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傳銷工作計劃(通用10篇)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1

為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消除傳銷的生存空間,徹底剷除傳銷滋生的土壤,有效遏制傳銷活動的蔓延,防止傳銷活動在我社區出現,保證我轄區社會經濟健康發展,根據綜治辦文件,結合社區實際情況,特制定了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計劃。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通用10篇)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性

不法分子通過傳銷和變相傳銷,用欺騙甚至暴力威脅等手段引誘不明真相的人誤入其中,強制扣押證件和錢財並實行精神控制,具有典型的“經濟邪教”的性質,對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構成了嚴重危害。我們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工商總局的統一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羣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着力健全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從根本上切斷傳銷鏈條,真正形成“羣防羣治”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視,及時成立領導小組

為確保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的順利開展和按時完成,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支書為組長,派出所包居民警為副組長,其他居幹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三、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工作目標和步驟

1、建立打擊傳銷互動機制。社區要和老城辦事處、派出所、工商局等單位統一思想,將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各部門聯繫方式在社區醒目位置公佈,使羣眾能及時反映。

2、建立打擊傳銷信息機制。通過掌握的傳銷資料,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黑名單,協助派出所建立出租屋、常住人口、外來人員基本信息台帳,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搗毀傳銷窩點、清理傳銷人員做好保證。

3、建立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機制。工作領導成員要加強常住人口、外來人員、出租屋主的形成教育工作。一是以授課講座的方式;二是製作宣傳展板宣傳傳銷的危害性和國家打擊傳銷的決心和法律法規;三是通過發放傳單、張貼圖片、懸掛橫幅標語等形式,讓打擊傳銷宣傳工作深入人心。

4、簽定責任書,明確責任,制定獎懲機制。社區與轄區內各單位簽定責任書,擬訂居民舉報獎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舉報涉嫌傳銷人員的居民進行獎勵,對違反《禁止傳銷條例》規定,想傳銷活動提供場所、貨源、倉庫的,進行嚴厲懲處。

5、建立打擊傳銷的監管及打擊機制。社區工作領導小組與派出所積極配合通過户口檢查、社會治安綜合檢查、計生檢查和常住人口訪問的方式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使傳銷在社區徹底絕跡。

6、加強信息報道。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的開展情況,隨時作好記錄。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2

為進一步做好打擊整治傳銷工作,根據省、市《關於開展打擊傳銷“皖劍--”行動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具體要求,要組織專門力量,會同相關部門摸底排查,確保排查無死角,進一步擠壓傳銷分子的生存活動空間;要加強監管,對傳銷分子露頭就打,廣泛發動羣眾,形成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對重點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羣眾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確保打擊傳銷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打擊傳銷工作的總體部署,在城關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圍繞打擊、清理、創建、宣傳等重點環節,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對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全民動員積極參與打擊傳銷活動的知曉率,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傳銷、打擊傳銷的良好氛圍;激發村(社區)、物業管理等機構的責任意識,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巡查與監控,健全“打、防、控、管”打擊傳銷長效監管機制,努力形成全鎮無傳銷人員、無傳銷組織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摸排以“1040工程”、“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等名義實施的異地聚集式傳銷,以“免費旅遊”、“原始股權”、“電子商務”、“資本互助”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打擊和處理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對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出租户採取必要的行政處罰措施。

(三)打擊整治重點區域,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開發的居民小區為排查清理重點部位,防止傳銷活動的發生。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鎮組織召開各村(社區)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動員會議,對專項行動進行具體部署。鎮與村(社區)、村(社區)與村民組(居民組)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負責人,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鎮綜治辦做好監督、協調、彙總,建立會議制度。要做到領導機構、行動方案健全,並積極有效開展宣傳和調查摸底,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準備。

(二)宣傳排查階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區)要在車站、樓道、菜市場、公園、超市等公眾聚集場所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掛圖(標語)等方式向羣眾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詐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羣眾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廣大羣眾瞭解傳銷的真實面目,自覺遠離傳銷,積極舉報傳銷,使傳銷人員無藏身之地。鼓勵羣眾參與打擊傳銷活動,實行定期“走訪”、動態管理,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調查。要加強協調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況,提高監控度和準確度。

(三)全面實施階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區)要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通過開展户口檢查、社會管理綜合檢查、計劃生育檢查和常住人口訪問等方式建立巡查機制,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政令暢通,形成共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實現全鎮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絡、無傳銷人員,無傳銷村(社區)覆蓋率達到100%的目標。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行總結、自評和上報。綜治辦將根據各地工作情況和自評結果進行考核評價,並納入年度綜治工作(平安建設)和文明創建考評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當前,傳銷花樣翻新,手法更多,組織更嚴密,隱蔽性越來越強,各村(社區)要深刻認識當前打擊傳銷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不可掉以輕心,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羣眾的積極性,強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

(二)精心組織,整體推進。各村(社區)要積極參與,建立上下指揮通暢、配合密切的指揮協作機制,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鎮綜治辦將加強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督導和考核,積極推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整體開展。

(三)加強溝通,全力創建。各村(社區)要及時向鎮綜治辦報告活動開展情況,爭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廣泛深入開展。鎮綜治辦將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將迅速研究解決,推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順利開展。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3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長效機制,消除傳銷的生存空間,有效遏制傳銷活動的蔓延,防止傳銷活動出現反覆,保障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建設和諧社會。根據社區實際,制訂市建社區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關於做好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為依據,從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羣眾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具體行動,着力建立健全防止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形成“羣防羣治”的工作格局。

二、具體措施

(一)、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社區成立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領導小組,由社區主任任組長,綜治幹部,各片區黨支部書記、户警、巡邏隊員、樓棟長等為領導小組成員.社區綜治幹部作為具體責任人,樓組長作為信息員,組建網絡,把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互動機制。建立羣眾、社區、職能部門之間打擊傳銷的互動機制,建立健全羣防羣治的管理制度,將派出所、工商所、街道辦事處、社區的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聯繫方式公佈給每個居民,使羣眾能及時快速反應舉報傳銷活動,及時掌握傳銷活動動態,力爭把傳銷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建立信息機制。建立線索收集和指揮協調為一體的綜合“信息平台”。建立社區內出租屋、常住人員、外來人員基本信息台賬,做到社區內的基本情況底數清、情況明;要嚴密監控外來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做到“三個知道”,即知道是什麼人、知道從事什麼職業、知道主要有什麼活動,及時為執法部門提供低打擊傳銷有效線索。

(四)、建立宣傳教育機制。加強對常住人口、外來人口、出租屋主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海報、圖片及漫畫,懸掛橫幅標語,觀看錄像,市民學校,簡報等多種形式,着重宣傳國家打擊傳銷的堅定決心和法律、法規、政策。切實做到打擊傳銷宣傳工作進社區。利用典型案例向羣眾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欺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羣眾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轄區內羣眾能深入瞭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設立宣傳欄加強宣傳,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禁止傳銷條例》等。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4

為貫徹落實全省打擊傳銷工作會議精神和要求,切實做好我市打擊傳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大領導力度,完善政府負責、部門配合,各方協調的打傳工作機制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並協調處理防範和打擊傳銷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突出問題。

一是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打擊傳銷聯席會議制度,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二是各級政府每年召開兩次以上打擊傳銷聯席會議,研究和協調打擊傳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是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打擊傳銷工作的人、財、物的保障力度,要將打傳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四是各級政府要繼續將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範圍,特別是要作為縣(市、區)對所轄鄉鎮、社區綜治考核內容,把工作落實到第一線。

五是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履行各自在打擊傳銷工作中的職責,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增強工作合力。

六是市打傳辦要經常性地開展督促、檢查,年終組織考核評先。

二、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羣眾識別和防範傳銷活動的能力

一是要突出抓好對大中專院校學生、外出務工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進城農民工等重點人羣和城鄉結合部、市場、車站、碼頭等傳銷易發重點地域的宣傳教育。

二是充分發揮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多層次、全方位地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條例》。

三是組織開展兩次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擬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展“春雷” 打擊傳銷宣傳月活動;在10月份利用《禁止傳銷條例》實施6週年的契機,再開展一次集中宣傳活動。市、縣兩級聯席會議要根據省“打傳”辦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方案,加強宣傳,着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傳銷的良好氛圍。

三、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深入開展打擊傳銷集中執法行動

按照省“打傳”辦的統一安排,擬在今年7月至9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工商、公安要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對社會影響較大、羣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特別是對以“國家開發”、“資本運作”、“創業就業”等名義及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的活動,要抽調專人成立專案組,進行重點打擊。

工商局:及時掌握本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總體情況和動向,摸清傳銷活動區域、窩點,依據《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實施精確打擊;依法查處涉嫌傳銷的違法行為,加強對直銷企業和轉型企業的日常監管;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公安局:負責查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並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傳銷行為;以傳銷為手段的經濟詐騙行為;解救人身受到控制的受騙羣眾;遣散傳銷活動窩點聚集人員;嚴懲傳銷活動的組織人員、骨幹力量和聚眾鬧事、圍攻阻撓執行公務人員的不法分子;進一步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清查出租屋。

教育局:負責牽頭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試點工作,開展“無傳銷進校園”宣傳活動,防止傳銷組織向學校滲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開展“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並開展“防止傳銷活動進勞動市場”和“防止傳銷進企業”宣傳活動。

監察局:監督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追究傳銷情況嚴重和整治不力地區有關人員的責任。

法院:對起訴的傳銷案件,及時依法審理,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傳銷案件,依法從快批捕、起訴,積極做好偵查取證工作,充分發揮訴訟監督職能,依法追捕、追訴罪犯。發現和查辦放縱傳銷行為的職務犯罪,嚴懲違法犯罪分子。

民政局:依法做好對需要救助傳銷人員的救助工作。

商務局:按照《直銷管理條例》,嚴把直銷市場準入關,嚴格執行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規範和監管各直銷企業在我市的分支機構、經營店鋪、服務網點的經營活動。

財政局:對打擊傳銷工作給予必要的財力支持,保證打擊傳銷工作召開會議、督導檢查、集中執法、舉報獎勵以及勸返傳銷人員等所需費用。

税局部門:負責對傳銷組織及其策劃者、組織者的偷税行為進行税務稽查。

銀監局、人民銀行:協助工商、公安等部門對利用傳銷形式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進行查處。

供水、供電、通信等部門必須積極配合工商、公安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對為傳銷組織人員提供場所的,要根據工商、公安部門的要求堅決採取斷水、斷電、斷網等措施。

宣傳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對查獲的傳銷組織和人員要有時進行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其他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四、進一步夯實打傳基礎,積極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鄉鎮活動”,形成羣防羣控工作格局

1、繼續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鄉鎮”的創建活動。各地要把打擊傳銷作為社區、村鎮綜合管理和平安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繼續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鄉鎮”的創建活動,並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無傳銷縣(市)、區”活動。各成員單位要按照“五個一”的標準和“擴面、提質、增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創建聯繫點工作,健全創建制度,投入一定的創建經費,完善有關創建措施,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推動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發揮工商所、派出所、社區、村鎮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加強打傳民間力量建設,在社區樓棟、村鎮建立打傳信息聯絡員制度,構築打傳信息聯絡網,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落實出租屋業主打傳責任和義務,使社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

2、進一步開展“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在創建“無傳銷社區、鄉鎮” 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選擇一些重點廠礦、企業和工業園區,穩步推行“無傳銷企業”創建工作。

3、開展“無傳銷校園”創建試點工作。由教育部門牽頭,選擇一個學校作為試點,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活動試點,並組建一支打擊傳銷學生志願者隊伍,通過以點帶面,進一步讓廣大師生了解傳銷的危害和正確區分直銷和傳銷,確保校園成為一方淨土。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5

深入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進一步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創造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和治安環境,結合我社區實際情況,將在社區內開展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要求,成立打擊傳銷集中行動領導小組,由朱國虎書記擔任組長,住本場為副組長,成員由各片區負責人組成。

二、行動重點

(一)召開打擊傳銷培訓會議,堅持做好《打擊傳銷舉報電話記錄本》、《傳銷行為巡查記錄本》、《房屋出租記錄本》的記錄工作。

(二)對於舉報,涉嫌有傳銷跡象的,及時通知派出所協助將對其進行徹底清查並搗毀其窩點。

(三)在社區大規模集中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剖析傳銷的特點,揭露傳銷的手段和社會危害性,大力宣傳國家法律知識,以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提高社區居民防範傳銷、抵制傳銷的認識能力。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6

為切實加大對我鎮非法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努力維護當前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經濟秩序,根據全國、市、縣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重點

(一)重點區域。以近年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案件反覆發作、羣眾舉報集中區域為重點,重點為老城區各小區、城鄉結合部等。

(二)重點對象。重點打擊以“拉人頭”式的傳銷和利用互聯網實施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三)重點人員。重點打擊以下人員:一是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實施者,包括組織者、領導者、骨幹分子;二是相關暴力犯罪的實施者,包括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誘騙羣眾人身自由、人身權利的人員,組織傳銷人員聚眾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員;三是為“拉人頭“式傳銷提供場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傳銷活動而仍為其提供宣傳、網站設計和維護、非法宣傳材料印刷、銷售等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鎮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設立城關鎮打擊傳銷“皖劍“行動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協調、指揮專項整治工作。由鎮黨委副書記左國成任指揮長,鎮黨委委員、政法書記孫太祥,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永任副指揮長,鎮黨政辦、鎮綜治辦、工商局直屬分局、城關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在鎮打擊傳銷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工商、公安等各有關部門通過明查暗訪、日常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等方式組織開展清查行動。

(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打傳辦):把握全鎮打傳工作情況動態,組織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和有單位開展打擊傳銷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打擊傳銷工作的指導和督查,依託舉報網絡體系,注意發現案件線索和傳銷苗頭,發現問題迅速組織力量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對重大傳銷組織和線索的查處要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嚴厲打擊以傳銷、變相傳銷等犯罪活動,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暫住證及出租屋的管理。對利用出租屋聚眾搞非法傳銷活動的,要堅決清除;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人員一律不準辦理暫住證,已辦的予以收繳;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非法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食宿等條件;嚴懲一批非法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幹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摧毀傳銷網絡;嚴厲處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及跳樓、跳河等惡性刑事案件,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傳銷人員的遣返工作。

(四)各辦事處、居委會:負責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強對外來暫住人口的登記管理工作,並配合轄區公安派出所、轄區工商分局查處傳銷窩點。同時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外來流動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記管理工作,創建無傳銷居民居住區。認真做好打擊傳銷的宣傳教育及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三、工作步驟

打擊傳銷“皖劍“專項行動自發文之日開始,至11月30日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

(一)摸排、準備階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辦事處、居委會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工作工作計劃。同時,要以工商、公安為主體,辦事處、居委會共同參與,深入開展出租屋和流動人口摸排,準確掌握本轄區的傳銷組織、窩點、人員、活動區域,及時溝通,共同研判,確定重點打擊對象和重點防範目標。

(二)集中打擊階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開展集中清理整治。各辦事處、居委會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門,對明確的重點區域進行整治,剷除傳銷窩點,懲處組織者和骨幹分子,鞏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彈。

按照上級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為全省統一開展“I號會戰”和”II號會戰“的重要時段。在此期間,各辦事處、居委會要組織人員、深入轄區進行仔細排查。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按照縣打擊傳銷工作部署和縣打傳辦要求,各辦事處、居委會要認真開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新形勢下傳銷活動的特點,提高廣大市民識傳、防傳、打傳的能力。

(三)全面創建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階段以開展無傳銷創建活動,落實全面管控措施為主要任務,各辦事處、居委會要重點開展出租屋和流動人口規範化管理工作,鞏固並持續推進“無傳銷社區”創建活動開展。

(四)鞏固提高階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斷鞏固整治成果,推進打擊傳銷工作繼續深入開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鞏固打擊傳銷工作網絡建設。鞏固鎮打傳辦與“110”、“12315”、各位聯絡員打傳平台建設。

(二)繼續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是落實基層監管責任、建立基層傳銷防禦體系的重要舉措。

(三)加強對流動人員、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動人員、出租房屋的暫行管理辦法,依法對流動人員、出租房屋進行管理,公安部門要加強管理,全面準確掌控轄區內的流動人員、出租房屋情況,作詳實登記,對可疑有傳銷活動的地方要進行排查,在及時彙報的同時,做好前期宣傳教育工作。

(四)營造強烈的打擊傳銷聲勢氛圍。新聞單位要制定具體的宣傳工作計劃,進行形式多樣的正面教育,及時報道打擊傳銷工作情況,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範和辯別傳銷的意識和能力,切實從源頭上提高人民羣眾應對傳銷的免疫力。要抓好對傳銷者的教育及思想轉化工作,讓受騙上當的傳銷人員脱離傳銷組織,放棄傳銷活動;讓轉化變好的傳銷人員以身説教,轉化和帶動其他傳銷人員離開傳銷組織,努力形成對傳銷活動“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強大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執法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打擊傳銷工作,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監管、綜合執法和應急處置機制。

2、提高執行力,務求落實到位。嚴格落實打擊傳銷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務求落實各項工作制度,使打傳工作件件有落實,事事有迴音。

3、加強監督檢查,搞好協調配合。各成員單位要落實打擊傳銷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本轄區打傳工作的監督檢查,要充分履行職責,密切配合。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7

為鞏固近年來我市打擊整治傳銷工作成果,深入推進無傳銷縣(市、區)創建工作,打造“平安江山”, 根據《20xx年江山市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打擊傳銷工作實際,決定從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摧毀傳銷組織、懲治傳銷頭目、教育羣眾為總體目標,通過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清除各類傳銷組織,依法打擊各類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和傳銷組織者、策劃者、骨幹分子,教育一批傳銷人員;進一步完善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長效機制,實現傳銷違法犯罪查處率達100%、出租房屋預防傳銷活動責任書籤訂率達95%、一般參與傳銷人員教育救助率達95%、無傳銷鄉鎮(街道)創建覆蓋面達100%,有效遏制傳銷活動蔓延,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工作任務

1、強化執法部門協作,開展聯合執法,統一整治行動,破獲一批傳銷違法犯罪案件、挖源頭、打骨幹、摧網絡,嚴懲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取締一批傳銷組織、處理一批傳銷違法犯罪人員。

2、依法做好被騙參與傳銷、生活無着落需要救助人員的教育、救助工作,使其儘快覺醒並脱離傳銷組織。做好一般傳銷人員的幫助返鄉工作,防止發生羣體性事件。

3、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羣眾識別、防範傳銷意識,鼓勵廣大羣眾積極舉報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4、開展“三無”創建活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形成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立體打擊防控體系。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打傳”行動取得實效,成立鎮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才良同志任組長,黨委委員、綜治辦主任姜超興同志任副組長,姜雲、鄭全榮、寧曉軍、趙建華(城南所)、周治政、王瑞平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姜超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徐鐵軍同志任副主任,陸建中、姜智仁、夏陽明、蔡朱鑫、胡銘福、柴虎、姜勝、王琳玲、劉佳文、王建華同志為成員。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負責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性工作。

四、行動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部署摸排階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別組織實施,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對轄區住所組織拉網式摸底排查。

從加強户籍管理入手,以清查暫住人員名義,逐段逐幢逐户進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户數,並與出租房房東簽訂《預防傳銷活動責任書》(附件二)。對疑似傳銷窩點人員,要認真登記,掌握情況,作為下步取締重點對象。各村要配合派出所開展檢查。

2、對傳銷重點類型、重點對象、重點區域實行動態管控。

重點排查我市發現的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為名的拉人頭聚集型的1040傳銷、天津天獅傳銷等情況;以原始投資、股權認證為幌子的七彩祥雲投資、雲數貿等網絡傳銷的情況。我市是省打傳辦確定的打擊傳銷重點區域,也是衢州市集中行動清查工作的重點區域,要通過浙江省公安重點人員動態管控系統預警研判發現涉傳人員和窩點,及時開展清查行動。

3、對旅館業、網吧進行核查登記。

根據傳銷人員預警情況,對傳銷人員住宿和上網的旅館、網吧進行及時檢查,對傳銷前科人員和疑似傳銷人員,做好登記,掌握信息;要對傳銷可疑重點人員進行鎖定,收集證據,為抓頭目、打團夥、端窩點打下基礎。

4、籌辦教育學習班。

打擊傳銷只是一種手段,杜絕傳銷才是根本目的。要利用開設“傳銷人員勸解室”、“舉辦教育培訓班”、“發告知書”、加入“反傳銷自願者聯盟”等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強對受騙人員的説服教育工作,讓他們明白傳銷的違法本質,從而自覺脱離傳銷組織,

(二)打擊整治階段(7月21至8月20日)。

1、對前期排查的疑似傳銷窩點和人員聚集區、旅館、網吧,組織三次以上的清查行動。端掉傳銷窩點或傳銷人員聚集區,對鎖定的傳銷頭目實施抓捕,及時進行審訊,達到刑事追訴標準的,根據涉嫌罪名立案調查。有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的,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或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同時將傳銷人員錄入傳銷黑名單庫,實行動態管控。對為傳銷活動提供房屋出租的業主,依法進行處罰。

2、在清查行動中,一般傳銷人員和誤入傳銷組織的受害者,進行集中教育,通過播放有關教育視頻、邀請曾參與傳銷悔悟人員現身説法、執法人員法律宣傳、案例解説等方式進行“反洗腦”。同時進行信息登記、調查取證、建檔案等工作。教育期間,通知家屬來江將人員領回。無法聯繫家屬的,由市場相關部門按照户籍地負責集中遣返。

3、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宣傳打傳先進典型,及時報道工作開展情況,引導和警示羣眾自覺抵制傳銷、遠離傳銷。要製作有關的打擊傳銷宣傳口號、宣傳資料、羣發信息、公益廣告等進行免費宣傳,使打擊傳銷宣傳教育家喻户曉,人人皆知。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公佈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及時處理羣眾舉報和投訴。

(三)總結考核階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對案件查處、集中整治、無傳銷創建和宣傳工作情況等進行總結、自評和上報,市打擊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我鎮工作情況和自評結果進行考核評價(附件三),並納入年度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對錶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充分認識我市傳銷違法犯罪的形勢和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促進我市經濟健康發展、維護我市社會和諧穩定、保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來抓。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傳三個重點環節,切實組織好、開展好此次行動,確保行動取得成效。

(二)明確職責,形成合力

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期間,要在市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協作配合。要將打擊傳銷的工作任務和責任進行分解落實,全力做好傳銷線索的排查、上報,構築情況互通、信息共享的打擊、預防、監控和管理網絡,形成打擊合力。

(三)規範執法,維護穩定

要準確理解、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認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證據標準,嚴格依法辦案。堅持打擊與維穩並重,嚴格把握打擊政策和範圍,積極預防、妥善處置涉穩事件。

(四)狠抓落實,嚴格責任

本次行動成效將作為年度平安建設和綜治考評的重要內容。對怠於履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堅決倒查追責。我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衢州市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將分片包乾,赴各地督促、檢查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8

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傳銷宣傳教育工作力度,營造打擊傳銷的良好輿論氛圍,根據政府文件的有關要求,制定新華村打擊傳銷宣傳工作計劃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要充分認識到抓好宣傳教育是提高羣眾辨別能力、從源頭上遏制傳銷的治本之策;是廣泛動員羣眾、強化社會監督,推動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深入開展的有效方法;是震懾違法犯罪、遏制傳銷蔓延勢頭、維護社會穩定的有力武器。

二、突出重點,增強實效

(一)大力宣傳打擊傳銷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分析打擊傳銷面臨的形勢,揭露傳銷的危害性,增強打擊傳銷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深刻揭露和剖析傳銷及網絡傳銷的本質。傳銷不僅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社會誠信,同時也使人民羣眾的財產受到損失,嚴重地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着網絡技術的普及,利用互聯網傳銷日益突出,且更具隱蔽性、欺騙性和快速擴張性,其危害比傳統傳銷更大。

三、多措並舉,大力宣傳

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在第四季度集中開展打擊傳銷百日“十個一”宣傳活動,全方位、分層次開展宣傳工作,力求取得良好宣傳成效。

(一)重點開展二項活動

1.開展一個打擊傳銷知識普及系列宣傳。要爭取在電視台播出宣傳動漫、宣傳標語,專欄,向羣眾普及打擊傳銷的基本知識;

2.廣泛宣傳國家禁止傳銷法律法規,揭露傳銷和網絡傳銷活動的違法犯罪本質、慣用手段和嚴重危害,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打擊和防範對策。

組織舉辦一場打擊傳銷現場諮詢宣傳活動;時間要求12月25日前完成;宣傳與打擊並重,全面開展一次打擊傳銷工作大走訪、大排查行動,深入羣眾大排查、大走訪,摸清基本情況,宣傳到人、到户,及時消除不安定隱患;

四、工作要求

加強領導。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切實加強領導,迅速組織力量,深入開展無傳銷鄉村和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堅持打防並舉,把宣傳教育與打擊傳銷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全面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宣傳活動。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9

為推進我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以下簡稱“打傳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有效落實工作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設平安東莞的意見》(市委發〔20xx〕34號)與《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東打傳辦〔20xx〕2號)等法規、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求為出發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維護羣眾利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實際行動,堅決、徹底地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打擊行動,切實把我鎮的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傳銷行為在我鎮的滋長。

二、組織機構

根據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由鎮政府統籌安排,成立沙田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傳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各村(居)委會主任

打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打傳辦”),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由佘惠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將打傳工作常態化,基本杜絕傳銷活動,使人民羣眾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使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四、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根據《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下稱《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傳領導小組,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落實鎮財政對打傳工作的經費支持(我鎮屬於丙類鎮,經費不低於5萬元)。

(二)明確打擊傳銷的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調製度,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實線索處理、案件查辦、監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出租屋的巡查監管、完善線索處理和移交機制、落實對傳銷人員和為傳銷提供場所出租屋屋主的處罰。

(四)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主要包括:在社區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信息反饋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厲懲處頭目的處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

(五)加強打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進校園、進(村)社區、進工廠、進人才市場的“四進”工作,在全鎮營造打擊傳銷的氛圍。

根據《考核方案》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鎮將進行自評考核,並按照要求報送自評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總結、自評表及相關文件、制度、記錄、台賬、圖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傳辦的考核驗收工作。

五、職責分工

鎮打傳辦:負責我鎮打擊傳銷的機構建設、經費的落實、工作機制的制定、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創建工作,以及對相關部門工作進展的督促檢查。

鎮維穩及綜治辦:負責把打傳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工作職能。

工商分局:負責對傳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負責對傳銷犯罪行為進行打擊,維持案件查處現場的秩序,加強與工商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務中心:負責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監管並建立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收集出租屋內的傳銷行為線索並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協助執法部門對為傳銷提供場所的出租屋屋主的處罰工作;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科教辦: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人才市場、進校園。

文廣中心:負責打傳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傳銷行為。

大流村委會:負責參與、協助創建“無傳銷示範社區”,落實無傳銷示範社區標準。

各村(社區):負責落實本村(社區)打擊傳銷機構,協助其他部門維持案件查辦現場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與聯繫方式,做好區域內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村)社區、進工廠。其中,作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大流村民委員會,要按照“創建無傳銷社區”要求做好打傳、創建的各項工作,積極建立打傳“五個一”機制。

六、落實措施

(一)加強組織,落實機構

打傳工作已經成為建設平安東莞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考核方案》的要求,鎮維穩及綜治辦需把打傳工作納入到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接下來,鎮打傳辦將根據《考核方案》要求,由鎮政府與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簽訂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建設。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與各(村)社區要落實相對應的打擊傳銷機構和聯絡員。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鎮打傳辦及經貿辦將完善打傳工作的線索處理、統籌協調、檢查督辦等機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在本單位建立責任分工、監管記錄、線索發現、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傳工作機制。重點完善“打擊傳銷示範區”的機制建設,建立聯繫機制,打傳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人與示範社區聯絡員溝通,檢查社區防控和打擊傳銷日常工作情況,並將例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以備督查;建立協作機制,“示範區”(村)社區負責防控和打傳工作的負責人,對發生在(村)社區內的傳銷活動線索,在第一時間反饋給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並將反饋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查閲。

(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一是切實履行打擊職責。目前,傳銷行為主要以“傳人頭”、“拉入會”等手段組織活動,沒有固定的傳銷商品,隱匿性高。新莞人服務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加強對傳銷行為的監管、打擊。新莞人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監管記錄,發現線索及時向鎮打傳辦反映。工商部門重點負責查處傳銷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公安部門重點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協助工商部門維持查處傳銷違法行為現場的秩序。各(村)社區對執法部門在示範社區內查辦的傳銷案件,村(社區)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包括帶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員信息、提供監控視頻記錄等等。

二是紮實構建監管網絡。各部門要與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充分發動社區羣眾尤其是黨員、公務員、離退休幹部對傳銷的監控預警;要充分發揮房管員、社區治安協管員、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加強對出現在社區內的可疑羣體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過“聯繫卡”報告村委會或有關職能部門;村(社區)應制定打傳工作預案,重點做好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發現、先期控制、報告以及被騙人員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絡。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打傳辦報送工作經驗和成效,鎮打傳辦將通過橫幅、宣傳欄、電視等渠道全面鋪開打擊傳銷的宣傳工作。針對校園、工廠、社區、人才市場等“四進”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營造防範傳銷、拒絕傳銷的濃厚氛圍,因地制宜地加大宣傳力度。

(五)積極創建無傳銷社區

要嚴格按照《沙田鎮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工作實施方案 》,在示範社區大力開展“五個一”的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台、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打擊部分社區的傳銷活動,改善社區傳銷屢禁不止的狀況,遏制住傳銷蔓延的勢頭。

打擊傳銷工作計劃 篇10

為推進我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以下簡稱“打傳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有效落實工作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設平安意見》(市委發〔〕34號)與《X市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工作計劃》(東打傳辦〔〕2號)等法規、文件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求為出發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維護羣眾利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實際行動,堅決、徹底地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打擊行動,切實把我鎮的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傳銷行為在我鎮的滋長。

二、組織機構

根據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由鎮政府統籌安排,成立沙田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傳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略)

打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打傳辦”),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由佘惠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將打傳工作常態化,基本杜絕傳銷活動,使人民羣眾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使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四、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根據《X市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工作計劃》(下稱《考核工作計劃》)的要求,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傳領導小組,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落實鎮財政對打傳工作的經費支持(我鎮屬於丙類鎮,經費不低於5萬元)。

(二)明確打擊傳銷的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調製度,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實線索處理、案件查辦、監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出租屋的巡查監管、完善線索處理和移交機制、落實對傳銷人員和為傳銷提供場所出租屋屋主的處罰。

(四)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主要包括:在社區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信息反饋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厲懲處頭目的處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

(五)加強打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進校園、進(村)社區、進工廠、進人才市場的“四進”工作,在全鎮營造打擊傳銷的氛圍。

根據《考核工作計劃》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在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鎮將進行自評考核,並按照要求報送自評考核材料,包括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總結、自評表及相關文件、制度、記錄、台賬、圖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傳辦的考核驗收工作。

五、職責分工

鎮打傳辦:負責我鎮打擊傳銷的機構建設、經費的落實、工作機制的制定、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創建工作,以及對相關部門工作進展的督促檢查。

鎮維穩及綜治辦:負責把打傳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工作職能。

工商分局:負責對傳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負責對傳銷犯罪行為進行打擊,維持案件查處現場的秩序,加強與工商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務中心:負責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監管並建立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收集出租屋內的傳銷行為線索並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協助執法部門對為傳銷提供場所的出租屋屋主的處罰工作;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科教辦: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人才市場、進校園。

文廣中心:負責打傳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傳銷行為。

大流村委會:負責參與、協助創建“無傳銷示範社區”,落實無傳銷示範社區標準。

各村(社區):負責落實本村(社區)打擊傳銷機構,協助其他部門維持案件查辦現場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與聯繫方式,做好區域內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村)社區、進工廠。其中,作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的大流村民委員會,要按照“創建無傳銷社區”要求做好打傳、創建的各項工作,積極建立打傳“五個一”機制。

六、落實措施

(一)加強組織,落實機構

打傳工作已經成為建設平安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考核工作計劃》的要求,鎮維穩及綜治辦需把打傳工作納入到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必須高度重視。接下來,鎮打傳辦將根據《考核工作計劃》要求,由鎮政府與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簽訂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建設。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與各(村)社區要落實相對應的打擊傳銷機構和聯絡員。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鎮打傳辦及經貿辦將完善打傳工作的線索處理、統籌協調、檢查督辦等機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在本單位建立責任分工、監管記錄、線索發現、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傳工作機制。重點完善“打擊傳銷示範區”的機制建設,建立聯繫機制,打傳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人與示範社區聯絡員溝通,檢查社區防控和打擊傳銷日常工作情況,並將例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以備督查;建立協作機制,“示範區”(村)社區負責防控和打傳工作的負責人,對發生在(村)社區內的傳銷活動線索,在第一時間反饋給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並將反饋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查閲。

(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一是切實履行打擊職責。目前,傳銷行為主要以“傳人頭”、“拉入會”等手段組織活動,沒有固定的傳銷商品,隱匿性高。新莞人服務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區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加強對傳銷行為的監管、打擊。新莞人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監管記錄,發現線索及時向鎮打傳辦反映。工商部門重點負責查處傳銷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公安部門重點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協助工商部門維持查處傳銷違法行為現場的秩序。各(村)社區對執法部門在示範社區內查辦的傳銷案件,村(社區)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包括帶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員信息、提供監控視頻記錄等等。

二是紮實構建監管網絡。各部門要與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充分發動社區羣眾尤其是黨員、公務員、離退休幹部對傳銷的監控預警;要充分發揮房管員、社區治安協管員、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加強對出現在社區內的可疑羣體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過“聯繫卡”報告村委會或有關職能部門;村(社區)應制定打傳工作預案,重點做好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發現、先期控制、報告以及被騙人員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絡。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打傳辦報送工作經驗和成效,鎮打傳辦將通過橫幅、宣傳欄、電視等渠道全面鋪開打擊傳銷的宣傳工作。針對校園、工廠、社區、人才市場等“四進”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營造防範傳銷、拒絕傳銷的濃厚氛圍,因地制宜地加大宣傳力度。

(五)積極創建無傳銷社區

要嚴格按照《沙田鎮創建“打擊傳銷示範社區”工作實施工作計劃 》,在示範社區大力開展“五個一”的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台、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打擊部分社區的傳銷活動,改善社區傳銷屢禁不止的狀況,遏制住傳銷蔓延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