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察工作總結

一、“3×6+1”執法模式開展情況

環境監察工作總結

1、提高認識,加強組織保障。我局以“3×6+1”環境監察體系為平台,與市局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將全局的環境執法工作納入到體系中,實現環境執法的網絡化、定量化和規範化。要求全體執法人員做到“三有”,既“心裏有”就是思想統一、充分認識、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與實際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有計劃”就是科學規劃、周密部署、突出重點、明確內容,有效開展環境監察工作;“工作中有”就是制定制度、落實措施、明確職責,確保取得實效。成立了由局長史伯傑為組長、副局長郎海鵬為副組長,全局所有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組織領導機構。主要工作:制定“3×6+1”執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具體目標,對執法工作實施組織領導,對執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決策。

2、突出重點,消滅盲點,加大頻次,提高水平。我局結合法庫實際,通過調研和摸底排查,找準環境監察切入點。在重點對陶瓷工業園區進行專項整治的同時,結合生態縣建設,加大對農村環境監察力度。重點監管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驗收、“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對“先上車後審批”建設項目、廠中廠逃避監管項目、拖欠排污費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3、從實際出發,在抓實上下功夫。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是“3*6+1”是否有生命力的前提。注重處理好“五種關係”,即單一處罰和綜合防治的關係,事後處罰和事前防範的關係,執法過程和執法結果的關係,“3*6+1”內涵和外延的關係,執法形式和執法實效的關係。我縣區域面積大(2300平方公里),污染源分散。為確保監管到位,我們明確監察內容,落實工作責任。監察人員必須做到掌握排污單位的基本生產情況、環保審批驗收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排污費繳納情況和環境安全隱患等情況。在執法中強化五項制度,即執法派單制度、調度反饋制度、檔案完善制度、配合協調製度、督查考核制度。將每項執法工作和重點污染源落實每個監察中隊和每名監察人員,確定辦理期限和目標。

4、高度重視,完善執法體系。結合我局實際對監察體系進行了適當調整,監察大隊內設3個執法中隊和1個內勤隊,每個執法中隊配備了3監察人員,配備1車輛以及相關檢測儀器、取證設備。將19個鄉鎮劃分為2個責任區, 3個執法中隊對所規定的管轄範圍實施執法工作,並建立健全相關執法工作檔案,及時總結上報有關執法工作材料,完成臨時性執法工作任務。同時,擬成立開發區環保分局,對開發區進行專門管理。

5、積極探索、提高執法能力。我局針對“3×6+1”執法模式新的內涵和方式方法,積極組織監察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探索新形勢下的執法模式。力爭做到“五結合”:治理與事後督察相結合,監察與服務相結合,前防範與事後處罰相結合,監管與收費相結合,處罰與治理相結合。在執法中不斷擴大內涵,規範操作程序,嚴格依法行政,提高監察人員的執法綜合能力。

二、近年主要開展工作及成效

1、取締小煉油。從XX年開始,每年對遼河沿岸的小煉油加工點進行專項取締行動,目前我縣轄區內非法小煉油加工點已經絕跡。

2、綜合整治冒黑煙小鍋爐。我局用三年時間對冒黑煙小鍋爐進行治理和取締,治理改造冒黑煙鍋爐110餘台,安裝除塵器50餘套。我縣城區及主要交通幹線兩側全部消滅冒黑煙現象。

3、開展造紙企業專項治理。此項工作從XX年開始,對我縣轄區內所有造紙企業進行治理改造,先後依法關閉大孤家子造紙廠、瀋陽廣進紙製品有限公司,對瀋陽匯金豐紙製品有限公司進行限期治理,後自然關閉。

4、陶瓷企業專項整治。引進民間資金建設瀋陽天源誰處理有限公司,日處理含酚廢水500噸。對所有陶瓷企業的含酚廢水和煤焦油進行統一回收、集中處理。生產廢水經過處理後回用,基本實現“零”排放。對原料場實行入庫堆放或進行覆蓋,取締露天粉碎,消滅二次揚塵污染。燃煤鍋爐安裝脱硫除塵裝置43套。建設遼浙建材有限公司、億勝達有限公司對陶瓷廢片等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並形成新型建材基地。

通過幾年來的綜合整治,我縣主要污染源基本實現達標排放,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三、環境質量狀況

1、地表水水質改善明顯。化學需氧量從XX年的88豪克/升降至現在的41毫克/升;過境遼河干流出境水質好於入境水質,拉馬河、王河、秀水河化學需氧量均低於30毫克/升,轄區內沒有被污染的河流和水庫。

2、城市污水。東排污口化學需氧量由XX年的256毫克/升降至59毫克/升,西排污口由254毫克/升降至78毫克/升,達到國家三類水質標準。

3、空氣質量。降塵由XX年的22.4噸/平方公里*月降至10.2噸/平方公里,其他各項指標均達到國家標準。

總體來説,法庫縣的環境質量呈逐年改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