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稽查管理工作計劃範文

為進一步規範基層的統計行為,提高基層單位上報統計資料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樹立統計法的權威性。根據杭州市統計局關於印發《今年全市統計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和《今年全市統計稽查工作計劃》的要求,制定本計劃。

統計局稽查管理工作計劃範文

一、稽查對象

去年以來未被檢查過或者羣眾反映有涉嫌統計違法問題的部門和統計單位。

(本文“統計局稽查管理工作計劃”由 本站、工作計劃頻道提供參考)

稽查重點:鎮、街道級有否虛報、偽造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至1500萬元工業企業有否虛報、瞞報工業總產值、工業銷售產值;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有否在綜合能源消費量和工業總產值上弄虛作假;名牌產品企業或申報名牌產品的企業有否虛報工業總產值、工業銷售產值;通信、電力系統統計單位有否瞞報單位從業人員和從業人員勞動報酬;服務業統計單位有否瞞報和拒報統計數據等。

二、稽查數量

根據今年市統計局下達我區的稽查單位數量,確定各科室今年度統計稽查單位為:核算法制科20家,綜合統計科20家。

三、稽查內容

(一)統計工作開展情況;

(二)統計人員從業資格取得情況;

(三)統計資料報送和提供、公佈情況;

(四)主要統計數據質量情況;

(五)原始統計記錄或統計台帳等統計基礎建設情況。

四、稽查時間

稽查工作按季開展,具體時間為今年3月至11月中旬。

五、稽查要求

(一)加強對統計稽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在對每家企業實施稽查前要成立專門的統計稽查小組,由2名或2名以上持證人員組成,負責具體的稽查工作。

(二)嚴格按照《統計執法檢查規定》和《省統計稽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開展稽查工作。在實施稽查前,應向被稽查單位發出統計稽查通知書,告知稽查時間、內容、法律依據及稽查人員名單;在實施稽查中,堅持依法檢查,認真做好現場檢查筆錄,做到統計稽查程序合法;在實施稽查後,要分別情況作出稽查結論。切實做到查前先通知,查時應亮證,查中有筆錄,查後有結論。

(三)認真做好統計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要嚴格把握政策,切實按照《統計執法檢查規定》,正確處理稽查中發現的問題。對稽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應追究統計法律責任的,一定要排除干擾,及時將案卷資料移送給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查處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