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辦工作總結開頭

今年來計生辦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增強計生優質服務,全面落實計生優惠政策等為工作目標,較好地完成了全年人口與計劃生育各項工作。現就xx年各項工作向領導和同志做以彙報:

計生辦工作總結開頭

一、全年人口計劃執行工作

1、全年人口出生170人,其中:計內163人(計內一孩128人,計內二孩35人),計外7人,計劃生育率達95.8%;

2、人口出生率為7.8‰;死亡人口110人,人口死亡率為5.0‰,人口自然增長率達3‰;

3、已婚育齡婦女3608人,其中:無孩127人,一孩1135人,二孩2043人(雙女197人)

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1、已婚育齡婦女累計落實綜合節育措施3237人,(其中:上環1325人,結紮1912人,);落實綜合節育率89.7℅;本期落實手術154例,(其中:女扎36例,上環95例,皮埋3例,人流1例、引產1例);全部實行免費手術。

2、開展“生育關懷行動”。全年共給全鎮3277名育齡婦女進行了健康檢查。並建立已婚育齡婦女生殖健康檔案卡及電子檔案2941份,推薦就醫365人指導用藥1756人;

3、開展B超“三查”服務。年內4次累計應查人數5284人次(零孩查孕127人,一孩查環1025人,二孩查環20人,一年內扎28人)重點對象四次,累計三查4721人次,重點對象三查率100%;

4、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工程。全年共發放葉酸97人,召開出生缺陷一級干預業務培訓兩期,發放宣傳資料300餘份;

5、做好避孕藥具的免費發放工作,全年共發放藥具1020份,並對使用藥具的育齡婦女進行了隨訪服務。為育齡羣眾提供了優質,便捷的服務。

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工作

1、落實享受“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共有14户;

2、落實享受放棄二胎生育一次性獎勵2户;

3、為全鎮7户雙女户辦理養老保險;

4、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77户;

5、計劃生育家庭享受合了補助425户1231人。其中獨生子女280户747人,雙女户145户484人;

6、繼續開展“關愛女孩活動”全年為獨女户、絕育雙女户子女會考加分32户,32人,享受加分錄取2人;

7、年內組織安排“三結合”幫扶26户,其中縣級部門14户,鎮區單位12户,幫扶資金3500多元;

四、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1、流出總人口1226人,其中重點管理對象180人,與重點對象簽訂管理合同180份

2、流入我鎮外來人口58人,重點管理對象13人,驗證38人,全年三查13人52人次,向流入人口户籍地提供三查證明28份,網上平台查詢24人次;

3、流出人口返鄉三查112人448次,郵寄證明128人512次;

4、為外出務工人員出具婚育證明50多份;

五、計生宣傳培訓工作

1、年內組織計生辦人員和村計生專幹業務培訓會6次,認真學習了**西省新頒佈的《**西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以及《**西省流動人口管理辦法》;

2、在各村舉辦各類科技培訓會10場次,累計參加培訓1026人次;

3、在各村和鎮區街道、310國道刷寫計劃生育牆體標語38條;

4、更新更換兩路(310國道、槐小路)四街(鎮區街道、西柿林街道、保安堡十組街道、肖裏溝三、四組街道)電杆懸掛式廣告標語牌30面;

5、在310國道製作大型噴繪宣傳牌1面;

六、計生信息化建設工作

1、根據縣計生局要求全面完成計生辦計生信息室建設工作,並通過了縣局的驗收;

2、完成全員人口信息採集、錄入工作。全鎮共採集全員人口信息5586户、20835人,信息採集率為98.4%,共錄入5580户,20804人,信息錄入率為99.8%;

3、完成流動人口信息採集、錄入工作。流動人口信息採集1629人,採集率98%。根據計生局要求我鎮流動人口信息錄入1284人,錄入率60%;

4、開展基礎信息採集工作,截止目前全鎮共採集基礎信息1629人;

七、計劃生育協會工作

1、全面完成清湫村市級計劃生育新農村、新家庭創建活動,並通過檢查驗收。

2、加強對村級計劃生育協會的指導工作,協助東柿林村創建縣級優秀計劃生育協會的申報工作;

八、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1、計生辦與各村簽訂《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並做到每季度對各村計劃生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2、與鎮區11户房屋出租户簽訂《房屋出租户計劃生育管理工作責任書》確保流動人口的監管工作;

3、全年共開展2次計劃生育節育措施清查整治活動,在清查整治活動中落實各項節育措施35例,(其中上環31例,皮埋2例,其它2例);

4、加大計劃生育執法力度,對今年計劃外生育的7户家庭下達了《徵收社會撫養費通知書》,並認真做了調查筆錄嚴格了計生執法程序,截止目前共徵收4户;

今年我鎮的人口計生工作通過各級的共同努力,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少難點和問題需要我們不斷探索和解決,一是流動人口計生管理難的問題仍很突出;二是優質服務仍不到位;三是計生信息化建設工作仍有待提高;四社會撫養費徵收仍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