《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有助於我們青少年養成注重觀

讀了《福爾摩斯》有感

福爾摩斯是這本書的主角,他是一個鎮靜、分辨力強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華生時,一眼就明白華生是一個醫生了,因為他是當了許多年的私人偵探了。他先當私人偵探時,還不能做到這樣,他是一點點的積累經驗後才能的。他的決定是直覺的。他的思路是這位先生既有醫生特徵,又有軍人氣質,顯然是個軍醫。這讓華生不敢相信,他明白福爾摩斯的經歷後對福爾摩斯十分的崇拜。

當我讀完了這本書後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爾摩斯一樣麼,我最先開始學分數的加減法時,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數的加減接觸的時光長了後,分數的加減法就不像以前那麼難了,甚至有些我還覺得很簡單。

我的學習與福爾摩斯探案遇到的經過有幾分相似。我從中悟出了一個道理,成功在於一點一滴的積累,沒有人不學就會的,要一點點的積累經驗,這樣問題便會迎刃而解。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

夏洛克·福爾摩斯用自我寶貴的生命來挽救那一場場杯具的發生,而我呢?只能用滿腔的敬佩來祭奠這位天生善於觀察和推理的偵探。

當我手捧這本陌生的書本時,我就明白這會是一本好書,會是一本令我不能釋懷、愛不釋手的書,當然,我的推測沒有錯,這的確是一本好書,一本能開闊我思維的書,一本讓我多愁善感的書,一本讓我絞盡腦汁的書,一本……

“血字研究”時的果斷、機智,令我大開眼界,無論是那敏鋭的察覺力,還是那絕倫的推理,都讓我為之陶醉。他總是能以他的實踐及推理給大家一個意想不到的驚喜,不論多麼困難……

直到“歪脣男人”這,一股暖流一向流便我全身,這樣離奇的案件對福爾摩斯來説只是小菜一碟,此時我才明白自我是那樣的渺小,那樣的不值一提,那樣的不堪一擊。

好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哪!“五個桔核”中,那個毫無線索,毫無根據的兇殺案,根本就無懈可擊,而福爾摩斯竟以一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來懲罰並破了這個至今我仍摸不着頭緒的案子。

最後,我讀到了“最後一案”,此時此刻,我是多麼不想讀下去的,因為我明白,福爾摩斯的最後一案必須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當我看到“我懷着悲痛的情緒握筆寫下這個最後的案件”時,我深深的明白了,福爾摩斯離我們遠去了,看到這幾個比兇殺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頭一顫,這位傑出的天才就這樣走了,無聲無息的……我想,他必須是為了破案才犧牲的,我想,他必須是!

明白書本只剩下最後三頁的時候,我再也沒有什麼勇氣接下去讀了,只是看着福爾摩斯就這樣即將斷送了自我的性命。

一個“肺結核後期”就將華生引開了,雖然這也是福爾摩斯的意思,但是,這畢竟讓人痛心了點,假如華生一向與福爾摩斯同行,事情的結果會不會改變呢?也許不會,也許會斷送兩個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爾摩斯,他的選取是正確的。

讀完“福爾摩斯”留給華生先生的信時,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淚水悄然滑落,偉大的福爾摩斯偵探,你就這樣同你一生中最強勁的對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恆。

讀了《福爾摩斯》有感

我已經讀過的書有多少?我不明白。但是我很愛看偵探書。那一次,我在書店裏四處尋覓,發現了一本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之樓頂寶藏失竊案》,我又驚又喜,急忙捧起讀了起來。

這本書寫的是一位大偵探福爾摩斯帶着助手華生和一批由窮孩子組成的“特搜隊”在英國四處偵破奇案。有一次,一棟高樓的主人在自家閣樓上找到了暗閣,並在裏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後,那盒金子卻失竊了,主人很着急。福爾摩斯卻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還讓“特搜隊”四處找線索,沒有多久就把這一樁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時還沒明白這是怎樣回事呢!

讀完這本書後,我又看了福爾摩斯破案全集等書。我對福爾摩斯佩服極了,因為他向來不做無用功,不會只在犯罪現場找指紋,看鞋印,他會把失竊的東西原先所在之處看一看,推算出這是何時失竊的;他還會透過看犯罪現場來推算出犯罪手段,從而尋找出線索和證據。他不會經常親自在大街上四處尋覓犯罪者,他明白幾個道理:一、自我出現會打草驚蛇。二、這樣一個人四處找,罪犯又可能在別處活動。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兒,因為流浪兒熟悉城內的地理,人數多,能夠分頭行動,並且當他們行動時不引人注意。他還會“聽聲辯人”。正是他的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把罪犯捕獲。

福爾摩斯做事別樹一幟的風格對我也有了很大的幫忙:應對老師佈置的同一作文題目,我的寫作風格新穎,常常被老師表揚,在作文競賽場上也小有收穫。在玩遊戲的過程中,我也常常別出心裁,使用我創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遊戲中成了VIP!我做語文課外作業時,用新語答題,老媽反而説我答得好……

福爾摩斯是一個堅強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槍子彈,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該向福爾摩斯學習,所以那兩次做手術時,我也很少因劇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歡《福爾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薦給你,願你和我一樣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