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通用16篇)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

1月,我進入了律師事務所實習。光陰似箭,一年的實習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經接近尾聲。回顧一年前進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績單、剛從大學畢業的我滿心歡喜,能夠進入所實習,我的心中充滿了感激和幸運。但是,還沒有等我調整好從一個稚嫩學生向社會人的轉變,工作上成倍的壓力接踵而來。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馬,猶豫着邁出人生的第一步時,我發現河水並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麼淺。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通用16篇)

培根説:“對於一切事物,尤其是最為艱難的事物,人們不應當期待播種和收穫同時進行。為了使他們更好的成長,必須有一個培育的過程。”我國法律規定在取得律師資格證後,只有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實習考核合格拿到執業證後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師。我知道,這一年的實習期就是國家對我們的培育。感謝所的無私支持與實習律師的耐心指導下,我獲得了很多業務鍛鍊機會。雖然過程中充滿的迷茫和艱辛,但在一次次的實踐和總結中,在前輩門的心得體悟言傳身教中,這一年我堅持了下來,並收穫了很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訴訟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通過參與及旁聽律師所裏承辦的各種類型案件,比較全面地掌握了各類訴訟業務的特點,以及如何充分運用訴訟中的各種程序和權利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每一個案件最先鍛鍊的是我的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對整個案件的把握,我們要找出對我們有利和不利的情節,選定辯護思路。接着就是寫質證意見,它是我們對對方的證據的意見和反駁,如果還沒有選定辯護思路而直接寫質證意見,就會無從下手或者寫出的質證意見非常雜亂甚至會全部沒有意義。我因為經驗不足,會發現不了很多很重要的東西。所以之後我學會自己先寫然後與指導老師的'作比較,這會然我發現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審能力。法庭是律師的戰場,是律師價值的最大體現。經過多次庭審的參加,我認為提高自己的庭審能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第一、對於新律師來説,由於出庭少,在開庭時難免會緊張,所以我們要首先鍛鍊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開庭時不能怕丟臉。

第二,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多聽、多想,只有通過不斷的訓練,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庭審過程中一定要專心,時時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發問和對方的觀點上,這是我們才能做出正確適當的反駁。

最後,我撰寫代理詞和辯護詞的能力提高。在對文案工作進一步熟練後,我的指導老師開始要求我獨立的做出一個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報告、證據目錄、質證意見表、和庭前的辯護詞或代理詞;然後和他的方案作比較,以對比的方式來提高我們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獨立的完成幾篇代理詞和辯護詞之後,我認為寫辯護詞或代理詞,首先要有條理,層次分明,要用簡練的語言將自己的觀點完全表達出來;其次要在尊重事實、尊重法律也尊重對方的

基礎上,注意自己的措辭。再次要注重證據鏈,要學會用證據規則來支持自己的觀點和反駁對方的觀點。

二、非訴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協助所裏的律師處理一些非訴類的法律業務,主要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各類合同的起草和審查、參與客户的談判。

自進入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我為很多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收穫頗豐:(1)接待法律諮詢首先一定要全面瞭解案情,若當事人沒説清需要先問清。(2)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問清當事人有哪些證據。(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問題,切莫打腫臉充胖子,忽悠當事人,我認為應該首先向當事人表示抱歉,然後實事求是的告訴當事人你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條弄清之後才能回答你,千萬不要怕面子上掛不住,畢竟你是在實習階段,當然也可以介紹另外的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實習期間,我撰寫法律文書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學學習的法律文書課程,側重的是對法院公文如判決書的學習和寫作。律師的法律文書內容複雜,而且沒有統一的格式,剛開始的時候我真的是無從下手。後來我學着把所裏律師的各種文書統一整理了出來,按類型進行分類,現在各類文書的格式我已經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書的寫作內容和技巧上還需要進一步學習和完善,法言法語的運用還不是很熟練,這一方面我還需要繼續鍛鍊,繼續提升自己。

我在實習期遇到最多的是對各類合同的審查,所裏律師前輩告訴

我,合同的審查是律師價值最大的體現,一名律師業務能力的最大體現,就是你審查的合同是不同於其他律師審查的。合同中核心內容就是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在修改各類民事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權利義務條款與違約責任條款必須相對應,給對方約定了什麼樣的權利義務就要給其扣上什麼樣的違約責任。違約條款與終止條款、解除條款也要一一對應。一份審查後的合同,應該能夠有效防範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儘可能維護我方客户的最大合法權益。

參與客户的談判,也是律師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我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多次會議談判,這對我提高自己的談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鍛鍊機會。談判是律師個人魅力的重要體現,是律師廣博知識的充分發揮。談判時一門技巧,和一項很高深的學問,你不僅僅是表達出自己的觀點,關鍵是你怎麼能説服對方而讓他們接受你的觀點。談判前,我們應該與自己的客户進行深入的溝通,瞭解客户實質上所需要的,談判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業談判通常是一種以互利為基礎的協商行為。談判的本質是妥協,談判的藝術是把握妥協的“度”,掌握了適當的尺度,談判才會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對律師及律師職業的重新認識

一年的實習期,讓我深入到律師這個行業,使我從當初書本上、電視裏對律師及律師這個職業的膚淺認識變得逐漸深刻。以前總以為過了司考,掌握了專業法律知識就萬事大吉,後來才發現律師其實是一類實踐性職業,豐富的實踐經驗有時會比精專的法律知識更為重要。

首先,我對律師職業的認識更深刻。經過一年的實習,對律師職

業有了更加深刻的瞭解和體會。律師是維護權利的職業。具體為:

(1)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3)推動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4)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今後的法律人生涯中,我會將思想付諸行動,忠於事實,忠於法律。

其次,我對律師職業道德瞭解更深入。律師職業道德的核心在於誠信。律師誠信是律師職業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則。律師宣傳時,要做到規範宣傳。律師收費過程中,要做到規範收費。代理案件過程中,應當保守當事人及國家祕密。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法官、檢察官、警察、仲裁員其他法律職業人員關係。

最後,我對律師執業技能感悟更深刻。最為根本的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觀事實和證據、以現行法律規定為準。對於案件客觀事實,一定要注意證據的收集與運用,因為事實是建立在證據基礎上,事實是靠證據來證明的。因此,對證據的收集、提交、運用、質證是很關鍵的。對於案件適用的實體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一定要研究透。對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適用範圍、條件等務必要吃透,對程序法律問題一定要非常的嫻熟。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來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理論基礎和社會實踐必須結合才能幹好律師這行,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觸到的案子中,觀摩律師的辦案經過才發現自己知識的匱乏和實踐的淺薄。學無止境,我很慶幸能發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所裏幫律師整理過卷宗、為案卷編碼、寫辦案總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2

自4月至今,在誠功所與大家一起學習和工作已有8個月時間,在此期間,我共參與辦理案件12件,涉及房產糾紛、勞動爭議、民間借貸、刑事等辯護等多個方面。在此特別感謝所裏各位前輩同仁的指導和幫助,使我受益匪淺,進步頗多。下面我將分三部分與大家分享我的收穫與感悟:

第一部分:工作中的進步與不足

首先,在老律師的指導與幫助下,我從接待當事人、整理案卷材料、查詢工商登記、户籍信息與房產檔案,到法院立案、溝通承辦法官推進案件進展,準備開庭材料,庭審質證辯論,以及刑事會見、寫辯護材料等,都慢慢有了一定的認識與把握。

其次,我感觸最深的是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思維角度與嚴謹態度的重要性。每次拿到案件材料之後,必須要仔細閲讀全部案卷內容,認真分析,通盤考慮,多角度思考,把握案件的主要矛盾;庭審過程中,根據庭審中的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辯論思路與角度,最大程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作過程中嚴謹的工作態度也是律師職業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例如在與當事人溝通過程中文件往來是否有據可詢,法律法規的查詢與引用是否規範、全面,對當事人的法律風險提示是否到位,庭前證據材料與辯護材料是否準備齊全等等。

第三,隨着接觸的案子越來越多,我對自身存在的缺點也有了更深刻的認識:首先,專業知識儲備不足,致使每次在接觸新類型的案件時總是無法準確把握案件的定性;其次,在與當事人和法官溝通方面經驗不足,特別是電話溝通方面,總是不夠專業;第三,在法律文書等材料的.書寫上不夠仔細、嚴謹,措辭不準確,無法做出簡潔明瞭的表達。這些都是我在今後的工作過程中必須改進的方面。

第二部分:具體案件中的收穫與分享

1、建設銀行金融借貸案:從八月份開始協助李律師辦理了16個建設銀行金融借貸案件。在此期間,我學會了金融借貸案件的一般辦理流程,也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與失誤:首先,作為協辦律師,應當在開庭前一週提醒主辦律師開庭時間,並詢問是否有特殊材料需要準備(例如,建行案件需要提前借卷並準備律師費付款憑證),若準備不及時則會對庭審產生影響;其次,在準備建行案件起訴材料時,應當認真審查建行提供的材料,對比起訴材料本身是否存在矛盾,不能過於相信和依賴現有資源,否則會出現差錯,招致不必要的麻煩。因此,我告訴自己,一定要養成仔細、嚴謹的好習慣。

2、姜嘉宇勞動爭議案:本案繫個人案源,在劉律師的指導與幫助下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合法權益。首先,關於案件的受理,應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例如,當事人的人品;案件證據是否紮實;對方當事人可否順利送達等。其次,關於證據的把握,要仔細審查證據材料,閲讀每一個角落,找出疑點,證據中可能隱藏着當事人不知道的內容。

3、周現洪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本案系法律援助案件,歷時近六個月,案件較為複雜曲折。通過此案,我深刻體會到“磨刀不誤砍柴工”在辦理案件中指導意義。在起訴前,我們應當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信息展開調查和討論,不要一味的認為當事人提供的信息就是正確的,有的時候當事人由於信息渠道閉塞,所瞭解的情況也並非案件事實。例如,本案當事人起初提供的信息有一定的誘導性,他並不瞭解上游單位之間的關係,導致我們採取了錯誤的訴訟策略,對案件的進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4、薛太忠民間借貸案:通過本案,我瞭解到,有無明確有效的被告送達地址關係到案件能否順利進行。法院的送達方式一般分為以下幾種:首先通過電話通知;其次是郵寄送達,郵寄送達需要受送達人接收或者其近親屬接收,也可以由受送達人同住的成年家屬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當事人的除外;第三可以公告送達,公告送達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當地派出所的户籍證明,二是當地居委會開具的長期不在居住地證明。因此,送達環節是否順利直接決定案件能否進一步開展,接案時應充分考慮送達問題。

5、知識產權業務:8月、12月,在曲律師和曾律師的指導下,跟唐宇一起,分別去了濟寧和西安開展了KTV取證業務。通過KTV取證業務,我學會了如何與公證員相處,如何高效的完成任務。現在已掌握了取證的基本流程,對取證過程中的細節也能較好的把握。新的一年,首先要進一步夯實取證業務技巧,做到得心應手;其次要學習取證後公證書的製作、庭前材料的準備等相關工作;第三要學習此項業務的庭審技巧進而融會貫通,形成體系。

第三部分:的計劃與展望。

首先,珍惜剩下的實習時間,在業務技能上要有新的突破,爭取熟練掌握民間借貸、勞動爭議、交通事故等基本案件的辦理流程,多跟老律師交流如何分析案件,如何找到處理案件的最佳辦法,多研究案例和相關法律,打好專業基礎。

其次,順利拿到律師執業證。明年4月實習期結束,好好準備各種材料,力求一舉拿下律師執業證,正式成為一名律師。

第三,確定自己的專業化方向。在認真的跟着老師學習的前提下,找到自己感興趣的方面,用2-3年的時間進行專業化學習,形成自己的的一枝獨秀。

實習期以已經過去了八個月,我深知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還會遇到更多的困難和挫折。但我堅信,解決問題的方法永遠比困難多,只要自己踏實肯幹,在今後的困難與挫折中吸取經驗與教訓並將其轉化為今後更好工作的動力,相信自己會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3

自從9月至1月,六年半的法學專業學習以及其間在法院實習的經歷讓我愛上了自己所學的專業。我順利通過了司法考試,這也意味着敲開了法律職業的大門。

x月經過幾次面試後,我最終選擇在一位有着十幾年執業經歷的律師身邊做助理。最初幾天我主要通過電話營銷方式聯繫並預約潛在客户,隨後接受指導律師交代的寫書任務。我以平均每天兩個專題的形式做着寫書的工作,直至x月xx日該書基本定稿,我與指導律師合作撰寫的這本書最終於x月由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書名為《銀行借款合同風險管理》。雖然拿到正式圖書時意外的發現沒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這份來之不易的勞動成果。

擔任律師助理3個半月後,我取得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在這之前我輔助指導律師辦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師助理的身份,此後與指導律師一起擔任委託代理人則採用實習律師的身份。實習期間,我參與辦理的案件主要有:趙衞與上海愛迪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及民間借貸糾紛案、王麗佳與高智博其他所有權糾紛(婚前房產糾紛)案、李洪師訴80家政府信息公開案、上海三萌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上海苑園鋼結構材料有限公司與上海富躍實業有限公司票據糾紛案、張帆與北京中投視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上海天麗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姜豔芳勞動爭議糾紛案、朱躍明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上海明鴻中小銀行培訓中心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權合同糾紛案等等。

通過辦理各方面案件的經歷,我掌握了撰寫法律文書的基本技能,積累了參加庭審的實戰經驗,鍛鍊了與各部門協調溝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與辦案當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所有的.這一切都將成為我今後從事律師執業的無形財富。

在參與辦理這些有償法律服務的同時,我在110法律上註冊為會員,利用平時工作之餘免費解答公眾的法律諮詢問題以及一對一諮詢問題。通過對每一個問題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學法律知識的微薄。為了能夠準確解答每一個法律問題,我特意購買了幾本我感興趣的專業書籍,包括《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律師業務》、《勞動爭議仲裁實用手冊》、《中國人身損害賠償政策與法律實務實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儘管有了專業書籍的知識保障,但在過去短短的一年實習期間,我的實際辦案數量並不多,實務經驗還很欠缺,

這些都需要我在今後的執業生涯中慢慢摸索與積累。

能夠從事律師行業是我一直追求的夢想,雖然這份行業對於年輕執業律師具有很強的挑戰性,同行間競爭壓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堅持自己的奮鬥目標,將自己的所學所知逐步運用於實踐,切實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想我今後的人生將會變得更加充實而有意義。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4

一、實習時間

二、實習單位

三、實習主要內容

實習工作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後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當我們即將離開象牙塔的時候,就要時刻做好面對社會面對自己工作崗位的準備。我之所以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是因為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抱着這一心態我來到了。

在律師事務所裏,我還得到了領導和律師們的許多幫助。在學校期間,我學習的都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和法律具體規定,對於法律實務,對我而言十分的陌生。律師的幫助對於我的實習工作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裏我非常感謝她。到所裏的前一段時間,我幾乎什麼都不會,是她一點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幫助下我學到很多東西。整個一個月的實習中,我一直跟着?律師,到現在我倆已經成了好朋友,當然我也協助其他律師做取證和開庭準備工作等等。

通過實習,對法律專業知識和律師執業經驗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師實務方面。以前在學校主要是在理論上進行法律學習,實際運用法律解決現實問題的機會很少。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工作就不一樣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解答法律諮詢,審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參加法庭審理等,從中學習很多律師執業工作的經驗和技巧。以前學習過法律文書寫作,知道起訴狀的格式寫法,但真正應用到具體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樣把訴訟請求寫得準確精練,最大程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怎樣把事實理由寫清晰,使法官一目瞭然,這都不是簡單套用格式就能得來的。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原來翻閲案例能學到很多很多東西。因為案例是各式各樣的,有刑事類,有民事類,有社會經濟類等涉及方面十分廣泛,對以前學過的知識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對於怎麼判,為什麼會採取這樣的判罰是一目瞭然的,可也有一些學藝不深,無法全都看明白,那麼辦公室裏的,厚厚的一堆書籍便派上了用場,把個別已經淡忘了的法學術語以及法學名詞更加清晰地記錄一遍,把案卷裏的案例根據自己的瞭解寫下來,並用自己的理解對整個案例進行解説和分析,得到了一個鍛鍊學習辦理案件的機會,又得到了前輩們處理案件的基本經驗,還能把以前只是紙上談兵的知識温習一遍,又何樂而不為呢?現在我同時發現,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於發現的眼睛去慢慢學習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綿會撐飽,我們應該比做植物,慢慢吸收養分,進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長。面對生活,我們總要抱着謙虛的態度逐步去嘗試,取其長而補其短,那麼我們的知識會和我們的生命一樣不斷茁壯成長,自身修養也就會不斷提高,個人價值也就與日俱增了。

“律所需要什麼樣的人才?”主任的嚴格要求給我很大的影響和震撼,讓我清楚的認識到,做人在任何時候都要有個“格”,有原則,有些事不能作。要先做人,再做事。律所除了在為人方面給我樹立了嚴格的標準和原則,為以後我為人處事的理念打下堅實的基礎,更讓我看到他們作為法律人的嚴謹和專業,一絲不苟,真誠敬業,以及坦蕩寬容的人格魅力。在實習期間我獲益匪淺,一下是我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優秀的律師必須是優秀的人,優秀的人必有優秀的人品優秀的律師不僅業務精湛、案源廣闊、社會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應是“品質高尚的人”。人終其一生都應是在不斷地自我完善,而品質的修養則是自我完善最為基礎的一部分。

二、做律師必備的工作品質

1、維護正義和法律公正是律師工作的基矗儘管律師從經濟意義上講也是商人,但律師這一職業為法律的公正和正義而存在則是根本。如何根據自己的特點和優勢,設計出最佳的職業發展模式,處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關係,則是每一個律師在工作中必須面臨並思考和解決的,在這一點上,根本是正義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經濟利益,律師們用最生動的事實為我樹立了這一觀念。

2、責任心和勤勉是律師執業必備的工作素質。應該説,做任何一項工作都必須有責任心,都應該有勤勉的態度,但律師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務為當事人未雨綢繆、排憂解難,當事人是基於完全信任來委託律師工作的,律師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給當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這時律師損失的不僅僅是經濟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聲譽。所以,雖然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做律師必須將責任心和勤勉訓練成為下意識地工作習慣,這樣才能算做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3、積極進取,常學常新。我國目前處於法制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階段,經濟也處於改革發展時期,因此,各項法律法規常常推陳出新,法律理論和實踐也在不斷髮展,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要為客户提供最貼切到位的法律服務並開拓自己的業務,必須保證對最新經濟社會動態和司法實踐、法律理論等的全面學習和把握才能不斷提高自己法律服務的質量,提升自己的市場競爭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師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好的'工作方法不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户面前提升自我形象、獲得客户認可的有效途徑。

1、工作日誌。律師工作常常有很繁雜的業務、長達幾年的項目,在律師服務客户又眾多的情況下,如何將所有的事務都安排妥當、與客户進行最及時有效的勾通,將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務進行歷史記錄並對未來工作制定計劃,記入計劃日誌,則是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工作日誌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體體現,定期、不定期地回顧自己的工作日誌則能很好地促進自己在業務能力上進步。

2、工作總結與報告。所裏對各項業務工作都有相關制度,其中各類工作報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們還應對自己處理的各項業務、在所裏與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際關係,與客户進行交流等諸項事情對自己做定期的總結與回顧。這既是通過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鍛鍊自己對事的思維敏捷度和判斷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師工作是一份條理性很強、要求很細緻的工作,在我們面對非單一客户的種類各異的多項事務時,一方面要對業務有宏觀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對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資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時整理、分項歸類,這樣有助於提高自己處理事務的效率和效果。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檢驗並鞏固了自己以前三年來專科學習的知識,同時也為自己以步入社會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積累了經驗,打開了一扇門。實習只要有收穫,就是成功的。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後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5

11月30日,司法考試成績一經公佈,懷揣律師夢的我便迫不及待地踏上了成為一名正式執業律師的必經之路——實習。至今,在吉林慶合律師事務所一年有餘的學習時間裏,在指導老師及各位前輩悉心的指導幫助下,我學習並掌握了大量法律實務的具體操作,切實完成了實習階段的各項學習任務。這是一個從零開始學習法律操作的全新徵程,也是一個將法律理論運用於實踐的迴歸過程。經過了這樣一段時期的全方位技能鍛練,深感自己受益匪淺,法律實務得到實質性充實,法律理論也得到進一步夯實。一年的實習生活有頗多的收穫與感悟。

一、對法律職業及律師職業道德的深刻認識

既然選擇了律師作為自己的終生職業,那麼在開始步入律師隊伍之初就應該對這一行業有個清晰的認識,從根本上理解律師的職業本質。律師行業是法律職業的一種。(法律職業是指以律師、法官、檢察官為代表的,受過專門的法律專業訓練,具有嫻熟的法律技能與法律倫理的法律人所構成的自治性共同體。)律師作為法律職業三大主體之一,職業性質較之法官、檢察官更具獨特性。法官、檢察官從事法律職業代表的是國家公權力,而律師從事法律職業代表更多的是公民的私權利,其根本職責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正因為此,律師有着不同於法官、檢察官的特殊的職業道德規範。

首先律師必須忠於憲法和法律,在此前提下,作為律師還必須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依照事實和法律,維護委託人利益,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應當注重職業修養,珍視和維護律師職業聲譽,以法律法規以及社會公認的道德規範約束自己的業內外言行,以影響、加強公眾對於法律權威的信服與遵守;必須保守國家機密、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應當努力鑽研業務,不斷提高執業水平;必須尊重同行,公平競爭,同業互助;應當關注、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同時還必須遵守律師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

上述基本準則是律師職業道德的核心,對律師所有行為都產生約束作用。作為一名新律師要時刻謹記這些規範,並在執業活動中努力地身體力行,使之最終成為自己執業活動中的當然之事。

二、對各種法律實務的學習心得

雖然經過了司法考試的系統學習,理論上具備了從事法律職業的

基礎條件,但當自己身臨其境地面對龐大而複雜的法律實務時,卻是一臉的茫然,不知所措。法律實務有着許多在準備司法考試的學習中沒有涉及的知識,比如接待當事人諮詢;起訴狀、上訴狀、閲卷筆錄、代理詞、答辯詞、各種法律合同及法律意見書等法律文書的撰寫;看守所會見;檢察院複印案卷;參加庭審;行政機關調檔;整理卷宗;結案歸檔等等。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必須從點滴學起,切實掌握法律實務的每一環節,並把自己學過的法律理論運用其中,同時加深對法律法規的理論理解。

慶幸的是,指導律師儘可能多地通過自己代理的案件教授我各種實務技巧,實習律所也為我的學習提供各種機會與方便,使我在短短一年的實習時間裏,掌握了大量的實務操作技能,也使自己有信心去迎接今後執業道路上的各種挑戰。現僅就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總結:

1、法律文書的撰寫

作為律師需要嫻熟地掌握大量的法律文書的撰寫,這裏我僅就學

習撰寫起訴狀來説一下自己的體會。對於從來沒有寫過訴狀的我,指導律師意味深長的一句話真的是受益匪淺,至今記憶猶新,“訴狀內容不能寫太多”,因為訴狀中所提出的事實都是需要拿出證據來支持的,陳列太多無關緊要的事實無疑會增加自己的舉證難度。一份恰到好處的訴狀,應該是既能充分主張權利又能避免不必要的舉證。有時候老師不經意的一句經驗之談,會讓我少走不少彎路。

民事起訴狀是當事人欲通過法律的訴訟途徑主張自己權利的重要法律文書之一,通過一份起訴狀,能夠讓法院第一時間瞭解到關於各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糾紛的所有的信息,包括主體、請求事項、基本事實等。首先,訴訟主體身份信息。一般來説由訴訟主體中被告方的身份信息來確定管轄法院,而且,被告的確定往往會影響整個案件最終的結果,如果出現被告錯誤或者遺漏,可能會給當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其次,應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訴訟請求的列明直接關係到法院確定具體的案由類別,所以,訴訟請求應概括明瞭,能突出案件的性質,便於法院確定案由,同時也能提高立案的成功率。最後,概述案件事實與理由。如果説訴訟請求的提練體現的是律師對法律關係的分析與判斷能力,那麼,案件事實的陳述則更多的體現出律師對法律事實的概括總結及文字表達的能力。一份好的訴狀應該運用巧妙的語言來充分表明自己所要主張的權利,同時,又能迴避對自己不利方面。不管是多麼簡單的案子,都應該認真撰寫出一份漂亮的訴狀,既讓當事人能看得懂,又讓法官覺得專業。

2、接待當事人諮詢

個人感覺接待當事人諮詢要比學習法律文書的難度大很多,因為當事人所陳述的案件事實是生活事件,律師要把這些事實進行分析處理形成相應的法律關係,再在腦海中搜索對應的法律法規,最後為當事人提供一個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利益的法律方案。此即關於法律適用的內部證成的運用過程。由於當事人所遇到的生活事件林繁複雜,可能是律師沒有涉及過的方面,也可能是幾個法律關係的交錯,這就需要律師不但要有全面的法律知識和廣泛的社會知識,更要有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能力,這樣才有可能為當事人提供一個較理想的解答。

做為律師在接待當事人諮詢業務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通過解答諮詢做到幫助當事人提高認識,正確對待和處理矛盾、糾紛,防止糾紛擴大化,為當事人減少訴累,真正做到維護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此項工作若做不好,有可能出現不該出現的錯誤,甚至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此外還應該注意幾點:第一,認真聽取當事人陳述全部事實細節,同時觀察其精神狀態及情緒反應,目的在於弄清其真實意圖。第二,當事人陳述完事實後,對於自己認為關鍵的情節進行有針對性的提問,使整個案件事實儘快明朗化,從而抓住爭議焦點。第三,給當事人作出解答,要做到實事求是,符合法律法規,提出的方案要具體可行,語言要通俗易懂,不能不懂裝懂,隨聲附和,更不能有意規避法律,為當事人提供不合法的意見。對於自己不是十分了解的問題,在沒有確實依據的情況下,不能憑藉主觀臆斷而信口開河,可以先不做具體回答,待確定後再做答覆,以防給日後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參加庭審

無論是刑事、民事還是行政案件,庭審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不管案件的前期準備工作做得如何充分、詳實,如果庭審過程中出現一個小小的疏漏,都有可能前功盡棄。庭審不僅需要律師做好充足的準備,還需要律師做到最好的臨場即興發揮,所以庭審效果的好壞直接取決於律師個人的綜合素質,這需要律師進行不斷的摸索鍛鍊與總結才有可能提高。記得第一次隨同老師出席庭審,一個離婚案件,慷慨激昂地讀完訴狀,一項一項列舉完證據後,就不知所措了,尤其到了法庭辯論階段,對於對方提出的觀點更是不知如何應對,幾近呆若木雞,雖然庭後老師給予了肯定,但心裏清楚自己距離獨立完成庭審還差有十萬八千里,更不要説去駕馭與掌控庭審。

經過多次庭審鍛練,目前總結出自己的一點感悟。僅就民事案件來説,庭審中由於原、被告立場不同,各方律師會有不同的庭審思路及對應節奏。原告主要是圍繞自己的訴訟主張發起攻勢,多數工作應在庭前就準備充足,證據收集儘量完整,開庭前做好證據目錄,針對案件事實分門別類地歸納好證據順序,力求使自己的訴訟主張在庭審當中得到淋漓盡致的展現。而對於被告來説,要想扭轉乾坤,如何答辯則至關重要。因為被告的答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法官對案件爭議焦點的總結,答辯應該避重就輕並努力把庭審節奏引導到自己的邏輯上來,以達到最終不承擔責任的目的。但答辯的內容不能太過具體,應簡單明瞭地直擊關鍵點,具體的事項放在舉證或辯論環節去説明。

不論代理原告方還是被告方,對於庭審來説,律師都應該重點做足兩方面的功夫,一是開庭前的準備工作。這方面工作是進行庭審活動的基礎,前期準備工作做得充分,庭審才有可能取得滿意的效果,包括本案事實、相關法律法規、相似判例等方面都應該瞭解清楚,重要部分打印備查,做到有備無患。二是庭審現場。一道菜最後好不好吃,關鍵在於烹飪。庭審過程就相當於做菜的烹飪階段,無論前期準備工作做得如何完備,但如果庭審中出現了任何的一個小疏漏,整個案件可能會一敗塗地,迴天乏力。庭審從法官宣佈開庭始,就該高度集中注意力,做好自己的庭審筆錄,在法官進行詢問的同時,積極揣摩法官審理思路,因為法官重點關注的問題,很可能是關係法官如何進行裁判的依據問題。證據的質證是庭審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重點要做好質證工作。質證是圍繞證據的三性來展開的,需要注意的是對證據的三性表態要直截了當,但切記不可輕易認可對方的證據,無論從三性的哪一性的角度出發都要儘量找出不認的理由,因為一般情況下,法官在質證結束後基本上就會產生傾向性的意見,一旦出現失誤,很可能使自己陷入無法挽回的不利境地,更會使對方抓住把柄,所以,質證環節要慎之又慎!法庭辯論是最能體現律師綜合素質的階段,也是庭審過程中最容易讓律師出彩的時刻。法庭辯論能全面展現出律師個人的語言功底、邏輯思維、即興發揮等多方面的能力,這些對於即將執業的我來説,還需要在今後不斷地去學習與鍛鍊、總結與反省,以望提高。

4、其他方面的學習

在實習期間還跟隨老師學習了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如何在維護嫌疑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保護好律師自己;學習了到工商管理機關調取檔案,需要準備的各種手續;學習瞭如何與法官、檢察官溝通案情,及時跟蹤案件的進展;學習瞭如何分析案情,找到案件的突破點;學習了結案如何歸案,做好後續工作等等。

一年的時間稍縱即逝,學習了很多法律實務的操作技巧,感覺自己對法律實務的操作有了質的飛躍,但對於毅然選擇法律職業道路,並擲力於成為一名成功的執業律師來説這些遠遠不夠,還需要腳踏實地的繼續努力,要學習應變,學習人際交往,學習政策理論,要學會迎接挑戰,學會推銷自己,學會隨着社會的變化更新自己。

最後,在實習即將結束之際,再次感謝指導律師對我的悉心指導,感謝實習律所對我的接納及前輩們對我的包容,使我有能力有信心去堅定自己的理想。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6

去律所實習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師想象應該是這樣的:西裝革履,氣宇軒昂,睿智機敏,每天開着BMW,出入豪華的寫字樓,而後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內會見當事人,邏輯清晰,談吐不凡……但是,這近一個月的實習生活卻讓我的這種理想形象擊得粉碎,讓我有幸真正瞭解了這個神祕的真實的律師羣體。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於廈門市的商業中心,在一棟48層的寫字樓內。根據國際慣例,此處隱去此所名稱,姑且叫做T律所吧。這個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師,並且還有泉州,上海分所,這樣算來,整個所至少有上百人。據調查:中國所有律所中,擁有專職律師過百的不足20家。所以,這個所的規模應該是比較大了,這個律所的律師羣體現狀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據我觀察瞭解,律師一般具有以下幾個明顯特點:

1、忙,工作壓力大。

我進律所的第一感覺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電話鈴聲了。我的責任律師有三個電話:一個小靈通,一個手機,一個座機。據我統計:他的座機每一個小時響一次,小靈通每二十分鐘響一次,手機半小時左右響一次,這還不包括他主動打出去的電話。往往這邊正和一個“王總”聊合同糾紛,那邊座機響了,當事人又向他諮詢案件的進展情況,角色變化之快,令人歎為觀止。

與“忙”相關的就是工作壓力,律所一般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很自由。但實際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見慣,每次晚上6點多了,還有人在電腦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讀卷宗,很是辛苦。

2、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

中國的法規更新很快,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律師必須要與時俱進,運用最新的法規處理案件。記得一個合夥人做過房地產糾紛案件,關於二手房交易税率問題,原來規定是5%左右,可國家正好與8月1號出台新規定,為打擊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師不能及時掌握最新法規,在訴訟中就會面臨敗訴的危險。

同時,律師實際工作中,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案件,而這些案件中所牽涉到的知識都是你上課所不可能接觸到的。比如你若對房地產不瞭解,你就不會知道房屋預測面積和實測面積的區別。就不會知道套內建築面積和套內居住面積的區別。所以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很廣的知識面,要不斷學習,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3、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

在學校參加過很多辯論賽,演講賽,曾經也天真的認為:作一名律師一定要伶牙俐齒,口若懸河。進入律所後才發現,這種想法其實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的確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溝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歡你在那裏滔滔不絕,羅羅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簡意賅的把你的觀點恰如其分的表達出來。當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經據典,而是需要你能瞭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這就需要一種溝通能力,這可能也是一種口才,但這種要求比所謂的辯論口才要求高多了,培養起來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識,閲歷,涵養……

4、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

其實,律師僅僅是一種普通的職業,一種養家餬口的手段。社會賦予了律師太多的角色,比如維持正義,追求民主之類的。好像律師很崇高,很偉大似的,其實不然,律師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飯,他們付出了自己的勞動,理應得到報酬,這就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當然,律師職業有他的特殊性,律師是聯繫普通人和國家機器的紐帶,是公眾的代言人。社會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選這樣的傑出的,有良知的優秀律師,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律師還是以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形象出現的,我們不應該把這個職業神聖化,也不應該對他們寄予過高的期望。

5、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

關於律師收入問題,大家似乎都很感興趣。在普通人眼裏,律師是所謂的“金領”,是社會上的高收入階層。的確,律師中有很多富豪,當律師也可能會成為富豪,但這個前提是你是合夥人,並且要有足夠的案源。

一般掛靠律所的律師,即使説代理費可能成千上萬,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規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這種抽成就叫做所謂的“管理費”。律師也會有很多的社會應酬,人際開銷也比較大。同時,廈門也是一個苛捐雜税很重的城市,這樣以來,實際上最後到律師手裏的錢並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為所謂的金領,就要努力成為合夥人。成為合夥人的路徑有兩條:第一,自立門户,開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內部規定,業務量達到多少可以申請成為合夥人,比如T所就規定:年業務量達到20W就可申請入夥。一般成為合夥人之後,律師的待遇馬上就可以提高一個檔次,真正的成為所謂的金領。

以上就是我這幾天實習的一些心得,雖説是“管中窺豹”,但也“可見一斑”。律師的確是個很有挑戰性的職業,對體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師不如醫生,醫生愈老愈值錢,經驗就是財富。但律師不同,我們社會現在正處於社會轉型期,變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舊的套路,辦事方法,很可能馬上就被社會淘汰,所以老律師並不能有太大優勢。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7

11月,我來到了,時間過得真快,現在實習也快結束了。回顧過去的一年,在即將進入執業律師隊伍的這一刻,我有很多感觸。一年前,我剛從法學院畢業,步入社會。沒有工作,很多方面都沒有經驗。幸運的是,在這一年裏,我的指導律師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給了我一個很好的實習環境。正是在他們的悉心指導和無私幫助下,我有了顯著的成長。

實習之初,我以為作為一個正規法學院的畢業生,可以輕鬆面對各種事情。為了讓我更快進入狀態,我的指導律師沈,

讓我分析一下幾個民事案件並自己起草訴狀,我竟然有無從下手的感覺,這時我才知道,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必須踏實學習和積累。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我積極地做好指導律師和其他律師交給的每一件事情,包括複印材料、裝訂案卷這樣的小事我都仔細認真對待。付出總有回報,經過一年的鍛鍊,我逐漸掌握了律師辦案程序和技巧,在參與辦理業務過程中對所學知識有了更為直觀的'認識,在人際關係方面更加成熟,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也有較為深刻的理解。

在這一年時間裏,我參與了不少的訴訟或非訴訟案件辦理,有的是幫助指導律師及其他律師接待當事人或者解答諮詢,有的是書寫起訴狀或其他法律文書,有的是調查證據,有的則是協助參與了整個案件代理的全過程,包括立案、庭審和調解等,這些工作使我在各個方面都得到了鍛鍊。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通過解答當事人諮詢、為其提供法律建議等,提高了我溝通交流和分析案情的能力。通過文書寫作,使我在提升法律思維養成良好思路方面有所加強。通過立案、申請保全等,加深了我對於案件辦理程序的把握。通過參與庭審,使我對律師參與案件審理時的舉證、質證、辯論技巧都進行了直觀的學習。此外,我還全程參與了一些較為簡單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的辦理,在這些案件中除了開庭等事項,幾乎全部是自己在指導律師指導下獨立進行的,這不僅對我是全方位的鍛鍊,也為那些弱勢的羣眾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

在實習的過程中,指導律師經常提醒我要重視學習和總結。因此,我只要有空閒時間,都要認真蒐集最新頒佈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對它們進行學習和解讀。我還會在本所範圍內或者網上尋找一些疑難案例進行分析研究,必要時也會向指導律師或其他律師進行討教。我也對自己參與過的案件有何體會和有何不足及時地進行總結。

我深知,作為一名律師,學習應該是堅持常態化的,不斷更新自己的專業知識,以達到“與時俱進”。另外,我也深知實踐出真知,一名成功的律師,過硬的理論縱然必不可少,但是嫻熟靈活的實踐經驗更加重要。只有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才能使自己在面對各種問題時遊刃有餘。

經過這段時間的實習,我認識到,律師這個職業是單純的,因為律師的首要職責,就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同時律師職業也是複雜的,因為不僅要服務於各行各業的當事人,而且要和司法、政府等眾多部門打交道。一個案件往往涉及很多的法律關係和社會層面,對於一個剛剛起步的年輕律師而言,這些經驗無疑是極其鮮活而又深刻的。作為律師,一定要在工作中準確地對自己進行定位,也要靈活地面對不同的人羣。

在這一年的實習過程中,經過學習和自己的直觀體會,我認為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需要具備職業道德和遵守執業紀律。律師在進行宣傳時,做到規範合法,在代理案件過程中,要保守當事人及國家的祕密。另外還要注意處理好律師與法官、檢察官、警察、仲裁員或他法律職業人員關係。還要時刻不忘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服務於廣大羣眾。一名律師可以有高超的辦案技巧和眾多的案源,但如果不遵守執業紀律,沒有職業道德觀念,那其執業生涯註定不會順利。因此我認為,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職業底線,塑造正確的價值觀,甚至要比掌握辦案技巧更為重要。

應該説,在這一年的實習工作中,我也看到了自己還是有不少的缺陷和補足。比如,專業知識不夠全面,遇到一些不常見的法律問題甚至會一頭霧水,不知所措。又比如在參與案件辦理過程中,在與當事人或者承辦法官的溝通方面做得不夠,欠缺積極主動性。另外,對於自己所要進行的各項工作沒有指定清晰的計劃。這其中有些經過指導律師的指正和自身努力已經有所改觀,有些則需要在今後繼續改正和完善。

律師這個行業是大有可為的,同時競爭也是相當激烈的,但是我認為每個人的未來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只要自己踏實工作,積極探索,一定可以迎來屬於自己的光明未來!最後,在這即將結束實習生活之際,要再次感謝律師事務所的全體同仁,今後我會更加努力進取,全方位完善自己,爭取做一名優秀的律師。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8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習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9

1、在人際交往方面

剛進律師事務所的時候,一張張陌生的臉孔着實讓我有些恐慌和緊張。平時在學校裏同學之間,由於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但我知道,在社會裏,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後,我始終保持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律師們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主動打掃會衞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沒過幾天,他們就逐漸接受了我。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上的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指導我的師傅陳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諮詢、會見委託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這次實習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對溝通能力的培養。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我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要向他們學習更多的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實際工作主要是整理文書。陳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後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是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並不多。來事務所諮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單純地呆在律師事務所裏,能學到的東西是相當有限的。幸好陳律師經常帶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去調查取證,去做法律諮詢等等,讓我從中受益匪淺。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0

6月29日,從深圳市律師協會取回了我的小藍本——《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至今已經過去了1年時間,實習期已完美落下帷幕。實習期間,我的指導老師歐陽莉娜律師因個人發展戰略選擇,從廣東深大地律師事務所轉到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我亦於20__年的2月跟隨其一起轉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繼續實習律師工作與生活。

俗話説“保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這一年的實習期是學習、積累經驗的最好時機。實習期間,在歐陽莉娜律師的指導下,我自己的實務經驗從零開始慢慢累積,將以前學到的理論知識更好地在實踐中得到檢驗、深化。現在此,本人對一年實習律師的工作與生活上作一回顧:

一、感恩

實習期間,歐陽莉娜律師對我影響頗深。我的指導老師歐陽莉娜律師,今年已經是她執業的第15年頭了。歐陽莉娜律師是國際法碩士研究生,但她長期鑽研於公司法、公司治理,頗有自己的一番見解。客户對歐陽莉娜律師的工作是高度認可的,我認為這是源於她在處理各類法律服務問題的刨根問底,其從不因認為自己是法律職業老手而掉以輕心,而是忠於“法學體系博大精深”,精細地檢索有關的法律、司法解釋、判例等,將每一細節落實,抽絲剝繭。她時刻保持學習的激情,也經常鼓勵我加強法學理論知識學習和法律實務實踐……

實習的前期階段,在廣東深大地律師事務所,在歐陽莉娜律師的指導下以及團隊中關軍章律師、歐陽勁鬆律師以及陳孟彬律師的幫助下,我自己的實務經驗從零開始慢慢累積,將以前學到的理論知識更好地在實踐中得到檢驗、深化。

實習後期的五個月,十分幸運地轉至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實習,繼續在歐陽莉娜律師的指導下,積極參加律所組織的各類型學習培訓、模擬法庭以及文體活動,與律所大咖思想碰撞,爭取每一次的學習機會,培養自己獨立的執業能力。

在此,我感恩所有幫助我的各位律師前輩,向為我在實習階段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二、樹立正確的職業觀。

以前父親常教育我“先做人,後做事”,我認為父親説的這句話同樣適用於律師職業生涯的開始。作為律師界中“初學者”的我們,首先最需要的是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在我的理念中:律師,應是受正確價值與良好道德觀念所支配的文化人;應當具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價值觀;應當以法為業,以律為師;應當為人誠信,表裏如一,不簡單以賺錢、名氣衡量律師的成功與否;應當積極地共同維護法律共同體,恪守法律尊嚴。以上幾點並不是喊口號,在我看來,若您將以律師作為自己終生職業,樹立正確的職業觀是您律師生涯開始的首要選擇。

三、律師道德素養

一年的實習律師的生活深深讓我感受到,倘若要在律師職業生涯越走越遠,我認為必須具備以下的道德素養:

1、勤奮、自律

在律師職業道德中被談論最多的便是毫不鬆懈的勤奮。學會自律,堅持毫不鬆懈的勤奮,法律殿堂大門必定會為你打開。同時,律師需要處理最麻煩的事,面對最麻煩的人,只有堅毅的品質才能讓法律人永遠不放棄自己的追求和使命,才能在最絕望的時候尋找到希望。

2、智慧

智慧是萬物對環境反應的最高發展形式,正是人類的智慧使人成為了地球的主宰。法律服務工作需要智慧,特別是在紛繁複雜的人際關係、利益關係的處理上,更是如此。法律服務工作主要是和不同層次的人打交道,打交道的內容主要是涉及到複雜的利益關係。如何平衡和處理各種複雜人際關係和利益關係,不僅需要專業知識,還需要高超的智慧。

3、保持學習專業法律知識的激情

律師的專業就是通過我們的法律知識和社會經驗為客户提供法律服務,幫助客户規避風險,因此專業能力是律師安生立命的條件,是實現律師人生價值的前提,也是律師為委託人提供優良服務的要求。在法律日益更新的今天,律師必須保持學習專業法律知識的激情,吃透每一環節的法律問題,才能更好地維護客户的權益。

4、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相互尊重

法官、檢察官是為國家服務的法律工作者,律師是為社會服務的法律工作者。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的工作側重點雖然不同,但從保障國家法律正確有效地實施這一角度講,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的工作目標是一致的,因此作為律師作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份子,應當相互尊重,相互達成良性的'溝通。

5、做一個有思想的律師

思想成就了人的偉大,人的全部尊嚴就在於思想。思想的偉大作用是不可估量的,目光短淺和心胸狹隘是思想的大敵。有些律師把眼前的利益擺在一個絕對重要的位置,把自己專業的發展、把自己的職業發展放在角落,捨本逐末。看到別人的進步不是反思自己的不足,而是埋怨命運給予別人更多的機會。在我看來,只有有思想的律師才能在日復一日的艱苦的法律服務工作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達到自己理想的彼岸。

四、執業技巧

實習期間,我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民商事訴訟以及法律顧問的日常工作中。下面主要談談關於民商事訴訟的幾個技巧總結:

1、採用階段方式管理,分4個階段:

(1)接案階段

此階段,首要工作是核實委託人的身份。可通過要求委託人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企業的名稱是否變更等方面出發。如委託人為法人,通常可應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查查等網站查詢公司相關信息。其次,為案件製作一張案件聯繫表,清晰記錄客户、對方客户、承辦律師、合作律師以及法官、書記員等聯繫信息。最後,在案件中附上案件進展明細表,在內詳細登記已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工作時間。

(2)承辦階段

案件承辦後,律師應當進行全面的檢索工作:如相應的法律法規,相似的案例,專家、學者對相關問題的重要論述,不同法院在程序上和實體上的不同做法。全面檢索工作後,認真核對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並不時發送備忘錄,備忘錄中可包括對案件的事實及背景情況的記錄,尚未了解的問題,需補充的材料和證據,優勢之處與不利之處,律師提出的關於可見的切實可行的策略和辦案計劃,以及需客户決定的事項及時限等。

承辦階段最需要重視必定為法律文書的撰寫:起訴書請求明確,事實理由詳盡但簡明扼要;答辯意見要注意是應當在答辯期間內提出書面答辯意見,意見中需邏輯嚴謹,理由詳盡且清晰闡述。

在證據處理時需重視證據起到的作用,關注證據三性,尤為認真準備關聯性。在提交證據時,要裝訂打碼,可在需要關注的地方予以標記,幫助法官更快地瞭解證據,讓證據經整合後達到高於代理意見、辯論意見的高度。證據整合雖重要,但仍需把握委託人提供證據的風險,首先核實證據的原件,在證據解讀時最好要求委託人書面確認證據的真實性,並由委託人確定律師證據提交的策略。

(3)庭前、庭審階段

在庭前準備階段,可簡單地通過思維導圖、百度腦圖等軟件做一法律關係圖,通過圖示化方式清晰瞭解整個案件的法律關係,為在庭審階段回答法官提問做好準備。另,需準備好代理詞綱要,對案件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做好論述的準備工作,最好列出問題清單,有效引導庭審方向。

在庭審階段,做好開庭實況記錄。辯論發言,應緊緊圍繞着案件爭議焦點和庭審調查的重點進行。從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不同方面進行分析,闡明觀點和意見。對庭上提出的新證據、新理由以及新事實,及時調整自己的代理思路,重新考慮自己的發言提綱。不必面面俱到,但應重點問題説到談透,以引起法官的注意,雙方已經達成共識的觀點不必過多重複,只須作概括説明。辯論發言要切中要害,具有針對性,論證要準確,反駁要有力,觀點要鮮明,邏輯要嚴密。對法庭調查過程中,無爭議的案件事實,一句代過即可。

(4)庭後工作

庭後,告知當事人庭審情況,進一步完善庭審意見,提交代理詞,並繼續跟進案件的情況,掌握案件節奏,將案件情況填入案件進展報告,及時向客户報告,助於客户瞭解案件。

若判決結果下來,要馬上分析承辦法官判決的理由。分析法院認定事實是否清楚、使用法律是否正確,是否存在違反法定程序之處,並及時與當事人溝通,就是否上訴問題,要爭得當事人意見。

2、整理卷宗

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當事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所函,雙方的主體資料,後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以及相應配合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後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通過整理卷宗就可以快速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

3、風險控制

民商事訴訟實踐中,風險告知這個環節是十分重要的。因客户對法律不瞭解等原因,客户常常會不滿意訴訟結果,容易把情緒發泄在律師身上。年輕律師經驗不足會使自己不善於處理與客户之間的矛盾。因此,訴訟前的風險告知尤為重要。

五、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

__年11月21日-__年12月16日,在深圳市律師協會的組織下,我們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集中培訓。集中培訓主要圍繞了關於深圳市律師協會實習人員的管理、考核,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素養,以及各類專業的基本技能、實務經驗介紹等方面展開。其中以下兩節課使我印象最為深刻:

1、張善師所講授的《新常態下的律師執業技巧探討》讓人尤為深刻。其總結,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需掌握多方面的本領和技能。如,出庭技巧、法律文書的起草、風險控制、談判的技巧、調查取證以及與當事人、公檢法人員的相處之道等方面,其均運用其親身實例為我們分享實務經驗,尤為寶貴。

2、馮東律師所講授的《細節提升專業》一課,講述了民商事訴訟仲裁流程管理,其主張律師必須注重“品質”,體現在“專業”、“細節”、“及時”、“認真”。其觀點點鮮明而且實用。課程結束後,在民商事訴訟的流程管理中我也加入了案件聯繫表、案件進展聯繫表等文書,使得案件流程清晰明瞭。

在此,感謝深圳市律師協會給予的一個月集訓時間,雖短,但精,讓人回味無窮。

六、總結

綜上,一年的實習律師工作與生活充實而美滿,但也發現自己的不足,望自己可日省吾身,也希望自己可順利通過實習期面試考核,成為的一名真正的律師。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1

理論的應用窘境在現實面前總是被展現得異常清晰和易於理解,也許站在法學理論學説的角度,我們無從去應然的總結法律實務和法學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實務中以自我的真實水平去檢驗自我的想象水平時,我想,在此期間由理想與現實的阻隔與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歎定必不可少,但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比這些更重要的,也許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應是理論經過實踐的檢驗並經審慎思考後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總結報告。下面是我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總結報告,對於實習感悟本身的敍述也許於我而言並不能代表我的真實水平,而關於制度和現實的理論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並將在以後的生活中指導我更為針對的學習和更為有效的鑽研的絕佳動力。

一如我在實習的第一天在日誌上寫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適用,那麼它將形同虛設”。而在我們特定的中國語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術性的障礙總是對律師的業務水準提出了空前的挑戰。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則——“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實施”,在當今的公民社會中,我國的私法卻又暗含着對公民社會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這也就在司法的實踐中造成了律師和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結果既是對案件的不同認知,由認知的不一所對當事人權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礙,這種障礙有時在我們制定法律時就已顯現,而顯現的障礙並不能導致相關利益主體割捨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實踐去檢驗障礙就成為必然。

例如,在我們所代理的一起“遺贈撫養協議”糾紛中,老太太和自己的養女簽訂了此協議,由養女負責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種事情,而在其死後由養女繼承自己的遺產,而老太太的親身女卻以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具有贍養權的人簽訂為由提起訴訟。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理論學説,遺贈撫養協議關係成立的相關主體應是本身沒有撫養權和贍養權的雙方,要是雙方本身具有撫養贍養關係就不必簽訂此協議。因為子女本身就對父母富有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且這種義務的履行並沒有相對應的“對價”予以對等。而在此案中,雙方簽署“遺贈撫養協議”既是屬於私法的範疇,且在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此種協議,到底是認可這種協議還是按照理論學説不予認可即成為本案的焦點,實習總結《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總結報告》。

我們傾向於認可此種協議,考慮的原因是:老太太與本身享有贍養自己的養女簽訂此協議,一是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種協議對於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無弊,三是此協議的內容與形式都沒違反法律的規定。假設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沒有一個人願意贍養,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細緻周到的關懷,以此種協議去約束子女無疑是眾多選擇中最佳的。子女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時老太太可單方面接觸協議,此種對於子女的約定約束是比法律的強制規定要好的多。當然我並不很是贊同將此種協議在社會推廣,因為我們的生活中還有些老人自己本身並沒有所謂的“財產”,或是自己的財產與子女的並沒有明確的分割,二是讓老人以財產的繼承要求子女贍養自己於情理上老人做不來。我們在向法官舉證説明時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闡述,並詳細説明了此種協議的在法治的精神下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則應是此案的最好見證。

最後法官的判決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們所應看到的。私法的原則體現並不是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更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展現於現實社會。對於本案,本身並沒有太多涉及律師和法官認知上問題,我想在此闡述的是,對於法律的理解和解釋到底是基於什麼又在貫徹着什麼樣的原則性。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為當事人踐行了,理論學説的意見是不予認可,而不予認可的學説又與私法的基本原則相違背。兩種利益主體的“解釋”都是在向本身於己有利的方面解釋,而我們到底以何種的理解和解釋原則才可避免法律適用的尷尬。作為律師,我想,首先的基本價值尺度應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理解和解釋,而不是僅僅站在自己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與當事人的意願相違背時還應堅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則。

世人説,律師僅僅是為當事人説話的,在為了當事人的利益時律師可以通過自身對法律的狹義理解違背法律卻還是站在法律的原則下行事。而在我所經歷的種種律師辦案實踐中,試圖以我在學校中學到的理論和設想論證這種假設時卻顯得那般力不從心。中國的法治進程並沒——也更不是很如——我們想象或是他們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師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權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國家的律師與人口數相比,我們的律師數量還遠遠低於法治國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並不傾向於僅僅是以數量和西方法治國家相比,比這些更為深切的原由是我們的司法需要和他們不可相提並論。還因我們的司法本土資源和他們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別。世人那樣去説律師的價值是以他們固有或是以他們所片面的瞭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實踐中親身接觸了律師的生存景況後卻是那般的思索萬千。

首先,在中國本土做律師,律師有時真的不是在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前去為當事人利益考慮,而考慮更多的卻是關係和人情,這是中國化法治進程中特有的現象。一個案件的雙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長,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個局的局長,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時候,這個案件即外化成了權利紛爭的舞台,因為雙方都會通過關係説話。這時展現彼此理由的事實即被權利所替代,而律師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時也在想,他們到底是在為了什麼而為當事人利益作保障。説按法律,這個案件本身就沒按法律辦,説按關係,這個案件裏面還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陰影的,因為法官在判決時總要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鋪墊。很有意思的是,即使這個案件完全是個十足的法律錯案,在法官的判決中一般人也會認為這是個在法律上看來公正的判決,因為法官會在寫判決時經過特殊化的處理試圖為自己的法律錯案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而且這種法律法規的支撐在有些法律人看來也是正確的,因為法官是在適用現行的法律辦案。我們無力去説此種法律法規有問題。當然,這樣的案件總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們實習的過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説的是這樣的案件不是説少了我們就慶幸了,我們理應慶幸的是這樣的案件在中國絕跡而不是僅僅説減少了。關於關係案或人情案對司法正義或是對司法公正的挑戰自不言自明,而考慮到中國特定的語境,法治的追求目標總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標相去甚遠,連同律師的角色定位也遭詬病,我們就不得不思考,律師在辦案的過程中理應以何種姿態樹立自身的良好形象並讓世人尊敬這個職業進而敬畏這個職業即成為一個值得探討和思索的話題。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2

畢業後一直在銀行工作,在二級分行,主要承擔着上傳下達的角色,負責指標分解以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鍛鍊更多的是自己的組織協調和溝通的能力,而對於法律專業知識及其應用,缺乏實踐經驗。

經過一年的實習律師生涯,慢慢熟悉並適應了律師工作節奏,也對自己的缺點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從銀行思維到法律思維的轉變,夯實法律專業能力,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總結自己這一年的實習生涯,在今後如何做好一名律師上,主要由以下三點感悟:

一、不害怕批評,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畢業後七年的非法律職業經歷,理論的淡忘和法律實踐的匱乏,在遇到問題時,用法律思維和法律意識去司思考解決問題,成了自己最大的障礙。在實習過程中,經常粗心犯錯,甚至是一些低級錯誤。但是,粗心是律師執業的大忌,一個不慎就可能會給當事人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這也是實習過程尤為重要的原因,早犯錯總比晚犯錯好,在犯錯及改錯的過程中磨礪自己,努力克服自己的不良習慣。

可能因為自己已經有過幾年的工作經驗,對於批評,深知忠言逆耳利於行的道理,不管是言辭犀利還是委婉提出,凡是對於個人成長有利的建議,都能欣然接受。

要成長就必然會出錯,悟性好的人出錯會少一些,可對於我來説,這條路可能更長;但是我知道,錯誤出現的地方恰是短板,雖然很難過,但是隻有在犯錯改錯中才能讓成長進行下去。在經過無數次摔打,身上滿是傷疤之後,專業水平才能獲得實實在在的提升,才能真正獲得成長。

二、學習永無止境,不斷充實自己

讀萬卷書,不止於專業書籍的學習,凡是那些能讓自己心性得到成長的書籍,都要涉獵。廣泛和深入的閲讀,可以開闊自己的見識和境界,從中獲得和感悟新的經驗和技巧,激發和照亮生命中那些還在沉默和幽暗的部分。這好比不斷在大腦中儲蓄,你可以終生享受它的孳息,在將來的工作和生活當中,逐步領略到它的神奇魅力。

在專業學習上,實習律師學習最基本的學習路徑就是裝卷、訂卷,在裝卷的過程中學習法律流程和法律思維。在卷宗整理基礎工作中,一定要沉下心來,學習不同文書的寫作格式及寫作重點,事實簡明扼要、論述法律觀點要精準,引用法律條文要完整,切忌堆砌。從卷宗的整理過程中學習指導老師對於案情的理解和辦案思路。

在這方面,我的學習還很不足,在裝捲過程中缺乏對卷宗的研究,流於形式,也是自己要重點改進的地方。

其次,就是多看多學多聽,在指導律師辦案的過程中去悟辦案思維和方式方法。

同時,在接待當事人的過程中,學習案情分析以及法律思維的養成。根據當事人的陳述,清晰的分析案情、明確當事人的訴求並且根據訴求找出用以支持的證據材料,同時,也要給出相應的代理意見,並明確存在的風險及解決方法,這一切都離不開律師的法律思維。因此,作為一名即將執業的年輕律師,應不斷的學習,從實踐中總結經驗再應用於實踐中去。

三人行必有我師,要學會從指導律師、法官甚至當事人身上去學習,不要把自己作為中心點,而要有開放的心態。正如卡耐基所説:“人人皆是你的學習對象。因為不論相識與否,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值得你效法之處。最重要的是,你得研究他們的生活,積極借鑑他們的經驗,並靈活地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否則,就容易走彎路,甚至碰壁、摔跤。”

從庭審程序,學習如何做一名律師。實習期間,旁聽過很多次指導律師的開庭,在感歎一個資深律師思維縝密又反應迅速的同時,也感到自己的壓力。

律師,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開庭,通過庭審程序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庭前準備要充足,開庭前要再次核實所有材料,與當事人充分溝通案情,提前閲卷。質證環節圍繞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表態。與被證明觀點和訴求沒有關聯的材料不是有效證據;不能充分證明觀點和訴求合法性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證據。就證據的形式、證明力及與事實、其他證據之間的矛盾進行質詢和確認。辯論時依據庭審情況、證據情況,圍繞訴訟請求,提出新的觀點和主張。庭審結束後要保持和法官溝通,及時瞭解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及時提交代理詞。

作為大陸法系國家,社會發展日新月異,法律規定也層出不窮,對於法律的理解與適用,除了在實踐中進行磨合,還需要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從專業及法律書籍中,獲取自己需要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思維。

學習是常態化的事情,在學習中感受成長,這才是最大的成功。

三、態度是底色,決定自己能走多遠

要想做好一名律師,態度決定高度。一個合格的律師應該擁有的基本態度就是踏實、負責、和精進。

首先,踏實,這是一名實習律師的基本品質。有很多實習律師好高騖遠,很不屑於做一些複印、跑腿送傳票、整理基礎材料等瑣碎的事情,而是想快速地進入到研究案情、討論案情和參加開庭上。甚至對於指導律師讓自己做這些瑣碎的事情頗有微詞。

但是,這就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小事都做不好,大事何以能夠完成?更何況,一個新人,指導律師還不知道自己的能力,怎麼敢直接放手交辦案件,如果真有律師這麼做,那是在拿律所的榮譽和當事人的利益開玩笑,是對律所和當事人的不負責任。當然了,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是連士兵都做不好的人一定做不了將軍。

態度決定一切,耳熟能詳的道理,卻很少有人能悟到其中的道理。如果不能擺正態度,那結果只能是大事做不了,小事做不好,甚至被批評幾句就負氣放棄。

“寶劍鋒從磨礪出”,作為執業律師,擁有紮實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若是沒有將自身的法律知識轉化為解決具體問題的操作能力,那也只是紙上談兵。

初為律師,開始做的肯定都是一些枯燥、簡單和重複的工作,這是一個新人的必經階段。從低做起,是有它的好處的,就是讓人不斷提升對自己的信任度。

我深知這個道理,但我也有自己的`缺點,我總是想把老師交代給自己的事情又好又快地完成,但時間久了我也發現,快必然伴隨着不周全,不能窮盡對問題的思考,交給老師的答卷往往是半吊子。幾次被批評之後,慢慢開始改變自己的做事風格,不能一味圖快,準確才是第一位的。

其次,負責,是積累指導律師和客户信任的最重要品質。沒有小的案件,哪怕是一個責任明確的簡單的交通事故糾紛,都要認真對待。

在實習過程中,讓我感觸最深的就是一個撫養費糾紛案件,那也是自己從頭到尾經辦的完整案件,雖然簡單,但對於一個實習律師來説,第一次的壓力還是很大的。訴前調解階段多次和訴調員溝通,訴調結果和當事人及時溝通,然後就進入準備庭審的階段。經過和當事人不斷溝通證據材料,對證據不斷修正,直到開庭、走完庭審流程,緊張情緒還未完全消退,不僅有第一次的壓力,更是害怕辜負了當事人信任的壓力。在寫總結時,判決還沒下來,但是不管什麼結果,當事人和我都能接受,庭後對我表示了感謝,當事人對自己的認可,是對自己的莫大鼓勵,也是充分溝通的結果。

只有踏實負責地將每一個小案件辦好,尤其是將各種枯燥和重複性事務辦得滴水不漏,才能進入下一個階段,接觸更加複雜的案件。

最後,精進,對於專業的精進態度,是向縱深發展的必備素質。律師職業是一個天道酬勤和厚積薄發的職業,需要較長時間的積累,方才初見成效。我很幸運,在決定成為一名律師時,跟了一個好師父。但是在律師界跟師父和在銀行界跟師父可是很不一樣的,在銀行,師父會手把手地教你如何操作系統,如何避免操作風險,做得不對還可以一遍遍重來。而在律師界,這是非常不切實際的,一來,既然是好師父,那就意味着他會非常忙,不可能有時間將他的所學所知灌輸到你的腦中;二來,自己必須學會在實際工作中,邊工作、邊觀察、邊總結,能夠做到舉一反三時,才算真正有收穫。

這三個態度相輔相成,構成一個律師應有的氣質。

總之,在這一年的實習生涯裏,有收穫,缺點更多,前路漫漫,必將更加努力求索,不辱律師這個稱號。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3

轉眼間,實習期已過,經過一年多的學習、鍛鍊與積累,除了逐漸掌握了執業技能、辦案技巧,我也漸漸對律師行業有了深入的認識,雖然道路佈滿荊棘,但這也堅定了我努力成為一名執業律師的信念。

一年多的實習生涯,説長不長説短不短,但卻記載着一個青澀的律師實習人員長長短短或多或少的磨礪、收穫,及時的總結回顧,不僅能夠幫助自己認清自己在工作當中的不足,同時也能將工作經驗所得加以整理,有利於自己未來的發展。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律師實習的必要性

實習階段是執業律師成長過程中的重要階段,正如許多其他行業的學徒制,實習人員相當於律師行業的學徒。這學徒,在實習期間,可以得到在指導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諄諄教導,能夠在辦案工程中學習相應的辦案技巧及執業技能。這個階段是學習、積累經驗的最好時機,但學習的過程也是不斷吸取經驗教訓不斷自省的過程,決不能因為挫折而氣餒,而是應當有越挫越勇的勇氣,一旦出現工作低級失誤或遭遇客户投訴等問題,必須直面問題所在,並認真加以改進。正如很多前輩所説的,“早犯錯比晚犯錯好”,若是到了自己正式職業,自己的任何失誤都可能造成當事人利益受損,破壞當事人對自己的信任,嚴重的還將影響整個律師行業的整體形象。實習經歷很重要,因為有了經歷才會有成長,才會有進步。

二、為什麼當律師

做一件事情,特別是選擇從事何種職業這一重大的人生事項,若不知道、不清楚為何而作,那就很難能夠做好做強做大,或者朝自己所設想的.方向前行,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努力地原地打轉。

律師,在有些人眼裏,僅是稻粱謀的安身立命之計,有些人則把它當成弘揚法治之道。不管是稻粱謀,還是弘法道,這不僅是個人價值追求的不同,也是“生存與發展的問題”的體現,這都無可厚非。極端一點講,在自己依靠法律尚不能苟活的時代,如何讓普羅大眾信法守法。所以關鍵的問題在於,雖然豐滿的理想總需臣服於骨感的現實,律師應該想辦法讓骨感的現實豐滿,且不忘初心。所謂“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為律師者,往往是在“窮”處立,能往“達”處行。

三、實習期間的經驗總結及執業技能的提高

一方面,法學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科,我國的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七大部門法涉及社會方方面面,法律規範層次較為分明。在此背景下,經過幾年法科教育的我所掌握的法學知識可謂是冰山一角,仍需要加強理論學習。只有掌握了更加豐富的法學理論知識,才能更好用於具體案件中,替當事人排憂解難,比如,若是因為自己法律水平有所欠缺,無法解答當事人的諮詢,豈不尷尬?但隨着社會分工愈加精細化,法律行業也是如此,正如日本管理學大師大前研一所説,專業是成功的唯一途徑。對此,我認為,律師首先應該知悉作為一個法律人應當知曉的法學知識體系的常識性問題,如刑法三大原則、舉證責任、過錯推定等;其次應當能夠按照自己的興趣在某個專業領域加以深入研究,如知識產權領域、刑事辯護領域等。另一方面,通過實習期間所從事的具體律師業務,使得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同時也深切體會到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以及孜孜不倦學習的重要性。隨着社會的飛速發展,法律持續更新變化,停滯不前註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師行業更是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4

按照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自20--年3月27日至今,我在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目前實習期已經滿一年。在這一年中,我在閆斌律師的指導下、在本所其他律師的幫助下,完成了規定的實習內容,進行了相應的理論學習和實務操作,沒有發生任何違反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紀律的行為。

1、在執業態度方面,我深刻感受到律師並不是一個輕鬆休閒的職業,相反它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努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

2、在業務學習方面,通過參與具體的律師業務,自己對法律業務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

3、人際交往方面,認識到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是一個優秀律師的重要素質。人際交往從日常生活做起,不卑不亢,不急不躁。

4、執業規劃方面,實習期間我參與了多種律師業務,對訴訟業務的認識更深刻些,具體案件的操作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對律師業務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訴訟業務才是律師業務的基礎,也是非訴業務的基礎,訴訟案件更能準確地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規避風險,在接下來的執業中,自己應當加強訴訟業務的能力。現將一年來的實習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實習期間完成的主要工作內容

在一年的實習期間,通過參加省律師協會組織的集中培訓及在律師事務所指導律師和其他律師的指導、帶領下,較好地完成了以下實習內容,加深了對法律理論的理解,學會了一些實務操作技巧,提高了綜合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認真學習了律師職業道理及律師執業紀律方面的法律規定。律師職業的一個突出的特點是它承載着社會公眾對正義追求的責任。律師不僅僅是通過合法的方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是通過法律渠道增強社會公眾對法律秩序、公平正義的信仰。這就需要律師從進入這個行業開始就要全面地學習律師職業道德、嚴守執業紀律,以最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在法律的界限範圍內執業。基於以上認識,我在實習期間,在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的同時,還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及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有關加強律師職業道理及執業紀律方面的法規規定,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確保做一個合格的職業法律人。

2、在指導老師及律所其他律師帶領下,通過辦理具體案件的方式,進行了訴訟業務方面的學習。在一年的實習過程中,我以實習律師人員的身份協助我的指導律師及所裏的其他律師辦理案件,直接參與了案件的具體操作。通過庭前準備、參與討論案件、擬製法律文書、參加庭審旁聽、協助指導律師等具體活動,將所學的法律理論知識具體應用於個案分析,提高了對法律知識的綜合分析和應用能力,同時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掌握也更加深刻。

3、參與了部分非訴訟業務,提高了對法律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同時也學到了一部分財務、企業管理方面的知識。在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一部分非訴訟業務,大量的是一些諮詢業務、合同文本合法性審查等。在回答客户諮詢、擬製合同文本修改建議的過程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一個合格的律師不僅僅需要有紮實的法律功底,而且還需要掌握一定的財務、税務、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只有將這些知識結合起來,才能為客户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在參與的一起騙取貸款案件的辦理過程中,就運用到了金融方面的知識,在這起案件中,極大的鍛鍊了自己將多種知識融合在一起的能力。

4、學習掌握了律師執業所必需的辦理事務性工作的技能。實習期間,在指導律師和其他律師的幫助、帶領下,在學習業務知識的同時,通過諸如到法院取送文書、與法官溝通、與當事人接洽等具體工作,學會了統籌安排工作時間、熟悉常去機關單位的地址、甚至常用出行路線安排等,合理安排,提高了處理具體業務的能力。

5、參與了所在律師事務所組織的活動,對律師職業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認識。實習期間,我參加了所在律師事務所組織的學習、會議、案件討論等集體活動。通過這些活動,不僅與其他律師交流學習了業務工作中的知識、心得、技巧,而且對律師職業有了新的、更深刻、更全面的認識,更加堅定了我做一名執業律師的信心和決心。

二、實習期間的幾點體會

1、律師是一個需要對法律充滿敬畏和激情的職業。律師處理的都是當事人之間關係甚大的事情,不論是訴訟事務還是非訴訟業務,都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重大利益,甚至是生命、自由。因此,律師的工作必須謹慎,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行事,在法律的框架內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降低當事人可能面臨的風險或最大可能地化解當事人已經面臨的風險,幫助客户實現利益最大化。法律是律師為當事人服務的最主要的工具,律師只有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識為當事人服務、最大限度的保護客户的合法權益,才能更好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也最能更好的體現自己的價值。律師不能為當事人謀求法律允許以外的利益,否則不僅不能維護客户的利益,甚至會在損失客户根本利益的同時給律師自身帶來巨大風險。律師更應該做到守法,讓法律成為幫助他人,實現自己人生價值的工具。

2、律師是一個需要長期、持續付出的職業。在一年的實習期間,我認識到這個職業的艱辛與不易。作為一個具有高度替代性的中介服務職業,律師在生活上沒有任何規律性,一切必須以客户的需要為中心,沒有休息日,每天都處於高度的緊張狀態,隨時可能出差。而且這是律師工作的常態,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不斷地積累、不斷地付出才能贏得客户的信任、才能得到市場的回報,也最終才能成為一個成功的法律工作者。這種長期、持續的付出是一個律師立足這個行業的起碼要求,每一個即將進入這個職業打拼的人必須要認識到這一點。

3、律師是一個需要不斷地積累、學習的職業。在實習期間,通過接觸具體的業務,我深知一個律師不僅需要熟知法律條文的規定,更要學會讓字面的條文應用於實踐,還要更寬廣的社會知識,必須不間斷地學習一切在業務辦理過程中可能需要的業務知識。一年來,在回覆客户的諮詢過程中,我學習了一些財務、證券、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提高了對法律法文的理解,體會到律師職業必須有全面的知識,必須持續學習、不停地積累。

4、律師是一個需要敢擔當、有愛心的職業。律師每天都面對着不同的客户,而客户的情況千差萬別,特別在是辦理訴訟事務的過程中,律師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為了維護客户的合法權益,律師必須敢於堅持原則,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敢於擔當。同時,律師還要有一顆同情心,要理解當事人的難處,體會他們遇到的困難,甚至不幸,要學會用自己的知識真心地的幫助當事人,使他們的合法的權益得到保護,給予他們以正義、公平的社會待遇。

5、律師是一個重基礎、講技巧的職業。在工作之餘與同行進行交流時,包括與其他行業的朋友進行溝通的過程中,大家對律師的從業技巧更有興趣,認為律師是一個講智慧、很看重工作技巧的職業。通過一年的實習,我認為,作為一名律師,技巧確實非常重要,不同的工作方式的確會收到不同的工作效果,但律師作為一個以法律為專業的職業人才,個人業務知識不斷的積累才是更重要的。作為一名律師必須有紮實的理論功底、熟練掌握法律的詳細規定、熟知法條與實踐之間的距離,這些都需要律師要有紮實的基礎,只有在重視基礎的前提下,才能結合個人執業技巧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務。

三、存在的不足

1、法律理論知識仍存在着欠缺。在辦理具體業務的過程中,僅有對理論和法條一般的掌握是不夠的,必須對法條的精義進行更深的理解,才能將法律理論、法條規定準確地應用於具體案例,滿足客户的需要。通過實務工作,我明顯地感覺到在將具體法條與實際業務結合起來時,仍存在着法律適用不準的問題,無法確信地解決實際問題。這一問題的存在,我認為與自己的法律理論知識仍存在着一定欠缺具有直接的關係,這也是我今後需要着重、持續加強的一個最重要的方面。同時,由於自己工作時間尚短,接觸到的一些案件可能會涉及到自己根本沒學習過、沒見過的法律條文、政策規定,這時候就會覺得很茫然,不清楚自己搜索的資料是否完備。由此,我認為在資料的搜索、材料的蒐集方面還是需要多積攢些心得,掌握更好的學習辦法。

2、對法律的理解把握和綜合運用能力仍存在不足。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辦理具體業務時,不僅要學習十幾門的主幹課程,而且還要對具體業務領域所適用的行業法規,包括規章,甚至是規範性文件、內部通知、會議紀要等都要熟記於心。在掌握這些知識的基礎上,還要把字面的規定與實踐中的作法融會貫通,綜合運用。這些都是作為一個律師的基本功,也是必須掌握的。我覺得自己與這些要求相差還很遠,需要繼續努力。

3、綜合知識,特別是財會、企業管理、金融證券等方面的知識急需充實。律師的任務是幫客户解決現實的問題,而不僅僅是研習法律知識。客户提出的問題往往是綜合的、實踐的,而且多數問題會涉及到財務、企業管理、金融證券等等方面的知識,沒有這些基礎知識的背景,律師一方面不好把握客户提出問題的實質,另一方面更無法準備地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在具體的工作中,我也遇到過這些困惑,造成服務質量不能完全滿足客户的要求,更無法達到自己要求的法律服務質量,需要繼續不斷地學習、努力。

4、與人溝通的能力、處理具體事務的能力急需提高。作為律師需要將自己的觀點進行全面、充分、最有效地歸納、表達出來,這不僅需要有對複雜事務的高度的提煉能力,也需要較強的與人溝通的能力。同時,律師是一個以法律知識為主,其他知識也應具備的“通才”,要有將法律知識與其他知識相融會貫通解決具體問題的能力。在實際的工作中,我覺得自己的溝通能力、綜合能力都需要快速提高。

四、下一步的工作學習計劃

結合一年的實習期間的感受,在下一步的工作、學習中初步計劃如下:

1、加強執業道德、執業紀律方面的學習,不斷強化對個人的要求、端正執業目的,嚴格規範執業行為,做一名優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

2、加強業務理論和具體實踐的學習,不斷提高個人的執業能力,做一名業務能力過硬的法律服務工作者。

3、拓展知識面,努力學習財務、金融證券等方面的知識,全面提高個人綜合素質,增強為客户提供服務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法律服務質量。

4、努力學習各種法律業務的同時,培養自己的專長,發展一項法律業務,做精做專。

5、熱心公益,在認真完成律師法律援助任務的同時,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務,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服務社會公眾,為省會律師行業增輝。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5

回想起一年的實習工作,心中頗有感觸,自己由法院到律所,從一個司法行政人員到實習律師,從對辦案一無所知到逐漸掌握辦案技巧,從對律師及行業的不瞭解到有所體會,從不知怎樣做律師到學習和明確怎樣做一名合格律師和優秀律師,總之這些轉變無疑是巨大的,是我人生的重大轉折。下面對我一年實習工作做一個全面的梳理和總結。

一、對一年實習工作的總結

第一,積極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自20--年11月得知自己通過司法考試之後,興奮了一陣子之後,心情變得沉重起來,想到自己今後的律師道路將更加艱辛,為了使自己早日進入狀態,就在閒暇之餘上學法網、法法網、中國律師網、中國律師營銷網等門户網站收集關於師入門的相關文章和心得,如在學法網收到一筆篇《在律所門前徘徊的新人,你準備好了嗎?》(作者:獨行江南風,據查為廣西南國雄鷹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海船律師)對我影響比較大,從文章中第一次比較全面瞭解律師工作和律師的生活,對怎樣做律師有初步的瞭解。

此外,我還在網購買相關的書籍,如高雲著《思維的筆跡》、秦甫著《律師全能思維方略》、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編《律師業務操作指引》、法制出版社編《法律、司法解釋、判例小全書》,其中在閲讀《思維的筆跡》收穫最大,該書是關於律師入門以及寫作方面不可多得的書籍,其中關於律師職業技能和職業規劃方面的內容如數家珍,對我的律師生涯影響也將是全面而深遠的。

有了上述知識儲備之後,使自己不再迷惘,雖然在準備公務員考試上浪費了一些時間,但在選擇律所和指導律師方面,自認還是比如明智的。我的選擇標準是:要選擇一位可靠的、盡心盡責的指導老師,這要比選擇一些大所要重要得多。

第二,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學習。

本人是法院政工部門出來,深知政治理論學習的重要性,作為一名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全面深入瞭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和外延,在思想要牢記“三個至上”和“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義在心中”,從思想深處解決“為什麼入黨、為什麼奮鬥、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執業、為誰服務”的問題。如去年開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警示教育活動,以及當前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都是政法系統和律師協會重要的政治學習,對此必須高度重視,不要認為這是走過場,只有真正重視政治理論學習,才能銘記黨的政策、方針和路線,不斷強化宗旨教育,小心辦案、謹慎從事、服從黨領導、服務人民羣眾。

其次,我還關心時事,經常上網瀏覽新聞,比如關注一些社會的焦點案件:家鑫故意殺人案、對李昌奎故意殺人、一案、李莊案、北海四律師偽證案。一是瞭解法律動態和社會公眾對法律的評價以及新聞輿論導向,也藉此規範自己的行為,還能從一些案件中,比如李莊案、北海四律師偽證案中吸取教訓、以此為鑑,提高規避法律風險意識和能力。

在業務學習方面,除了自學之外,我還積極參加各類專題培訓,如先後參加廣西律協組織的量刑規範化、刑法修正案八等專題培訓。通過學習加深了對法律的理解、提高了法律適用的能力。在20--年7月,我參加了廣西律協組織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順利通過了結業考試,在培訓中我有幸被推選為學員“小組長”,與班長、副班長一起協助班主任開展工作,工作得到了肯定,在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我收穫頗豐,還有幸成為教師示範庭合議庭成員,協助審判長主導整個審庭過程。

第三,積極參與案件和法律實踐工作。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本人蔘與辦理案件16件,其中主辦8件;解答法律諮詢20餘次;研究交通事故工傷雙倍賠償等7個法律專題;審查合同5份,草擬合同3份;下載法律法規、案例等相關資料3.3G,初步建立個人法律信息庫。在接手每一件案子或解答較為複雜法律諮詢我都會在電腦上建立一個文件夾,在網上或有關資料收羅所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案例、論文和相關評論和政策等,針對出現的法律問題逐個解決,以至於解決整個案件問題,經過積累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

回想起辦過的案件和解答過的法律諮詢,值得回味,也是人生的體驗,如韋某訴廣西某農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原告是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在1994年7月至1996年5月期間承包被告三項維修工程,原告早已按合同要求如期完工,並交付使用,至今已有十餘年,但被告僅支付部分價款,原告一直向被告催要,但被告至今未支付。工程總造價僅有兩萬多元,餘款僅為六千多元,但被告拖欠十餘年之久,原告多次找被告,被告都以種種理由搪塞拒不還款,百般無奈之下,原告最終選擇了訴訟解決,案件到法院之後出奇的順利,調解結案,之後原告也順利地拿遲來的工程款,當事人也比較滿意。這讓我反思,如果當事人早在十年前起訴是不是也能象今天一樣順利解決,為什麼當事人不輕易選擇訴訟,這背後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種,但當事人法律意識的提高卻是作為律師值得慶幸的地方。

還有曾某與歐某合夥合同糾紛案,本案為某消防支隊的兩戰友,其中一消防幹事與另一消防幹事妻子合夥開店,經營虧本引起糾紛,原本打算起訴,但我們以律師身份介入談判,談判不成之後,又向某消防支隊和廣西消防部隊反映情況,之後支隊組織調解成功。通過本案初步掌握了調解和談判技巧,還有在外地調檔取證的經驗。

此外,在辦案過程中,因為當事人在桂林,我們通過QQ的方式與當事人溝通,一是解答當事提出的法律諮詢,二是指導當事人參與調解,最終通過部隊調解解決紛爭。本案也是我接觸的第一個案件,能夠以調解方式結案,讓人頗感欣慰。

還有柳城縣六塘鎮農貿市場門面深夜起火三死一傷索賠案,在20--年12月17日凌晨,六塘鎮農貿市場一門面樓房發生火災,造成二死二傷的慘劇,其中一名傷者(九歲小孩)燒傷嚴重,治療不久後也死亡。事故原因為租户放置在一樓門面的電動車自燃引起火災。

在本案中,我雖然沒有參與代理案件,可當事人大女兒,也就是其中受害人之一的姐姐找到我時,我對他們的遭遇深感同情,因當事人無錢請律師,只能通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幫其索要100餘萬的賠償款,針對案件的情況,我積極指導她辦理相關的委託手續,參與到案件審理當中,並指導她辦理追加被告的手續和參與法庭辯論,目前該案還在審理當中。在長達數月的法律諮詢當中,我雖然沒有得到過任何報酬,但我以此為樂,感受到作為律師應有的正義感,以及律師的真正價值所在。

此外,我還積極參與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目前已辦理2件刑事少年案,其中在王某搶劫案中,我們受魚峯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王某辯護,積極聯繫被告人家屬,主動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爭取寬大處理,得到了被告人家屬的好評。

第四,努力提高個人綜合素質。

為了努力提高個人綜合素質,我堅持每天寫計劃和工作日記,至今已有近一年的時間;平時還寫一些論文提高對律師行業和做一名優秀律師的認識,目前已完成三篇關於探討律師執業方面論文;這個社會競爭激烈,律師行業競爭殘酷,不進則退,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我還參加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和專利代理人考試,我還希望通過考試來明確自己的職業發展方向,完善職業規劃;另外我還加強經濟、金融、會計方面相關知識的學習,如購買了薩繆爾森《經濟學》、《會計學原理》等書籍,通過學習充實自己,拓展對法律之外但又必須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五,注重與團隊溝通協作。

我所實習的律所不大,但我始終把自己作為律所的一員看待,無論大小,努力做好每一件,真正做到勤手、勤腳、勤口、勤腦,經常與所裏的其他律師交流辦案經驗及討論案件,義務為其他律師跑腿,甚至還幫助內勤起草相關的行政材料,得到了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二、實習得到的經驗和體會

通過一年實踐,我深深體會到,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要做到如下幾點:

(一)做律師應有的心態。

——做律師應有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做律師不能為名也不能為利,為名利而做律師,只會使自己誤入其途。正確的價值觀是為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實現依法治國而努力,同時在追求的過程中實現自己人生理想和社會價值。

——做律師應有低位姿態。因為只有低位,才能有海納百川的胸懷,才能虛心求教,不斷進取。剛剛入行如此,即使有一定成就,也該如此,這是做人的心態問題。

——做律師要有不怕苦的精神。律師風光是人們對律師的誤解,那些所謂風光的律師只是律師隊伍中少部分人,不得代表整個律師隊伍,律師隊伍的真實情況是,大部分人都兢兢業業,過着高智力投入,回報率不高的生活。高投入、低迴報現狀,決定着律師從業的艱苦,因此做律師必須具備不怕吃苦的精神。

——做律師應有積極進取的姿態。由於行業競爭激烈,意味着不進步就要被淘汰,因此律師做人、做事都要積極,還要不斷地學習,提高業務能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適應行業和社會的發展。

——做律師應該自信。律師是一份崇高的職業,即使有一部分人不這麼看,我還是堅信這一職業理念。因此能夠加入這麼一項偉大的事業,又有什麼理由不自信呢?從個人的角度來看,自信也是一個人應有的態度,它會讓人激情四溢、潛能併發。

(二)做律師應的能力。

律師是法律職業人,非理論型,更側重於解決實際問題,因此務實是律師的關鍵。圍繞務實,我認為律師應具備價值判斷能力、學習的能力、法律思維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營銷的能力等幾個方面的能力。

1、價值判斷能力。

我始終認為律師應正確的價值觀,這是方向性的問題,試想一下作為一名律師,沒有價值觀、沒有是非觀、沒有道德觀念,這想的律師是很可怕的,特別是他做大的時候,就有可能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威脅。因此,律師必須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並以此為基礎,不斷提高自己的價值判斷能力。

2、學習的能力。

律師是一個要不斷學習的職業,首先每年都會有很多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出台,這些知識都要更新;其次律師雖是法律職業,但對其他學科也應瞭解,為提高綜合素質,必須加強其他方面的學習;第三在業務方面,還要不斷提高辦案的能力,這也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學習的過程;第四要轉變觀念、更新思維,提升法治理念,這需要加強思維訓練,也是不斷學習的過程。

3、法律思維的能力。

律師不能象普通人一樣的説和做,而應有律師的職業特點,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法律思維,説和做只是法律思維的外化,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有理有據、無懈可擊,形成一種“圍棋棋盤式的思維模式”。因此律師必須具有法律思維,這也檢驗一名律師是否合格的標準之一。

4、邏輯思維能力。

法律需要邏輯思維,律師需要邏輯思維解讀法律,解決法律問題,只有具備了邏輯思維的律師才更有智慧,解決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更強,甚至可以推導出未知或未發現的東西。

5、綜合分析能力。

綜合分析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均為思維能力的體現,綜合分析更注重全局性和整體性,並綜觀全局發現局部的不足。這種整體把握的能力也是律師應具備的能力之一。

6、語言表達能力。

語言表達包括口頭和書面,我個人認為律師應更重書面表達能力的鍛鍊,因為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會寫作大量的法律文書,這需要很好的文字表達能力,法官更多的從中獲取信息。同時,口頭表達能力也是重要的,這關係到庭審上的發言和辯論,也關係到與法官和當事人的溝通。

7、營銷的能力。

營銷是律師無奈的選擇,同時也生存的需要,現代律師一定要具備科學有效的營銷手段,儘量縮短與客户間的距離,開發潛在的客户羣,建立自己的人際關係網。

8、溝通和談判的能力。

要辦好案首先學會傾聽學會有效地與當事人溝通,否則儘管你工作盡心盡力,但是忽略了與當事人的溝通,及時向當事人彙報工作進展,以致當事人對律師產生誤解,認為律師只收錢不辦事,也影響了律師行業在當事人心目中的形象。

(三)做律師應有的儲備。

律師是一綜合性很強的職業,每一位律師都應具備獨擋一面的能力,鑑於此,我認為律師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儲備:

1、知識儲備。

二十一世紀是信息社會,也是知識爆炸的時代,律師的知識結構不僅要豐富而且還要更新快。法律知識是必備的,其他社會學科甚至自然學科方面的知識也同樣需要。對於這些知識的獲得,主要途徑有:(1)書籍,(2)電視,(3)廣播,(4)網絡,(5)交際。特別是網絡,它是現代律師學習的主要資料來源和手段。

2、能力儲備。

在所有能力當中,思維的能力是最為重要的,因此提高思維的能力是關鍵,但其他能力也必須不斷提高,使自己的綜合能級提升。

3、人際儲備。

從現實的情況看,律師應有好的人脈,這也是律師能否具有案源,以及開展自我營銷的關鍵,因此律師應積極打造自己的人際網,提高人際儲備。

4、經濟儲備。

俗話説“無財不足以養道。”律師開支是很大的,如行頭自我包裝、交通費用、信息費,中介費等等費用,都需要錢,沒有一定的經濟儲備是難以開展工作的。

5、身體儲備。

要加強競爭力,拼的是什麼?是體力,是一個健康的體魄。因此身體在什麼時候都是最重要的,沒有好的身體一切免談,做一名律師,特別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一定要把自己的身體鍛鍊好,並且也具備這樣的能力。

三、對今後執業的計劃和打算

首先,作為我個人來説,一定要走出去,緊緊依靠其他律師,依靠柳州律師這個團體,這才是正道,首先要明確這一點,這很重要,至於怎樣做還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加以完善。以前我的想法是不正確的,我認為要做好律師,主要是案源,而案源主要靠人脈,因此重點要在人際上多拉關係,比如講爭取認識某某當官的、有錢的、社會影響力大的等,其實這都不是正道,案源少只是一個表象,真正的內在原因是你的能級太低,而要提高能級的主要途徑是學習和依靠前輩幫、傳、帶。

其次,不僅要建立終身學習的理念,還要建立博學的理念。要學還要理論聯繫實際,理論方面專業的要學,非專業的也要學;在專業領域要有一定的深度,處理好繼承與發展關係;在專業與非專業的關係上,以專業為基點,向外發散,有一定的廣度。因此,在正確的理念指導下,在一定範圍內,學得俞深、學得俞廣,才能在這個舞台上枝繁葉茂。

總之,律師這一職業,困難與機遇同在,勝利和挑戰同行。選擇是無奈的也是必然的,既然選擇就要有勇氣走下去。首先,從低位做起,二循序漸進,三穩步推進,四不斷積累,五精益求精。

在追求的過程中,既要謙虛謹慎,又不能失去信心,盡全力做好每一件事情,“只有小律師,沒有小案件。”心態要平穩,穩中求進,劃規好自己的職業和未來。具體而言:1—3年學習提高、生存考驗階段(初級技工),3—5年初有成效階段(中級技工),5—20--年成熟階段(行家),20--年以上是專家階段(專家)。

關於律師實習工作總結 篇16

人生太短,歲月太長。無意義的歎息是無意義的。不知不覺,40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成了美好的回憶。在此,首先感謝辛主任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為我提供了這個學習實踐的平台;感謝李老師和楊老師的指導,讓我有機會將自己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為了現實;感謝肖耀傑和趙的幫助和照顧,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地度過這個暑假。

在過去的一個多月裏,我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很難學到的東西:做人,生活,工作,尤其是處理事務的能力,把學到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在李先生和楊先生的指導下,我參加了三次庭審,五次外出取證,三次立案,一次參與調解,同時撰寫了大量法律文書。其中法庭筆錄5份,調查筆錄6份,取保候審申請及擔保6份,行政辯護1份,民事賠償協議1份,民事申訴3份,委託書1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2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1份,民事裁定上訴1份,刑事附帶民事申訴1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1份。此外,我獨立接受諮詢近20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與解除同居、交通事故賠償、人身傷害與工傷等。對於這一重要的人生經歷和最有價值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第一,社會關係

作為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所以律師要處理的社會關係往往大於純粹的法律關係。除了家庭、朋友和同事之間的基本關係之外,還應該在《公安法》的當事人、證人和監獄部門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對於商人來説,客户就是上帝;就律師而言,這些人都是神,誰也惹不起誰,誰也得罪不了誰。從更功利的角度來説,都是衣食父母。

1.家人和朋友的關係。戰鬥力超羣的作戰單位必須有紮實的後勤保障,想稱霸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諧的家庭關係和穩定的親友關係。律師是一個非常辛苦的職業。在當事人、證人、法庭之間穿梭,時間和精力都很長。如果一個律師經常在自家後院起火,經常被家人親戚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困擾,總是情緒低落,怎麼會有精力去研究當事人委託的案件,去接新的案子?但是,如果律師能夠提前處理好這些關係,不僅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可以產生穩定的案件來源。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2.同事關係。沒有永遠的敵人,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種感覺,那就大錯特錯了。人是一種感情最豐富的高級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不存在,素食者和精神病人除外。同事關係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係,也是社會中最基本的人際關係之一。由於律師是一個僱員很少的職業,同事不應該僅限於自己事務所的人,而是該地區的所有法律服務人員。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的律師不能同時代理原被告雙方。但根據實際需要,同一個辦公室的律師在法庭上兩軍對壘是很常見的。這樣,這種同事關係就更復雜了。在研究所裏,每個人都需要團結,和睦相處;在法庭上,他們為了客户的利益而臉紅,讓對方難堪。他們在事務所裏通常表現出善意是真的嗎?如果有,這些律師需要多少汽油;如果不是,那麼虛偽有多累?但我寧願相信他們是前者,這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標。

3.與當事人和證人的關係。律師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時,必須儘自己的職責,為委託人謀求最大利益,如何取得委託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至關重要。在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隱瞞了一些事實,容易導致律師工作誤入歧途,陷入困境。證人往往因為對某些社會關係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作偽證。這些對律師來説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地把事實説清楚,如何讓證人放下心事,才能為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體現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關於這一點,我從楊律師身上學到了很多有用的東西:

(1)端正態度,端正身份,做好一切困難的準備;預測可能發生的最壞情況,並設計解決方案。

(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和生活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敍夾議,以聊天的形式蒐集最有價值的線索。

(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係。從工作性質上來説,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儘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衝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繫在了一起。對於一個案件來説,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為力,或者説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為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後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係。因為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後遺症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於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並不太紮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於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於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麼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裏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置,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為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係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為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為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衝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麼做的。我認為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説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麼知道他的案子屬於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為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麼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後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於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為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為其它不規範行為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幹些什麼?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説還審理什麼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繫,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為,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佈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於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為然,認為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裏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諮詢:他因故借給村國小一筆款,後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覆是村國小沒有帳户,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説該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麼,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麼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着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係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裏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裏都有離婚案件,什麼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説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係。《婚姻法》第8條關於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範而不是任意性規範。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後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後的情況。)對於解除同居關係,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於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的標誌和法律程序。登記後,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後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