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依法行政工作計劃

【篇一】

鄉鎮依法行政工作計劃

一、深入分析當前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們面臨一些新的形勢和要求

首先是日趨完善的法制環境要求我們加快推進依法行政步伐,其次是人民羣眾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識要求我們嚴格依法行政,最近新形勢下對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們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全鎮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任勞任怨,紮實工作,深刻認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意義,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舉措,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為本鎮“保增長、快轉型、促發展”大局營造良好環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深入學習,提高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

狠抓關鍵環節,進一步加快推進我鎮定依法行政進程,主要四個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貫徹《決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鎮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機關幹部學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務單位問責制度等。指導、督促全鎮各單位、部門按照要求,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以及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制定相應的依法行政工作規劃。二是開展多種形式的依法行政宣教工作。組織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門、司法所、水利農機部門、計生服務站等重點行政執法單位、部門,按月開展依法行政廣場宣傳諮詢活動,現場接待羣眾投訴,提供法律諮詢並及時下發各類法制宣傳資料。三是強化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堅持以“嚴格要求、突出重點、簡便靈活、重在實效”為原則,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辦法,按照“雙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達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標任務,突出抓好平時工作和工作過程的考核,提大學聯考核實效。今年我鎮繼續開展“規範執法示範單位”創建活動,要充分發揮示範的典型帶動作用。四是規範重大決策行為。進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聽證、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指導全鎮各單位、部門根據管理權限、結合工作實際,細化並落實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的各項規定,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具體範圍、事項和量化標準,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

三、圍繞重點,全面落實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

一是突出重點,科學合理安排“立法”項目。按照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從並服務於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要求,以貫徹落實《決定》、職業病防治、困難羣眾臨時生活救助、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房屋租賃管理、房屋拆遷管理等列入制定計劃的政策規範性文件為重點,合理安排全年鎮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定計劃。

二是強化對規範性文件法制審核和備案工作。我鎮制定規範性文件要嚴格按照《桂林市規範性文件制定辦法》規範文件起草、審核、公佈、報備等制定程序。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法制審查制度,對要制定出台的規範性文件,必須先經政府法制機構審核把關,積極加強對重點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並按要求對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開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評估等方面內容進行週年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要認真落實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組織對鎮政府及其他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會公佈相關清理結果。

三是加快推進政府決策民主化進程。進一步改進和創新制度建設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參與、科學論證機制,要繼續完善社會各界參與政府規範化文件制定工作的專題協商、民主座談制度,切實提高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從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規範性文件,除涉及國家機密和國防安全的外,將全面實施公開徵求意見制度。

四、服務全局,全面規範依法行政執法的行為。

在當前較為嚴峻的金融、經濟形勢下,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提高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的能力,促進和幫助企業戰勝危機,渡過難關,是貫徹落實“保增長、快轉型、促發展”總要求的當務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實好“企業服務年”各項政策措施。我鎮各單位、部門要切實按照《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進一步轉變執法觀念,改進工作方式,為我鎮企業應對危機、渡過難關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是嚴格規範行政執法。全面清理行政權力,進一步優化權力運行流程,細化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完善行政權力動態調整機制,積極推行行政執法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在本鎮範圍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説理式文書,通過強化行政執法文書的説理論證,使執法文書充分體現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統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許可審批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組織並指導、督促全鎮各單位、部門向社會公示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配套措施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通過座談聽證、上上牆公示、媒體公告、張貼拆遷和招投標公告等形式,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四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聘請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設立行政執法監督崗,通過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受理投訴和重大具體行政行備案等途徑,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崗的職能作用,重點對執法部門有關《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試行)》的落實情況,湘漓派出所等單位的執法狀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從而加大重大案件、關鍵領域的政府法制監督力度。

五、化解矛盾,全面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複議。

一是積極做好重大行政複議、訴訟案件的處置工作。按照《行政複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複議聽證辦法》和《桂林市行政複議工作規則》的要求,進一步暢通行政複議渠道,完善複議程序,規範案件審理方式。在依法裁決的前提下,根據不同情況靈活運用調解、和解等處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對重大複雜、羣眾關注的案件,通過採取公開聽證、當面核實等多種方式,切實增強行政複議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領導出庭應訴制度。

二是積極做好人民調解和大調解工作,加大矛盾糾紛化解力度。充分發揮全鎮各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銜接與溝通,對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熱點、難點問題,要高度重視,及時研究分析,依法公正處置,防止矛盾轉化和升級。積極探索建立行政爭議調處工作機制,構建起化解行政爭議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爭把大部分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系統內部,維護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維護政府良好的形象。

【篇二】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x大和十x屆x中全會會議精神,以新一輪解放思想大行動為動力,堅持依法行政,執政為民,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推動我鎮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二、工作任務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依法行政領導機構。細化領導小組成員分工,明確各成員職責。把依法行政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指導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情況,特別是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的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採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2、按照“以依法治國為核心內容,以執法為民為本質要求,以公平正義為價值追流域,以服務大局為重要使命,以黨的領導為根本保證”的社會主義法治理領導,積極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根據我鎮的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法制宣傳工作計劃,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營造遵法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法制氛圍。

3、建立並落實學法制度。每年組織法制講座不少於1次。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參加4次依法行政知識和新法制法規的學習。

4、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執法理論和執法業務的培訓,建立法律培訓制度。通過自學、法制講座、集體學習等方式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和學習,確保每位執法人員學習培訓不少於5日,並組織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識測試。

5、圍繞《綱要》和《決定》建立健全科學***決策機制的一系列基本要求,根據《關於加強政府重大工作的通知》規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的聽取意見制度、聽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製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公眾評價機制等,並認真抓好落實。

6、根據《綱要》“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要求,加強政府信息系統建設,暢通公眾參與決策渠道,建立決策諮詢論證專家庫,完善決策的智力支持系統。

7、結合本鎮實際,明確職權範圍內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範圍、重大行政決策聽證事項範圍。加大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製度的貫徹落實力度,確保合法性審查和集體決定數量達到100%。

8、推行決策事前審查制度,實行決策案卷管理制度,加大決策監督檢查力度。重點解決土地徵收、房屋拆遷、規劃和價格調整、重大民生工程建設等與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領域中存在的隨意決策、違法決策等問題。

9、對《綱要》和《決定》要求建立各項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如行政決策制度、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製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執法人員證件管理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規範性文件論證制度、規範性文件清理制度、規範性文件備案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行政複議制度等。

10、做好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對已有規範性文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我鎮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確保文件的適用性和有效性,及時做好清理工作。該修訂的要及時修訂,該廢止的要及時廢止。及時下發我鎮制訂的規範性文件,完善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核、公佈、備案等工作。制定規範性文件,必須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的規章,做到出台前經過法制機構的合法性審查,出台後通過規定的形式公佈並及時報送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備案,向社會公佈後評估實施效果,以保證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1、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加強信息公開查閲場所和依申請公開受理點建設,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暢通。深化公開內容,對涉及民生問題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編制權力清單,除涉密外全部向社會公開,並實行動動態管理,未向社會公開的事項一律不得行使。逐步推動權力網上運行,實行信息共享,提升行政服務效能。

12、完善行政監督機制。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的監督,虛心聽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有效地開展行政內部監督,加強專門監督,積極配合紀檢等專門監督機構的監督。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定期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強化社會監督,進一步完善羣眾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制度,認真處理來信來訪,積極受理投訴,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化解社會矛盾。

13、加強對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和監督。度認真落實《霍山縣行政機關規範必文件備案監督規定》,嚴格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和異議處理工作,備案機關要對備案情況及時進行通報。

14、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嚴查“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嚴查利用執法之便損害發展環境的行為,強化行政問責。

15、完善羣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羣眾反映情況的渠道,建設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的信息通道。認真對待羣眾反映的問題並及時作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佈處理結果,對羣眾反映的其他問題,及時將處理結反饋舉報人、投訴人。