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綜治個人工作計劃

【篇一】

教育局綜治個人工作計劃

20XX年我縣學校安全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進一步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中央、省、市有關綜治工作部署,按照“平安XX”、“平安先行學校”建設的要求,不斷推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建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強化安全管理,狠抓工作落實,積極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確保校園安定穩定,師生平安。

一、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強化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進一步明確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做到領導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經費到位。要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每個崗位,每一位教職員工。堅持落實安全工作履職報告制度,增強各級行政教育部門和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和法人主體責任意識。安全工作要列入本單位行政例會討論研究議題。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對學校考核的重要內容和評優評先、下達招生計劃的基本條件。學校主要領導、各業務分管領導、各處室工作人員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既要抓業務工作,也要抓安全工作,形成齊抓共管學校安全工作的格局。

二、深入開展學校安全工作標準化建設,提升學校安全水平

20XX為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福建省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的精神,切實規範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行為,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福建省安全生產標準化級別評定標準》和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紮實開展學校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意見》(閩教安〔20xx〕21號)精神,決定在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三年行動”考核驗收的基礎上,結合“平安先行學校”創建活動,利用三年時間,在全縣學校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活動,確保通過三年努力全面完成達標任務。按照“一年打基礎,兩年上台階,三年求突破”的總體思路,紮實推進學校安全標準化建設,確保完成第一階段各項任務。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水平,夯實安全工作基礎,構建安全工作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防範安全事故,進一步推進“平安先行學校”創建工作及學校安全標準化建設順利開展。

三、依託縣教育網,完善安全監控體系

以建立暢通、便捷、高效的學校安全工作信息報送、交流平台為目標,建立完善教育局——學校二級安全工作信息管理網絡系統。完善網站功能,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基本情況、事故隱患源、特殊生電子檔案等信息系統建設,便於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適時掌握安全動態,利用縣教育網便捷、高效的功能及時應對,妥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以及進行各種安全檢查、信息交流、檔案管理,形成局校聯動、校際互動,互相交流、互聯互通,遠程監控、及時響應,應急指揮、妥善處置的學校安全管理平台。

四、紮實開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斷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

認真開展綜治宣傳月、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日、交通安全集中宣傳等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採取多種形式手段,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按照教育部下發的《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認真落實公共安全教育的時間安排,全面推動安全教育活動的深入開展,把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堅持每班每天至少利用5分鐘時間,採用課程滲透和利用地方課程相結合以及主題班會、隊會、牆報、黑板報、校園廣播、專題講座等各種形式,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要充分發揮綜治副校長的作用及聘請法律專家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綱要》中規定的安全教育內容。要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創建“以人為本”充滿人文關懷、和諧穩定的學校安全文化。各校要設立安全宣傳教育專欄,及時更新宣傳內容,濃厚安全宣傳氛圍。加強未成年學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文明道德教育,教育引導青少年學生關注安全、珍愛生命,做遵規守紀的好公民。認真做好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校性防災應急演練,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

【篇二】

為紮實推進我縣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工作,積極推動學校教育改革和發展,保證教育持續、協調、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20xx年上栗縣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上級工作部署,以構建“平安校園、法治校園”為總目標,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創建“平安校園”為抓手,統籌相關各項創建,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切實維護“校園平安、師生安寧”的教育環境,努力構建和諧教育,確保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社會綜治和平安創建工作網絡,進一步化解不安定因素,積極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加大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力度,繼續保持全縣學校安全、穩定、和諧的局面。

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賢海

副組長:林元東、黃世萍、劉曉華、李洪生、李新招、黃書鄉、周楓、吳兆梅

成員:教育局各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甘小紅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綜治工作責任

高度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相應工作機構和專兼職隊伍建設,切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校園創建作為全縣教育系統的重要工作,按照上級工作部署,結合縣教育系統實際,簽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與全局工作統一安排、統一考核、明確責任、層層落實,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列入考核內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和領導責任查究制。

2.完善網絡,健全綜治工作制度

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綜治網絡和校園安全檢查等制度,強化學校主要領導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學校分管領導的直接責任人意識。舉辦各種層次的知識培訓,提升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水平。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穩定工作機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納入經常化、規範化的軌道,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完善處置突發事件的預案。各校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對突發事件和羣體事件,要及時處置、及時上報。

3.創新舉措,積極創建“平安校園”

各學校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校園”創建的各項工作逐項分解,落實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強化措施,進一步加強薄弱環節的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機結合的防範體系,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確保校園平安,師生安寧。要充分發揮中國小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團隊活動等多種宣傳渠道,定期組織開展活動。繼續會同團縣委、文明辦加強對廣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維權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生對社會不良現象的免疫力。進一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幫助學生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努力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建立經常性對學生心理狀況摸底排查機制,充分發揮學校少先隊、政教處和心理疏導室作用,加強對學生的心理疏導,杜絕事故苗頭和影響社會治安及學校安全的事件發生。

4.齊抓共管,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在全縣範圍內繼續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行動,齊抓共管,營造良好育人環境。要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和周邊治安方面出現的新問題,大力加強安全防範工作,提高預防、發現、控制和處置能力,協調當地相關部門,努力消防學校及周邊各種不安全隱患。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學校內部管理,把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嚴格科學的管理結合起來,建立整治和管理並重的長效工作機制。要確保校內及周邊地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全縣各校無嚴重治安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