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期幼兒園招生計劃範文

根據《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穗教發[xx]20號)、《關於印發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穗教發[xx]18號)和《關於做好番禺區xx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番教文[xx]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xxx街轄區的實際情況,制訂xxx街中心幼兒園xx年秋季招生工作計劃如下。

秋季期幼兒園招生計劃範文

一、招生計劃及對象

(一)招生計劃:小班2個班共50人,中班插班10人,大班插班10人,合計70人。

(二)招生年齡

小班:xx年9月1日—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兒;

中班:xx年9月1日—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兒;

大班:xx年9月1日—xx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兒。

二、招生範圍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可申請入讀xxx街中心幼兒園

1、適齡兒童其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在xxx街轄區內工作的10所高校在職教職工(即xxx街轄區內各高校在職教師、教輔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和正式職工,含人事代理人員,下同)。

2、具有xxx街4條保留村户籍且户籍住址登記在xxx街轄區內的適齡兒童(户籍住址以派出所登記的為準,下同)。

3、具有xxx街户籍的樓盤業主適齡子女。樓盤業主及其適齡子女的户籍須於xx年5月8日前轉入xxx街道(以派出所的回執為準)。

4、xxx街轄區內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適齡子女。

符合上述條件但逾期不報名或户籍未能在規定時間轉入者,視作放棄xxx街中心幼兒園學位處理。如遇上述1-4類適齡兒童報讀人數超過xxx街中心幼兒園招生的學位數,採用搖號派位方式確定入讀名單。

5、在解決上述學齡前兒童入讀後,還有學位剩餘的,可用於安排具有xxx街4條保留村户籍但户籍住址登記在新造鎮谷圍新邨的適齡兒童和不具有xxx街户籍的樓盤業主適齡子女入讀。如報讀人數超出剩餘學位數的,採用搖號派位方式確定入讀名單。

三、招生原則

1、小班招生。按照《關於印發廣州市幼兒園招生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穗教發〔xx〕18號)中“自主招生比例xx年為15%”的要求,經研究,15%自主招生名額面向户籍及住址均在xxx街的適齡兒童招生,如報名人數超出15%的招生數,則採取搖號派位方式確定學位,如搖號不中的此類兒童,可再參加剩餘的85%招生名額的搖號;85%招生名額面向此方案“招生範圍”中符合第1、2、3、4類條件的適齡兒童,如報名人數超出85%的招生數,則採取搖號派位方式確定學位。

2、中班、大班招生。由於中班、大班插班招生人數較少,如報名人數超出招生人數的,招生名額全部直接面向符合第1、2、3、4類條件的適齡兒童進行搖號派位,不進行分批次搖號派位。

3、其他。如滿足以上條件適齡兒童後學位還有剩餘,則面向第5類適齡兒童招生。雙胞胎(多胞胎)報讀按照番教文[xx]17號文件要求實施。

四、學齡前兒童的入園資格審查認定程序

1、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相關審核材料,並現場初步審核。

2、初審通過後,填寫《xxx街中心幼兒園入園報名登記表》;對初審不通過的,進行有關政策解釋、引導工作。

3、對申請材料再次複核,通過複核錄取的名單予以公示;如複核通過的適齡兒童超過每年級公開招生學位的,則採用搖號派位方式確定入讀名單,並予公示。

4、公示期過後,向正式錄取的適齡兒童發放《入園通知書》。

五、工作安排

(一)《xx年秋季xxx街中心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將在xxx街道辦事處門户網站上公示。

(二)根據招生方案開展現場招生工作。現場招生報名工作在xx年5月9-10日進行(搖號具體時間待報名結束後再另行通知)。

(三)xx年6月15日前發出《入園通知書》。提交入學申請並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如不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註冊手續(辦理註冊的時間另行通知),視為放棄xxx街中心幼兒園學位處理。

(四)新生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地點:廣州市番禺區xxx街中心幼兒園(廣州大學城華工南路20號)。

2.報名時間:xx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4:30時(如在報名時間內未能前往現場報名的申請人,視為放棄報讀xxx街中心幼兒園處理。)

3.報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寫好《xxx街中心幼兒園入園報名登記表》。

(2)適齡兒童户口簿首頁和當頁原件、複印件。

(3)適齡兒童父母户口簿首頁和當頁原件、複印件。

(4)適齡兒童父母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5)《兒童計劃免疫證》原件及接種記錄頁的複印件。

(6)提供適齡兒童的小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

(7)適齡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8)計劃生育證明(非廣東省户籍人員,需提供適齡兒童生母現居住地鎮(街)計生辦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其首頁、第二頁、“現居住地查驗記錄”頁共三頁的複印件;廣東省户籍人員,需提供適齡兒童生母現居住地鎮(街)計生辦查驗合格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其首頁、“查驗記錄”頁共兩頁複印件)。

(説明:計生證明是教育部門配合計生部門開展計生管理工作需要,不與學位掛鈎。)

(9)具有下列情況的,還需提供相應資料

①各高校教職工適齡子女報讀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是xxx街轄區內10所高校在職教職工的證明原件(由各高校出具其任職任教證明,高校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蓋高校人事部門公章)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

②xxx街轄區內樓盤業主適齡子女報讀的需提供購房發票、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房屋產權查冊證明(有效期內)。

③xxx街轄區內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適齡子女報讀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在對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證明原件(所在單位出具其任職證明,單位領導簽名,蓋單位公章),事業單位人員還需提供聘用合同的原件和複印件。

(10)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報名時提交資料的,報名時向工作人員提出,可在xx年5月15日前補交。資料接收地點:xxx街中心幼兒園一樓辦公室。

六、工作紀律

1、xxx街中心幼兒園招生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材料審核及新生報到等各項工作。對工作不負責、不認真核實幼兒資料,甚至參與招生弄虛作假的人員,將視情節予以組織紀律處理。

2、設立舉報投訴電話(020-34xxxx),接受羣眾監督。

3、報名資料造假者將取消其小孩入讀xxx街中心幼兒園的資格,並向相關單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門通報

七、聯繫及諮詢方式

(一)電話諮詢

xxx街中心幼兒園:020-xxxx2;020-34xxxxx

化龍片教育指導中心:馬老師  020-347xxxx

(二)網絡查詢

xxx街道辦事處門户網站

xxx街中心幼兒園

xx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