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食品安全工作總結示例

篇一:

鄉鎮食品安全工作總結示例

今年以來,為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提高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效能,確保食品安全各項目標責任的完成。xx鄉食品安全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全縣鞏固食品安全先進縣創建成果的工作部署,以規範管理為重點,以鞏固先進縣創建成果為載體,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為目標,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不斷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不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努力構建安全、放心、規範的食品消費環境,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1、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認識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職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了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

鄉政府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從組織上保證了全鄉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開展。領導小組多次專題部署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建立食品質量安全轄區責任制度(學校部門、餐飲行業、食品加工業),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的質量安全監管。

2、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年初鄉政府與各村簽訂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書和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鄉創建工作目標責任書,與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3、完善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鄉上明確專人負責本鄉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配備食品藥品信息員、監管員,建立村級監管網絡信息,具體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費監管,鄉村兩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得到完善。

4、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九項工作制度,修訂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全面指導和規範全鄉食品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

二、鞏固食品安全工作達標鄉創建成果取得明顯成效

1、鄉上成立了食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建立了各項工作制度;各村設置食品安全工作協管員或監督員,職責明確。

2、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計劃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任務明確、措施有力,體現實效。

3、鄉政府與各村和有關食品企事業單位簽訂了責任書,年終對各村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4、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法律法規,全年開展較大的宣傳培訓活動2次。

5、落實了經常性的巡查制度,加強了對各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日常監管。

6、生豬、牛羊、家禽的定點屠宰率已全部達到95%以上,基本杜絕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場。

7、無公害農產品基地面積佔總面積的70%以上。

8、地產食品加工企業和各類小作坊抽檢合格率達到95%以上。

9、鄉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全面落實,無食品中毒事故發生。

10、對企業、個體户違反食品安全的事件,協助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11、全鄉各類企業“四證”持有率均達到98%以上。

通過進一步健全了xx鄉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落實了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基本構建起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食品安全長效工作機制初步建立。通過加強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促進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依法經營、嚴格自律,提高了全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突出重點,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有機結合,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1、開展專項整治,實行定期檢查及時排查隱患,改善食品各個環節的安全狀況。

根據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有關精神,xx鄉全面部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分步驟有序推進各個階段工作。

根據本鄉實際,重點加強了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植物油、麪粉等農產品加工作坊的整治。開展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基本情況核查活動,全面摸清了全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況,為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整治活動奠定了基礎。

通過調查摸底,建立動態管理台帳,深入加工現場,檢查生產環境、衞生狀況、使用添加劑、非食品原料用於食品生產及在食品中摻雜使假行為等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限期落實整改。

2、加強日常監管,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由於食品生產涉及多個環節,相應的涉及多個管理職能部門,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鄉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各職能部門協調配合,切實加強了各環節的日常管理。

今年以來,xx鄉的食品安全管理始終堅持做好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流通環節、食品消費環節等的齊抓共管。通過宣傳教育,深入現場檢查,食品消費維權監督等多種渠道做好管理。鄉食品安全委員會每逢節日期間組織各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全面檢查。

全年累計食品專項檢查4次,責令整改食品安全隱患單位多家。有效的維護了食品市場,消除了食品安全隱患。

四、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今年以來,xx鄉食品安全工作在上級的指導下,通過全鄉上下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農村食品安全隱患明顯存在,目前xx鄉的食品流通市場的主體仍然是集貿市場、小型商店和小餐館,由於廣大羣眾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監管相對薄弱,容易成為假劣食品的侵害對象,食品消費安全問題存在;二是流動攤販食品、學校周邊飲食衞生安全問題依然存在。所有這些問題,都有待於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三是各食品安全責任部門的協作有待加強。

總之,食品是人類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萬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在淨化市場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和諧社會,打造平安方面起着決定性的作用,我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因此,在今後的食品安全工作中,xx鄉將再接再勵,依法監管,促進全鄉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健康發展,以實際行動維護好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

篇二:

20XX年,我鎮食安辦和全體食品安全協管員在上級的指導下,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確保食品衞生安全事故零發生。現將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總結如下:

一、強化領導、明確責任

嚴格按照縣級部門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鎮實際,成立了以鎮長xx為組長,副鎮長xx為副組長,各單位負責人、各村(社區)主任和食品安全協管員為成員的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食安辦,由代成友同志負責日常事務。落實人員進行專項檢查整治,制定了工作責任分工和時間安排。

除五一、中秋、國慶和春節等節假日開展全面檢查外,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檢查2次,每季度執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每次檢查都由兩名以上安全員負責,確保有序按期檢查和及時整改。截至目前,我鎮已進行食品安全檢查15餘次,出動人次40餘次,全面摸底排查3次,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16份。

二、嚴格監管、確保安全

按照縣級部門指示,切實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結合《食品安全法》和《xx縣羣體性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宣傳,全面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大整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嚴格做好羣體性聚餐監管工作。

今年以來,我鎮共有115次羣體性聚餐,每次聚餐均經過了申報備案、協管員現場指導等程序。

一是鎮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委派食品安全協管員及村幹部,對羣體性聚餐進行監督指導,確保每次羣體性聚餐都能在安全可靠的環境中進行,保護好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是不斷加強宣傳培訓。除組織全鎮16名協管員全部參加縣級組織的培訓會外,還利用逢場天在農貿市場循環播放宣傳片、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加強羣眾的安全意識,做到羣防羣管。

三是將羣體性聚餐監廚工作作為食品安全協管員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標,在縣下發的考核辦法的基礎上,根據實際作了修改,明確凡是沒有申報或者申報了沒有現場監廚的,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為止。

(二)加強對鄉廚管理。

對全鎮鄉廚進行了摸底、審查和登記工作,並組織參加學習培訓。本鎮共有鄉廚團隊6支,其中D類3支,C類3支。並對鄉廚實行定期檢查和流動管理,符合要求的鄉廚及時登記入冊,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則取消其鄉廚資格並勒令其不得參與羣體性聚餐工作。

(三)抓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根據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推進會會議精神,我鎮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進行了全面的學習,在充分認識和了解該險種之後,工作人員對全鎮餐飲行業11家其中8家飯店,3家酒店,進行了兩次大規模的宣傳,在宣傳中強調該險旨在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羣眾利益,鼓勵大家積極購買。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激情不高。

大部分村級食品安全協管員都由當地村委會主任擔任,首先協管員對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性質瞭解不足,其次他們平時忙於其他工作和家中生產,常常忽視食品衞生協管工作。

(二)協管員考核機制不完善。

針對食品安全協管員的考核機制以及獎懲制度還不夠完善。對於工作不到位的協管員沒有嚴厲的處罰機制。

四、20XX年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細化考核機制。

對各村協管員實行年終考核機制,細化各項考核標準及相關分值,對考核不達標的協管員進行取消協管員身份,扣除相關津貼的處分。對考核中優秀的協管員進行表彰併發放一定的獎金予以肯定,解決食品安全協管員在工作中積極性不足的問題。

(二)強化小餐館管理。

聯合食監所和各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加強對全鎮無證經營小餐館的檢查力度和懲處力度。對無證經營者進行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規的相關教育,鼓勵和指導他們到有關部門申請經營許可證和個人健康證,確保經營的合法化,營造全鎮合法化經營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羣體性聚餐的管理。

結合各村食品安全協管員加強對各村羣體性聚餐相關要求的宣傳工作,加強對鄉廚的摸底工作,嚴格執行規模聚餐上報機制,對未經上報的規模聚餐所在村的食品安全協管員實行問責制,並通報所在村委會。圍繞學校食堂,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節假日,其他重大活動,以及夏秋季節等重要時段,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強化重要節點食品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