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司法所工作計劃

【篇一】

下半年司法所工作計劃

在20xx年裏,大足縣龍水司法所始終圍繞法制宣傳、法制保障、法律服務三大職能為中心,堅持“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培育亮點、形成特點”的工作方針,為“法治龍水、平安龍水”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務,努力實現“兩個創新”、健全“三項制度”、強調“五個深化”。

“2個創新”。

一是實現社區服刑人員教育方式的創新。在推行“三個給合”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努力實現新的突破,探索出一套更為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

二是實現法制宣傳教育方式的創新。以生動、豐富的法制宣傳教育方式代替枯燥、單調的宣傳方式,從中、小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着手,進一步增加法制宣傳工作的實用性、實效性和前瞻性,進一步發揮幹部普法示範帶頭作用。

“3項制度”。

一是健全週一例會制度。例會制度起着信息反饋、佈置工作、加強溝通、增進團結的作用,使各項工作在有條不紊地開展,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

二是健全創新激勵制度。創新是源泉,是動力。只有鼓勵創新思維方式,積極探索新時期下司法所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才能衝出制約工作的“瓶頸”。

三是健全黨支部活動制度。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所內工作,充分發揮司法所黨支部的積極作用,定期開展支部活動,以加強黨的絕對領導,增強組織的凝聚力。

“5個深化”。

一是進一步深化人民調解工作。以構建“和諧龍水”為主線,夯實調解基礎一,規範調解模式,構築“大調解”格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爭先創優活動,努力建立人民調解激勵機制。

二是進一步深化社區矯正工作。認真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談話教育和走訪活動,及時瞭解每一位社區服刑人員的工作、生活及心理近況,做到“勤走訪、會傾聽、多開導、快乾預”,及化解異常心理,對工作、生活有困難的給予及時幫助。

三是進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務民生、服務基層”為着力點,大力加強法律援助的宣傳、培訓和諮詢工作,着重加強對農民工維權知識的宣傳,切實維護羣眾的合法利益,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改善民生、服務社會和推進和諧建設中的職能作用。

四是進一步深化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完善機制、落實責任,規範動作,狠抓中央對刑釋解教人員新的政策落實,鼓勵、加強對其就業幫扶和就業指導,培育先進典型,凸顯社會效果。

五是進一步深化對基層法律服務的指導工作。以“行業管理、規範服務”為重點,繼續開展“三查三評三個一”活動,努力提高法律服務水平和政治覺悟,堅決貫徹“黨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切實將“六條禁令”落到實處。

【篇二】

為加強司法所管理,充分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社會,特制訂20xx年度工作計劃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所長重視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落實,全所人員團結協作,愛崗敬業,開拓創新。有固定的學習例會日並做好學習記錄,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政治、業務培訓。

二、司法所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全所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做到全所無違紀事件發生。

三、司法所建設按上級要求達標,並能長久保持,確保財務不丟失。

四、按時保質完成報表,統計任務,每月上報信息2條,宣傳報道2篇,全年撰寫調研文章2篇。

五、職能發揮

(一)人民調解工作

1.人民調解網絡健全,有調解人員花名冊,村級人民調委會規範化建設達標率90%以上,並培養2—3個示範亮點村,典型調解員。

2.3月份、9月份組織對各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

3.每月重點時期搞好各種矛盾糾紛的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歸類,按時化解糾紛,調解率100%,調成率98%以上,並且按時進行信息上報工作。

4.指導各單位排查發現糾紛,發現的糾紛按時解決,做到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

5.對到司法所調解的糾紛,做到小糾紛當天能解決的當天解決,最遲三天解決,疑難糾紛十天之內進行解決,確實解決不成功的,引導其走訴訟途徑,減少上訪量。

(二)普法宣傳工作

1.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普法規劃,適時舉辦普法骨幹培訓班,認真搞好普法工作。

2.利用各村廣播,每季度巡迴43個行政村,舉辦一次法制廣播講座,同時要求每村每月舉行一次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3.協調綜治辦、教育辦、派出所、信訪辦等單位每學期深入各中國小校舉行兩次法制報告會,同時要求各中國小校做好法制安排,經常性向學生講授有關法制法規。

4.利用集會,適時組織計生、土地、信訪等單位設置法律諮詢台,現場解答有關法律問題,併發放有關的法律宣傳品。

(三)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1.管理指導法律服務所全面優質開展各項法律服務業務,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2.積極搞好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

3.積極承辦上級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業務。

4.開拓公證協辦業務,每年協辦公證200件,辦理法律援助業務案件5起以上。

5.教育法律服務人員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做到全年無投訴。

(六)、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三】

一是繼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紮實推進“六五”普法規劃的全面落實,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善各類材料。繼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發揮鄉、村委(社區)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傳陣地的作用,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宣傳橫幅、資料等載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二是繼續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堅持每月開展一次常規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加強民間糾紛和“三大糾紛”調處工作力度,同時完善司法所和人民調解案卷歸檔工作,規範司法文書格式;對我鄉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排查、登記,並根據輕重緩急、重點難點進調處,確保社會穩定。

三是計劃在六月份組織基層人民調解員、普法聯絡員進行一次培訓,邀請縣局領導或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做培訓指導,綜合提高各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法律水平。

四是繼續加強刑釋幫教,做好迴歸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繼續堅持工商、税務、民政等部門相協調,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釋解人員的安置工作。

五是認真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矯正、監督管理和幫困扶助,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會教育和心理矯正工作。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不同犯罪類型和風險等級,探索分類矯正方法,依法嚴格執行社區矯正對象報到、會客、請銷假、遷居、政治權利行使等管控措施,避免發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違法犯罪。

六是發揮法律援助維權功能。深入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整合資源,加大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和人員素質,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的宣傳工作,強化法律援助外部聯動機制作用,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