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工作意見

XX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按照胡錦濤同志在中紀委第三次全會、温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三次全會和温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建設電話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省、市、縣紀委全會的工作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根據發展變化的新形勢,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為全面完成各項工作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工作意見

一、強化反腐倡廉意識,促進幹部職工廉潔從政。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健全機制,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促進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以權力觀教育為重點,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澤民論黨內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開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紀條規學習,加強思想道德和紀律教育,從而引導幹部職工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政績觀。

二、繼續狠抓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重點狠抓領導幹部不準在公務時間、公共場所打麻將,不準下基層時打麻將,不準與管理和服務對象打麻將輸贏財物,不準以任何形式賭博斂財。嚴格執行領導幹部不準收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規定。同時,進一步規範幹部職工與工作對象交往的行為。注意查處節假日和婚喪喜慶等事宜藉機斂財的違規行為。

三、堅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準搞脱離實際、沽名釣譽的各種“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不準弄虛作假、虛報浮誇。

四、堅決反對和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大力精簡會議,壓縮會議。禁止以開會、考察培訓等名義變相公費旅遊。禁止以各種名義違反規定用公款互相宴請、大吃大喝,安排私人旅遊。積極探索用改革的辦法來解決領導幹部職務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五、繼續落實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領導幹部要加強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不準默許或授意利用自身的權力影響謀取私利。對放任、縱容他們違紀違法的,要追究領導幹部的責任。

六、繼續治理經濟發展軟環境。堅決杜絕辦事規則和程序不公開、不規範、不依法行政、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以及刁難管理對象和羣眾,利用“證、照、案、費”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發生。

七、黨風廉政建設實行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重要措施。縣法制辦支部要切實擔負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責任,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支部、行政工作的整體格局,通盤考慮,統一部署,發揮好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把各種力量和資源有機整合起來,把各方面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領導幹部要負總責。要實行責任制報告制度,定期向縣府機關黨委和紀檢組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XX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