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個人工作總結範文

司法所個人工作總結篇一

司法所個人工作總結範文

半年來,在區司法局、小山街道黨工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個人優勢,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工作計劃和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為街道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一定貢獻。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1、積極參加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用科學發展的理念武裝自己,指導個人的工作實踐,敢於創新工作方法。

2、為了加強司法所與社區工作人員、居民羣眾聯繫,提高工作效率,主辦了司法所建設、社區工作信息、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安置幫教社區矯正、人民調解、依法治街社區依法治理、法律諮詢、司法所上站學習等十幾個欄目。加強了對社區工作的指導,也給社區幹部一個交流工作經驗,展示個人才華的平台,最突出的作用在於方便了幹部羣眾的法律諮詢,規範了司法所服務行為。凡是境內幹部居民向司法所諮詢法律問題,小山司法所都會給一份較規範的法律諮詢意見書。

3、改進了司法所上站學習的形式。司法所上站的地點由辦事處改為居委會,支持和主講由司法所長改為社區工作人員,方式由開會授課式改為工作經驗介紹、討論的方式。司法所只是側面指導。這樣大大調動了社區幹部的積極性和工作的主動性。

二、規範了司法所對社區人民調委會工作的指導

司法所利用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的機會,專門對社區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培訓。新當選的居委會幹部對人民調委會的性質、任務、工作原則、工作方法有了新的認識。上半年,司法所組織了兩次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指導社區調委會化解糾紛13件,直接參與社區調委會調處矛盾糾紛1起。規範了街道人民調委會的工作記錄。

三、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活動

小山司法所組織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法治宣傳月活動,有利配合了全街社區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在五個社區先後舉辦《居民上訪要依法進行》的專題法制講座。發放《依法文明信訪讀本》600多冊。

四、認真組織了“兩勞迴歸人員”排查摸底工作

北京奧運會前夕,小山司法所組織開展了“兩勞迴歸人員”基本情況大排查。對全街21名“兩勞迴歸人員”的家庭情況、就業情況、現實表現重新排查、重新統計。司法所廣泛宣傳了南廠西里社區妥善安置幫教釋放人員周嘉偉的先進事蹟,推動了全街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服務街道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上半年,同司法所的同志一道為街道辦事處代理民事訴訟3起,提供法律諮詢意見書17份,起草修改經濟合同2份。參與接待上訪羣眾7起,入户走訪居民羣眾63户次,給信訪者*律法規和黨的政策,認真細緻地做羣眾工作。與上訪户簽訂信訪代理合同,並逐項落實,也得到領導肯定,社區居民羣眾的理解。

總之,半年來為街道做了些實實在在的工作,但同人民羣眾的期望還有差距。今後,一定要發揚成績,彌補不足,依先進的同志為榜樣,力爭把工作幹得更好。

司法所個人工作總結篇二

三年來,本人在市局基層科的業務指導下,在縣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全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維護本轄區社會穩定為已任,三年來我們狠抓司法所的業務指導和規範化建設,不斷充實、完善、調整各級人民調解組織。

努力開拓新的法律服務領域,保障和推進我縣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順利實施。為我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做出了貢獻。現將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調整、充實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積極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

每年,我們都對全縣人民調委會和人民調解員進行一次全面整頓和調整,按照人民調委員會組織條例和人民調解員的任選條件,對那些調解組織渙散,調解員法律意識不強、責任心不夠等調委會和人民調解員進行了整頓和調整。共整頓調委會38個。同時,利用公開向社會招考、羣眾推薦民主選舉等多種方式,向一些較薄弱的調委會選派58名政治素質好、年富力強、文化和業務素質高、熱愛民調這項工作人員充實到各級調委會中來,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調委會現狀。

目前我縣建各級人民調解組織75個,人民調解員260餘人,真正做到了哪裏有人民羣眾,那裏就有人民調解組,哪裏有糾紛,人民調解員就出現在哪。如:今年5月,我縣一開發商在建樓過程中,由於所建樓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佔用,而且涉及到了幾家個體旅店的正常經營,由此引發開發商與居民個體經營者之間的糾紛,個體經營户先後找到了社區、建委、*處等單位,都沒能解決問題。這時社區把問題反映給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員及時找到開發商和個體經營者,依法對他們進行調解,通過運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終於使開發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對個體經營者每月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直到開發商所建樓房竣工,主要道路暢通為止,這起糾紛終於圓滿公正的解決了,維護了個體經營者的正當權益。

湧現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區鄧秀敏、車陸鄉宏偉村姜偉及邊疆鎮團結村、車陸鄉衞東村、辦事處金融社區等優秀人民調解員和人民調委會,他們基本把糾紛不上繳,做到了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對久調不決或達不成協議的疑難糾紛,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防止久拖不決、引起矛盾激化和羣眾上訴。三年來,我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各類糾紛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達97%以上,為我縣的社會治安狀況減少犯罪起到了預防作用,充分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在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上下功夫

1、建立機構、強化隊伍。1997年6月縣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將鄉鎮的司法所統一收歸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長及工作人員全部經考試錄用,全縣9個鄉鎮及街道辦事處均獨立建所。同時積極落實黑編87號和《關於鄉鎮司法所長配備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XX年解決了3名司法所長副科級問題。20XX年又解決了2名。佔全縣司法所長人數的60%,積極調動了司法所長工作積極性

2、加強所務制度建設、健全所內人員分工業務目標責任、政治理論制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公開公示及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評考核制度,並統一規範了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委員會文書用紙和各種工作簿冊,公開服務承諾和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上,在原有4個省級規範化司法所基礎上,今年上半年我們又申請了新興、寶山、新鄂三個鄉司法所為省級規範司法所,這樣省級規範司法所以佔全縣司法所總數的85%以上。

4、夯實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從20XX起至20XX年共四批次利用國債資金建設鄉鎮司法所辦公用房,今年最後一個鄉-克林鄉100平米司法所構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發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廳下達的建房任務。並參照省級規範化司法所標準對室內進行了裝備,統一訂製了司法所、法律服務、人民調解、調訪一體化等工作圖版和標誌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種工作簿冊。

5、充分發揮司法的職能,三年來各鄉鎮(街道)司法所參與調解疑難糾紛1XX件,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議67條,採納52件、制定村規民約13件、制定規範性文件17件、參加整治專項治理活動36人次、9個司法所受到集體表彰、8人受到個人表彰。

三、法律服務所業務工作持續、穩定發展。

今年我縣法律服務工作以市場建設為中心,積極為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主動參與各級黨委、政府領導接待羣眾信訪工作。

一年來,法律服務所代理訴訟、非訴案件17件、解答各類法律諮詢286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律場次36場,受教育人數36000人次,為集體和個人避免經濟損失21.3萬元,充分發揮了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同時還要在今後工作中找準切入點,積極探索新農村建設提供法律服務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拓寬法律服務渠道,逐步改變法律服務工作開展不平衡的局面,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人民羣眾、面向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保障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四、切實加強“調訪一體化”工作。

“調訪一體化”工作是一種新的工作機制是司法所人員參與信訪工作,充分發揮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法律業務知識的專長和調解經驗優勢,使鄉鎮(街道)司法所的職能在新時期構建社會主義社會中,顯得尤為重要。也進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員在黨委、政府和人民羣眾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説也找到了自身存在發展價值。

今年我們調訪工作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開展培訓工作;

二是調整了村、社區無法發揮作用、思想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的信訪人員;

三是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治理活動;

四是加強了“調訪一體化”的宣傳工作;

五是加強“調訪一體化”的規範化建設。三年來,我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調訪辦,共接待各類上訪事項168件,調訪人員解決160件,移交司法機關5件。轉上級行政處理3件。通過全縣各級調訪組織積極開展工作,較好地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

五、積極做好民間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工作

我們首先把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民間糾紛排查上,搞好民間糾紛矛盾排查,是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舉措,也是防止突發糾紛形成和轉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證,因此,我們加強了對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排查和調處、調集三級排查調處力量,多管齊下,多措並舉促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糾紛的效能。積極拓寬調解領域,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聯繫鄉鎮各部門,共同參與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工作。

我們主要做法:

一是主動參與鄉鎮黨委、政府聯繫,及時請示彙報工作,通過主動請示彙報取得支持,紮實工作,解決實際問題;

二是主動與鄉鎮政府各職能部門聯繫,及時通報矛盾糾紛發生情況,調動起成員單位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同參與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重大疑難糾紛;

三是主動與鄉鎮法庭、派出所聯繫,實現法律程序的有效銜接,依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四是實行了定領導、定人員、定時限,確保矛盾化解、清除隱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糾紛問題不查清不放過、矛盾不化解不放過;

五是對重點矛盾糾紛進行分類、分析、並制定化解預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變事後調解為事前預防,努力將矛盾糾紛控制在萌芽狀態。三年來,共排查各類糾紛183件、調處180件、對3件調解達不成協議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充分發揮了鄉、村、屯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的作用,真正將矛盾糾紛有效排查在事發地。

總之,三年來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點成績,但與其他縣、區相比,還存在着許多缺點和不足,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發揚優點,克服不足,為我縣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階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